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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失业保险查询

时间:2017-12-08   来源:减肥方法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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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失业保险查询 第一篇_2015失业金领取查询

2015失业金领取查询

失业金怎么查询,有哪些方法可以查询失业金,本文将为参保人提供失业金查询方法。有哪些方法可以查询失业金方法有以下几种,一般登录当地的社保网站通过在线查询可以查询等,方便快捷。

失业金怎么查询?

1、个人缴费记录查询需要登录所在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在线查询个人社保账户信息,里面就包括的个人失业保险相关信息。

2、携带身份证到参保所在区市的社保局查询。

3、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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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失业保险查询 第二篇_长沙市失业保险政策

如何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用人单位对失业人员应及时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工作)关系的证明,告知失业人员凭终止或解除劳动(工作)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及时申报办理《湖南省就业失业登记证》。

二、为使失业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顺利申领到失业保险金,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区县(市)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应按《长沙市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共22 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湖南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并发放到失业人员本人。

三、失业人员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凭《湖南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留复印件)、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工作)关系证明和个人身份证原件(留复印证),到失业保险业务经办机构申领办理失业保险金,过期视同放弃。原凭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开出的失业证明及回执申领办理失业保险金一律停止执行。

有关失业人员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具体操作说明:

1、湖南省本省城镇户口失业人员,回原户口所在地办理;

2、本省农村户口及外省户口在长沙工作六个月以上的,在本市有暂住地的失业人员,由本市暂住地社区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3、已在外地办理失业登记转入我市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不需要《就业失业登记证》。

【长沙失业保险查询】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4个月

失业保险金到底能领多久呢?记者昨日了解到,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不满1年,不领取失业保险金;满1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4个月,以后每增加1年增加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就业的,剩余的失业保险金停止发放。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期间应领取而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超过24个月。

通知指出,从2015年3月1日起,全省失业保险费率统一由现行的3%降至2%,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原来的2%降至1.3%,个人缴费比例由原来的1%降至0.7%。如果企业社保的缴费基数是4000元,这也意味着单位少缴40元/人/月,个人少缴12元/月。

而从今年7月1日起,失业保险金标准将由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提高到85%。以长沙城区为例,长沙市城区目前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是1390元,那就是说,7月1日后,城区失业人员的月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1181.5元,较之前的1112元,每月可多领69.5元。

企业不裁员少裁员可获稳岗补贴

湖南省人社厅介绍,对于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稳定职工队伍的用人单位,失业保险基金将会给予一定稳岗补贴,以用于用人单位开展职工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岗位补贴以及缴纳社会保险费等。

省人社厅要求,对符合政策范围和基本条件的企业,在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和淘汰落后产能等工作期间,可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

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的其他用人单位,可按照不超过该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缴费总额的40%给予稳岗补贴。

自主创业可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

允许自主创业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实现创业,领取营业执照的失业人员,可以将其未领完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发放作为创业扶持资金,以支持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自主创业,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在确保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失业保险基金不出现缺口的前提下,可以对生产经营特别困难的企业,允许在一定期限内缓缴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困难企业缓缴失业保险费,可先由参保单位提出申请,统筹地区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审核意见,提交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签订缓缴协议后施行。

长沙失业保险查询 第三篇_长沙市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发放办法

【长沙失业保险查询】

长沙市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发放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失业人员及时获得失业保险金及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长沙市失业保险办法》(长沙市人民政府令第6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参加失业保险的城镇企事业单位职工、社会团体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职工、城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失业后(以下统称失业人员),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及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设立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按照本办法规定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申请,审核确认领取资格,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及标准,负责发放失业保险金并提供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长沙失业保险查询】

第二章 失业保险金申领及发放【长沙失业保险查询】

第四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工作)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工作)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报市、县(市)经办机构备案。

失业人员的名单应由用人单位或本人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工作)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报失业人员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备案。

第六条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工作)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街道(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

第七条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工作)关系之日起六十日内,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第八条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二)失业人员原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工作)关系的证明和停发工资日期的证明;

(三)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街道(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服务中心)开出的《就业与失业登记证》或反映其就业、失业状态的证明;

【长沙失业保险查询】

(四)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职业介绍机构或街道(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服务中心)出具的求职登记证明;

(五)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四张;

