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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个人主要表现

时间:2016-01-16   来源:简历模板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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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个人主要表现(一):正式取人大代表候选人情况简介

正式取人大代表候选人情况简介

姓 名 樊丽明 性别 女 工作单位及职务 山东大学副校长 教授

出生年月

1958.10

文化程度 博士 民族 汉 党派 中共

简历及主要表现: 1978.02

-1982.02 山东大学经济学系学习

1982.02-1984.12 中南财经大学财政金融系硕士研究生

1984.12-1986.09 中南财经大学财政金融系教师

1986.09- 1994.04 山东大学经济学系教师 副主任

1994.04-2000.03 山东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兼财税系副主任

【人大代表个人主要表现】

2000.03-2003.09 山东大学经济学院院长

2003.09至今 山东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

樊丽明同志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具有较高的政治理 论素养。她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和较高的组织管理水平。她视野开阔,思想敏锐,具有开拓精神和创新意 识,在各个工作岗位上都能够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累了丰富的 工作经验。担任经济学院院长期间,注重人才培养,积极提供条件,为有 发展潜力的教师提供深造、培训的机会,为学院的教学、科研提供一个宽 松的环境,使经济学院的教学和科研水平有了较大提高。担任副校长以来, 她坚持“边学习、边研究、边推进工作”,抓住专业建设这一龙头,从招 生、培养、管理、评估等过程入手,巩固完善改革,坚持教育创新,采取 具体措施,提高教育质量。2005年我校以优异的成绩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 学水平评估。在分管的财务、校董会、高等教育研究等工作中也都确立了 明确的思路,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该同志在财政税收理论与政策的研究方面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近年

来,出版了多部学术专著,发表数十篇专业论文,许多科研成果在学术界 产生了重要影响。承担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多项,科研成果曾获财政部 优秀研究成果二等奖,国家税务总局科研成果一等奖,山东省优秀社科成 果一、二等奖等。现兼任中国财政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税务学会理事、教 育部学科发展与专业建设委员会委员、教育部经济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等职。 注:此表发致选民小组

姓 名 马 新 性别 女 工作单位及职务 山东大学出版社总编辑

教授【人大代表个人主要表现】

出生年月 1959.3 文化程度 博士 民族 汉 党派 无

简历及主要表现: 1978年考入山东大学历史系;1982年本科毕业后考入东北师范大学历史系,为中国古代史硕士生毕业,获硕士学位;1985年回山东大学历史系执教,并读在职博士研究生,获博士学位。现为山东大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山东大学出版社总编辑,兼任中国秦汉史 研究会理事、中国农业史研究会理事、中国农民战争史研究会理事、山东

民俗学会副会长。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邓小平思想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学习中央有关新闻出版的各项政策、规定,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始终坚定不移地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思想与理论水平都有了较 大提高。

在工作中,能够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编辑工作。优化选题结构,对图书

出版品种进行了较大调整,使出版社学术性与人文性的特色得以较大的体 现,为全社又快又好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同时,严把质量关和效益关,为 全社经营的良好运行提供了保障。

学术研究领域主要集中在中国古代社会史、古代政治史和传统文化方

面,在中国古代乡村社会史方面着力最勤。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研究汉 代乡村社会,历时二十年,初步完成了对汉代乡村社会史的构建,被誉为 该领域的重要拓荒者。在此基础上,近年来又扩展到中国古代乡村社会, 力图构建关于乡村社会体系的三维框架。发表《两汉乡村社会阶层新论》 等学术论文50余篇,出版《两汉乡村社会史》、《中国远古社会史论》等 专著,完成了国家“九五”社科规划项目《汉唐乡村商品经济研究》等。 目前还承担教育部“十五”社科规划项目《中国古代乡村宗族研究》,国 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古代村落形态研究》等。上述研究在学术界产生了 较大影响:先后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新华文摘》、《中国历史学

