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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深化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大全省临床实用型人才培养力度,逐步提升我省医疗机构整体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保证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实现,根据卫生部有关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政策,结合我省医疗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培训),是指医学专业毕业生完成院校教育之后,在经过认定的培训基地,以住院医师的身份接受以提高临床能力为主的系统、规范的培训。它是毕业后医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高临床住院医师素质,培养高质量人才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通过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工作,探索建立与我省医疗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相适应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使我省临床住院医师接受系统规范的培训,全面提高我省各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水平和能力。
二、实施时间
(一)2010年12月起,在全省的三级综合医院开展培训基地申报、评审、认定工作。
(二)经认定的培训基地根据本培训方案上报培训人数,待省卫生厅批准后开展培训工作。
三、培训对象
2010年以后(含2010年)毕业的,具有高等院校医学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已从事或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医学毕业生。以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委托培训为主,有条件的培训基地可以面向社会招收学员。
四、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培养适合城乡基层医疗机构需求的全科方向住院医师和适合二级以上医院需求的专科方向住院医师。使受训者初步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主治医师基本条件和以下要求:
(一)政治思想: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职业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人际沟通能力。具备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对技术精益求精的作风。尊重病人的合法权益,热爱临床医学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
(二)专业理论:掌握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基本
理论及卫生相关各项法律、法规。了解国内外本学科进展,并能与临床工作实际相结合。
(三)临床技能:掌握本学科基本诊疗技术以及本学科主要疾病的病因、发病机理、临床表现、诊断和鉴别诊断、处理方法、门急诊处理、病历书写等临床知识和临床技能。掌握重点传染病基本防治知识,能及时、正确报告传染病病例。能够独立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及部分疑难病的处理。
(四)掌握循证医学的理论和方法,具备阅读和分析专业性期刊的能力,可写出具有一定水平的文献综述或病例报道。
(五)具备一定的教学和科研能力,能结合临床实践,写出具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
(六)掌握一门外语,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刊。
五、培训计划
1.从2011年起,每年为二级以上医院培训专科方向住院医师300名,
2.从2011年起,每年为城乡基层医疗机构培训全科方向住院医师500名。
六、培训时间
1.专科方向住院医师:培训时间3+X年。(X根据不同专业、不同学历培训时间不同,一般为2~3年)
2.全科方向住院医师:培训时间为3年。
3.医学院校临床医学本科毕业的住院医师,从开始临床工作的第一年进入规范化培训。
4.七年制临床医学硕士毕业生进入住院医师第一阶段第三年的规范化培训。
5.临床医学硕士、博士:经基地考核后确认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相应阶段。考核不达标者按本科毕业生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6.医学院校临床医学专科毕业生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比本科毕业生多1年。
7.培训期间病、事假超过3个月者,培训期限延长一年。
七、培训内容与形式
(一)培训内容
包括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人文医学、循证医学、临床实践能力、专业理论知识、外语、科研和教学能力等。培训以提高临床诊疗能力为重点,以能够独立处理常见病和多发病为目的。 具体培训内容暂按卫生部《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和《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总则》要求实施。卫生部
培训大纲若有变化,按照新制定的培训大纲实施。
(二)培训形式
培训主要采取相关临床科室轮转、兼顾其它职能科室的方式。
1.专科方向住院医师:前3年以二级学科基础培训为主,要求掌握二级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后2~3年以三级学科培训为主。实施住院医师24小时负责制,培训期间应安排6-8个月时间担任总住院医师工作。
