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时尚知识 > 人在家里去世了怎么办

人在家里去世了怎么办

时间:2018-08-19   来源:时尚知识   点击:

【www.gbppp.com--时尚知识】

人在家里去世了怎么办 第一篇_丧事知识

显考显妣

“先考”还是“显考” 成语有“如丧考妣”,就是说如同死了父母一样令人伤痛。从这里来看“考、妣”指父母,似乎没有亡故这重意思。那么“考、妣”何以与父母相关?据《考工记》解释:“考,成也;妣,媲也。”具体说就是父亲完成了自己的功业,把儿女养育成人,尽到了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可以安心了。母亲相夫教子,以德仪影响和教育子女,对家庭亦有很大的贡献,其德仪与父亲的功业是可以媲美的。用这两个字指称父母体现着中国传统农耕文化中“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经济特点。这一模式同时规定了父、母在家庭中的责任与义务。在考、妣之前加一“先”字,意为父母已亡,“先”是“亡”的讳称,“先”又是敬词,与考妣合用就是对已故父母的敬称。

中国古代有谥法制度,古人在人死之后常用一个字来评定人的一生,也就是盖棺论定,其起源至少应在三代的夏以前。桀、纣因其暴虐而被谥桀、纣;子贡问孔文子何以谓文,孔子回答说:“敏而好学不耻下问,是谓之文。”这就是卫国的孔圉被谥以“文”的原因。谥法的精神是公正,其善恶评定不让帝王,不避将相。但一般的老百姓是无资格受谥的。父母对于子女都是有功的,都是应该肯定的。于是大家都用“考妣”称已故父母,“考妣”也就成了普通老百姓的通谥。“考妣”由原来的指称父母,转而指称已故父母,其词使用范围的转移始于何时已无从考据了。

有时在乡间的墓碑上,可以看到很多“显考”、“显妣”的刻文。“显”取其德行昭著,声名远播之意。古人讲三不朽:“太上立德,其次立功,其次立言。”普通父母与国家谈不上立功,一般也没有什么著述,立言就更谈不上。于是大家从“德”上做文章。“显考”、“ 显妣”就是说已故父、母德行显著,令名远播。这溢美的颂词,我总疑心其始现在功利唯上的现代。 “考、妣”作为通谥,从家庭的角度肯定了父母的一生,更重要得是,这一通谥还责成已为父母,或将为父母的子女,如何来尽自己的责任,做一个合格的父母。将“先考”、“先妣”改为“显考”、“显妣”,模糊了“考妣”的文化内涵,丧失了其礼教精神,一字之差,相去甚远。孔子当年曾叹曰:“觚不觚,觚哉!觚哉!”有些东西我看还是不改的好。

孺人

孺人,古时称大夫的妻子,明清时为七品官的母亲或妻子的封号。也用对妇人的尊称 迎接了孺人唐氏一同到任。——《喻世明言》。 孺人也指妇人,小娘叫对你说,明日老太太同孺人们下园来看花。——《梼杌闲评——明珠缘》

孺人,妇女封号。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定,用以封赠通直郎以上至承议郎之妻。元命妇中无此封号。明用以封赠七品、清用以封赠九至七品官之妻。武职八旗八品以下、绿旗营七品以下妻无封。后改绿旗营正七品妻亦封孺人。如封赠官之母或祖母,则称太孺人。乾隆五十年(1785),规定八品官以下不得赠封祖母。

对一品至五品的官员称诰,六品至九品称勅。一般都用“锡之诰命”“锡之勅命”诰和勅用不同的玺印。一品是夫人,二品也是夫人,三品是淑人,四品是恭人,五品是宜人,六品是安人,七品是孺人,八品是八品孺人,九品是九品孺人。要是因为子孙的功绩而封夫人的,要前面加太字。在古代,“夫人”有时也是对妇女的一种敬称。无论官职大小通称妻为"孺人"的情形不多。

五服之制

1.古代王畿外围,以五百里为一区划,由近及远分为甸服﹑侯服﹑绥服(一曰宾服)﹑要服﹑荒服,合称五服。服,服事天子之意。《书.益稷》:“弼成五服,至于五千。”孔:“五服,侯﹑甸﹑绥﹑要﹑荒服也。服,五百里。四方相距为方五千里。”又周称侯﹑甸﹑男﹑

采﹑卫为五服。见《书.康诰》。

2.古代天子﹑诸侯﹑卿﹑大夫﹑士五等服式。

3.古代以亲疏为差等的五种丧服。

4.谓高祖父﹑曾祖父﹑祖父﹑父亲﹑自身五代。

本来的五服指的是五种孝服:斩衰(摧);齐衰(资崔);大功,亦称“大红”; 小功,亦称“上红”; 缌(思)麻。

后来,五服也指代五辈人,比如在山东胶东半岛一带,有“五服之内为亲”的说法,就是利用上面那句话,往上推五代,从高祖开始,高祖、曾祖、祖父、父、自己,凡是血缘关系在这五代之内的都是亲戚,即同出一个高祖的人都是亲戚,从高祖到自己是五代,就成为五服。五服之后则没有了亲缘关系,也可以通婚。一般情况下,家里有婚丧嫁娶之事,都是五服之内的人参加。

