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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违法,工作方案

时间:2016-11-21   来源:工作总结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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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违法,工作方案(一):药品抽检工作方案

西安市长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抽验工作方案

为加强和规范药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保证药品监督抽样、检验工作有序的开展,规范药品质量的抽查检验工作,促进药品质量提高,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根据市局每年制定下发的药品抽验计划,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药品监督抽验目标

根据市局每年的药品抽检计划和我局日常工作分解要求,药品稽查队将全年抽检任务分4季度完成。品种分为基本药物和他药物。

(一)基本药物抽验

药品稽查队将加大对辖区内经营和使用单位基本药物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对196个基本药物品种进行监督抽验。根据市局抽验工作要求,将基本药物抽检任务分配到4季度完成。

(二)其他药物抽验

其他药物重点对中药注射剂、抗生素以及不良反应较多的品种;新版《药典》提高标准的品种;近两年《药品质量公告》中不合格药品;降价幅度大或同品种价格差异大的低价药品;群众举报频率高、违法广告严重的品种;检查、快检中发现的可疑品

种;替他需要监督抽验的品种。除案件所需抽验外,其他抽验任务按工作进度完成。

二、时间安排

抽验任务进度将遵循以下比例完成,一季度完成25%、二季度完成25%、三季度完成35%、四季度完成15%,在10月30日前完成年度抽样任务。

三、工作措施

(一)抽验

药品抽样人员将按照《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规定》进行。一是对被抽样单位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切实做到现场检查和抽样工作相结合。对现场检查和抽样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二是认真填写药品抽验凭证,信息应记录准确详细,尤其是中药饮片必须要注明生产厂家。凡不能提供合法进货凭证的,按《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规定》第十八条进行处理。避免出现检验出的不合格药品无法核查的现象。三是各抽样单位在填写药品抽样凭证时必须在右下角注明被抽样品种是基本药物或其他药物。

(二)不合格药品的核查及查处

在接到不合格药品《检验报告》后,将在一周内对被抽样单位进行查处,并将相关资料送至市局药品稽查分局。【药品违法,工作方案】

四、取得效果

一是掌握、了解辖区内药品质量总体水平与状态,及时调整抽检计划。

二是促进药品经营、使用企业更加规范的落实购进、验收、养护、销售等制度,保障药品质量。

三是能及时反映药品在经营、使用过程中的质量状况,对提高药品质量、净化药品市场、打击制售假劣药品不法行为,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药品违法,工作方案(二):打击药品类 互联网违法行为 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非法收售药品

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维护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打击利用互联网非法收售药品的行为,按照市八部门部署,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县公安局、卫生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邮政管理局、中国移动郯城分公司、中国联通郯城分公司和中国电信郯城分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共同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非法收售药品行为专项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单位药品购入行为 ;严厉打击非法收售药品及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使医疗机构周边非法收售药品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进一步规范各级医疗机构的药品购入行,强化对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管;加大对非法收售药品信息的整治力度,有效遏制利用互联网登载、传播非法收售药品信息的势头;加强对邮政、快递企业的教育引导,规范企业行为;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向公众宣传基础医疗用药常识,引导患者合理就医购药。

二、工作重点和任务分工

根据专项行动确定的工作目标,此次行动的工作重点和任务是:

(一)加强互联网监测,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非法收售药品行为。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对互联网发布药品信息的

监测工作。对发现的互联网非法收售药品信息,及时移送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对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的网站,违法发布药品信息,应责令其立即整改并依法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统计上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监测到未经审核批准发布药品信息的网站,应及时交证据一并报县局,由县局上报市局处理。对监测到利用互联网发布违法药品信息,违规销售药品涉及的合法生产经营企业要责令其改正,并列入“黑名单”,纳入重点监管对象,严格监管。对利用互联网非法销售假药行为,要固定有关违法犯罪活动证据,及时移交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相关调查工作,彻底摧毁制售假药窝点。

通信公司负责组织通信行业,配合有关部门对发布哈瓦那一塌糊涂 销售假劣药品的网站依法予以处理,对严重违法的境内网站,根据相关部门的认定意见依法查处并纳入黑名单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互联网上发布的医疗、药品违法广告依法进行查处,重点查处发布治疗糖尿病、高血压、肾病、风湿病、性功能障碍、皮肤病等疑难杂症信息的违法违规广告。

【药品违法,工作方案】

公安机关要加强对利用互联网非法收售假劣药品发最行为的立案侦查,特别要针对在主流互联网搜索引擎中接入的提供假药信息、销售假药的网站开展专项打击。要紧密结

【药品违法,工作方案】

合“打四黑除四害”等专项整治行动,高度重视对此类案件的办理,积极运用各种措施和手段,加大案件侦破力度,坚决打击专业性、职业化的利用互联网销售假药的犯罪活动,铲除犯罪窝点及营销网络。

