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工作总结 > 乡镇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乡镇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时间:2017-07-30   来源:工作总结   点击:

【www.gbppp.com--工作总结】

乡镇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总结(一):陈桥街道司法所2012年度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陈桥街道司法所2012年度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今年来,在区局、街道领导直接关心支持下,在上级业务部门和局分管领导的具体指导下,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这个大局,紧紧围绕局党组的年度工作中心,紧紧围绕构建“和谐陈桥”这个目标,认真探索法律援助工作新模式,优化法律援助运行机制,积极改进服务方式,最大限度地满足弱势群体对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服务的需求。为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以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为目标,法律援助充分发挥维权职能作用,树立良好“窗口”形象

今年来,我们坚持以执政为民、服务百姓为出发点,抓好规范化管理,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水平。全面开展各项法律援助业务,使更多的社会弱势群体享有平等的法律权利,为群众提供全面更好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是规范法律援助窗口接待。从坚持上下班制度、文明服务承诺入手,提高窗口的接待质量。二是苦练内功,提高办事效率。积极参加上级和局组织的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的各项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有了明显进步。同时,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按照局领导的要求,明确任务,分解指标。今年已有在法律宣传栏内发布了4期与法律援助有关的内容。三是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审查。对要求提供法律援助的申请人,司法所工作人员认真接待、耐心听取当

事人陈述,不推诿、不唐塞,只要符合援助条件,绝不漏受理一件;对不符合受援条件的申请人,妥善做好法律解释和思想稳定工作,并告知其解决渠道,让申请人满意。据统计:截止年底,司法所共受理并指派法律援助5件,接待来电来访咨询32件。5件法律援助案件中,民事类5件。在32件来电来访法律咨询中,其中电话接待10件,来访接待22件。

二、探索和创新法律援助新形式、新途径,打造一个具有特色的法律援助品牌

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权利是法律援助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对如何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一直以来是法律援助部门的困惑。今年以来,陈桥司法所在局领导的指导下,认真探索,积极尝试一种全新的提高和监督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的新形式、新路子。一是按照区司法局出台的有关规定。司法所在深入调查论证的基础上,依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二是认真抓好有关规定的实践运行。今年以来我们重点突出抓较为典型的民事案件,在法律援助站进行试运行。目前,法律援助工作站已受理并指派法律援助共办案件5件,已结案5件。

今年以来,法律援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这样或哪样的不足。为此,法律援助工作站在下年度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抓好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的政治和业务学习,提高办事水平和效率。二是继续做好日常来电来访的法律咨询工作,抓好法律援助案件的来访、受理、指派和

监督。三是继续关注和跟踪好区局规定的实施,并搞好经验总结。四是继续配合公、检、法机关做好适合认罪轻案办理程序案件的试点,切实加强认罪轻案法律援助案件的指派、跟踪和监督工作。

陈桥街道司法所

2012年12月8日

乡镇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总结(二):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龙陵县法律援助中心2014年工作总结

和2015年工作计划

【乡镇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2014年,龙陵县法律援助中心在县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法律援助中心的业务指导下,经过全县法律服务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司法公正为工作重心,坚持扶贫济困,服务社会弱势群体的根本宗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拓展思路,强化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对外形象,受到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做出了较大的工作成绩。具体来说,我们重点抓好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2014年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大宣传力度,树立法律援助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为贯彻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推行依法治国理念,借我国第一个“宪法日”、“云南省法制宣传周”之机,龙陵县法律援助中心在县司法局的统一组织下,联合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等21家县直单位,以及云南省若再律师事务所、金桥法律服务所于2014年12月4日在龙陵县抗日纪念广场开展了一场气势昂然的法制宣传活动。活动采取集中设点发放宣传单为主,电视、广播同步宣传为辅的宣传方式。当天参加宣传的工作人员共70人,受援群众2300人,发放宣传资料15万份,现场接待咨询800人次,现场提供

法律援助15件。此次宣传,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树立了法律援助机构良好的对外形象。

(二)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业水平。

一年来,我县法律援助培训工作在在县司法局领导班子的组织领导下,对全县范围内的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共进行了二期培训工作。培训班名称分别为上半年三月份召开的题为“提高司法行政业务素质,推进全县法律服务水平”的司法行政业务专题培训会和下半年九月份召开的题为“强化法律援助培训、提升干警工作水平”的法律援助专题培训会。培训班次共计二期11班次,分别为上半年1班次,下半年10班次。上半年主要由原龙陵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黄兴早同志担任主讲,对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了培训。培训内容为法律援助办案程序、卷宗规范、法律援助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等,培训参加人数为26人,8个课时。下半年主要由司法部和云南省司法厅安排到我县支持帮助工作的“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志愿律师,“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云南服务团团长(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刘安信律师主讲。培训内容为非诉案件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法理依据、法律援助工作的宗旨、法律援助工作的办案程序、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应注意事项、法律援助案件与人民调解的衔接、法律援助案件案源的拓展,培训参加人数为59人,40个课时。通过培训,为我县法律援助工作的全新发展奠定了良好的业务基础。