(六)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九条 市本级失业人员在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时,应及时在市经办机构进行“人脸识别”建模,同时将已编号的《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原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工作)关系的证明交区经办机构备案,由区经办机构在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领取证》上加盖公章,《失业保险金领取证》方能生效。

第十条 失业人员在办妥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后,其人事档案从原用人单位转到失业人员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日常管理工作由街道(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服务中心)负责。

第十一条 在职人员因被判刑收监执行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工作)合同的,可以在其刑满、假释之日起六十日内按规定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被判刑收监执行的,暂停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时停止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刑满、假释后未重新就业的,可以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

第十二条 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十三条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计算: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但不满二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四个月;以后每增加一年缴费年限,增发二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十四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足额缴费一年以上且再次解除劳动关系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解除劳动关系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第十五条 市本级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由本人每月七至十四日(工作日)内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到本市任一街道(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服务中心)申领,说明求职和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情况。

新申领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在办妥申领手续后,于次月二十七日(遇节假日顺延)在登记失业时所填街道(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服务中心)凭《失业保险金领取证》、本人居民身份证领

取存折,于每月二十七日后到指定银行所属储蓄网点领取失业保险金。

第十六条 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连续二个月未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的,停发失业保险金,同时停止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但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可以保留。

第三章 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及发放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经办机构在同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手续,并为其参加当地职工医疗保险的大病医疗互助。

失业人员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当月起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第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60%,缴费比率为10%,按月缴费。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与大病医疗互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失业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与大病医疗互助费。

长沙失业保险查询 第四篇_2016失业保险年工作总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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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一) 创新机制、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失业保险扩面工作。

1、 加强协调,建立扩面联动机制。

为拓展费源,确保完成市处下达的扩面任务,我所分别从县工商局、县统计局提取了全县国有、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及私营企业信息资料。归类排查,建立了应参保单位台帐、切实掌握了我县各类型单位详实资料,并建立了企事业单位台帐。为扩面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们与工商、地税、劳动监察、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机构等部门密切联系,建立了齐抓共管的良好机制。一是与工商、地税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信息对比,摸清未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事业单位名单,确定扩面重点对象。二是多次与地税、劳动监察、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联合行动,深入到企事业单位内部向企事业单位负责人面对面宣讲参加失业保险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并详细了解企事业单位职工基本情况,要求其限期参加失业保险,并按时申报缴费。

我所同时结合省厅下发的《关于开展失业保险扩面专项执法检查》专项活动和市处下发的《信用优良企业参保情况调查》活动,我所联合县劳动监察部门、县地税局征缴办公室及乡镇 劳动保障事务所深入各企事业单位,宣传失业保险政策,发放失业保险宣传材料,努力使各类企事业单位了解失业保险,认识参加失业保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掀起了扩面参保的新高潮。06年我所扩面14家,新增参保人数1243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65.7%。07年1—6月份扩面11家,新增参保人数755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58.1%。 个人发展观心得体会

(二)、把握重点,强化稽核工作,确保失业保险费应收尽收。

1、 我所抽调业务精、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成立了专门稽核小组 ,以规模大、参保人数多及缴费不正常企事业单位作为稽核重点,主要检查用人单位失业保险的申报缴费情况,有无虚报、瞒报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和《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强化稽核手段,严防失业保险费跑、冒、滴、漏,努力营造“诚信申报,依法缴费”的良好氛围。在稽核过程中,稽核小组严格执行稽核程序,据实提取各单位的财务账簿、凭证、工资发放表、失业保险申报表等资料,掌握第一手材料。稽核过程中认真审核、坚持原则、不循私情,对稽核中发现的漏报、瞒报、基数不实等问题,下达整改通知。同时及时通报县地税征缴办公室催缴。对各被稽核单位,我所及时下达稽核意见书,撰写稽核报告,并建档备案。2016年共查处漏报单位5家,漏报失业保险费5.34万元,已催收补缴1家,补缴金额2.74万元。2016年1—6月份共稽核单位25家,稽核参保人数4234人,完成全年目标6800人的62.3%,没有发现有漏报瞒报的行为。

(三)、着力加强失业保险统计工作

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统计法》,科学有效的开展我所统计工作,保障各项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工作在各项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按时准确的报送统计报表并做好统计分析,确保统计资料的完整。

二、 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失业保险的社会认知度不高,部分单位和职工对失业保险没有足够的认识,缺乏参保主动性。