(二)开展对城乡药店药品购进渠道的整治工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会对城乡结合部以及乡村药店进行检查,并充分利用我县药械质量远程监控系统,重点检查药品的购进渠道、产品供货方的资质、产品进货的验收和登记、往来发票等,发现有违反规定的,依法严肃处理。对销售假药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依法整治非法医疗卫生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及卫生监督机构联合相关部门打击无证行医,依法取缔“黑诊所”,重点对城乡结合部、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及治疗糖尿病、高血压、肾病、风湿病、痛风、性功能障碍、皮肤病等疑难杂症的专科门诊进行检查,重点查处无证经营药品、从非法渠道购入药品和使用未经批准药品的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规范邮政、快递企业行为。邮政管理部门会同食品药品监管、工商、公安等部门加强对药品寄递行为的监督,依法查处利用寄递渠道违法寄递假药的行为,加强对邮政、快递企业的教育引导,规范企业行为。

三、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阶段(2012年4月下旬)。各单位联合成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各单位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各自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并细化工作措施,对专项行动进行部署。并于?月前将方案和领导小组名单报各自上级主管部门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自查整改阶段(2012年4月)。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辖区内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网站开办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严格按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山东省互联网药品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对网站信息和交易行为进行自查。各网站主办单位对自查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自我清理和改正。对自查发现的假药信息立即向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自查整改结束后,填写《临沂市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专项整治自查整改情况表》(见附表

1)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核查、汇总,并于?月?日前上报市局。

(三)集中打击、整治阶段(2012年4~?月)。各单位开展专项行动,对利用互联网非法收售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予以打击。各单位专项整治情况、发现的问题、取得的成果在每月2日前及时上报各自上级主管部门和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并填写《临沂市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专项整治行动

统计表》(附表2)。2012年?月底前,暂停新的互联网药品信息和交易服务资格审批审核工作。

(四)总结阶段(2012年?~?月)。各单位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认真进行总结,并于?前报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期间,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将根据专项行动进展情况,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督导检查,并对全县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强对利用互联网收售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事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各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形成合力。要围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根据每个阶段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将专项行动的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逐级分解,落实责任。

(二)突出重点,严格执法。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抓好各项工作。要对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对大案要案做到调查清楚,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三)标本兼治,健全机制。要按照整顿和规范相结合、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原则,立足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制度建设。要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和完善对利用互联网收售药品违法犯罪行为打击

药品违法,工作方案(三):2016年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工作方案6篇

第1篇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区委、区政府和区安委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认真吸取我区以往的生产安全事故教训,通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消除一批安全隐患、整治一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安全生产秩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打牢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进一步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局务会决定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三、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隐患排查情况。冬季安全生产专项工作以餐饮服务环节为主。整治时间从即日起至元月30日,食品药品稽查大队按照区域划分,以镇办为单位,分片包干。大型餐饮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共82家,名单附后),中小型餐饮由镇办食药所负责。对排查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各单位要及时制定整改计划,积极落实整改。自查报告及安全生产承诺书务于元月31日前上报。

(一)安全生生产基础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安全投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到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现场安全措施死否到位;主要负责人是否按时主持召开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药品生产、存储、运输、包装、废弃以及报警设施落实情况。

(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检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常态化;是否对排查出的隐患登记建档,整治措施是否到位;对存在的重点隐患是否作做到了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五落实”;是否根据国家要求,制定了符合本单位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是否适时进行了演练。

药品安全环节:对高风险药品、特殊药品和容易导致事故的重点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排查,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工序、重点部位进行排查,与药监部门签订责任书或承诺书的落实情况进行排查。重点排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是否严格按照GMp、GSp组织生产和经营,是否有生产销售假劣药品行为;医疗机构创建的规范化药库药房是否符合规定;特殊药品“五专”、“无双”管理是否到位等;药品不良反应制度建设和上报是否符合规定。

医疗器械安全环节:重点对植入性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口腔材料、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一次性使用无菌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排查。排查是否存在无证生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是否存在经营使用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医疗器械行为;生产、购进、储存、销售或使用是否符合规定;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制度建设和上报是否符合规定。

食品安全环节:重点对易发多发的、群众反映强烈的、影响范围较大的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及学校食堂、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农村餐饮服务单位、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等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准确掌握其特征及规律,科学确定控制方法,有效排除食品安全隐患。重点排查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执行是否到位,企业内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各项食品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记录是否齐全;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配备,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患病调离要求是否严格执行,洗手消毒是否及时规范;是否违规采购、贮存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剂,食品采购索证索票是否齐全,进货渠道是否正规,储存条件是否适宜,标识标签是否合规,保质期限是否合格,感官性状是否正常;食品烹饪温度是否符合规定,熟制食品存放条件是否参数适宜,凉菜制作是否达到“五专”,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合法定量,工器用具是否生熟分开,餐饮具消毒是否彻底到位,餐厨垃圾是否做到日产日清。同时,对学校食堂还要加强食品留样管理工作,并严格落实的“六个严禁”,即“严禁各类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及发芽土豆;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超过保质期限和“三无”食品原料(散装油、醋、酱油);严禁学校食堂采购病死、毒死、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来历不明肉类食品;严禁采购和使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等,确保做到餐饮服务环节全要素、全过程安全,坚决防范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