(三)深入开展调研活动,为科学决策提供了事实依据。 今年来,县法律援助中心结合对各司法所的业务培训,以及结合办案实践,同时进行了二个方面的社会调研活动:一是就如何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进行深入调研,并于上半年5月份下发了《龙陵县法律援助“应援尽援”惠民工作的实施方案》;二是就法律援助机构如何与政法各部门协调配合问题展开调研,中心通过向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征求意见,向受援群众回访征询,向社会公民征询意见及随机了解情况等多种方式方法,尽量扩大调研覆盖面,拓展调研范围,及时、准确、全面地将收集问题反映给局领导和市法援中心,为上级了解基层实情和社会民众的呼声,从而作出科学决策提供了比较扎实的事实基础。

(四)强化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办案人员责任心普遍增强。

以前有极个别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时存在着敷衍塞责、责任心不强的情况,今年以来,我县加强了思想教育和制度建设,让大家认识到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光荣感和使命感。并从制度上、程序上加以强化,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和投诉处罚制度,使案件特别是指派案件办理质量有所提高,办案人员责任心普遍增强,案件胜诉率稳步提高,群众满意度不断上升,促进了法律援助事业在我县健康有序深入开展。

(五)加强队伍建设,为群众提供便捷、优质服务。 为更好的为受援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今

年我县还扩充了法律援助队伍。一是县法律援助中心上半年完成了对我县法律援助工作证年检注册的收集上报工作。其中,新申请注册法律援助工作证1人,年检注册2人,现我县共持法律援助工作证三人,省级核发2人,市级核发1人。二是结合基层股上半年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年检注册情况,县法律援助中心将新注册的法律服务工作者同时纳入到了法律援助工作信息库中,现法律援助工作信息库中,法律服务工作者共40人,其中新办19人。

(六)继续拓展机构建设,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为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和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县中心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县法律援助实际情况,分别与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移民局、县总工会等部门讨论研究,联发了相关文件来提高法律援助覆盖面及知晓率,并于11月份在县看守所新建成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1个,即龙陵县法律援助中心县看守所工作站,现正在逐步规范中。

(七)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切实维护贫弱者的合法权益。 一年来,我县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各类案件646件,其中刑事案件116件(包括指定辩护115件,当事人申请1件)、民事案件498件(包括诉讼149件,非诉讼349件)、行政案件32件(包括诉讼1件,非诉讼31件);代书879件;解答法律咨询共8466人次,其中来电4632人次,来访3834人次。办理案件中,诉讼案件大部分属县法律援助中心及金桥法律服务所办理,非诉讼调解案件绝大部分由乡镇【乡镇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总结】【乡镇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工作站办理,云南若再律师事务所今年受中心指派,共承办各类案件2件,其中:刑事诉讼案件1件,民事诉讼案件1件。

二、存在问题

尽管目前我县法律援助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和不足,需要我们进一步深入研究问题症结所在,探讨问题解决办法。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经费严重短缺。

(二)人员远远不足。

(三)法律援助的覆盖面还不够大。

(四)业务培训不够,对基层指导少。

(五)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学习不够,在办案过程中存在偏差。

(六)案件管理不力,导致卷宗上不来、合格率低。 三、2015年工作计划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始终遵循“以我所学,回报社会,为公平正义而奋斗”的宗旨,积极的伸出法律援助之手,参与法律援助实践,取得了较为圆满的成果。每次活动都凝聚着中心成员的热情和心血,付出的是辛勤和汗水,收获的却是宝贵的经验和思想层次的提高,新成员得到了锻炼和提高,而老成员收获了新思想,但这一切仅仅是一个开始,所有的胜利和辉煌都成为过去,未来任重道远。为此,结合我中心的实际情况,特拟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乡镇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总结(三):xx司法所法律援助坚持以人为本

金集司法所法律援助坚持以人为本

法律援助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是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金集司法所作为法律援助工程的载体,一直夯实基础,坚持以人为本,扎实做好法律援助工作。 一、加强法律援助宣传。作为法律援助对象的基层老百姓对于法律知识还很欠缺,我所针对这一问题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工作,不定时开展法律援助咨询活动,同时,在镇妇联、团委、民政等部门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经济困难的妇女儿童、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提供方便的法律援助。

