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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重性精神疾病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7-09-21   来源:工作总结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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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重性精神疾病工作实施方案 第一篇_2015年重性精神病管理工作计划

2015年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工作计划

为落实《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和《湖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方案》以及相关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为确保我县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项目顺利开展,逐步建立综合预防和控制重性精神病患者危险行为的有效机制。根据卫生部《重性精神疾病监管治疗项目办法(试行)》和《重性精神疾病监管治疗项目技术指导方案(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管理目标

(一)基本建成覆盖全县、功能完善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系统。争取重性精神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100%。

(二)普及精神疾病防治知识,提高对重性精神疾病系统治疗的认识。

二、范围和内容

(一)范围:全县范围内实施。

(二)实施内容

1、组织培训:按照实施方案和技术规范要求,做好人员培训。制定培训工作计划,分期分批、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精神病防治专业人员、患者家属等相关人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增强患者家属护理、居委会人员

相关知识与技能。

2、信息收集:接受过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相关培训的专

(兼)职人员对辖区人口进行调查,收集在医疗机构进行明

确诊断的重性精神病患者信息,重性精神疾病主要包括精神

分裂症、双向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障碍等。发病

时,患者丧失对疾病的自知力或者对行为的控制力,并可能

导致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长期患病者可以

造成社会功能严重损害,并做初步筛查工作。收集没有明确

重性精神病诊断,但有危险性倾向的人员信息,再建议其立

即到专业机构诊断治疗,同时上报上级精神病防治专业机构

市脑壳医院及市疾控中心。

3、收集确诊病例资料。每季度统计在档的重性精神病患

者病例信息,汇总后上报市级精神病专业机构。

4、病情评估: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重性

精神疾病患者在纳入管理的时候,由市级及以上专业医疗机

构进行一次全面评估,检查患者的精神症状和躯体疾病,为

符合诊断的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建档登记的内容包括患者及

监护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患者精神疾病家族史、

初次发病时间、既往诊断和治疗情况、既往主要症状、生活

和劳动能力、目前症状、服药依从性、自知力、社会功能情

况、康复措施、总体评价及后续治疗康复意见等。

5、定期随访:对于纳入管理的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

每次随访的主要目的是提供精神卫生、用药和家庭护理理念

等方面的信息,督导患者服药,防止复发,及时发现疾病复

发或加重的征兆,给予相应处置或转诊,并进行危机干预。

对病情不稳定的患者,在现用药基础上按规定剂量范围进行

调整,必要时与原主管医生联系或转诊至上级医院;对伴有

躯体症状恶化或药物不良反应,应将患者转至上级医院。

新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病科

2017年重性精神疾病工作实施方案 第二篇_2015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工作计划

2015年江益镇中心卫生院 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方案》以及相关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为确保我乡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项目顺利开展,逐步建立综合预防和控制重性精神病患者危险行为的有效机制。根据卫生部《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2版)》,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

一、目标

(一)至2015年底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率达90% 。

(二)普及精神疾病防治知识,提高对重性精神疾病系统治疗的认识。

二、工作组织机构

(一)、工作小组 组 长:杨克平

成 员:殷敬保 江益镇全体乡村医生

(二)、工作小组分工

工作小组成员全面负责全乡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档案建立及管理工作。

三、范围和内容

(一)范围:全乡范围内实施。

(二)实施内容

1、培训:按照实施方案和技术规范要求,做好人员培训。制定培训工作计划,分期分批、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精神病防治专业人员、患者家属等相关人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增强

患者家属护理、村委会人员相关知识与技能。

2、信息收集:接受过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相关培训的专(兼)职人员对辖区人口进行调查,收集在医疗机构进行明确诊断的重性精神病患者信息(重性精神疾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双向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障碍等。发病时,患者丧失对疾病的自知力或者对行为的控制力,并可能导致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长期患病者可以造成社会功能严重损害),并做初步筛查工作。收集没有明确重性精神病诊断,但有危险性倾向的人员信息,再建议其立即到专业机构诊断治疗的同时,上报上级精神病防治专业机构及县疾控中心。

3、收集确诊病例资料。卫生院每季度统计在档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病例信息,汇总后上报县级精神病专业机构。