血缘关系中五服的计算方法:由于古代一夫一妻,有时有妾,因此,同父又同母的是一服,即所谓“同胞”、“一奶同胞”;同父不同母的是二服,例如《红楼梦》中贾宝玉与贾环。同祖父的是三服,例如《红楼梦》中贾宝玉与贾琏,同曾祖父的是四服,例如《红楼梦》中荣国府贾政与宁国府的贾敬;同高祖父的是五服。

现代实行一夫一妻制,除非父亲离婚、丧偶后再婚再生育,一二服之间的区别通常消失,因此计算起来会令人困惑,错以为五服就是五代,实际上五服只四代。从祖父开始向上,不再分别妻妾的子女。

另外,对于长辈及晚辈的称呼实际上也是有相应的说法的。

由自己开始,上一辈为父亲,父之父为祖,祖之父为曾祖,曾祖之父为高祖,高祖之父为天祖,天祖之父为烈祖,烈祖之父为太祖,太祖之父为远祖,远祖之父为鼻祖。由自己往下,为子,子之子为孙,孙之子为曾孙,曾孙之子为玄孙,玄孙之子为来孙,来孙之子为晜(kun)孙,晜孙之子为云孙,云孙之子为仍孙,仍孙之子为耳孙。

丧葬

老人逝世,俗说“归家”、“过身”、“过背”、“老掉”。入殓,俗说“入棺”、“收殓”。安葬,俗说“过山”、“出葬”。办丧事,俗说“做白喜事”或做“丧事”。入殓、出殡、安葬(俗称“落事”)都要请堪舆(俗称“地理风水先生”)择“吉日、吉时”和安葬的“风水宝地”。

入殓:事前孝子孝孙(男丁)穿孝服由吹鼓乐师导引到平时吃水的井里或塘里用水桶取少量水,丢几个铜钱或镍币到井里或塘里,俗称“买水”。将买回的水为死者洗澡,俗称“抹三下”。在县城,买水之前,由吹鼓乐师导引殡葬人员抬着空棺到街上游一趟,俗称“游材”。入殓后到出殡前灵堂要点长明灯,棺材头部还要加一盏油灯,俗称“点脑头火”。富人死后,棺材要停入在厅堂数月至数年,俗称“存枋”。穷人死后,只要日子相合,择日即葬。

出殡:满堂皆白,事前要祭奠,俗称“烧香”,先儿孙后亲朋按辈分大小依次烧香磕头。祭奠后,儿孙及儿媳孙媳等要跪在棺材前一餐饭,俗称“食材(财)饭”。食材饭时,要请一至二位“命好福好”的人主持斟酒盛饭,酒斟二巡,饭盛二次量少。随意食菜,每碗吃一点。主持人要说些吉利话。出殡时,孝子孝孙要加穿粗麻衣、草鞋、系草绳,持孝杖棍。送葬队伍,由持引魂竹的引路,此人负责丢引路纸。接着是持旌旗的、抱灵牌的、乐队、祭轴、花圈、送葬的亲朋、灵柩、子孙。行至村外交通道口处(城市、集镇走出街口)“谢孝”,由孝子孝妇等跪向送葬的亲朋叩首。谢孝后,孝子才孙扶柩至坟前,把草鞋、孝棍、花圈等丢在坟地上,即参加筑坟。坟筑好后,有喝彩、撒粮米习俗。

出殡的当天晚上请道士念经一至七天,超度亡灵,俗说“做归山灯”。第二天,孝女、孝妇等穿孝服,首次上坟,俗说“拦山神”、“扌罗两朝”。

办丧事:对内亲要派专人报丧。亲朋好友要先送礼,再参加吊祭、送葬、吃饭。丧饭两

餐(正餐),一荤一素,入殓时食素,俗说“归棺饭”、“斋饭”;出殡时食荤,俗说“出葬饭”。 旧时安葬后,有的孝子还会昼夜在灵堂或坟前守护一段时间,俗说“守孝”。

披麻戴孝

披麻戴孝涉及到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丧服制度。在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首次确立了五服制度,根据血缘亲疏远近的不同规定了五种不同的丧服,服制分为斩衰、齐衰、大功、小功和缌麻,其服丧期限的长短、丧服质地的粗细及其制作均有不同。按规定,血缘关系越亲、服制越重;血缘关系越疏、服制越轻。在丧葬上,中国人忌穿华丽衣服,家庭成员会披麻戴孝,称为「上孝」。孝服的颜色是白、黑、蓝和绿。儿子、媳妇、女儿的关系最亲密,要穿棉制的白色衣裤。戴孝则是在衣袖上端戴上孝布,如果死者是男性,则戴在左袖,女的则在右袖。

守灵

是一种民间的习俗,守在灵床,灵柩或灵位旁。守灵也称为守夜。古人认为人死后三天内要回家探望,因此子女守候在灵堂内,等他的灵魂归来。每夜都有亲友伴守,直到遗体大殓入棺为止。 演变到现在,守灵便是亲人们聚在一起,悼念死者,抒发缅怀之情。它是活着的人对去世的亲人的一种纪念。

