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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违法案件查处工作方案

时间:2016-12-11   来源:工作总结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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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违法案件查处工作方案(一):打击药品类 互联网违法行为 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非法收售药品

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维护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打击利用互联网非法收售药品的行为,按照市八部门部署,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县公安局、卫生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邮政管理局、中国移动郯城分公司、中国联通郯城分公司和中国电信郯城分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共同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非法收售药品行为专项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单位药品购入行为 ;严厉打击非法收售药品及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使医疗机构周边非法收售药品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进一步规范各级医疗机构的药品购入行,强化对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管;加大对非法收售药品信息的整治力度,有效遏制利用互联网登载、传播非法收售药品信息的势头;加强对邮政、快递企业的教育引导,规范企业行为;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向公众宣传基础医疗用药常识,引导患者合理就医购药。

二、工作重点和任务分工

根据专项行动确定的工作目标,此次行动的工作重点和任务是:

(一)加强互联网监测,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非法收售药品行为。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对互联网发布药品信息的

监测工作。对发现的互联网非法收售药品信息,及时移送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对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的网站,违法发布药品信息,应责令其立即整改并依法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统计上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监测到未经审核批准发布药品信息的网站,应及时交证据一并报县局,由县局上报市局处理。对监测到利用互联网发布违法药品信息,违规销售药品涉及的合法生产经营企业要责令其改正,并列入“黑名单”,纳入重点监管对象,严格监管。对利用互联网非法销售假药行为,要固定有关违法犯罪活动证据,及时移交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相关调查工作,彻底摧毁制售假药窝点。

通信公司负责组织通信行业,配合有关部门对发布哈瓦那一塌糊涂 销售假劣药品的网站依法予以处理,对严重违法的境内网站,根据相关部门的认定意见依法查处并纳入黑名单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互联网上发布的医疗、药品违法广告依法进行查处,重点查处发布治疗糖尿病、高血压、肾病、风湿病、性功能障碍、皮肤病等疑难杂症信息的违法违规广告。

公安机关要加强对利用互联网非法收售假劣药品发最行为的立案侦查,特别要针对在主流互联网搜索引擎中接入的提供假药信息、销售假药的网站开展专项打击。要紧密结

合“打四黑除四害”等专项整治行动,高度重视对此类案件的办理,积极运用各种措施和手段,加大案件侦破力度,坚决打击专业性、职业化的利用互联网销售假药的犯罪活动,铲除犯罪窝点及营销网络。

(二)开展对城乡药店药品购进渠道的整治工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会对城乡结合部以及乡村药店进行检查,并充分利用我县药械质量远程监控系统,重点检查药品的购进渠道、产品供货方的资质、产品进货的验收和登记、往来发票等,发现有违反规定的,依法严肃处理。对销售假药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依法整治非法医疗卫生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及卫生监督机构联合相关部门打击无证行医,依法取缔“黑诊所”,重点对城乡结合部、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及治疗糖尿病、高血压、肾病、风湿病、痛风、性功能障碍、皮肤病等疑难杂症的专科门诊进行检查,重点查处无证经营药品、从非法渠道购入药品和使用未经批准药品的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规范邮政、快递企业行为。邮政管理部门会同食品药品监管、工商、公安等部门加强对药品寄递行为的监督,依法查处利用寄递渠道违法寄递假药的行为,加强对邮政、快递企业的教育引导,规范企业行为。

三、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阶段(2012年4月下旬)。各单位联合成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各单位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各自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并细化工作措施,对专项行动进行部署。并于?月前将方案和领导小组名单报各自上级主管部门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自查整改阶段(2012年4月)。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辖区内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网站开办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严格按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山东省互联网药品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对网站信息和交易行为进行自查。各网站主办单位对自查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自我清理和改正。对自查发现的假药信息立即向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自查整改结束后,填写《临沂市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专项整治自查整改情况表》(见附表

1)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核查、汇总,并于?月?日前上报市局。

(三)集中打击、整治阶段(2012年4~?月)。各单位开展专项行动,对利用互联网非法收售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予以打击。各单位专项整治情况、发现的问题、取得的成果在每月2日前及时上报各自上级主管部门和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并填写《临沂市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专项整治行动

