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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用药宣传月宣传报道方案

时间:2017-09-25   来源:饮食常识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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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用药宣传月宣传报道方案 第一篇_安全用药宣传月方案

塔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1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的意识和水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十二五”期间,组织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计划。根据国家、省、地局要文件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就开展2011年度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暨“全国安全用药月”启动仪式活动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突出

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紧紧围绕全国食品药品监管发展大局,把维护公众的饮食用药安全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广泛宣传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

二、行动目标

(一)科普宣传活动全市社区(乡镇)覆盖率达到15%;

(二)科普宣传活动全市中小学覆盖率达到10%;

(三)举办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讲座全年不少于1次;

(四)电视台播放科普公益广告及公益宣传片全年不少

于60次;

(五)发放科普宣传资料全年不少于0.5万册。

三、组织机构

县局成立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计划领导小组。组

长由县局长王桂艳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孙广才担任,成员

由办公室、药品监管股、餐饮监管股等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科普

行动计划的总体策划及牵头实施工作。

四、具体安排

(一)开展“全国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

1. 活动时间

9月1日—9月30日

2. 活动主题

谨防网络欺诈销售假药

3. 活动口号

安全用药 健康生活

4. 活动内容

(1)开展启动仪式活动

9月1日为全国统一的活动启动日,统一启动时间为当

日上午10时。启动仪式现场使用统一的活动主题和活动口

号。启动仪式名称:“全国安全用药月”塔河县启动仪式。

(2)开展宣传月活动

①通过电视台、宣传资料和张贴海报形式在全县公布

全国统一“安全用药”专家咨询免费热线:8008101988及活

动网站()。在每个工作日

9:00-16:00由药学专家值守热线,回答公众的有关问题。同

时在活动网站()设立安全用药

知识在线,将热线中的问题上传网络,以便公众查阅。

②开展户外广告宣传。围绕“谨防网络欺诈销售假药——

全国安全用药月”的主题,在医疗机构和药品零售企业开展广

告宣传。

③播放电视公益广告。集中播放“全国安全用药月”、“谨防

网络欺诈销售假药”和“合理使用抗生素”3个科普公益广告。

④现场宣传《药品管理法》等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假劣

药品鉴别常识、中药材真伪辨别常识等。

(二)其它宣传活动

1、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活动

组织有关专家到社区、学校、农村、机关等地,开展“食

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活动。

2、开展播放电视公益广告活动

【安全用药宣传月宣传报道方案】

继续播放“警惕用药三误区”、“谨防网络欺诈销售假药”、

“请勿服用过期药品”、“合理使用抗生素”和“保健食品不能替代

药品”等4个科普公益广告。

3、开展“安全用药 关注青少年”活动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共青团等有关部门合作,开展

“安全用药,关注青少年”活动。在有条件的学校播放安全用【安全用药宣传月宣传报道方案】

药宣传片。

4、继续开展户外广告宣传活动

一是张贴科普公益广告。 在社区、学校、医院、工地、

农村集贸市场等地设置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栏。二是在人群聚

集的地方发放科普宣传材料。与人群集中的医院合作,尝试

通过聘请社会志愿者,定期到医院发放科普宣传材料以及食

品药品监管提示信息,减少医院周边非法宣传的市场。发挥

药店的阵地作用,在药店里开设安全用药宣传栏,在药店门

前组织开展咨询活动,发放科普材料。

五、活动要求

(一)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要成立专门

的领导小组,加强对本地科普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科普行

动宣传效果。

(二)要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确保活动效果。除方案

中部署和推荐的活动内容和形式外,努力拓宽视频播放、宣

【安全用药宣传月宣传报道方案】

传材料发放等渠道,广泛面向企业、医院、社区、工地、公

众,利用繁华地带户外大屏幕、移动电视、手机电视等众多

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努力扩大宣传声势。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安全用药宣传月宣传报道方案 第二篇_安全用药月宣传语

合江普仁医院安全用药月宣传栏

清理家庭小药箱,安全用药保健康 理性消费明真伪,夸张广告勿轻信 安全用药保健康,合理使用抗生素 人人关心药品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 给药品多一点关注,对健康多一份负责

