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活动资讯 > 农资联合打假方案

农资联合打假方案

时间:2017-10-01   来源:活动资讯   点击:

【www.gbppp.com--活动资讯】

农资联合打假方案 第一篇_质监局农资打假方案

建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0年 “金质亮剑”农资打假

惠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关于开展“金质亮剑”农资打假惠农专项行动的通知》,加大农资打假工作力度,全方位开展金质亮剑农资打假惠农系列活动,维护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更好地服务新农村建设和地方经济发展,结合建瓯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以关注民生、关心农村、关爱农民为主线,紧紧围绕农业、农村和农民的需求,充分发挥质监部门的职能作用与技术优势,以“打假、惠农、规范”为目标,扎实开展农资执法打假、质检服务、法律宣传“三下乡”等系列行动,及时查处非法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案件,使农资生产与销售行为进一步规范,农资产品质量合格率进一步提高,农资诚信建设和农民识假辩假能力进一步加强,农资监管长效机制更加有效,切实提高农民群众的满意度。

二、专项行动的重点

(一)重点品种:(肥料、农膜、农药)

肥料:进一步加强化肥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严查复混肥料、磷肥、碳酸氢铵、有机肥料、尿素、微生物肥料等产品中有效成

分不足、无证生产、一证多用、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

农膜、农机及配件:严查生产经营企业短斤少两、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

农药:严查生产和销售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农药产品的违法行为。

(二)重点对象:农资生产企业、农资仓库、农资批发市场及经营门店、农村城乡结合部、近年执法专项行动中被查出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消费者投诉与媒体曝光较多的企业、屡查屡犯以及重点监控的农资生产企业。

(三)重点区域:全市主要的农资集散地、粮食主产县和水果、蔬菜、茶叶等经济作物产业大县。

三.专项行动实施步骤

采取集中行动与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相结合、加强监督管理与优质服务相结合、行政执法与帮扶规范相结合等方法进行,专项行动时间为3月5日—4月15日,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部署,发动宣传阶段(3月5日—3月10日) 各股室要制定方案,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宣传栏、标语、印发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加大科普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农资法律法规,提高农民群众识别假冒伪劣农资的能力。公布“12365”举报投诉咨询热线电话,加强农资打假宣传的覆盖面。

(二)现场咨询服务阶段(3月10日—3月20日)

稽查股负责组织一场面向农民,宣传党的各项惠农方针政策,组织省内中标企业现场进行“家电下乡”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咨询,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中标生产企业、中标产品、中标销售网点和售后服务信息,宣传质量、计量、标准化等法律法规,为农民提供法律咨询,接受农资质量举报投诉。

(三)集中查处实施阶段(3月21日—4月15日)

采取各种形式,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全面开展执法检查和打假行动,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形成横向联合、上下联动打假机制,确保全市农业生产安全,维护农民切身利益。

专项行动后,转入正常的农资执法打假工作。

四、专项行动工作要求与措施

(一)工作要求

1、深入开展执法打假下乡活动。在执法打假中要做到“六个严查”:一是严查生产有效含量不足、利用虚假标识标注等进行质量欺诈的违法行为;二是严查生产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农药产品的违法行为;三是严查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化肥的违法行为;四是严查违反GB18382《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的违法行为;五是严查严重掺假、掺杂、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产品;六是严厉查处和捣毁制假等窝点。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努力做到“查处一起案件,警示一批企业,

规范一类行为”。要充分发挥“12365”热线作用。建立农资举报投诉案件处理“快速通道”,对查处假冒伪劣农资其生产地是外省份的,要立即报告市局稽查大队并做好配合工作。

2、积极开展计量惠农活动,严查各类计量欺诈行为。要开展对化肥、农药、农膜等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计量监督抽查,查处短斤少两坑农害农的欺诈行为;重点做好乡镇加油站加油机的计量检定,保证每台在用加油机合格;加强对农村称重计量器具的管理,提高农村用于贸易结算等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受检率、扩大检定覆盖面,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3、加大开展服务利农活动,提高服务“三农”工作质量。抓住春耕农忙季节,在组织开展农资执法打假、质检服务、法律宣传“三下乡”活动的同时,加大对农资产品监督抽检力度。按照省局“进千村、入千户、抽千样”的要求开展免费检测活动,尤其要对复合肥、有机-无机复混肥、有机肥、 尿素、碳酸氢铵、磷肥和农药等重点产品进行监督抽查,通过抽样检测,对不合格产品要及时追查源头,依法查处;对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要监督其依法整改并向社会公布,正确引导消费;对性质恶劣、屡查屡犯的生产企业,要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

