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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方案

时间:2015-07-11   来源:饮食常识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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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方案(一):学校及周边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学校及周边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做好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切实解决学校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保证中小学生饮食安全,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利用2个月的时间集中开展一次学校及周边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xxxx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平安和谐校园为目标,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食安办牵头,工商、食品药品监管、中心校等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学校积极参与,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从解决影响学校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入手,规范整治学校食堂、小卖部及周边商店的经营行为,确保广大中小学生的饮食安全,为我镇教育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任务目标 1、学校食堂和商店的大宗原料及食品采购实行定点制度,特别是米、面、食用油、肉、酱油、醋等重要的原料采购实行定点制度。 2、学校食堂和商店食品进货的索票、索证率100%,建立完整规范详实的台账。 3、学校内食堂的餐饮服务许可证率达100%,食堂内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持证率达100%,学校内商店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持证率达100%。 4、学校小卖部和学校周边商店不得经营三无食品,对违法经营行为坚决严厉查处。 5、对无证经营的学校小卖部和学校周边商店一律取缔。 通过努力,确保全镇各级各类学校食品安全不出问题,不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尤其不出现群体性的食物中毒事件。 三、职责分工 (一)食安办 1、召开专门会议,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对辖区内的学校食堂和小卖部以及周边200米内的商店数量、证件手续、经营食品质量、从业人员基本情况等进行登记建立台账。 3、对符合标准和要求的食堂和商店进行建档管理和动态管理。 4、抓好食堂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相关从业人员的水平。 5、对手续不全的学校食堂强化管理,督促教育部门完善各种设施。

(二)工商所 1、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对各级各类学校小卖部及周边商店进行摸底,建立管理台账。 2、抓好学校小卖部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相关从业人员的水平。 3、依法取缔全镇所有小学内部的小卖部;对其他学校内小卖部及周边商店手续不全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处罚或关停;对违反经济的依法严厉处罚。 4、学校周围经营摊点、小饭桌等进行规范管理。 (三)中心校 1、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有关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督促学校做好学生食品安全的教育工作。 2、要求所有学校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学校内食堂、小卖部食品安全管理帐台,并进行登记备案。 3、配合有关执法部门规范整顿好各级各类学校内的食堂、小卖部,查处学校内不规范的食堂、小卖部。 (四)中、小学校 1、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宣传。 2、做好学校食堂、小卖部的制度建设、责任落实、人员培训、设备设置或更新、日常卫生等管理工作。 3、积极主动地协调有关部门对学校内的食堂、小卖部进行规范管理,依法经营。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自纠阶段(3月1日3月31日) 镇食安办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结合实际进行部署。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所有学校及周边的食堂、商店现状排查摸底,建立台账。工商、食安办监管部门要印制开展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材料,下发至各级各类学校及周边的食堂、商店,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以这次集中行动为契机,教育学生不购买三无食品,要及时完善学校内食堂小卖部食品安全管理台账,调查学校周边200米的商店并建立台账,要开展自查自纠活动,规范食堂和小卖部经营行为,完善相关手续和材料,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迎查工作。

2016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方案(二):明家城小学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实施方案

明家城小学

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周边及周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在校师生饮食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深入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针对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特点和群众反映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坚持“各负其责、综合监管、联合执法、标本兼治”的原则,加大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督力度,进一步提高食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使制假冒伪劣产品和有害食品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进一步改善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和餐饮单位的卫生条件和环境,进一步规范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生产、经营秩序,以实现学校食堂和周边餐饮业、摊档食品从“源头”到“终端”各环节的质量安全为目标,从源头抓起,严格执行标准,实现从食品购买到销售的全程监控,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餐饮服务业卫生安全状况明显改善,广大师生的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确保学校学生的饮食安全。通过整治,实现学校周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户)有证有照率达100%,生产经营台账建立率达100%,“三无”食品清除率达到100%,过期变质食品清除率达到100%。

二、整治重点及主要内容

(一)整治的重点区域:学校内及学校周边150米内的食品经营户、经营摊点、餐饮单位、小卖部,学校周边主要指学校校门两侧对面150米以内的范围。

(二)整治的重点环节:一是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校园内食品(饮食)无证经营户,特别是学校周边的小餐馆和饮食流动摊贩等;二是学校商店(小卖部)及学校周边食品经营摊点(门店),特别是学校周边的小商店(超市)、小食品店及流动摊贩等;三是学校及学校周边的食品加工企业,特别是学校周边前店后的小加工点、小作坊和黑窝点等。