投诉电话:12331 5251301

合江普仁医院宣

安全用药宣传月宣传报道方案 第三篇_安全用药科普宣传活动方案

2009年XX社区安全用药科普宣传活动方案 为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用药的社会氛围,提高社会公众安全用药的意识,根据省、市局有关精神开展安全用药知识宣传月活动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订安全用药科普宣传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安全用药宣传月宣传报道方案】

以坚持科学发展观、树立科学监管理念为指导,以药品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和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科普知识为主要内容,结合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及其他重点工作,充分利用已有的宣传阵地和宣传渠道,广泛宣传群众,传播合理用药知识,构建安全用药长效宣传机制,提高公众安全用药和依法维权意识。

二、宣传重点内容

(一)药品法律法规。宣传与群众安全用药密切相关的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知识,使公众了解药品的相关知识和政府监管的主要措施,以及公民在药品消费中的权利和义务。

(二)合理用药知识。介绍药品之间可能产生的相互作用、药品不良反应等常识,使公众了解“是药三分毒”的道理,养成严格遵医嘱和按药品说明书用药的习惯。

(三)介绍我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的现状和有关规定,增强公众对不良反应报告的参与意识。

(四)介绍我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及实施进展情况;

普及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知识,使公众了解滥用抗菌药物的严重危害。

(五)介绍我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有关常识,使公众了解药品生产和经营管理有着严格的许可条件和管理规定。

(六)介绍出现假、劣药品的成因,使公众了解药品市场现状与加强监管的关系,充分认识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为、规范药品市场秩序的长期性和艰巨性。

三、宣传活动形式

在建立正常的宣传活动形式的基础上,结合安全生产活动月,在全社区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用药宣传月活动,主要形式有:

(一)广泛宣传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知识。采取多种形式,定期向社会各界介绍合理用药常识,宣传与老百姓安全用药密切相关的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知识,提高老百姓的自我保护意识。

(二)组织成立安全用药、合理用药宣讲队伍,加强与教育、卫生等部门联系,邀请宣讲团深入社区举办安全合理用药现场咨询活动,发放药品安全宣传资料,讲解合理用药意识、安全用药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用药意识,营造安全用药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社区各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在门前悬挂“关注药品安全、维护公民药品消费权益”,“请严格按医嘱药品说明书用药”,“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健康,请勿滥用抗生素”等宣传标语,

设置安全用药知识宣传栏并指导消费者、患者合理用药,清理家庭过期药品。

四、宣传活动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用药、合理用药宣传是加强药品监管的重要举措,是开展文明行业创建的重要内容,也是一项必须坚持长期抓、反复抓的重要工作。各股室要紧密结合实际,搞好策划,循序渐进,抓好落实。

(二)活动期间要注意调动社会各方参与的积极性,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因地制宜,注重实效。注重向相对人延伸,发挥涉药单位的积极性和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形成工作合力,共同营造良好的宣传环境。

XX社区

2009年3月

2010年XX社区安全用药科普宣传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切实提高食品药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创建文明城市中的达标率,营造安全的食品药品经营环境,促进人民群众选择健康食品,合理安全用药。按照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的部署,结合社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活动形式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求实务真,充分认识食品药品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坚持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与法制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文明城市活动。食品、药品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采取设立药品监管法律咨询点;印发食品、药品安全宣传资料;悬挂药品安全宣传标语;制作食品、药品法制公益广告;举办药品安全知识讲座、培训等多种形式。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食品、药品法制宣传教育,尤其是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初步形成监管部门、企业、消费者共同参与的多方位宣传教育网络体系。

(一)广泛宣讲《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管理条例》。一是深入社区重点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教育活动,引导人民群众合理、安全用药。压缩假药、劣药的生存空间,营造诚实信用者经

营药品的社会环境。二是深入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开展药品、医疗器械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教育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者树立合法谋利,诚信为本的经营理念,履行社会责任。