4、广泛开展普法强农、标准助农活动。通过开展咨询服务,深入农村送法下乡,通过开办法律讲座、发放普法宣传单等活动,面向农民,广泛宣传党的各项护农惠农方针政策,宣传质量、计量、标准化等法律法规,免费为农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

不断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广泛宣传农业标准化知识及产品标识标注知识,防止农民受标识误导。

(二)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按照省局、市局要求,局领导要亲自抓,明确牵头部门,结合本辖区工作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对任务进行分解,抓好组织实施,确保任务落实。

2、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在统一行动期间,各股室要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抓好检查与执法打假,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内容,推动工作全面开展。要把专项行动的重心向农村、向一线倾斜,防止组织不力,措施不当,确保农资打假惠农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3、加强协调,形成合力。要依靠政府,联合部门,积极主动与农业、工商、公安、宣传、农资等部门建立联合协作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形成合力,遇有大案、要案和重大影响的案件,要及时上报,必要时请求市局联合办案。

4、强化服务,提升形象。各股室要认真做好免费服务工作,做到不讲条件,不畏困难,不乱抽样、乱收费、乱罚款,接待农民投诉举报时不得推诿、扯皮,全面提升质监部门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5、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强宣传,采取系统宣传、跟踪报道等形式,重点宣传农资打假下乡工作情况,宣传执法打假取得的工作成果。要抓住

农资联合打假方案 第二篇_质监局农资打假工作方案

远安县质监局2012年

农资专项打假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农资、建材产品专项执法打假工作的通知》(国质检执[2011]765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制定我局2012年农资打假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工作重点和质检总局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维护和稳定市场秩序,优化区域发展环境,促进全县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二、工作安排

(一)集中开展执法打假工作(由稽查分局组织实施)

时间:2月上旬-3月下旬,8月上旬-9月下旬

内容:在春耕秋种农忙季节组织稽查执法部门集中开展农资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打击无证生产、有效含量不足、掺杂掺假、以次充好和短斤缺两等违法行为,将复混肥料、磷肥生产企业作为重点执法检查对象,加大对村、镇等重点区域的督查督办。

- 1 -

(二)加强监督抽查和后处理力度,曝光严重违法农资企业(由稽查分局实施、办公室配合)

时间:2月下旬、9月下旬

内容:对化肥、农药、建材开展监督抽查,发布抽查情况,对抽检不合格的企业进行查处,对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中发现质量问题严重、故意造假的生产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在媒体上曝光。

(三)开展农资打假下乡宣传咨询活动(办公室组织实施, 稽查分局、业务股配合)

时间:3月中旬、9月中旬

内容:深入农村田间地头,组织开展农资执法打假、质检服务、法制宣传“三下乡”活动,组织开展现场咨询、现场受理举报投诉活动,广泛收集假冒伪劣农资案件线索,广泛宣传农资打假法律法规,宣传质监部门有关政策和2012年农资打假工作安排,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农资产品质量关系到农业生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切保方案顺利实施。

2、加强执法,严查严打。突破常规执法方式,采取突击查、间断查等多种方式对造假行为实施有效打击,对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 2 -

3、加大宣传,营造声势。积极协调主流媒体报道农资专项执法检查、打假下乡等行动,曝光典型案例和违法企业,扩大宣传声势。

【农资联合打假方案】

4、加强信息报送。由稽查分局负责及时向市局报送农资打假工作情况,于4月、11月由稽查分局报送春季农资执法打假和全年农资执法打假工作总结和相关附表。

二O一二年二月二日

- 3 -

农资联合打假方案 第三篇_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联合制度

XX县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联合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建立和完善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规范农资经营行为,净化农资市场,保护农民利益,确保农业生产安全,促进农民增收。根据“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经共同研究,决定建立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联合制度。