4、病情评估: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纳入管理的时候,由县级及以上专业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评估,检查患者的精神症状和躯体疾病,为符合诊断的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建档登记的内容包括患者及监护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患者精神疾病家族史、初次发病时间、既往诊断和治疗情况、既往主要症状、生活和劳动能力、目前症状、服药依从性、自知力、社会功能情况、康复措施、总体评价及后续治疗康复意见等。

5、定期随访:对于纳入管理的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每次随访的主要目的是提供精神卫生、用药和家庭护理理念等方面的信息,督导患者服药,防止复发,及时发现疾病复发或加重的征兆,给

予相应处臵或转诊,并进行危机干预。对病情不稳定的患者,必要时与原主管医生联系或转诊至上级医院;对伴有躯体症状恶化或药物不良反应,应将患者转至上级医院。

6、患者报告:发现有危及他人生命安全或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形象行为者为疑似精神疾病患者时,应立即拨打“110”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务的人员送往就近或者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明确诊断。

7、健康教育、康复指导:加强宣传,鼓励和帮助患者进行生活功能康复训练,指导患者参与社会活动,接受职业训练。与病人家属进行交流,发放精神病科普宣传资料,讲解精神病人护理知识,消除社会对精神疾病的歧视和误解。

8、技术指导:接受市、县级专业技术指导组织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技术指导。

江益镇中心卫生院

2015年3月20日

2017年重性精神疾病工作实施方案 第三篇_2014重性精神病实施方案

沙沟镇镇卫生院2014年基本公共

卫生服务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服务实施方案

为落实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精神和自治区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参照卫生部关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版》“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达到90%以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70%以上。

(二)通过培训和项目实施,提高各级医疗机构对重性精神病防治能力和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镇级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队伍。

二、项目内容

(一)开展项目培训。

1.培训内容:重点培训卫生部《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要求的技术。

2.培训对象:个案管理员(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医护人员、居委会/村委会卫生协管员、残联助残员和病人家属等)。

3.培训方式:镇负责对村级培训。

(二)在辖区内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

1.服务对象:辖区内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

2.服务内容。

(1)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纳入管理时,除需由家属或原承担治疗任务的专业医疗机构提供疾病档案信息外,还应同时进行一次全面评估,为其建立健康档案,填写居民健康档案和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

(2)随访管理。

对于纳入管理的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每次随访的主要目的是对患者进行危险性评估,检查患者的精神状况及躯体疾病、社会功能情况、服药情况及实验室检查结果。发现疾病复发或加重的征兆,给予相应处臵或转诊。具体内容如下:

1)危险性评估:

0级:无符合1-5级中的任何行为。

1级:口头威胁、喊叫,但没有打砸抢行为

2级:打砸行为,局限在家里,针对财物,能被劝说制止。 3级:明显打砸行为,不分场合,针对财物,不能接受劝说而停止。

4级:持续的打砸抢行为,不分场合,针对财物和人,不能接受劝说而停止,包括自杀、自伤。

5级:持管制性危险武器的针对人的任何暴力行为,或者纵火、爆炸等行为,无论在家里还是公众场合。

2)分类干预:

根据患者的危险性评级、精神症状是否消失、自知力是否完全恢复和工作、社会功能是否恢复以及患者是否存在药物不良反应或躯体疾病情况,对患者进行以下分类干预:

对病情稳定(危险性评级为0级、精神症状基本消失,自知力恢复,社会功能处于一般或良好状态、服药依从性良好)的患者:若无其他异常,继续执行上级医院制定的治疗方案,按时随访。

对病情基本稳定(危险性评级为1-2级、或精神症状、自知力、社会功能状况至少有一方面较差,处于“病情不稳定”和“病情稳定”之间)的患者,应判断是病情波动或药物疗效不佳,还是伴有药物不良反应或躯体症状恶化。可在现用药物基础上在规定剂量范围内调整剂量和查找原因对症治疗。必要时与患者原主管医生取得联系,或在精神专科医师的指导下治疗,经初步处理后观察2周,若患者症状趋于稳定或虽然明显但比上次已有好转,可维持目前治疗方案,3个月时随访;若初步处理无效转诊到上级医院,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对病情不稳定(危险性评级为3-5级或精神症状明显,自知力缺失,有急性药物不良反应或严重躯体疾病)的患者,对症处理后立即转诊到上级医院,必要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协助送院治疗。对未住院的患者,在精神专科医师、居委会人员、民警的协助下,2周内随访。

