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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F-2000-0209
规划方案设计合同
项目名称:_ _________ 项目地点:__ 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 ______ 设计人:_ ___ 签订日期:__ _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
委托人(甲方):
设计人(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项目规划方案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及设计费。
2.1项目名称: 。 2.2项目地点: 。 2.3项目规模: 。 2.4设计阶段: 。 2.5设计范围及内容: 。 2.6设计费:
本合同设计费按上表所列设计项目,采用分项总价(含税)包干。实际设计费用按乙方实际完成的设计项目分别结算,上表中暂定面积与甲方实际委托设计的面积误差在±5%以内
的,均不调整该分项设计项目的设计费总价,如误差超过±5%时,按表中单价按实结算该分项设计项目的设计费。各分项设计费包括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所有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交设计成果的进度要求所需的加班工作、设计技术人员到本工程现场参加设计成果交底会议的交通费、餐费及正常完成全部设计工作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正常设计工作,各分项设计费不得调整。当设计完成并经甲方批准后,如甲方要求乙方再做出修改或需要重新设计的,当修改量不超过30%的,修改费用已含在包干价内,不另增加设计费用,修改量超过30%的,超出部分由甲方向乙方另外支付修改费用。另外,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增减或变更上表中部分设计项目,设计费用按实际完成设计项目进行相应增减调整,并按调整后的设计费用作为付款依据。
第三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 乙方的服务内容及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4.1常规服务
4.1.1乙方须积极配合甲方的合理要求,履行乙方职责,设计成果需符合现有国家、广东
省及项目所在市规划之规范及要求以及甲方的设计验收标准(详见附件《设计委托书》)
4.1.2乙方在每阶段明确取得甲方书面确认和指示后方可进行该阶段工作或下一阶段的工
作;
4.1.3对已批准的设计,乙方只可按甲方书面意见才可修改;
4.1.4与甲方紧密配合,按与甲方商定的时间表完成各阶段之设计工作。
4.1.5与甲方另行发包的第三方合作设计人(以下简称“他方设计人”即具有国内相应设计资质、承担本项目规划报建设计或施工图设计的单位)紧密配合,协助其完成报建报批及施工图设计工作。 4.2.设计阶段
第一阶段:规划方案设计
主动咨询甲方有关本工程市场定位情况,明确项目参数、甲方目标、开发理念、分期开发原则及其他要求,制定设计工作计划、设计成果提交日期等;分析和评估现场环境,并预测其对设计的影响。制备解说图则,提供总平面规划概念图及各种分析图、典型住宅单体平面草图、技术经济指标及概念设计报告。
在概念规划阶段,乙方须提供两个规划方案,一个主选方案和一个比较方案,乙方提供概念设计讲解(不少于两次),然后按照甲方的意见和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做出相应的修改。
在设计方案获相关政府部门及甲方的书面批准后,乙方才进行下一步设计工作。 设计成果:
(1)初步规划概念方案阶段:
项目策划及概念性规划方案规划文本、说明书(一式 3份,色彩 彩色 ,大小 A3 )及相关图纸如下:
a.概念方案(包括彩图和蓝图各一份) b.用地现状分析概念图 c.规划总平面方案
d.技术经济指标分析和概念设计说明 e.环境及绿化分析概念图 f.组团分期分区开发规划概念图 g.道路及交通规划概念图 h. 主要节点设计意向图 i. 部分建筑单体设计意向图
j. 总体空间设计意向效果图 k. 总体景观设计意向效果图 l-n仅适用于山地设计: l坡度利用分析图 m用地剖面分析图 n工作模型(1:1000) (2)最终规划概念阶段 :
深化完善后的概念性规划方案设计成果(一式 3份,色彩 彩色 ,大小 A3 )及相关图纸如下:
a.修改后之总平面彩图(A1大图)、蓝图
b. 修改后之A3方案本,包括总平面、单体平面及指标说明 c. 上述“初步规划概念方案阶段”其它设计成果的修正本。
以上成果提交予甲方后,需待甲方签署本阶段设计认可函后方进入下一阶段之工作,如甲方未在21天内签认或提出异议(自签收上述设计成果翌日起计),亦代表甲方已同意上述设计内容。
第二阶段:规划报批阶段
按照甲方同意之总体概念规划方案,乙方将协助甲方向当地审批部门进行总体规划方案设计介绍,协助甲方完成总体规划的报建工作;该阶段乙方将按照当地规划部门的要求,提出能够满足国家规范要求的相应规划设计文件,配合并协助他方进行规划报建设计及办理报批手续,并根据规划局意见作相应的修改。 设计成果:
a.1:500总平面蓝图和规划说明书一式三份 b.地形图三份
c.道路规划图、绿化规划图、竖向规划图、管线平衡图各一式三份 d.总平面彩图三份
工程变更及方案
审批流程管理办法