(1)拟从事内、外学科专业者,前3年主要在本学科各专业科室轮转,考核合格取得本学科住院医师培训合格证书。如:拟从事内科专业者,前3年主要在内科各专业科室轮转,考核合格取得内科住院医师培训合格证书。
(2)拟从事妇、儿科专业者,前2年主要分别在外、内科各专业科室轮转,后1年分别在妇、儿科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本学科住院医师培训合格证书。
(3)拟从事急诊科、皮肤科、眼科、口腔科、耳鼻咽喉科、精神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临床病理科等专业者,前2年在内、外、妇、儿学科各专业科室轮转,第3年分别在各自专业科室完成培训,取得本专业住院医师培训合格证书。
(4)拟从事三级学科专业者,前3年主要在二级学科各专业科室轮转,后2年在三级学科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三级学科住院医师培训合格证书。如:拟从事呼吸内科专业者,前3年主要在内科各专业科室轮转, 后2年在呼吸科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呼吸内科住院医师培训合格证书。
2.全科方向住院医师:前2年以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为主轮转培训,第3年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卫生院实习,考核合格后获得全科住院医师培训合格证书。
3.所有住院医师必须安排适当时间在中医、麻醉、放射、病理、超声、心电图等学科专业轮转。
八、培训基地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以下简称培训基地)是指住院医师接受以提高临床能力为主的系统化、规范化培训的场所。培训基地设置必须经省卫生厅评审认定。
(一)设置类别
按照培养对象与培训需求,培训基地分专科培训基地和全科培训基地。
(二)认定条件
1.基地医院必须是经省卫生厅评审通过的三级综合医院。
2.三级甲等医院既可申请专科培训基地,也可申请全科培训基地;三级乙等医院只能申请全科培训基地。
3.专科培训基地必须具备ICU病区,且内科专业的必须设置心血管、呼吸、消化科及三个以上内科相关专业科室,外科专业的必须设置普外、骨科、泌尿外科及三个以上的外科相关专业科室。
4.全科培训基地应有能满足基层实践需要的社区医疗机构或乡镇卫生院作为协作单位。
5.医院具有满足住院医师培训所需的科室设置、相应诊疗条件和设施,有基本的教学设备和合格的教学与示范教室,图书馆藏书专业种类齐全,有能够满足住院医师接受培训所需的专业书籍和期刊,有互联网等获取专业信息的渠道和设施。
6.医院应有院级领导分管住院医师培训工作,成立专门负责住院医师培训指导、考核、质量监督等工作的专家委员会或指导小组,建立完善的培训基地管理、住院医师考试考核等制度,并配备专人负责,职责分工明确。
7.医院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医疗服务质量,能够提供培训基地建设和维护所需的必要经费,给予住院医师一定的补贴(包括夜班费、加班费等,具体发放办法可由各培训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细则)。
8.医院能够为住院医师提供基本的学习和生活条件,组织培训对象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并办理医师执业注册手续。
(三)认定程序
1.自评。拟申报培训基地的医院对照基地设置类别和认定条件,对本单位相关情况进行自评。
2.申报。拟申报培训基地的医院对单位拟设置培训基地自评合格后,填写《甘肃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申报表》(见附件),向甘肃省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省卫生厅科教处)申报评审。
3.评审认定。省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医院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报委员会同意后,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实地评审。评审合格的医院,由省卫生厅发文进行认定,并予以公布。
(四)监督管理
培训基地评审认定周期为3年。培训基地应在认定有效期前6个月内提出再认定申请,省卫生厅根据培训基地实施培训工作情况和基地条件实行动态管理,于本周期结束前做出再认定的结论。
经评审认定的培训基地应严格按照核定的培训规模接收住院医师,并依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标准要求进行培训。
省卫生厅对全省培训基地及其所在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培训工作规范、质量优良、有创新特色的培训基地给予表彰。对未按照培养标准实施培训、不能保证培训质量的培训基地,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或无法在限期内改正的,取消其培训基地资格。
九、考核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参加培训的学员实行严格的考核制度。考核分为科室考核、年度考核、阶段考核。
(一)科室考核
住院医师每轮转完一个科室,由该科室主任负责,按照培训实施细则要求,对住院医师在本科室期间的工作学习情况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工作数量和质量,并将考核情况记入培训登记手册。
(二)年度考核
住院医师完成年度培训计划后,由医院培训委员会按照培训大纲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记录备案。
(三)阶段考核
阶段考核由省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组织,统一进行理论与临床实践能力的考核。 专科方向住院医师完成第一阶段3年的培训,经考核合格,颁发《甘肃省专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合格证书》。整个培训任务完成经考核后,颁发《甘肃省专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全科方向住院医师完成培训后,经考核合格,颁发《甘肃省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十、保障措施