2、 企业用工极不规范,没有鉴定劳动合同关系。人员流动性大,很难形成固定的用工模式。企业管理也不规范,缺乏健全的管理体制。增加了私营企业扩面的难度,即使参保对于今后的跟踪管理服务也是一个难题。

3、 事业单位参保不能足额缴费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三、下步打算

1、 加大稽核力度,确保完成市处下达的稽核任务。

本年度,我所将强化稽核力度,对全县各参保单位进行拉网式稽核,特别是对大型参保企业及缴费不政党企事业单位进行重点稽核,彻底摸清参保单位基本情况,确保参保单位如实申报、如实缴纳失业保险费,对漏报瞒报失业保险费现象,一经发现严厉查处,绝不手软,确保市处下达的稽核任务的完成。

2、 加大扩面力度,确保完成市处下达的扩面任务。

按照市政府去年下发的社会保险三年扩面计划的通知,我县今年的失业保险扩面任务比去年有所增加,同时,随着我县企业改制的不断深入,参保费源不断流失,为巩固费源,弥补因企业改制而减少的参保户数、参保人数,只能加大扩面力度。因此扩面工作已是失业保险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3、 加大失业保险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努力提升全社会对失业保险的认知度。

针对部分单位及职工对失业保险政策法规认识不足的现状,我所今年将通过各种途径如广播、电视、投稿、上街宣传、深入未参保企业实地讲解等各种方式大力宣传失业保险政策,让广大职工都能了解参保的权利和义务,努力提升全社会对失业保险的认知度,整体推进失业保险工作的开展。

长沙失业保险查询 第五篇_2015失业保险管理科工作总结

今年10月,我们失业保险科分成了申报和管理两个科室,我们管理科主要负责我市的失业保险管理工作。在局班子和主管局长的领导下,我们科坚持加强自身队伍建设,通过不断学习,增强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提高为失业职工服务的意识,完善制度,团结合作,从而切实保障了我们失业保险管理科各项工作任务的s0100顺利地完成,积极为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和我市经济建设服务,取得较好的成绩,迈上了新的台阶。一、我们的工作得力于领导重视和我们不懈的努力1、领导重视职责明确为了切实加强对失业保险管理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做好我市的失业保险管理工作,就业局把失业保险管理科的工作进行了理顺,分工具体、职责明确,从而保障了我们失业保险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2、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为了完善失业保险管理工作。根据失业保险管理的有关条例,我们科不断完善充实、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对涉及失业保险管理的各项工作,都要做到有章可循,有错必究,不留盲点,不出漏洞。3、团结互助齐心合力为了做好失业保险管理工作,我们全科齐心合力,负责失业职工保险金审核发放的董蕾同志,因休产假不能工作,我们科在工作人员不足的情况下互助帮助,分工不分家,每人多出一分力,确保了失业保险管理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二、我们完成的主要业务工作1、失业人员的接收管理工作。2015年我们接收审查失业职工档案人,其中并轨失业人员人;2、失业保险金发放工作。全年共为人发放失业保险金,发放金额万元,补发失业职工医疗补助金人,金额万元;3、全市停止发放失业金人,其中待遇期满人,重新就业人,享受退休金人,死亡人,异地转出人;4、发放失业职工退休证和退休存折人;5、办理退休人员、重新就业人员、死亡人员失业金退回人,退回失业金万元;6、发放享受失业金期间已亡失业人员的丧葬费人,金额万元;7、发放符合生育政策的女性失业人员的生育补助费人,万元;8、办理失业人员死亡后养老保险基金个人帐户退保人,金额万元。三、存在的主要问题1、失业和就业界定难度大。失业人员动态就业是一个社会新问题,目前如何界定失业人员就业,操作难度大;2、基础网络工作不完善,主要表现辽宁一号软件问题,2015年初辽宁一号安装后,失业保险金发放情况一直无法导入;3、有关政策法规,还要不断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四、明年工作思路1、加强业务理论学习2、加强和完善领取失业金人员基本信息的微机化管理;3、加强失业人员失业金发放的管理,同时做好医疗补助金及抚恤金和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的发放工作;4、加强失业人员失业金的申领、登记工作;5、继续做好退休证、退休折及失业证的发放工作;6、做好与局内外各部门的协调和配合;7、继续做好失业保险的统计工作。