古时候因为活着的人认为,他的亲人虽然死了,但是灵魂还留在人间,没有去阴间(阴间,就是我们中国的天堂,人死了以后都会去那里。灵魂也很留恋他那些活着的亲人哪,它也不愿意一个人孤零零地去阴间那么远的地方,所以它会在去阴间之前,回到原来的家里看一看。活着的人害怕灵魂在回家的路上迷路,所以会点一盏灯,放在去世的人的尸体旁边(接下来解释古代的人会把去世的亲人的尸体放在家里的客厅里,而不是殡仪馆的停尸房;还有古代人点油灯,而不是电灯的问题)。活着的人害怕灯熄灭了,而使去世的亲人找不到家,于是他们就彻夜坐在停放尸体的房间,保证那盏指路灯是一直燃烧的。

故曰“守灵”

人死后,遗体要在家中稍事停留,谓“停灵”。入夜,则由家属守护在旁,以尽孝道。《初刻拍案惊奇》卷十三:“儿媳两个也不守灵。”沈从文《边城》二十:“剩下几个人还得照规矩在棺木前守灵过夜。”

守灵基本上以三天为限,有在住宅内的灵棚、灵堂内守灵的,也有在殡仪馆内租礼厅守夜的。在郊县现在还有"搁三朝"之举。《礼记·问丧》中有"三日而后殓者,以俟其生也。三日而不生,亦不生矣。孝之心亦益已衰亦。家室之计,衣服之具亦已成矣。亲戚之远者亦可以至矣。是故圣人为之决断,以三日为之礼制也"。所以守灵三夜,并不完全出于迷信,而是三天的时间,准备工作都全了,远方的亲戚、朋友也能赶到,足以尽人情。

另解:古时候,达官贵人死后会有不少的陪葬物,其中会有活物,比如,陪葬的人、公鸡等。在他们陪葬前会请一些法师禁锢他们的灵魂,使他们永久地守护主人。以人殉葬的制度是终止于清代康熙年间的,当然后代的人都越来越懂得尊敬生命了。

做七

从死者卒日算起,丧家每隔七天就要举行一次烧纸祭奠,共有7次,俗谓“做七”也叫“烧七”。一般是“三七”。

头七,习惯上认为“头七”指的是人去世后的第七日。一般都认为,死者魂魄会于“头七”返家,家人应该于魂魄回来前,给死者魂魄预备一顿饭,之后必须回避,最好的方法就是睡觉,睡不著也应该要躲入被窝;如果让死者魂魄看见家人,会令他记挂,便影响他投胎再世为人。亦有说认为到了“头七”当天的子时回家,家人应于家中烧一个梯子形状的东西,让魂魄顺着这趟“天梯”到天上。

“五七”比较重要,亲朋也要送来些纸、烛。此中还有一个“回煞”(又名“回殃”)仪式。旧俗以为人死后其魂魄犹存,在七七四十九天前,死者的阴魂要回家一次,具体时间由道士推算。届时,丧家把香烛酒食摆好,在地上铺一层炭灰或草木灰,用以检验死者回来的足迹。用一竹竿一根,隔一尺贴纸钱一张,立在门口台阶上或插于死者落气之屋的房檐下,据说阴魂见此就会进屋。用土罐装一煮熟了的鸡蛋置于房屋角,以此贿赂殃神(俗称鸡脚神),让死者鬼魂在家里多待一会儿。这时,一家老少躲得远远的,待规定的时间过去之后,先将一串爆竹丢进屋内,爆完才可以进家。满百日和周年时,还要烧纸祭奠。在人死后的半年或一年时,再给死者做一次道场。

“烧七”就是从死者去世之日算起,每七天为一个祭日,称为“头七”、“二七”、“三七”、“四七”、“五七”、“六七”、“末七”,共计49天。民间传说人有三魂七魄,死后一年去一魂,七天去一魄,三年魂尽,七满魄尽,所以要过“七期”和三周年。民间还有另外一种说法,据说死者从去世之后,在49天内,每隔七天阎王要审问亡魂一次,故“七期”又称“过七灾”。在烧七时,丧家要在大门口挂白纸灯笼,表示家有重孝。头七在家设灵牌,焚香明烛,供献酒肴祭奠,下余六七都到坟地化纸钱。一般以一、三、五等单七祭札较隆重,亲友皆至,孝子要哭灵;二、四、六等双七,亲友不来。孝子只烧纸、不哭灵,称为“空七”。尤以“三七”和“末七”最重要,每逢这两个“七”日,亲友都要到坟上烧纸祭奠,孝子也要大哭一场。“末七”又称“尽七”,丧家大都要诵经礼忏,亲友也要送冥币、香、纸、大蜡、金银斗等祭奠。“烧七”若与夏历的初七、十七、二十七相逢,谓之“冲七”或“犯七”,认为亡魂“逢七有灾,冲七有难”。在关中的耀县和陕南的丹凤县,除认为“冲七”是忌期外,还以“烧七”与月中的初八、十八、二十八相逢也是忌期,俗云:“逢七逢八,铜锤铁钗;烧七烧九,阎王请吃酒”。认为烧七遇到七和八的日子,阎王要拷打亡魂,遇到这种情况,要提前或推迟一天祭奠。关中一些农村。遇到“冲七”时,孝子要给死者坟顶插纸伞,意在协助亡魂躲避灾难。陕北的延长县,在“冲七”的先一天下午就要剪若干白纸旗,由子女、儿媳从家门口沿途插到坟前,将亡灵请回家中祭奠,以避过灾劫。插白旗意在引路,据说亡魂如果来不及回家,可藏于白旗下躲难。