一、建立农资打假联席会议制度

农业、工商、质量、公安等部门加强联席,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联席会议,双方互通情况,共同磋商农资市场监管中得突出问题,研究解决的办法。县农业局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县工商局经监股、县质监局稽查大队和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作为县农资打假工作联络单位,加强对紧急事务和重大问题的沟通与协调,并指导全县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

二、建立农资打假护农联合执法制度

根据农业生产实际和农资市场监管中得突出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农资打假护农联合执法行动,狠抓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季节,狠抓大案要案的查处,突出治理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行为,带动整个农资市场秩序的根本好转。具体整治行动计划和方案,由联席会议商定。

三、建立农资市场主体准入协作制度

工商部门要严格农资经营单位审批的资格查询,农业部门要会同工商部门认真做好农资经营主体资格前置审查和培训工作,并对农资经营户进行登记管理,对不符合法定农资经营资格条件的,工商部门一律不得为其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不得发放营业执照。工商、农业部

门对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药鱼药和农机具等农资经营单位要适时进行全面清理。

四、建立农资质量监测、公告制度

农业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要加强农资质量监测工作。农资质量抽检计划由联席会议统一制定,有关部门分头实施,以避免重复抽检。对农资质量监测结果要及时进行反馈,并实行联合公告制,公告抽检的农资农产品和企业的产品名称、厂家、批次、质量等内容,特别是对于不合格的农产品,以及有违法行为的农资生产经营者(企业),以各部门名义联合在媒体上进行公告,予以曝光,杜绝不合格农资产品流入市场。

五、建立农资经营档案联合监管制度

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规范的农资经营档案,销售农资产品必须开据销售凭证,提供销售信益卡,并进行农资诚信经营公开承诺。农资生产经营档案和信益卡内容和格式,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制定,各部门要共同加强农资经营档案的管理,保证农资商品质量做到有保障、可追溯。

六、建立农资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制度

由工商部门牵头,建立农资企业诚信档案,汇集各监管部门的农资监管信息,并共同对农资企业进行信用评价和分类。对于遵纪守法信用优良的企业要联合给予表彰、推介、鼓励和政策扶持;对于失信企业予以警示或限期整改;对于违法次数多性质严重的企业实行重点监控,并向社会公示。

农资联合打假方案 第四篇_农资打假下乡方案

2012年湖南省质监利剑护农暨“农资打假下乡”

启动仪式承办方案

根据省质监局的安排,2012年湖南质监利剑护农暨“农

资打假下乡行动”启动仪式由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主办、

湘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协办、湘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承办。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制定如下承办方案:

一、活动时间

3月12日上午9:30-11:30

二、举办地点

湘乡市励志大道广场

三、组织机构

本次活动设立一个承办领导小组和四个工作小组。领导

小组由舒建明局长担任组长,谭晓明书记任副组长,各位党

组成员为组员。

(一)仪式承办领导小组

组 长:舒建明

副组长:谭晓明

成 员:胡罗生、黎世亮、李皓、彭友谊【农资联合打假方案】

职 责:1、负责本次任务的整体部署、安排;

2、负责督促检查各工作小组的任务完成情况;

3、负责邀请地方政府领导参加仪式以及与地方

政府有关的工作;

4、负责接待上级领导;

5、负责整个承办工作的经费预算和收入开支审

批。

(二)指挥协调小组

组 长:李 皓

成 员:江欣莲、刘凤志、刘艳

职 责:1、负责各工作组、各工作人员之间的调配调

度;

2、负责协助领导小组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

联系;

3、负责与主办、协办、策划三方面工作的对接;

4、负责做出整个承办经费预算;

5、负责完成上级另行交办的相关工作。

(三)接待服务小组

组 长:黎世亮

副组长:吴 勇、周三木

成 员:黎幼玲、郭红、肖永清、梁虹、罗红娟、李彬

【农资联合打假方案】

职 责:1、负责落实就餐、住宿所有的问题;

2、负责所有来宾的接待;

3、负责上级领导的服务。

(四)现场秩序小组

组 长:胡罗生

副组长:王春辉

成 员:刘巍、唐伟、彭毅、伍震、丁锟、周进、彭湘

榕、王宗志、邓剑、周丹、黄瑜瑜

(五)文宣综合小组

组 长:彭友谊

副组长:李 琰

成 员:邓家练、潘俊余、胡泉、刘敏

职 责:1、负责本次活动的所有文秘工作

2、负责配合策划公司制作所需的资料等等

3、负责与参加仪式农民相关的工作【农资联合打假方案】

4、负责对本级媒体的联系【农资联合打假方案】

四、步骤要求

活动共分三阶段进行,并要求各小组按照阶段性要求将

所负责工作执行到位。

第一阶段:动员预备阶段

时间:3月5日前

要求: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分工部署,各就各位;