3)每次随访根据患者病情的控制情况,对患者和其家属进行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生活技能训练等方面的康复指导,对家属

提供心理支持和帮助。

(3)健康检查

在患者病情许可的情况下,征得监护人与患者本人的同意,每年对患者进行1次健康检查,可与随访相结合。内容包括一般体格检查、血压、体重、血糖、血常规(含白细胞分类)转氨酶、心电图。

(4)技术指导。镇级技术指导组定期对全镇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技术指导。

3.服务要求。

1.从事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的工作人员,应接受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的相关培训。

2.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及时为辖区内新发现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立档案并按时更新。

3.患者的随访可采用门诊、电话和家庭访视相结合的方法。

4.加强宣传,鼓励和帮助病人进行生活功能康复训练,指导患者参与社会活动,接受职业训练。

三、组织与管理

(一)组织形式。

1.卫生行政部门全面负责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服务的组织实施工作,财政部门负责核拨经费和资金管理。

2. 卫生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重性精神病管理人员为成员的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服务领导组和技术指导组,负责本地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服务的管理与协调及对村卫生所室的专业技术指导。

四、考核内容与指标

(一)考核评估内容:重性精神病患者建档情况、进度与质

控、随访表完成率及经费使用等。

(二)主要评价指标。

1.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所有登记在册的确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数/(辖区内15岁及以上人口总数×患病率)×100%。

2.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稳定率=最近一次随访时分类为病情稳定的患者数/所有登记在册的确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数×100%。

3.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率=每年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管理的确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数/所有登记在册的确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数×100%。

沙沟镇镇卫生院

2014年01月01日

2017年重性精神疾病工作实施方案 第四篇_重性精神病工作计划

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2017年重性精神疾病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重症精神病患者管理项目顺利开展,逐步建立综合防控措施,为重症精神病患者提供健康干预,有效降低危险行为,提高精神病患者与其家庭的生活质量,根据国家《2011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为加强对精神病患者的管理,我院成立了重症精神病人管理小组,组长由院长周兴奎兼任,公卫科科长李晓红任副组长,成员有吕建华、张康、范瑞琳及各村医组成。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重性精神疾病工作领导、检查、协调。

二、年度工作目标:普及精神疾病防治知识,提高对重性精神疾病系统治疗的认识。以镇为单位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检出率达到3.5‰以上,管理治疗网络覆盖率达70%,登记患者网络录入率达到100%,规范管理率达到95%以上,全年对纳入管理的重性精神病按着进行1次健康体检,随访不少于4次,在管患者病情稳定率达到60%以上。

三、主要工作内容

1、管理人员培训:按照实施方案和技术规范要求,做好精神病管理人员培训。制定培训工作计划,分期分批、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精神病防治专业人员、患者家属等相关人

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增强患者家属护理、村委会人员相关知识与技能。

2、为精神病人建立健康档案进行康复指导。及时为每一名新发现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建档登记的内容包括患者及监护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患者精神疾病家族史、初次发病时间、既往诊断和治疗情况、既往主要症状、生活和劳动能力、目前症状、服药依从性、自知力、社会功能情况、康复措施、总体评价及后续治疗康复意见等。加强宣传,鼓励和帮助患者进行生活功能康复训练,指导患者参与社会活动,接受职业训练。与病人家属进行交流,发放精神病科普宣传资料,讲解精神病人护理知识,消除社会对精神疾病的歧视和误解。

3、精神病人的发现:接受过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培训村医与中心医生通过合作医疗报销,不定期对辖区人口进行调查,收集在医疗机构进行明确诊断的重性精神病患者信息,对发现新患者下列患者(重性精神疾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双向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重性精神发育迟滞等。发病时,患者丧失对疾病的自知力或者对行为的控制力,并可能导致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长期患病者可以造成社会功能严重损害),并做初步筛查工作,明确的建立管理档案,纳入规范化管理。不明确诊断的重性精神病,但有危险性倾向的人员信息,再