统计表》(附表2)。2012年?月底前,暂停新的互联网药品信息和交易服务资格审批审核工作。

(四)总结阶段(2012年?~?月)。各单位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认真进行总结,并于?前报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期间,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将根据专项行动进展情况,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督导检查,并对全县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四、工作要求【药品违法案件查处工作方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强对利用互联网收售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事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各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形成合力。要围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根据每个阶段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将专项行动的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逐级分解,落实责任。

(二)突出重点,严格执法。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抓好各项工作。要对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对大案要案做到调查清楚,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三)标本兼治,健全机制。要按照整顿和规范相结合、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原则,立足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制度建设。要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和完善对利用互联网收售药品违法犯罪行为打击

药品违法案件查处工作方案(二):药品抽检工作方案

【药品违法案件查处工作方案】

西安市长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抽验工作方案

为加强和规范药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保证药品监督抽样、检验工作有序的开展,规范药品质量的抽查检验工作,促进药品质量提高,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根据市局每年制定下发的药品抽验计划,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药品监督抽验目标

根据市局每年的药品抽检计划和我局日常工作分解要求,药品稽查队将全年抽检任务分4季度完成。品种分为基本药物和他药物。

(一)基本药物抽验

药品稽查队将加大对辖区内经营和使用单位基本药物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对196个基本药物品种进行监督抽验。根据市局抽验工作要求,将基本药物抽检任务分配到4季度完成。

(二)其他药物抽验

其他药物重点对中药注射剂、抗生素以及不良反应较多的品种;新版《药典》提高标准的品种;近两年《药品质量公告》中不合格药品;降价幅度大或同品种价格差异大的低价药品;群众举报频率高、违法广告严重的品种;检查、快检中发现的可疑品

种;替他需要监督抽验的品种。除案件所需抽验外,其他抽验任务按工作进度完成。

二、时间安排

抽验任务进度将遵循以下比例完成,一季度完成25%、二季度完成25%、三季度完成35%、四季度完成15%,在10月30日前完成年度抽样任务。

三、工作措施

(一)抽验

药品抽样人员将按照《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规定》进行。一是对被抽样单位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切实做到现场检查和抽样工作相结合。对现场检查和抽样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二是认真填写药品抽验凭证,信息应记录准确详细,尤其是中药饮片必须要注明生产厂家。凡不能提供合法进货凭证的,按《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规定》第十八条进行处理。避免出现检验出的不合格药品无法核查的现象。三是各抽样单位在填写药品抽样凭证时必须在右下角注明被抽样品种是基本药物或其他药物。

(二)不合格药品的核查及查处

在接到不合格药品《检验报告》后,将在一周内对被抽样单位进行查处,并将相关资料送至市局药品稽查分局。

四、取得效果

一是掌握、了解辖区内药品质量总体水平与状态,及时调整抽检计划。

二是促进药品经营、使用企业更加规范的落实购进、验收、养护、销售等制度,保障药品质量。

三是能及时反映药品在经营、使用过程中的质量状况,对提高药品质量、净化药品市场、打击制售假劣药品不法行为,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药品违法案件查处工作方案(三):2016年食品药品监管方案(共5篇)

第1篇

一、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宣传工作的参谋助手和舆论引导作用,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载体,扩大宣传声势,抢占宣传阵地,构筑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大宣传”格局,积极服务并促进我县食品药品监管各项工作。

二、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将宣传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

(二)严格保密审查。由局办公室负责信息采集、编写、审核把关及发布等工作,严格执行信息保密审查规定。

(三)明确宣传任务。各股室、食品药品监督所负责向办公室报送信息。各股室每月不低于2条,食品药品监督所每月不低于4条。

(四)完善奖惩制度。各股室、食品药品监督所提供信息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及时修订完善信息奖励制度。

三、宣传方式

(一)党政信息宣传。局办公室在各股室(所)上报信息的基础上积极向党委、政府报送政务信息、工作调研,将其作为向各级领导宣传职能、报告情况、反映问题、争取支持、提供决策参考的一条重要渠道。