动员鼓气,蓄势而待。

第二阶段:组织准备阶段

时间:3月5日—3月11日

要求:明确责任,各司其职

服从安排,听从调度

严格落实,全力以赴

第三阶段:现场实施阶段

时间:3月12日

要求:高度紧张,反应迅速,

坚守岗位,及时排难

【农资联合打假方案】

令行禁止,认真履职

五、任务分解(具体任务分工见附表)

2012年湖南省质监利剑护农暨“农资打假下乡”启动仪式具体分工安排

农资联合打假方案 第五篇_2016年农资打假工作方案

一、工作思路

坚持“着力治本、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努力推动全市农资打假工作实现三个转变:即由重点抓市场检查向抓源头治理和市场检查并重转变;由重点抓案件查处向抓全程监控和案件查处并重转变;由重点抓打假治劣向抓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建设和打假治劣并重转变。着力提高放心农资产品覆盖率,提高农业部门的服务能力以及农民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推动农资市场秩序实现持续好转。

二、工作重点

2016年,针对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和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农资市场产品质量检查,加强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整顿,加强企业诚信制度建设,加强农资案件的查处。

紧紧围绕重点。加大对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渔(兽)药、农机及零配件等重点农资打假的工作力度,突出农资市场整治,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违法行为。

种子监管重点:加强“两证”的发放管理,以水稻、棉花、油菜为重点,查处质量不合格种子和未审先推品种、假劣种子、种子标签不合格等问题。

农药监管重点:加大抽检和抽查力度。重点打击制售假劣农药、添加未登记成份、套证、冒证、擅自修改标签、扩大使用范围等行为。特别是加强对甲胺磷等5种禁用高毒农药的查处。

肥料监管重点:重点打击和查处生产经营假劣肥料、有效成份不足、包装标识不规范、套证、冒证等违法行为。特别是要严厉查处市场上出现的未登记或使用肥料登记证进行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饲料监管重点:严格饲料市场准入制度,严厉查处添加违禁药品、制售假劣饲料行为。

兽药监管重点:严格兽药市场准入制度,加大禽流感等重大疫苗的质量监管和打假力度。

渔业监管重点:加强水产苗种生产管理。依法查处未取得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水产苗种生产的违法行为。

农机及零配件监管重点:农机及零配件质量监督。严厉查处农机销售企业经销假劣农机产品、假冒农业机械生产许可证、安全认证和推广许可证行为。

突出抓好六个专项整治。一是种子市场专项整治,以水稻、棉花、油菜等主要农作物种子为重点,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假劣质种子等违法行为;二是农药专项整治,严格按照6项农药管理新规定,规范农药登记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添加违禁高毒农药行为;三是肥料专项整治,以复混肥、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为重点,严查有效成分不足等违法行为;四是兽药和疫苗专项整治,加大禽流感疫苗、猪蓝耳病疫苗等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的质量监管,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使用违禁药物和其他有毒有害化合物的行为;五是饲料专项整治,组织开展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六是水产苗种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苗种生产和养殖环节使用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

建立农资经营诚信体系。一是规范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建立农资经营主体档案,强化监管。二是引导行业诚信自律。推广农资连锁经营模式。三是启动农资信用评价。建立农资生产经营诚信档案,实施信用等级分类监管,开展农资生产经营“诚信示范店”活动,对违法次数多、性质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实行重点监控。

三、保障措施

1、认真部署,组织实施。加强对本单位和本部门农资打假工作的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结合实际,制定好农资打假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2、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以及宣传栏、标语等宣传媒介,开展农业法律法规和科普宣传,不断增强农民运用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加大对农资生产、经营者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培训,提高依法经营水平,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资打假工作的良好氛围。

3、整合资源,提高效率。增加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投入,改进执法手段,完善执法机制,切实提高市场监管能力和执法效率。要进一步加强农业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农业执法队伍和人员素质。

