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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领导干部学法计划

时间:2016-12-04   来源:时尚知识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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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领导干部学法计划(一):2016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学法计划

2016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学法计划

为提高领导干部及全体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适应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和要求,结合市有关规定,制定本计划。

一、学法原则与方式

实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

二、学习对象

全局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餐饮安全监督所、药品检验所(ADR中心)的行政执法人员及其他人员。

三、学法重点内容

(一)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

(二)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三)食品药品监管相关的法律法规,今年重点学习: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四、具体学习安排

(一)领导干部学法:参加领导干部学法的范围是局党组成员。主要采取在局党组会上集中学习法律和专题法制讲座的方式进行,今年安排不少于2次。

(二)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学法:采取封闭式培训、法律专家专题讲座、青年干部论坛、案例专题评析会、自学等形式,每人累计学习时间不少于40学时。必须做好学习笔记。

(三)行政执法人员学法: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除参加市法制办执法人员培训班学习之外,参加本局学法的时长不少于9天。

(四)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法律知识考试,按有市关部门规定执行。

2016年领导干部学法计划(二):2016科技局年学法工作计划

【2016年领导干部学法计划】

2016科技局年学法工作计划

为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进程,落实《市依法行政第五个五年规划(2016年-2016年)》和市普法办《市2016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有关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培养和增强我局干部职工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结合科技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目的意义

2016年,市科技局法制学习培训教育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充分利用各种培训资源,采取脱产集中培训、分散自学培训、岗位实践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强化干部职工的法冶理念,引导和督促干部职工由增强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转变,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转变,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让学法用法成为干部职工的一种工作习惯,自觉做社会主义法制的践行者。

二、学习对象

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全体干部职工,重点是副科级以上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

三、学习内容

(一)依法治国重要论述

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重点是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的科学内涵和蕴含其中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准确把握精神实质,用讲话精神指导学法依法治理实践、推动科技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行政程序法律规定

学习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行政程序规定》和《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度。

(三)科技政策法规知识

学习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省科技进步条例(2016修)》、《省专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6修正)》等。

四、学习形式及安排

(一)集中学习

1、2016年第一次学法

学习内容: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

学习时间:2016年6月份

2、2016年第二次学法

学习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学习时间:2016年8月份

3、2016年第三次学法

学习内容:《省行政程序规定》和《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

学习时间:2016年10月份

4、2016年第四次学法

学习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省科技进步条例(2016修)》、《省专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6修正)》【2016年领导干部学法计划】

学习时间:2016年11月份

(二)观看专题讲座

1、第一次学法讲座

学习内容:十八大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的新要求(上、下——请自行登录干部学习平台个人学号进行学习)

2、第二次学法讲座

学习内容: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上、下——请自行登录干部学习平台个人学号进行学习)

(三)自学

科技局全体干部职工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和特点,联系工作实际,制定好年度个人学习计划,坚持自学,持之以恒,学以致用。每人每年自学法律法规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有学习笔记。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端正态度。要进一步提高对学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学法、知法、用法的自觉性,增强带头守法、依法、普法的责任感,树立正确的学习观、学法观,把年度学法计划落到实处。

(二)领导带头,学以致用。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坚持把学习法律法规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切实提高依法决策、科学决策的能力。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副科级以上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要强化自身的法律素养和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的水平。

(三)健全制度,保证实效。学习采取集中学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全体干部职工要遵守学习纪律,完成学习内容,认真做好学习笔记。

(四)强化考核,注重实效。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学法活动参学情况进行考评,不定期检查自学情况,每半年抽查一次学习笔记记录情况,并将各科室(单位)人员学法情况作为年终依法行政工作评议评查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2016年领导干部学法计划(三):2016领导干部学习法律工作计划

为推进依法治县、建设法治工作,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定乡领导干部学习法律计划,请各位领导干部认真遵照执行,自觉学法用法。

一、学习方式

会前学法,自学学法,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法。

二、学习时间

1、各类会议前15分钟学习法律;

2、每位领导干部每周自学学法时间不少于150分钟;

3、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法每月不少于60分钟。

三、学习内容

(一)宪法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反分裂国家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二)刑法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三)民商类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三)诉讼类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四)行政类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

7、工伤保险条例

8、人事争议处理规定

9、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1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12、信访条例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1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8、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四、学习考核

乡党委定期检查学习记录,考试考核,对不合格者,加重学习任务,并进行补考,对补考不合格者,党委书记对其谈话,并要求限期整改。

2016年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四):2016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学法计划

为提高领导干部及全体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适应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和要求,结合市有关规定,制定本计划。

一、学法原则与方式

实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

二、学习对象

全局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餐饮安全监督所、药品检验所(ADR中心)的行政执法人员及其他人员。