(二)新闻宣传。巩固与新闻单位已建立的良好协作关系;对重大的、群众关注的工作,邀请媒体全程参与采访;对具有推广意义的工作经验、先进典型,进行深度报道。

(三)社会宣传。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普及饮食用药知识。

四、宣传重点

(一)餐饮安全监管

在餐饮安全监管方面出台的重要举措、制度;餐饮安全专项整、监督抽检的成效;餐饮安全隐患;餐饮安全提示、警示等。

(二)药械日常监管

基本药物质量监管;药品安全专项整治;GMp、GSp跟踪检查;农村药品“两网“建设;药械安全信用分类管理;质量受权人、驻店药师信用管理;药品从业人员培训等。

(三)保化安全监管

在保化安全监管方面出台的重要举措、制度;保健食品专项整治成效;安全提示、警示等。

(四)稽查打假

打假治劣的重要成果;依法行政的具体做法;典型案例;提升稽查效能的做法与成效;展示一线执法人员的风采与艰辛等。

(五)技术检测

宣传重点:监督抽样与评价性抽样成果;拓展案源的方式创新;信息稽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电子监管;广告监测等。

(六)服务药械经济

宣传重点:招商引资成果;发挥优势服务药械经济发展情况;重点药械企业发展情况等。

(七)队伍建设

机关效能建设、作风建设、干部教育培训、精神文明建设、行政执法监管、窗口服务等方面的创新与承诺。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结合,大力宣传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的良好形象。

五、宣传策划

1.加大对典型处罚案件及假劣药械、保健食品、餐饮食品的曝光力度,寓政策法规于案例之中,寓规范约束于温馨提示之中,以案例的形式展示药品打假的新成果和餐饮安全监管的力度。

2.加大对药械经济的宣传力度和密度,组织对重点企业进行报道。

3.继续推出饮食用药安全提示。

4.继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科普”活动,以社区、乡镇、学校为重点,举办“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

5.编发《食品药品监管简报》,每月不少于1期,向四大家领导及县直各单位普发。

第2篇

一、组织开展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贯彻活动和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将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坚持工学一体化,通过专题宣传、学习培训、座谈研讨等形式,深入开展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强化党建考核,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断提升党建水平。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筑牢思想道德防线。继续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强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继续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申报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严格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努力使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在全局蔚然成风。

二、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围绕“夯基础、强监管、建机制、创特色、造氛围”的创建工作思路,按照2016年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现场推进会的要求,着力抓好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的责任体系、诚信体系、风险防控体系和社会监管体系等“四大体系”建设,巩固和提升示范县创建成果。

三、继续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相关监管制度,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以行政处罚裁量权规范情况及行刑链接情况为重点,组织专项执法监督检查和执法案件评查,建立行政处罚裁量典型案例制度。加快执法装备、信息化、技术支撑等重点项目建设。抓好食品药品检验机构、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建设,逐步提升检验监测工作水平。加强执业从业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工作。全面贯彻《全国食品药品监管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继续推进人才兴业工程,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业务培训工作。夯实基层监管基础,推动农村食品药品监管站建设,完善“四员”(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员、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员、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监管工作机制,逐步形成县、乡(镇)、村三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

四、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主动服务医改大局,针对基本药物和县级公立医院基本用药品种,强化生产、配送、使用环节监管,对基本药物和高风险品种实施全覆盖抽验。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继续推进基本药物、零售药品电子监管,针对国家基本药物品种目录的调整,做好新增基本药物品种的电子监管工作。组织实施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发挥骨干企业率先达到新修订GSp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广告和互联网监管,完善广告监测网络,加强互联网发布药品信息和交易行为动态监测。严厉打击发布虚假广告和互联网虚假药品信息违法行为。加强高风险医疗器械监管,重点强化无菌和植入类器械生产监督检查。加快推进《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工作。

五、强化餐饮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监管。强化行政许可工作,把好餐饮服务许可入门关。加快推进餐饮服务食品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力争在2016年6月底前对持证餐饮单位实施全覆盖。切实做好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继续巩固和强化学校食堂和农家乐等重点单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对农村自办餐饮宴席的监管力度,全面推进小餐饮整顿规范试点工作。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保化日常监管,规范说明书标签管理,强化重点产品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示范工程建设,开展保健食品质量安全万里行活动。

六、深化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药品、医疗器械、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大案要案督办制度,健全完善部门打假协作机制。继续开展规范中药生产经营秩序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中药材、中药饮片染色、增重等违法行为。深入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违禁超限、假冒伪劣专项整治和重点品种综合治理工作,继续推进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重点单位的专项整治。继续深入开展保健食品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和化妆品违法使用禁限物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国家局、财政部出台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加强各类投诉举报及信访案件的查处和办理工作,加强12331电话投诉举报网络建设。