出煞:各地农村还有一种极端迷信鬼神的“出煞”陋习。“出煞”又称“回煞”,据说人死后阴魂还留在家里,“出煞”就是阎王在七七四十九天内的某个时辰,要差鬼卒勾取魂魄去阴曹地府;还有一种说法,就是死者的亡魂要在某一时辰回家辞灶。“出煞”的日期和时辰,由阴阳先生根据死者的生辰和死亡时间算定。此俗建国后已摒弃。

守七:民间有“守七”的习俗,死者自去世之日起,其家属每隔7日要设祭1次,直到49天,第七个七日,俗称 “断七”

“断七”为止。其中以“头七”和“六七”(或“五七”)•最为隆重。“头七”晚上祭祀死者,至亲好友厮守通宵,午夜吃“头七馄饨”,派人到他人地里“偷菜”,目的是要被偷之家咒骂,据说骂得越凶,财发得越快。而被偷之家常会察觉近旁人家“烧头七”的隐秘而噤若寒蝉。此俗民间尚存。在死者第五个或第六个七日忌日,其家属请僧侣或道士做法事超度,叫做“六七”,遍请亲友前来参祭。死者已出嫁的女儿,于“六七”的前一天晚,置办三牲、果品前来祭祀,人称“烧六七羹饭”。这祭桌一直设到“六七”忌日的下午。“断七”以后,丧礼才告结束。

【人在家里去世了怎么办,】

祖宗十八代

解释:祖宗十八代,指自己上下九代的宗族成员。

上序依次为:父母,祖,曾祖,高祖,天祖,烈祖,太祖,远祖,鼻祖。

下序依次为:子,孙,曾孙,玄孙,来孙,晜(kūn)孙,仍孙,云孙,耳孙。

称谓从小至大:耳、云、仍、晜、来、玄、曾、孙、子、(自己)、父、祖、曾、高、天、烈、太、远、鼻。

六亲

六亲历代说法不一,大致有以下几种:

1、指父子、兄弟、从父兄弟、从祖兄弟、从曾祖兄弟、同族兄弟。

2、指父子、兄弟、姑姊、甥舅、婚媾、姻亚。 3、指父、母、兄、弟、妻子、子女。

4、指父子、兄弟、夫妇。

5、指外祖父母、父母、姊、妹、妻兄弟之子、从母之子、女之子。

六亲应该还指 天地君亲师友,自古弑父者。兄弟相残者甚多。六亲不认的话也不是特别的无情。但是无情起来,天地君王亲戚老师挚友全都不认呢那就是真正可以形容一个人绝情

轮回

轮回又称流转、轮转、生死轮回,意思是众生死了又生,生了又死,生死不已,像车轮一样转动不停,循环不已。

道教教旨,人死后为鬼,生前的修行道行仍然累计延续,所以死后成鬼后,仍然可以继续修真,成为鬼仙。也可以选择投胎。

佛教讲究轮回之说,人死后,会进入来生即轮回。依平生所作善恶,会有六个可能的去处。造恶堕三恶道:地狱、饿鬼、畜生;行善去三善道:天、人、阿修罗。

轮回是佛教的基本理论,认为人永远处于生死循环状态,循环的线路有六条,在哪条道上循环取决于活着时所做的善事和恶事。 例如,做了恶事,死后下地狱受刑,刑满后投胎变动物,动物死后的循环,再取决于它活着时作的"业"。所谓轮回,实际上是上下浮沉的生死流转,并不真的像轮子一般地机械循环。轮回的范围共有六大种类,佛教称为六道,那就是(由上而下):天道、阿修罗道、人道、畜生道、恶鬼道、地狱道,这都是由于五戒十善(五戒: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十善: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不贪欲、不嗔恚、不邪见)及十恶五逆(十善的反面是十恶,杀父、杀母、杀罗汉、破坏和合的僧团、出佛陀的身血,称为五逆)而有的类别,五戒十善分为上中下三品,感生天、人、阿修罗三道,十恶五逆分为下中上三品,感生地狱、饿鬼、畜生三道。作善业,生于上三道,作恶业,生于下三道。

因果报应

佛教《三世因果经》主要讲:一是人的命是自己造就的;二是怎样为自己造一个好命;三是行善积德与行凶作恶干坏事的因果循环报应规律。

古代阴阳学和佛教都有的名词。中国古代阴阳学认为因果报应[1] 可以中断。唐代以后阴阳学从中国消失现存的《大唐阴阳书》有记载:因果报应是可以中断的,因果报应中断分为2种,一种是人为意识中断,一种是通过结印中断。古代常说的“冤冤相报何时了,得饶人处且饶人”就是出自《大唐阴阳书》里面关于人为意识中断因果报应的描述。而对于结印阵中断因果报应是在特殊情况才可以中断,中断需要相应的代价,一般是有阴阳师操作在紫冰银结印符正反面雕刻赉渫阵和澞塬阵,之后在按照生日在结印册上结印:农历3到5月出生需添加“木灵御币,故实除蝗,扶桑伞幡”3个结印。农历6到8月出生需添加“竹雀,五音分金,赑屃”3个结印。农历9到11月出生需添加“青竹丹枫,集古兵要,五音分金”3个

人在家里去世了怎么办 第二篇_人死亡以后生命会怎样

一、从死亡的一刻说到死亡的状况

二、从死后的审判说到死亡的去向

三、从死后的处理说到死亡的观念

四、从奇怪的死亡说到美好的死亡

各位法师、各位护法信徒

今天我要和各位讲的题目是:人死亡之后的生命怎么样?