长沙失业保险查询 第六篇_2016企业用工情况调查报告

企业用工情况调查报告

为深入分析我市园区企业用工趋势,积极主动地为企业提供服务,近日,市人社局组成调查小组,对全市各工业园区企业展开了用工情况调查。连日来,调查小组深入各地工业园区,通过发放填写调查表、问卷表、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开展现场调查,对企业用工数量、用工需求、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工资和福利待遇、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和劳动生活条件等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和统计,较全面地掌握了园区企业用工情况。接下来,将在此基础上,形成专题调研报告,针对企业用工需求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对企业改进自身条件,增强吸引力提出了可行性建议。

一季度扶持就业困难对象就业成效明显

【长沙失业保险查询】

今年以来,我市继续加大就业困难对象就业帮扶工作力度,开展了“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一系列就业服务专项行动,积极落实就业扶持政策,着力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问题。通过调查摸底,充分掌握就业困难人员的动态,具体了解其面临的实际困难和就业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就业信息服务,帮助其就业。一季度,共计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752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41.7%,其中,实现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1866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62.2%。

市就业局以作风整肃力促经办能力提升

广安市就业服务管理局近日组织召开了干部作风整肃工作会议,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广安市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继下发的《关于开展干部队伍作风整肃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对开展干部作风整肃工作作了重要部署。会议强调,2016年是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经办能力提升年,全市就业服务系统要以干部作风整肃工作为抓手,围绕“庸、懒、软、散、浮、奢、梗”七个方面的着力整治,深化延伸“创先争优”和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促进干部职工始终保持脚踏实地、勤勉敬业、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始终发扬使命为责、实干为本、奉献为荣的优良作风,树立作风清新、服务优质、执法文明、廉洁高效的部门形象。

我市失业保险基金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

截止4月15日,我市各区市县失业保险基金存款余额已全部上解到市级收入户,失业保险基金统筹层次实现真正意义的市级统筹,基金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

去年以前,我市失业保险基金统筹层次为县级,统筹层次低、基金规模小、调剂能力弱,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失业保险制度功能的发挥。为进一步规范失业保险工作,切实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去年底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印发广安市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办法的通知》,失业保险基金统筹层次提升为市级,全市统一参保范围和对象,统一缴费比例,统一缴费基数核定标准,统一确定待遇项目和标准办法。

今年初,由市审计、人社、财政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的工作组对全市失业保险基金帐务进行了清理。目前,各地的失业保险基金存款余额已全部上解到市级失业保险基金统筹基金收入户,全市失业保险各项工作正式进入市级统筹程序。

我市将45家企业用工情况纳入失业动态监测范围

为准确把握经济形势对我市就业、失业的影响,健全失业监测预警制度,我市将启动失业动态监测制度,对部分企业用工变化情况实施动态监测。目前,此项工作已进入准备阶段,全市45家企业用工情况将纳入首批监测范围。

为做好此项工作,我市成立了失业动态监测工作小组,按照“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简便易行、稳步实施”的原则制定了工作方案和措施,考虑企业规模、从业人员、行业分布等因素,将华蓥山广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星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岳池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四川绿好食品有限公司等45户企业纳入了监测范围,涉及10多个行业的20000余名从业人员。全市就业部门将每月收集监测企业从业人员变动情况,对采集的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对减员数量多、减幅大的企业深入分析原因及影响程度,并结合同期城镇登记失业率、企业劳动用工备案等情况,形成分析报告并进行失业预警。

目前,此项工作已进入数据采集、核实和建档工作阶段,7月1日起正式开展定期监测工作。

我市再次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确保我市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近日,市人社局出台文件,再次提高了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广安区城镇失业职工失保金由每月455元提高到了616元,增加了161元,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生活补助金由每月296元提高到了400.4元,增加104.4元;(

这一惠及民生的政策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5880人签约园区企业就地就业新年刚过,各地按照全市开展“春风行动”的统一安排,在全市12个工业园区牵头组织举办了大型专场招聘会15场次。进场招聘企业146户,提供就业岗位8926个,求职参加应聘人员达21963人,报名参加职业技能培训1314人,达成就业意愿及签订劳动合同5880人。全市共发放就业促进政策、企业用工信息、劳动权益保障等宣传资料10余万份,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政策咨询服务10万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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