七、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快行政审批管理系统建设,推进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远程监管系统应用,完善药品注册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推行药品批发企业冷库温湿度实时在线监控,提高监管效率。推进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管信息化建设,实现实时、动态监控。探索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平台,加快建立动态监管、信用评价、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信息系统。

八、建立完善风险防控体系。继续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按照日常监管、专项整治、违法查处等三位一体的思路,着力控制和消除保化产品的质量安全隐患。锁定重点场所、重点品种、重点时段,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日常监管,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建立完善药品质量安全分析会制度,定期排查药品质量风险和安全隐患。规范药械不良反应“事件”应急处置程序。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快速报送和通报工作机制。

九、继续开展“大宣传”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组织媒体记者深入执法一线,积极挖掘和宣传报道先进典型。组织实施全国安全用药月、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行动计划,广泛宣传安全饮食用药知识。继续做好“四品一械”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市民开放日活动、公众假期及中招高考等重点时段餐饮食品和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邀请媒体和市民代表、监督员参与监督检查。健全新闻发布会制度,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及重大食品药品案件的宣传报道。【药品违法案件查处工作方案】

十、促进医药产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充分利用监管部门政策、信息、技术优势,加大帮扶力度,积极为我县医药企业发展争取项目、政策支持、资金投入,努力提高医药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全县医药企业上规模上水平,实现与“振兴皖药”计划对接。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着眼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紧紧围绕社会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以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严格落实食品药品监管责任制,着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劣药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一)开展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行动

1、目标:通过专项行动,达到规范畜牧养殖环节用药,

提高畜产品质量水平的目标。兽药残留抽检合格率达99%以上,饲料产品抽检合格率达90%以上,违法案件查处率达100%。

2、工作措施:一是对全省规模养殖场(户)使用违禁药物全面排查。各地对标准化养殖场、养殖小区进行用药情况大检查,重点检查养殖档案、用药记录、休药期规定执行情况。二是推行养殖企业质量安全承诺制度,促进养殖业者规范用药。三是开展饲料使用情况检查。养殖环节对家禽、生猪、奶牛养殖场(户)自配饲料进行全覆盖检查;经营环节,重点检查配合饲料、药物添加剂预混饲料。四是开展专项检测。对养殖场(户)进行用药情况和违禁药物抽检监测,规模以上养殖场(户)抽验监测率达100%。

3、责任单位:省农委、省食安办。

(二)开展乳品质量安全专项行动

1、目标:通过强化监管、综合施策,全面提高我省乳品质量安全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提振消费信心。

2、工作措施:一是强化监督监管。加强对乳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重点开展企业持续保持许可条件、生产过程记录和备案制度执行情况查验,组织对生产企业检验能力进行考核。参照药品管理办法,严格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开展生产企业再审核、再清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加大对包装、标签标识等的监督检查力度,防止非法产品流入市场。二是加大打击惩处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生产、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篡改生产日期、涂改标签标识等违法行为。

3、责任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质监局。

(三)开展打击销售“三无”食品专项行动

1、目标:实现销售“三无”、过期变质食品基本杜绝,监督食品经营者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好食品进货关、销售关和退市关,保障广大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2、工作措施:集中开展打击销售“三无”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突出食品交易市场、批发市场、食品配送车等批发配送重点单位,突出省际地区、经营者仓储场所、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场所,突出乳制品、调味品、酒类、婴幼儿食品、季节性节日性食品等重点品种,严厉打击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合法来源、过期食品的行为。

3、责任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工商局。

(四)开展学校食堂专项整治

1、目标:强化学校食堂监管,尤其是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监管,着重解决区域性季节性食品安全问题,有效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2、工作措施:对辖区内学校各类食堂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对发现软硬件不符合规定的要督促整改。11月中下旬,对学校食堂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抽查并通报。

3、责任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省教育厅。

(五)开展药品“两打两建”专项行动

1、目标:扎实开展药品“两打两建”专项行动(即严厉打击药品违法生产、打击药品违法经营,加强药品生产经营规范建设和药品监管机制建设),深挖带有区域性、系统性特点和“潜规则”性质的药品安全隐患,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移送一批违法案件,进一步规范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完善监管规范和机制,提升药品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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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fw/295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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