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生活百科 > 汽车知识 > 深圳市小型汽车摇号

深圳市小型汽车摇号

时间:2018-11-29   来源:汽车知识   点击:

【www.gbppp.com--汽车知识】

第一篇:深圳市小型汽车摇号

深圳个人申请小汽车指标详细攻略

深圳个人申请小汽车指标详细攻略

(个人)

一、哪些情况下应当申请小汽车指标?

单位或个人新增、更新小汽车,应当申请小汽车指标。

小汽车,是指符合公安部《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14)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小汽车指标包括增量指标、更新指标和其他指标。

增量指标是指通过摇号或竞价方式获得的指标。

更新指标是指单位或个人名下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已办理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后,按本规定直接取得的指标。

其他指标是指单位或个人在特定情形下可以直接申领的指标。

二、个人申请小汽车增量指标需具备哪些条件?

(一)居住地在本市,包括:

1.本市户籍人员;

2.持本市有效的居住证,最近连续2年以上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3.驻深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

4.持有效身份证明,且近两年内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港澳台地区居民、华侨和外国人。

(二)持有有效的准驾车型为C或以上的机动车驾驶证。

(三)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或者名下小汽车在本市全部登记为注销,或者名下仅有一辆在本市正常登记的小汽车且在2014年12月29日18时之前被盗抢的,公安机关立案满6个月仍未追回并已在公安机关车辆管理系统登记为“被盗抢”状态的。

(四)名下未持有有效的指标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

个体工商户申请增量指标,按照个人申请增量指标的规定执行。

三、如何申请小汽车增量指标?

(一)网上申请

登录指定网站(

(二)窗口申请

不能上网办理或按照规定应当现场确认的,应通过电话预约到服务窗口办理,获得编码,并设置密码。

申请成功后,可登录指定网站查询,也可凭个人身份证件到服务窗口办理相关业务。

四、如何进行退出申请和变更申请

(一)退出申请

个人需退出申请的,应当在增量指标配置当月20日之前登陆指定网站,或者携带个人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服务窗口办理退出增量指标配置业务。

(二)变更申请信息

申请信息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当及时登录指定网站或到服务窗口申请变更。

五、小汽车增量指标有多少种类型?数量如何分配?

增量指标以12个月为一个配置周期,每个周期的配置额度为10万个,额度按月分配,并不

得跨周期配置。

增量指标按照2:4:4的比例分配,并按照以下三种方式配置:

(一)以摇号方式配置的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为2万个;

(二)以摇号方式配置的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为4万个;

(三)以竞价方式配置的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为4万个。

增量指标中,个人指标占88%,单位指标占12%。

六、窗口申请小汽车增量指标需携带哪些材料?填写哪些信息?

(一)本市户籍人员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二)非本市户籍人员提供本市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复印件。

(三)驻深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军(警)身份证件和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

(四)港澳地区居民提供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近两年内在深圳连续居住2年(含)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有效居住登记证明(由居住地辖区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并由辖区派出所加盖公章)

(五)台湾地区居民提供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签注或居留许可和近两年内在深圳连续居住2年(含)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有效居住登记证明(由居住地辖区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并由辖区派出所加盖公章)。

(六)华侨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本市连续居住2年(含)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有效居住登记证明(由居住地辖区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并由辖区派出所加盖公章)。

(七)外国人应当提供入境时所持有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居(停)留期为六个月以上的有效签证或者居留许可证;在本市连续居住2年(含)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有效居住登记证明(由居住地辖区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或复印

件,并由辖区派出所加盖公章)。

由他人代办时还需提供委托书及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七、何时可以查询审核结果?

每月8日24时之前提出申请的,自当月23日起,申请人可在指定网站查询审核结果。每月9日之后提出申请的,次月23日起可在指定网站查询审核结果。

八、如何查询摇号和竞价结果?

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办公室将在摇号和竞价结束后及时公布摇号和竞价配置结果。申请人可登陆指定网站或到服务窗口查询。

九、个人有效编码的有效期是如何规定的?

个人有效编码的有效期为3个月。该有效编码未获得指标的,有效期内自动转入次月配置。个人有效编码需要延长有效期的,编码持有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登录指定网站或者到服务窗口申请延期。编码有效期自资格再次审核通过起延长有效期3个月。申请延期不限次数,未及时申请延期的,编码自动失效。

十、审核未通过的如何办理复核申请?

【深圳市小型汽车摇号】

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办公室于每月23日在指定网站公布资格审核结果。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相应的信息审核部门提交复核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经复核,异议成立的,信息审核部门应反馈申请人和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办公室,由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办公室纳入下一次配置;异议不成立的,应当说明理由。

十一、如何打印指标证明文件?指标的有效期是多长?

获得指标配置的,申请人可登陆指定网站下载打印,也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服务窗口领取。

指标有效期为6个月。申请人应当在指标有效期内使用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视为放弃指标。 以摇号方式取得的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自有效期届满次日起,两年内不得申请增量指标。

十二、如何申请更新指标?