年鉴》、《中国史研究动态》、《高校文科学报文摘》、《人大复印资料》

等转载评介30次以上。曾获得山东省社会优秀成果一等奖4项,二等奖1 项,三等奖3项;全国高校优秀人文社科成果三等奖2项。被评为“山东 大学人文社科杰出学者”。 注:此表发致选民小组

姓 名 马广海 性别 男 工作单位及职务 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

院副院长 教授

出生年月 1959.2 文化程度 大学 民族 汉 党派 民进

简历及主要表现: 1983

年毕业于山东大学哲学系【人大代表个人主要表现】

毕业后留校任教至今

【人大代表个人主要表现】

自1995年10月起任社会学系副主任、社会发展与信息传播【人大代表个人主要表现】

学院副院长,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副院长,社会学系主任。现任

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副院长,社会学专业硕士生导师,教授。并 担任教育部社会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学学会常 务理事,中国社会心理学学会理事,山东省社会学学会常务副会 长,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等职。发表社会学、社会心 理学学术论文近50篇,出版文化人类学、应用社会心理学等著 作10余部。先后承担国家社科规划项目、教育部教改项目、山 东省社科规划项目、中国社科院委托研究项目等科研项目10余 项。并获山东省社联、教育厅等多项奖励。历任历城区第十四届、 十五届人大代表。

注:此表发致选民小组

姓 名 张维娜 性别 女 工作单位及职务 山东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办 公室主任 副研究员

出生年月 1954.5 文化程度 大学 民族 汉 党派 致公

简历及主要表现: 19

78.8-1982.7 山东大学外文系日语专业学生

1982.8-1987.6 山东医药研究所助理工程师

1987.6-1989.10 山东医科大学图书馆馆员

1989.10-2000.8 山东医科大学外事处外事管理人员

2000.8-至今 山东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办公室主任、副研究员 自 1989年-2004年6月,一直在学校外事部门工作。自1989

年起,一直在学校外事部门从事对亚洲项目的合作与交流工作。 作为亚洲项目官员,主要工作有:学校对亚洲各友好学校的

交流事务;对国际合作项目进行协调、管理;来访团体和派出团 体的资料准备、日程联络、活动的协调组织和双向翻译;处理校、 处领导的对外交流事务,代校、处领导起草涉外文稿和外事信函; 处理回复国外信件、传真及文本;起草学术交流协议书;亚洲片 交换学生、教师及各类基金人员的派出和接收工作。

2004年7月,调至国际教育学院,任办公室主任、院长助理, 学院工会主席。除了学院的各项行政工作外,还负责学院的国际 交流事务、长短期留学生项目负责人,以及工会妇委会工作等。 2005、06年度考核均为优秀。06年被评为山东大学三八红 旗手。

注:此表发致选民小组

人大代表个人主要表现(二):XXX同志主要表现

XXX同志主要表现

【人大代表个人主要表现】

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能结合实际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009年2月调任县人大选联委代表联络办主任以来,在委室领导的支持和关心,在同志们的配合下,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组织开展各种代表活动,参与并成功组织省、州、县三级人大代表开展视察及调研活动共9次,每次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并向上级及分管部门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和意见。并与委室领导一起指导乡镇(街道)搞好代表活动,近年来共组织代表视察50余次,各代表小组开展活动100余次,同时还指导各乡镇(街道)评语县乡人大代表100余人。负责了县人大常委会任职106人,免职25人的基础工作,并对拟任命人员进行了任前资格审查、法律及基础知识的考试等。配合相关委室,深入乡镇单位进行调研,撰写了调查报告9篇。在2012年1月,还接管了本单位的会计工作。 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勤奋务实。工作思路清晰,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处理问题较冷静稳重。深入基层,注重调研,吃苦耐劳,作风民主,团结同志,为人正派,能够严格要求自己。

主要不足:有时工作中有些急躁,批评同志有时不注意场合。

人大代表个人主要表现(三):2016人大代表个人述职报告

人大代表个人述职报告

各位领导、各位委员:

我当选为xxxx市第xxxx届人大代表以来,始终坚持认真学习人大知识,忠实履行代表职责,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积极主动发挥作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下面我把这两年来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履职的主要情况

当选为市人大代表以来,我坚持把履行人大代表职责、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与自己的工作紧密结合,兢兢业业,踏踏实实,努力做到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谋群众所谋,反映问题,提交议案。

(一)加强学习,提高代表履职意识。一是积极参加市、县人大常委会举办的新代表知识培训班。通过培训,增强了人大意识,自觉地为坚持完善人大制度努力;增强法制意识,凡事以法律为准绳,自觉地守法、执法、护法;增强民本意识,自觉的联系人民群众。并深刻地认识到当一名称职的人大代表,不仅要不断增加知识,提高认识,培养胆识,在面对困难时,更需无所畏惧,实事求是,以民为本,敢于诤言。二是坚持学中干,干中学,边学边干边提高。代表工作不是一种理论,而是一种实践。只有反复地学习——实践,才能不断提高代表各方面的能力,使代表在其位、谋其政、出其力的职责充分得到体现。人代会期间,我虚心地向一批老代表学习,学习他们踊跃发言,把握大局,善于思考,抓住要害,直言相见,;闭会期间,积极参加市、县人大组织的各种视察、调研、监督活动,对搞不清楚的问题,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专家、行家学习,凡事不“想当然”,也不“道听途说”,更不会把自己的意志当作人民的意愿,一切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真理,维护法制。三是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自学,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人大代表履行代表人民行使监督“一府两院”管理国家事务执行情况,实现当家作主的基本要求决定各位代表必须具备相关政治、经济、法律、社会、环境、卫生、教育、科技等方面的知识。平时,我非常注意利用和积累工作中接触到相关部门的专业知识,同时,每天坚持看电视了解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此外,还不断自学有关人大的专业知识书籍,如,《中国人大》、《人民之友》、等杂志刊物。

通过培训——学习——实践——再实践,让我深刻地认识到做一个称职的人大代表,既要不断地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同时,也要提高自我的能力素质。政治素质方面包含有:政治原则的坚定性、清正廉洁的纯洁性、执法护法的责任心、人大工作的事业心、联系群众的自觉性。能力素质方面包含有:阅读书写能力、社会活动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大事图谋能力。

(二)认真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人大代表履职,主要体现在两个期间,一是会议期间,二是闭会期间。我把这两个“期间”结合起来,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一是会议期间认真履职。每次市人大会议,我都做到准时参会,全程参会,从未迟到早退。每次会议几乎都是我公司生意上最忙的时候,但我做到提前准备,哪怕影响到公司业务,我都正确对待,正确取舍。二是闭会期间认真履职。闭会期间,我始终以高度的政治热情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评议、座谈、学习培训及其他各项活动,尤其是参与建议、议案的调研等工作,我更是满腔热忱地参与,积极主动发挥代表作用。

(三)乐于奉献,积极投身公益事业。我认为,作为一个民营企业总经理的人大代表,要代表人民的利益,最重要的是要千方百计把企业搞好。为了搞好企业,我注意研究市场,广泛听取和征求职工的意见,拓宽思路,大胆引进竞争机制,改革分配制度;由于政策的优越和有效的管理,年年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我想,作为民营企业的人大代表,如果能为国家创造更多的利税,也就是为人民服务,为人民作贡献的更好行动。因此,我坚持“严要求、严管理”,狠抓队伍基础建设,加强对企业员工的培训,提升公司管理。即使在如今世界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我公司依然屹立于行业顶端,年纳税仍居行业前茅。