建议其立即到专业机构诊断治疗的同时,上报上级精神病防治专业机构。

4、定期随访:对于纳入管理的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并进行分类干预,每次随访的主要目的是提供精神卫生、用药和家庭护理理念等方面的信息,督导患者服药,防止复发,及时发现疾病复发或加重的征兆,给予相应处置或转诊,并进行危机干预。对病情不稳定的患者,在现用药基础上按规定剂量范围进行调整,必要时与原主管医生联系或转诊至上级医院;对伴有躯体症状恶化或药物不良反应,应将患者转至上级医院。

5、健康教育、康复指导:加强宣传,鼓励和帮助患者进行生活功能康复训练,指导患者参与社会活动,接受职业训练。与病人家属进行交流,发放精神病科普宣传资料,讲解精神病人护理知识,消除社会对精神疾病的歧视和误解。

6、健康体检:根据精神病人病情,每年安排适当的时间为所有在册管理的精神病人提供一次免费的体检,体检内容主要是身高、体重和血压等一般项目。

2017年重性精神疾病工作实施方案 第五篇_2015重性精神病工作计划

重性精神病工作计划(一)

为落实国家《20**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和《20**年度赤山湖管委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方案》要求,为确保重症精神病患者管理项目顺利开展,逐步建立综合防控措施,为重症精神病患者提供健康干预,有效降低危险行为,提高精神病患者与其家庭的生活质量,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为加强对精神病患者的管理,我中心成立了重症精神病人管理小组,组长由中心主任戴双兵兼任,副主任丁常信副组长,成员有许发平、步海峰、李双根、郑霞、李叶根及各村医组成。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重性精神疾病工作领导、检查、协调。许发平为专职管理员负责全镇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档案建立、日常访视、计算机数据维护工作实施。步海峰:具体协助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日常工作。

二、年度工作目标:建成功能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系统,至20**年底重性精神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95%。普及精神疾病防治知识,提高对重性精神疾病系统治疗的认识。年度计划管理精神病人80多人,全部病人统一进行规范化档案管理,完成4次健康指导率95%以上,年度健康体检率达到95%。

三、主要工作内容

1、管理人员培训:按照实施方案和技术规范要求,做好精神病管理人员培训。制定培训工作计划,分期分批、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精神病防治专业人员、患者家属等相关人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增强患者家属护理、桂委会人员相关知识与技能。

2、为精神病人建立健康档案进行康复指导。及时为每一名新发现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建档登记的内容包括患者及监护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患者精神疾病家族史、初次发病时间、既往诊断和治疗情况、既往主要症状、生活和劳动能力、目前症状、服药依从性、自知力、社会功能情况、康复措施、总体评价及后续治疗康复意见等。加强宣传,鼓励和帮助患者进行生活功能康复训练,指导患者参与社会活动,接受职业训练。与病人家属进行交流,发放精神病科普宣传资料,讲解精神病人护理知识,消除社会对精神疾病的歧视和误解。

3、精神病人的发现:接受过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培训村医与中心医生通过合作医疗报销,网格化入户服务管理等方法,不定期对辖区人口进行调查,收集在医疗机构进行明确诊断的重性精神病患者信息,对发现新患者下列患者(重性精神疾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双向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重性精神发育迟滞等。发病时,患者丧失对疾病的自知力或者对行为的控制力,并可能导致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长期患病者可以造成社会功能严重损害),并做初步筛查工作,明确的建立管理档案,纳入规范化管理。不明确诊断的重性精神病,但有危险性倾向的人员信息,再建议其立即到专业机构诊断治疗的同时,上报上级精神病防治专业机构。

4、定期随访:对于纳入管理的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每次随访的主要目的是提供精神卫生、用药和家庭护理理念等方面的信息,督导患者服药,防止复发,及时发现疾病复发或加重的征兆,给予相应处置或转诊,并进行危机干预。对病情不稳定的患者,在现用药基础上按规定剂量范围进行调整,必要时与原主管医生联系或转诊至上级医院;对伴有躯体症状恶化或药物不良反应,应将患者转至上级医院。

5、健康教育、康复指导:加强宣传,鼓励和帮助患者进行生活功能康复训练,指导患者参与社会活动,接受职业训练。与病人家属进行交流,发放精神病科普宣传资料,讲解精神病人护理知识,消除社会对精神疾病的歧视和误解。