这个题目不容易加以说明,因为如果我告诉各位人死亡之后很痛苦,大家可能会生起怖畏的念头,担心自己死了,遭遇到悲惨的境遇,如此一来反而不能认清死亡这个必然的实相。如果我说死亡之后安祥宁静,也许有人会误会我的意思说:“既然死亡很好,那么何不早一点死了,以求得解脱呢?”因此我只能抱持中道的立场,告诉大家:“生,也未尝可喜;死,也未尝可悲。”

过去有一户大富人家,晚年得子,贺客盈门来向老员外祝贺弄璋之喜,有一位禅师也接受了礼请,不但没有庆生的喜悦之色,反而号啕大哭。员外大惑不解,就问他说:“禅师啊呀!莫非有什么伤心的事,为什么如此哀恸呢?”禅师忧戚满面地回答说:“我是悲伤你家多了一个死人!”

在觉悟者的眼中看来,生,是死延续;死,是生的转换。生也未曾生,死也未曾死,生死一如,何足忧喜?

一般人看到百龄以上的古稀老翁,总会祝贺地说:“恭喜您啊!活到一百二十岁!”每年九九重阳节的时候,各县市政府还会特别表扬当地的人瑞,为他们的长命百岁祝嘏。但是我们如果细加思考的话,一个人活到一百二十岁果真就是可喜的事吗?譬如一个人真的活到一百二十岁时,他一百岁的儿子染病死了,甚至于八十岁的孙子也相继去世了,更可悲伤的是连六十岁的曾孙也不幸撒手尘寰,这时一个白发皤皤的老人,不但享受不到含饴弄孙的快乐,反而要求老来孤独无依目送自己的儿孙一个一个离他永逝,人生最难堪者,莫过于白发人送黑发人了!长命百岁有时也不一定是可喜的事;况且长寿而孤苦、衰老、痼疾缠身,更是人间苦事。

长寿固然不足欣喜,死亡也不值得忧惧。一般人提到死亡,总会产生种种恐怖、可怕的想像,担心自己会上刀山下油锅,受种种的苦刑。其实如果我们了解死亡的真相之后,死亡对我们而言,就像领了一张出国观光的护照,到处可以海阔天空、悠游自在!死亡是人人所不能豁免的,对于这必然经过的大限之期,吾人应该抱持什么样的态度,才能胸有成竹、不惊不恐呢?下面我分成四点来说明:

一、从死亡的一刻说到死亡的状况

我们每一个人都没有经历过死亡,不知道面临死亡的一刹那究竟是什么情况。根据经上的描述,死亡的那一刻,死者的感受仍然很清晰,他可以清楚地听到医生宣布他死亡的平静声音、亲人们悲伤的哭泣声音,也可以看到一群人手忙脚乱地翻动他那呼吸停止、心脏不再跳动的躯体,他心中焦急,还有许多事情没有办完,来回穿梭于围绕在他身边的亲戚朋友之间,想交代他们要如何如何做,但是大家只顾悲伤哭泣,没有一个人理会他。“读者文摘”上也曾专题报导一位从死亡关头中复活过来的人,他谈及临死的感受及死后的情形说:他驾车不慎出了车祸,人和车子被撞得粉碎,救护车、医生、警察和他的家人都赶到现场来处理,这个人的神识已经离开了身体,飘浮在半空中,在嘈杂的人声里,他看到一大堆人争论不休,却仍然搞不清楚车祸是怎么发生的;他于是走过去对警察说:“我亲眼看见车祸是这样发生的„„”但是警察却充耳不闻、视若无睹,旁人好像也无视他的存在,更没有人听到他的言语。这个时候他已经没有实质的身体,只是精神的存在,他发觉站在自己的形躯之外,成为身体的另一个旁观者。感觉到自己的精神在空中浮荡,并且以极快的速度穿过一条漫长、幽暗、窒闷的隧道。

一个因为头部受伤从死亡边缘获得重生的人,回忆那一次的死亡经验时说:“我最初感到头部“轰”地一声,浑然无知,接着就有一种温暖、舒适、安祥的感受。”因为离开了身体,神识、灵魂再也没有任何的障碍、负担,便能感受到前所未有的舒适感。还有人说:“死亡的刹那,我有一种非常美好、伟大、和平而又宁静的感觉。”另外有一个人则说:“我可以看到自己轻如鸿毛,自由自在地飞向面前光明的世界。”因此死亡也不完全如我们所想像的那般鬼魅阴森、不寒而栗。

