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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国外师资培训计划

时间:2016-06-28   来源:教学方法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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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国外师资培训计划(一):教师海外培训提升计划

胶东小学教师海外培训计划

为提高教师队伍国际化水平,加强教师与国外同行的交流沟通,对国外前沿教育理念、教学方法、先进管理方式的学习研究,拓宽国际化视野,对教学管理和教学方式重新审视,取长补短,并在具体教学工作中应用,更好地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和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特制订胶东小学教师海外培训提升计划(简称“海培计划”)。

二、实施“海培计划”,全面优化海培模式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组织实施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各级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以加快推进教育国际化发展、加强教育人才培养为目标,以总结经验、提升优化为基本思路,全面优化海培模式,提高海培的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打造高端人才培养项目品牌,为教育国际化提供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教师海外培训是教育系统人才培养培训的重要项目,是教育国际化的一项重要内容。实施“海培计划”的基本原则是,品牌定位高端化,项目选点规模化,人员选派优才化,课程设置专业化,班次组建特色化,考核评价定量化。

(三)目标任务

以海培计划为载体,促进教师中西教育文化比较,了解发达国家教育发展历史、现状与改革趋势及中小学运行体制机制,学习先进的教育管理、学科课程、教育教学实践理念与方法,建设一支具有国际视野,能够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在国内具有较大影响的教育家型校长和教育教学专家队伍。“新海培计划”要以优化、提升为目标,从2015年秋季开始,每年派出2-3人优秀干部、骨干教师参加,力争用3年的时间使参加海外培训的人次达到10人次。

三、推进5项优化措施,提升海培质量和效益

(一)优化项目选点,扩大培训规模。

发挥教育行政部门、国外大学及国内外中介机构的作用与优势,整合合作关系,减少中间链条,挖掘培育具有资质的项目中介机构。做好新增选点布朗大学的项目工作,并根据规模、特色需要,发掘、培育新的海培选点,保证每年选派教师达到预期规模并逐年扩大。

(二)优化选派机制,确保优才优先。

采取考核择优的方式,把人品好、作风正、有能力、有贡献、有培养前途、有发展潜力、能发挥作用的教师派出去培训,继续坚持骨干人员选派带班制度,确保优才优先。建立深教师海外培训计划英语水平测试制度,完善出题方式,建立考试题库及考试人员资料库,制定测试结果使用办

法。健全面谈制度,重点考察拟参加海培人员的学习目的、责任感、履职潜力、团队合作精神以及外语能力水平。

(三)优化班次组建,促进特色培训。

加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分层次、分类别组建班次,在现有班次的基础上,根据培训对象、学科、学段需求分设教育管理(含校长能力提升)、文科教师、理科教师等各类海培班。针对英语能力水平高的学员,组建研究式高端海培班。

(四)优化课程建设,提高培训质量。

进一步优化课程结构,完善宏观视野开拓、教育基础理论与前沿、教育改革与发展实践、教育教学专业技能等课程模块的构建,提高学员的专业精神、专业知识及专业能力。国内培训阶段,强化外事、安全等纪律教育,注重教育发展热点难点、培训地国家和地区的教育背景等课程,加强课题研究计划指导。国外培训阶段,提升课程的专业内涵,学习最新教育技术和教学技巧,加强系统研究与比较,加强实践课程,深入西方学校的校园文化以及师生教学生态;加强与海外同行的对话交流活动,特别要深入研究西方教育环境中的学校特色及创建学校特色的内涵和方略。同时,强化提高科研比重,课题研究作为一项基本要求贯彻海培全过程,并加强研究方法指导,建立研究规范和体系,提高论文水平和内涵。

(五)优化评价管理,发挥示范效应。

以评价促进海培管理,把培训和人才培养、评优评先结合起来,并纳入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建立学员档案,对参训教师的学习成效和表现进行评价和鉴定。结业论文必须与学校实际相结合,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组织评选优秀论文推荐出版。通过对学员的评价,进一步增强学习责任感和成果意识,达成培训专业性要求。建立定期跟踪、回访、反馈制度,对学员进行跟访,了解其工作业绩、研究成果等专业发展情况。学员完成培训后,在市、办事处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本校(单位)举办学习成果分享报告会。要以多种方式搭建平台,切实推动学习研究成果分享及实践运用,充分发挥海培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加大保障力度,确保海培顺利实施

(一)保证海培学员全身心投入学习。

高度重视,严格选人标准,建立健全选拔制度,确保选拔过程公平公正,确保推荐优秀骨干教师参加培训。全力支持参训教师,切实安排好工作,确保学员能全脱产、全身心地投入培训学习。

(二)加大专项经费投入保障力度。

学校筹措资金,努力解决教师海培经费,尽力不让个人承担。学校为海培学员的成果展示、论文出版以及海培学员的后续培养等提供平台及资金支持。

(三)组织开展教师海外培训项目。

根据自身条件和需要,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教师海外培训项目。海外培训项目、规模和实施方式等报市教育局备案。