6、健康体检:根据精神病人病情,每年安排适当的时间为所有在册管理的精神病人提供一次免费的体检,体检内容主要是身高、体重和血压等一般项目,另根据需要,可以提供肝功能等检查,体检结束后及时告知体检结果,并提出针对性的健康干预措施。

重性精神病工作计划(二)

重症精神病人排查工作计划根据市、区对精神病人管控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现就我辖区开展精神病排查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及做法。

一、任务目标在本辖区范围内全面开展精神病调查摸底,建档立卡,康复、治疗,实施开展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

并接受上级机关检查验收。

二、主要措施

1、建立精神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卫生工作的同志任组长全面开展工作。

2、搞好摸底调查,建档立卡,康复治疗试点工作。

3、大力推广“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模式,将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立社会化工作体系,以社区管理为依托的服务网络。

4、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和社会各界都要关心、帮助、尊重精神病人,(

三、工作流程根据经验,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流程大体上为:

建立社会化工作体系——制定规划——培训人员——摸底调查——建档立卡——落实措施——总结评估。

四、具体做法

1、成立以中心医生为成员的精防康复工作技术指导小组,负责精神病防治康复日常工作,搞好摸底调查,建档立卡,配合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送往医院诊断及治疗,康复训练。

2、建立社会化工作服务体系,切实做好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充分利用技术资源,发挥基层组织和社区居委会的作用,为精神病人提供医疗、康复等方面的服务。

3、做好摸底调查,建档立卡,全面准确掌握社区精神病患者基本情况,重症轻症,阵发性,先天性,后天性病人,因疾病或家庭遗传性引起精神病和各种疾病引起的病史调查,并按规定时间填写各种调查报表。

4、筛查重症患者,对精神病患者,有诊断治疗指南的送往康复医院治疗,普及精神病卫生知识,创造接纳精神病人的良好社会环境,为精神病人就业提供条件,帮助解决他们有生活生产中的实际困难,从而顺利回归社会正常生活。

5、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人员素质,使用基层精防康复工作人员统一培训教材,对社区卫生站医生和志愿工作者及家属进行培训。

重性精神病工作计划(三)

在市、区精卫办以及街道精卫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我中心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将继续参照《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提出的工作要求,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工作质量,争取取得更好的工作成效,现将我中心20**年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计划如下:

1、积极参加各种业务培训,加大团队成员培训,继续加强自身精防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

2、继续加强信息化管理,完善精神病患者信息计算机管理系统,严格按照监管级别要求及时走访病人,并准确录入精神病案管理数据。

3、加强与社区专管人员之间的工作沟通,充分发挥组织网络作用,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积极做好应急处置预案工作,确保全年无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

4、继续做好摸底调查,努力提高检出率,提高登记率,及时更新病人信息,及时做好报告工作。

5、认真做好贫困精神病人患者免费服药工作,及时备足必须药品,同时做好免费服药患者的体检工作。

6、按时参加各种工作例会,认真学习市、区精卫办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强队伍建设,及时沟通工作情况。

7、继续做好“686”项目,认真做好工疗员的康复工作,进一步加强康复三大技能培训和效果评估,继续发扬团队协作精神,做好个案管理工作。

8、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知识的宣传,以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积极普及《精神卫生法》等法律知识。

2017年重性精神疾病工作实施方案 第六篇_2016医疗质量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科学化管理,规范医疗行为,改善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2016年全国“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要求,制定医院活动方案如下,望各科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公立医院卫生改革总体部署,按照卫生部、省卫生厅和全市卫生工作会议要求,结合《2016年卫生工作要点》和当前开展的“三好一满意”、创先争优和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以继续得到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努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提高医疗质量,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环境,规范服务行为,保障医疗安全,改进医德医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以确保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

二、活动范围及主题

医院各科室(包括临床、医技、行政后勤各科室)。

活动主题:“持续改进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三、活动内容和重点要求

“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的开展要与“三好一满意”、创先争优、“平安医院”创建工作相结合,落实各项制度,纠正薄弱环节。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优化医疗环境,和谐医患关系,真正达到“三好一满意”实效即“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

(一)开展正面宣教,强化医疗质量、医疗服务和医疗安全意识。

1.医院今年把继续加强对医务人员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教育,提高医务人员医疗风险、医疗安全责任意识,加强医德医风警示教育作为头等大事来抓。

