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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文明村文明户创建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7-30   来源:工作总结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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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文明村文明户创建工作的通知(一):社区文明户评选通知

社区每隔一段时间都会评选出几个社区文明用户,社区文明户评选通知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2篇社区文明户评选通知。感兴趣的朋友一起来看看这篇由资料站为您提供的文章。

社区文明户评选通知1

各社区、村(居):

根据苍文明委〔2013〕18号《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快推进我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农村文明程度,经研究,决定在全镇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作为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引导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升,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文明创建的积极主动性,着力提高农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桥墩巩固浙江省级文明镇的创建成果做出积极贡献。

二、创建标准

参照县文明委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标准,并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桥墩镇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标准如下:

1、道德星:爱祖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尊重民族习俗,倡导文明新风;邻里团结,和睦相处。

2、法纪星:积极参与普法教育,无乱占耕地,无违章建筑,无赌博、斗殴等任何违法违纪问题;不参加法轮功等邪教活动,敢于同各种违法行为作斗争。

3、计生星:认真学习、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不违规违纪生育;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计生工作,帮助亲友和邻居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4、致富星:生活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小康标准,或人均纯收入高出当地平均水平20%以上;树立艰苦奋斗、勤俭持家的好思想,辛勤劳动,不奢侈浪费。

5、诚信星:诚实守信,守法经营,不从事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与经营,不拖欠贷款借款;说话公道,办事公正,在群众中有良好的声誉。

6、新风星:弘扬新风尚,不搞封建迷信活动,坚持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大操大办和铺张浪费;积极接受健康教育,讲究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7、公益星:主动履行公民应尽义务,自觉参与村民大会、文明创建评选等各种集体活动;积极参与学雷锋、文明志愿服务活动,乐于助人,奉献爱心。

8、科教星:尊师重教,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和科普活动;积极采用农业科技适用技术,实行科学种植、规范化管理,自觉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带头推广农业新技术。

9、文体星:积极参加集体组织的各类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做到文明上网,能够通过图书馆、农家书屋借阅、订报等方式来加强学习,积极构建学习型家庭。

10、生态星: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活动,保护生态环境;房前屋后洁化、绿化、美化,营造良好人居环境;积极发展绿色产业、庭院经济,创造条件使用绿色低碳能源。

三、评选程序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以农户为基本单位,由行政村(农村社区)组织实施,乡镇考核表彰,每年评选一次。基本程序包括:

1、动员发动。召开群众动员大会,印发十星级文明户标准,广泛宣传,发动农户积极参与创建评选活动。

2、自愿申报。农户对照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标准,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在自评合格的基础上向

所在村(农村社区)申报参评。

3、群众评议。召开村(居)民会议或代表会议,采取一户一评的形式按标准进行群众评议,形成书面意见。

4、公示推荐。村(农村社区)将群众评议结果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向乡镇(街道)提出申报。

5、审定授牌。乡镇对推荐农户进行审定考核,确定十星级文明户名单,并授牌表彰。十星级文明户荣誉牌由乡镇统一制作,挂在农户住宅门楣上。

6、资料存档。社区和村(居)要认真整理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资料。

四、奖励措施

对十星级文明户给予一定的精神物质奖励,同时予以优先享受信用贷款、抵押担保、项目资助等优惠政策。连续两次被评为十星级文明户的农户,可申请评选县级十星级文明示范户,由县文明委命名表彰;连续两次被评为县级十星级文明示范户的农户,可推荐评选温州市十星级文明示范户,由市文明委命名表彰。

五、组织机构

为保证评选活动顺利进行,特成立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检查指导,采取听、查、看、问和走访群众的方法,对各行政村(农村社区)创评活动进行督导,确保创评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办公室设在党群(文明)办。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陈xx

副组长:陈xx

成 员:曾xx 苏xx 陈xx 韩xx 李xx

郑xx 陈xx 肖xx【关于开展文明村文明户创建工作的通知】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社区、村(居)要高度重视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农村发展、建设、管理等工作一同组织实施。同时要切实担负起统筹协调、分类指导等重要职责,整合资源,努力形成各方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推动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广泛、扎实开展。

2、广泛发动。要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得到实惠,受到教育,提高参与活动的积极主动性。要大力宣传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要充分利用广告栏、宣传橱窗、广播等农村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创建内容标准、奖励措施等,及时发布光荣榜,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

3、确保实效。要深入调查研究,科学有序地推进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切实防止只挂牌,不评选等走过场的做法,确保创评活动取得实效。每个村(居)均至少要推荐一户十星级文明户,统一填报桥墩镇十星级文明户推荐表(一式2份),并加盖村(居)、社区公章,连同群众评议表及公示照片于2013年11月20日前由社区统一上报桥墩镇党群(文明)办。 以上通知,希认真贯彻执行。

xx镇委

xx镇xx政府

20xx年x月x日

社区文明户评选通知2

各乡镇(场、街道):

