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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监理战略合作协议

时间:2017-10-23   来源:行业知识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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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监理战略合作协议 第一篇_涂料行业战略合作协议书通用版

涂料行业战略合作协议书

甲 方: XX地产有限公司

乙 方: xx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签订日期2015年11月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xx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经招标确定xx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xx地产有限公司外墙涂料(弹性、质感、仿石)产品的战略供应商,双方就xx地产有限公司外墙涂料产品战略采购等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 甲方指定乙方为全国区域(不含港澳台地区)住宅类(包括附属工程)开发项目的外墙涂料产品战略供应商,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在全国区域(不含港澳台地区)范围内开发建设的住宅类地产项目均可选用由乙方提供的外墙涂料产品及服务(相关产品清单见附件1),最终具体数量、规格、服务内容等,由乙方或乙方指定授权的代理商或指定授权的施工单位,与甲方或甲方控股50%以上的子公司或甲方指定的具体采购单位,在另行签订相关项目的具体采购合同中加以确定。但以下情况不受本协议约束:

(1) 在签订本协议书之前,甲方及其控股公司已经确定中标人,并已经发出中标通知书的采购项目

(2) 其他由于配合、遵守政府或有关政府机构的法规、政策、命令、行为而不能使用乙方产品之项目。

2. 本协议战略合作范围内未包含的产品,或乙方产品未能在当地获得准许使用证明,或产品不能满足甲方所开发项目的技术要求(包括项目档次的特殊要求),或乙方供货能力不能满足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另行选择其他公司的产品。

3. 本协议有效期内,如发现协议附件1中的乙方产品与同行业、同类或同档次产品相比已不具有明显价格优势时,甲方有权不受本协议的约束,另行选择其他公司进行外墙涂料产品的采购,或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重新与乙方签订新的战略合作协议。

第二条 双方职责和义务

在签定本协议后,双方约定做出以下承诺:

甲方承诺:

1. 严格执行本协议所约定之内容。

2. 在本协议期限内,由甲方或其控股子公司,或委托其管理的控股公司在中国大陆各地的开发项目均可使用乙方的外墙涂料产品及服务;甲方将根据乙方在附件1中承诺的各型号产品的技术参数及价格,向乙方订购产品及服务。

3. 自本协议生效日起,甲方即指派 李南 为xx地产有限公司联系人,负责与乙方协调解决合

作过程中的各项问题。

4. 对乙方提供之产品及服务价格及相关服务承诺绝对保密,不向其它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乙方承诺:

1. 严格执行本协议所约定之内容。

乙方有责任指定具备良好供货、施工能力之代理商来签订并执行合同,有责任监督并协调此经销商与甲方的合作状况。

2. 乙方承诺按甲方或其控股子公司需求(含样板间、售楼处等零星需求)以本协议约定的固定的价格提供所需的外墙涂料产品,并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向甲方提供“战略合作伙伴服务”(详见第四条)。乙方保证供货期满足甲方或其控股子公司或甲方指定采购单位的全部要求。

3. 自本协议生效日起,乙方即指派冯军力为乙方联系人,负责与甲方协调解决合作过程中的各项问题。

4. 在战略采购协议履行期间,合同价格不予调整。

5. 乙方有义务保证产品最长供货期不超过30天,即供方接到订单之日起,能够在30天内按需方要求在需方项目所在工地指定地点交货。

6. 在征得甲方同意前,不得公开宣布或透露本协议的存在及其条款,或做任何关于战略合作事宜的宣传或公开发布。

第三条 技术规格、标准、价格、付款方式

1. 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在本协议约定的采购范围内,依据乙方的投标文件、承诺书及本协议约定,乙方将以本协议所载价格提供相应的产品及服务(详见附件1),各型号产品的技术参数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规范标准和招标文件相关技术要求,并在具体项目采购过程中须同时满足具体工程的特殊技术要求。当甲方所需外墙涂料产品及服务在本协议附件1中未列明,可由甲、乙双方按照该产品市场最惠价格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甲方有权另行选择供货厂家。