佛经上说我们每个人活在世上,好比乌龟背着躯壳,转化了有形的身命。有些人临死的时候,苦苦恋栈世间的七情六欲,放不下子孙家产,不想死、不肯死,好比乌龟脱壳之被撕裂、被锉刮一样痛苦。佛教不是这样,在佛教里,人死亡之后,脱离了千钧万担的躯壳,感到无比的轻松,就像“行也布袋,坐也布袋;放下布袋,何等自在!”一般飘然无,悠游逍遥。

无论智愚贤不肖,死是人人必经的过程,只是迟速有别,种类各异。显贵如秦始皇,虽然可以拥有世间一切,征服天下四海,但是也无法获得长生;高龄如彭祖,纵有八百岁的寿命,从宇宙大化来看,也不过如蜉蝣之朝生暮死。宇宙含灵,乃至一切众生,有生必有死,只是死亡的情况千差万别,各各不同。经上将之归纳成四大种类:【人在家里去世了怎么办,】

(一)寿尽而死:这就是一般所谓的寿终正寝,好比灯油燃烧完了,灯火自然就消灭了,一般人所期望的延年益寿,其实也有上限。人命在呼吸之间,到头来还是黄土一抔,所谓“有朝生而暮死者,有春夏生而秋冬死者,有十年、百年、千年而死者,虽有迟速,相去曾几何时?”意思是说人寿有限,在劫难逃。

(二)福尽而死:经上说:“世人无知生死,肉眼无知罪福。”一切众生的寿命像水土的气泡一样,气散则灭,自己所有的福报一旦挥霍尽了,自然就会人死神去。这就和千金散尽的富翁沦为乞丐,终久会饿死、冻死的道理是一样的。

(三)意外而死:就是一般所说的“横死”,是本来不应该死,因为遭受意外,回避不及而身首异处,例如:战死、车祸亡故、被人刺杀,以致于被虎豹豺狼咬噬„„等,都是事先难以卜知的,俗语说:“三寸气在千般用,一旦无常万事休”,就是形容这种变故。

(四)自如而死:前三种死都是不可预料、不能自主的,而这种自如的死法,却是可以把握、能够自主的,也就是佛门中“生死自如”的境界。佛教里面有很多修持深厚的古德,要生就生,要死就死,以世缘法量的圆满和合为荼毗,不受一般生死大限的钳制。例如东晋的道安大师,就对身命坏终的情况操持自如,他在建元二十年的二月初八日,在长安五重寺里郑重集合了全寺的徒众,到大雄宝殿上礼佛、诵经之后,就平静的宣示:

“我要去了!你们应该如往常一般的为这个阎浮世间弘扬佛法,为痴迷众生端心正命!”一声晴天霹雳,使弟子们震惊非常,纷纷劝挽道安说:

“师父啊!您身安体健,一点病都没有,正该常住世间,续佛慧命,怎么能放手而去呢?现在要开斋了,请师父吃饭吧!”

道安应允了:“好,我就吃一点。”

于是和平常一样的进食,饭后和平常一样的回方丈室休息,就在休息时灭度了。像道安大师的这种情况,最是无痛无苦、逍遥自如的了。我们如果能精进学佛,摆脱生死炽然的业识,也可以求证正觉涅槃的境界。

上面所说的几种死亡,或多或少都会有症候,经上记载一般人的死亡现象,有三种症候:

(一)地大增上:如果这个人是因为肉体或骨骼的毛病而死,他在临死时会觉得全身像大陆地沈于海中一样,缓缓慢慢的一点点沉没、掩埋,有一种很大的压迫感,如同“地大落入水大之中”一样。

(二)水大增上:如果这个人是因为血液循环系统不顺畅而去世的话,他在临死时会觉得全身浸在水中一样,先是有茫茫一片的湿冷感觉,然后逐渐变为火焰燃烧一般的高热感,如同“水大落入火大之中”一样。

(三)火大增上:这是因呼吸系统障碍而去世的症候,像野火在暮色中燎烧,全身感觉到烈风吹刮,碎为微尘,片片烟飞灰灭,如同“火大落入风大之中”一样。

了解死亡的种类和症候后,我们再来谈一谈人死亡之后的情形,照佛经里面的种种记载来看,由于躯壳形体从有形有限转化为无形无限,人死后的境况要比生前好多了,我们从下面几点来比较看看:

(一)时空的限制:人在生前受了时间和空间的限隔,不能随心所欲万里遨游,也无法返老还童纵情恣性;可是一旦死亡而脱离形体的桎梏,他的道心真性就可以自由自在来去,穿越三界时空了。

(二)肉体的负担:《法句经》上说:“天下之苦,莫过有身;饥渴寒热,嗔恚惊怖,色欲怨祸,皆由于身。”活着的时候,身体是我们的大负担──饿了要找东西喂它吃,冷了要替它加衣服,生病时要忍受牵肠腐胃的痛楚„„,这个身体所带给我们的烦恼远比带给我们的快乐多。而死亡之后,魂魄不再受躯壳的牵制,不必再去侍候这个色身,就没有饥寒、病痛的生理折磨,也没有种种触受压迫的负担了。

(三)人天的神通:活着的时候,人的种种能力都受到躯体限制;死后则不受物理世界的拘束,能够穿墙越壁,看到肉眼所看不到的事物,听到耳朵所听不到的讯息。而且灵魂具有浮留在空中的能力,能够自由自在地飞行,其

