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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工作的内容

时间:2018-02-20   来源:工作总结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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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工作的内容 第一篇_城市规划工作的基本内容

城市规划的基本内容

城市规划的基本内容是依据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环境保护的要求,根据区域规划等上层次的空间规划的要求,在充分研究城市的自然、经济、社会和区域发展的条件,确定城市发展战略,预测城市发展的规模,选择城市用地的布局和发展方向,按照工程技术和环境的要求,综合安排城市各项工程设施,并提出近期控制引导措施。它主要包括:论证、确定城市性质与发展规模;合理选择城市各项用地,确定城市的功能布局并考虑城市的长远发展方向;确定市域城镇体系规划;拟定新区开发和原有市区利用、改造的原则、步骤和办法;确定城市各项市政设施和工程措施的原则和技术方案;提出实施规划的的措施和步骤。

1 、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与城市规划

(1)物质空间与非物质空间规划

城市规划是实现社会经济发展路标的技术手段与保障。因此.城市规划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与城市社会、经济发展计划等密切相关,共同组成实现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的体系。事实上.盖迪斯关于城市社会复杂性与活动相互关联性的思想以及对综合规划的倡导。影响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工业化国家城市规划的发展趋势,当今的城市规划,已完成了从注重城市物质空间形态的规划(physical planning)转向对物质空间形态规划与非物质空间形态规划(non—physical planning)并重的过程。

具体而言.非物质空间规划是关于各种城市活动(activity)的计划.土要包含城市经济发展计划.例如,产业发展、劳动力与雇用、收入、金融等方面的内容;以及城市社会发展计划,例如,人口、教育、公共卫生、福利、文化等方而的内容。物质空间规划则是为这些活动提供场所和所需设施的规划。而政府按照通过税收等手段所获得城市运营资金来源和必要开支所编制的财政计划,则是保障物质空间规划得到实施的必要条件。

因此,现实的城市运营与发展.就是按照非物质空问规划、物质空间规划以及财政计划所展开的。

(2)城市综合规划

如上所述,以城市物质空间为主要对象的城市规划仅仅是整个城市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中的一个主要组成邪分,而包含物质空间规划与非物质空间规划以及财

政计划的城市综合规划才是城市发展的纲领性文件。通常.城市综合规划对城市社会经济的发展目标、内容、实施措施与步骤作出安排,并对相关城市物质空间的未来状况作出相应描述.是有关城市发展的战略性规划(图1)。英国的开发规划(development plan)体系中的结构规划(structure plan)、日本的城市综合规划,都可以看作是这—类型的规划。在我国现行的各类规划与计划中还没有这种类别的规划,城市综合规划所应反映的内容分散在不同的规划与计划之中。

图1:城市综合规划的内容

近年,我国各地政府开始尝试编制独立于现行城市规划体系之外的“战略规划”.以寻求城市长远发展的途径.但在内容上仍侧重对物质空间形态的关注,致力于回答以往城市规划中有关“城市性质.规模与空间发展方向”方面的问题。事实上,城市规划中对“城市性质、规模与空间发展方向”的讨论,是对城市规划前提的自我设定与自我反馈,容易导致物质空间规划“万能论”与“决定论”的倾向。而城市综合规划则脱开传统城市规划的领域限定.从更为广泛的范围和更为科学合理的角度,为城市规划提供前提和依掘。

城市综合规划明确体现了包括城市规划在内的各类规划与计划的不同分工,在分析.确定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例阳.经济发展规模、速度,产业结构,计会发展水平,生活环境质量等)的基础上.描绘上述目标在空间上的落实情况。后者直接与城市规划相呼应,有时甚至是相同内容。在这里,我们可以把城市规划近似地看成是社会经济发展指标在空间上的分布,认识到城市规划的这种承土启下的作用。

(3)我国现行规划体系中的两个方面

城市规划内容本身侧重于城市物质空间规划.但在不同的国家与地区以及不

同的历史时期,其侧重程度有所不同。城市规划与非物质空间规划内容的关系.大 致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城市规划内包含非物质空间规划的内容,例如:英国的结构规划,另外一种情况是存在包含非物质空间规划内容的其他规划.并作为城市规划的前提和反馈对象,例如:日本的综合规划。

在我国现行的规划体系中.各级政府编制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x个五年计划”以及“xx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远景日标纲要”,几乎是惟一专门表述非物质形态规划内容的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除论述城市发展战略目标、重大方针政策外,通常提出一些城市经济发展重要指标,如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国民收入、工农业总产值、财政收入、社会商品零售额、三种产业比例等.以及城市社会发展重要指标,如:平均寿命,义务教育普及率,市民每万人医生、病床数,科研经费占GDP比例等。

必须指出的是:在实践中由于城市总体现划的目标年限(通常为20年)远远超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的规划年限,甚至相关的中长期展望的年限也无法完全覆盖城市总体规划的目标期限,因此造成城市规划的依据相对不足。