为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更好地发挥文明先进单位在全县物质文明、政治文明、

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展现各乡镇(场、街道)、村、社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成果,县文明委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20102012年度沭阳县文明乡镇、村、社区推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标准

1.文明乡镇评选条件、标准。经济发展效益良好,道德建设成效明显,镇容镇貌整洁优美,社会秩序和谐安定,科教文卫稳步发展,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在评选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本年度评选:(1)全面小康建设的时序进度未达到全县平均水平的;(2)领导班子成员发生严重违法乱纪行为的;(3)出现违反计划生育、环境保护、国土资源政策等行为的;

(4)发生重大治安案件、严重刑事案件、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违法性群体事件的;(5)出现与文明乡镇极不相符的事件与行为,在当地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2.文明村评选条件、标准。经济发展效益良好,道德建设成效明显,村容村貌整洁优美,社会秩序和谐安定,科教文卫稳步发展,组织建设切实加强。在评选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本年度评选:(1)全面小康建设的时序进度未达到全县村级平均水平的;(2)领导班子成员发生严重违法乱纪行为的;(3)出现违反计划生育、环境保护、国土资源政策等行为的;(4)发生重大治安案件、严重刑事案件、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5)出现与文明村极不相符的事件与行为,在当地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3.文明社区评选条件、标准。组织领导有力,道德风尚良好,居民民主自治,文体活动丰富,环境整洁优美,基础设施完备,服务功能完善,社区秩序安定。在评选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本年度评选:(1)计划生育工作不达标的;(2)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3)发生重大治安及刑事案件,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的;(4)出现与文明社区极不相符的事件与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本年度评选中,将把各乡镇、村、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道德讲堂等工作开展情况作为评选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评选步骤

1.自查申报。分别对照有关测评标准,进行自我测评,认为基本符合标准、条件的,向县文明办提出书面申报。

2.张榜公示。凡提出书面申请的乡镇(村、社区),应根据县文明委的统一要求,自行张榜公示,将公示内容放在醒目位置或放在相应级别的新闻媒体上公示,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3.测评考核。县文明办会同有关部门对被推荐单位、行业进行初评,对初评合格的乡镇(村、社区)进行考核验收。考核验收采取看现场、查资料、听汇报、召开座谈会、暗访等形式进行。

4.命名表彰。县文明办汇总考核验收、社会监督情况,提出推荐名单,进一步进行社会公示,公示结束后,结合公示情况,确定表彰名单,报县文明委审批,由县委、县政府命名表彰。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各乡镇(场、街道)、村、社区要充分认识评选文明创建先进的重要性,把此项工作作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实际行动,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实践,作为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的重要抓手,提上日程,扎实推进。

2.开展活动,建立档案。以评先为契机,分别对照测评标准,逐项检查,对还没有建立的机构要抓紧建立,对还没有开展的活动要抓紧开展,对还没有设立的活动阵地(设施)要抓紧设立,要收集开展活动的图文和音视频资料,进一步完善创建活动的档案资料,以备检查考核。

3.注重效果,严明纪律。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将严肃查处并取消推荐申报资格。

各申报参选乡镇(村)、社区要按要求分别填写《沭阳县文明乡镇(村)申报表》(附件6)、《沭阳县文明社区申报表》,乡镇、村、社区名称一律用全称,并按要求加盖公章,于2012年7月31日前将《申报表》报县文明办(县行政中心609室),联系人:鲍华兵,联系电话:835xxxx6,电子版发送信?a class="__cf_email__" href="/cdn-cgi/l/email-protection" data-cfemail="47a3e4fd1f1f1f1f1f1f071f1f1f6924282a">[email protected]。

关于开展文明村文明户创建工作的通知(二):关于深入开展文明村(镇)、文明示范村(镇)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深入开展文明村(镇)、文明示范村(镇)【关于开展文明村文明户创建工作的通知】

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实施意见》,推进我区城乡一体化,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素质,根据广州市创建文明示范村工作部署和《白云区文化发展规划纲要(2005-2010)》的要求,结合我区农村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全面提高农民文明素质为目标,以满足农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要为出发点,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以创建广州市文明示范村为“龙头”,带动区级文明村、文明示范村创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创建目标

力争新增一批区级文明村、示范文明村;有6条左右的村获广州市文明示范村称号;指导基础较好的“广州市文明示范村”创建省文明村。通过创建使农民的文明素质有进一步提高,农村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有明显的改善。

三、创建类别

(一)区级文明村。牵头单位:区文明委、区委宣传部;创建范围:未获区级文明村称号的行政村;申报要求:由村在今年10月申报,镇组织初检,区文明委将在今年11、12月份组织文明委成员单位进行检查验收,符合标准,给予命名。

(二)区级文明示范村。牵头单位:区文明委、区委宣传部;创建范围:各镇在现有文明村范围内进行创建;申报要求:由各村在今年10月申报,镇组织初检,区文明委将在今年11、12份组织文明委成员单位进行检查验收,符合标准,给予命名。

