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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报告

时间:2017-02-19   来源:工作总结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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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报告(一):云南省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报告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报告

2011-11-10 15:39:49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报告

——2011年7月25日在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田海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安排,我代表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报告全省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全省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

2008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方针以及中央、省委关于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的决策部署,结合工作实际,自觉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置于党委统一领导的反腐败工作格局中,切实履行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责,全省检察机关预防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为推动反腐倡廉建设、促进云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不断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全省检察机关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高检院、省委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新要求,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坚决惩治腐败、有效预防腐败,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的要求上来,提高对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不断增强做好预防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把预防工作摆在与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同等重要的位置来谋划和部署。根据高检院《关于加强和改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意见》,确立了立足法律监督职能,结合执法办案,以有效防范和减少职务犯罪为目标,以提高专业预防能力、健全专业预防机制、强化专业预防措施为保障,不断增强预防工作的主动性、科学性和实效性的工作思路,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加强和改进预防工作,为促进全省反腐倡廉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严肃查办职务犯罪,充分发挥惩治的特殊预防作用

根据中央、省委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科学判断,我们清醒的认识到,在职务犯罪易发多发时期,必须充分发挥惩治犯罪在预防犯罪中的特殊作用。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按照高检院“有案必办”的要求,突出办案重点,依法查办了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职务犯罪案件。2008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查办职务犯罪案件4880件5214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亿余元。查办案件中始终坚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数额小、主动交代问题、认罪态度较好的依法从宽处理;对群众反映强烈,犯罪情节严重的依法严肃查办,既体现了法律的人文关怀,又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始终坚持办案力度、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案件质量连续两年位居全国前列,有效增强了查办案件的特殊预防效果。

(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向专业化迈进

坚持把科学发展观作为预防工作的重要指导方针,不断拓展预防领域,开阔视野、创新工作思路,加强规范化建设,提升专业化水平,预防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一是预防工作专业化定位更加科学、准确。2008年,按照高检院《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则》

的要求,省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率先制定了《关于结合执法办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规定(试行)》,明确了“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党和国家反腐倡廉建设总体格局的重要方面,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部分,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内容”的工作定位,提出了检察预防的专业化要求,被高检院在全国检察机关转发。全省检察机关制定了预防调查、犯罪分析、预防检察建议、预防咨询、警示教育、职务犯罪风险预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为主要内容的专业预防措施,发挥了预防工作的治本功能。省检察院结合执法办案开展预防工作的经验两次在全国检察机关工作会议上作交流发言。

二是“侦防一体化”机制初步建立并日益发挥作用。认真贯彻高检院《关于推进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建立了侦查和预防配合协作、信息共享、预防部门介入典型案件开展同步预防、统一督办等机制,形成了预防职务犯罪整体合力。全省检察机关预防部门共介入典型案件4368件,发出预防检察建议3033件;通过开展预防工作发现职务犯罪线索788件,移送自侦部门立案720件,增强了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整体效能。

2010年,省检察院自主研发了侦防一体职务犯罪案件信息分析管理系统,现已初步实现全省检察机关联网进行职务犯罪案件信息分析和预测预警,进一步强化了侦防一体工作,推动了预防工作的新发展。

三是预防工作成果得到进一步的转化应用。省、市两级检察院和43个基层检察院安装并开通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共受理大宗物资采购、招投标查询申请27093次,301个单位和个人因有行贿犯罪记录受到取消投标资格、投标评比扣分等处理,有力地促进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级检察院改进预防调查工作,强化个案和类案分析,联合有关部门针对行业职务犯罪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调查,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2008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开展预防调查8913次,预防调查报告引起当地党委、人大、政府领导重视,作出批示835次,省检察院参与调研并完成的《云南省林业系统职务犯罪调研报告》得到孟苏铁同志的充分肯定;针对近年来公路建设和养护中职务犯罪频发的问题,立项开展专题调查,提出的12条预防建议全部被省公路开发投资公司采纳并作为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的专题材料。昆明市检察院制定的《昆明市建立职务犯罪预测预警机制实施办法》、昭通市检察院制定的《昭通市检察约谈制度》,分别被当地市委印发全市执行。今年1月,按照高检院的部署,全省检察机关普遍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目前全省共有98个检察院向党委、人大、政府提交了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得到了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充分肯定。省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也在报送中。

为了不断提高预防工作质量和效果,按照高检院“预防工作质量效果年”的部署,目前省检察院正在组织开展全省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十佳检察建议”和“十佳案例分析”评比活动,突出职务犯罪预防专业化建设,提高预防质量,增强预防实效。