三、学法重点内容

(一)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

(二)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三)食品药品监管相关的法律法规,今年重点学习: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四、具体学习安排

(一)领导干部学法:参加领导干部学法的范围是局党组成员。主要采取在局党组会上集中学习法律和专题法制讲座的方式进行,今年安排不少于2次。

(二)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学法:采取封闭式培训、法律专家专题讲座、青年干部论坛、案例专题评析会、自学等形式,每人累计学习时间不少于40学时。必须做好学习笔记。

(三)行政执法人员学法: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除参加市法制办执法人员培训班学习之外,参加本局学法的时长不少于9天。

(四)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法律知识考试,按有市关部门规定执行。

2016年领导干部学法计划(五):2016住建委年度学法计划

为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有关要求,结合我委实际,特制定住建委2016年度学法计划。

一、学习时间

【2016年领导干部学法计划】

原则上每个月安排一次学习活动,专门学习法律知识,具体学习时间由委办公室通知。

二、参学人员

中层以上领导干部。

三、学习方式

专人授课,集中学习。

四、有关要求

参学人员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做好笔记,学习活动结束后,提交心得体会

2016年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六):2016年水利系统学习计划5篇

第1篇:水利系统党委中心组专题学法计划

为增强局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法律素质,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结合系统实际,特制定2016年度水利系统党委中心组学法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努力实践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努力提高水利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培养和造就一支具有较高法律素质的干部队伍,提高水利部门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保障和促进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

进一步健全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水平,提升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对象和学习内容

对象:水利系统党委中心组全体成员,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2016年领导干部学法计划】

学习内容:宪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学基础理论;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关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稳定相关法律法规;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学法形式与安排

采取讲座、研讨、自学、调研等多种形式进行,并注重运用网络等现代化科技手段,加深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掌握,学以致用。

(一)法制讲座。党委中心组每个季度安排一次法律知识学习或法制专题讲座,集中学法,并结合水利实际,制定详细的年度学法计划。

一季度:预防职务犯罪专题法制讲座。

二季度:《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专题法制讲座。

三季度:《行政监察法》专题法制讲座。

四季度:《水法》专题法制讲座。

(二)个人自学。党委中心组成员要不断加强对学法重要性的认识,结合自身的工作和特点,制定学习计划,开展法律知识的自学,保证每年自学时间不少于40个小时,并做好学法笔记,做到持之以恒,注重实效。

(三)汇报交流。党委中心组成员结合自身学习体会和工作实际,撰写学法用法调研报告或学法心得论文,每年不少于1篇,并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经验交流。

五、考核办法

(一)定期对中心组成员进行普法考试考核。根据“六五”普法年度计划,明确考核范围,作出具体部署。考核采取笔试及提交论文等形式进行。

(二)建立健全中心组成员学法档案。由党办统一印制中心组成员学法档案,用以记录成员成绩及学法用法情况,学法档案由党办统一填写并保管。

(三)考试考核的成绩运用。将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考核结果以及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2篇:党的群众路线学习教育计划

根据区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市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计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如下计划。

一、学习目的

坚持把加强学习教育作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环节,通过认真学习党章、党的十八大报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区委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深刻理解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教育实践活动聚焦作风建设、集中解决“四风”问题的目标要求,切实增强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增强贯彻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为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打下坚实思想基础,力争通过学习深一步,达到认识高一层、实践先一着、剖析解决实际问题好一筹的要求。

二、学习内容

围绕树立宗旨意识、群众观点,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以下内容。

1.认真学习党章,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提高党员意识、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

2.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牢记“两个百年”和中国梦的奋斗目标,以优良的作风更好更快推进转型升级融合发展。

3.认真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学习《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各地联系服务群众经验做法选编》、《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剖析》等中央规定读本,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4.认真学习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市委四届六次全会、区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张雷书记、区委李伟书记在市、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准确把握“四查四治”要求,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进行排查、整治。

三、学习书目

1.《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

2.《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党建读物出版社)

3.《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

4.《各地联系服务群众经验做法选编》(党建读物出版社)

5.《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剖析》(中国方正出版社)

6.《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读本》(学习出版社)

7.《马克思主义哲学十讲(党员干部读本)》(学习出版社)

8.《六个为什么——对几个重大问题的回答(2016年修订)》(学习出版社)

9.《世界社会主义五百年(党员干部读本)》(学习出版社)

10.《旧制度与大革命》(商务印书馆)

11.《创业的国度》(中信出版社)

12.《海底捞你学不会》(中信出版社)

13.《苏联亡党亡国20年祭》专题片(党建读物出版社)

14.《坚持群众路线为民务实清廉》(中央党校教授、党建部原理教研室主任高新民讲座光盘)