2.充分利用报刊、宣传栏、讲座、发宣传册等形式,以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诊断和治疗、常见药物的合理使用,加强重性疾病规范治疗与社区管理,正确合理应用抗生素,规范就医以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医学科学和医疗风险,正确择医、就医,提高群众医疗风险意识和甄别假医、假药、虚假宣传的能力,保障患者合法权益。

3.围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宣传报道先进典型。如在临床医疗工作中群众信赖、治疗水平高、服务态度好、医德好、有一定声誉的医务工作者。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同时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加打击医疗活动中违反诊疗常规,收受药品回扣、红包,非法统方等不良行为,一经核实的不良交易将予以通报、曝光、取缔处方权资格等。

(二)加强管理,强化服务,优化流程,让群众更加满意。

1.今年根据上级要求推行“志愿服务活动”,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志愿者开展各项服务活动,促进医患关系和谐,实现年度目标。

2.围绕保障重性精神疾病能得到最基本的治疗这一目标,努力创建便民、利民措施,如预约挂号、免费接诊、合理安排门急诊服务、简化急诊入院服务流程、推行“先诊疗,后结算”模式、为病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检查结果查询服务,做到安排合理、服务热情、流程顺畅,不断促进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实现各项控制目标。

1.努力改善条件,优化人才结构,规范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建设,把各专业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列为重要日程。如:医院设专门质控科和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按照相关规定报送质控信息,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质控中心的质控检查,定期向科室反馈信息及时整改,以改进医疗质量。

2.认真按相关规范要求,开展单病种质控及临床路径管理,完善精神疾病社区信息登记工作。

3.定期开展医院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管理与评估,促进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持续改进。

(四)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推进临床合理检查、合理诊疗;规范诊疗行为。重点抓以下几点:

1.严格落实首诊负责、三级医师查房、疑难病例讨论、危重患者抢救、会诊、术前讨论、死亡病例讨论、交接班等十三项核心制度,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2.探索精神科三个病种的临床路径,强调规范诊疗行为,推进合理检查、合理诊疗,推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以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3.认真落实《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每月定期进行病历点评,规范病历书写行为,强化病历内涵建设,提高病历质量。

4.学习《电子病历基本规范》和《电子病历系统功能规范(试行)》,为下一步推行电子病历应用及规范电子病历系统建设打下基础。

5.按照《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急诊工作、各科做到设备完好,人员做到及时处置应激事件。

6.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制度,进一步落实院务公开各项要求以及《医疗机构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办法(试行)》,增强医疗机构院务公开意识,推动医疗机构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和内部民主管理决策。

(五)进一步加强护理工作,规范护理行为,改善护理服务,提高护理质量。

1.进一步贯彻落实《护士条例》。建立健全护理工作规章制度、疾病护理常规和护理服务规范、标准,建立护士岗位责任制,规范护士的执业行为;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合同制护士与编制护士同工同酬。

2.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的通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改进护理服务,加强护理管理。

医院要根据《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和《住院患者基础护理服务项目(试行)》等文件的要求,结合病房实际,细化分级护理的服务内涵、服务项目,并纳入院务公开,向患者和社会公布,并遵照落实。各科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并落实加强临床护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要调动各方面力量,为该项工作的有效落实提供便利条件和有力保障,努力为精神病人住院创造良好的环境,逐步减少或取消患者家属陪护的局面。

3.严格按照《医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标准(试行)》,扎实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医院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改革临床护理工作模式,实施责任制整体护理,护士全面落实护理职责。医院临床一线护士占护士总数的比例不低于95%,依据各病房(病区)护理工作量和患者病情配置护士,力争实现病房护士数与实际床位数的比例应当≥0.4:1。每名责任护士平均负责患者数量不超过8个。实施护士岗位管理,建立护士绩效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与护理服务的质量、数量、技术难度和患者满意度相结合,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医院加大经费投入,提高护士待遇,建立激励机制,营造良好执业氛围。

(六)继续做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认真贯彻实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技术准入和管理制度,促进医学科学发展和医疗技术临床合理应用。重点要求:

1.医院主要负责人作为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健全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医疗技术管理档案。对开展的第一类医疗技术进行技术审核,严格管理;同时做好第二类以上医疗技术报批审核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开展相关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

