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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转让居间合同范本

时间:2014-07-08   来源:合同范本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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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转让居间合同范本(一):股权转让居间服务协议

居间服务协议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电话:

乙方(居间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就其转让__________相关事宜,寻找适宜的受让方进行洽谈,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受让方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合同。

二、乙方的义务

1、为本次股权转让寻找适宜受让方;

2、接受甲方有关股权转让法律法规的咨询,制定股权转让方案、提供股权转让策划服务;

3、积极参与洽谈,协助进行交易价款结算。

三、甲方的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股权转让的相关证明文件;负责和受让方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受让方所签订的股份转让合同。甲方因履行股份转让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1

四、报酬及支付期限

乙方促成股权转让合同签订的报酬为_____元(大写: )。甲方应在转让合同生效后的十日内支付报酬。

五、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六、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处理。

七、保密事项

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八、其他事项【股份转让居间合同范本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2

股份转让居间合同范本(二):公司股权转让居间服务协议书

公司股权转让居间服务协议书

甲方:广东省康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连带责任担保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为了确保乙方的基本利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连带责任担保方自愿为甲方担保,现就广东省康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聘任乙方担任该公司股权转让的居间顾问。

二、居间费用:甲方按壹亿伍千万以内价格成交计算,乙方按实际成交价格10%收取居间服务费,如超出壹亿伍千万成交,其超出部分乙方按20%收取居间服务费,乙方收取的居间服务费的所有税项由甲方完税。

三、居间服务费的支付:在甲方股权转让合同签订成功后,收购方付第一次款给甲方的同时,甲方按照本合同签订的居间费用条款一次性付清给乙方,并于当天将居间服务费划入乙方指定的账户。

四、甲方应积极支持乙方的工作,密切配合乙方做好公司股权转让的事宜,提供购买方需要的一切法律文件。

五、违约责任:在甲方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后,甲方如不执行该居间服务协议,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除赔偿应付的居间费用外,还应承担股权转让总金额5%的违约金。

六、保密条款:甲、乙双方就本协议条款,以及在双方合作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的秘密,双方必须承担保密的义务。

七、连带责任担保方责任:连带责任担保人在本协议执行中自愿承担甲方履行本协议所有条款的责任,如甲方不按本协议条款执行时,连带责任担保人将承担甲方在本协议中的一切民事责任。

八、协议有效期:本协议经甲、乙、连带责任担保方叁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条款执行完毕自动失效。

九、未尽事宜,由甲、乙、连带责任担保方叁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交由当地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也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连带责任担保方叁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连带责任担保方: 年 月 日

股份转让居间合同范本(三):2016不可撤销授权委托书

不可撤销授权委托书

致 等(以下称贵方):

经我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现以全部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签署本“委托授权融资不可撤销奖励承诺书”,具体条款如下:

一、我公司特委托贵方为我公司融入资金 万元人民币,根据有关规定,我公司郑重承诺:首批融资款到同日,我公司无条件按合同签署资金总额的5%(百分之五,税后现金)作为居间奖励金支付给贵方,若涉及由税金引起的所有法律或经济责任由我公司全责承担。

二、若我公司有意逃避或故意拖延支付,我公司无条件按款到当日起,每延迟一天按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滞纳金,直到清偿为止。并承担因此索付引起的相关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财产保全查账费、执行费、公证费、违约金、罚金、差旅费等)我公司对此无任何异议。贵方可凭此“承诺书”在所在地或第三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请诉讼,我公司自愿放弃一切抗辩申诉权力,并承担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三、我公司与资金方发生任何法律和经济纠纷,均与贵方无关,不迁责于贵方(贵方无条件免责)。本“承诺书”是不可撤销、不可更改、无条件保证兑现的见索即付凭证,与我公司其它相关承诺不相抵触,独立执行。本“承诺书”也不受企业改制、更名、更换法人代表或股东变动的影响,具有恒定的法律效力。