4、加强协调,联合监管。发挥牵头作用,加强与工商、质检、公安等部门的配合,联合执法,齐抓共管。

5、加强沟通,信息反馈。加强沟通与信息反馈,实行工作情况月报制度、重大事件急报制度,按时上报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动态情况。做好本年度农资打假工作总结,不断完善农资打假和监管的长效机制。

四、时间安排

2016年农资打假工作在时间安排上紧扣农时,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的实施,重大活动安排如下:

(一)1—6月,开展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全市农资市场农药、肥料、种子等产品质量进行抽检,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违法行为。

(二)2—3月,积极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开展创建放心农资经营示范店活动,健全农资经营企业管理档案,加强对企业日常经营行为的规范化管理。

(三)3—4月,开展全市春季农资打假联合行动,集中力量,统一行动,依法查处农资生产和流通领域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并在“3•15”前后掀起全市农资打假活动的高潮。3月初,全市举办“2016年农资打假暨放心农资下乡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推动全市春季农资打假工作。

(四)1—9月,开展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种子专项整治行动。

(五)5—6月,开展5种高毒农药及其他违禁产品专项整治行动,继续收缴流散于市场和农村的“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12月,集中销毁收缴违禁产品,灭活收缴未经审定的转基因种子。

(六)9—11月,开展农资打假秋季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推广经营未经审定秋冬种主要农作物种子、假劣农药等违法行为。

(七)10—11月,开展全市交叉执法检查,重点督查大案要案,同时会同工商部门对全市农资经营大户进行检查评比,建立农资经营诚信管理体系,实施奖优罚劣制度。

农资联合打假方案 第六篇_2016农资打假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一、工作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按照“抓生产保供给、抓统筹促协调、抓改革增活力”的总体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打防结合、综合治理”和属地管理原则,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和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为主线,以源头治理、大要案查处和基层农资监管能力建设为重点,打击假劣促生产,严查违禁保安全,监督抽查提质量,案件查处惩违法,信用体系建长效,推动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我市各级农业部门的共同努力和齐抓共管,使农资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制售假劣农资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努力确保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和禁限用农业投入品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农业生产事故,农资生产企业现场检查覆盖率达到100%,重大案件查处率达到100%,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率和反馈率达到100%,上级督办案件查处率达到100%,农民识假辨假能力和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放心农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农民群众满意程度进一步提高,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确保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工作重点

以打击假劣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资和禁限用农业投入品为重点,以市场整顿、日常监管、质量抽检和案件查处为手段,狠抓关键,整体提高。

(一)狠抓重点农资产品监管。种子监管重点:以水稻、玉米、小麦、棉花、油菜种子为重点,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套牌侵权、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种子、超范围经营、无证生产经营、未按规定建立经营档案、包装标签品种介绍与审定公告表述不符等违法行为,重点打击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农药监管重点:以杀虫剂、杀菌剂和种子包衣剂为重点,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农药、无登记证生产、添加未登记成份、扩大使用范围、一证多用、套证或冒证、标签不符合规定等违法行为。坚决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违法行为,以及掺杂高毒剧毒农药的行为。肥料监管重点:以复混肥、有机肥料、水溶肥料、生物肥料等为重点,严查有效成分不足、包装标识不规范、夸大使用效果、一证多用以及肥料产品标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兽药监管重点:严查生产经营假劣兽药、无证生产经营、特别是擅自改变组方、违规添加禁用兽药或人用药行为,重点整治有效成份含量不足、标签说明书不规范、兽药标签和说明书扩大适应症、使用范围、超范围经营疫苗、使用违禁药物等违法行为。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监管重点:严厉打击在饲料中添加禁用物质和其他不在《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中的物质以及违反限制性规定使用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严查在饲料加工和养殖环节添加瘦肉精、蛋白精、莱克多巴胺、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违药物和非法添加物。

(二)狠抓农资质量监督抽检。根据季节特点,重点抽检群众反映较多、问题突出的区域、市场、产品和企业。对质量不合格、源头不明确的农资产品,要及时报请上级农业部门,按照“五不放过”的原则,必要时商请公安机关,彻查假劣农资源头。今年,全市全年计划抽检种子样品5批次,农药样品70批次,肥料样品75批次,兽药样品30批次,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样品30批次。

