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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镇关爱女孩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2017-01-27   来源:活动资讯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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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镇关爱女孩行动实施方案(一):2014关爱女孩实施方案

2014年“关爱女孩行动”实施方案

开展“关爱女孩行动”是贯彻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消除性别歧视,优化出生人口结构,维护女孩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是“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深化。今年,我们要在去年的基础上深入开展此项活动,使“关爱女孩行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取得显著成效。根据县计划生育宣传工作要求,结合城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以适度稳定低生育水平、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为中心,认真实践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宣传“关爱女孩、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都一样”等科学文明、健康的思想新观念,为县城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主要任务:

1、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突出“关爱女孩"活 动主题,进一步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引向深入。

2、抓好新型生育文化建设示范村和示范社区建设、示范

小区、示范户建设,示范户建设重点落到只有女孩的家庭。

3、广泛宣传“一法三规”,普及计生法律法规,营造有利于 女孩生活的环境,向女孩和生育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提供优质宣传服务,从而促进新型婚育观念的形成。

三、活动内容:

开展“关爱女孩”活动,以婚育新风进万家为主线,依托村、社

区和辖区单位,动员社会力量,努力营造关爱女孩和只有女孩的贫困家庭的舆论氛围。

1、加强社会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社会力量,大力宣传倡导“以人为本、关爱女孩、男女平等、生男生女一样好、男到女家落户、巾帼建功”;宣传“禁止歧视妇女、弃婴溺婴、拐卖妇女儿童”及“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宣传出生人口性别结构平衡的重要性;宣传有利于计划生育、有利于女孩成长的利益导向机制和社会保障制度,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婚育新观念和整个社会都来关爱女孩关心妇女的舆论环境、政策环境、法制环境氛围。

2、经常性教育。

召开社区、村干部、中心户长、协管员、片长培训会,使他们充分认识“关爱女孩”活动的长期性和重要性。充分利用人口学校、活动室、新型生育文化阵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使他们积极参与,从而提高女孩和女孩家庭地位,促进群众观念的转变。

3、具体内容

(1)、与计生协会联合开展助贫帮困活动。利用三·八节、母亲节、5·29协会成立纪念日、“六·一”及春节等有利时机,开展关爱女孩、救助贫困母亲活动,从资金和物品方面给予救助,让只有女孩的困难家庭真正得到帮助,享受到温暖。尤其要为只有女孩的贫困下岗家庭提供再就业信息、科技致富知识,积极帮助他们发展生产。

(2)、与卫生部门、文化部门及各学校联系协调,开展女孩青春

期保健、性健康保健学习教育活动,举办知识讲座或观看光盘,增强女孩的自我保健意识。

(3)、动员教育部门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有益身体健康的活动,如女孩关爱自身报告会、主题演讲会等。

(4)、组织各村各社区结合“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宣传,如女孩家庭才艺展示、拔河比赛、书法绘画等。

(5)、建立利益导向机制,各村各社区在发放民政救助、再就业方面,优先照顾只有女孩的特困家庭。

(6)、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协调组织辖区单位、私营企业和离退休老干部等为贫困女孩捐款捐物、捐资助学、为女孩提供优良的生存环境。

四、具体要求

1、各村各社区要高度重视“关爱女孩”活动,制定切实可行的“关爱女孩行动”计划,每个村和社区至少要帮扶1-2名贫困女孩,帮扶效果显著。结合实际,开展不同规模、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让全社会都来关爱女孩。

2、“关爱女孩行动”要有详细记录,年末有总结,并建立健全“关爱女孩 ”档案。

大城子街道办事处

2014年3月

2016年镇关爱女孩行动实施方案(二):关爱女孩实施方案

(一)组织开展座谈会、知识讲座等形式的宣传活动。向广大青年母亲宣传女性心理健康知识,以及女性心理健康对家庭和在建设小康社会过程中的作用——关心母亲就是关注家庭幸福,母亲的心理健康,是孩子健康成长的基础,是家庭幸福美满的保障;关爱女孩就是关注民族的未来,营造有利于女孩生活、发展的社会环境和政策导向,促进男女平等。加强对女孩的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她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和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

(二)组织开展大型广场宣传咨询活动。利用节假日和纪念日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营造“关爱女孩行动”宣传氛围,在全社区倡导关心女孩、关心妇女、关心国家的未来。