(试行) 咸阳亿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oo八年三月 工程变更及方案审批流程管理办法(试行) 1 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工程成本控制,明确工程在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洽商)、收
方签证、施工方案、索赔(含工期及合同价款的索赔)的工作程序,需按下列规定执行才能
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2 总则【工程合同工作方案】
2.1 权利限制原则:建设单位对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洽商)、现场签证、施工方案管
理实行严格的权限规定,不在权限范围之内的签字一律无效。
2.2 时间限制原则:建设单位对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洽商)、现场签证、施工方案及对
应的经济签证实行严格的时间限制,禁止事后补办。
2.3 一单一算原则:一个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洽商)、现场签证、施工方案应编制一
份经济签证单,且对应一个工程合同。
2.4 一月一清原则:承包单位每月10日前向建设单位经营发展部报送上月实施完成的
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洽商)、现场签证、施工方案及以上资料对应的经济签证,经营发展部
在每月25日前审核完成。
2.5 完工确认原则:当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洽商)、现场签证、施工方案完工后,流程
规定的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必须在完工后7日内签字确认,如属隐蔽工
程,必须在其履盖之前签字确认。
2.6 原件结算原则: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经济签证(即结算)必须要有齐备的、有效
的原件作为结算依据。
2.7 二次审核原则: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洽商)、现场签证、施工方案的造价经建设
单位经营发展部审核后,办理经济签证。若在工程竣工验收 后,办理工程结算审核时发现经济签证有错误,以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核和审计为准。
2.8 标准表格原则:所有的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洽商)、现场签证、施工方案都必须
使用规定的标准表格。(见附件)
2.9 复核原则:设计变更、技术规定、现场签证、施工方案都必须事前确认,完工后,
立即复核,以复核为结算依据,但必须保留确认和复核原件。 3 定义
3.1 设计变更:与工程设计有关,记录设计变更的工程变更文件。即除正式施工图以外
的,由设计单位出具或由建设单位工程部出具的正式施工依据,主要体现在图纸的变化上,
其工程量和做法变化最终必须在竣工图中体现。包括内容如下:
3.1.1 由于设计图纸本身错漏,包括由于设计施工图不符合设计规范或施工规范而发生
的,及由于设计误差造成各专业之间矛盾而产生的进行纠正、补充、完善设计等,以及由此
导致发生构造或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数量增减、工程量改变等。
3.1.2 由于建设单位要求提出改变建设标准、结构和使用功能,包括由于专项验收规范
要求调整而发生的增减工程内容或重新划分调整施工范围,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数量
增减、工程量改变等。
3.2 技术核定(洽商):与工程设计有关或记录现场变化的工程洽商文件,由建设单位工
程部或施工方或监理方提出但需经建设单位认可,包括以上(3.1条)内容及以下内容:
3.2.1 由于施工条件、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导致
发生增减工程量,材料代换等。
3.2.2 建设单位在施工合同之外,委托施工单位或发工程指令给施工单位的临时用工、
零星工作、三通一平、障碍清除等。
3.3 现场签证: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三方共同到施工现场对现场具体尺寸、
数量、形体等进行复核,根据需要绘制图表并经三方签字,对其真实性和可靠性进行确认。
下列因素之一才需办理现场签证,否则办理的现场签证不能作为经济签证的依据:
3.3.1 因设计变更导致已施工部位需要拆除;
3.3.2 因设计图纸明确需根据现场具体情况确定尺寸,对实际尺寸进行现场签证,如挖
孔桩深度为现场具体情况尺寸,直径为定尺,则只对其深度进行现场签证,直径不进行现场
签证;
3.3.3 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洽商)的工程量根据文字资料不能计算工程量。
3.3.4 合同规定需实测工程量的工作项目。
3.3.5 在特殊情况下,因现场施工条件或原技术措施发生变化导致原批准的施工组织设
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或方案发生变化,可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费用申请审批表办理现场
签证。