胶东小学

2015.9

针对国外师资培训计划(二):2015教师出国研修计划

2015教师出国研修计划

教师出国研修计划一:东北林业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计划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实施方案和有关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和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十二五"发展规划总体思路,围绕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目标,为追踪学科(专业)发展前沿,提高我校青年骨干教师的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东北林业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计划(试行)》。

一、指导思想

东北林业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计划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与我校合作开展的"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为基础,进一步加大青年骨干教师海外培训力度,加快教师队伍国际化进程,推进我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培养一批在学校各学科(专业)领域内起骨干作用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选。【针对国外师资培训计划】

【针对国外师资培训计划】

二、选派计划

(一)选派范围

主要从我校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和优秀年轻骨干教师中选拔;优先资助"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专业)和语言类教师。

(二)选派规模

根据学校与留学基金委签订的协议及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十二五"发展规划,学校计划每年选拔20名左右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

(三)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6-12个月;

(2)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为12个月。

出国访学的期限一般要求应为12个月,其中语言类教师出国访学、研修的期限不超过6个月。

(四)留学国别(地区)

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

三、资助内容

学校与留学基金委联合资助内容包括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在外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赴英国的访问学者可申请1000英镑以内的Benchfee。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留学基金委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本项目所需经费由留学基金委与学校共同负担,超出奖学金资助部分发生的费用由选派人员个人承担。

四、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和学校发展建设服务;

(二)应具有坚实而系统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科研实践经验,教学质量优秀,科研业绩突出;

(三)须在本校工作满3年,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或受聘副教授(副研究员)岗位;

(四)申请时原则上须有明确的国外合作对象或已取得拟赴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

(五)外语成绩达到合格条件的申请人员,在选派时学校优先考虑;外语成绩未达到合格条件者,可提供反映其外语水平的考试成绩证明进行申报,此部分人员被录取后,需参加相关外语培训并获得合格成绩或在此期间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

合格标准后,方可派出;

(六)"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东北林业大学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人选"、"东北林业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引进计划人选"优先列入本研修计划;已受学校资助公派出国留学人员,不再受本计划资助。

五、选拔办法及申请受理时间

(一)选拔方式

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基层单位选拔推荐,学校审核,留学基金委负责审批"的方式进行。各单位应按照学科(专业)建设发展及人才培养梯队建设需要审定申报人员所制定的研修计划,遴选排序推荐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学校根据单位推荐排序并结合学校整体发展和人才培养需求最终确定资助人选。

(二)申请受理及派出工作安排

(1)初审:学校发布申报通知,受理各单位及个人填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时间为每年12月初;

(2)确定资助人选:学校根据单位推荐排序并结合学校整体发展和人才培养需求最终确定资助人选,时间为每学年第一学期末;

(3)外语培训:确定的资助人选中有未达到留学基金委派出外语要求的人员需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或赴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进行外语培训;

(4)学校负责审核、录取及申报:学校根据申报个人提供的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邀请函(含意向性)及外语水平合格证明确定申报留学基金委人选,时间根据留学基金委通知安排确定;【针对国外师资培训计划】

(5)留学基金委确定录取人员:留学基金委审核申报材料后公布录取人员名单,时间为每年11月左右;

(6)派出:符合派出条件的被录取人员凭我校开具的派出证明即可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联系办理派出手续。申报个人根据各单位工作安排及邀请函时间尽快确定时间出国研修。

六、派出管理、考核及其他

(一)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要求,为使被选派人员能及时派出,请各单位及申请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妥善安排好培训和出国期间相关学习和工作任务;

(二)被录取人员派出前应签订教师出国研修计划合同,办理出国(境)审批表及交存保证金等派出手续;

(三)被留学基金委录取人员应在6个月内出访,超过6个月,除特殊情况外,学校将取消其出国研修资格,改派他人;

(四)受资助人员不得随意放弃受资助资格,须按照留学基金委管理要求出访,出国期满需按时返校报到;

(五)出国人员办理完护照、签证等手续并获得留学基金委的离境机票后,在离校前将出国时间报告学校人事与专家工作处教师与专家办公室。如离境前仍未告知而擅自离境,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六)派出期间管理:

(1)派出人员应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合理制定在外访学、研修计划,紧凑安排学习任务,密切联系对方院校(科研机构)合作导师,确保研修质量,尽快提高业务素质;

(2)派出人员抵达留学所在国(地区)后,一个月内将入学证明、居住地址告知人事与专家工作处;

(3)派出人员在外期间应每月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汇报思想动态、学习进展以及专业领域从事研究开展情况等;

(4)学校不定期与对方合作导师取得联系,了解派出人员工作、学习及生活情况,一经发现有思想不端、违法乱纪、松懈懒惰、长时间未与导师联系等现象,学校会根据具体情况上报留学基金委,直至终止对派出人员资助并取消其余下出国期限;

(七)回国考核:

(1)期满回国人员应提供带有对方合作导师签名的出国期间个人表现鉴定书;