(三)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是否存在无证或证照不齐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应关未关,关闭不到位或者关闭取缔后擅自生产经营的行为;非法违法运输、储存和使用特殊药品和危险化学品的;瞒报事故的,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等现象。

四、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分为自查自纠、全面检查和总结分析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1月3日至3月31日)

督促辖区内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经营自查自纠工作,要求各生产经营企业要认真制定自查自纠和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积极全面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经营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二)全面检查阶段(4月1日至6月30日)

按照工作方案和职责分工,加强安全监管,对不上报隐患或自查自报隐患为零的企业,要重点进行检查,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如检查发现隐患,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限给予处罚,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三)总结分析阶段(7月1日至12月25日)

各单位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活动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完善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生产经营长效机制的建议,于2016年12月2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局监察室。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对专项整治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认真、整治工作走过场的要予以公开曝光,努力营造人人关注安全生产、事事落实安全规定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主要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度,严格实行“一票否决”。

(三)严格检查,落实整改。

坚持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消除;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定人定责,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严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从重予以处罚。

第2篇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强化食品药械安全监管,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械违法行为,确保全区人民群众“双节”期间饮食用药用械安全,按照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双节”期间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神。经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16年2月17日,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双节”期间食品药械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为切实达到整治效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大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加大对食品、药品购销,储存,营销各个环节的监管,确保食品药械安全。

二、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规范食品药械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提高经营者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食品药品监管责任,强化节日期间市场监管,让人民群众过一个快乐祥和的节日。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决定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由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并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各镇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和局各科室(队)要严格贯彻落实整治方案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双节”期间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各环节及药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任务和措施,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落实食品药械安全综合监管责任。

四、工作重点

食品综合监管

以多种形式的检查活动为载体,多措并举,促进全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各环节安全水平整体提高。

食品加工环节

以查处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过期、腐败变质原料,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为重点,加强对儿童食品、调味品、米面制品、食用油、肉制品、豆制品、酒类、纯净水、奶和奶制品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查处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黑窝点。

食品流通环节

加强对集贸市场、食品超市、粮油及食品批发市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儿童食品、蔬菜、畜禽产品、熟食制品、豆制品、酒类产品、奶和奶制品及可疑食品的监测,加大对节日期间集中活动场所的监管力度,对在检查中发现影响或危害人体健康的不合格食品,要坚决清除出市场。

餐饮服务环节

以冷冻食品、食用油、凉菜、熟肉制品、酒类、含乳食品以及各种烧烤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机关单位食堂、中小型餐饮单位和旅游景区餐饮店为重点检查对象。督促餐饮服务企业严格遵守食品安全规范,加强餐饮具消毒保洁工作,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同时,加强对农家乐、农村家宴、群体聚餐的检查指导。

药械方面

继续深化保健食品“打四非”和药品“两打两建”专项整治活动。

(一)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药械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网上发布药品信息和交易行为的动态监测。同时,要加强对投诉举报反映的网上发布虚假药品信息行为的追踪监测。

(二)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严厉打击药品流通、使用环节中未标示文号产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

(三)药品购销渠道的整治。重点整治无证经营、挂靠经营、超方式、超范围经营和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行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票据管理。四是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检查。重点检查中药饮片质量及购销渠道合法性,严厉打击以次充好的行为。

五、主要措施

要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安排、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原则,突出抓好节日聚餐等重点场所、大中型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时段的专项整治,全面提升食品药械监管能力。按照“反复抓,抓反复”、“重点抓,抓重点”的基本思路,以专项整治过程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回头望”,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回潮”。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把这次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精心组织,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

(二)突出重点,严肃执法。结合实际,对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改正,对大案要案做到调查清楚,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三)统筹兼顾、周密安排。要以“双节”期间食品药械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实现日常工作和重点整治相结合,对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查出的案件要从严从重进行处理,同时,做好“双节”期间辖区内药械、食品各环节安全监管及信息报送工作。

这次专项整治活动涉及食品药品质量管理的各个环节,各科室(队)、各镇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争取通过集中整治,切实解决当前食品药械安全存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规范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食品药械安全监管责任,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为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包抓2个镇办进行督办,对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镇办“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械安全工作实施方案请于2016年12月20日前上报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办公室,工作总结请于2016年2月10日前上报。

第3篇

一、整治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的原则,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餐饮单位自律意识,加强自身管理,落实餐饮提供者的主体责任,强化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升旅游景区餐饮及大中小型食品单位安全整体水平,确保旅游景区和重要节假日期间旅游市场餐饮服务环节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效、有序、有力开展,成立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食品药品稽查大队,负责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日常事务。

三、整治内容

(一)餐饮服务许可情况。重点查处无证经营、擅自改变经营地址、许可类别、备注项目,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经营的餐饮服务单位。

(二)餐饮加工、制作、储存及从业人员情况。重点检查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是否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制作用水、原料清洗、容器用具消毒、烹调温度、食物存储、生熟分开是否符合要求;加工制作场所是否整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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