3.4 经济签证:凡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到工程价款的增加或减少,均需办理经济签证,
未办理经济签证的施工过程中涉及到工程价款的增加结算时视为工程价款不变更。经济签证
的依据为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洽商)、现场签证、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实施核查表、施
工图及合同。 4 内容要求
4.1 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洽商),现场签证,施工组织设计必须采用本规定相关表格填
写及报批;
4.2 文字内容应明确具体、用词应准确肯定,不能存在未尽事宜和不同理解的语句,内
容不能有涂改;
4.3 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洽商)采用图示表示位置尺寸,图示内容应标明轴线、尺寸、
原图做法或材质,变更后的做法或材质,达到工程计量要求;
4.4 现场签证的具体内容:现场签证首先采用图示位置尺寸达到计量要求,不能采用图
示位置尺寸的必须写明相对位置及具体数据;对工作事实的表达应清晰而简明,能让未参加
现场签证人员日后可以结合其他文字资料读懂,并可以进行计费工作。
4.5 现场签证必须由工程部主管工程师与经营发展部主管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参加并共
同完成工程量的复核工作,对具体做法、复核结果的签字认可。 5 份数要求
设计变更单和技术核定(洽商)单原件一式陆份;现场签证单、经济签证、实施核查表
原件一式肆份;上述资料除核查实施表外其余均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有效。 6 流程及权限
6.1 设计变更流程及权限按后附图“设计变更流程及权限图”执行,使用表格采用后附
表“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洽商)审批表”;实施完成后采用附表“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洽
商)实施核查表”;篇二:工程变更设计方案表 工程变更设计方案表
承包单位:
合同号: 篇三:工程变更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糯扎渡水电站前期筹建工程 变更立项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
为维护业主和承包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工程变更处理程序和立项审批权限,理顺监理、
设计、承包人、业主各方变更管理工作,加强合同管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工程施工
承包合同及云南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澜沧江公司)管理相关规定,结合糯扎
渡前期筹建工程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总则
1.1所有工程变更应符合设计文件所规定的要求,不降低技术标准、工程质量和使用效
益;以优化完善、经济合理、工程安全为前提,变更前要有详实的技术经济比较或论证。
1.2变更包括设计变更和工程变更,设计变更是指因设计方案修改或细化引起的合同清
单项目或数量的变化;工程变更是指合同实施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项目变化和其他合
同变更。变更包括工程量增减变更、工程项目的变更、新增工程等。
1.3由于变更出现的新增工程项目,按其施工承包合同的性质划分为合同内新增工程、
合同外新增工程、补偿费用三类: 合同内新增工程是指在招标工程本合同项目施工承包范围
之内,因设计修改或监理变更指令而出现《工程量清单》未曾列示的工程项目。 合同外新增
工程是指在本合同项目施工承包范围之外,由发包人采用委托施工或指定分包方式而追加给
承包人的工程项目。 补偿费用是指承包人承受了超出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而要求额外支付
或索赔的工程(或费用)项目。
此外,还有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变更,其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应 由承包人承担责任,不能列为合同新增工程或索赔补偿项目。
1.4承包人提出的变更属于合理化建议,经论证后被采纳的合理化建议,可列为合同内
新增工程,并按有关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1.5严格审批制度,未按管理权限和程序报、批的变更,不充许施工和结算。但涉及工
程安全、施工安全、防汛抢险、公共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时,不受此限,但承包单位和监理
仍应及时补办有关手续。
第二条 变更的内容及依据
2.1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和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指示承包人进行以下范围的变