本“承诺书”经我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即生效,本次融资过程所涉及的一切相关文件(资料)复印件、传真件、电子件、扫描件等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企业营业执照号: 企业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身份证复印件

20l2年 月 日

不可撤销授权委托书 [篇2]

富阳市人民政府、富阳国土管理局:

本企业所有权人一致同意并授权贵单位在归还本企业土地房产收储款时,由贵单位直接支付给张庆富同志。用以归还李金龙、李志龙、李海龙所欠张庆富同志的借款本金和利息。本授权委托书为不可撤销委托。

授权人:

富阳市半球再生冶炼厂(盖章)

签名:

二o一一年月日

不可撤销授权委托书 [篇3]

(自然人专用)

委托人(男方):xx-xxx-xxx-xx 职业:xx-xxx-x 电话:xx-xxx-xxx-xx, 住址:xx-xxx-xxx-xxx-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

委托人(女方):xx-xxx-xxx-xx 职业:xx-xxx-x 电话:xx-xxx-xxx-xx, 住址:xx-xxx-xxx-xxx-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

受托人:姓名xx-xxx,性别x,民族汉,住址xx-xxx-xxx-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电话:xx-xxx-xxx-xxx-xx。

委托人委托上列受托人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受托人为特别代理,代理权限如下:

1、代为处置委托人持有的位于xx-xxx-xxx-xxx-xd的房产(包括但不限于出租、出售、转让、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等一切相关事务)。

2、代签法律文件、代收法律文书、依法提出诉讼等一切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

3、本委托书签字后,委托人不得对受托人对该房产的任何处置行为提出异议和干涉。

4、本委托书为不可撤销委托,委托人一经签字,即不可撤销。 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即日起至本委托书授权受托人处置的房产一切事务处置完毕为止(包括但不限于出租、出售、转让、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等一切相关事务)。

委托人(签名):

2016年 月 日

不可撤销授权委托书 [篇4]

成都朗基置业有限公司:

作为你公司股东,特委托 (性别 工作单位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代我向贵公司领取我所持有公司 %股份所应分取的红利。本人承诺,除非本人与受托人之间达成新的协议,此委托不可撤销。(本委托书一式三份,委托人、受托人、贵公司各保存一份)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不可撤销授权委托书 [篇5]

我特别授权委托 代表我单位就我单位投保有关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保险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附加超赔责任保险等事宜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进行协商、谈判,并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签订相应的旅游保险与救援保障合作协议等相关协议。

特此授权委托。

委托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股份转让居间合同范本(四):2015代理商管理制度

第1篇:代理商管理制度

第一条、制度的主旨

为加强对全国代理商的统一管理,规范各地区代理商行为,确保深圳市鑫鹏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系列产品在全国区域的顺利销售,特制定如下代理商管理制度,要求各代理商认真贯彻,严格遵守。

第二条、代理区域

各级代理商业务范围只限合约内的代理区域,在其周边未有其他代理商之前、可跨地区开展业务,如周边地区设有代理商后需即行停止。

第三条、成为代理商的条件

申请成为本公司代理商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应符合如下条件:

1、必须是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或个人。

2、在当地有良好的社会关系。

3、熟悉安防监控市场和相关产品。

4、具有一定流动资金,有支付首批进货款的能力。

5、熟悉电脑和互联网技术,能为客户进行现场使用演示。

6、具有制定市场拓展计划并实施计划的能力,能配合公司开展市场推广活动。

7、具有敬业精神和良好的服务意识,在客户要求的情况下,代理商要为本地的客户提供相应的服务和支持。

第四条、申请代理的步骤

1、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申请,必须是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3、本公司对代理申请人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代理申请人,凡以企事业单位名义申请需向本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资质文件;个人申请代理提供有效证件(身份证复印件)供公司备案。