(二)充分发挥医药行业自律的作用,在医药行业开展“共铸信用”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一是组织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等涉药单位向全社会公开发表药品安全信用倡议书,倡导“诚信兴商、规范经营”。二是加强对药品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诚信经营以及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高其法律素质和诚信意识。三是通过药品零售企业向消费者大力宣传诚信知识,培养公众的信用理念。

(三)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对药品零售企业实行动态评分,根据评分情况确定药品零售企业的信用等级,分为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四个等级。通过市局公众网站开辟企业诚信建设专栏,定期公布药品安全信用等级情况,并抄送工商、税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逐步营造以法律为基础、以道德为支撑的药品安全信用环境。

(四)利用 “3〃15”消费者权益日、“质量月”、“美食节”等时机,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咨询的同时进行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宣传。通过现场咨询、设置宣传展板、印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进行立体宣传,宣传诚信知识,帮助人民群众掌握识伪劣、防欺诈的常识,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三、工作要求

安全用药宣传月宣传报道方案 第四篇_安全用药月科普宣传活动方案

南涧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用药宣传月宣传报道方案】

2011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工作方案

根据《大理州2011—2015年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

工作方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每年的九月定为“全国安全用药月”。为开展好2011年我县“全国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11年9月至10月

二、活动主题

谨防网络欺诈销售假药

以“谨防网络欺诈销售假药”为重点,扎实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大力提高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不断深化食品药品市场专项整治执法行动,进一步强化各项预防措施,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进一步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三、宣传活动口号

安全用药、 健康生活。

四、活动内容和形式

(一)开展系列药品科普知识宣传活动。

一是与县电视台协调沟通,播放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制作的三个公益广告,即“全国安全用药月”、“谨防网络欺 - 1 -

诈销售假药”及“合理使用抗生素”。电视台播放不少于60次,并保存电视台播出记录备查。

二是争取县广电局、农村数字电影12315放映公司的支持协助,在农村放映电影前,先为观众播放安全用药公益宣传片,播放场数不少于15场。

三是利用乡镇街天流动人口集中的时间,发放饮食用药安全宣传材料,开展饮食用药安全咨询,接受群众现场投诉。

(二)公布“安全用药”专家咨询热线电话和活动网址 活动期间,国家局将开通“安全用药”专家咨询热线电话(8008101988),在每个工作日9:00至16:00由药学专家值守热线,回答公众的有关问题。

(三)举办“食品药品监管开放日”活动。

举行“局长接待日”、“食品药品监管开放日”等活动,宣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职能职责,让社会各界近距离了解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听取公众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接受公众咨询和投诉。

(四)指导开展清理“家庭小药箱”活动。

鼓励药品零售企业开展家庭过期失效药品换购、有奖回收等活动,对回收的过期失效药品,要按照有关规定做无害化销毁,防止再次流入市场。

(五)开展户外公益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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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谨防网络欺诈销售假药——全国安全用药月”指导各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在门前悬挂横幅标语,设置安全用药知识宣传栏并指导消费者、患者合理用药。在公园厨窗、科技广场、公交站牌等人群聚集地张贴公益广告,设置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栏,悬挂宣传标语。

五、具体要求

(一)务必深化思想认识。今年是饮食用药安全科普宣传活动五年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局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开展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长期性,是加强药品监管的重要举措,是开展文明行业创建的重要内容,也是一项必须坚持长期抓、反复抓的重要工作。要坚持统一思想、统一组织、统一行动、形成工作合力,要紧密结合实际,搞好策划,有序推进,抓出特色,确保宣传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二)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得擅自挪作他用。保留播出电视广告、发布户外广告的原始记录及相关资料,接受上级部门检查评估。

(三)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一要调动社会各方参与的积极性,注重向相对人延伸,发挥食品药品监督机关的主体作用,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自身优势和新闻媒体单位的舆论导向作用。二要加强协调配合,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形成工作合力。 - 3 -

三要及时报送宣传活动工作进展情况及有关信息,各项活动开展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活动总结报办公室,以便汇总上报。

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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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用药宣传月宣传报道方案 第五篇_2016年食品药品监管方案(共5篇)