单位或个人需要更新小汽车的,应当自完成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更新指标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本次更新指标申请资格。

更新指标可以直接取得。个人名下有两辆以上小汽车的,只有一辆可以取得更新指标,其他需要更新的小汽车须通过竞价方式取得指标。

非本市户籍人员申请更新指标的,还应当持本市有效的居住证,且最近连续两年以上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基本医疗保险。

个人名下有机动车应当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但未办理的,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办公室不予批准更新指标申请。

小汽车在公安交警部门机动车登记管理系统中有强制注销记录的,不产生更新指标。 十三、如何办理指标证明文件信息变更?

个人需办理小汽车指标证明文件相关信息变更业务的,应由本人携带指标证明文件、身份证、户口簿、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变更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服务窗口办理。

外国人护照号变更需提供指标证明文件、新旧护照原件和复印件。

现役军人和武警变更指标证明文件信息的,身份证不能变更为军人证件;军人证件号码变更或变更为身份证的,需提供指标证明文件、居民身份证、部队政治部证明(证明两证件持有人为同一人)。

信息变更所需的办理时间计入指标有效期。如有姓名或证件号码信息变更,请及时申请办理。 十四、小汽车被盗抢的如何申请指标?

申请增量指标:单位或个人名下仅有一辆在本市正常登记的小汽车且在2014年12月29日18时之前被盗抢的,公安机关立案满6个月仍未追回并已在公安机关车辆管理系统登记为“被盗抢”状态的,可申请增量指标。

申领其他指标:自2014年12月29日18时起,单位或个人名下有且仅有一辆在本市正常登记的小汽车被盗抢的,公安机关立案满6个月仍未追回并已在公安机关车辆管理系统登记为“被盗抢”状态的,可在此后1年内直接申领其他指标。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指标申请。 单位或者个人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被盗抢证明,到本市公安交警部门办理被盗抢车辆

第二篇:深圳市小型汽车摇号

深圳小汽车车牌申请流程

深圳小汽车车牌申请流程

摇号

第一步:打开深圳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

第二步:如下图:点击个人申请

第三步:选择申请者的身份

第四步:申报资料填写,如果想摇号,就在申请类型中选择摇号,竞价的选择竞价

第五步:点击【下一步】后,进入“信息确认页面”,确认填写所有信息无误,然后点击【确认】,弹出提示框,点击【确定】后进入短信确认界面。

第六步:输入正确手机号码,【点击获取短信验证码】,输入获取的短信验证码,【点击获取顺序码】,输入密码,点击【提交】。

第七步:点击【提交】后,系统提示“申请成功”,表示数据已经提交到系统后台。完成数据申报后,点击【打印】直接打印申请表单,点击【下载】保存申请表单。

温馨提示:

1.保存“申请编码”便于随时查询申请状态。

2.资料提交之后,会有一个月的审核时间,审核通过之后就可以进行摇号或者竞价了

3.如何摇号:深圳小汽车调控中心现场摇号,摇号结果会在1个小时内公布,申请者不用参与

竞价

当个人申请资格被审核通过之后,就可以参加竞价了,在申请的时候记得填写竞价一栏 第一步:打开深圳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 ,选择竞价平台

第二步:获取保证金账户

竞买人点击页面右侧【缴付保证金】栏目中的“保证金账户获取”。填写相关信息并点击“获取手机验证码”。

成功获取手机验证码后,输入验证码,设置查询密码,选择是否延期退还保证金,并选择保证金银行,之后点击【获取保证金账户】。

获取保证金账户成功界面如下:

第三篇:深圳市小型汽车摇号

申请深圳小汽车摇号有何规定

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

申请深圳小汽车摇号有何规定 核心内容:申请深圳小汽车摇号有何规定?符合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条件的个人都可以申请摇号。小汽车指标能否转让?小汽车摇号中标后六个月未使用,能否继续申请增量指标等问题。法律快车为您一一解答。

深圳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网上申报工作于本月23日正式启动。截至昨天18时,全市已经有10万人提交了申请,希望参与春节后举行的首次小汽车摇号和竞价。 符合条件夫妻双方 均可申请摇号或竞价

市交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小汽车限购并不是以家庭为单位,符合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条件的个人都可以申请摇号或者竞价。

现象一:亲朋好友齐上阵申请摇号

提醒:小汽车指标不能转让,违规者3年内不能再申请

亲朋好友齐上阵摇号的情况在北京、上海、广州、杭州等已经实施小汽车限购的城市很普遍。但需要提醒的是,根据《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提供虚假申请信息、材料,盗用、冒用他人信息申请指标,或者伪造指标证明文件的,由指标管理机构取消其申请资格,3年内不再受理其指标申请;变造、买卖、变相买卖或者租、借小汽车指标证明文件的,由指标管理机构收回已取得的指标,3年内不再受理相关责任人的指标申请。 也就是说,小汽车指标不能转让,车辆上牌时必须得用摇号中签人的身份办理手续,假如用亲戚名字提交申请并摇中号,那买车上牌必须以亲戚名字进行。

