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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节目合同

时间:2015-12-27   来源:手工制作   点击:

【www.gbppp.com--手工制作】

电视节目合同(一):电视栏目承包合同

电视台《××××》栏目承包合同

甲方: 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电视广告部

乙方:

一、 栏目基本情况:

1、 经营范围为:SD市及辖区范围内的×××××××及本栏目的冠名广告及字幕中5个“协办单位”、3个“鸣谢单位”的署名权。

2、 栏目构成:每周一期,每期时长15分钟,其中含2分钟冠名广告。

3、 播出时间:首播:周日1套20:16

重播:周一1套12:33 2套08:26

4、 承包时间:2012年3月1日——2012年12月31日

二、 承包经营方式:

1、 承包金额为每期1550元(壹千伍百伍拾元),另有每年度2万元冠名广告创收任务及每年度非栏目时间20万元的广告任务;

2、 甲乙双方签字3日之内,乙方向甲方交纳保证金15000元(壹万伍仟元)后即开始栏目运营,此后每月20日之前一次性交纳次月承包金(按当月实际期数计缴);

3、 冠名广告收入采取四六分成(乙方四成、甲方六成)方式进行,冠名广告价格按甲方《栏目冠名广告价格表》执行;

4、 甲方负责份额内的发票开具,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税费;

5、 制片人自主经营、自负栏目盈亏及各种个人费用。

三、 栏目实施细则:

1、栏目流程:栏目板块、形式由乙方自行确定。制成品后由甲方制作部主任初审(每期栏目须在首播前一天报送),制作部主任签字认可后,由台社教部复审送播。

2、 栏目后期制作由乙方交甲方完成,具体运作办法由乙方与甲方制作部另行签定协议。

3、 冠名广告原则上每期2分钟,最长不超过5分钟。

4、 每期节目播出后由甲方制作部刻制一式两碟,一张交甲方总监办保存,一份交乙方存档。

5、栏目制片人办公室维持现状。

6、节目版权归甲方和SD电视台拥有。

四、 栏目基本要求:

1、 外景主持人及口播主持人均须达到普通话一级乙等以上,并由局台分管领导认可。

2、 节目片尾须打有“SD电视台”及“四川SD广告传媒”字样。

3、 每月召开一次栏目评审及编前会,由局台分管领导、台社教部及相关人员参加。

4、 制片人应全力保证对客户的宣传服务,在运作过程中如遇到“撞车”现象,应讲职业道德,不得损害其他制片人的利益。

5、 制片人对单位采访时不得对被采访方作出任何超格的承诺。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制片人不得做出有损SD电视台形象和声誉的事情,

6、 制片人要本着“讲诚信,反欺诈”的原则,严格要求所属业务人员,如在编串的节目中出现重大差错,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

7、 制片人送播的节目一定要图像技术质量达标,提供的同期录音要达到清晰,同时提供文字稿。节目尽可能提供同步背景声,幅度适量,以保证节目的现场感。镜头衔接要流畅、自然、舒适,景制使用要搭配得当,运动镜头要合理、稳定、注意起落幅的平稳。避免色彩、亮度大幅度变化。30秒内不得少于8个镜头。产品类的节目,不允许使用绝对化的词语,如“最好”、“唯一”、“第一”等,不允许影射贬低同类产品或其他单位。

8、 被采访人不可手持话筒讲话,稿件要求每30秒150字左右,要口语化。

9、 禁止用领导人的形象及广告法不允许的手段进行商业宣传。使用资料注意版权,否则后果自负。

10、 未经允许非该节目固定出镜人员不得出镜。

五、 违约界定及仲裁处罚:【电视节目合同】

1、 冠名广告的界定:凡栏目中出现5秒、10秒、15秒、30秒、45秒、60秒长度的广告即为冠名广告。栏目冠名广告不以栏目范围为限。

2、 若乙方栏目中有超过本合同约定范围的内容,由甲方视情况予以一定的经济处罚。

3、 制片人与制片人之间、制片人与甲方制作部之间,因工作出现的争议、纠纷均报甲方总监办,并由甲方总监办召开仲裁会进行仲裁。

4、 乙方多次违规、或超过10日不付次月承包费、或不能完成广告创收任务,甲方有权报请SD市广电局备案后立即停播乙方节目,后果由乙方负责。

5、 因乙方自身原因停办栏目,除报SD广电局备案外,须提前30天报甲方。停办栏目所交保证金不退还。

六、 附则:

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SD市广播电视局、SD市电视台各一份备案;

3、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并在乙方交齐壹万伍仟元保证金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电视节目合同(二):电视台节目合作协议范本

【电视节目合同】

《 》栏目播出协议书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代表人: 代表人:

邮 编: 邮 编:

《 》栏目是 自制的一档大型 栏目,由 (以下简称甲方)承办,现与各电视台(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就《 》栏目的播出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基本条款

1.栏目名称:《 》(日播版)

2.栏目长度: 分钟/期

3.播出周期: 期/周

4.合作期限: (自乙方开播之日起)

第二条:甲方责任

1. 甲方拥有《 》栏目的版权。

2. 甲方保证节目内容舆论导向正确,无政治性、政策性问题

3. 甲方负责按计划进度制作《 》栏目,按时向乙方提供节目内

容,并按电视台播出技术标准复制。全年共向乙方提供 期

《 》节目。

4.甲方按乙方播出进度提前一周向乙方供应节目,若节目出现技术

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在一周内向乙方调换。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乙方安排《 》栏目在乙方自年

月 日开始播出。

2.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 》栏目进行剪辑,保证每期节目含的 分

钟贴片广告的完整播出,否则应按每期万元成本向甲方支付节目

费用。

3.乙方在播出节目时因故顺延或更改播出日期应提前七日通知甲方,

共同协商处理方法;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节目漏播,乙方应在与节

目播出的相同时段进行补播。

4.乙方应每周将节目的播出进度传真给甲方。

5.乙方承担磁带、复制费和邮寄费用按: DVD光盘,每盘三期节目

按 元收费(平均每期 元)。

若乙方自备节目磁带时,应承担节目的复制费、邮递费,并将相应

费用于播出前支付给甲方。

6.本节目所涉及的《 》栏目仅作乙方电视播出之用,未经甲方许

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给第三方。

第四条:其他约定

双方同意在条件成熟时,在不增加乙方费用的情况下,采用更为经济

高效的节目传输方式,如卫星传输。

第五条:违约责任

在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内,双方都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将由违约方承担。赔偿额根据甲方已经提供给乙方的节目数量计算。

第六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时,应及时通知对 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协商处理。

第七条:合同的附件

双方的往来函件、协议的补充均作为本协议的附件部分,与本协议 同具法律效力。

第八条:合同的履行

1、双方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纠纷时,应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2、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 期: 日 期:

电视节目合同(三):2016电视节目经营合作协议

电视节目经营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合作推出_________________栏目 (以下简称为“该栏目”)事宜达成合同条款如下:

一、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并在甲方指导下制作该栏目。该栏目宗旨为_________的形式,将当代中国经济快速发展中的百姓生活及各类经济现象予以生动的故事表现, 使观众在_________中得到共鸣、享受和启迪。

二、乙方负责投入资金,负责实施该栏目的策划、编剧、拍摄及后期制作。节目内容和质量应达到甲方的基本要求。

三、甲方负责该栏目在_______年______月左右在_________电视台_________套节目该栏目内开始播出两集(每集片长______分钟,每集重播______次)。甲方保证依照既定时间段和频率在中央电视台首轮播出该栏目。

四、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播出该栏目不向乙方支付制作费用,以该栏目贴片广告时间(每集不低于45秒,最高不超过一分钟)给乙方作为回报,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中央电视台对外统一广告价格标准。广告全部收入归乙方所有。

2.乙方拥有该栏目每集片尾字幕中两个“协办单位”和三个“鸣谢单位”的署名权,甲方保证播出时不漏播,不改动。

3.乙方制作该栏目时租用甲方的摄影棚及相关设备,甲方给予乙方优惠价格。

五、该栏目海外版权收益和国内外全部音像副产品收益全部归乙方所有,国内除_________电视台外的其他电视台的播放收益由甲、乙双方按各50%的比例进行分配,国内其他电视台的二轮播出须在_________电视台播出半年后播出。

六、署名

1.该栏目每集片尾字幕“联合制作”单位的署名名单顺序和全称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名称)

2.该栏目主创人员的署名和顺序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七、该栏目首次合作期为_______年,即_______年_______周×_______(集)=_______集。首期合作结束前3个月双方再行商讨下一合作计划,乙方享有优先合作权。

八、费用支付时间及期限

1.乙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该栏目的总体策划及运作筹备,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再与第三方进行该栏目的合作。