(四)突出工作重点,立足职能服务大局

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围绕党委、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部署,认真研究新形势下职务犯罪的特点和规律,找准预防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和结合点,适时调整预防工作思路,不断增强预防工作服务发展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是预防关口前移,着力保障政府投资安全。针对我省近年新增投资数额较大,公共支出大幅度增加的新情况,把国家扩大内需确定的重大建设和投资项目作为预防工作重点,围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强化系统性预防措施,及时对全省在建98个国家级、88个省级和151个其他重点项目资金使用中的职务犯罪危险源点、隐患点和非规范性职务行为同步立项开展预防。省检察院继指导大理、版纳等地检察机关对小湾电站、景洪电站等重大项目进行预防后,又立项对昆明新机场、大(理)丽(江)高速公路项目开展预防。昭通、文山、楚雄、怒江等地检察机关也都结合当地农村二级公路建设、城市开发等重点项目

开展预防,为确保政府投资安全和“工程优质、干部优秀”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是充分发挥预防职能,服务企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检察机关服务国企改革发展座谈会和为非公经济服务座谈会精神以及检察机关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意见的要求,切实发挥预防职能作用,把强化法律监督与服务企业有机结合,正确处理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的关系,针对国企职务犯罪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提出预防检察建议262件,提供预防咨询1263次,帮助落实预防措施1478项。如省检察院结合查办云铜集团系列职务犯罪,积极帮助查找制度和管理漏洞,有针对性地提出堵漏建制、预防犯罪的检察建议,促进了企业经营管理的日趋规范和经济效益的稳步增长。该检察建议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充分肯定,省委领导也作出重要批示,促成省国资委对省属国企开展大整顿和预防国企领导人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

同时,省检察院认真履行云南省改善投资环境投诉中心成员单位职责,依法及时妥善处理和答复投诉中心交办的涉检投诉案件,为进一步改善我省投资环境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三是加强民生领域职务犯罪预防,积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认真落实《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扎实做好保障和服务民生工作的意见》,对关系民生的社会保障、征地拆迁、医疗卫生、就业入学、食品药品和生产安全以及涉农扶贫资金划拨、移民补偿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调查分析,充分运用预防调查和检察建议推动有关单位和主管部门加强管理。针对2009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查办的一批新农合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省检察院进行了深入分析研究并提出预防对策,形成《关于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域职务犯罪调查分析报告》,受到省委领导及相关部门多方关注,促使了省卫生厅对新农合运行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和督察整改,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的预防效果。

四是立足检察职能,为全省换届选举工作提供服务和保障。认真贯彻落实今年5月全国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换届选举专题预防工作座谈会精神,结合我省系中央统一部署的第一批党委换届的14个省区之一,地方各级人大、政府、政协也要相继换届的实际,省检察院及时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的服务和保障换届选举专题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云南省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换届选举专题预防工作实施意见》,认真开展换届选举专题预防工作,服务和保障换届选举依法、平稳、有序进行。

五是广泛开展预防警示宣传教育,着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全省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方式,不断丰富宣传教育内容,拓展宣传教育领域,建立了17个警示教育基地,采取旁听典型案件审理,举办法制讲座、组织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等形式,共开展7590次警示教育活动,对89万余人进行警示教育,49人在警示教育后自首,当场收到职务犯罪举报83件。省检察院在云南电视台开办《聚焦公诉》栏目,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赠阅《云南预防职务犯罪专刊》,分管检察长通过网络视频直播访谈节目与网民就预防职务犯罪进行在线交流,增强预防警示宣传教育的实效,提高了人民群众对预防工作的认知度,工作经验在全国检察机关进行了交流。

今年1至6月,各级检察机关在当地党委的领导和支持下,成功举办了“法治与责任—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云南巡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白恩培等省领导及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领导参观展览并作重要指示。16个州市1815个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约20万人次参观了展览,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为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群众基础。

今年6月,省检察院筹备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共建和谐社会”法制宣讲团,深入机关单位、企业及工程建设一线巡回宣讲,努力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

(五)认真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围绕每年“两会”代表、委员对预防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对

照检查,专题研究当前预防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措施。今年5月,省检察院专门召开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意见建议座谈会”,与会代表委员在充分肯定全省检察机关预防工作的基础上,提出了不少很好的意见建议,省检察院对这些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梳理,并纳入今后的工作部署中进行贯彻落实。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三年来的工作实践证明,预防职务犯罪是检察工作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途径。预防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正确领导、监督、支持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结果。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党中央对反腐败斗争总体态势作出了“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的科学判断,“两个依然”是谋划、思考和推动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基本立足点,特别是在我省建设“两强一堡”的战略机遇下,工程项目多,投资规模大,预防职务犯罪任务艰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省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

一是对中央关于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指导思想和工作部署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并重的工作机制还需健全完善。一些地方查办和预防工作发展不平衡,对预防工作重视不够,推进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的力度有待加强,在促进预防工作持久开展、真正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上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二是预防立法和预防领导机制还未建立、健全。目前,全国已有17个省级人大常委会制定颁布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但全国人大常委会还没有制定相关的法律。省检察院2002年曾会同省人大共同起草《云南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但此后一直未列入立法规划。另外,全国已有16个省建立了党委领导的预防职务犯罪领导机构,我省曾于2001年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但在2002年清理临时机构被撤销后一直未能恢复。预防职务犯罪立法上的不足和领导机制不健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检察机关预防工作的开展。