现象二:交完申请就祈祷摇不中

提醒:摇号中标后6个月未使用,此后2年内不能再申请增量指标

《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小汽车增量指标有效期为6个月,单位或个人应当在指标有效期内使用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视为放弃指标。以摇号方式取得的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retype/zoom/eda5286cb7360b4c2e3f64c1?pn=2&x=0&y=1275&raww=168&rawh=44&o=png_6_0_0_135_1148_126_36_892.979_1262.879&type=pic&aimh=44&md5sum=4cd966fa153d77decff6d214419a2440&sign=96e9810cc0&zoom=&png=10981-&jpg=0-0" target="_blank">

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自有效期届满次日起,2年内不得申请增量指标。增量指标配置结果一经指标管理机构公布,即视为申请人已取得指标。

现象三:申请摇号是为了把旧车带牌卖掉

提醒:二手车买主须有小汽车指标才能办理过户手续

《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明确,我市任何单位或个人新增、更新小汽车,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小汽车指标。市交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原车主将车转卖,小汽车指标仍保留在原车主手中,原车主需要在6个月内提交更新指标申请,逾期未申请的视为放弃更新指标申请资格;二手车买主必须有小汽车指标才能购买并上牌,如果二手车买主没有指标就不能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即“牌随人走、不随车走”。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

第四篇:深圳市小型汽车摇号

2015年深圳个人申请购买小汽车指标指南

深圳个人申请购买小汽车指标指南

深圳个人申请汽车指标办事指南 个人申请深圳小汽车增量指标流程

第一步:登录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网站,网址为:

第二步:点击“我想买车”图标。

第三步:在下拉菜单中选择“个人申请”。

第四步:阅读《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

第五步:选择“身份类型”。

第六步:填写并确认申报信息。

第七步:输入手机号码,获取并填写短信验证码。

第八步:点击获取随机顺序码(最多获取三次),设置查询密码。

第九步:完成申请。

深圳个人申请小汽车增量指标的条件?

(一)居住地在深圳市,包括:

1.本市户籍人员;

2.持本市有效的居住证,最近连续2年以上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3.驻深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

4.持有效身份证明,且近两年内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港澳台地区居民、华侨和外国人。

(二)持有有效的准驾车型为C或以上的机动车驾驶证。

(三)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或者名下小汽车在本市全部登记为注销,或者名下仅有一辆在本市正常登记的小汽车且在2014年12月29日18时之前被盗抢的,公安机关立案满6个月仍未追回并已在公安机关车辆管理系统登记为“被盗抢”状态的。

(四)名下未持有有效的指标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

个体工商户申请增量指标,按照个人申请增量指标的规定执行。

个人如何申请深圳小汽车增量指标?

(一)网上申请

登录指定网站(

(二)窗口申请

不能上网办理或按照规定应当现场确认的,应通过电话预约到服务窗口办理,获得编码,并设置密码。

申请成功后,可登录指定网站查询,也可凭个人身份证件到服务窗口办理相关业务。

个人窗口申请深圳小汽车指标需要哪些材料?

(一)本市户籍人员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二)非本市户籍人员提供本市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复印件。

(三)驻深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军(警)身份证件和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

(四)港澳地区居民提供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近两年内在深圳连续居住2年(含)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有效居住登记证明(由居住地辖区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并由辖区派出所加盖公章)

(五)台湾地区居民提供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签注或居留许可和近两年内在深圳连续居住2年(含)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有效居住登记证明(由居住地辖区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并由辖区派出所加盖公章)。

(六)华侨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本市连续居住2年(含)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有效居住登记证明(由居住地辖区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并由辖区派出所加盖公章)。

(七)外国人应当提供入境时所持有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居(停)留期为六个月以上的有效签证或者居留许可证;在本市连续居住2年(含)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有效居住登记证明(由居住地辖区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并由辖区派出所加盖公章)。

由他人代办时还需提供委托书及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如何使用深圳小汽车指标证明文件?

取得指标的个人,可以在指定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指标证明文件,或者到服务窗口领取指标证明文件。

个人购买小汽车后,应凭指标证明文件和其他有关材料缴纳车辆购置税,持购置税完税证明和其他材料到本市公安交警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指标有效期为6个月。个人应当在指标有效期内使用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视为放弃指标。

以摇号方式取得的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自有效期届满次日起,两年内不得申请增量指标。

个人对使用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办理登记的车辆,在办理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的变更登记后取得的更新指标,只能用于办理电动小汽车登记。

如何退出申请和变更申请购买小汽车?

(一)退出申请

个人需退出申请的,应当在增量指标配置当月20日之前登陆指定网站,或者携带个人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服务窗口办理退出增量指标配置业务。

(二)变更申请信息

申请信息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当及时登录指定网站或到服务窗口申请变更。

个人有效编码的有效期是如何规定的?

个人有效编码的有效期为3个月。该有效编码未获得指标的,有效期内自动转入次月配置。个人有效编码需要延长有效期的,编码持有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登录指定网站或者到服务窗口申请延期。

编码有效期自资格再次审核通过起延长有效期3个月。申请延期不限次数,未及时申请延期的,编码自动失效。

何时可以查询审核结果?