(三)整治的重点品种:粮油及米面制品、奶制品、熟肉制品、饮用水、饮料、儿童食品、酱油、醋、食盐、生鲜肉品、水产品及各种烧烤食品、即食食品、裸装食品等。

(四)整治的主要内容:一是全面检查学校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制度、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制定和落实情况;二是所有生产、经营企业生产经营台账的建立及信用体系建设情况;三是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卫生许可情况,粮仓(米柜)贮存粮食(大米)情况,食堂操作间的基本条件、卫生环境、食品是否按规定留样、安全防范措施、原材料质量把关、进货台账、索证索票、从业人员健康证及量化分级管理情况,特别要检查食品仓库有无“三无”产品及过期、霉变和腐败食品及原料等;四是学校商店(小卖部)及学校周边小商店(超市)、小食品店证照(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情况,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和质量承诺等制度落实情况,所经营的强制准入食品是否有QS标志,有无销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及其它不合格食品等;五是学校周边的餐饮企业、饮食摊点有无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卫生管理制度、卫生防护措施和原料进货把关等情况,有无利用有毒有害、变质和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加工食品等行为;六是学校及学校周边的生产加工业的主体资质情况、质量保障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以及生产加工食品是否使用非食品原料和霉烂变质原料等;七是经营食品的流动摊贩、摊点。

2016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方案(三):2016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为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进一步加强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切实解决学校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经研究决定,开学初集中开展一次学校及周边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打造平安校园”活动为主线,通过组织开展各项宣传教育活动和有针对性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食品安全参与意识、责任意识及诚信意识。

二、整治范围

全县范围内的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小商店及周边无证经营的小商店、小摊点。

三、任务目标

1、学校食堂和商店的大宗原料及食品采购实行定点制度,特别是米、面、食用油、肉、酱油、醋等重要的原料采购实行定点制度。

2、学校食堂和商店食品进货的索票、索证率达100%,建立完整规范详实的台账。

3、学校内食堂的餐饮服务许可证率达100%,食堂内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持证率达100%,学校内商店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持证率达100%。

4、学校小卖部和学校周边商店无经营“三无”食品现象。

5、组织自采自供生活用水的学校到专业部门进行统一水质检测。

通过努力,确保全县各级各类学校食品安全不出现问题,不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尤其不出现群体性的食物中毒事件。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排查摸底(9月5日~9月10日)

各学校要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力量开展排查摸底,认真清查学校及周边的食品安全情况,对突出问题形成文字材料报教育局。

第二阶段:动员自纠(9月11日~9月20日)

各学校要以这次集中整治为契机,认真开展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活动,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小商店管理,严格操作流程,完备相关手续和材料,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让学生自觉不购买“三无”食品。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9月21日~9月30日)

局业务部门对全县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进行梳理,联系卫生、工商、药监等执法部门开展集中整治活动。

第四阶段:巩固总结(10月1日~10月10日)

集中整治结束后,对整治活动中发现的问题重视不够,工作不力,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学校及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

2016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方案(四):2016校园食品安全整治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防止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市局决定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行动实施方案如下:【2016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方案】

一、整治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市纪委、市食安办的部署要求,积极呼应百姓对食品安全的关切,通过对校园食品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的集中整治与规范,消除生产加工环节中存在的校园食品质量安全隐患,强化相关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提升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和自我把关能力,努力保障校园及周边的食品质量安全,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放心、安心的生活环境。

二、整治时间、范围

本次校园食品专项整治从4月份开始,至9月底结束,整治范围包括全市供应校园大宗食品生产企业及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开展对全市供应校园大宗食品生产企业、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调查摸底工作。根据校园大宗食品中标企业名单,掌握各自辖区内供应校园大宗食品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供应校园食品的种类、数量、供应学校的具体名称以及相关产品的质量检测情况等。在地方食安办的统一牵头下,对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开展调查,应通过实地走访、座谈、调查问卷等方法,对相关食品企业和小作坊的数量、基本信息、产品种类、生产情况、执行标准及基本质量状况等进一步掌握,并建立相关台账资料。

(二)针对大米、面粉、食用油、酱油、食醋、乳制品、肉制品等7类校园重点食品及桶装水、饮料、糕点、食品添加剂等产品,结合前期排查情况,确定重点企业逐一开展监督检查,加大巡查回访力度。突出对相关食品企业的生产卫生环境、原辅材料索证索票、检验报告记录、原辅材料库及成品库储存条件、产品分类放置、食品添加剂使用及关键控制过程记录、人员健康卫生情况、产品生产日期、定量包装及出厂检验制度落实情况等方面逐项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应督促企业立即进行整改,并加大违法查处力度。