二、积极推行非诉讼法律援助,把法律教给当事人,用情理和法理进行调解,这样不仅降低受援群众的诉讼成本,节约法律资源,还能迅速便捷的解决群众的矛盾纠纷,为更多打不起官司,交不起诉讼费用、鉴定费的困难群众受益。

三、提升法律援助效率。金集司法所加强所内法律工作者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态度,优化服务举措,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加强与法院沟通协调,尽量缩短弱势群体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结案周期,有效促进了广大老百姓们依法、理性维权。让法律援助工作更上一个层次。

乡镇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总结(四):XX司法所深入开展“法律援助进村寨”活动

XX司法所深入开展“法律援助进村寨”活动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作用,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知晓率,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提升人民群众满意率,XX司法所深入开展“法律援助进村寨活动”。

2014年7月份以来,XX司法所深入各村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一是、加强与村委会密切联系、配合,村委会包片干部认真组织开展排查、走访工作,建立“了解民情、化解民怨、促进民和”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平台。二是、突出重点抓好法律援助,对村民涉及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房屋拆迁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追索工伤赔偿、坑农害农假种假药和未成年人、残疾人、妇女权益保护。三是、积极开展“法律诊所咨询”活动,派驻法律服务工作者,免费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坚守基层岗位,热情服务。

乡镇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总结(五):2016司法局年终工作总结及年工作计划

县司法局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思路

2016年,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立足创新,先行先试,以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全面履行司法行政职能,认真开展各项工作,为我县建设生态型工贸强县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并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党的建设和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上新台阶。1.切实加强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积极开展党建“三级联创”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成绩突出,被县直党工委评为“先进党支部”。2.积极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树形象”、“岗位练兵”等活动,基层队伍素质进一步增强,涌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二)司法行政基层基础不断夯实。全县XX个司法所中有XX个司法所实现司法部对司法所建设“五个一”的要求,乡、村两级364个调委会基本达到规范化要求,司法所、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工作触角进一步延伸,今年10月,新设立的2个驻工业园区办事处挂牌办公。

(三)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充分发挥。在每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活动的基础上,还组织开展了5次全县性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取得明显成效。今年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XX件,其中人民调解XX件,调处率达100%,调解成功2979件,成功率97.45%。防止群体性械斗X起XX余人,防止群体性上访XX件XX人,防止民转刑1件2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XXXX万元。

(四)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得到有效控制。通过认真开展刑释解教人员排查清理专项活动和安置帮教工作,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得到有效控制,2016-2016年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21人,重新犯罪率为2.7%。

(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扎实推进。1.抓好领导干部特别是农民等重点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今年首次将村(社区)主干、农村“六大员”列为年度学法考试对象。全县近1.3万人参加年度学法考试。2.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创新普法方式方法,主动融入,开展“建设新农村,法律进乡村”活动,推进新农村建设。3.基层依法治理工作进展良好。目前,全县有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省级5个,县级44个。4.普治并举,整合资源,加强县、乡、村三级综合行政执法协调工作网络建设,综合行政执法运行机制不断完善。

(六)法律服务工作不断加强。1.法律援助:立足关注民生,开辟了计划生育绿色通道,发放计生光荣户《法律援助证》XX本;法律援助工作得到新的进展,今年全县共办理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XX件;受援人数达XX人,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了经济损失XX万元。2.公证、律师业务:今年公证处共办理公证XX件,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XX件。3.基层法律服务业务:担任法律顾问76家,办理诉讼案件85件,非诉讼案件13件,法律见证6件。

(七)机关效能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认真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和效能建设工作,扎实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认真落实综治工作责任制,平安单位建设取得成效。增强先进文化在机关文化建设中的渗透力、感染力,争创市级文明单位活动进展顺利。

二、主要工作措施和做法

(一)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职能进一步发挥

我局始终坚持“强基层,树形象,重创新,办实事”的工作理念,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大力加强司法所、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扎实开展各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为民办事,维稳促谐,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树立良好基层司法行政形象。

1.抓基层,重提高,扎实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积极配合县人大常委会组成的调查组对我县基层司法所工作情况的调查,针对调查组指出的问题和困难,制定整改方案,并切实落实执行,做到“标本兼顾,纠建并举,规范提高”。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两个规范化建设文件精神,实行局领导干部和法律服务机构挂钩联系重点司法所建设的制度,加强对挂钩司法所的建设及业务工作的指导和帮助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建立规范化建设督查制度,对规范化建设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及时通报,有效地加快建设速度、质量;完善司法所双重管理机制,使之更好地服从司法行政工作全局,又有效地服务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