(三)通过“希望工程”助学,为贫困女童免费提供学习和生活用品;通过开展“一助一”“多助一”结对帮扶活动,为贫困家庭的女孩提供入学费用。

(四)组织志愿者为贫困女童提供义务家教;为留守女童提供义务服务。

2016年镇关爱女孩行动实施方案(三):2016关爱女孩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优化人口结构,促进性别平等,全面做好我县人口计生工作,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等六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人口宣教〔2016〕69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关爱女孩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6〕68号)的要求,县委、县人民政府决定从2016年2月至2016年5月继续在全县开展关爱女孩集中整治“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以下简称“两非”)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宣传倡导、完善机制、强化监管、集中整治等,使打击“两非”行为的舆论氛围更加浓厚,管理制度更加完善,部门配合更加紧密,案件查处更加及时,进一步巩固我县近年来打击“两非”取得的成果。在专项行动期间,“两非”典型案件得到有力查处,全县出生人口性别比继续回落,确保实现全县2016年度出生人口性别比高出正常值107的部分下降10%以上。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宣传教育

1、大力开展新闻宣传。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在重要版面和重要时段大力宣传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倡导社会性别平等的先进理念,破除男尊女卑、重男轻女等封建思想。县电视台对专项行动进行跟踪采访、重点报道,并制作宣传专题片在人口计生专栏中播放;集中曝光一批“两非”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两非”行为。

2、大力开展社会宣传。采取办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发放传单等方式,将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的要求传递到村(社区)组,各乡镇在车站、集市等人流量较大的公共场所要设立2幅大型宣传标语,提高群众对专项行动的知晓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3、大力开展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县计生局、县卫生局、县药监局要有计划、有步聚地对计生工作执法人员和医疗从业人员、药品销售人员和个体行医人员等重点人群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使其知法守法,拒绝“两非”行为。

(二)依法查处案件

1、调查摸底,查找线索。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广泛发动群众提供线索;充分发挥“妊娠实时通”的作用,密切跟踪关注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的孕妇及流动人口中的已孕育龄妇女等重点对象的孕情检查服务情况,甄别发现案件线索;深入排查医疗保健机构、计生技术服务机构、个体诊所、药品批发及零售企业、出版物市场、广告市场等重点场所,采取明查暗访、举报核实等方式,主动查找案件线索。建立案件线索档案,登记个案情况,进行线索筛查。

2、依法办案,集中整治。调整整治“两非”案件查办专案组,对已掌握的重点案件线索进行逐一排查,依法调查取证,提高案件查办质量,集中查处一批“两非”典型案件。对在案件查办、重点监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点部位,按照各自职责,迅速开展集中整治,不留死角。

3、依法依纪,追责到位。加大对涉案人员的责任追究力度,已查实的案件,涉案人员依法依纪坚决处理到位。

(三)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不断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认真落实现有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和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认真兑现两女结扎户一次性奖励政策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直入等各项制度,优先帮助和支持贫困计划生育女儿户实施扶贫项目,积极支持计划生育女儿户发展经济,使其经济上得到实惠、生活上无后顾之忧。

(四)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1、完善管理制度。不定期对医疗保健机构、计生技术服务机构、个体诊所等进行清理整顿,对医药批发、零售市场进行重点检查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格落实B超购置准入、备案和双签名制度。规范终止妊娠药品的销售和使用,对终止妊娠药品和促排卵药品实行严格的处方管理,建立终止妊娠药品购销台帐,确保药品使用规范。督促相关机构认真落实B超使用管理、终止妊娠药物销售和使用管理、妊娠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审批等制度,从源头上防止“两非”行为发生。2、建立健全信息共建共享机制。按照“信息共享、资源共用、机制共建、联合行动、重点突破”的原则,理顺工作关系,落实工作责任,加强部门协作,建立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信息共享机制,做好信息统计监测工作。不断完善育龄妇女产前检查、妊娠14周以上人工终止妊娠、住院分娩信息实名登记和实时通报机制。

3、不断提高优质服务水平。及时做好落实避孕措施和“三查”(查环、查孕、查病)工作,特别要加强对持再生育证妊娠14周以上妇女的全程跟踪管理与服务。同时,规范产后随访工作,避免女婴被遗弃和非正常死亡。

三、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时间安排为2016年2月至2016年5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月20日-2月29日)