4、申请人填写相关代理资料,签订代理合同。

5、打款进货。

6、款到发货。代理授权书,随首批货一起发给代理商,并在官方网站对外公布代理商代理信息。

第五条、代理产品及服务

代理商所经营的产品及服务必须是由本公司所提供给代理商的相关产品及服务,具体内容以本公司与代理商所签署的代理协议规定为准。

第六条、首次进货说明

代理商的首次进货款不予退还。(投资有风险,请根据自身条件慎重考虑。)

第七条、经销处、经销商的设置

代理商可在自己的代理销售区域内任意发展经销商,设立经销处及经销点、代办处等,但需向本公司提供详细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或身份证件)进行备案。

第八条、产品销售价格

代理商销售本公司产品,可根据当地市场情况和客户情况制订销售价格和销售策略。

第九条、代理政策

1、订货与供货:遵循先订货,后发货的原则向代理商供货。

2、结算方式:款到发货。

3、运输:若客户未指定物流公司,一概走公司长期合作物流企业。

4、宣传资料:依据订购产品的数量,随货提供相应的宣传品及产品资料。

5、信息反馈:代理商要及时向本公司汇报当地销售情况及市场预测,以便于本公司调整产品结构。

6、政策变化:在代理销售期间,由于本公司在产品及市场政策等方面发生变化,将提前通知代理商并与代理商协商解决由于政策变化而产生的问题。

第十条、代理商的义务及禁止事项

1、代理商在代理期间需尽职推广本公司产品。

2、代理商负责代理区域的产品代理和用户发展,不准跨区域销售。

3、代理商发展的经销商由各代理商自行负责管理,代理商有义务将发展的经销商、经销处等的名单汇总到公司。

4、代理商要尊重本公司的版权和知识产权,不得拷贝、复制、泄露本产品给用户外的任何第三方使用,不得自行开发或协助第三方开发与本产品类似的产品,否则本公司保留追究有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的权利。

5、代理商在合作中所获知的本公司的商业资料与客户资料应负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给第三方得知。

6、代理商应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不得损害本公司的形象和声誉,不得用欺骗或非法的方法来销售产品,如因此而造成本公司的名誉受到损害,本公司保留依据相关法律进行名誉赔偿的权利。

第十一条、代理商培训

1、本公司将为代理商提供培训支持,以使代理商能充分了解公司产品,并能向客户提供必要技术支持与用户服务。

2、在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核准成为本公司的代理商后,可在网站代理产品区查阅最新的产品动态信息以及相关技术资料。同时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联系公司,提出相应的问题,问题将及时得到本公司的及时解决。

3、代理商也可以到本公司总部来接受现场培训指导,费用自理。

4、本公司将通过网站和邮件向代理商发送产品最新资料,最新价格,同时将在网站上公布各地代理商名录。

第十二条、宣传推广

本公司为代理商提供市场宣传上的(人员及技术)支持,并提供完整的产品资料与市场宣传资料,提供长期的知识培训与销售培训支持。

第十三条、停止服务

协议期间代理商如有违约情况发生,本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代理协议。

第2篇:代理商管理制度

1、总则

为拓宽公司产品的销售渠道,扩大公司产品的市场份额,规范公司产品销售代理事务,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第一条:销售代理商是指按北京中电汇达科技有限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代理北京中电汇达科技有限公司产品的市场推广、市场开发、市场管理和市场服务的公司个人及其他形式的组织机构。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产品的销售代理商(下简称代理商)及其它形式的销售合作伙伴的管理。包括:

1)公司授权的代理商。

2)非正式代理商,但实际上和公司形成共同合作销售关系的合作销售伙伴。

第三条:本制度所涉及的销售行为是指代理商对其代理我公司产品的市场推广、市场开发和产品销售行为。

3、职责

第四条:与销售代理的有关部门或人员其职责范围:

主管总经理:负责批准销售代理政策、审核批准公司的代理商或合作销售伙伴。

市场部:制定公司销售代理政策;负责代理商的开发、审查和市场支持,并负责管理销售代理的相关事务。

技术部:负责对代理商进行技术支持并协助市场部对代理商进行市场支持。

4、代理商管理

第五条:代理商的管理责任部门为公司市场部。市场部应有专人负责代理商管理事宜。与代理商相关的所有事务均属其管理范畴,至少应包括:

1)代理政策的制定和发布。

2)代理商开发。

3)代理商资格审查。

4)代理商市场活动信息收集。

5)代理商利益协调。

6)代理授权手续的办理。

7)代理商支持。

第六条:代理商资格的取得

代理商资格获得的条件

代理商资格的获得至少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经营性企业,经营范围含盖代理销售的相应产品,公司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用于转子变频调速产品代理的流动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2)办公场所良好且相对稳定,组织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基本完整、经营信誉良好,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规范完整的财务账目,专职的财务人员。

3)有专职该产品的销售和技术支持人员,有直接有效的转子变频器销售渠道及稳定的客户基础。

4)正式代理商至少完成了一个销售业绩。

代理商资格获得的程序

1)有意成为代理商的组织,可向北京中电汇达科技有限公司市场部提交《代理商资格申请表》。

2)市场部根据发展计划,结合申请单位的实际情况,将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单位的资格审查。

3)市场部对《代理商资格申请表》签署相关意见,报主管总经理批准后给予申请组织书面答复意见。

4)代理商资格获得批准后,市场部和代理商签署《北京中电汇达科技有限公司产品销售代理协议书》,进入代理商资格考察期,考察期一般控制在6个月内。考察期代理商享受上述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书规定的待遇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在约定的考察期间,考察期代理商至少需完成一个销售业绩方可完成考察。

5)实现了销售业绩的考察期代理商即可结束考察期。此时市场部应向主管总经理提出结束代理商考察的申请,主管总经理签署并向代理商颁发《北京中电汇达科技有限公司产品销售代理商许可证书》,该组织开始正式享受代理商的一切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第六条:代理商资格的取消。

第一款:代理商资格取消的条件

1)代理商自愿要求取消代理资格。

2)代理商丧失从事我公司设备或服务销售的资格。

3)代理商在代理期间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违反有关协议。

4)代理商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北京中电汇达科技有限公司的利益。

5)未经北京中电汇达科技有限公司同意,代理商擅自将代理资格转移给第三方。

6)代理商销售业绩达不到基本要求的。

第二款:代理商资格取消程序

1)代理商自愿申请取消代理资格的,由代理商填写《代理商取消申请表》或提出其它形式的书面材料,向北京中电汇达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取消代理资格。经北京中电汇达科技有限公司市场部核准并报主管总经理批准后,通知相关部门已取消该代理商资格。

2)获悉代理商丧失从事相关设备或服务销售的资格后,代理商资格自动取消。经北京中电汇达科技有限公司市场部核准后并报送主管总经理,通知相关部门已取消该代理商资格。

3)满足第一款第3、4、5、6而被取消代理资格的,由北京中电汇达科技有限公司书面通知代理商。经北京中电汇达科技有限公司市场部核准并报主管总经理批准后,通知相关部门已取消该代理商资格。

第七条:代理商的权利。

代理商享有《北京中电汇达科技有限公司产品销售代理协议书》所约定的所有的权利。这些权利至少应包括如下内容:

1)按照相关约定行使市场开发的权利。

2)代理商在针对其代理的北京中电汇达科技有限公司的产品进行的广告、宣传、培训等活动中可以使用北京中电汇达科技有限公司及相关产品的标志。

3)北京中电汇达科技有限公司对代理商提供包括主要业务人员免费培训、专业指导、技术方案编写等多种形式的人力资源、技术支持等可持续发展服务。

4)北京中电汇达科技有限公司应对代理商市场开发提供必要的支持。

第七条:代理商的义务

代理商应承担《北京中电汇达科技有限公司产品销售代理协议书》中所约定的所有义务。这些义务至少应包括如下内容:

1)遵纪守法,并严格遵守相关的代理合同、协议和约定等。

2)根据北京中电汇达科技有限公司的要求制定市场开放计划。

3)对于北京中电汇达科技有限公司的价格策略和商务信息进行保密。

4)定期及时将市场拓展、客户交流等信息向北京中电汇达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反馈,并配合北京中电汇达科技有限公司做好市场调查、广告宣传等工作。

5)代理商直接和客户签订合同的,代理商应将该合同的一份复印件交北京中电汇达科技有限公司备案。

第八条:代理商享受的权利超过代理协议书所约定的范围时,需经主管总经理批准。

第九条:代理商利益协调

1)代理商应定期向北京中电汇达科技有限公司通报其市场活动信息。

【股份转让居间合同范本】

2)在销售时,如代理商和北京中电汇达科技有限公司或其他代理商遭遇相同客户的情况,本着“先入为主”的原则来避免竞争,即:根据信息交流纪录,由北京中电汇达科技有限公司确定最先与该客户接触的一方代理商进行下一步的市场活动。如该代理商未能在12个月内完成销售,则其他销售组织有权跟进该客户。

第十条:销售管理人员应注意搜集整理代理销售的有关记录和文档并及时存档。所有的合同、重要协议等文件公司应保留两份,分别在资料室和市场部存档,其它有关的记录和文档在市场部存档。

第十一条:特别地,代理商和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的复印件,公司应保留两份分别在市场部和资料室存档。

5、其它

第十二条: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会解释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第3篇:**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商管理制度

**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商管理制度

(20**年11月20日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总则

第一条本规定的主旨

根据《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本规章规定本公司与代理商之间的有关合作事项。

第二条代理商的销售区域

代理商销售的区域,依《市场开发合作协议书》来决定。代理商如欲在指定以外的区域进行销售活动,应事前与本公司联络,取得其书面认可。

第三条经营产品

代理商所经营的**产品必须是协议中规定的本公司委托销售、并附有"**"品牌的产品。

第四条销售责任额

代理商的销售额即为第三条规定商品的总额。销售责任额由本公司根据市场情况进行制定,代理商执行。

代理商须于每月15-20日之前,向本公司上报上月的销售总结和下个月的销售计划。

本公司将根据代理商的销售完成情况进行相应的奖罚。

第五条经销处的设置

代理商可在自己的责任范围下设置经销及代办处等。但设置之前须与本公司联络,取得其书面认可方能实施。

第六条销售价格

货物自本公司发布给代理的商品价格与代理商卖给顾客的售价,必须依照另外规定的价格表或相应的价格政策来进行。

前项价格如发生变更,前者须及时书面通知后者、后者接到本公司的书面认可方得实施。

第七条相关资料的提出

代理商应按照本公司的要求定期提交必要的资料(如客户名册、销售计划和报告等)。

第八条本公司交货方式与运费

本公司以公司所在地为给代理商的交货地点。但如代理商另有请求提出(),可送货至其指定地点。

关于前项,如另有请求则产品的装箱费、运费、保险费由代理商负担。

第九条退货

当货物与代理商订购内容不符或不合格的制造责任明显为本公司所有时,方能接受退货条件。

第十条付款条件

产品付款方式为电汇或支票。在协议签定的前三个月内,代理商依照合同的款额,按照合同约定方式付款。

第十一条暂停出货

代理商如未能履行合同付款义务、发生其他违约情况或出现不可抗力情况时,本公司将暂停给其发货直到问题解决。

对代理商的支持政策

为促进代理商的销售绩效,本公司与代理商之间的相互关系制定以下奖励支持政策。

第十二条培训

本公司将不定期对代理商进行技术和销售的培训,并在受训人员通过培训考试后,颁发培训证书。

受训人员的培训费用由代理商负担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fw/39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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