(一)人事管理
1.单位委托培养的住院医师人事档案由本单位保管,培训期满后返回委托单位工作;直接招录的住院医师人事档案由学员与培训基地医院协商处理,其档案可委托国家认可的人才交流机构代理,培训期满后自主择业。
2.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工龄计入档案,工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培训中的考核、评估、考试成绩进入住院医师培训档案,作为医疗机构聘录用依据。
3.培训基地医院设立流动岗位,择优留用面向社会招录的培训对象。
(二)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
1.培训期间,符合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条件者可依法参加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取得执业医师(执业
**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
一、 目标
为了加强医院人才建设,重点规范与提高新入院的从事临床医师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通过参加全面、规范、系统的临床住院医师培训,使其在完成全科和专科医师的培训项目后,能够达到卫生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主治医师的水平,具体要求如下: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 熟悉本学科、专业及相关学科的基础理论,具有较系统的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的新进展,并能用以指导实际工作。
3、 具有较强的临床思维能力,较熟练地掌握本专业临床技能,能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病症,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
4、 基本掌握临床科研方法,能紧密结合临床实践,写出具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包括病例分析、综述等)。
二、 培训对象
1、新入院的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从事医院临床医疗工作人员。
2、新入院的从事医院临床医疗工作人员,若无工作经验,直接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若有部分工作经验者,需参加相应水平考核,并根据考核成绩分别纳入不同的住院医师培训阶段。
3、外单位调入的住院医师,需参加相应水平考核,并根据考核成绩分别纳入不同的住院医师培训阶段。【规范化培训方案】
三、 培养规划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分两个阶段进行,前三年为第一阶段,主要在二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轮转,旨在扩大临床知识面,强化临床技能和急救处理能力,为下一阶段进行专科医师培训作好准备;后二至五年为第二阶段,在三级学科进行专科医师培养,成为低年资的专科医师,为专业发展奠定一个坚实的基础。
1、 培训安排
(1)医学院校本科毕业进入我院的住院医师,从开始临床工作的第一年即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全阶段培训
(2)外单位调入的住院医师,必须先参加由学校组织的临床技能综合考核,通过考核确定其已经实际达到的临床技能水平程度,再安排其进入相应的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阶段。
2、 轮转方案
临床内、外科住院医师进院先把内、外科大类分好,具体科室不定进行轮转,第一阶段培养结束再进入第二阶段进行专科培养,其余科室如儿科、妇产科、超声科、放射科、五官科、眼科等科室则一开始就按照专科医师培养要求进行相应的轮转培养。
3、 培训要求
A. 综合素质要求
(1) 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对医疗技术精益求精的科学态度
(2) 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和优良的医德医风
(3) 良好的医患沟通能力
(4) 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依法行医
(5) 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
B. 基本理论及临床技能要求
第一阶段培训按照《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细则》要求执行。第二阶段专科医师培养按照《卫生部专科医师培养标准》执行。
四、培训考核
1、 日常考核
(1)住院医师工作日、假期安排:临床住院医师的工作日每年应为240天。因事假、病假及其它事由耽搁的工作日,需在次年内补足。假期应在本年内根据情况酌情予以安排。
(2)请假2天以下(含2天)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指导教师和培训基地主任签字后生效,并在考核表上予以登记。2天以上者,还需要由医务科签字后生效。未办理请假手续离开医院超过3天者,培训基地应尽快报告医务科;未办理请假手续离开医院超过5天者,视情节及原因给予包括终止培训等处罚。
(3)住院医师每天应当将当天完成的工作内容如实填写在培训工作量化登记表上,由指导教师(逐项)签字,培训基地兼职管理人员每月审核,并将结果汇总,培训基地主任审核签字后报送医务处。
2、 轮转考核
当住院医师每轮转完一个科室时,由该培训基地主任主持,按照培训实施细则要求,对住院医师进行考核,并在培训档案上做好记录。
3、 年度考核
第一阶段培训期间的年度考核每年由医务科聘请医学院系统或系统外专家对住院医师按照医学院规范化培训细则的内容组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逐年计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档案。