(三)狠抓大要案查处。要完善信访举报制度,拓宽案件发现渠道,做到“闻报必动,有诉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加强农业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涉嫌犯罪的案件,要认真做好移送工作。

四、主要任务

(一)严格农业许可。各级农业部门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的资质审查,严把农资市场主体准入关口。组织全面清查辖区内农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资格,联合有关部门依法清理不具备资质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单位。对需要审定、登记、审批的农资产品,要严格执行有关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降低标准和越权审批。要强化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公告审批、撤销、注销、吊销等有关信息。

(二)强化生产监管。各级农业部门要突出源头治理,加强对农资生产企业的监管,强化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建立健全日常巡查、监督检查、农资检查等制度,重点检查生产企业的生产资质、生产许可、原辅料使用、生产记录和销售台账等内容,依法严肃查处在生产过程中违法添加使用违禁物品、生产假冒伪劣产品、无证生产或擅自受托生产等违法行为。要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执行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的生产经营档案,不断完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

(三)深化市场整顿。各级农业部门要紧密结合地方实际,强化对薄弱环节的管理,加强对农资经营门店的日常巡查,重点整顿规范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散地、运销大户和乡村流动商贩。加强对电视、网络、交易展销会等方式经营农资的行为的监管,及时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不具备农资经营资格的物流企业变相经营农资的行为。加大禁用农业投入品清缴力度,大力推进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抓好毒鼠强防范和清缴工作,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防止毒鼠强危害反弹。

(四)强化质量监管。各级农业部门要根据农业生产实际,进一步完善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突出重点来源、重点产品和重点企业,以水稻和小麦种子的真实性、农药有效成分含量和是否添加其他成分、肥料养分等为重点,扩大抽检范围,提高抽检覆盖面,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健全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反馈和共享机制,及时发布农资消费警示信息,提高农资质量预警能力。要实现质量抽检与依法查处的有效衔接,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立案查处,追溯制假售假源头;对已流入市场的,要查清销售渠道和销售去向,依法采取责令停止销售和产品召回等措施,严防假劣农资流入农业生产领域。同时,要重视经政府采购农药产品的质量监管,要进一步落实重点监控制度,对近两年抽检不合格、群众投诉举报多、市场检查中问题突出的企业和产品,要重点跟踪监管。

(五)加强案件查处。要做好案件线索的排查梳理工作,完善社会监督网络,深度拓展案源渠道,落实保障激励措施。要集中力量,主动出击,按照“五不放过”原则,严厉打击制售假劣、侵权、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要切实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对于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坚决杜绝“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行为。要继续加大制售假劣农资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起到查处一起、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良好效果。

(六)推进诚信建设。要强化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责任意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产品质量保证、进销货台帐、索证索票、优质服务承诺等制度,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鼓励引导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成立行业协会,健全组织体系和治理机构,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功能。开展农资企业诚信评价,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诚信档案,实行分类监管。健全重点监管名单制度,对信用缺失的市场经营主体,采取重点检查、媒体曝光和社会公示等措施,提高其失信成本。对诚信守法的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加强扶持和宣传力度,增强影响力和示范作用,建立守信激励机制。

(七)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各级农业部门要围绕2016年全省农资连锁经营市场占有率达到48%以上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指导服务,推动农资连锁经营健康快速发展,构建现代农资经营服务网络,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提高放心优质农资产品的覆盖面。要因地制宜,完善标准,分类指导,有序推进“放心农资店”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八)加强指导服务。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利用技术优势,推介发布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加强对农民购买和使用农资的服务和指导,引导农民群众理性购买和科学使用农资产品。要在农资购买使用高峰期,组织力量深入到农村基层,组织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活动,普及农资法律法规,传授识假辨假知识。通过在生产基地设置禁限用农药和禁止添加的药物公示牌、在养殖场(小区)张贴规范使用兽药告知书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农资安全科学使用水平。要充分发挥“12316”三农服务热线的作用,提高回应社会关切、满足群众诉求、传播先进技术的能力。健全农资突发事件和假劣农资引发农业生产事故的应急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及时有效控制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要积极推进信息互通、工作联动、矛盾联调,及时化解假劣农资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要切实加强对农资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主管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监管工作分级负责,把农资打假工作细化到具体环节、落实到具体人。