第1篇

一、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宣传工作的参谋助手和舆论引导作用,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载体,扩大宣传声势,抢占宣传阵地,构筑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大宣传”格局,积极服务并促进我县食品药品监管各项工作。

二、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将宣传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

(二)严格保密审查。由局办公室负责信息采集、编写、审核把关及发布等工作,严格执行信息保密审查规定。

(三)明确宣传任务。各股室、食品药品监督所负责向办公室报送信息。各股室每月不低于2条,食品药品监督所每月不低于4条。

(四)完善奖惩制度。各股室、食品药品监督所提供信息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及时修订完善信息奖励制度。

三、宣传方式

(一)党政信息宣传。局办公室在各股室(所)上报信息的基础上积极向党委、政府报送政务信息、工作调研,将其作为向各级领导宣传职能、报告情况、反映问题、争取支持、提供决策参考的一条重要渠道。

(二)新闻宣传。巩固与新闻单位已建立的良好协作关系;对重大的、群众关注的工作,邀请媒体全程参与采访;对具有推广意义的工作经验、先进典型,进行深度报道。

(三)社会宣传。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普及饮食用药知识。

四、宣传重点

【安全用药宣传月宣传报道方案】

(一)餐饮安全监管

在餐饮安全监管方面出台的重要举措、制度;餐饮安全专项整、监督抽检的成效;餐饮安全隐患;餐饮安全提示、警示等。

(二)药械日常监管

基本药物质量监管;药品安全专项整治;GMp、GSp跟踪检查;农村药品“两网“建设;药械安全信用分类管理;质量受权人、驻店药师信用管理;药品从业人员培训等。

(三)保化安全监管

在保化安全监管方面出台的重要举措、制度;保健食品专项整治成效;安全提示、警示等。

(四)稽查打假

打假治劣的重要成果;依法行政的具体做法;典型案例;提升稽查效能的做法与成效;展示一线执法人员的风采与艰辛等。

(五)技术检测

宣传重点:监督抽样与评价性抽样成果;拓展案源的方式创新;信息稽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电子监管;广告监测等。

(六)服务药械经济

宣传重点:招商引资成果;发挥优势服务药械经济发展情况;重点药械企业发展情况等。

(七)队伍建设

机关效能建设、作风建设、干部教育培训、精神文明建设、行政执法监管、窗口服务等方面的创新与承诺。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结合,大力宣传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的良好形象。

五、宣传策划

1.加大对典型处罚案件及假劣药械、保健食品、餐饮食品的曝光力度,寓政策法规于案例之中,寓规范约束于温馨提示之中,以案例的形式展示药品打假的新成果和餐饮安全监管的力度。

2.加大对药械经济的宣传力度和密度,组织对重点企业进行报道。

3.继续推出饮食用药安全提示。

4.继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科普”活动,以社区、乡镇、学校为重点,举办“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

5.编发《食品药品监管简报》,每月不少于1期,向四大家领导及县直各单位普发。

第2篇

一、组织开展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贯彻活动和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将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坚持工学一体化,通过专题宣传、学习培训、座谈研讨等形式,深入开展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强化党建考核,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断提升党建水平。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筑牢思想道德防线。继续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强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继续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申报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严格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努力使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在全局蔚然成风。

二、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围绕“夯基础、强监管、建机制、创特色、造氛围”的创建工作思路,按照2016年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现场推进会的要求,着力抓好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的责任体系、诚信体系、风险防控体系和社会监管体系等“四大体系”建设,巩固和提升示范县创建成果。

三、继续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相关监管制度,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以行政处罚裁量权规范情况及行刑链接情况为重点,组织专项执法监督检查和执法案件评查,建立行政处罚裁量典型案例制度。加快执法装备、信息化、技术支撑等重点项目建设。抓好食品药品检验机构、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建设,逐步提升检验监测工作水平。加强执业从业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工作。全面贯彻《全国食品药品监管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继续推进人才兴业工程,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业务培训工作。夯实基层监管基础,推动农村食品药品监管站建设,完善“四员”(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员、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员、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监管工作机制,逐步形成县、乡(镇)、村三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