第二阶段专科医师培训期间的年度考核由培训基地主任组织科室相关带教导师按照卫生部专科医师培养标准组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逐年计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档案。
五、组织管理
1、 医院成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领导小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的日常具体工作由医务科全面负责。
2、科主任作为科室住院医师培养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必须要重视和支持这项工作,医院已将此项工作列入科主任考核的一项重要的指标。完成不好的科室除扣发科主任奖金外,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作为临床住院医师培训基地的资格。
3、 为了保证培养质量,要求每个培训基地都成立专门的住院医师培训核心小组,由科主任作为第一负责人,配备培训基地兼职管理人员,同时推荐几位主治以上职称,工作责任心强,有丰富临床经验和带教经验的医师作为指导老师具体负责该项工作,为了保证带教质量,每位指导老师每次最多带教两名医生。为了提高指导老师的工作积极性,给予一定的带教津贴,做到责权利的统一,带教效果好的,在以后的职称评聘中给予一定的倾斜政策,效果不好的,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或取消其带教资格。
4、 成立专家考核小组,聘请院内、院外专家担任住院医师技能考核专家,对住院医师临床
技能进行不定期的考核。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
为适应我国毕业后医学教育的发展需要,积极稳妥地推进住院医师培训工作,逐步与专科医师培训工作接轨,特修订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
一、组织管理
院成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领导小组,负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领导、组织、协调与监督工作。科教科、医务处、人事科及改革办负责培训工作的管理。科教科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订轮转计划,医务处负责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安排、日常管理及考核,人事科负责考勤考核,改革办负责轮转期间考核奖金发放,轮转科室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具体负责日常带教管理及出科考核工作。
二、 培训对象
1、医学院校博、硕、本科毕业后从事临床工作的住院医师,临床工作的第一年进入规范化培训。
2、从其他单位调入的住院医师,提供已轮转科室记录册,经我院考核后,按实际业务水平参加原专科相应年限的住院医师培训,但须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考试后,方能参加第二阶段考核。改变专科者,必须从第一阶段第一年培训。
三、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为本科五年(3+2)、硕士四年(2+2)、博士三年(1+2),第一阶段主要在二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轮转,为下一阶段成为专科医师做准备;第二阶段均为二年,在三级学科进行培养,培养成为低年资的专科医师,第二阶段最后一年培训须担任总住院医师工作。
四、培训目标
通过全面、正规、严格的临床住院医师培训,使受训者在完成培训后达到低年资专科主治医师水平,培养更好的合格住院医师。具体要求如下:
1、较系统掌握二级学科的基础理论知识,了解国内外相关三级学科的新进展,并能运用于实际工作。
2、具有本三级学科较丰富的临床经验和较强的临床思维能力,较熟练地掌握本三级学科的临床技能,能独立处理本三级学科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病症。
3、初步掌握临床科研方法,能紧密结合临床实践,写出具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
4、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学科的外文书刊,并具有一定的听、说、读、写能力。
5、具备良好的从医所需的人文综合素质。
五、培训内容
1、综合素质要求
(1)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对医疗技术精益求精的科学态度;
(2)“关怀 服务”的职业理念和优良的医德医风;
(3)良好的医患沟通能力;
(4)遵纪守法,团结协作;
2、基本理论及临床技能要求:依照各二级学科的《培训细则》要求执行。
3、专业外语:以自学为主,要求系统、认真地阅读各学科指定的外文专著和有关文献、专业杂志,并具有一定的听、说、写能力。
4、科研能力: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培养一定的科研能力,第一阶段应完成至少一篇文献综述或个案分析报告,第二阶段的学术论文要求需要达到学位授予要求。积极参加科研课题的申报。
5、临床实践时间:培训期间的病、事假及其它假期耽误的培训日需补上,方可结业。
六、培训考核(详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方案)。
包括日常考核、出科考核、年度考核、阶段考核及定科考核。除日常考核与定科考核外,出科考核、年度考核和阶段考核均以百分制计算, 80分为合格。日常考核由轮转科室、医务处、人事科负责实施;出科考核由轮转科室负责实施,纳入科主任管理系数考核;年度考核由医务科、科教科及人事科组织实施,定科考核由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七、保障措施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纳入执业医师考核注册、医师转正定级、定科、岗位聘用和晋升必备条件。根据省厅《临床住院医师继续教育试行条例》规定,培训、考核等经费从职工教育费开支。
本办法自2015年2月1日执行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计划