更,但下述变更不应以任何方式使合同作废或无效。如:增加或减少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项目;
增加或减少合同清单工程量;省略工程(但被省略的工作不能转由业主或其他承包人实施);
更改工程的性质、质量或类型;更改一部分工程的基线、标高、位臵或尺寸;进行工程完工
需要的附加工作;改动部分工程的施工顺序或施工时间等。
2.2变更的主要依据:(1)工程施工合同文件及其附件;(2)经监理人签发的施工图纸及其
他设计文件;(3)发包人和监理人发布的有关指令、通知、会议纪要、文函、图表等。
第三条 变更立项审批权限
3.1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与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差异,若是测量和计算错误造成,不
需按变更处理;监理、承包人、业主均有权提出变更,但正式变更指令均由监理工程师发布
实施,即变更指令的出口在监理单位,业主提出的变更,亦由监理人发布变更指令;施工图设
计变更修改,由监理审核后签发。
3.2变更立项审批权限根据变更的性质和引起合同价格增加额度进行分级管理(暂定): 单项工程变更估价(净增加额)在 3万元以下的合同内新增工程,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
出变更指示,并报糯扎渡水电工程筹建处(以下简称筹建处)备案; 单项工程变更估价(净增加额)在 10万元以下的合同内新增工程,由监理人和工程部
项目工程师审定后,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 单项工程变更估价(净增加额)在 20万元以下的合同内新增工程,由监理人和工程部
项目工程师审定,工程技术部(副)主任审批后,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 单项工程变更估价(净增加额)在 50万元以下的合同内新增工程,由监理人和工程部
审定,筹建处领导审批后,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 无论合同金额大小,凡是单项工程变更估价(净增加额)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合同
内新增工程,由监理人和工程技术部审定,筹建处领导审核后,由筹建处主任审批,监理人
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
单项工程变更估价(净增加额)小于合同额5%或小于500万元的变更,由筹建处负责立【工程合同工作方案】
项审批,报澜沧江公司备案。 合同内新增工程单项估价大于合同额5%或500万元及以上的变更,由筹建处上报澜沧江
公司审批立项。
3.3合同外新增工程:单项工程估价在1000万元以下的合同外新增工程由筹建处负责立
项审批及施工招标(或委托施工);单项工程估价超过1000万元及以上的合同外新增工程由筹
建处报澜沧江公司立项审批及招标工作。
3.4重大技术方案调或重大设计变更项目,监理和筹建处做相关基础性工作并提出初拟
方案报公司,由公司征集设计意见、组织技术咨询并审查批示。
第四条 变更立项处理流程
4.1参建各方提出变更的处理原则
4.1.1设计方提出的变更指施工图设计阶段图纸及现场设计通知单等与招标设计内容不
同引起的变更。设计变更文件(图纸、或设计修改通知单)经监理审核、签发至承包单位执
行。
4.1.2监理指示的变更包括监理人自己提出的变更、根据业主决定和意见的变更,以及
经核准的承包人提出的变更。 业主明示的变更包括根据工程需要做出变更决定和向监理提出变更意见由监理完成变更
内容两种:业主的变更决定,监理人应按业主的决定内容直接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令,未超
过审批权限的不需报送审批,但筹建处工程技术、计划部门参与变更指令签发前的会签;业
主的变更意见由监理人完成变更内容并签发变更令,若意见不宜采纳,应及时与业主方沟通,
并提出更合理的解决方案。业主的变更决定和意见以书面文件为准。 监理人可在审批权限范围内根据工程需要直接发布变更指令,同时报筹建处核备。 承包人提出变更申请,其主要内容:a) 变更的原因及依据;b) 变更的内容及范围;c) 变
更对原合同价格的影响分析;d)变更工程量估算;e) 变更项目组织实施方案;f)其他辅助资
料及附件。
4.2变更确认
4.2.1设计提出变更的确认 设计变更文件,涉及合同清单外的变更细目,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变更报价书,不需要
再进行变更项目的审批。
由承包人负责设计的总价费用项目的变更也要经监理人批准后才能实施,但不调整合同
价格。
4.2.2监理指示变更的确认 设计单位的设计图纸修改变更,由监理人审核签发执行,其他变更均以监理变更指令的
形式通知承包人执行。 监理人在指示承包人进行变更之前,需要对变更的具体方案作技术经济比较,按照合理、
经济的原则迅速决策,还应预先估计变更所带来的影响。承包人提出的变更申请报告,监理
人应从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造价变化等方面严格审查,明确提出变更处理意见。筹建处
将不定期或随机对监理签发的变更进行抽查,若发现变更指令有悖合同内容,或不符合工程
实际,业主有权责令停止变更实施和费用支付,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责任。
4.3变更确认文件
确认变更的依据必须是书面文件,包括监理人签发的设计图纸、设计通知单、监理人的
变更指令、对承包人变更申请报告的批复文件,以及现场工程签证单五类。 监理人的现场工程签证单主要用于1万元以内的现场零星变更项目,以及非乙方的合同