四、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主动服务医改大局,针对基本药物和县级公立医院基本用药品种,强化生产、配送、使用环节监管,对基本药物和高风险品种实施全覆盖抽验。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继续推进基本药物、零售药品电子监管,针对国家基本药物品种目录的调整,做好新增基本药物品种的电子监管工作。组织实施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发挥骨干企业率先达到新修订GSp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广告和互联网监管,完善广告监测网络,加强互联网发布药品信息和交易行为动态监测。严厉打击发布虚假广告和互联网虚假药品信息违法行为。加强高风险医疗器械监管,重点强化无菌和植入类器械生产监督检查。加快推进《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工作。

五、强化餐饮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监管。强化行政许可工作,把好餐饮服务许可入门关。加快推进餐饮服务食品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力争在2016年6月底前对持证餐饮单位实施全覆盖。切实做好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继续巩固和强化学校食堂和农家乐等重点单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对农村自办餐饮宴席的监管力度,全面推进小餐饮整顿规范试点工作。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保化日常监管,规范说明书标签管理,强化重点产品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示范工程建设,开展保健食品质量安全万里行活动。

六、深化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药品、医疗器械、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大案要案督办制度,健全完善部门打假协作机制。继续开展规范中药生产经营秩序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中药材、中药饮片染色、增重等违法行为。深入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违禁超限、假冒伪劣专项整治和重点品种综合治理工作,继续推进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重点单位的专项整治。继续深入开展保健食品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和化妆品违法使用禁限物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国家局、财政部出台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加强各类投诉举报及信访案件的查处和办理工作,加强12331电话投诉举报网络建设。

七、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快行政审批管理系统建设,推进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远程监管系统应用,完善药品注册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推行药品批发企业冷库温湿度实时在线监控,提高监管效率。推进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管信息化建设,实现实时、动态监控。探索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平台,加快建立动态监管、信用评价、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信息系统。

八、建立完善风险防控体系。继续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按照日常监管、专项整治、违法查处等三位一体的思路,着力控制和消除保化产品的质量安全隐患。锁定重点场所、重点品种、重点时段,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日常监管,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建立完善药品质量安全分析会制度,定期排查药品质量风险和安全隐患。规范药械不良反应“事件”应急处置程序。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快速报送和通报工作机制。

九、继续开展“大宣传”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组织媒体记者深入执法一线,积极挖掘和宣传报道先进典型。组织实施全国安全用药月、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行动计划,广泛宣传安全饮食用药知识。继续做好“四品一械”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市民开放日活动、公众假期及中招高考等重点时段餐饮食品和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邀请媒体和市民代表、监督员参与监督检查。健全新闻发布会制度,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及重大食品药品案件的宣传报道。

十、促进医药产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充分利用监管部门政策、信息、技术优势,加大帮扶力度,积极为我县医药企业发展争取项目、政策支持、资金投入,努力提高医药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全县医药企业上规模上水平,实现与“振兴皖药”计划对接。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着眼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紧紧围绕社会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以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严格落实食品药品监管责任制,着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劣药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一)开展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行动

1、目标:通过专项行动,达到规范畜牧养殖环节用药,

提高畜产品质量水平的目标。兽药残留抽检合格率达99%以上,饲料产品抽检合格率达90%以上,违法案件查处率达100%。

2、工作措施:一是对全省规模养殖场(户)使用违禁药物全面排查。各地对标准化养殖场、养殖小区进行用药情况大检查,重点检查养殖档案、用药记录、休药期规定执行情况。二是推行养殖企业质量安全承诺制度,促进养殖业者规范用药。三是开展饲料使用情况检查。养殖环节对家禽、生猪、奶牛养殖场(户)自配饲料进行全覆盖检查;经营环节,重点检查配合饲料、药物添加剂预混饲料。四是开展专项检测。对养殖场(户)进行用药情况和违禁药物抽检监测,规模以上养殖场(户)抽验监测率达100%。

3、责任单位:省农委、省食安办。

(二)开展乳品质量安全专项行动

1、目标:通过强化监管、综合施策,全面提高我省乳品质量安全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提振消费信心。