为加强我院住院医生规范化管理,加强实用人才培养,提高临床住院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住院医生规范化管理培训计划:
一、培训总论
凡本科和专科医学院毕业生均需实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完成住院医师五年两阶段培养计划(包括第一阶段的三年轮科培养,第二阶段的两年定向培养),如未参加第一阶段住院医生培训,将不安排该医生转科为第二阶段定向培训;如未参加第二阶段住院医生培训,将影响该医生的晋升、进修及继续再升造。
二、培训原则
理论学习与实践,以实践为主;实践与能力培养,以能力培养为主;理论学习方式,以业务自学为主;培养全过程,重视医德医风培养。【规范化培训方案】
三、住院医师制度、规范化培养考核内容
1.政治思想、医疗道德考核:授予50学分,每年下半年度12月份考评一次,从两个方面进行考核:(1)病人满意调查5分/次;(2)科室医务人员满意度调查5分/次。考核分数在80分以上均结合,未达到不给分。
2.临床专业技能
(1)医疗文书书写质量
①病历检查:授予60学分,在住院医生进入临床轮科1年内,不定期抽查每位10份病历,每份病历6分,达甲级病历者得分,未达到不得分。
②医疗文书其他记录书写质量:授予60学分,住院医生进入临床科室第一轮科时间内,完成主任医师查房记录5份,每份记录授予2分,书写内容合格者得分;住院医生进行临床科室第二轮轮科时间内,需完成临床病例讨论记录、会诊讨论记录各5份,每份记录授予2分,书写内容合格者得分;会诊讨论记录各5分,每份记录授予2分,书写内容合格者得分;住院医生进入临床科室
抢救记录、死亡抢救记录、死亡讨论记录5份,每份记录授予2分,书写内容合格者得分。以上各种记录由医政科组织住院医生考评小组考核。
③基本常规医疗操作:授予30学分,住院医生的在进入临床科室轮科的3年时间内,需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胸穿、腹穿、腰穿等。基本常规医疗操作,并将胸穿、腹穿、腰穿、骨穿、导尿等5项基本操作、对每项操作5例病人的操作过程进行书面描述,每例病人操作描述授予1.2分,描述内容合格得分。
如未完成以上指标,书面写明原因交至医政科,操作书面描述由医政科组织住院医生考评小组考评。
住院医生所完成的医疗书及基本常规操作描述均以临床实际病人为对象,不得虚构。每份医疗文书、描述中均需注明患者姓名、年龄、性别、科别、床位、入院时间。
3.实践技能考试:授予100分,第一阶段考核项目。每半年考核1次,前4次每次授分15分,后2次每次授分20分,考核合格得分。考核由医政科组织实施,考核内容包括“三基”、专科知识、临床实践等。
4.医学理论考试:授予100分学分,第一阶段考核项目。每季度考核1次,其中10次每次授8分,另2次每次,理论考核成绩达85分以上者得分。考核由科教科组织实施。考核内容包括公共、专业知识“三基”等内容。
5.由医院科教科组织的每周周二、周四的业务知识讲座或每周五的远程教育中心讲座,每听一课获0.5学分,每年不得少于10学分。
6.其他:
①带教质量:授予25学分,每年考评1次,考评合格得5分。
②综述质量:授予12学分,第三年需完成综述1篇,经医院住院医师考评小组考核合格得分。
③论文质量:授予13学分,第五年需完成论文一篇,如已在市级以上医学杂志刊登者得分,未刊登论文经医院专家考评小组考评,合格者得分。
四、轮科培训
1.凡新分配至我院的临床住院医生,均须完成3年的轮科培训计划,住院医生按计划轮科,必须凭由医政科开出的“转科入科通知单”到临床科室轮科。
2.每轮转科的出科前一周内住院医生需完成转科自我小结,小结内容包括基础及专业理论学习情况,诊治疾病的能力、基本操作的掌握、病史书写、服务态度、思想及医德医风、工作作风等。完成转科自我小结及科评语交医政科后领取下一轮转科入院通知单,进行下一轮转科。
3.每轮转科的最后一周内,轮科的住院医生将转科自我小结及科评语交医政科后领取下一轮转科入院通知单,进行下一轮转科。
在住院医师培养阶段,我们希望每一位住院医师努力学习,勤奋上进,认真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做一名白求恩式的医务工作者。
一、培训目标
通过严格的规范化、制度化培训,使本科临床住院医师达到卫生部《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主治医师水平。
二、培训对象
本科从事医疗专业的在职的临床住院医师。
三、培训时间
每一周期为五年。临床医学研究生及七年制医科毕业生、专科生根据从事临床工作的年份,参加相应年度的培训。
四、培训方式
突出态度、强调三基、先宽后专、循序渐进、坚持以实践为主、技能为主、自学为主、业余为主的培训原则。
1、临床实践:(由医院负责执行)第一阶段:各科轮转。第二阶段:专业定向培训。
2、理论知识:对规定的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等理论课,采取自学或组织集中学习,统一考试的形式。实践考核、理论考试均合格者,发给《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五、考试科目
1、公共必修课
(1)医学科研设计原理与方法
(2)生物医学伦理学
(3)生物医学信息学
(4)重点传染病防治
(5)临床医学英语
上述五门公共必修课均为省统考课程。(1)—(3)科目继教办将组织培训,住院医师可根据自己需要决定是否参加培训及参加哪一期的培训;重点传染病防治和专业外语不进行培训,学员根据大纲自学,并参加考试。
2、专业必修课:
(1)专业理论(卷考)
(2)二年临床计算机决策能力(机考)
(3)五年临床计算机决策能力(机考)
说明:专业必修课全部为省统考课程。住院医师根据自己的专业进行报考。报考时请注意报考条件(见省统考科目及考试时间表)。报考五年决策者必须已通过二年决策考试。专业必修课不培训。
3.选修课:
专业选修课由市继教办选定,并进行培训。今年的选修课内容有:
(1)病历书写的规范
(2)临床药理
1〉要求每位住院医师必须参加培训,上述内容重复培训二轮。请选择任意一次参加。
2〉培训结束时由继教办组织测试。
3〉《病历书写》及《临床药理》必须先按复习提纲或教材讲义进行自学,培训仅对有关内容进行重点讲座。
往年有《临床各科疾病与微生物》课考试不合格的,今年不必再交费,可选《临床药理》学习后考试。
第1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培养医师临床综合能力的基础阶段,也是临床医学人才成长的必须阶段。推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是医学科学发展和医学人才成长规律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提高我省临床医师队伍整体水平,加大临床实用型人才培养力度,为人民提供安全、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专科医师培训试点工作的通知》(卫办科教发[20XX]27号),决定从20XX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一、工作目标及进度