(2)回国人员撰写出国期间学习总结和学术成果报告(附学术成果);

(3)所在单位根据回国人员的出国期间个人表现鉴定书、鉴定意见,结合回国人员完成出国前研修计划情况进行综合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人事与专家工作处;

(4)回国人员应分别以出国期间研修学科(专业)领域专业知识,出国期间业务总结、感想和体会为主题在本单位作学术报告;

(5)留学回国人员应具备承担双语教学的能力。

对于回国考核不合格人员,学校不再资助任何形式的出国研修、访学,并将此次出国经历视为无效。

七、本办法由学校人事与专家工作处负责解释。

八、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教师出国研修计划二:优秀青年教师出国进修计划

一、目的

按照"一流学校、一流师资、一流课程"的原则,学校选派优秀青年教师至国外知名高校,学习本专业前沿课程,拓宽国际学术视野,孵化国际化课程。派出教师应根据学科建设需要,结合个人学术研究方向,设定学术发展规划,积极投身教学科研工作,在较短时间内成为学术骨干。

二、任务

1、派出教师以旁听形式全程学习一门本科高年级或研究生专业课程,进修结束回校后用于教学研究。

2、派出教师在外进修期间,应参加一次高质量的国际研讨会,了解相关领域的最新发展。

3、派出教师应利用国外学术资源,为已(拟)承担的科研项目做好资料收集等工作。

4、派出教师应积极协助学校物色、联系引进人才的人选。

三、要求

1、派出教师在进修结束回校后,应向所在单位汇报进修成果,并提供课程考勤证明及参加国际研讨会的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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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派出教师在进修结束回校后,应通过学校组织的出国进修成效考核。

3、派出教师在派出前应与人事处签订派出进修协议,在进修结束回校后应完成协议规定的服务期限。该服务期限不能抵冲派出教师原先与人事处约定的其它服务期限,两者应累加计算。

四、名额与期限

自2001年至2015年,学校每年选派1—2名优秀青年教师至国外知名或一流高校进修。进修派出分春季和秋季两期,每期5—6个月。

五、年龄

派出教师的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

六、待遇:

1、学校全额保留派出教师在外进修期间的每月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

2、派出教师通过出国进修成效考核后,学校向其发放在外进修期间50%的每月校内基本岗位津贴。

3、学校向派出教师提供一次经济舱往返国际机票和办理护照、签证等费用。

4、学校向派出教师提供1,000美元学习补贴(按汇率以人民币支付)。

5、派出教师若未通过出国进修成效考核,或违反派出进修协议,学校将视情要求其返回全部或部分学习补贴。

七、选派程序

1、每年3月初,教师经学校批准后报名申请,并提交出国进修计划。【针对国外师资培训计划】

2.每年4月初,学校组织遴选小组对申请人员进行遴选,确定派出人选。

3.每年4月起,派出教师落实前往进修的国外高校,完成国内相关报批手续,办理签证等事宜。

4.每年8月后或次年2月后,派出进修。

八、其它

20xx年起,本计划的实施视学校学科建设与发展的需要确定。

教师出国研修计划三:"青年教师出国研修计划"实施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学校"人才强校"工作会议精神,提升学校教师队伍学术水平,加快学校国际化进程,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学校近年来出国留学选派工作实际,决定实施"青年教师出国研修计划"。

第二条本计划旨在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在三年内(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选拔200名左右青年教师到国外知名大学、学术机构进行研修学习,拓展学术视野,加快自身发展。同时推进学校与国外大学建立广泛的联系,开展经常性学术交流活动。

第三条本计划遵循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按照个人申请、学院推荐、学校审批、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程序组织实施。

二、研修类别与选拔条件

第四条研修类别

研修类别为:高级访问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攻读博士学位、合作研究、进修人员等。

第五条派出方式

派出方式分为国家公派和单位公派两类。

国家公派指经学校推荐,列入国家选派计划,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留学人员。 单位公派指按照我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选拔,经学校审批,由学校资助赴国外进行研修的留学人员。

第六条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热爱祖国,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具有团结合作精神,有学成回国为学校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业务能力,学术思想活跃,有固定的研究方向和明确的学术目标。

3.具有一定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能够用外语进行本学科的学术交流。

4.申请公派出国留学人员除符合以上条件外,还须具备选派部门或接收方的具体规定。

三、计划实施程序

第七条制定计划

1.学校制定3年出国计划,各学院编制年度派出计划(一定三年):以工科为主的学院以本单位45岁以下专任教师人数的8%推荐拟派出人员;以理学和社会科学为主的学院以本单位45岁以下专任教师人数的5%推荐拟派出人员,经学校评审批准后列入本计划入选人员。入选人员和所在学院做好出国前期准备工作,保证人员按时派出。

2.列入学校"青年教师出国研修计划"的人员,学校人事、外事部门和所在单位将努力创造条件,分期组织外语培训和考试,并协助个人通过各种途径积极联系、落实国外接收单位。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y/112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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