对专项行动进行安排部署,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按各自职责要求对2016年10月1日以来的涉及“两非”情况进行清查,召开相关部门协调会及动员会,组织人员进行明查暗访。县、乡、村三级联动,层层召开会议,进行宣传发动,要广泛开展以“关爱女孩、关心女性”为主题的“婚育新风进万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法制教育,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深入宣传《宪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妇女权益保护法》、《湖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本次集中整治行动的对象、措施、目的等,各乡(镇)应在所在地悬挂2条以上宣传横幅,每个村(居)所在地应张贴2幅以上宣传标语;乡村宣传栏应有性别比整治宣传内容;并印发以“关爱女孩”、打击“两非”为重点的宣传资料,做到进村入户,家喻户晓,营造浓厚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问题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2016年镇关爱女孩行动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集中治理阶段(3月1日-4月30日)

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影响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关键环节和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清理排查,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⑴清理、整顿医疗市场和药具市场,依法取缔非法医疗机构和个体诊所,禁止终止妊娠药品在市场上自由流通。

⑵对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个体诊所执行B超使用、管理和人工终止妊娠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检查,进一步规范和落实管理及工作制度。

⑶对2016年10月1日以来领取生育证育龄妇女的生育情况,对持生育证多年未报出生或“已孕”未报出生作为重点清查对象;对持生育证中期以上终止妊娠、女婴死亡对象要列入个案,逐个进行排查,非法终止妊娠或溺弃女婴疑似案例的要提交公安等部门及时介入立案调查。

⑷对2016年10月1日以来的所有性别比案件再次进行深入清理、检查,逐个摸排;同时,开展执法检查,重点解决有案不查、查而不处、以罚代法以及处理明显不到位、不规范的问题。

⑸集中查处。由党政领导牵头,从纪检(监察)、公安、人口计生、卫生、药监等部门抽调人员,组建查处“两非”案件的专门工作班子,采取联合办公、联合执法的形式,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力量,根据调查摸底和从其他渠道获取的“两非”案件线索,迅速组织力量调查取证,集中查处一批“两非”案件。经查证证据确凿的,对有关违法违纪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给予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察,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大案、窝案,要快查、快审、快判,顶格处理,公开曝光,形成集中整治的强大声势和高压态势。

第三阶段:督查评估及规范阶段(2016年5月1日至5月30日)

各乡镇、各部门要通过对“两非”案件的查处,认真总结集中整治行动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存在问题,分析研究导致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升高的深层次原因,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消除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规范生育秩序,建立长效机制,重点规范B超管理制度、规范持生育证终止妊娠手术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新生儿出生、死亡登记和报告制度、人流、引产实名制度,为促进我县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合理提供科学的制度保障,确保在省州专项检查中取得好的成绩。

四、组织领导

成立泸溪县关爱女孩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副县长、统战部长毛家任组长,县公安局局长王辉、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石喜文、县卫生局局长杨毓山任副组长,县监察局局长杨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刘国富、县妇联主席彭晓云、县广播电视台台长覃长海、县工商局局长刘屹。县电信公司经理杨胜武、县卫生局党组书记杨和平、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潘文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腾召武等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杨和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计生综治责任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成立关爱女孩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设立专项工作办公室,制定具体的行动方案。

五、相关部门职责

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负责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会同其它部门联合查处“两非”案件,依法对发生“两非”行为的计生服务机构及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协调建立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部门协调机制;与卫生部门共同建立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信息共享机制;完善“综合治理部门信息实时通”系统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计生服务机构的孕情管理;向本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

县卫生局:负责组织本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参加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参与案件查处专案组联合查处“两非”案件;全面开展相关从业人员的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训;加强对各级医疗保健机构的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依法对发生“两非”行为的医疗保健机构及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严格落实B超购置准入、备案制度,14周以上妊娠B超检查双签名制度,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证明查验登记制度等;督促各医疗保健机构全面启用“妊娠实时通”系统,与人口计生部门共同建立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信息共享机制。

县纪检监察局: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的涉案人员依照管理权限进行严肃查处.

县妇联:负责组织本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参加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广泛深入开展以社会性别平等和关爱女孩为主题的宣传教育;发挥社会群众团体优势,动员和组织广大妇女参与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积极提供案件线索,依法保护妇女合法权益。

县公安局:负责组织本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参加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发挥职能优势,积极参与案件查处专案组联合查处“两非”案件,对线索明确的涉嫌“两非”行为的案件,会同相关部门调查取证,联合办案,为查处“两非”典型案件提供必要的支持配合;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溺弃女婴和“两非”等违法犯罪行为。

