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养生知识 > 饮食常识 > 福田区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福田区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时间:2016-07-17   来源:饮食常识   点击:

【www.gbppp.com--饮食常识】

福田区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方案(一):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探沂镇中心小学

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临沂市《关于印发〈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秋季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专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为预防和控制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促进和谐校园建设,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由中中心校根据责任分工,做好专项检查工作。

二、整治对象

各小学校(幼儿园)食堂。

三、整治内容

1、严查学校是否成立了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是否有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食品安全责任是否真正落实;是否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定期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管理,资料是否完善;是否开展食品安全教育活动,是否有食品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2、严查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学校食堂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问题。学校小卖部、商店和超市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问题;否具有进货台账,是否存在“三无”食品、过期食品。

3、严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学校食堂、小卖部、商店和超市是否具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4、严查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是否具有进货台账,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是否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出入库登记和台账记录制度。

5、严查清洗消毒是否到位。学校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是否有消毒记录;消毒人员是否掌握基本知识;餐饮器具消毒是否符合要求。

6、严查加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食物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是否存在违规制售冷荤凉菜;操作人员是否着工作装;严查是否按规定留样。

7、严查食堂卫生是否清洁。学校食堂卫生是否干净整洁,是否有防鼠、防蝇、防尘和防虫设施,污水排放和废弃物存放符合卫生要求,就餐场所的窗户是否装有防蝇、防尘、防虫害设施,食堂进出门是否有防蝇门帘或装有纱门,是否定期开展灭“四害”工作。

8、严查安保措施是否严格。是否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具备条件的学校,是否在食品加工区域重要部位安装电子监控设施,加强对食品加工全过程的监控,防止投毒事件发生。【福田区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9、严查细节操作是否规范。是否存在生熟食交叉放置;是否定期对加工容器具进行消毒;是否食用发芽土豆和未熟透的豆角;当餐的剩饭剩菜是否及时处理;是否定期对食堂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及时了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状况。

四、时间安排

l、动员部署阶段(5月20日—5月21日):各学校、幼儿园要结合实际制定本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细化具体任务和工作要求,完成专项整治活动的前期动员、部署和准备工作。

2、自查整改阶段(5月22日—5月26日):各学校、幼儿园全面、深入、彻底地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查整治活动,发现问题,建立台账,及时整改。

3、督查验收阶段(5月27日—6月6日):中心校将对各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整治工作逐一进行督查,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五、工作要求

1、认真学习,加强培训。各学校要认真组织分管副校长、食品安全管理员、学生食堂负责人和操作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定期开展培训,不断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卫生意识和服务意识,努力提高食品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2、全面安排,自查自纠。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全面安排部署,切实做到机构、制度、责任、检查、整治“五落实”;按要求迅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切实做到安排部署到位,管理落实到位,检查整改到位,严防发生群体性食品中毒事件,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丰富载体,加强宣传。各学校要通过升旗、集会、班会、广播、专栏、橱窗、讲座、校讯通、校园网等形式,不断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科学饮食知识,培养良好饮食习惯,拒绝食用假冒伪劣食品,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落实职责,责任倒查。食品安全工作责任重大,县教育局将严格实行三项学校安全工作刚性制度:即“一把手负责制”、“一岗双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各学校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层层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细化工作措施,加强管理考核。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中心校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责任分工

中心学校负责对镇内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

五、整治实践及步骤

中心校根据职责分工,摸清本底,逐校开展专项整治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各学校落实整改措施,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跟踪治理。

整治目标:

全镇中心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规范经营、食品采购建立索票、索证台账制度,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食堂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不使用死因不明或病死畜禽水产品及其制品,逐步符合餐饮服务许可证发证条件,不符合发证条件的责令限期整改。

总结经验,巩固成果,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死灰复燃,对前段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评估、督查,确保本次检查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六、工作要求

1、本次专项整治活动要根据上级通知要求整治工作到位,相关记录详细,建立专项整治档案。

【福田区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2、各小学幼儿园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要认真组织“回头看”,切实落实日常监管责任,巩固整治成果。

探沂中心小学

2013年5月22日

福田区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方案(二):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全市学校及学校周边【福田区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加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及学校周边的食品安全工作,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创造良好的办学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福田区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福田区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整治时间

2013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整治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托幼机构,以下统称: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流动)摊点摊贩。

四、整治内容

(一)加强对学校食堂(餐饮店)的检查。包括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责任制情况;食物原料来源、进货渠道登记及索证索票和采购验收制度执行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持

证情况;食堂(餐饮店)加工环境、餐饮具清洗、消毒和防护措施达标情况;从业人员掌握食品安全知识及培训情况等。

(二)加强对学校内部及周边食品商店的检查。包括食品商店工商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来源、进货渠道和进货台帐记录,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经营假冒伪劣食品、有毒有害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和“三无”食品等情况。