经过二十几年的拼博和开拓,我使一个企业从无到有,从弱到强,从小到大,成为现在拥有700多名职工,固定资产数亿的民营企业,作为所谓的“老板代表”,我秉持赞助公益事业、资助困难群体也是履职的理念,乐于奉献,倾情回报社会。一方面,受国际金融风暴的影响,国际、国内经济严重危机,我公司也受到了一些影响,但是,我坚决响应政府的号召,不裁员不减薪。今年向xxxx县xxxx小学捐款20000元;另一方面,我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光彩事业,资助贫困大学生,同时对孤寡老人、残疾人、患病员工等等弱势群体给予救助。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选代表两年来,我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于公司业务繁忙,有时候学习不够全面深入,有时候仅浏览一下、知道个大概就满足了。二是主动深入基层、联系群众、走访群众、走访选民有待进一步加强。参加统一组织的活动很积极主动,但自己独立开展的走访活动不多。三是了解民情、反映民意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等问题范围和深度不够。没有从更高水平、更深层次上反应人民愿望和要求。

三、今后的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坚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学习人大的基本知识,特别要学好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掌握人大代表履行职务的基本程序、方式方法等,从而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依法履行好代表职责。

二是深入选民,增强履职实效。只有深入实际,倾听群众呼声,才能掌握第一手的实情和数据,及时反映社情民意,做人民群众的代言人,才能帮助政府多做改进工作,化解矛盾,促进发展,增强履职的实效。

三是结合实际,体现履职特点。我是民营企业的代表,民营企业是我国经济结构重点发展的体制之一,我将在今后的履职中,结合行业实际,为振兴xxxx的民营企业多提建议和议案。

当选xxxx市xxxx届人大代表这两年,我做了一些应做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离选民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履职当中,我将不负人民重托,不辱时代使命,牢记自身职责,继续依法履行好一个人大代表的神圣职责。

(编辑:华华)

人大代表个人主要表现(四):2015人大代表工作思考

人大代表工作思考

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直接参加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因而,代表工作做得好不好,能否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构建和谐社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经过50多年的不断探索和实践,代表工作得到不断创新发展,代表作用日益发挥,但离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制约和影响代表作用的发挥。笔者结合多年人大工作的实践,就如何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谈点肤浅的思考。

一、当前代表工作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代表的整体素质不高,部分代表执行职务的能力和水平有限。人大代表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国家权力机关的决策水平和工作质量,关系到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威和形象。从马龙县的情况看,人大代表的文化水平和参政议政能力一届比一届高,人大代表的作用也越来越大,但是代表的整体素质还不高。如县十四届人大代表中农民占了57.1%,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只占43.5%。部分代表受文化水平等因素的限制,履行代表职务的能力不强,在审议重大事项和参加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代表视察、执法检查、履职评议、工作评议、专题调研活动中,提不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基本上是审议不语、质询不会、建议不提,被戏称为“表决机器”、“三手代表”,难以高效地监督和推进政府工作;不善于调查研究和分析问题,不能正确、客观地收集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替人民群众分忧解难。

(二)部分代表“代表意识”淡薄,缺乏执行代表职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一些代表仅满足于做好本职工作,一些代表只把“代表”当成一种荣誉,他们对自己来自人民、服务于人民的重要使命认识不足,联系选民不经常,调查研究不深入,反映民意不及时,参政议政不积极。特别是其中占相当比例的党政领导代表,由于他们同时兼有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双重身份,参与代表活动较少,常忙于本职工作和应付各种“中心工作”,履行代表职责不够,也有的是以种种借口推脱职责,只当挂名代表。

(三)对代表的监督激励机制不健全,代表缺乏履职热情。《代表法》规定“代表受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监督。”代表应当与原选举单位或者选民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自觉接受监督。但《代表法》对于选举单位或选民如何监督代表、怎样处理不履行职责的代表,如何奖励认真负责履职的代表、由谁来负责组织选民监督代表和奖励代表等问题,缺乏明确的规定。监督激励机制的不到位,造成了代表吃“大锅饭”:“干与不干一样、干好干坏一样”,缺乏履职压力和动力。