县食品药品监督局:负责组织本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参加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会同案件查处专案组联合查处“两非”案件;负责组织对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个体经营户终止妊娠药物的销售管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和清理整治,严厉查处非法经营销售终止妊娠药物等行为;加强对终止妊娠药品销售、使用单位的监管,对终止妊娠药品和促排卵药品实行严格的处方管理,建立终止妊娠药品购销台帐,确保药品使用规范;依据有关规定对违规违纪单位及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卫生部门取缔无证诊所、无证B超窝点等涉及“两非”行为的无证经营场所;负责对涉及“两非”内容的广告开展清理整顿。

县电信公司:负责搞好综合治理部门“信息实时通”系统的维护与应用指导,确保正常运行。

县广播电视台:对专项行动进行跟踪宣传报道,公布“两非”举报电话,曝光一批“两非”典型案件。

【2016年镇关爱女孩行动实施方案】

六、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各乡镇和各相关部门要把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专项治理作为提高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落实。要成立集中整治领导小组,担负起组织和协调职能,抽调精干人员负责集中整治的日常工作,保证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

2、明确工作重点。此次集中整治的重点单位是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保健机构、个体诊所、药品批发及零售企业、药店等;重点对象是擅自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人员;重点地区是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持续上升、基础较差、问题突出、举报线索多的乡、村。集中清理和集中执法期间,要做到统一时间、统一步调、统一行动,形成集中整治的强大声势。要加强区域协作,对涉及外县、外省的案件,要主动与有关方面沟通协调,联合查处,确保案件查处不落空、不走样。

3、加强有奖举报。各乡镇要发挥有奖举报的作用,广泛宣传计划生育有奖举报的政策规定,对有奖举报通告,每个村应在醒目位置张贴10张以上;同时,设立“两非”案件有奖举报专项资金,鼓励群众举报,落实举报奖励,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集中整治行动的积极性,进而拓宽获得“两非”案件线索的渠道。

4、坚持综合治理。要在深入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孕情监测工作,健全和完善孕情跟踪服务责任制,提高早孕发现率,加大政策外怀孕的补救和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力度,提高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水平;要全面推行计划生育合同管理,深入开展“关爱女孩”活动,健全奖惩并重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多管齐下,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

5、加强督查考核。实行集中整治行动开展和“两非”案件查处情况通报制度,各乡镇(街道)要在每月30前将集中整治行动开展和查处案件情况汇总上报县人口计生局,县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予以通报,对整治工作力度大、势头好、效果实的,要予以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的,要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整治期间,县里将派出督查组,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点对象和重点问题进行分阶段专项督查,并在第三阶段结束前,组织检查组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验收不合格的,予以黄牌警告,影响省、州督查考评的,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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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镇关爱女孩行动实施方案(四):2015关爱女孩行动实施方案

第1篇:关爱女孩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办发[20XX]59号)和(湘办[20XX]2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治理方案,营造有利于关爱女孩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社会舆论环境,为配合这项活动的工作开展,结合我乡实际,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计划生育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湖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终止妊娠规定》(以下简称省政府令第194号),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中发[20XX]8号),广泛开导展关爱女孩及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利益导向机制,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切实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逐步实现我乡出生人口性别比的自然平衡。

二、工作目标

每年4-6月在全乡集中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行动。力争通过努力,有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

到20XX年,在全社会形成关爱女孩的浓厚氛围,全乡基本建立起有利于女孩及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利益导向机制,普遍开展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优质服务,“两非”和溺弃女婴等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出生人口性别比实现自然平衡。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提升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平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建立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档案”,开展孕情监测、孕期保健和产期保健。严格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和技术服务措施,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加强对育龄夫妇避孕的指导和孕情监测,对意外怀孕早发现、早补救;对正常怀孕的妇女,尤其是对怀孕第二胎的妇女,要落实跟踪服务制度,做好定期随访,指导孕产期保健,防止出现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严格落实出生性别、引产性别登记报告和分析评估制度,依法加强医护队伍管理,严禁不具备执业资格的机构和人员从事接生等医疗服务。做好新生儿计划免疫和疾病防治工作,指导婴儿父母喂养,降低新生儿特别是女婴的死亡率,提高群众的满意率。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在精神文明创建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中,加强对关爱女孩的宣传,发挥舆论氛围,逐步削除对女孩、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偏见和岐视妇女的传统观念,对女孩和计划生育女儿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墙报等大众传媒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广播站要定期播放有关文章和公益广告;车站、集市等人流量较大的公共场所设立大型公益宣传画、标语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形成“活动有安排、报刊有文章、广播有声音、电视有影像、网络有图文”的大宣传格局。要组织咨询、培训、知识竞赛、演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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