2、城市规划的空间层次

城市规划在内容上侧重物质空间规划并涉及非物质空间规划,在空间上涵盖城市、城市中的地区、街区、地块等不同的空间范围,并涉及国土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城命群的规划。

(1)国土及区域规划

国土规划的概念最早起源于纳粹德国.特指在国土范围内对机动车专用道路、作宅建设等开发建设活动的统一计划。现代的国土规划被定义为“在国土范闹内,为改善土地利用状况、决定产业布局、有计划地安量人口而进行的长期的综合性社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或者更为明了地表达为“国土规划是对国土资源的开发、利用、治理和保护进行全面规划”。由此可以看出,国土规划一方面对国土范围的资源.包括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水力资源等的保护、开发与利用进行统筹安排;另一方面则对国土范围内的生产力布局、人口布局等,通过大型区域性基础设施的建设等进行引导。

不同国家中国土规划的内容与形式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别。例如.美国田纳西河流域管理局(TVA)所做的流域开发规划常常被引为国土规划的经典案例,但事实上美国从来就不存有全国性的规划.甚至1943年国土资源规划委员会(NPKB)

【城市规划工作的内容】

被撤销之后,就没有一个负责国土规划的机构,但这并不影响联邦政府通过各种政策与计划影响定居与产业分布的模式。日本早在1950年就制定了《国土综合开发法》.并据此编制了迄今为止的5次“全国综合开发现划”。该规划主要侧重国土范园内区域性基础设施的建设和重点地区的建设。1974年日本又制定《国土利用规划法》,对国土利用状况的关注以及对包括城市规划在内的相关规划内容的协调.列入国土规划的内容。此外,荷兰也是一个重视国土规划,并较早开展该项工作的国家。

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起,尝试开展国土规划方面的工作,但至今尚未有正式公布出国土规划。

如果说国土规划专指范围覆盖整个国土空间的规划的话,那么对其中的特定部分所进行的规则被称为区域规划。

我国目前尚未全面开展严格意义上的区域规划,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各种行政范围内的城镇体系规划(如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市域、县域城镇体系规划).跨行政区域的区域规划研究(如京津冀北地区空间发展战略规划、珠江三角洲经济区城市群规划等)都可以看作是侧重于区域发展空间布局及城镇布局研究的区域规划。

此外,按照行政管辖范围由土地管理部门主持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看作是以行政管辖范围为单位的区域规划的特例。

应该指出的是,国土规划以及区域规划本身并不属于城市规划的范畴,但通常作为城市规划的上级规划存在。在自上而下的规划体系中.城市规划以这些上级规划为依据,在其框架下细化与落实相关目标。

(2)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是以单独的城市整体为对象,按照未来一定时期内城市活动的要求,对各类城市用地、各项城市设施等所进行的综合布局安排,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的定义,城市总体规划是:“对—定时期内城市性质、发展目标、发展规模、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实施措施。”

城市总体规划在不同国家与地区被冠以不同的名称。如在美国.城市总体规划被称为master plan、comprehensive plan,或者是general plan(后两者有综合规划的含义);日本则把城市总体规划称为“城市基本规划”,或者直接借用master plan的称谓;而德国则把相当于城市总体规划内容的规划称之为“土地

利用规划”(flachennutzungsplan)。但无论称谓如何,城市总体规划所起到的作用是类似的,均是对城市未来的长期发展作出的战略性部署。

在近现代城市规则二元结构中,城市总体规划属于宏观层面的规划,通常只从方针政策、空间布局结构、重要基础设施及重点开发项目等方面对城市发展作出指导性安排,不涉及具体工程技术方面的内容,也不作为判断具体开发建设活动合法性的依据。

由于城市总体规划涉及城市发展的战略和基本空间布局框架,因此要求有较 长的规划目标期限和较好的稳定性。通常城市总体现划的规划期在20年左右。

我国现行的城市总体现划脱胎于计划经济时代,依照“城市规划是国民经济 计工作的继续和具体化”的思路,主要侧重于对城市功能的主观布局以及城市建设工程技术,并将其任务确定为;“综合研究和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空间发展形态,统筹安排城市各项建设用地,合理配置城市各项基础设施,处理好远期发展与近期建设的关系。”虽然近年来各地政府以及规划院等单位试图改革城市总体现划的编制方法与内容,以适应市场经济下城市建设的需要,但尚在摸索过程中。