2、工作措施:一是强化监督监管。加强对乳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重点开展企业持续保持许可条件、生产过程记录和备案制度执行情况查验,组织对生产企业检验能力进行考核。参照药品管理办法,严格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开展生产企业再审核、再清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加大对包装、标签标识等的监督检查力度,防止非法产品流入市场。二是加大打击惩处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生产、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篡改生产日期、涂改标签标识等违法行为。

3、责任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质监局。

(三)开展打击销售“三无”食品专项行动

1、目标:实现销售“三无”、过期变质食品基本杜绝,监督食品经营者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好食品进货关、销售关和退市关,保障广大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2、工作措施:集中开展打击销售“三无”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突出食品交易市场、批发市场、食品配送车等批发配送重点单位,突出省际地区、经营者仓储场所、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场所,突出乳制品、调味品、酒类、婴幼儿食品、季节性节日性食品等重点品种,严厉打击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合法来源、过期食品的行为。

3、责任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工商局。

(四)开展学校食堂专项整治

1、目标:强化学校食堂监管,尤其是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监管,着重解决区域性季节性食品安全问题,有效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2、工作措施:对辖区内学校各类食堂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对发现软硬件不符合规定的要督促整改。11月中下旬,对学校食堂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抽查并通报。

3、责任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省教育厅。

(五)开展药品“两打两建”专项行动

1、目标:扎实开展药品“两打两建”专项行动(即严厉打击药品违法生产、打击药品违法经营,加强药品生产经营规范建设和药品监管机制建设),深挖带有区域性、系统性特点和“潜规则”性质的药品安全隐患,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移送一批违法案件,进一步规范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完善监管规范和机制,提升药品监管水平。

2、工作措施: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好药品“两打两建”的几场攻坚战。一是打击药品违法生产。以中药领域为重点,组织开展对中药提取物和中药饮片生产的飞行检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严肃查处。二是整治亳州中药材市场。严厉打击制假售假、非法加工销售中药材、中药饮片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中药材市场管理和规范化建设。三是着力整治网上售药问题,曝光一批非法网站,公布一批典型案件,打击一批违法违规行为。

3、责任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

三、实施步骤

2016年底前,全省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劣药品行为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为全面检查和严厉打击阶段。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品种和重点单位,全面开展专项行动。第二阶段(2016年12月上旬),为“三无”食品和假劣药品集中销毁阶段。组织各地在统一时间集中销毁“三无”食品和假劣药品,加强宣传报道,进一步扩大声势。第三阶段(2016年12月中、下旬),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阶段。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建立并完善制度,逐步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的责任体系、评价体系、诚信体系、风险防控体系和社会监督体系,构建食品药品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

四、工作要求

(一)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全省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劣药品行为专项行动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负责。省食安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农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和省食安办、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机构改革期间食品监管工作的通知》(皖食安委办〔2016)59号)要求和本方案明确的责任分工,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协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专项行动坚持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原则。各地要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这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细化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市县两级在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未实施之前仍按现行体制,食品药品监管、农业、工商、质监、教育、公安、商务等部门要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切实落实食品药品监管各环节的监管责任,确保食品药品安全。

(二)加强行刑衔接。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刑法修正案(八)》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做好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对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追究到位。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大张旗鼓地组织对违法犯罪分子的公开宣判,形成震摄力量。

(三)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和“黑名单”制度。加快建立各类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药品安全信用档案,完善执法检查记录,根据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监管,督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的主体责任。建立失信惩戒制度,加强对有不良信用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列入“黑名单”,通过新闻媒体或者网络向社会予以公布。

(四)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各地要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行业自律、信用建设、道德建设和社会监督机制建设,充分发挥企业、市场、中介机构、社会组织、消费者、新闻媒体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合力,积极构建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的格局。

全省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劣药品行为专项行动实施工作进展月报告制度。各设区的市和省直各有关部门确定一名联络员,于每月25日前将本地本部门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报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2016年12月20日前将本地、本部门专项行动总结报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4篇