(二)强化建设,提升能力。要切实加大投入,落实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经费,配备与当农资市场监管需求相适应的交通、执法取证设备,保证农资市场日常监管、监督抽检、大案要案查办工作落到实处。继续加大执法教育培训力度,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办案能力,努力提高执法规范化、精细化、标准化水平。

(三)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各级农业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农资打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合作打假机制、联合推动机制,加强农业部门的横向联动,提高整体整治效果。

(四)强化服务,广泛宣传。要充分发挥农业部门技术优势,做好农资信息的收集、发布、技术咨询等各项服务工作,满足农民对农资信息的多样化需求。要曝光典型假劣农资案件,传授农资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知识,引导农民群众科学、理性购买农资产品,提高农民群众质量安全意识和科学安全生产的水平。

六、重点工作安排

2月,参加全国、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

3月,制定并下发《2016年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开展春季农资打假工作,开展全市“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

3-12月,开展食用菌专项整治,每月组织一次检查,并抽检20个样品,开展对地产蔬菜的抽检工作,并做好跟踪抽检。

4月,开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专项执法检查(以畜禽饲料为主),并对部分产品进行执法抽检。

5月,开展农药和肥料专项执法检查。

6月,举办执法人员培训。

7月,开展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开展农药和肥料、兽(渔)药专项执法检查,并对部分产品进行执法抽检,开展养殖场专项执法检查(以水产、猪、奶牛养殖场为主)。

8月,组织开展全市农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开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专项执法检查(以水产饲料为主),并对部分产品执法抽检。

9-11月,开展农资打假秋冬季行动。开展种子专项执法检查,对部分产品进行执法抽检。

农资联合打假方案 第七篇_2016农资打假夏季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保障“三夏”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结合全市夏季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根据《2016年全省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部署安排,在“三夏”农资使用高峰时期,全市各级农业部门要结合本地农业生产和农资使用特点,突出重点农资品种,采取针对性措施,狠抓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严格落实农资监管责任制,加大农资产品质量抽检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侵权假冒农资和生产、经营、使用禁用农业投入品等违法行为,组织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强化案件的查处,依法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努力确保夏季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确保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和禁限用农业投入品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农业生产损失。有效遏制生产、销售假劣种子、农药、肥料和侵权假冒农资产品的违法行为,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农民群众质量安全意识和维权能力进一步加强,农民群众对农资市场秩序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农资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农资市场秩序持续稳定好转。

三、工作重点

(一)加大监管力度。在“三夏”农资购销、使用高峰时期,全市各级农业部门要切实加强农资市场日常监管,加大日常执法检查力度,保证农资监管不留死角。要以农资批发市场、集散地和经营门店、流动商贩及多次违法行为记录的经营户为重点,加大对重点企业、生产基地、区域交界处、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游商活跃区的检查力度。要深入开展禁限用农业投入品整治,对禁用的高毒农药继续加大清缴力度,进一步推进高毒农药定点经营试点和实名购买制度。要加强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跟踪检查,对不再具备法定资质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予以清理、取缔。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农资的要严肃查处,坚决予以取缔。要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诚信档案,实施分类监管,提高监管效能。

(二)加强监督抽查。要结合本地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农资产品质量抽检计划,加强对农药、肥料、种子、兽药等农资产品的监督抽查,重点检测种子质量和品种真实性,农药、兽药和饲料的有效成分含量及是否添加违禁成分,肥料的养分含量是否与标识相符等。对群众举报投诉多、违法次数多、市场检查中问题突出的企业和产品,进行重点监管。对监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发布警示信息;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农资产品要依法严肃处理。全市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建立检测结果共享机制,避免重复抽检,提高执法效能。要强化检打联动,检测与查处要做到“无缝衔接”。

