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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递延型养老保险国外现状

时间:2014-10-30   来源:减肥方法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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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递延型养老保险国外现状(一):对我国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的浅析

对我国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的浅析

摘要: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是对我国养老保险的有效补充,个人养老金占据重要位置,对于提高我国退休职工的养老金起着很重要的作用,也可以减少政府空账的压力,减轻国家在养老金支出上的负担与压力。由此,我们提出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的改革方法。建立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制度的可行性、实施时存在的问题、政策建议是本文讨论的几个方面。

关键词: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政策建议;税收优惠

一、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基本内涵

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有些国家称之为个人养老保险计划,即当个人要购买补充保险时,在缴纳的保险金中,有一部分是要从工资中预先列支,征收个人所得税时,扣除的部分先不予进行计税,待到保费的给付期时,领取保险的受益人再按照相应的比例补缴"递延"的个人所得税,此种保险是属于典型的个人补充类型的养老保险。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实质上就是国家给予购买该养老保险产品的个人一个税收优惠手段,其目的是通过一定程度的减免税收来拉动人们对保险的需求,一定程度上减少空账问题。

二、我国建立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制度的可行性分析

2.1对政府财政收入的绩效贡献

由于征收个人所得税时有一部分是先不计入税里的,等到保费给付时才缴纳,这会引发减少财政收入的错觉,但其实并不是如此。因为这项公共政策的实施也涉及到保险公司的参与,保险公司因增加了新业务进而营业额也会增加,就会征收营业税,相应地,营业所得税也会增加。因此,我们可以预期,这项政策的实施可以间接地通过保险公司增加的税款来弥补个税的减少,所以,不能简单地认为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会减少政府财政收入。

2.2对保险公司的绩效贡献

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会拓展保险行业的业务量。为什么呢?目前在我国的养老体系

中,占主体的是国家基本养老和企业年金养老制度,个人商业养老保险占的比例很小。当此业务普及时,个人养老保险是很有效的补充,加之我国老龄人口基数很大,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势必会得到公众的欢迎,并会给保险公司带来更多的业务,增加保险公司的绩效。

2.3对个人的绩效贡献

2.3.1缴费少

由于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支付养老金的特点,再相比目前缴纳养老金要交个税,现在只要缴纳养老金即可,所以在资金时间价值下,越往后缴纳税费越会对现在更有利,因为领取养老金时再纳税就相对少很多,使得养老金增多,生活更有保障。

2.3.2体现个人责任

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是对养老保险的补充,是个人自愿进行的保险,个人在投保时,自缴自用,责任明确。比现有基本养老金及企业年金大部分的缴费进入统筹,个人账户占少数,个人的责任不明确,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具有明显优势。

三、推出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所存在的问题

3.1缴费上限的确定

在实际操作中,收入不同,每月缴费的金额又会不同,存在较大的争议,因为收入越高,扣除计税的部分就越多,就会引起避税的嫌疑。保费的上限一直是一个待定的话题。

3.2提前领取和恶意退保

由于税延型养老保险是个人自愿进行投保的,具有非强制性的特点,所以避免不了在法定退休年龄之前不得提前领取个人账户资金或是退保。因为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是一种商业养老保险,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3.3重复投保

重复投保是商业保险中常见的问题。因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投保人会通过多种渠道向多家保险公司投保,重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行为,所以应建立统一的管理系统和出单平台,实现数据和出单系统的对接和税务信息的共享,以确保投保信息的统一性和唯一性。

3.4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仍具有一定的市场风险

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有可能是以分红险以及万能险为主,并设有保底利率账户价值为交纳的保费以及投资收益。若遇到资本市场波动较为剧烈的情况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也可能产生一定的风险,收益有可能会低于预期,对未来养老产生一定的影响。

四、推行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的政策建议

【个人递延型养老保险国外现状】

4.1明确税收优惠政策,有效调节不同群体的养老水平

在制定具体税收优惠政策时,首先,应针对低中高收入群体制定不同的优惠政策,对低收入人群允许税前列支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工资比率可稍高一些,对于高收入人群则应适当降低这一比率,一方面防止进一步拉大贫富差距,一方面将个税收入损失控制在合理区间内。其次,应很据男性和女性的差异性,制定不同的优惠政策,由于女性死亡率低于男性,可考虑适当提高允许其税前列支的工资比率。