(四)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的良好环境还没有形成。从开展“三查(察)”的情况看,人大代表在依法行使职权的过程中,普遍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阻力和障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代表工作合力难以形成。各级人大代表都是兼职的,平时忙于本职工作,除了开人代会很难集中起来开展大型活动。虽有不少代表意识强,很想为群众说实话、办实事,但是一张白纸的建议,一次会上的呼吁,往往是孤掌难鸣,不能形成合力。二是代表建议重答复、轻落实现象突出,严重挫伤了代表依法行使代表职权、履行代表义务、发挥代表作用的积极性。三是代表的知情知政渠道不畅通,尽管《代表法》对保障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做了原则规定,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也尽了很大努力,但代表知政不多的状况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代表没有知政的条件和时间。一些单位和少数领导对代表行使职权缺乏理解,支持不够,造成代表履行职权遭遇阻力。致使一些代表认为:“代表执行职务难”,“代表活动无用”,直接影响代表的积极性。

此外,一些地方的人大常委会没有把代表工作与行使常委会各项职权有机结合起来,对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为代表服务不够到位,与代表联系渠道不畅;一些地方的代表活动经费没有保障,妨碍代表履行职务和侵害代表合法权益的事还时有发生,这些都不同程度地影响了代表作用的发挥。

二、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对策

针对上述代表工作存在的问题,在即将进行的新一届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中,尤其是《选举法》作了重要修改,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的关键时刻,更应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与时俱进,选好代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代表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

(一)把好“入口关”,提高代表整体素质。代表意识是代表履行职责的动力所在。为此,在选举人大代表时。必须抓好“源头”,严把“入口关”,真正把那些政治立场坚定、代表意识强烈、综合素质较高和热心为群众服务、甘于奉献的代表选出来。

1、严把资格条件关。根据《代表法》规定,代表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包括政治素质、文化素质、法律素质和身体素质等,特别是要把代表意识强烈,具备一定行使国家权力能力作为一项重要的资格条件。

2、调整代表的比例结构。要保证非中国共产党党员和女代表的比例,适当增加专职人大工作者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在代表中的比例,提高熟悉经济、法律知识的代表比例,干部代表和连选连任代表的比例应有所控制。针对农村代表比例增大的实际,要注重把那些群众公认、热心公益事业、德高望重的优秀农民代表选为人大代表,提高代表的整体素质。

3、引入竞争机制。要安排候选人与选民见面,让候选人发表竞选演讲,回答选民询问等。这样做,既体现了代表候选人的综合能力,又有利于选民对候选人有一个直观的印象和较具体的了解,有利于增强候选人的代表意识,牢固树立对人民负责、代表人民行使好国家权力的思想观念。

(二)抓好学习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随着改革与发展的逐步推进,人大代表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的内容越来越广泛,涉及到政治、法律、经济、社会等国家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人大代表要履行好职责,必须具备多方面的知识,仅仅了解本行业、本专业的知识是远远不够的,要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财经、科学、教育、文化、卫生、城建、环保等诸方面知识都要有所了解和掌握,否则就不可能对当地“三个文明”和和谐社会建设存在问题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也没有自己的见解,在视察、检查、调查活动中只能当一个“随行者”,在审议有关议题时,就只能充当一个“听会者”,很难发挥人大代表应有的作用。所以,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就必须“学习、学习、再学习”,不断“充电”。一方面,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大培训力度。要通过以会代训、订阅业务报刊、集中培训等形式,组织代表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人大理论知识,提高人大代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使代表逐步掌握执行代表职务的技能。如视察、调查、审议、表决、投票、审议的技能以及法律监督、财政、计划监督的技能。另一方面,要以代表小组为单位,以“以人大代表之家”建设为载体,组织好代表在闭会期间的经常性学习培训活动,使代表学习培训常态化。

(三)创新监督激励机制,促进代表履职。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作用发挥得如何,在一定意义上取决于代表作用发挥如何。可以说,没有代表工作,人大工作就无从谈起,如果不及时解决“代表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代表之间就会产生消极影响,代表的组织程度、凝聚力和战斗力就会削弱,那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工作就必然失去依托和基础。笔者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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