(三)通过严把证前审查和证后监管“两关”,加强对涉校园食品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管理。积极做好对相关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受理、审查工作,加大对企业发(换)生产许可证过程中的审查力度,严把食品生产市场准入关;督促企业做好生产必备条件的持续保持,加大证后监管力度;同时严格生产许可的退出机制,对有效期满未延续的生产企业及时办理注销手续,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及连续两次监督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坚决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四)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校园食品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企业的违法生产行为。按照国家食药总局“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企业、直插现场)的要求,加大对相关企业的突击检查力度,对企业存在超范围生产、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滥用食品添加剂、甚至无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深入排查校园周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安全隐患,对在检查中发现或群众投诉举报的违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如通过整改能够符合发证条件,应积极指导其整改取证,对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应立即向当地政府、食安办书面进行汇报,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过专项治理予以整顿规范。

(五)加大对校园食品及校园周边食品的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预警。积极参与校园食品集中监测方案的制订及组织实施工作,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在抽检经费落实的基础上,对米、面、油、肉制品、乳制品等校园重点食品和桶装水、饮料、糕点、食品添加剂等产品加强防腐剂、甜蜜素、着色剂等食品添加剂指标及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物质的检测,同时扩大风险监测产品的覆盖面和抽样范围,组织对大米、面粉、肉制品、食用油、糕点、桶装水等食品跟踪风险监测,防范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积极开展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工作,制定并完善相关预案,对校园食品检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立刻实施整改、召回等后处理措施,严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六)强化培训与服务,提升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和自我把关能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超前主动作为,联合我市相关高校,组织校园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和检验员开展教育培训,通过集中培训、出厂检验能力考核、教师赴企业实践等多种形式,帮助企业提升管理水平、解决生产经营中的质量问题,引导企业依法规范经营。【2016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方案】

(七)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学校师生食品安全意识。结合“五·一”、“六·一”、食品安全宣传周、法制宣传日等重大节日,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走进学校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水平安全意识。同时也可组织学生到食品企业参观,鼓励校园食品生产企业自觉开展行业自律倡议,通过多种形式营造人人关注、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以强烈的责任感,迅速动员,深入、细致地组织开展此次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要把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实施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三位一体”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的优势,量化目标,细化任务,层级负责,狠抓落实,务求行动取得实效。市局将采取不定期突击检查等方式,深入一线,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督查。

(二)要加强对各项任务完成情况的详细记录,完善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台账资料。在监管过程中,要做好相关检查影像记录的留存,强化监管记录的可追溯,相关处理情况要形成闭环。要注重监管效能,对专项整治行动中的查处案例、检测数据、典型经验等要注意整理、分析、总结,与其他监管部门互通有无,及时上报,为上级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三)要注意畅通“12365”投诉举报咨询热线,注意收集网络、媒体、社会关于校园食品安全的敏感信息,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及时妥善处理校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或媒体披露的各类问题。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强与学校的沟通联系,主动防控,必要时可与学校联合开展应急演练,以便有效应对突发事件。要加强与有关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媒体的协作配合,重要问题即时报告市局和地方政府。

(四)各单位应按附件要求及时报送专项整治行动的各类报表至市局食品处,并于9月25日前上报此次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总结。总结要求数据翔实、分析全面,主要内容包括工作组织及实施情况(出动检查人次、检查企业数等),解决的问题及效果,工作特点及取得经验,典型案例情况等。

2016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方案(五):2016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总结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增强学校食堂、校园周边及学生"小饭桌"畜产品安全意识,促进学校食堂及"小饭桌"规范化管理,严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我所通过健全制度、督促指导、强化执法等综合有效措施,加大了对学校食堂、校园周边及学生"小饭桌"饮食摊点采购经营的畜产品、生鲜活肉制品和生鲜乳的监督检查力度,消除了畜产品安全隐患,确保了广大师生食肉安全。现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2016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方案】

我所深刻认识到学校食堂及学生"小饭桌"畜产品安全工作是全区校园综合整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领导高度重视,切实加强了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划片包干,以对广大师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大了对学校食堂及学生"小饭桌"的监督检查力度。

二、整治措施

1.强化肉品市场日常监管,确保上市肉品安全。一是对市场经营的肉品持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我所执法人员按照工作分工,对校园周边农贸市场、肉品门店、超市等肉品经营场所进行了监督检查,查验肉品经营户的检疫证明和购销台账,并与肉品经营户签订《肉品经营人员肉品卫生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书》,切实提高了经营人员守法经营意识;二是加大了对动物及动物产品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我所展开了索票索证、购销台账的可追溯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的检查,切实加强了对各个畜产品市场、销售摊点及动物产品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逃避检疫、出售白条肉和病害肉的违法行为。

【2016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方案】

3.强化奶站监管,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为确保全区生鲜乳质量安全,保障广大师生和全区群众喝到"放心奶",我所对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始终高度重视,无丝毫放松,并将工作落到实处,对收奶点和挤奶站,到场、到站,逐一检查,全面监控、不留死角,对运输鲜奶的车辆逐一进行备案登记,强化车辆管理制度,依法规范生鲜乳生产和运输行为,并严格生鲜乳收购站市场准入制,对无两证的奶牛散养户进行督促办证。