2000年,广州市政府率先在同内开展了“城市总体发展概念规划”咨询活动,随之带来了各地政府编制“城市发展慨念性规划”、“城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则”等宏观战略性规划的热潮。这种“概念性规划”或“战略规划”,对城市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以及未来必须突破的发展‘瓶颈”进行综合分析,仍侧重对城市空间发展结构的描述.应属于宏观层次的城市规划.甚至可以归为城市总体现划的类型之中,但日前这类规划尚未纳入我国现行的城市规划体系中.属于地方政府编制的意向规划,缺少明确的法律依据。从这种状况也可以看出:我国现行城市总体现划的编制指导思想、方法及内容需要及时作出调整,以适应市场经济环境。

此外.在我国现行城市规划体系小.还存在一个“分区规划“的层次,介于大城市中城市总体规划与详细规划之间。

【城市规划工作的内容】

(3)详细规划

与城市总体规划作宏观层次的规划相对应,详细规划属于城市微观层次上 的规划.主要针对城市中某一地区、街区等局部范围中的未来发展建设。从土地利用、房屋建筑、道路交通、绿化与开敞空间以及基础设施等方面作出统一的安排,并常常伴有保障其实施的措施。由于详细规则着眼于城市局部地区,在空间

城市规划工作的内容 第二篇_3.城市规划的工作内容和编制程序

第三章 城市规划的工作内容和编制程序

第一节 城市规划的任务和原则

一、城市规划的任务

1、是“空间体系规划”的组成部分

2、作用

3、任务

二、编制城市规划应遵循的原则

1、人工环境与自然环境相和谐的原则

2、历史环境与未来环境相和谐的原则

3、城市环境中各社会集团之间社会生活和谐的原则

第二节 中国的城市规划体系

一、城市规划法规体系

1、法规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地方城市规划法规体系

2、技术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二、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1、城镇体系规划:一定地域范围内,以区域生产力合理布局和城镇职能分工为依据,确定不同人口规模等级和职能分工的城镇的分布和发展规划。

2、城市总体规划:对一定时期内城市性质、发展目标、发展规模、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和综合部署和实施措施。

3、城市详细规划: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对一定时期内城市局部地区的土地利用、空间环境和各项建设用地所作的具体安排。

4、城市设计

三、城市规划行政体系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1、国家2、省、自治区、直辖市3、城市

四、城市规划的组织编制

(一)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分区规划。具体工作由城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承担。

(二)城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制定近期建设规划。

(三)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已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或者城市分区规划组织编制。

(四)修建性详细规划可以由有关单位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的规划条件,委托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编制。

五、城市规划的审批

(一)城市规划纲要要经城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

(二)城市总体规划

(三)人防规划

(四)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规划

(五)城市分区规划【城市规划工作的内容】

(六)城市详细规划

【城市规划工作的内容】

第三节 城市规划工作的基本内容和工作特点

一、基本内容

1、收集和调查基础资料

2、论证、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及技术经济指标

3、合理选择用地、确定功能布局

4、提出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5、拟定新区开发、旧区改造的原则、步骤及方法

6、确定城市各项市政设施和工程设施的原则和技术方案

7、拟定城市建设艺术布局的原则和要求

8、安排城市各项重要的近期建设项目

9、提出建设的需要和可能,提出实施规划的措施和步骤

二、工作特点

1、城市规划是综合性的工作

2、城市规划是法制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

3、城市规划工作具有地方性

4、城市规划是长期性和经常性的工作

5、城市规划工作具有实践性——要付之实现

三、城市规划的成果

1、规划文件

A 文本

B 附件: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各专题规划等

2、图件

第四节 城市规划的调查研究与基础资料

一、调查研究的方法【城市规划工作的内容】

1、现场踏勘或观察调查

2、抽样调查或问卷调查

3、访谈和座谈会调查

4、文献资料的运用

二、调查研究的工作阶段

1、现场踏勘

2、资料收集及整理

3、分析研究

三、基础资料的内容

1. 城市勘察资料

2. 城市测量资料

3. 气象资料

4. 水文资料

5. 城市历史资料

6. 经济与社会发展资料

7. 城市人口资料

8. 市域自然资源资料

9. 城市土地利用资料

10. 工矿企业单位的现状及规划资料

11. 交通运输资料

12. 各类仓储资料

13. 城市行政、经济、社会、科技、文教、卫生、商业、金融、涉外等机构以及人民团体的现状和规划资料

14. 建筑物现状资料

15. 工程设施(指市政工程、公用设施)资料

16. 城市园林、绿地、风景区、文物古迹、优秀近代建筑资料

17. 城市人防资料及底下建筑物、构筑物的资料

18. 城市环境资料

第五节 城市规划的层面及其主要内容

一、城市规划的层面和阶段

层面:1、战略层面2、建设控制引导层

阶段:1、总体规划纲要2、城市总体规划3、分区规划(大中城市)4、详细规划

二、城市总体规划

1、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2、中心城区规划

3、分区规划(大中城市)