一、加强领导,落实监管责任

“两节”期间是餐饮消费的高峰时段,也是食品安全风险集中、问题易发的敏感时段。切实做好“两节”期间餐饮安全工作,对于保障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餐饮安全监管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把加强“两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防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加强组织领导。要针对节日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特点,及早计划,科学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切实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二、突出重点,严格落实各项监管措施

各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单位要突出重点,针对“两节”期间庆祝活动和公众出游、聚餐活动多的情况,以餐饮集中区、旅游景区等为重点区域,以农村、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及节日期间承办大型聚餐的餐饮服务单位、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小餐饮、农家乐、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为重点单位,以餐饮服务单位自制月饼、冷荤凉菜、裱花蛋糕、肉及肉制品等节日消费品种为重点品种,以食品原料索票索证、食品加工操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藏储设施设备、食品添加剂管理和使用、食品留样等为重点环节,加大监督检查监测力度。督促各类餐饮服务提供者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同时,要特别加强对农村群体性聚餐等活动的监督指导,严防节日期间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三、严格执法,查处违法行为

各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单位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和群众举报的餐饮服务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要认真、及时进行调查取证,严格依法查处。严厉打击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

四、有效应对,强化应急处置

各监管单位要严格按照我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认真检查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制度的落实情况,严密排查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两节”期间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科学安排人员休假和值守,做好食品安全事件的应对准备工作。要保持高度敏感性,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密切关注舆情动态,保持通讯联络畅通。确保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能够在第一时间组织核查处理,保证做到反应灵敏、响应迅速、处置有效,并及时按规定上报,不得瞒报、迟报。

五、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餐饮安全监管单位要抓住“两节”期间有利时机,通过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食品安全、诚信经营和职业道德宣传教育,强化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意识、诚信经营意识,以节日食品为重点有针对性地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密切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强化正面宣传,快速稳妥处理媒体发现的问题,严防出现炒作热点。

第5篇

一、工作目标

本次专项行动以严厉打击药品违法生产、严厉打击药品违法经营、加强药品生产经营规范建设和加强药品监管机制建设为主要内容,坚持打击与规范相结合,集中半年的时间,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深挖带有区域性、系统性特点和“潜规则”性质的药品安全隐患,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移送一批违法案件,进一步规范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完善监管规范和机制,提升药品监管水平,让人民群众用药更加安全有效。

二、“两打”工作重点

(一)药品生产环节重点打击行为

1、中药企业违法行为

(1)中成药生产企业从非法渠道购用提取物生产药品;

(2)中成药生产企业不严格按照规定的处方工艺生产或委托生产提取物;

(3)中成药生产企业使用假冒伪劣中药材、中药材非药用部位和被污染或提取过的中药材生产药品;

(4)中药饮片生产企业使用假冒伪劣和增重染色中药材、中药材非药用部位和被污染或提取过的中药材生产中药饮片;

(5)中药饮片企业外购非法加工的中药饮片改换包装标签销售;

2、化学药品违法生产行为

(1)使用化工原料、非法包装材料和不符合药用要求的辅料生产药品;

(2)委托无资质企业生产药品和接受无资质企业委托生产药品;

(3)未经批准委托生产药品;

(4)委托生产无包装产品;

(5)受委托企业不严格按规定处方工艺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质量不符合规定的。

(二)中药材市场重点打击行为

1、销售染色增重、掺杂使假等假劣中药材;

2、药渣废料回流市场;

3、销售中药饮片、中成药或化学药品;

4、销售毒性药材、保护动植物制品。

(三)药品经营环节重点打击行为

1、网上违法售药行为。

(1)网上销售假劣药品或以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

(2)已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或药品交易资质企业,发布虚假药品信息和违法药品销售行为;

(3)未取得资格,非法从事药品销售的网站。

2、药品批发企业违法行为。

(1)出租、出借企业资质或接受挂靠经营,冒开、虚开发票和使用虚假发票等违法形为;

(2)从不具有合法资质的企业或者个人等非法渠道购买药品行为;