责任和风险的现场额外投入,现场签证单的签证必须从严控制。估算价格超过1万元的现场
签证,必须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现场签证单的格式由监理负责制定。
4.4 变更处理程序
4.4.1设计变更立项处理流程 因前期工程存在现场设计需进一步明确设计方案、对设计进行修改、优化或调整改等,
为确保及时规范地提供施工依据,严格控制工程造价。现场设计变更立项作如下规定:
4.4.1.1设计变更类别 设计变更根据金额及重要性分两类:以施工图纸为主,产生的设计变更;以设计通知单
为主产生的设计变更。
4.4.1.2施工图纸类变更的立项 由监理人组织图纸核审(会审),对照合同清单(招标图纸)建立新增清单,由监理人主
持施工图技术交底,编拟施工图技术交底会议纪要,由工程技术部审核后发放。设计变更立
项流程及表格见附件。篇四:工程变更现场实施方案处理意见 基本建设工程造价评审报告 财政评审字(2014)第 号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工程变更现场实施方案处理意见。
2、评审范围:变更后院墙增加97.5米。
3、基本情况:本工程原设计院为440延长米,后因征地面积增加,应甲方要求,增加至
537.5延长米;原设计院内面积12000㎡,后增加院内面积6013㎡,原地面至水泥路面-1.28
米,增加土方7696.6㎡。
二、评审依据
1、赤峰市民用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的图纸。 2、2009年建筑预算定额及取费标准。
3、人工费调整执行内蒙古造价管理站内建工[2013]587号文件土建上调56%;
4、材料价格采用赤建发[2014]37号文件调整,信息价以外的价格按当前市场价格计算。
三、评审过程
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评审小组依据该工程的相关资料对工程的有关资料、
工程量核实、定额套用、材料价格计算及取费标准等逐项进行了核实验证。
四、评审结果
经审核,该工程报审工程造价243,064元,审定工程造价222,014元,核减值21,050
元,详情如下表:
1
五、主要审减原因
1、挖掘机挖土量核减;
2、人工挖土方量核减;
3、机械原土夯实量核减;
4、现浇混凝土圈、过梁核减;
5、规费中的意外伤害保险扣除。
6、通用措施费核减。 说明:本工程院墙增加97.5米;院内面积增加6013㎡。
防水工程施工协议书
合同编号:W-BINCHENG- 条款1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2、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 3、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协议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后,本合同即予生效;本合同至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满,结清所有款项后,自行失效;
条款2 合同标的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点:
3、承包范围:
条款3 付款方式及期限
1条款4 承包方式:
1条款5 工期、安全生产
1、甲方应当免费为乙方提供水、电、脚手架、塔吊等施工必需品,为乙方提供施工方; 2、因防水工程施工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条款6 双方其他协定:
1、
2、【工程合同工作方案】
条款7 其他
1、在本协议履行中若双方发生争议,经调解仍不能解决时,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有必要时签订补充协议,与原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施 工 方 案 设 计 合 同
设计委托方(简称甲方):
项目地址:
联系电话:
设计方(简称乙方) :
地 址:
联系电话: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的施工方案设计任务,经双方友好协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并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准则签订本合同,作为共同遵守的依据。
一、甲方责任:
1、 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应提供给乙方进行设计所需要的工程名称、地址等概况,原建筑有关图纸
资料,同时向乙方出具设计要求(如无建筑图纸,进行现场测绘)。
2、 在接到乙方初步设计方案后,向乙方提出对设计方案的意见,并约定修改设计方案的范围,直
至最终确定设计方案。
二、乙方责任:
1、 完成设计服务的责任,履行本设计服务合同所约定的义务。
2、 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并向甲方做方案讲解。根据甲方的意见进行方案修改,直
至甲方满意,并签字确认最终设计方案。
3、 乙方应确保设计方案准确无误并承担相关责任。
4、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技术服务,并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费用由双方协商。