运动的速度可以随意念所生而无远弗届。除了佛陀的金刚座、母亲的子宫胎不能穿越之外,其余物理世界的任何阻碍都可以穿梭自如,真是“念动即至”了。

所以,死亡不是一种结束,不是一切的终止,而是另一种境界的开始。灵魂从旧有的身体出窍之后,等于离开了生长数十年的人世间,开始为他另一次生命的开展寻找出口。从死亡到投胎转世的这一段时间,佛教称为“中阴身”,中阴身会随着前世的业力寻找他投胎转世的因缘,等到因缘具足转生之后,便会忘记前世的经历,这个叫做“隔阴之迷”,因为有这种隔世遗忘的现象,所以今生不记得过去生的种种困苦,而投胎再生后也会忘记今生的烦恼。顺治皇帝有一首诗说:“未曾生我谁是我?生我之时我是谁?长大成人方是我,合眼朦胧又是谁?”,就很能说明死亡状况的流转。

其实,知不知道过去生,晓不晓得未来世,都不是很重要的问题。在佛法里面,人是死不了的,死去的只是这个四大假合的身体、躯壳,而生命却是绵延不断的。如法正觉的道心、自性,虽历千秋万世亦常存不灭;佛法就是要我们知道这身体如水泡,觉悟世间如幻化,能够如此,对于死亡的存在便能顺其自然,处之泰然了。

人死亡之后的生命怎么样(二)

星云法师

二、从死后的审判说到死亡的去向

我们佛教对于人死后的去向不是这样安排的。道教审判的大权操在阎罗王手里,天主教和基督教的最后审判权操之于救主上帝,而我们佛教相信:死后审判我们的不是佛祖,不是菩萨,也不是阎罗王,而是由我们自己的业力来审判我们自己!未来投胎转生的好坏,要依过去作为的好坏决定;未来轮回六道的去向,要看自己过去造业的因果而定。在佛教里,我们每一个人未来的幸福与痛苦不是被神祇操纵左右的,而是在自己手里。

人死了以后,往何处去呢?唯物论者认为人只要一死,就什么也没有了,谈不上什么去向,因此生命是短暂的,是容易消灭的,这种论调使许多人对生命的本质起了怀疑和恐惧,不懂得珍惜人生。既然人死了什么都没有,因此有人就纵欲享乐,有人杀盗淫妄,无所不作,这种遮无因果的人生观,实在是一种肤浅可怕的邪见。基督教对于死后审判的看法虽然与佛教不同,但是他们既有升天国、下地狱主张,就表示死后生命还是存在的。佛教则更进一步预知死后的去向,预知死后转世投胎的去处,预知在五趣六道里轮回的情形,而用一首偈来表达投胎的状况:“顶圣眼升天,人心饿鬼腹;旁生膝盖离,地狱足底出。”

这首诗偈的意思是说:人死了以后,身体的哪一个部位最后冷却,就代表往生到哪里。如果这个人死后是从脚底冷至头顶,而头顶还暖热的话,就表示他成圣果了;如果身上所有的部位都冷了,而眼睛还是暖热的,就表示灵魂从眼睛出去,这个人必定是升天去了;全身僵冷而心窝还是温热的,是再世为人而转生人世了;如果身上各部【人在家里去世了怎么办,】

位都冷了,只有腰部是热的,就表示这个人堕入“饿鬼道”了;至死一段时间膝盖犹暖热的,是沦入“畜生道”了;如果一个人最后泛冷的部位竟然是脚底,那就是受罪而堕落到地狱里去了。

所以,人死了以后,会随着各人业力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归宿,有的可以升天成圣,有的转世做人,不一定都会下地狱或变成饿鬼。而死后究竟轮回到五趣六道的哪一处呢?这就要完全看自己平生所做的善恶业报如何了。所谓“欲知来世果,今生造者是”,人死后所能依凭的业力也有三种:

(一)随重受生:好比银行查帐,债务欠得最多的人要先查先还,人死了以后,依照各人生前积聚最多的重因,而随从去轮回受生。譬如善根深厚的人,出生善途享乐;恶业盈贯的人,轮回恶道受苦,这也就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二)随习受生:佛教相信人死后会随着平日的某种习惯去受生。例如一个人平时“阿弥陀佛”念得习惯成自然了,一旦遭到意外事故而死亡,在濒临弥留的一刹那间也是一句“阿弥陀佛,这时候的一句“阿弥陀佛”,比念佛几十年还要有效,随着这人天交战时的一句“阿弥陀佛”,便能往生西方极乐净土。

(三)随意受生:人死后受生的去向,跟日常自己的所思所念关系很大。如果平日专心致志想成佛成道,死后便能随这个意念往生净土;如果平日一心一意想跻登天堂,死后便能随这个意念往生天界。所以日常修持的时候,如何念念相续不断是非常重要的关键。

无论是用哪一种业力受生,大部份的人死后都要通过一条漫长而黑暗的隧道,然后自有人前来接引。有的人是靠一条船引渡,带他渡过生死海到达彼岸;有的是牛头、马面鬼卒来拘拿,前往地狱受苦;而念佛的人,会有阿弥陀佛、仙佛、菩萨等圣众来接引我们往生西方极乐净土。

所以真正的佛教徒,如果平日能慑心正念,行善去恶,就不怕审判,也不怕死亡!