每月8日24时之前提出申请的,自当月23日起,申请人可在指定网站查询审核结果。每月9日之后提出申请的,次月23日起可在指定网站查询审核结果。

个人审核未通过的如何办理复核申请?

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办公室于每月23日在指定网站公布资格审核结果。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相应的信息审核部门提交复核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经复核,异议成立的,信息审核部门应反馈申请人和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办公室,由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办公室纳入下一次配置;异议不成立的,应当说明理由。

如何查询摇号和竞价结果?

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办公室将在摇号和竞价结束后及时公布摇号和竞价配置结果。申请人可登陆指定网站或到服务窗口查询。 打印小汽车指标证明文件?有效期是多长?

获得指标配置的,申请人可登陆指定网站下载打印,也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服务窗口领取。

指标有效期为6个月。申请人应当在指标有效期内使用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视为放弃指标。

以摇号方式取得的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自有效期届满次日起,两年内不得申请增量指标。

深圳个人申请购买小汽车其他事项:

小汽车增量指标有多少种类型?数量如何分配?

增量指标以12个月为一个配置周期,每个周期的配置额度为10万个,额度按月分配,并不得跨周期配置。

增量指标按照2:4:4的比例分配,并按照以下三种方式配置:

(一)以摇号方式配置的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为2万个;

(二)以摇号方式配置的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为4万个;

(三)以竞价方式配置的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为4万个。

增量指标中,个人指标占88%,单位指标占12%。

深圳个人如何申请更新小汽车指标?

单位或个人需要更新小汽车的,应当自完成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更新指标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本次更新指标申请资格。

更新指标可以直接取得。个人名下有两辆以上小汽车的,只有一辆可以取得更新指标,其他需要更新的小汽车须通过竞价方式取得指标。 非本市户籍人员申请更新指标的,还应当持本市有效的居住证,且最近连续两年以上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基本医疗保险。

个人名下有机动车应当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但未办理的,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办公室不予批准更新指标申请。

小汽车在公安交警部门机动车登记管理系统中有强制注销记录的,不产生更新指标。

如何办理指标证明文件信息变更?

个人需办理小汽车指标证明文件相关信息变更业务的,应由本人携带指标证明文件、身份证、户口簿、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变更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服务窗口办理。

外国人护照号变更需提供指标证明文件、新旧护照原件和复印件。

现役军人和武警变更指标证明文件信息的,身份证不能变更为军人证件;军人证件号码变更或变更为身份证的,需提供指标证明文件、居民身份证、部队政治部证明(证明两证件持有人为同一人)。

信息变更所需的办理时间计入指标有效期。如有姓名或证件号码信息变更,请及时申请办理。

小汽车被盗抢的如何申请指标?

申请增量指标:单位或个人名下仅有一辆在本市正常登记的小汽车且在2014年12月29日18时之前被盗抢的,公安机关立案满6个月仍未追回并已在公安机关车辆管理系统登记为“被盗抢”状态的,可申请增量指标。

申领其他指标:自2014年12月29日18时起,单位或个人名下有且仅有一辆在本市正常登记的小汽车被盗抢的,公安机关立案满6个月仍未追回并已在公安机关车辆管理系统登记为“被盗抢”状态的,可在此后1年内直接申领其他指标。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指标申请。

单位或者个人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被盗抢证明,到本市公安交警部门办理被盗抢车辆登记业务后,符合条件的,可携带有关材料到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办公室服务窗口申领其他指标。

被盗抢小汽车追回后,单位或个人应当申请放弃已经取得的指标,或在已用指标新增小汽车和被追回小汽车中择一办理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的变更登记;上述登记不产生更新指标。解除车辆“盗抢状态”之日起6个月之内未办理上述登记的,名下小汽车不产生更新指标。

深圳个人申请购买小汽车咨询方式:

可以在指定网站“政策咨询”栏目提出咨询,为确保您提出的问题更有针对性,请您咨询前仔细阅读网站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有关内容,也可拨打交通运输服务热线12328。

第五篇:深圳市小型汽车摇号

深圳汽车牌照额度摇号竞标全流程

[深圳]汽车牌照额度摇号竞标全流程

时间:2015-01-25 17:59来源:互联网 作者:中国牌照网 点击: 243 次

> > 申请登记

时间:上月9日至当月8日此段时间申请参加的是当月的摇号或竞价。

个人必须满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深圳市小型汽车摇号】

1.本市户籍人员;

2.持本市有效的居住证,最近连续2年以上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3.驻深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

4.持有效身份证明,且近两年内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港澳台地区居民、华侨和外国人。

以及:

(二)持有有效的准驾车型为C或以上的机动车驾驶证。

(三)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或者名下小汽车在本市全部登记为注销,或者名下仅有一辆在本市正常登记的小汽车且在2014年12月29日18时之前被盗抢的,公安机关立案满6个月仍未追回并已在公安机关车辆管理系统登记为“被盗抢”状态的。

(四)名下未持有有效的指标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

个体工商户申请增量指标,按照个人申请增量指标的规定执行。

公司单位须满足:

登记地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的行为,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增量指标:

(一)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纳税状态正常,上一年度(注册时间未满一年的自注册之日起至申请前一个月)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3万元以上的。

(二)企业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不符合第(一)项规定的,上一年度在本市累计完成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

(三)企业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不符合第(一)项规定的,当年新开工投资项目已签订投资合同、项目手续完备,总投资额2亿元以上。

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即可申请。

满足以上条件后即可选择摇号或竞价申请方式:【深圳市小型汽车摇号】

>>深圳汽车牌照额度摇号竞标网络申请地址及流程:(点击直接进入)

个人新申请入口 [深圳]个人申请小客车指标流程

企业新申请入口 [深圳]企业申请小客车指标流程

社会团体、其他组织新申请入口 [深圳]社会团体、其他组织申请小客车指标流程

注意:保存“申请编码”便于随时查询申请状态。

>>深圳汽车牌照额度摇号竞标现场申请地址:(窗口受理时间另行通知)

注意:

个人有效编码的有效期为3个月。未获得指标的在有效期内自动转入次月。个人有效编码需要延长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登录指定网站或者到服务窗口申请延期。编码有效期自资格再次审核通过起延长有效期3个月。申请延期不限次数,未及时申请延期的,编码自动失效。【深圳市小型汽车摇号】

单位有效编码的有效期至当年12月31日,未获得指标的在有效期内自动转入次月。例如,2015年5月9日已经申请摇号,到2016年1月1日则该申请的状态变为“申请已过期”,如继续申请2016年摇号的,需重新申请编码。

> > 审核申请

当月23日会公布审核结果。

审核通过即可参加25日竞价及26日摇号(非工作日顺延一

天)。

审核未通过并需要复核申请的,应当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相应的信息审核部门提交复核申请;逾期视为无异议。经复核,异议成立的纳入下一月配置;异议不成立的并告知理由。

[深圳]小汽车增量指标竞价流程

获得指标配置的,申请人可登陆指定网站下载打印。 或者去服务窗口领取:

个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服务窗口领取。

单位凭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到服务窗口领取;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办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办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注意:指标有效期为6个月。逾期未使用的,视为放弃指标。以摇号方式取得的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自有效期届满次日起,两年内不得申请增量指标。

第六篇:深圳市小型汽车摇号

深圳个人申请购买小汽车指标指南

深圳个人申请购买小汽车指标指南(1) 个人申请深圳小汽车增量指标流程

第一步:登录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网站,网址为:

第二步:点击“我想买车”图标。

第三步:在下拉菜单中选择“个人申请”。

第四步:阅读《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

第五步:选择“身份类型”。

第六步:填写并确认申报信息。

第七步:输入手机号码,获取并填写短信验证码。

第八步:点击获取随机顺序码(最多获取三次),设置查询密码。

第九步:完成申请。

深圳单位个人申请汽车指标流程图

深圳个人申请小汽车增量指标的条件?

(一)居住地在深圳市,包括:

1.本市户籍人员;

2.持本市有效的居住证,最近连续2年以上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3.驻深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

;

4.持有效身份证明,且近两年内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港澳台地区居民、华侨和外国人。

【深圳市小型汽车摇号】

(二)持有有效的准驾车型为C或以上的机动车驾驶证。

(三)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或者名下小汽车在本市全部登记为注销,或者名下仅有一辆在本市正常登记的小汽车且在2014年12月29日18时之前被盗抢的,公安机关立案满6个月仍未追回并已在公安机关车辆管理系统登记为“被盗抢”状态的。

(四)名下未持有有效的指标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

个体工商户申请增量指标,按照个人申请增量指标的规定执行。

个人如何申请深圳小汽车增量指标?

(一)网上申请

登录指定网站(

(二)窗口申请

不能上网办理或按照规定应当现场确认的,应通过电话预约到服务窗口办理,获得编码,并设置密码。

申请成功后,可登录指定网站查询,也可凭个人身份证件到服务窗口办理相关业务。 个人窗口申请深圳小汽车指标需要哪些材料?

(一)本市户籍人员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二)非本市户籍人员提供本市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复印件。

(三)驻深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军(警)身份证件和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

(四)港澳地区居民提供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近两年内在深圳连续居住2年(含)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有效居住登记证明(由居住地辖区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并由辖区派出所加盖公章)

(五)台湾地区居民提供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签注或居留许可和近两年内在深圳连续居住2年(含)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有效居住登记证明(由居住地辖区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并由辖区派出所加盖公章)。

(六)华侨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本市连续居住2年(含)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有效居住登记证明(由居住地辖区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并由辖区派出所加盖公章)。

(七)外国人应当提供入境时所持有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居(停)留期为六个月以上的有效签证或者居留许可证;在本市连续居住2年(含)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有效居住登记证明(由居住地辖区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并由辖区派出所加盖公章)。

由他人代办时还需提供委托书及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如何使用深圳小汽车指标证明文件?