(一)总体规划的内容

1、纲要的内容

(1)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纲要。

(2)提出城市规划区范围。

(3)分析城市职能、提出城市性质和发展目标。

(4)提出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范围。

(5)预测城市人口规模。

(6)研究中心城区空间增长边界,提出建设用地规模和建设用地范围。

(7)提出交通发展战略及主要对外交通设施布局原则。

(8)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发展目标。

(9)提出建立综合防灾体系的原则和建设方针。

总体规划纲要的的成果要求

1、文字说明

2、必要的示意性图纸

2、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内容

(1)提出市域城乡统筹的发展战略。

(2)确定生态环境、土地和水资源、能源、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等方面的保护与利用的综

合目标和要求,提出空间管制原则和措施。

(3)预测市域总人口及城镇化水平,确定各城镇人口规模、职能分工、空间布局和建设标准。

(4)提出重点城镇的发展定位、用地规模和建设用地控制范围。

(5)确定市域交通发展策略;原则确定市域交通、通讯、能源、供水、排水、防洪、垃圾处理等重大基础设施,重要社会服务设施,危险品生产储存设施的布局。

(6)根据城市建设、发展和资源管理的需要划定城市规划区。城市规划区的范围应当位于城市的行政管辖范围内。

(7)提出实施规划的措施和有关建议。

3、中心城区规划的内容

(1)分析确定城市性质、职能和发展目标。

(2)预测城市人口规模。

(3)划定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和已建区,并制定空间管制措施。

(4)确定村镇发展与控制的原则和措施;确定需要发展、限制发展和不再保留的村庄,提出村镇建设控制标准。

(5)安排建设用地、农业用地、生态用地和其它用地。

(6)研究中心城区空间增长边界,确定建设用地规模,划定建设用地范围。

(7)确定建设用地的空间布局,提出土地使用强度管制区划和相应的控制指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人口容量等)。

(8)确定市级和区级中心的位置和规模,提出主要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

(9)确定交通发展战略和城市公共交通的总体布局,落实公交优先政策,确定主要对外交通设施和主要道路交通设施布局。

(10)确定绿地系统的发展目标及总体布局,划定各种功能绿地的保护范围(绿线),划定河湖水面的保护范围(蓝线),确定岸线使用原则。

(11)确定历史文化保护及地方传统特色保护的内容和要求,划定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范围(紫线),确定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范围;研究确定特色风貌保护重点区域及保护措施。

(12)研究住房需求,确定住房政策、建设标准和居住用地布局;重点确定经济适用房、普通商品住房等满足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需求的居住用地布局及标准。

(13)确定电信、供水、排水、供电、燃气、供热、环卫发展目标及重大设施总体布局。

(14)确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目标,提出污染控制与治理措施。

(15)确定综合防灾与公共安全保障体系,提出防洪、消防、人防、抗震、地质灾害防护等规划原则和建设方针。

(16)划定旧区范围,确定旧区有机更新的原则和方法,提出改善旧区生产、生活环境的标准和要求。

(17)提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原则和建设方针。

(18)确定空间发展时序,提出规划实施步骤、措施和政策建议。

(二)城市总体规划的成果要求

1、文件

规划文本:规划文本是对规划的各项目标和内容提出规定性要求的文件。

附件 :规划说明及基础资料。

规划说明是对规划文本的具体解释(以下有关条款同)

2、图纸

市(县)域城镇布局现状图、城市现状图、用地评定图、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图、城市总体规划图、道路交通规划图、各项专业规划图及近期建设规划图。

图纸比例:大、中城市为1/10000~ 1/25000。小城市为1/5000~l/10000。其中控制镇为1/5000;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图的比例由编制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三)城市总体规划的期限

一般为20年。同时对城市远景发展作出轮廓性的规划安排。

近期建设规划是总体规划的一个组成部分,期限一般为五年(《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中提3-5年)。

(四)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程序

1、总体规划编制的组织:由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规划工作的内容】

2、总体规划编制的工作程序

(1)基础资料收集;

(2)城市规划纲要;

1、论证城市规划的技术经济依据和发展条件;

2、拟定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3、论证城市在区域中的战略地位,原则确定市域城镇布局;

4、论证并原则确定城市性质、规模、总体布局和发展方向。

(3)方案阶段;

(4)方案论证与评审;

(5)方案审批;

(6)公布。

3、总体规划审批程序

(1)城市规划纲要由城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

(2)总体规划的审批:分级审批

A直辖市的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B省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百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和国务院指定城市的总体规划,由所在地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C其他设市城市的总体规划,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D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其中市管辖的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所在地市人民政府审批;

E其他建制镇的总体规划,报县(市)人民政府审批。

F城市人民政府或县人民政府向上级人民政府报请审批城市总体规划前,须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

(五)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

1、规划推进机制

2、政策是总体规划实施的调控机制

3、资金是规划实施的基础

4、法规是规划实施的保障

5、管理是规划实施的中心环节

三、城市分区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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