三是全省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预防的专业措施、专业优势还没有充分发挥,预防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预防工作效果有待增强。

四是预防机构建设、人员配备和物质装备与预防工作不相适应的矛盾突出,使履行职责受到一定制约。

三、加强和改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主要措施

针对上述困难和问题,全省检察机关将以此次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报告为契机,根据中央、省委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的部署,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以及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趋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努力实现预防工作的新发展。

(一)进一步提高对预防工作的认识

认真学习中央、省委关于惩治预防腐败的重大方针原则,围绕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作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指导思想上实现从打防分离向打防结合、侦防一体转变,进一步加强侦防一体机制建设,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惩防并举的工作格局,实现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健康深入发展。

(二)积极推动建立健全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工作机制和地方立法

当前,党中央、高检院和省委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高度重视,社会各方面呼声很高,预防工作要取得实效,必须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的工作机制。

全省检察机关要更加积极主动向党委请示、汇报预防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努力促成党委领导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的建立健全;积极争取省人大常委会的支持,力争把《云南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列入立法规划,推动我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

(三)进一步加大为中心工作服务的力度

以服务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大局为中心,紧紧围绕“十二五”规划和“两强一堡”建设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项目,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及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重点,深入开展专项预防。

一是要把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工作向纵深推进。深入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围绕当前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在进一步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的同时,强化系统性预防措施,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职务犯罪突出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选择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集中开展防治工作,推动行业性犯罪治理。

二是切实做好民生领域的预防工作。结合今年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的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严肃查办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职务犯罪,综合运用预防工作专业化措施开展犯罪分析,提出防治对策建议,积极预防和减少民生领域职务犯罪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三是加大对渎职侵权职务犯罪的预防力度。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按照高检院决定,结合近年来查办的渎职侵权案件进行犯罪分析,从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角度提出防治对策建议。加强与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和司法等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把预防渎职侵权犯罪纳入与有关部门联系配合的工作机制中去。

【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报告】

四是充分发挥预防工作在服务和保障全省换届选举中的积极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换届选举专题预防工作实施意见》,在党委领导下,主动配合纪检、组织部门和换届选举机构,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坚决查处换届选举中发生的买官、卖官贿选等贿赂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破坏选举犯罪案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防止干扰、危害和破坏换届选举职务犯罪的发生,为我省地方党政和基层“两委”换届工作健康顺利进行提供服务。

(四)进一步发挥预防工作的综合效应

一是加强侦防一体化建设,充分发挥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特殊预防功能。坚持查办和预防两手抓,两手硬,充分发挥查办案件在预防职务犯罪中的重要功能,把惩治作为预防的重要手段,严肃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坚持有案必查、有罪必究,公正执法、严格办案,不断增强预防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打击的威慑力,遏制职务犯罪发生。

二是积极探索运用技术手段预防职务犯罪的新途径。大力推进预防工作信息化建设,建立和完善预防职务犯罪信息库,按照高检院要求在年内实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全国联网,充分发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治理商业贿赂、净化市场秩序、建立诚信社会中的积极作用。为全面推行此项制度,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云南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和处置办法》,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作为工程建设招投标和集中采购资质审查的必经程序和准入依据,以提高查询结果的有效处置率。

三是深入探索完善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是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预防工作的重要举措。全省检察机关要认真研究、分析职务犯罪发生情况,准确把握发展趋势,深刻剖析犯罪成因、特点和规律以及职权行使和监督制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现实可行、具体实在的防治对策,每年向各级党委、人大和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交一份高质量的报告。

四是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力度。宣传教育是预防职务犯罪的基础性工作,要按照教育、制度、

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报告(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汇报

2009—2011年预防职务犯罪自查自纠

工作情况汇报

**市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年来,段单位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体系,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提高预防能力为中心,以控制和降低职务犯罪发案率为目标,进一步强化预防措施,规范预防活动,创新预防机制,注重预防实效,努力提升预防工作水平,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事关当心民心问题,为此,我段领导高度重视,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在班子会上经常讨论,形成共识,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抓好抓实,各项工作才能得到稳步开展。其次,为进一步增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成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机构,由党支部书记任组长,行政一把手和副段长为副组长,其它各股室股长为成员的领导组织机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预防犯罪工作的检查、审核、落实,形成一把手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上下配合,齐抓共管,

层层落实的良好局面。由于领导重视,健全机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三年来,我段没有发生贪污、贿赂、受贿、挪用公款等经济案件。

二、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思想政治教育

要切实抓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就得从抓思想政治教育入手。三年来,为了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拒腐防变能力,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抓得更加深入具体,更加扎实有效,我们采取的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党的性质、纲领、使命和奋斗目标,在学习中始终坚持把学习理论与分析具体问题相结合,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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