(三)加强对学校内食品生产企业的检查。重点检查学校食品加工企业、食品作坊、校内生产的饮用水等质量安全情况。

(四)加强对学校周边餐饮摊店的检查。重点检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加工经营和原料来源、进货渠道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利用有毒有害、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等原料和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肉制品加工行为。

五、职责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实行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防控责任体系。

(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辖区内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负责组织工商、卫生、质监、农业、畜牧水产、商务、食品药品监管、公安、教育、城管等部门,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及学校周边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市教育部门负责监督所属学校履行食品安全管理

责任,对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及食品安全应急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推行学校食堂管理员制度,督促学校开展食品安全宣教活动。

(三)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学校食堂、餐饮店的监督管理工作,增加对食品原料的抽检批次,督查学校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和餐饮摊点的监督检查,坚决取缔无证经营的学校食堂、餐饮摊点和餐店,严厉查处中小学校食堂承包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市工商部门负责学校内部及学校周边食品流通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食品流通环节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监督检查和抽样检验,加大对违法违规经营和无证经营的打击力度。

(五)市质监部门负责对以学校食堂和学生为供应对象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特别是学校周边以学生为供应对象的小作坊进行监督检查,加大对校内企业生产饮用水质量安全的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生产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和非法添加等行为。

(六)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负责清理整治学校周边占道经营和以违章建筑经营的食品摊点,对符合条件的经营户督促签订落实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建立有效的学校周边卫生清理、保洁机制,及时清理学校周边的卫生死角、商业和餐饮垃圾,为学校提供和谐的外部环境。

(七)市卫生、农业、畜牧水产、商务、公安等部门要协同参与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依据本部门职责开展相关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学校及学校周边是加强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的重点部位。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要靠前指挥,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抓好整治采取有效措施,排查消除隐患,促进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提升。各县市区要保障专项整治和食品抽检等工作经费。

(二)落实责任。各县市区食品安全办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针对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责任,强化联动,深入推进。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责任要到人,工作要到位,成效要显著。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管理责任制,学校主要负责人是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市、县两级食品安全办、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坚持实行食品安全应急管理24小时值班制度,遇有突发事件,要科学及时处置,并按规定报告。

(三)加大宣传。要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加强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要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尤其是个体经营户的法律教育,提高食品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各级

各类学校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要宣传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成效,形成强化监管的氛围,震慑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

(四)完善机制。各县市区和各相关部门要保障专项整治和抽样检验等工作经费,对整治中发现带共性的问题或新情况新问题,要进行归纳分析和研究,结合实际创造性的提出解决方法和措施,建立和完善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形成渠道畅通、反应快捷、配合密切、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专项整治期间,市食品安全办将组织进行飞行检查(不定期、不预先通知具体时间、具体地点的抽查),对管理不严、问题突出得不到解决的,进行通报。

福田区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方案(三):2016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为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进一步加强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切实解决学校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经研究决定,开学初集中开展一次学校及周边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打造平安校园”活动为主线,通过组织开展各项宣传教育活动和有针对性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食品安全参与意识、责任意识及诚信意识。

二、整治范围

全县范围内的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小商店及周边无证经营的小商店、小摊点。

三、任务目标

1、学校食堂和商店的大宗原料及食品采购实行定点制度,特别是米、面、食用油、肉、酱油、醋等重要的原料采购实行定点制度。

2、学校食堂和商店食品进货的索票、索证率达100%,建立完整规范详实的台账。

3、学校内食堂的餐饮服务许可证率达100%,食堂内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持证率达100%,学校内商店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持证率达100%。

4、学校小卖部和学校周边商店无经营“三无”食品现象。

5、组织自采自供生活用水的学校到专业部门进行统一水质检测。

通过努力,确保全县各级各类学校食品安全不出现问题,不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尤其不出现群体性的食物中毒事件。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排查摸底(9月5日~9月10日)

各学校要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力量开展排查摸底,认真清查学校及周边的食品安全情况,对突出问题形成文字材料报教育局。

第二阶段:动员自纠(9月11日~9月20日)

各学校要以这次集中整治为契机,认真开展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活动,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小商店管理,严格操作流程,完备相关手续和材料,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让学生自觉不购买“三无”食品。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9月21日~9月30日)

局业务部门对全县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进行梳理,联系卫生、工商、药监等执法部门开展集中整治活动。

第四阶段:巩固总结(10月1日~10月10日)

集中整治结束后,对整治活动中发现的问题重视不够,工作不力,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学校及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

福田区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方案(四):2016校园食品安全整治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防止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市局决定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市纪委、市食安办的部署要求,积极呼应百姓对食品安全的关切,通过对校园食品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的集中整治与规范,消除生产加工环节中存在的校园食品质量安全隐患,强化相关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提升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和自我把关能力,努力保障校园及周边的食品质量安全,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放心、安心的生活环境。