(3)将药品销售给未取得合法资质的企业和使用单位。

3、诊所非法药品购销行为。

(1)违法配制和使用医疗机构制剂;

(2)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

(3)购销假劣、过期药品。

(四)切实提高“两打”威慑力

1、对质量可疑品种坚决予以抽检。充分发挥监检结合在专项行动中的打假治劣作用,针对可能存在问题的品种,可以用《中国药典》规定的法定检验方法检验,也可以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的补充检验方法检验。药品检验机构必须高效、快速开展样品检验,迅速准确找到问题和线索,为立案查处提供证据支持。同时,支持各级药品检验机构探索研究药品非标检验方法,更好地挖出隐藏的质量问题。

2、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从严处罚,直至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对各地查办的重大案件,省局进行挂牌督办;对查获的假劣药品,一律立即查封扣押,坚决依法处理。同时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做好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积极联合公安机关开展打击非法生产和经营药品行动,及时将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曝光。省局将主动曝光各地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属严重违法案件的,将由总局进行曝光。对于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企业和个人,一律列入“黑名单”并对社会公开。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将停止受理其申报的药品行政许可事项,并加大对其监督检查的频次和力度。对列入“黑名单”的个人,依法实行行业禁入,在规定时限内有关人员不得从事相关产品生产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终身不得再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4、对问题产品坚决予以召回。对发现药品出现质量缺陷的,药品生产企业应立即停止产品销售,控制市场流通产品、通知使用单位停止使用,主动召回问题产品,并及时销毁,召回情况必须报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各市对企业召回工作要开展督导检查,对执行召回不力和市场清理不彻底的,予以严肃处理。

三、“两建”工作重点

(一)加强药品生产经营规范建设

1、进一步加强药品生产相关规范建设。严格实施药品GMp,规范药品生产行为。督促生产企业加快新修订药品GMp的实施进度,落实全过程质量管理制度,责任到人,层层把关,做到药品及其原料等可核查、可追溯,质量责任可落实。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加强中药提取监管,明确中药提取的生产和管理要求,防止中药提出物的非法生产和使用。规范委托生产行为,完善委托生产技术要求和管理规范,强化委托生产药品的质量管理。修订完善我省药品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办法和药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强化药品生产日常管理。

2、进一步加强药品经营相关规范建设。督促药品经营企业对所经营药品的质量和购销行为负责,做到严格购销管理,认真查验供货方或购货方的资质,开具或索要销售发票,确保药品渠道可控、流向清晰、票货相符。抓好新修订药品GSp的实施,完善配套的标准和规范,提高药品流通环节质量控制水平。严格互联网销售药品的许可,规范网上售药行为。进一步提高药品电子监管能力,稳步推进全品种、全过程药品电子监管,发挥电子监管在药品追溯、打假查劣、信息统计等方面的综合效能。

3、进一步加强中药材专业市场规范建设。地方政府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落实开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专业市场交易管理,严控交易范围,规范交易行为。加强中药材种植管理,促进区域化、规范化和规模化;加强中药材产地初加工管理,规范加工行为,改进加工工艺,逐步提高初加工水平;鼓励中药生产企业在中药材主产区建立种植、生产基地,保证中药材质量稳定。

(二)加强药品监管机制建设

1.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转变监管理念,拓宽监管思路,提升药品监管的透明度,增强公众参与药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加强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增加消费者获得药品质量安全信息的途径。完善投诉举报系统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社会监督。发挥媒体监督的积极作用,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加强药品安全风险沟通。支持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和自我约束功能。努力构建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2.建立健全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机制。结合我省正在开展的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制定企业分级评定标准,根据企业状况、产品检验结果、日常监督检查、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等情况,实行分级管理。对不同类别的企业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方式,强化对风险等级较高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大对低信誉度企业的监督检查频次和产品检验批次。

3.建立健全药品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各地要建立健全药品安全监管形势评估分析会议制度,定期进行药品安全风险会商,提前发现药品安全风险信号,避免造成安全危害。发现辖区内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存在缺陷、可能产生隐患的,要及时约谈企业负责人;发现下级监管部门对风险信号重视不够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ys/378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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