人死亡之后的生命怎么样(三)

星云法师

三、从死后的处理说到死亡的观念

生死事大,世界各地因为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的不同,对于死后的葬仪也各自相异。在尸身的处理上,有土葬、火葬、海葬、天葬、立葬„„等不同的方式;在尸身的保护上也有冷冻、风干、尸解、木乃伊„„等种种不同的

人在家里去世了怎么办 第三篇_老人去世请假条

家人去世请假条

1、家人去世请假条 尊敬的**领导: 您好! 因为家里有人去世,作为晚辈在礼节上应该尽孝。所以我特地向您请假一天,前去为**

亲人送葬。希望予以批准!学生感激不尽! 此致! 敬礼! 学生:*** 年月日

2、亲人过世请假条 尊敬的矿(区或公司)领导: 由于我什么什么人因什么什么原因离世,我需请假多少多少天,料理后事。 特此申请,当否请批示。 xxx 年月日

3、家人去世请假条 尊敬的xxx老师 我系xx年级xx几班的xx同学。因外公去世需回家参加葬礼,望老师(学校)特此予以准

假7天,在此为谢!。 请假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4、家人去世请假条 尊敬的xx: 因家中xxxxxx病故(去世)需我回去照料,不得已向您请假,望比准。 请假人:xx 时间:xx年xx月xx日

5、家人去世请假条 单位领导: 我因家人去世,心情悲痛,不能正常工作,特此请假! xxx 年月日篇二:三年级亲人去世请假条 三年级亲人去世请假条

1、三年级亲人去世请假条 尊敬的老师: 您好! 因为家里有人去世,作为晚辈在礼节上应该尽孝。所以我特地向您请假一天,前去为**

亲人送葬。希望予以批准!学生感激不尽! 此致! 敬礼! 学生:*** 年月日

2、三年级亲人去世请假条 尊敬的老师:

我因爷爷去世需请假x天,特此提出申请,请假时间为x年x月x日至y年y月y日。 望批准。 请假人: xxx年月日

3、三年级亲人去世请假条 尊敬的x老师: 因家中爷爷去世了,妈妈叫我回去,不得已向您请假,希望老师批准。 请假人:xx 时间:xx年xx月xx日

4、三年级亲人去世请假条 尊敬的x老师: 由于我爷爷去世了,所以请假2天,望批准。 xx x年x月x日篇三:老人请假条 盐湖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请假条 备注:一式两份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盐湖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出门证 篇四:爷爷去世请假条 爷爷去世请假条

1、爷爷去世请假条 xxx: 我因爷爷去世需请假x天,特此提出申请,请假时间为x年x月x日至y年y月y日。

望批准。 请假人:xxx 年月日

2、爷爷去世请假条 尊敬的**领导: 您好! 因为爷爷去世,作为晚辈在礼节上应该尽孝。所以我特地向您请假一天,前去为爷爷送

葬。希望予以批准!学生感激不尽! 此致! 敬礼! 学生:*** 年月日

3、爷爷去世请假条 尊敬的领导: 由于我的爷爷因什么什么原因离世,我需请假多少多少天,料理后事。 特此申请,当否请批示。 xxx 年月日

4、爷爷去世请假条 尊敬的xxx老师 我系xx年级xx几班的xx同学。因爷爷去世需回家参加葬礼,望老师(学校)特此予以准

假7天,在此为谢!。 请假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5、爷爷去世请假条 单位领导: 我因爷爷去世,心情悲痛,不能正常工作,特此请假! xxx 年月日篇五:参加葬礼的请假条 参加葬礼的请假条

尊敬的xxx老师

我系xx年级xx几班的xx同学。因外公去世需回家参加葬礼,望老师(学校)特此予以准

假7天,在此为谢!。

人在家里去世了怎么办 第四篇_债务人死债务人死亡了怎么办的应用

债务人死亡了怎么办

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这一规定与我国民法的权利与义务一致原则相适应。同时,我国的财产继承制度在处理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债权和债务时,采取限定继承的原则,继承人对于被继承人所欠的债务和税款,限定在继承人所继承遗产的范围之内负责清偿,对于超过继承人所继承遗产价值总额的部分,继承人可以不负清偿的责任。继承人享有法律赋予权利的同时,经常发生将作为一个整体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分割开,对债务人以欠债人已死亡等种种借口拒绝履行清偿义务。

人民法院应如何从诉讼程序上和实体上保护债权人合法债权并实现之,应当是司法中予以重视的课题。

债务人死亡案件牵涉到继承人、受遗赠人、继承参与人和他们相互之间以及他们与原告(债权人)、集体组织、其他公民之间所发生的析产、遗产管理、清偿债务、继承、遗赠等权利义务关系。具体诉讼中适格的被告是谁,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原告起诉时,在诉状中将死亡的债务人列为被告的处理。我国民法通则第九条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民事权利能力是成为民事主体的前提条件。债务人死亡后,

已丧失民事权利能力,丧失民事主体资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ss/472933/

推荐访问:梦见家里人去世 安慰家里去世的人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