四、学习形式

1.个人自学。组织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开展自学活动,精读指定学习书目,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体会。

2.召开专题学习会

⑴党委召开两次中心组专题学习会。局党委学习中心组成员对区委主要规定内容进行先学一步,学深一些,做好示范。

⑵各党支部召开两次专题学习会。各支部明确一名党员专门进行策划和组织学习活动,要及时制定并上报学习方案。组织集中观看《坚持群众路线为民务实清廉》宣教片、《苏联亡党亡国20年祭》专题片、电影《周恩来的四个昼夜》。

3.举办专题辅导讲座。邀请区委党校教授作一次群众路线教育专题辅导报告。局活动办负责组织实施。

4.举办一次大党课。由局党委书记、局长陈永吉同志上一堂党风廉政教育大党课。局活动办负责组织实施。

5.组织一次先进事迹报告会。邀请先进典型人物唐国强同志作报告。局活动办负责组织实施。

6.组织“红色课堂”革命传统教育。清明节前,局活动办组织党员干部到区革命烈士陵园祭扫革命烈士;清明节后,组织一次去革命教育基地,开展“学习党章,重温誓词”活动。加强理想信念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7.组织一次到挂钩社区开展环境整治。局活动办负责组织实施。【2016年领导干部学法计划】

8.组织一次到挂钩扶贫村深入贫困家庭走访。局活动办负责组织实施。

9.组织一次党员学习交流会。围绕“改进工作作风,促进水利发展”主题,局活动办组织党员进行学习交流,各支部要至少推荐一名党员参加交流,做到脱稿发言。

10.组织开展专题讨论。各支部结合学习教育以及我局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实际,重点围绕“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开展讨论,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的价值观、人民是真正英雄的唯物史观、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观,不断深化对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的认识,扎深为民务实清廉的思想根基。

局学习活动日为每周星期五下午。以上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要求6月20日前必须全部完成。

五、学习要求

1.各支部要认真扎实开展学习和组织讨论,确保做到学习人员、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效果“四落实”。活动办将随时派人督查开展学习和组织专题讨论的情况,并及时将督查情况向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反馈。

2.在组织开展的各项学习中,局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做好表率。

3.每位党员干部都要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好心得体会

4.弘扬优良学风,紧密联系实际开展学习,做到边学习边思考,边学习边查摆问题,边学习边整改。

5.要妥善安排好工作,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组织好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学习活动,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第3篇:水利局法治宣传教育学习计划

按照“六五”普法规划和上级要求,结合2016年度我局工作目标和任务,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进程,继续广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公民的水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全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推进依法治水、依法管水,为构建和谐水利、实现人水和谐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安排

1按照我局普法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坚持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任务,科学实施“六五”普法计划,认真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做到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人员到位,措施落实。

2、加强法制宣传,提高法律意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和“12.4”全国法治宣传日等时机,紧紧围绕“水利发展与和谐社会”的宣传主题,通过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依托短信息发送平台,深入开展《水法》、《防洪法》、《行政许可法》、《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水法治观念和水忧患意识,服务法治建设。结合业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着力增强服务对象的水法意识,实现业务工作和法治工作的两促进、双提高。

3、加强队伍建设,增强能力水平。紧紧围绕我区法治工作要求,采用党委中心组学法、集中培训、在职自学、网络学习等多种形式,抓紧抓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工作,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能力和水平,切实做到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深入实施全区水利系统“六五”普法规划,加大水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力度,强化依法行政理念,增强水利执法队伍的法律素养和工作能力,塑造水利队伍良好形象。加强水政执法队伍建设,完善执法装备,改善执法条件,为有效开展水政执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局“六五”普法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六五”普法和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深入推进“六五”普法和年度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2、保障经费投入。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列入预算,及早安排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并配备必要的装备和器材,保证学法、普法、用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3、严格监督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不定期地深入各科室、局属单位,检查、指导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年终对法制宣传教育、依法行政等重点工作进行评估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评先评优奖励挂钩,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第4篇: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和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抓住影响水利系统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深入推进管理创新、矛盾化解、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基础建设,确保水利一方平安稳定,为“奋起、崛起苏中”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1、杜绝各类恶性案件;杜绝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杜绝火灾、爆炸等造成重大影响的治安事故的发生。

2、杜绝在敏感时期、重大活动、重要目标和要害部门发生安全保卫工作重大事故。

3、及时调解单位内部矛盾和各类纠纷,不发生因矛盾纠纷激化而引发的非正常死亡、民转刑案件。

4、预防和控制群体性上访事件,确保不发生群访闹事事件,不发生赴省进京上访事件,力争把各种矛盾解决在基层。

(三)措施要求

1、以维护稳定为任务,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制。各单位负责人要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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