4.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我所充分发挥新闻、网络、报刊等媒体的优势,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材料及张贴公告等多种形式开展了预防畜产品安全事故知识的宣传,提高了师生预防食源性疾病的能力,加大了对广大师生畜产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增强了广大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意识。

5.规范监督执法,不断强化监管力度。我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行政处罚法》规定的执法程序,做到亮证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依法执法、准确执法。同时,高度重视群众举报案件的查处,做到有案必接、有报必查,通过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保障了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

三、存在的问题

1.执法难度较大。主要表现在行政执法手段匮乏、执法面大、情况复杂,执法对象法制意识淡薄和文化知识差,对相关法律法规掌握不全面等情况。

2.综合执法队伍不健全。目前,全区没有建成一支专职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多层次执法、多头执法,执法分散,执法力量薄弱,执法人员缺乏,仍然是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四、今后的工作思路及安排

1.继续加大对畜产品市场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全区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保障"放心肉"工程顺利实施。一是加大对肉食品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二是加强对定点屠宰场的监管;三是严把畜产品安全质量关,实施执法人员责任追究制,坚决杜绝不合格肉食品上市。

2.加强部门联系,增加执法合力。一是加强与相关执法部门的联系,加大执法力度;二是加强与群众的联系,充分利用群众的监督职能,建立畅通便捷的举报投诉渠道,将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开,提高群众监督执法的积极性,形成社会执法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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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方案(六):2016春夏季食品安全监管检查工作方案

春天是万物复苏,气温逐渐升高,各种细菌滋生的季节,也是郊游踏青赏花休闲的高峰期,发生食物中毒的几率增大,为切实加强我街道辖区春夏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从2016年3月上旬至8月底在全街道辖区开展春夏季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一、检查重点

(一)重点区域: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学校商店、小卖部、学校、医院和建筑工地食堂、露天餐饮业、大、中、小型餐馆;学校和医院周边的饭店、小餐馆等餐饮业、小食品店、饮食流动摊贩,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等。

(二)重点品种:粮食、食用油、饮料、酒类、儿童食品、奶制品、糕点制品、豆制品、熟肉制品、调味品、生鲜肉品、水产品以及各种烧烤食品、散装食品等。

(三)重点内容: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状况调查、企业自查和食品质量、卫生状况抽查。清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主体资格。进一步加大食品质量抽查力度,严格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严查生产经营单位供货渠道和索证制度执行情况等,严厉查处使用回收食品和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及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经营“三无”食品、过期食品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窝点。各有关单位要总结整治工作经验,把握规律,对食品市场存在的问题必须做到早发现、早治理、早规范,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主要任务

(一)协助农业部门加大对禁用、限用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在园蔬菜、瓜果农药残留的抽查以及养殖水域的环境检测,加强畜禽场、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重点解决种植业、养殖业产品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确保夏季蔬菜、瓜果、水产品等源头食品的安全。

(二)协助质监、工商部门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力度,及时查处小企业、小食品加工点、小作坊无生产许可证违法生产加工的行为。要督促食品经营企业严格落实食品进货台帐、索证索票制度和奶粉备案制度。深入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无照经营以及经销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和有毒有害散装食品的违法行为。

(三)协助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对餐饮业的监管。加强对幼儿园、学校、医院、建筑工地食堂等集体就餐场所的监督检查,将防亚硝酸盐中毒作为集体就餐场所监管的重要内容之一,重点检查餐饮业工作人员的从业资格及食品加工环境、场所、设施、布局、储藏和餐饮器具消毒等情况;加强对农村群体聚餐工作的指导,切实落实5桌以上农家宴申报备案聚餐制,严防农村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四)协助工信部门加强对生猪屠宰行为的监管,对全街道屠宰点进行清理整顿,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

(五)各社区要认真落实农村宴席申报制,在农户举办宴席前两天,食品安全信息员要认真填写《农村宴席申报单》,及时向社区进行申报,社区接到申报单后,派专人到现场进行指导、监管,确保不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六)加强对冷冻饮品、儿童食品的检查,严格执行冷冻产品、儿童食品的生产、包装标准,严厉查处生产过程中违规使用添加剂、色素等行为,重点查处制售“三无”、过期变质儿童食品及非法分装、罐装冷冻饮品的违法行为。

三、有关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各社区、有关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按照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时间安排和任务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狠抓落实,有效防范夏季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发生,使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感不断增强。

(二)强化管理,落实责任。要以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加强对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切实履行部门管理职责。

(三)加强配合,形成合力。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强化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落实好食品安全监管的各项工作,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大案要案,要做到发现一件,依法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处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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