2.加强建立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制定本机构手术分级目录,严格按照规定对医师的专业技术能力进行审核并通过后,方可授予相应的手术权限,并实施动态管理。

3.医院建立医疗技术风险预警机制,制定和完善医疗技术损害处置预案并组织实施。

(七)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关于加强全国合理用药监测工作的通知》、《中国国家处方集》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积极推进临床合理用药。重点要求:

1.完善医院药事管理组织,完善相关工作与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

2.贯彻落实《中国国家处方集》,制定本机构处方集,并认真组织培训、实施和评估工作,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3.认真落实处方点评制度,对处方实施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对不合理用药及时予以干预。

4.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规定,建立健全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切实采取措施推进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工作。

5.以严格控制I类切口手术预防用药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管理。加强临床微生物检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监测工作,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预警机制。

6.认真做好合理用药监测工作,按照监测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及时、准确做好数据的收集和上报工作。

7.建立健全毒、麻、精、放等特殊药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

8.逐步创造条件探索建立临床药师制。

(八)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重点环节的安全管理,保障医疗安全。

1.继续推进与落实“病人安全目标”。

2.贯彻实施《手术安全核查制度》,认真做好手术安全核查工作。

3.贯彻落实《医院工作制度》、《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和《医院手术部(室)管理规范(试行)》等规范性文件,落实查对制度,认真做好输血、用药、检验等医疗服务重点环节的安全核查工作。

(九)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规范和指南,加强重点科室、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的医院感染控制工作。

1.建立和完善医院感染管理组织,医院感染管理部门职责明确,合理配备专兼职人员,制定并落实符合本院实际的相关规章制度。

2.积极开展医院感染监测、建立医院感染信息报告制度,做到出现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医院感染对患者造成的危害。

3.贯彻落实《医院手术部(室)管理规范(试行)》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加强手术室、检验室、各病房、消毒供应室等重点部门的医院感染防控。医疗器械的清洗、消毒、灭菌等重点环节的医院感染防控符合规范。

4.贯彻落实《外科手术部位感染预防和控制技术指南(试行)》、《导管相关血流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试行)》以及《导尿管相关尿路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试行)》,加强外科手术部位感染、导管相关血流感染、导尿管相关尿路感染等重点环节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手术及置管前、中、后的各项操作技术应当符合医院感染防控要求。

5.贯彻落实《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加强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管理,落实医务人员手卫生、隔离、消毒灭菌、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等各项工作措施,认真做好重点部门、重点人群的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

6.开展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和医院感染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医务人员的医院感染防控知识培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意识,提高医院感染防控水平。

(十)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人间传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和实验活动生物安全审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医疗机构内实验室生物安全、质量控制和管理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制度建设、硬件设施、人员管理、应急处置、执行落实等方面情况。

(十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血液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临床用血管理,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血,保障临床用血安全。重点要求: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按指定的血站确保临床用血安全。

2.建立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做好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开展临床合理用血、科学用血的教育和培训工作。

3.医院各临床科室应当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和实际情况,科学合理使用血液。

4.建立科学有效的输血不良反应和紧急用血应对预案,并认真落实。

(十二)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做好后勤安全保障。建立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体系,明确单位领导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相关部门领导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安全生产定期排查、整改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安全生产资金落实到位。

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足安全生产人员,规范安全生产管理程序和操作程序。

2.加强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安全正常运行,完善劳动保护用品的配置和安全使用。

3.确保消防设施、设备配置齐全,使用有效,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消防标识醒目,确保消防预警系统功能正常运行。加强在建工程和装修改造工程的消防安全管理,严控违规使用不符合消防要求建筑材料的行为,确保建筑工程依法安全有序完成。

4.加强对放射源、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电力设施、电器设备的安全管理,加强安全生产人员的业务培训,全体员工安全意识的教育培训,加强应急处置和逃生演练。

5.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配齐治安监控设施,规范安保人员的履职行为,维护医疗机构的正常医疗秩序,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十三)认真开展全国《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

(十四)贯彻落实《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进一步做好放射诊疗防护工作。重点加强放射治疗、核医学、介入放射学的防护管理工作,做好如下几点。

1.按照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做好本辖区内放射诊疗行政许可工作,严格规范行政许可程序;

2.做好工作区域内的防护工作;