探索适合我省实际的住院医师培养、准入和管理模式,探讨建立具有我省特色的省—市--县三级培训网络,全面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提升临床医师队伍整体素质。
总体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XX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工作及省级住院医师培训基地评审工作
1、 将我省已开展多年的住院医师培训工作系统化,并纳入省统一管理。
2、建立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各项规章制度。
3、启动并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评审工作。根据我省培训规模,确定培训基地数量,并进行培训基地的申报、评审、认定工作。
4、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师资及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5、20XX年末全面启动省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及县医院住院医师培训工作。
第二阶段(20XX-20XX年)全面启动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总结培训工作经验,全面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1、全省各培训基地从20XX年末开始启动招生培训工作。
2、20XX年开始进入三级以上医院的本科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如其从事专业属于卫生部已公布的普通专科范围,必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3、20XX年开始进入县医院的专科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如其从事专业属于卫生部已公布的普通专科范围,必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4、20XX年(含20XX年)以前进入县医院的且20XX年未晋升为中级技术职称的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技术人员,应参加辽宁省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心规定和组织的相应培训项目。
在启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满三年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将作为三级医院及县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中级技术职称的必备条件之一,具体要求如下:
1、20XX年起,凡在20XX年及以后进入辽宁省省级住院医师培训基地所属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临床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报考中级技术职称时,须取得省卫生厅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2、20XX年起,凡在20XX年及以后进入县医院从事临床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报考中级技术职称时,须取得省卫生厅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二、培训范围
全省三级以上综合(专科)医院、县医院。按照卫生部公布的18个普通专科(包括全科医学科)及重症医学专科标准细则开展规范化培训。
三、组织管理
(一)辽宁省卫生厅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毕教委”)负责全面指导培训工作。建立辽宁省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心,全面组织管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规划、实施、评审、考核等工作。中心的职责是:
1、贯彻落实卫生部毕教委和辽宁省毕教委有关毕业后医学教育的方针、政策,根据我省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地开展工作;
2、研究制定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规划;
3、制定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相关管理制度、标准和规范;
4、组织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和管理干部的培训工作;
5、负责组织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申报及评审工作,对已认定的培训基地进行监督管理;
6、对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公布相关信息,组织研讨与经验交流活动;
7、负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毕业考试考核,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颁发工作进行审议;
8、承担卫生部毕教委及省毕教委交办的任务,接受卫生部毕教委和省毕教委的指导与监督;
9、执行省毕教委的各项决定和交办事项。
