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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合同书范本

时间:2014-12-05   来源:合同范本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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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合同书范本(一):某某工程监理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工程名称: 大连北方家居城土石方工程

委 托 人: 张仁川

监 理 人: 庄河市宏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2012年 10 月 15 日

签订地点: 大连新兴产业经济区

编制及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示范文本的编制主要以部分地区公司的合同示范文本为基础编

制。文本编制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法律规定与企业实际相适应。通过合同条款将公司的生产经营实践和业

务流程加以规范,使合同文本更加符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需要。

2、通用性与针对性相统一。示范文本既满足地区公司对合同的共性需要,

又尽可能增加合同针对性条款约定。

3、原则性与操作性相结合。文本的通用条款一经确定,不应随意更改。需

要特殊约定的个性条款,可由地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

二、示范文本主要适用于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三、示范文本由主合同及相关附件构成,使用中应注意文本的完整性和一致

性。

四、合同谈判和签订应以本示范文本为基础。地区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可根据

需要组织对示范文本进行细化,并报股份公司法律事务部备案。

五、具体填写说明:

1、监理范围一般要与工程项目总概算、单位工程概算所涵盖的工程范围相

一致,或与工程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所涵盖工程范围相一致。

2、在写明“监理内容”时,要详细写明委托阶段内每项具体监理工作,可

按照《建设监理规定》中所列的监理内容进一步细化。

3、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监理单位自备的设备一般是包括:检测试验设备、

测量设备、通信设备、交通设备、气象设备、照相录像设备、电算设备、打字复

印设备、办公用房、生活用房等。

4、根据股份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对于合同14.1加盖单位印章的规定,原则

上我方单位应使用合同专用章;

六、填写要求:

1、条款必须齐全,不能缺项。

2、填写语言应简练、准确。

3、填空条款填空处不能为空白。如不需填写该项条款,填入“无”或“/”。

目录

1.工程概况: ............................................. 1

2.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 1

3.监理的期限和地点 ....................................... 1

4. 监理工作要求 .......................................... 1

5.监理费的计取与支付 .................................... 2

6.委托人权利和义务 ....................................... 3

7. 监理人权利和义务 ...................................... 3

8. 健康、安全及环境保护 .................................. 4

9. 保密 .................................................. 4

10. 不可抗力 ............................................. 4

11.违约责任 .............................................. 4

12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5

13.争议的解决 ............................................ 5

14.合同效力及其它约定 .................................... 5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委托人:大连北宇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大连新兴产业经济区

法定代表(负责)人: 张仁川

监理人: 庄河市宏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住所:庄河市黄海大街一段1号

法定代表(负责)人: 王宝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

用的原则,双方就 大连北方家居城土石方工程 项目工程监理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 大连北方家居城土石方工程监理; 工程施工地点: 大连新兴产业经济区;

工程规模: 挖土方604463立方米(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总投资: 6,743,635.93元。

2.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2.2监理范围: 投资方面控制;质量方面控制;安全方面控制;档案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

2.2监理内容: 土石方工程、场地平整工程全部监理。

3.监理的期限和地点

3.1监理期限:自 2012 年 10月 20 日至 2012 年 11 月 30 日;

3.2监理地点: 大连新兴产业经济区。

4. 监理工作要求

4.1监理人应组建 2 名监理工程师组成的监理机构,其中 马广东 为总监理工

程师;监理人更换监理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征得委托人同意;

4.2 监理工作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的有关规定及相关行业标准,符合委托人规定的各项安全、环保、生产指标;

4.3监理人应在完工前编制包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在内的项目监理规划,按进度分专业编制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细则,并报送委托人;

4.4监理人应按委托人书面同意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进行监理,并及时向委托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监理工作总结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4.5监理人应按委托人的通知及时参加工程竣工预验收,签署建设监理意见,并于监理业务完成后 15 日内,向委托人提交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资料;

4.6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应在监理工作完成后 15 日内移交给委托人;

4.7委托人应向监理人提供监理工作所必要的资料和工作条件;

4.8委托人应当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人、监理的内容、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所赋予的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单位;

4.9委托人应于 15 日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监理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4.10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 马广东 ;委托人更换常驻代表,要在 2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人;

4.11其他约定: 无 。

5.监理费的计取与支付

5.1监理费的计取

5.1.1监理费用总价:

(大写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

(小写人民币):14000.00元。

5.2支付方式:选择下列第 一 种方式。

5.2.1一次性支付:监理任务完成,委托人收到并认可监理人提交的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资料后 15 日内支付全部监理费用。

5.2.2.分期支付:

5.2.2.1 合同生效后 日内,支付监理费用总价的 %;

5.2.2.2(按照进度支付): ;

5.2.3甲方在最终结算时扣除监理费用总价5%的费用作为服务质量保证金。质

工程监理合同书范本(二):工程监理合同范本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合同编号:LHPP-2014-03-SBGC-005

第一部分 通用条款

委托人(甲方):

监理人(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

1.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设工程费:

1.5本工程监理阶段(期限)包括:钢结构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施工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自委托人与监理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开始至工程保修期满)。

1.6主要包括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工程计量的监理,安全和文明施工控制与管理、信息资料管理等。

1.7监理工作内容:

1.7.1前期及施工准备阶段工作

1.7.1.1协助委托人办理规划、供电、电讯、供水、排污、供气、环保、环卫、人防、消防、交通、绿化等主管部门的审批工作;

1.7.1.2组织扩初设计审批工作;

1.7.1.3前期施工招标代理工作;

1.7.3.4协助委托人对机电、设备的选择,协助签订供货合同(协议);

1.7.3.5开工准备,协助委托人办理工程建设保险、施工执照,申报质监和申请开工等各类政府部门手续;

1.7.2实施阶段监理工作

1.7.2.1编制建设工程监理规划;

1.7.2.2按工程建设进度,分专业编制建设工程监理细则;

1.7.2.3按照建设工程监理细则实施监理;

1.7.2.4出具工程书面建设工程监理评估报告;

1.7.2.5按照监理规范和相关规定的作业程序和形式进行监理:

1.7.2.5.1协助委托人与承包人编写开工报告;

1.7.2.5.2确认承包人选择的分包单位;

1.7.2.5.3审查承包人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提

出书面改进意见;

1.7.2.5.4审查承包人提出的材料和设备清单及其所列的规格和质量;

1.7.2.5.5调解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争议;

1.7.2.5.6督促、检查承包人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工程技术标准;

1.7.2.5.7检查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验收分部分项工程,签署工程付款凭证;

1.7.2.5.8检查工程使用材料、构件和设备质量,检查安全防护的设施并落实安全文明施工;

1.3.2.5.9督促整理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

1.3.2.5.10组织设计单位和承包人进行工程竣工初步验收,提出竣工验收报告;

1.7.2.6代办竣工手续,监理任务完成后,向委托人及相关单位提交建设工程监理档案材料,竣工资料送城市档案馆;

1.8监理范围:【工程监理合同书范本】

1.8.1建筑工程:包括土方工程、钢结构工程、地基基础工程、主体及围护工程、楼地面工程、屋面工程、门窗工程、装饰装修工程;

1.8.2建筑安装工程:包括室内给水、室内排水、室内煤气、室内电气(含通讯及智能化系统等弱电项目)安装、通风工程、空调工程、电梯工程;

1.8.3配套工程:包括给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电气(含通讯及智能化系统等弱电项目)工程、道路工程、绿化及园建工程、围墙工程。

2.词语限定

通用条款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专用条款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3.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3.1 本合同通用条款;

3.2 本合同专用条款;

3.3 本合同技术条款;

3.4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5 投标文件(如有)、监理费用报价文件、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6 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约定工程的设计、施工图纸及变更后的设计、施工图纸、变更说明等相关文件);

3.7 委托人与河南省新乡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附件;

3.8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及变更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4.总监理工程师

4.1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身份证号: ,注册号: 。

5.监理服务费

5.1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的监理服务费:人民币柒万贰仟元整(¥:72000元),该服

务费包含乙方履行完其全部合同义务所需的所有费用。

5.2 付款方式:

5.2.1合同生效,本合同约定工程开工且监理人按投标文件、合同附件、合同承诺的全部监理人员进场后3日内,委托人向监理人支付监理服务费的30%的预付款,金额人民币贰万壹仟陆佰元整(¥:21600元);

5.2.2本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钢结构施工工程主体完工且委托人收到监理人提供的监理服务费等额发票后,委托人向监理人支付监理费的40%,金额人民币贰万捌仟捌佰元整(¥:28800元);

5.2.3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委托人向监理人支付监理费的30%,金额人民币贰万壹仟陆佰元整(¥:21600元)。

5.2.4各期监理服务费付款前监理人须向委托人提交付款申请并附符合各期监理服务费支付条件的单据、书面资料及合法有效的发票等材料,经委托人确认无误后10日内支付当期监理服务费。

5.3基于监理人在合同签订前及签订时已对影响本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工程监理费用的各种因素、风险、人力资源成本及工程监理服务内容的增加、变更等情况予以完全、充分考虑。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上述监理服务费在本合同及其附件有效期内和履行过程中为固定不变费用,上述监理服务费不因任何因素、不可抗力、风险及服务内容的增加、变更等情况而调整,监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服务费基础上做出不利于委托人的价格、费用调整,在本合同基础上附加任何不利于委托人的条件或对本合同约定的监理服务内容、质量予以减少、降低。

第二部分 专用条款

7. 定义与解释

7.1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或解释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7.1.1 “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委托人委托监理人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

7.1.2 “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

7.1.3 “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7.1.4 “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7.1.5 “监理”是指监理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 , 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监理合同、工程建设和监理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7.1.6“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工程监理合同书范本】

7.1.7 “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 ,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工程施工、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

7.1.8 “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

7.1.9 “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合同书范本】

7.1.10 “监理服务费”是指监理人全部履行本合同约定及法律、法规、规章、相关标准规定义务,委托人按照监理人完成监理服务的质量、标准、比例及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监理服务费用。

7.1.11 “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

7.1.12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协议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7.1.13 “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

7.1.14“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

7.1.15 “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

7.2 解释

7.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

7.2.2 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互相补充。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

7.2.2.1通用条款;

7.2.2.2专用条款;

7.2.2.3 补充条款;

7.2.2.4 中标通知书、投标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7.2.2.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fw/8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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