取得指标的个人,可以在指定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指标证明文件,或者到服务窗口领取指标证明文件。

个人购买小汽车后,应凭指标证明文件和其他有关材料缴纳车辆购置税,持购置税完税证明和其他材料到本市公安交警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指标有效期为6个月。个人应当在指标有效期内使用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视为放弃指标。

以摇号方式取得的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自有效期届满次日起,两年内不得申请增量指标。 个人对使用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办理登记的车辆,在办理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的变更登记后取得的更新指标,只能用于办理电动小汽车登记。

深圳个人申请购买小汽车指标指南(2) 如何退出申请和变更申请购买小汽车?

(一)退出申请

个人需退出申请的,应当在增量指标配置当月20日之前登陆指定网站,或者携带个人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服务窗口办理退出增量指标配置业务。

(二)变更申请信息

申请信息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当及时登录指定网站或到服务窗口申请变更。 个人有效编码的有效期是如何规定的?

个人有效编码的有效期为3个月。该有效编码未获得指标的,有效期内自动转入次月配置。个人有效编码需要延长有效期的,编码持有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登录指定网站或者到服务窗口申请延期。

编码有效期自资格再次审核通过起延长有效期3个月。申请延期不限次数,未及时申请延期的,编码自动失效。

何时可以查询审核结果?

每月8日24时之前提出申请的,自当月23日起,申请人可在指定网站查询审核结果。每月9日之后提出申请的,次月23日起可在指定网站查询审核结果。 个人审核未通过的如何办理复核申请?

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办公室于每月23日在指定网站公布资格审核结果。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相应的信息审核部门提交复核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经复核,异议成立的,信息审核部门应反馈申请人和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办公室,由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办公室纳入下一次配置;异议不成立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七篇:深圳市小型汽车摇号

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

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实现小汽车数量的有序增长,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小汽车,是指符合公安部《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14)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第三条 单位或个人新增、更新小汽车,应当按规定申请取得小汽车指标。本实施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条 小汽车指标包括增量指标、更新指标和其他指标。

单位或个人可以通过摇号或竞价方式取得增量指标。

单位或个人名下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已办理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后,可以按本实施细则申请取得更新指标。

单位或个人在本实施细则规定的特定情形下可以直接申领其他指标。

第二章 指标申请

第五条 单位或个人需要取得本市小汽车指标的,应当向市指标管理机构(下称指标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第六条 单位或个人申请增量指标或更新指标,可以通过指定网站(

单位或个人申请其他指标,应当到指标管理机构服务窗口办理。

第七条 申请信息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当及时登录指定网站或到指标管理机构服务窗口申请变更。

第三章 增量指标管理

第八条 增量指标以12个月为一个配置周期,每个周期的配置额度为10万个;额度按月分配,并不得跨周期配置。

第九条 增量指标按照2:4:4的比例分配,并按照以下三种方式配置:

(一)以摇号方式配置的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为2万个;

(二)以摇号方式配置的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为4万个;

(三)以竞价方式配置的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为4万个。

增量指标中,个人指标占88%,单位指标占12%。

第十条 申请增量指标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提出申请,获得申请编码;

(二)资格审核通过后,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

(三)凭有效编码,参加指标摇号或者竞价。

个人只能获得1个申请编码。单位的申请编码数量,按照本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确定。1个有效的申请编码每次配置只能对应一种指标配置方式。

第十一条 登记地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的行为,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增量指标:

(一)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纳税状态正常,上一年度(注册时间未满一年的自注册之日起至申请前一个月)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3万元以上的。

(二)企业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不符合第(一)项规定,但上一年度在本市累计完成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

(三)企业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不符合第(一)项规定,但当年新开工投资项目已签订投资合同、项目手续完备,总投资额2亿元以上的。

(四)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前款规定的企业缴纳税款总额、投资额需要调整的,由市交通运输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税务等部门制定调整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十二条 单位在一个配置周期内申请增量指标可以获得的申请编码数量,按照下列规则之一确定:

(一)上一年度(注册时间未满一年的自注册之日起至申请前一个月)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达到3万元的,可以获得1个申请编码。

以3万元为基数,税款总额每增加100万元的,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申请编码数量累计达到8个后,税款总额每增加200万元的,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累计达到12个后,税款总额每增加1000万元的,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

(二)符合本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企业,上一年度在本市累计完成投资额5000万元的,可以获得1个申请编码。以5000万元为基数,累计完成投资额每增加5000万元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但增加数量不得超过2个申请编码。

(三)符合本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企业,当年新开工投资项目总投资额达到2亿元以上的可以获得1个申请编码,达到5亿元以上的可以获得2个申请编码。

(四)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可以获得1个申请编码。依法纳税的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可以按照第(一)项的规定确定申请编码数量。

同一个配置周期内,单位获得指标后,指标管理机构应当相应核减其申请编码数量。

第十三条 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的行为,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可以申请增量指标:

(一)居住地在本市,包括下列情形:

1.本市户籍人员;

2.持本市有效的居住证,且已最近连续2年以上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3.驻深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

4.持有效身份证明,近2年内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港澳地区居民、华侨,在本市办理签注或居留许可连续满2年且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台湾地区居民,以及在本市办理签证或居留许可连续满2年且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外国人。