2.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人民币保证金,共分两期付清:第一期_________元,于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支付;第二期_________元,于本合同签署生效60日后支付。

3.甲方认可乙方送交的该栏目第一期节目之日,甲方一次性退回乙方支付的_________元保证金。

4.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单方撤出合作。乙方如果单方撤出合作,所支付的_________元保证金由甲方全部罚没;甲方如果单方撤出合作,除向乙方退还乙方所支付的_________元保证金外,另外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的赔偿金

九、乙方在该栏目的筹备及正式运作中,可以双方共同名义与主创人员、演员等进行接触洽谈。

十、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友好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视节目经营合作协议 [篇2]

电视栏目制作合作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弘扬中华文化、推进中华文化国际化战略,奥亚卫视;一、合作内容;1、电视栏目《汽车总动员》由乙方独家拍摄制作的原;电视节目,并具有全部画面、音乐等的独家全部版权;;2、该栏目甲方同意在奥亚卫视每周六(首播),播出;3、甲方同意该栏目在广西卫视电视频道中提供特定播;自有网络电视台同步播出、

电视栏目制作合作协议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弘扬中华文化、推进中华文化国际化战略,奥亚卫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广州联诚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双方经过充分友好协商,双方就奥亚卫视,电视栏目《汽车总动员》(暂定名)栏目节目的制作、栏目中的广告经营以及广西卫视全面广告合作开发、《汽车总动员》节目在广西卫视播出事宜,签订以下合作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作内容

1、电视栏目《汽车总动员》由乙方独家拍摄制作的原创

电视节目,并具有全部画面、音乐等的独家全部版权;

2、该栏目甲方同意在奥亚卫视每周六(首播),播出时间为23:00-23:30之间;暂定每周日重播;节目时长20分钟,节目语言为普通话;

3、甲方同意该栏目在广西卫视电视频道中提供特定播出时段,并在广西卫视

自有网络电视台同步播出、享有奥亚卫视广告部的其他合作资源;

4、甲方同意提供每期壹分三十秒随片广告时间供双方共同开发经营,收益所得甲乙双方按比例分成;

5、乙方授权给甲方该栏目的海外播映权,但版权属于乙方所有;

二、合作期限

经甲乙双方协商,合作期为叁年即自_2016_年7月1_日至_2016_年_6_月_30_日。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均有权在本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内向对方提出续约通知,若获得对方同意,甲乙双方签定续约协议,否则本协议到期后将自行终止。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义务:【电视节目合同】

1、甲方向乙方提供行业信息及数据,但该数据仅作为双方共同制作栏目的用途。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行业信息和数据保密,不得将其外传或用于节目制作以外其它用途;

2、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的节目制作委托书和广告招商授权书;

3、甲方提供乙方在广西卫视电视频道,每周一天、每期20分钟的播出时间。首播时间暂定为每周六晚上的黄金时间(23:00-23:30之间),第二天重播壹次;栏目同时在广西卫视网络台同步播出,并在奥亚卫视网络台建立汽车板块(具体细节双方同意以书面补充协议形式另行约定);

1

4、甲方为《汽车总动员》栏目提供每期壹分 三十秒的栏目广告时间,所获广告收益按甲乙双方商定比例分成;

5、甲方需向乙方的团队提供对外采访、拍摄、大型活动的洽谈予以授权和协助办理相关的证件;乙方在策划大型的访谈、论坛的直播录播事宜给予支持项目的盈利分配另行签订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合同;

甲方的权利:

1、甲方拥有《汽车总动员》栏目中国内地和海外的唯一播映权及栏目贴片广告开发权,且甲方对该栏目具有节目终审权;

2、乙方提供的广告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奥亚广告播出之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符合甲方广告播出要求,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调整或停播;

【电视节目合同】

3、甲乙双方合作开发的电视节目中的广告收益,包括栏目冠名及栏目广告的所有收益,如果是甲方创收的则甲方占 65 %;乙方占 35 %;

4、甲乙双方合作开发的栏目产生的衍生产品,包括书籍出版、dvd销售、网络视频销售的所有收益,如果是甲方创收的则甲方占 65 %,乙方占 35 %;

5、甲乙双方合作栏目衍生的各种现场活动的植入广告和招商所有收益,如果是甲方创收的则甲方占 65 %,乙方占 35 %。

乙方义务:

1、乙方负责《汽车总动员》栏目的节目策划制作,保证该节目为原创节目和具有完整版权,并保证该栏目所有节目包括但不限于内容、画面、音乐、人物肖像等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如有发生节目侵权行为,全部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2、 乙方负责《汽车总动员》栏目的冠名赞助,并保证在节目开播时冠名商同步到位,乙方承诺所提供的《汽车总动员》栏目的所有节目不得是二类广告;

3、乙方在本合约签订生效后 30 天内,先期提供试播的节目播出带、素材带和其它宣传资料(播出带、素材带)。同时,在合同期内,每周一前提供下周播出的该档节目。节目采取邮寄播出磁带的方式,送达甲方指定地点;

4、乙方所送播出带应为广播级高清播出带或数据硬盘;

5、乙方向甲方提供本系列节目的版权证明和版权转让授权书;

6、乙方向甲方提供该系列节目开发和广告播出所需的文件资料;

7、配合甲方地区客户资源及客户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8、乙方向甲方提供因合作需要的其它文件和资料、证明等。

乙方权利:

1、甲乙双方合作开发的系列节目中的广告产品,包括栏目冠名及栏目广告的所有收益,如果是乙方创收的则乙方占 65 %,甲方占 35 %;

2

2、甲乙双方合作开发的栏目产生的衍生产品,包括书籍出版、dvd销售、网络视频销售的所有收益,如果是乙方创收的则乙方占 65 %,甲方占 35 %;

3、双方合作栏目衍生的各种现场活动的植入广告和招商所有收益,如果是乙方创收的则乙方占 65 %,甲方占 35 %;

五、双方的违约责任:

1、双方均应对自己所提供的信息、数据的版权负责,因节目原始版权及随片广告发生的法律纠纷,包括但不限于节目创意、画面、音乐、随片广告合法性等,由乙方承担责任;因甲方节目开发导致的版权纠纷由甲方负责;

2.、本协议是甲乙双方意愿的真实体现,违反上述约定均视为违约。违约方除负有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责任,双方均互不承担责任,但应第一时间告知对方。

4、如果乙方在合同期内,由于个人原因导致合同终止,乙方必须提前一个月用书面的形式告知甲方。

六、合作的生效和终止:

1、协议生效: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协议一式 四份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率;

2、协议中止:本协议遇下列情况发生时可由任何一方中止。

1)、一方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另一方有权中止本协议;

2)、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协议之相关规定,履行义务,守约方有权中止本协议,并有权追究因此给守约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3)、一方有损国家利益,或损害对方及相关关联用户权益的行为,另一方有权中止本协议。

七、双方争议解决办法:

本协议的解释及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协议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若发生争议,应本着相互谅解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

双方签约地点:

电视节目合同(四):2016电视栏目项目合作协议

电视栏目项目合作协议

协议编号:

广告客户或代理单位名称(以下称甲方):

广告发布单位名称(以下称乙方):

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其它适用的法律法规,上述甲、乙双方就甲方冠名乙方承办的《品牌中国》电视栏目一事,达成本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此期间,甲、乙双方应当受到本协议相关条款的约束。

二、适用范围:

本协议仅适用于甲方(代理的) 品牌在乙方媒体—— 天津电视台卫视 频道、滨海 频道投放的电视广告。甲方冠名在天津电视台卫视频道、滨海频道、国际频道播出的《品牌中国》栏目。

三、《品牌中国》电视栏目播出时间:

天津卫视每周六晚23:40首播;天津电视台台滨海频道每周六17:05分重播;天津电视台国际频道在北美和亚太地区落地,周一滚动播出四次,首播在北京时间周一9:25。节目时长50分钟。

四、冠名费用:

甲方以人民币叁佰捌拾万元整元(大写)全年冠名《品牌中国》电视栏目。

五、 冠名回报条款:

(一)、乙方给予甲方冠名回报如下:

1. 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天津电视台卫视频道、滨海频道、国际频道播出的《品牌中国》栏目由 *** 独家冠名播出。冠名栏目期数为52期。

2. 每期节目前播出带有冠名企业logo的15秒片头;

3. 每期节目片头后播出冠名企业5秒提示标板:“《品牌中国》栏目由 *** 独家冠名播出”;

4. 每期节目中播出冠名企业30秒硬广1次;

5. 栏目中播出冠名企业logo与栏目名称相结合的角标不少于5分钟;

6. 每期节目中主持人口播2次:“《品牌中国》栏目由***独家冠名播出”;

电视栏目项目合作协议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合作推出______________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xq/194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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