2.抓机遇,重落实,实现副科级所长配备零的突破。省委常委《会议纪要》和闽司(2016)147号文件的出台,给各基层司法所队伍建设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我局紧紧抓住这一时机,狠抓落实,经过组织推荐、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核,并积极争取县委的重视与支持,实现了副科级司法所长配备零的突破,有7名基层司法所长被确认为副科级干部。

3.抓创新,重大局,开拓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新领域。依靠创新,主动融入,积极延伸新的工作领域,把司法行政工作各项职能向工业园区,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等延伸,更好地服务我县经济发展。一是靠前服务。去年9月以来,从局长、副局长到基层司法所人员等10多位司法行政干部被抽调参与土地征控、高速公路建设、古田会议旧址建设等重点项目、工程的建设工作。被抽调的同志充分发挥具备调动司法行政资源、拥有调解工作技能、善于做群众工作等优势,为推进我县重点项目、工程建设作出了成绩。二是延伸工作网络。针对我县工业集中区征地、环保、劳资等矛盾纠纷多,部分企业管理人员依法管理意识淡薄,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工作亟待跟进,而乡镇司法所人少事多难以顾全工业区工作等问题,我局解放思想,先行先试,努力探索司法行政服务企业工作的新思路,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在**工业园区、蛟洋工业集中区设立司法所的建议,为司法行政贴近企业、靠前服务搭建平台,主动融入服务中心工作。在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今年9月县编办批复同意在**工业园区和蛟洋工业集中区成立办事处,作为设立司法所的过渡形式。办事处设立后,工作人员及时到位,并深入工业区企业熟悉环境和了解企业、员工的情况;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规范上墙;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办事处进驻2个月以来,各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4次,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30多件;开展法制宣传讲座6次,印发法制宣传资料5000余份;提供法律援助咨询服务20余次;推介法律服务机构担任企业法律顾问10家。企业管理人员及员工的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征地纠纷、环保、劳资纠纷得到及时调处,法律服务工作大为加强,工业区呈现稳定和谐气象。

4.抓规范,重调处,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一是完善调解网络,夯实人民调解工作基础。及时调整充实县、乡(镇)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联络员;对不胜任工作的村(社区)调解主任、调解员和考核不称职的首席调解员进行调整。二是加强培训,提高人民调解业务水平。不断完善调委会主任、业务骨干培训制度,对全县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进行法律知识、人民调解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健全完善与法院联合培训人民调解员制度和机关干部挂钩乡镇培训制度,县人调办、各乡镇分别组织开展了综治协管员、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工作;开展调委会调解文书质量季度检查评比和“岗位练兵”活动,提高调解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三是组织开展人民调解示范活动。我局以开展“十百千万”人民调解示范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考核机制,规范做好调解员队伍建设、调解工作培训、调解格式文书制作等工作,推动全县“十百千万”人民调解示范活动工作方案的全面开展。四是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组织开展全国、省、市、县“两会”,北京奥运会等重大活动期间的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围绕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每月一排查,每季大排查的定期排查制度,同时针对矛盾纠纷易发时期开展专项集中排查活动。坚持每月调解主任例会制度,及时反馈排查情况,对可能转化为重大矛盾纠纷的隐患进行分析,掌握倾向性苗头,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提前介入,将矛盾纠纷预测工作做在预防前,预防工作做在调解前,调解工作做在激化前,有效促进了基层社会的和谐发展。

5.抓排查,重管理,扎实开展安置帮教工作。认真开展刑释解教人员排查清理专项活动,各级帮教组织根据刑释解教人员的实际情况,认真落实帮教措施,对农村籍人员全部落实了责任田,对城镇人员进行就业指导、培训,提高了就业率;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回归人员,予以落实低保救济措施,做到了应保尽保。努力探索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新途径,组织县、乡、村(社区)帮教人员前往闽西、永安、清流等监狱开展“故乡在呼唤”谈心帮教活动,使其顺利回归社会。

6.抓平安,重和谐,扎实开展平安建设工作。积极参与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认真做好来信来访、涉访涉诉、重信重访工作,变被动接访为主动下访,了解实情,俯身倾听诉求。开展局长接待日活动;组织律师参与县委、县政府领导信访接待日活动,引导当事人依法表达诉求;引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主动介入重大矛盾纠纷调处,进行依法调解,依法维权,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积极开展农村留守人员“疏导工程”建设活动,做好农村留守人员的摸底、建档、信息报告、挂钩联系帮助、纠纷排查调处等工作,实现留守人员的“六有六无”目标,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二)落实“两个”规划,普法依法治理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fw/361832/

推荐访问:乡镇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简报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