(三)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全市各级农业部门要鼓励社会各方面积极举报制售假劣农资行为,拓展案源渠道,做到“有报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要积极履行农资打假牵头协调职责,落实农资打假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适时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制假售假、侵权假冒和非法添加等行为,重点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化肥、农药等“黑窝点”。要建立区域联查、跨区协查等案件办理机制,切实加强区域间案情通报和移送工作。对制假售假源头不在本辖区的,要及时上报案件信息,发送协查通报,由制假售假源头所在地农业部门严肃查处,确保从源头上消除危害。涉嫌犯罪的案件,要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杜绝“有案不送、以罚代刑”。要加大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同时,各地农业部门要按照《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农政发〔2016〕3号)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农办质〔2016〕21号)及省农委印发《农业系统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工作方案》的要求,及时公开“双打”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按时报送案件信息公开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当前正值“三夏”生产关键时期,全市各级农业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牵头作用,明确监管责任,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工作重点,强化和落实监管措施,加强服务指导,确保“夏季百日行动”取得实效。要加强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落实农资打假工作经费由财政保障制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改善执法条件和执法手段,提高办案能力。

(二)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明确职责分工,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农资打假工作中不履职、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市农委将适时开展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各地及时整改,并进行跟踪监督。

(三)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各地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导向作用,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传播渠道,大力宣传农资打假工作措施、进展和成效,宣传诚信企业,曝光农资打假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资打假工作的良好氛围。要组织力量深入到农村基层,通过举办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现场咨询活动和培训班、印发宣传资料、现场指导等形式,普及农资法律法规,传授识假辨假知识,引导农民群众科学、理性购买农资产品,提高农民群众质量安全意识、科学安全生产的水平和维权能力。开展农资从业人员培训和法律知识教育,提高农资生产经营者的诚信守法和质量责任意识。

(四)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各地要认真总结“夏季百日行动”成效和经验,分析本地农资监管的新情况、新特点,探索农资监管工作的新思路。要加强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及时报告重要信息、重大案件和突发事件。各县(市、区)农委(农业局)于9月20日前将开展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总结报送市农委法规科。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情况统计表、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大要案统计表通过金农工程系统报送(第三季度统计表不再另行统计报送),“夏季百日行动”总结以电子版和书面形式报送。

农资联合打假方案 第八篇_20162002年秋季农资打假联合督查工作简报

为了认真贯彻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第五次、第六次会议精神,落实农业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和供销总社等五部门《2002年全国农资打假工作方案》的总体安排,农资打假部际协调小组组织农业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经贸委、监察部、供销总社、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等九个农资打假部际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组成七个农资打假联合检查组,于9月16~20日分别赴河南、吉林、陕西、云南、湖北、广西和江苏等七省(区)进行了农资打假联合督查。

督查期间,各个督查组按照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开展"回头看"活动的总体精神,根据今年第二次农资打假部际协调小组会议的要求,检查了所督查省(区)上半年农资打假大要案查处情况和农资监管有关专业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主要是《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等及其配套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听取了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对农资打假工作的反映、意见和建议,通过问卷调查对地方农资打假进行了全面评价分析。

各个督查组反映,所到的省(区)都能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各项精神,从当地实际出发,努力落实五部门《2002年全国农资打假工作方案》,积极开动脑筋、想办法,开创性地开展工作,使今年的农资打假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无论是从各部门、各地反映的情况看,还是从统计数字上看,今年农资打假工作的力度都比以往要大,并且取得了明显成效。联合督查组调查问卷统计结果表明,今年农户和经营户对农资打假工作在总体上是基本肯定的,满意程度达到了70%,同时希望进一步加大打击假冒伪劣农资的力度。

通过这次农资打假联合督查,不仅了解了各地农资打假进展情况,推动了地方农资打假工作,发现了一些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打假工作典型,而且对于进一步理清了今后农资打假的工作思路具有重要意义,各个督查组一致认为,今后一个时期,要从整体上推进农资打假工作向纵深发展,必须坚持把农资质量抽检作为打假的一项常规性工作不断加强,把打假工作的着眼点从农资经营者和使用者拓展到农资生产领域,通过积极发展连锁配送等新型流通业态提高优质农资的市场占有率,农业系统要切实实行政企分开,加强综合执法,切实增加农资打假投入。

全国农资打假部际协调小组组长、农业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组长、农业部副部长范小建对此次联合督查高度重视,先后两次召开专门会议。9月2日召开第二次农资打假部际协调小组会进行了部署动员,10月11日主持召开第三次农资打假部际协调小组会议,专门听取各个督查组的汇报,进行了总结,并要求各有关单位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精神,做好今年农资打假工作总结,及早研究明年工作思路。

今年农资打假联合督查有四个突出特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hd/380163/

推荐访问:农资打假工作方案 农资打假实施方案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