(二)持有有效的准驾车型为C类或以上的机动车驾驶证。

(三)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或者名下小汽车在本市全部登记为注销,或者名下仅有1辆在本市正常登记的小汽车且在2014年12月29日18时之前被盗抢,公安部门立案满6个月仍未追回并已在公安交警部门车辆管理系统登记为“被盗抢”状态的。

(四)名下未持有有效的指标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

个体工商户申请增量指标,按照个人申请增量指标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指标管理机构应当于每月月底公布次月增量指标的配置数量。

单位或个人申请增量指标,每月8日之前提出的,纳入当月指标配置;每月9日之后提出的,纳入次月指标配置。

申请人需要改变申请类型或者配置方式的,应当撤回原申请后重新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退出增量指标配置的,应当在指标配置当月20日之前提出。

第十五条 指标管理机构归集指标申请,于每月8日24时前将已获得申请编码的申请人信息分别发送至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核。

第十六条 市公安部门负责审核申请人的本市户籍信息、居住证信息,审核港澳台地区居民、华侨和外国人的身份信息及在深居住情况;市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审核申请人的驾驶证信息以及名下的车辆信息;市国税、地税部门负责审核纳税信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核医疗保险信息;市市场质量监管部

门负责审核企业注册登记信息、组织机构代码证信息;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审核企业新开工项目投资额信息;市统计部门负责审核企业已完成的投资额信息。

审核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人信息后8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结果反馈指标管理机构。审核部门需要上级部门或者非本市部门审核申请人信息的,所需时间不计入审核期限。

第十七条 指标管理机构应当归集审核部门反馈的审核结果。符合资格条件的,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指标管理机构于每月23日在指定网站公布资格审核结果。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相应的信息审核部门提交复核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经复核,异议成立的,信息审核部门应反馈申请人和指标管理机构,由指标管理机构纳入下一次配置;异议不成立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十八条 单位已获取的有效编码未取得指标的,有效期至当年12月31日,有效期内自动转入次月配置。有效期满后自动失效,单位应当重新申请。

个人有效编码的有效期为3个月。该有效编码未获得指标的,有效期内自动转入次月配置。需要延长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登录指定网站或者到服务窗口申请延期。编码自资格再次审核通过起延长有效期3个月。申请延期不限次数,未及时申请延期的,编码自动失效。

第十九条 指标管理机构每月26日组织摇号,如当日为非工作日则相应顺延。

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分别摇号;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中,单位增量指标、个人增量指标分别摇号。

摇号由公证机构依法公证。摇号时间或者地点发生变化的,指标管理机构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条 指标管理机构应当在摇号结束后公布摇号结果,并向取得指标的单位或个人出具指标证明文件。

申请人可以在指定网站或服务窗口查询摇号结果。

第二十一条 竞价的具体实施工作通过委托方式由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竞价机构承担。

第二十二条 竞价机构应当于每月18日之前发布竞价公告。公告应当包括投放指标数量、竞价时间、竞价规则、缴款方式以及其他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

第二十三条 申请参加竞价的单位或个人(以下统称竞买人),应当按照竞价公告规定的时间、竞价规则参与竞价。

竞买人申请竞价的,应当按每个申请编码5000元的标准缴付竞价保证金。每个竞价指标设保留价1万元。

第二十四条 竞价机构每月25日组织指标竞价,如当日为非工作日则相应顺延。单位、个人分别竞价。 第二十五条 竞价采用网上报价方式进行,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成交原则。当次竞价指标投放数量内,按照竞买人的最终有效报价金额由高到低依次成交;最终有效报价金额相同的,按照报价时间先后顺序依次成交。报价金额和报价时间以竞价系统记录为准。

竞价公告规定的竞价时间截止后,竞价机构应当及时公布竞价成交结果,竞价由公证机构依法予以公证。 第二十六条 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竞价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缴清竞价成交款项。

竞价机构应当按照竞价公告规定的方式和时间向竞买人全额退回竞价保证金本息。

买受人未按照竞价公告规定缴清竞价成交款项的,视为其放弃增量指标,竞价保证金本息按照约定不予退还。

第二十七条 指标管理机构应当于竞价成交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竞价配置结果,并向缴清竞价成交款项取得指标的买受人出具指标证明文件。

第二十八条 增量指标竞价所得收入和不予退还的竞价保证金本息全额缴入市本级财政,专项用于公共交通发展、交通拥堵治理。

第二十九条 当月未能成功配置及逾期未使用的增量指标,指标管理机构按照原配置方式纳入次月配置。

第四章 更新指标管理

第三十条 单位或个人需要更新小汽车的,应当自完成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更新指标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更新指标申请资格。

更新指标可以直接取得。申请更新指标的个人,应当符合本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居住地在本市的条件。个人名下有2辆以上小汽车的,只有1辆可以取得更新指标。

个人名下有机动车应当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但未办理的,不能取得更新指标。

第三十一条 2014年12月29日18时前,单位或个人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已经完成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的,该车辆不产生更新指标。