4.2产品设计上应具有可行性

产品设计上除了符合个人养老年金业务产品设计要求外,产品性质应为纯养老金产品,产品责任范围应该包括养老保险,基本身故保险和意外身故保险。

4.3规定具体的缴费限额和缴费比例【个人递延型养老保险国外现状】

目前上海市拟试点的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仅仅规定了具体的免税额度,但是笔者认为应该具体规定缴费的比例限制,但是这个缴费比例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太高的话加重政府的财政负担,太低的话,无法增加个人的购买热情。

4.4政府财政的直接补贴

政府可以对这部分人实行财政的直接补贴,如果收入低于个税起征点的人购买税延型养老保险产品,个人保费缴费额度达到工资的一定比例或额度时政府进行直接的补贴。这样就扩大了税延型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

4.5养老金的领取

关于养老金何时领取的问题,为避免提前领取和恶意退保,必须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才能领取。超过规定的年龄没有领取的,应该扣除相应的惩罚金。关于一次能领多少的问题,也应该采取和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相同的领取方式,分期领取。如果退休人员一次性的全部领取完,可能造成之后的养老生活没有保障,又会给国家的养老保险带来负担。

4.6制定未在职人员的投保政策

对于此类人员,在制定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政策时,可以设计一些其他的投保渠道让这些人员也参保其中,比如可在社区投保,享受该类养老保险的税收优惠福利,保证公平性。

五、结论【个人递延型养老保险国外现状】

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是对养老保险的有效补充,对于提高我国退休职工的养老金是起着很重要的作用的。同时,也可以减少政府空账的压力,减轻国家在养老金支出上的负担与压力。在方案的制定与今后可能的实施过程中,首先可以在宣传上加大力度,让更多的公众了解此政策的各个细节,提高公众对于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的认知度。政府的监管与政策的调控也是关键,如果政策调整的及时,税收优惠措施激励功能将大大体现,职工的参保积极性无意也会相应的增加,从而提高参保的人群。

>参考文献:

[1] 王莹.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基于税收优惠的思考[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个人递延型养老保险国外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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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许栩. 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方案设计公平性问题刍议[J].上海保险,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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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杨燕绥,等. 中国延税型养老储蓄政策的路径选择[J]. 武汉金融,2012,(8) :8-11.

[4] 李超,魏巧琴. 我国延税型个人养老保险相关问题的探讨[J]. 上海保险,2010,(6) :8-11.

[5] 柯甫榕,等. 推进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J]. 中国金融,2012,(19) :59-61.

个人递延型养老保险国外现状(二):对推行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的思考

对推行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的思考

【摘要】酝酿达6年之久的上海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方案今年1月已经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政府在主要内容上达成了一致意见,初步方案已经确定。在老龄化不断加剧的今天推行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势在必行。本文通过分析推行递延型养老保险过程中产生的影响及存在的阻碍提出建议。

【关键词】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建议

【个人递延型养老保险国外现状】

一、推行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的影响

(一)对于个人的影响

由于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是投保人在税前列支保费,在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个人所得税。随着物价水平和个人收入的不断提高,我们个人所得税的压力与日俱增,通过税前列支保费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个人纳税负担,改善生活质量。

为自身的养老风险提供保障,提高老年生活水平。国家给予购买养老保险产品个人的税收优惠,是一种政策上的鼓励,旨在鼓励居民购买养老保险,提高自我保障能力。

(二)对于保险发展的影响

个税的优惠大大提高投保积极性,促进了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据测算,以月缴600元保费为例,上海每年至少因此增加34.56亿元。延税金额仅占2011年上海个税的1%左右。推行税收优惠养老保险对于保险公司及整个保险行业来说是新一轮的发展。

扩大我国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对于完善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建立

个人递延型养老保险国外现状(三):2016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介绍

个税递延扩至商业养老保险 将于明年试点

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这被称为保险业的新“国十条”。保险人士认为,新“国十条”里影响最大的是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终于落地。

据悉,上海、深圳等城市已向财政部、保监会提交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方案,预计2016年内启动试点。武汉或与首批无缘。记者昨日向本地监管人士求证,武汉暂未递交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方案,但若外地试点成功,武汉将积极推进该项业务。