(三)市级文明示范村(镇)。牵头单位:市文明委;推荐方式:每年从区级文明示范村中选拔、培育的基础上推荐;申报要求:由镇推荐,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进行考察调研,确定创建对象,交区文明委成员会议通过,再向市文明办推荐,由区文明办初评,市文明办组织检查验收,符合标准,给予命名。今年,拟推荐江高镇水沥村、长岗村,人和镇人和村、黄榜岭村,太和镇南村村,钟落潭镇长腰岭村创建广州市文明示范村。(各村基本情况附后)

(四)省级文明村(镇)。区文明委在已获得广州市文明示范村的单位中逐级推荐。

四、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凡参评单位必须符合以下四个基本条件才能申报。

1、评选两年内参评单位的党员干部职工无发生严重违

纪、违法犯罪行为;

2、评选两年内参评单位必须是计划生育合格单位;

3、评选两年内参评单位无发生重大社会治安责任事故、群死群伤安全事故或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政治事件和突发性事件。

4、参评单位2009年必须是《白云区环卫工作达标村》。

(二)“广州市文明示范村”、“白云区文明村、文明示范村”的评定采用百分制,达90分以上(含90分)为达标。在创建活动过程中出现因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党风廉政建设等被一票否决的问题,则取消其申报、评选、命名资格。

五、创建标准:详见附件一、二、三。

六、组织领导

创建文明村(镇)、文明示范村(镇)工作在区文明委的领导下进行,文明委各成员单位根据《白云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责任制》的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重点对推荐参加“广州市文明示范村(镇)”创建的村镇进行扶持,整合资源,集中力量打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亮点和示范点。对于区级文明村、文明示范村的创建,各镇党委、政府要制定创建总体规划,确定年度目标任务,提出创建工作要求,指导村开展创建工作。【关于开展文明村文明户创建工作的通知】

七、创建工作要求

(一)在科学发展,注重特色上下功夫。各镇、村要按

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结合农村的实际,抓住重点,把创建文明示范村与村的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村民的生活环境结合起来,要与村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结合起来,提高创建工作的吸引力和感召力,努力使创建工作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在创建中,要结合镇村的实际,按照“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业”的要求,突出特色。切忌一刀切,搞形式主义和“门面工夫”。

(二)在激发内部活力上下功夫。村两委和广大村民是创建工作的主体,亦是创建工作的受益者。一是要统一村两委干部和村民的思想认识。要让村干部和全体村民清醒认识到,创建文明村镇是一项“民心工程”,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个重要载体, 其目的是为促进村的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是村干部为村民办实事、做好事的重要载体;要改变村镇干部只重视创建结果、忽视创建过程,靠搞突击行动、忽视长效机制,只重硬件建设、忽视软件管理的思想和做法,让村镇干部真心实意搞创建,同心同德谋发展;二是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工作方案,方案要有针对性和操作性;三是要做深入细致的宣传思想工作。广泛发动村民参与创建工作,做到家喻户晓、全程参与,让村民在创建中受到教育,农村的各种陋习得到改善;要在广大村民中开展“清洁家园”活动,从整治农村普遍存在的环境卫生脏乱现象入手,一方面要建立起村内12小时保洁制度,另一方面要加

强对村民乱丢乱扔行为的教育,让村内保持干净整洁的面貌。

(三)在强化外部推动上下功夫。一是区文明委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将文明村镇创建列入工作日程,在政策、资源上给予指导和扶持,整合资源、齐抓共管,使创建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二是广泛开展城乡共建活动。以创建文明示范村为载体,广泛发动区内社会各界力量,积极鼓励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志愿者以多种方式和“经济发展共促、文明新风共倡、文体活动共办、环境卫生共治、党建工作共抓”的共建内容,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因地制宜,量力而行,进一步丰富和拓展我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形式、内容,着力推动城市文明向农村延伸、辐射,把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要求落到实处,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三是加强宣传推广。通过抓典型示范,起到以点带面,抓一点带一片、成一线的效果,在全社会营造共同关注、关心、支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良好氛围。对各村在创建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进行及时总结和交流,通过各种宣传载体进行宣传,扩大影响,树立形象,提高村的知名度,促进经济的发展和创建工作的提升。

附一:广州市文明示范村考评验收标准

附二:白云区文明村标准

关于开展文明村文明户创建工作的通知(三):丹阳关于组织开展2010-2012年度江苏省文明村的通知

2010-2012年度江苏省文明村测评表

【关于开展文明村文明户创建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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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测评主要采取“听取汇报”、“实地考察”、“材料审核”、“问卷调查”4种方式进行。其中,问卷调查随机发放不少于20份。

2、加“★”为调阅数据内容,由各县(市、区)文明办统一以书面形式,发函征询当地相关主管部门意见。

3、测评组成员均需在测评表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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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文明村文明户创建工作的通知(四):关于开展评选 “十星级文明户”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评选 “十星级文明户”活动的通知

各行政村、乡直各单位:

为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更加广泛深入地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推荐单位:

“十星级文明户”评选范围:全乡群众,由各村分别推荐1名。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fw/36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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