(二)各市由相应的组织管理部门和专职管理人员组织实施当地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制定配套政策和措施,保障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培训基地所在医院由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指导委员会落实管理责任,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执行培训相关管理制度,为培训学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培养指导教师,面向社会承担培训任务。
(四)培训基地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与考核小组,承担本专业各项培训任务的全过程组织管理,保证培训质量。
四、培训基地
(一)培训基地申报原则
培训基地以临床普通专科为单位,由医院进行统一申报。申报培训基地原则上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一家医院可以同时申报多个培训基地。其中全科医师培训基地由综合医院相关临床普通专科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共同组成,由综合医院提出申请。原则上,每个市都应建立培训基地。
(二)培训基地的评审程序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由综合医院和的临床科室按照普通专科分类目录设置,由所在医院提出书面申请,审查合格后,由省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心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认定。
辽宁省卫生厅根据《卫生部专科医师培训基地认定管理办法》和《卫生部专科医师培训基地标准》,制订《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五、招收对象及招收方式
(一)招收对象
申请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高等院校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县医院专科及以上学历)、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人员;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要求接受培训的人员。
2、全科医学属临床二级学科范畴,根据《卫生部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招收已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录用的临床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或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往届毕业生。
(二)招收方式
1、省毕教委每年将各培训基地当年的招收计划和规模进行统一公布,由各市卫生局组织实施送培计划。
2、各培训基地所在的医疗卫生机构,应依据获准的培训基地类别及规模,制定招聘条件和程序,面向全省公开招聘培训学员,并严格控制规模,按照培养标准实施培训工作。
各培训基地应于每年8月30日前完成培训学员的招聘工作,并将有关信息于当年9月30日前上报省毕教委。
六、培训模式
(一)培训要求
1、政治思想: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具有较强的职业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及人际沟通能力。尊重病人的合法权益。热爱临床医学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
2、专业理论:根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标准细则要求,学习有关的专业理论知识,掌握本学科基本理论,了解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
3、临床技能:掌握本学科基本诊疗技术以及本学科主要疾病的病因、发病机理、临床表现、诊断和鉴别诊断、处理方法、门急诊处理、病历书写等临床知识和临床技能。掌握重点传染病基本防治知识,能及时、正确报告传染病病例。
4、掌握循证医学的理论和方法,具备阅读和分析专业性期刊的能力,可写出具有一定水平的文献综述或病例报道。
各培训基地应精心制订并实施培训计划,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培训管理制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实行培训基地主任负责制。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阶段,培训基地应组织具备条件的医师组成师资队伍,对培训学员进行带教和指导。
(二)培训时间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阶段时间一般为3年。已取得学位的研究生,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要接受1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要接受2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科学学位博硕士研究生须经培训基地进行临床实践能力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和既往参加临床实践的时间,确定其应进入的培训阶段和年限。除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时间外,培训期间病、事假超过三个月者,培训期限延长一年。
(三)培训内容
严格按照《专科医师培训标准(试行)》规定的培训内容、标准和要求对学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政治思想、医德医风、临床实践、专业理论知识与外语等五个方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参加相关科室轮转的临床实践为主,按住院医师身份实行24小时负责制。
(四)考试考核
分公共科目考试、日常考核、出科考核、年度考核、结业考核。