3.科室建立完善放射诊疗防护组织机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明确专(兼)职管理人员及其职责,并认真组织落实;

4.科室做好放射诊疗设备定期检测工作;

5.做好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6.合理配备使用放射防护用品、自主检测设备。

四、活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6年4月)。

1.下发文件,成立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开展宣传发动。

2.活动范围:全院各科室。

(二)组织实施(2016年5月—10月)。

1.贯彻落实。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统一部署,全面开展2016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继续加强管理,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并组织媒体开展宣传报道活动。

2.医疗机构自查。各医疗机构要在2016年7月底前完成自查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组织整改,对严重违反有关规定,或造成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人员要严肃处理。

3.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检查。

(三)总结交流(2016年11月-12月)。

年底前把本单位2016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开展情况总结上报卫生局。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是卫生系统坚持以人为本、贯彻科学发展观、改进医疗质量管理、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具体体现。2016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完成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改革任务的关键一年。全面实现“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目标,促进医院全面工作再上新台阶,保证医疗安全,提高质量,改进服务是事前和今后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要认真做好再宣传、再发动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指导,不断强化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全体职工必须高度认识,把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作为目标要求,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指导自己的行为。

通过此项工作的开展,医院力争实现医院管理和医疗质量管理控制逐步转入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的常态管理轨道,逐步形成持续改进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的长效工作机制,促进“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向专业化、精细化、系统化纵深发展目标,不断提高医疗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2017年重性精神疾病工作实施方案 第七篇_2016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总结

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总结

2016年是我市卫生十二五规划关键之年,我院紧紧围绕市政府、卫生局有关医改文件精神,严格落实药品零差价制度和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6版)》,继续依照市卫生局《201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内部管理,狠抓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充分调动全院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适时调整了医院预防保健科人员配置,优化组合,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将我院2016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制定计划

根据市局、市疾控、市卫生监督所、市妇保所等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我院成立了以院长兼党支部书记庄永忠同志任组长,分管院长李志明同志任副组长,业务院长王建风、副院长陈军华、防保科科长张邦华、院务委员路俊英、财务科长吴秋平等为成员的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项目办公室,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工作计划。

二、强化培训、定期督导

今年以来,我院定期不定期的对村卫生室人员进行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培训,并多次进行督导检查,保证了各项公共卫生工作按照计划完成。

【2017年重性精神疾病工作实施方案】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开展落实情况

(一)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截止9月20日全镇常住人口29023人,共建立居民健康档案28565份,建档率98.4%,其中高血压管理档案2815份;2型糖尿病管理档案539份;儿童保健管理档案份;孕产妇管理档案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档案199份;65岁以上老年人管理档案4947份。

2、居民健康档案维护管理

2016年度,我院高度重视健康档案的维护管理,截止到9月20日,近一年来健康档案有动态记录的是25975份,占健康档案总份数的90.9%,无动态记录的2590份,无动态管理率9.1%.

(二)健康教育

1、提供健康教育资料

根据市疾控中心的统一安排,我院共累计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74234份,内容包括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台历、健康金钥匙、扩大免疫规划等。

2、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

2016年度我院共设置健康教育宣传专栏1个,即门诊大楼健康教育宣传栏,行政村卫生室健康教育宣传专栏12个,每个月更新一次,累计更换156次。

3、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

积极开展以结核病防治宣传日、肿瘤宣传周、世界无烟日、爱牙日、高血压宣传日、糖尿病宣传日、艾滋病防治宣传日等为内容的健康教育咨询活动,截止到9月20日,累计举办公众健康教育咨询活动17次。

4、举办健康教育知识讲座

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以防病、治病为目的的各类健康知识讲座91场次,累计参与人数1648人次。

(三)计划免疫

为适龄儿童应建立预防接种证141人次,实建立预防接种证141人次,免费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类疫苗(麻风、麻腮风)、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白破二联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共接种7796人次,接种二类疫苗人1234人次。发现及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46例,对辖区内计划免疫疫苗预防疾病进行主动监测,本年度无计划免疫相关传染病病例发生。

(四)儿童保健管理与健康情况

积极开展6周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新生儿访视工作,2016年度对109名新生儿进行了访视,新生儿访视率100%,对1050名0-6岁儿童进行了保健管理,保健管理率100%,保健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fw/377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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