本市登记的小汽车在公安交警部门车辆登记管理系统中有强制注销记录的,不产生更新指标。

第三十二条 单位提出更新指标申请后,指标管理机构应当将其申请信息发送公安交警部门。公安交警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其车辆登记、原车辆登记使用的指标类型等信息完成核查。指标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核查结果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个人提出更新指标申请后,指标管理机构应当将其申请信息发送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对车辆登记、原车辆登记使用的指标类型、居住地条件、基本医疗保险等信息进行核查,并应当在8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指标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核查结果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指标管理机构对单位或个人的申请审核合格的,出具指标证明文件;审核不合格的,应当说明理由。 单位或个人对相关部门信息核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信息核查部门提交复核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经复核,异议成立的,信息核查部门应当反馈申请人和指标管理机构,指标管理机构根据复核结果出具指标证明文件。

第五章 其他指标管理

第三十三条 我国驻外外交人员回国返深自带小汽车进口的,凭监管地海关出具的监管机动车进口凭证和其他有关材料,1人可以直接申领1个其他指标。

第三十四条 单位需要办理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殊用途小汽车登记的,凭相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和其他有关材料,可以直接申领其他指标。

第三十五条 单位需要办理使用性质为“教练”、“出租客运”小汽车登记的,凭相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和其他有关材料,可以直接申领其他指标。

第三十六条 本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单位可以直接取得其他指标,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十七条 按照本市规定认定的杰出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和海外高层次A类人才,符合本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条件的,凭相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和其他有关材料,1人可以直接申领1个其他指标。

第三十八条 个人因离婚、继承办理本市小汽车转移登记的,凭人民法院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文书和其他有关材料,可以直接申领其他指标。离婚后的原车辆所有人不能取得更新指标。

第三十九条 单位名下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因资产重组、资产整体买卖或者改制、国有资产无偿划转需要办理转移登记的,继受单位凭资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其他有关材料,可以直接申领其他指标。 单位名下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被上级单位调回或者调拨到其他下属单位需要办理转移登记的,继受单位凭上级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和其他有关材料,可以直接申领其他指标。

根据本条前两款规定情形办理车辆转移登记的,原车属单位不产生更新指标。

第四十条 2014年12月29日18时后,单位或个人名下仅有1辆在本市正常登记的小汽车被盗抢的,公安部门立案满6个月仍未追回并已在公安交警部门车辆管理系统登记为“被盗抢”状态的,可在此后1年内直接申领其他指标。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指标申请。

单位或者个人持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出具的被盗抢证明,到本市公安交警部门办理被盗抢车辆登记业务后,符合条件的,可携带有关材料到指标管理机构服务窗口申领其他指标。

被盗抢小汽车追回后,单位或个人应当申请放弃已经取得的指标,或在已用指标新增小汽车和被追回小汽车中择一办理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的变更登记;上述登记不产生更新指标。解除车辆“被盗抢”状态之日起6个月之内未办理上述登记的,名下小汽车不产生更新指标。

第四十一条 单位或个人申请其他指标的,指标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通过审核的,发放其他指标的证明文件;审核不通过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六章 指标使用管理

第四十二条 取得指标的单位或个人,可以在指定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指标证明文件,或者到服务窗口领取指标证明文件。

第四十三条 单位或个人办理下列小汽车登记业务的,应当提交指标证明文件和有关材料:

(一)转移登记;

(二)共同所有人之间的变更登记;

(三)迁入本市的变更登记;

(四)迁出本市后的回迁登记,但回迁后即改迁的情形除外;

(五)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殊小汽车以及出租车、教练车等营运小汽车需要改变使用性质的。

第四十四条 指标有效期为6个月。单位或个人应当在指标有效期内使用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视为放弃指标。

以摇号方式取得的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自有效期届满次日起,两年内不得申请增量指标。

增量指标配置结果一经指标管理机构公布,即视为申请人已取得指标。

第四十五条 更新指标只能用于与原车辆使用性质相同的车辆登记。单位或个人取得其他指标后,只能将其用于与申请条件一致的车辆登记。

单位或个人对使用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办理登记的车辆,在办理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的变更登记后取得的更新指标,只能用于办理电动小汽车登记。

可以取得更新指标的个人,向指标管理机构办理放弃更新指标申请资格手续后,符合增量指标申请条件的,可以申请增量指标。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六条 承担审核申请信息和查验指标证明文件职责的相关部门以及竞价机构,应当根据本实施细则,制定本部门的审核工作规则。

相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审核、查验等职责过程中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当追究其责任。

第四十七条 指标证明文件仅限指标所有人使用。

提供虚假申请信息、材料,盗用、冒用他人信息申请指标,或者伪造指标证明文件的,由指标管理机构取消其申请资格,3年内不再受理其指标申请。

变造、买卖、变相买卖或者租、借指标证明文件的,由指标管理机构收回已取得的指标,3年内不再受理相关责任人的指标申请。

单位或个人违反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信用征信系统;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第四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指标配置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纳入定编管理的车辆,按照国家和广东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条 夫妻一方将名下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变更至无车且无有效指标另一方名下的,凭结婚证书等有效证件可以直接办理变更登记,无需申请指标。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sh/501758/

推荐访问:深圳小型汽车摇号查询 深圳小型汽车摇号结果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