买商业保险将可延迟纳税了

所谓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是商业养老保险的一种,指投保人所缴纳的保险费在一定比例之内,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将来退休后领取保险金时再补缴个人所得税,这有别于目前个人收入纳税后才缴纳保险金的做法,能降低投保人当期缴税负担。

“这是国家应对老龄化社会,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举措。”武汉科技大学董登新[微博]教授指出,目前我国的养老体系有三个层次:基本养老保险(国家责任)、企业年金(雇主责任)、商业保险(个人责任)。作为我国养老体系第二大支柱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的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已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此次明确的适时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税收优惠扩至商业养老保险已指日可待”。

“个人当前缴纳的保费要到几十年后领取保险金,自然这部分税费也应该在未来缴纳。”泰康养老湖北分公司吕静解释,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简单的说就是“延税养老”,并非新生事物,最早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美国的401K退休计划,发达国家多使用此种税收优惠政策,国内对此呼声已久。

税收优惠可调动个人养老积极性

根据我国现行税法,月收入超过3500元部分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超过1500元须按照3%所得税率缴纳。因此,月收入5000元的个人每月需缴纳45元个人所得税,全年需缴纳个税540元。如果每月拿出500元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则每个月少缴纳15元个税,全年则少缴纳180元。如按照投资20年计算,则20年间少缴纳3600元个税。

保险业内人士表示,这3600元个税并不是免缴,而是在领取养老保险金之后补缴,具体缴纳方式还要等细则出台。

既然这款养老保险能减税,是不是买得越多越好呢?吕静表示,当前“延税养老”细则未出台,按照国际惯例,会根据不同的收入制定相应的缴纳标准,不会一概而论,不然就造成了不公。“当然,未来补缴税费时,也会根据领取的金额制定阶梯型的费率。基本上可以根据自己的收入归档,在免税额度内缴纳比较划算。比如我缴了700元的该养老保险后,刚好满足3500元的免税条件,那么700元就是比较合适的额度”。

董登新表示,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政策是鼓励储蓄型养老,实现在基本养老、企业养老之外的多元化养老,通过税收政策调动个人参保积极性,同时对扩大商业养老保险的市场份额也起到了积极作用。

在保险人士看来,当前年轻人短期消费行为较强,缺乏长期储蓄养老的意识,“延税养老”可以让年轻人把钱递延到未来,用作养老。

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相关情况

在近期颁布的新“国十条”指出,明年内启动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试点工作。但近日有消息称,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或提前启动。下面小编就为您讲述具体情况。

在国新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保监会副主席王祖继表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提前启动试点。昨日,在中国平安半年报业绩发布会上,其高管指出一直在积极参与到税延型养老保险项目当中,并表示“未来空间很大,非常期待试点的启动。”

王祖继表示,通过延迟纳税的激励政策,可以鼓励社会公众积累几倍甚至十几倍的养老金,不仅可以促进保障体系的建设,而且可以大大减轻财政负担。此外,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试点启动有利于丰富养老保障层次,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保障需求。

据介绍,新“国十条”当中明确提出要把商业保险建设成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要求商业保险成为家庭和个人商业保障计划的主要提供者。这些政策要落实到位的话,抓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试点是很重要的措施,也是非常有效的措施。下一步将按照新“国十条”的明确要求,加快这方面工作,和有关部门继续做好前期工作。

国泰君安证券分析认为,保险业“国十条”当中,巨灾保险首提“财政支持”,将成为第二个农业保险式“蓝海”。

据王祖继介绍,巨灾保险制度的大体框架为,建立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商业保险为平台、以多层次风险分担为保障的巨灾保险制度,包括建立巨灾保险基金、巨灾再保险制度。目的就是要逐步建立财政支持下的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我国将提前启动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试点工作。这一举措有利于丰富养老保障层次,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保障需求。

个人递延型养老保险国外现状(四):2016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详情介绍

什么是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

所谓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是指个人收入中用于购买商业补充养老保险部分,其应缴个人所得税可延期至将来提取商业养老保险时再交税。说得直白些,就是指投保人在税前买入养老保险产品,在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个人所得税,对投保人而言有一定的税收优惠。

含义

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是指投保人在税前列支保费,在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个人所得税。由于在购买保险和领取保险金的时候,投保人处于不同的生命阶段,其边际税率有非常大的区别,对于投保人有一定的税收优惠。从而能拉动个人购买养老险的需求,也是拉动内需的一个催化剂。