1、公共科目考试:按住院医师培养标准总则中要求的公共科目进行考试,考试内容和组织形式由省毕教委确定。住院医师应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阶段通过公共科目考试。
2、日常考核:由培训指导教师负责。对培训人员日常的临床工作量、收治病种及例数、技能操作、病历书写、医德医风、劳动纪律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记录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手册》中。
3、出科考核:包括理论考试和临床技能考核。完成规定的三级学科轮转培训,出科前由基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与考核小组对参加培训人员进行日常综合测评和出科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送交培训医院主管部门备案。
4、年度考核:完成每一年度的培训后,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指导委员会组织全院统一的年度考核。采取审核培训手册和出科考核结果、专业理论考试、临床技能考核等多种方式,并将综合评定结果记录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手册》中。
5、结业考核:包括专业理论考试和临床技能考核。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束后,由省毕教委组织全省统一的结业考核。参加结业考核的住院医师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通过每次出科考核及年度考核。
每年4-5月份组织临床技能考核,6-7月份组织专业理论和公共科目的笔试。
(五)发证
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者,由省毕教委颁发卫生部统一印制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七、保障措施
(一)人事管理
应届毕业生直接参加培训的,在未取得执业资格以前,按见习医生进行管理,一年以后应考取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单位选送到培训基地参加培训的学员,原单位应与其签订协议,负责其人事档案管理、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及注册、培训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等。培训结束后按照协议办理,培训基地不得留用。
培训学员的培训年限计入个人档案,其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聘与同年资医师同等对待。
(二)经费保障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费实行个人分担、单位支持、政府资助、社会捐资等多渠道筹集的方法。并采取专款专用的专项管理方式。
住院医师的基本工资和相应社会保障经费应由政府或送出单位承担。
各个培训基地及其所在的医疗机构应提供必要的教学设施、工作条件及相应费用
因个人原因延长培训或重复培训的费用,由培训对象承担。
培训工作的管理费用,包括相关标准制定、培训基地建设、师资培训,考试考核和质量评估等,由各级财政纳入项目经费预算。
培训经费的使用按专款专用方式进行专项管理。鼓励社会各界和个人捐助,所筹集的基金应委托专门机构管理。
(三)其它
1、住院医师作为医院流动层实行动态管理。
2、住院医师培训结束后,各培训医院可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硕士研究生课程考核及培训。
第2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的建设,规范和提高新入院的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从事临床医师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通过参加全面、规范、系统的临床住院医师培训,并加强对专科医师培训过程的管理使其在完成全科和专科医师的培训项目后,能够达到卫生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医师水平。
一、培训对象
1、 新入院的五年制、七年制临床医学毕业生从事医院临床医疗工作人员。
2、 新入院的三年制(硕士、博士)研究生从事医院临床医疗工作人员。若无工作经验者,直接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若有部分工作经验者,需要参加相应水平考核,并根据考核成绩分别纳入不同的住院医师培训阶段。
3、 外单位调入的住院医师,需参加相应水平考核,并根据考核成绩分别纳入不同的住院医师培训阶段。
二、 培训规划
<一>培训安排: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分两个阶段进行(拟2+3方案)。
第一阶段时间二年,主要在二级专科范围内进行轮转。旨在扩大临床知识面,强化临床技能和急救处理能力。为下一阶段进行专科医师培训做好准备。
第二阶段时间三年。在亚专科进行专科医师培养。成为低年资的专科医师,为专业发展奠定一个坚实的基础
1、 医学院校本科毕业生进入我院,从开始工作的第一年即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全阶段培训。
2、 医学院校各类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进院后纳入第一阶段第二年的培养。
3、 五年制毕业直升硕士的临床医学毕业生进院后纳入住院医师第一阶段第二年的培养。
4、 五年制毕业硕博连读的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进院后纳入住院医师第一阶段第二年培养。
5、 临床医学硕士、博士毕业生进院后,若有临床工作经验,则纳入住院医师第二阶段培养。
6、 外单位调入的住院医师,必须先参加由医院组织的临床技能综合考核。通过考核确定其已经实际达到临床技能水平程度,则纳入第二阶段的培养。
<二>轮转方案:
临床内、外科住院医师进院先把内、外科大类分好。具体科室不定进行轮转。第一阶段培养结束后进入第二阶段培养。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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