5、需要完成设计内容:
1
工程承包方案
㈠ 1、按二类取费下调5%
2、工程竣工付总工程款90%
3、工程验收合格后付总工程款7%
4、3%质保金一年后一次付清
㈡ 结算方式
按2014年江西省建筑工程定额结算,材差按江西省宜春市定额站发布的材料信息价调差,人工费按2014年土建60/天、装饰73/天调差。
㈢ 属于图纸变更、增减工程量参照(二)条方式结算。
㈣ 工程质量等级按合格工程施工要求施工。
工程项目内部承包合同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施工队编号:
为全面履行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乙方自愿纳入甲方工程队编制,接受甲方统一管理,履行合同职责。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名称、范围、内容和方式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承包范围: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乙方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工程承包内容和条件:
承包内容:
条件:
明示或暗示的辅助工作内容等; 1、合同文件规定的设计图纸未明确但为达到规范要求的、完成该工程所有
2、根据现场的施工安排和施工工艺、技术、方案、施工措施等需要负责施工事项;
3、若乙方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对乙方承包范围内工程随时进行调整,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全力配合甲方工作,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
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总工期
日历天数
:
天。
以上工期已经考虑下列因素:
1
、国家及当地政府规定的节假日或公休日;
XXXXXXXXXXXXXX建设项目
招标实施方案
XXXXXXXX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二O一三年三月
XXXXXXXXXXXXXX建设项目
招标实施方案
一、项目基本概况及招标组织形式:
1 项目名称:XXXXXXXXXXXXXX建设项目
2 项目地点:XXX边境经济合作区规划展厅以南、州中医院以西。 3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包括大堂、通史展厅、民族和民俗展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厅、自然与地质展厅、建设成就展厅、临时展厅等主体工程,以及消防、安防、存放设施设备等附属设施。 4 项目资金筹措:总投资XXXX万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XXX万元、XXX财政自筹XXX万元。
5 招标组织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本项目招标人为XXX文物局,委托XXXXXXXX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具备甲级代理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根据国家、自治区、自治州的有关文件规定具体负责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等文件的编制和具体招标工作的组织,由XXX发改委、XXX监察局、XXX财政局进行行政监督。
6 招标方式:整个招标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七部委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工程的特点和实际,工程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
7 本工程项目招标包括建筑安装工程部分、设备采购部分、装修布展工程部分及监理服务部分。
二、招标代理思路及工作流程
1 项目报建
根据招标人建设项目的立项批复至XXXXX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并安排招标日期。
2 招标公告的发布及投标人的资质条件
根据招标项目特征(如:招标范围、建设规模、结构等基本信息)编制《招标公告》,并且同时在新疆经济报、新疆信息网、XXX经济信息网上发布,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为报名时间,所有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以通过报名参加此次投标;对投标人资格预审将严格按照规定及《招标公告》要求进行,由此确定投标人。在完成上述所列工作的同时,可进行招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近两年类似工程业绩及反馈意见。
报名时须提交资料:
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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