二、整治时间、范围

本次校园食品专项整治从4月份开始,至9月底结束,整治范围包括全市供应校园大宗食品生产企业及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开展对全市供应校园大宗食品生产企业、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调查摸底工作。根据校园大宗食品中标企业名单,掌握各自辖区内供应校园大宗食品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供应校园食品的种类、数量、供应学校的具体名称以及相关产品的质量检测情况等。在地方食安办的统一牵头下,对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开展调查,应通过实地走访、座谈、调查问卷等方法,对相关食品企业和小作坊的数量、基本信息、产品种类、生产情况、执行标准及基本质量状况等进一步掌握,并建立相关台账资料。

(二)针对大米、面粉、食用油、酱油、食醋、乳制品、肉制品等7类校园重点食品及桶装水、饮料、糕点、食品添加剂等产品,结合前期排查情况,确定重点企业逐一开展监督检查,加大巡查回访力度。突出对相关食品企业的生产卫生环境、原辅材料索证索票、检验报告记录、原辅材料库及成品库储存条件、产品分类放置、食品添加剂使用及关键控制过程记录、人员健康卫生情况、产品生产日期、定量包装及出厂检验制度落实情况等方面逐项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应督促企业立即进行整改,并加大违法查处力度。

(三)通过严把证前审查和证后监管“两关”,加强对涉校园食品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管理。积极做好对相关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受理、审查工作,加大对企业发(换)生产许可证过程中的审查力度,严把食品生产市场准入关;督促企业做好生产必备条件的持续保持,加大证后监管力度;同时严格生产许可的退出机制,对有效期满未延续的生产企业及时办理注销手续,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及连续两次监督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坚决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四)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校园食品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企业的违法生产行为。按照国家食药总局“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企业、直插现场)的要求,加大对相关企业的突击检查力度,对企业存在超范围生产、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滥用食品添加剂、甚至无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深入排查校园周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安全隐患,对在检查中发现或群众投诉举报的违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如通过整改能够符合发证条件,应积极指导其整改取证,对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应立即向当地政府、食安办书面进行汇报,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过专项治理予以整顿规范。

(五)加大对校园食品及校园周边食品的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预警。积极参与校园食品集中监测方案的制订及组织实施工作,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在抽检经费落实的基础上,对米、面、油、肉制品、乳制品等校园重点食品和桶装水、饮料、糕点、食品添加剂等产品加强防腐剂、甜蜜素、着色剂等食品添加剂指标及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物质的检测,同时扩大风险监测产品的覆盖面和抽样范围,组织对大米、面粉、肉制品、食用油、糕点、桶装水等食品跟踪风险监测,防范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积极开展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工作,制定并完善相关预案,对校园食品检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立刻实施整改、召回等后处理措施,严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六)强化培训与服务,提升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和自我把关能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超前主动作为,联合我市相关高校,组织校园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和检验员开展教育培训,通过集中培训、出厂检验能力考核、教师赴企业实践等多种形式,帮助企业提升管理水平、解决生产经营中的质量问题,引导企业依法规范经营。

(七)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学校师生食品安全意识。结合“五·一”、“六·一”、食品安全宣传周、法制宣传日等重大节日,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走进学校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水平安全意识。同时也可组织学生到食品企业参观,鼓励校园食品生产企业自觉开展行业自律倡议,通过多种形式营造人人关注、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以强烈的责任感,迅速动员,深入、细致地组织开展此次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要把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实施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三位一体”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的优势,量化目标,细化任务,层级负责,狠抓落实,务求行动取得实效。市局将采取不定期突击检查等方式,深入一线,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督查。

(二)要加强对各项任务完成情况的详细记录,完善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台账资料。在监管过程中,要做好相关检查影像记录的留存,强化监管记录的可追溯,相关处理情况要形成闭环。要注重监管效能,对专项整治行动中的查处案例、检测数据、典型经验等要注意整理、分析、总结,与其他监管部门互通有无,及时上报,为上级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三)要注意畅通“12365”投诉举报咨询热线,注意收集网络、媒体、社会关于校园食品安全的敏感信息,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及时妥善处理校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或媒体披露的各类问题。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强与学校的沟通联系,主动防控,必要时可与学校联合开展应急演练,以便有效应对突发事件。要加强与有关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媒体的协作配合,重要问题即时报告市局和地方政府。

(四)各单位应按附件要求及时报送专项整治行动的各类报表至市局食品处,并于9月25日前上报此次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总结。总结要求数据翔实、分析全面,主要内容包括工作组织及实施情况(出动检查人次、检查企业数等),解决的问题及效果,工作特点及取得经验,典型案例情况等。

福田区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方案(五):2014护校行动方案

第1篇:护校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教育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有关文件要求,南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南康市教育局决定在20XX年春季开学期间,利用一个多月的时间,在全市开展校园及周边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护校行动”。

一、工作目标

以党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ys/253034/

推荐访问: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 校园周边食品整治方案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