在国外,这种产品非常通行,旨在鼓励居民购买养老保险,增强自我保障能力。在一般情况下,个人退休前的收入普遍高于退休之后的收入,在累进税制下,这种政策实质上是国家给予购买养老保险产品个人的税收优惠,是一种政策上的鼓励。

益处

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是个双赢的举措:从企业的角度来说,购买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是员工自己投保,企业不需要支付额外的费用,却能提高员工的福利;对于个人来说,由于在税前购买养老保险,就能减免部分当期的个人所得税。举例来说,如果个人月收入为6500元,每月拿出500元购买养老保险产品,那么当月需要纳税的工资收入就只剩下6000元,在退休后领取养老金时,再缴税就可以了。对于投保人而言,购买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最大的好处是减轻税收负担,因为购买此类产品的多为青壮年,在领取保险金时,他(她)已经退休,在这期间大约有20年—30年时间,而通胀、提高个税起征点等因素已经把个税给稀释了。

市场风险

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毕竟还是一种商业保险,其中也是存在着一定风险的。

首先,从产品形态看,该险种主要还是以分红险以及万能险为主,并设有保底利率,账户价值为交纳的保费以及投资收益(这两种保险形式从风险来看,没有投连险来得大,毕竟投连险可以全部用于股市投资,波动性很大)。即使是分红险和万能险,也可以从历史数据看出,其在资本市场波动比较剧烈的时候,也会产生不小的风险,虽然本金不太可能损失,但收益有可能会大大低于预期,这对于今后养老的需求也会产生不小的影响。

【个人递延型养老保险国外现状】

还有一点是对于负担比较重的青壮年而言,特别是那些身背房贷的人,每月扣除了定期缴纳的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是否会对于自己的生活品质产生影响,也是一个需要考虑的问题。

经济作用

专家认为,发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能够有效拉动内需,释放存款,此外,还有利于改善民生、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更重要的是,养老基金规模的扩大,可以为国家积累大量的长期建设资金,有利于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

个人递延型养老保险国外现状(五):2016个人文明执法承诺书

个人文明执法承诺书

为履行好宪法、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司法所公开承诺:

一、面向城乡,贴近群众,依法认真履行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等职责。

二、坚决做到廉洁行政、文明服务、公正执法,坚决杜绝不廉洁行为和“吃、拿、卡、要”等不良现象。坚持“四个不”: 1、不偏袒一方当事人;

2、不侮辱当事人;

3、不索取、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4、不泄露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

三、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时实行首问负责制和限时结案制,不拖延、不推诿;坚决做到对待当事人接待热情、服务周到、文明耐心,办事高效。

四、坚决做到人民调解工作程序公开,调解员职务及联系方式公开,全面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强化职业道德,为当事人保守个人隐私,如因泄露当事人隐私而对当事人生产生活造成影响的,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五、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增强宗旨意识、完善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手段、优化服务质量,坚决做到利民、便民、惠民,积极为城乡群众提供满意、放心、安全、优质的服务。

六、及时纠正在工作中的不恰当行为,认真对待人民群众反映和投诉的问题,坚决做到有错必查、有错必究、有错必改。

承诺单位: 司法所 负 责 人:

2016年6月27日

行政执法人员文明执法、严格执法承诺书

为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文明执法若干规定》,忠实履行宪法、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作为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本人向全社会公开承诺文明执法,保证做到:

一、依法行政,忠实履行职责

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履行职责,充分尊重当事人的各项权利。 接待群众、解答咨询、受理申请时,热情接待,认真记录,耐心解答,严格履行一次性告知的规定。进行行政执法检查、调查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依法有序进行,不采取诱导、压制、强迫的方式进行,不损坏当事人财物。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不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严格适用行政处罚裁量阶次和标准。采取强制措施或者进行强制执行时,依据法定条件、法定程序进行;选择适当、必要的方式、强度,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遵守执法仪表风纪规范,规范执法用语

在执法时,衣着整洁、大方得体、仪表端庄、仪容严整、姿态良好,谈吐文明、语气亲和、用词恰当、礼貌待人,不使用轻蔑、粗俗、讥讽、歧视、训斥等语言。着制式服装要配套穿着,不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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