2. 本协议所载价格为完全包干单价,该单价为完成外墙涂料产品供货及施工所需的一切费用,即外墙涂料产品供到施工单位现场指定地点(含卸货)或施工的一切费用。含原材料、标准件、配套件、外协件及加工成产品整个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和各种税费(含从国外进口到境内货物应付的关税),并包括随货物供应的易损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应提供的图纸资料等价格在内,以及检验费、复试费、包装费、短途装运费、运输、装卸费、施工所需费用等。

3. 本协议所供应及指导施工或产品施工的技术规格应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技术验收标准,达到优质工程对产品要求的全新产品标准。本协议以国家、地方相关规范标准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要求为准,若上述标准之间出现差异,须遵循最严格的标准执行,且

乙方不得因此提出任何增加费用或延长工期等要求。

4.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3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预付款;

2)每月按照所完成工程量的50%支付进度款;

3)竣工验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所完工程量的80%;

4)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审计机构进行审计确认工程结算总价后60日内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

5)结算总价的5%,作为乙方质量保证金,保修期届满后30日内,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确认没有任何质量问题,甲方将该部分合同价款支付给乙方;

6)以上各环节付款均不计息。

第四条 合作模式及要求

甲方采用指定材料或指定分包形式与乙方合作:

1)甲方指定材料由战采合作单位与实际涂料施工单位签订供货合同;

2)甲方指定分包由甲方与战采合作单位签订合同或甲方、总包与战采合作单位签订三方合同;

2、战略合作伙伴服务

乙方承诺在本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向甲方提供下列“战略合作伙伴服务”。

1. 乙方人力资源安排

1) 成立“xx地产服务小组”,并任命_ _为组长。

2) 甲方项目所在地如设有乙方分公司、办事处及维修点,乙方在当地销售工程师、技术人员及售后服务人员均应配合执行此任务。如甲方项目所在地没有乙方分公司、办事处或维修点,乙方应合理安排提供充足人员及技术支援协助完成此任务,并在当地成立售后服务机构。

2. 战略合作伙伴服务内容

1) 在新项目立项及设计阶段,乙方需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配合甲方的设计人员提供多种外墙涂料产品选型应用方案,进行初始投资和运行费用的分析和优化,确定最经济、合理的系统设备(产品)方案。

2) 乙方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积极配合总包方或相关分包方以及在甲方开发项目之业主提出疑问时,进行有关外墙涂料产品技术问题的解释和其他工作。

3) 对甲方开发项目的采购需求,乙方应提供最优先的供货权,确保供货周期满足项目的要求。

甲方可通过24小时免费服务热线或其它途径,了解产品信息、库存及订单处理状态等。

4) 乙方每年都应为甲方及甲方项目公司提供必要的培训课程(一年至少提供两次公司层面的培训),培训地点在甲方本部或各项目所在地。培训时间由双方另行商定。

5) 为使甲方得到更有效的服务,乙方应为甲方指定之总包或分包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必要的现场技术支持,以使其尽快掌握安装、使用、维护和修理乙方设备(产品)的所有技能,迅速成长为合格的安装及维修单位。

6) 乙方针对最新推出的技术和产品,结合甲方的需求,不定期地及时向甲方有关人员提供讲解及培训,同时对于甲方及施工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的技术问题,乙方应尽最大的努力及时给予详细可靠的回答。

7) 甲方选用招标过程中所确定的方案及方案之外的外墙涂料产品,由甲方、监理、乙方或施工方在现场共同选定一块基面进行涂布率测试,由乙方指导施工方进行涂饰工作,甲方和监理进行监控,四方共同对涂布率测试结果进行书面确认。甲、乙双方根据现场确认的涂布率,与招标清单的涂布率为参照进行比对,在±5%范围内为合理,结合选用的外墙涂料产品进行组价。

3、质量保修和保证期限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采用的是最佳材料和第一流的工艺,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2)乙方保证其货物经过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货物寿命期内运转良好。

3)质量保修期计算起点为施工完毕且通过竣工验收后。具体期限,以甲方及甲方项目公司所在地政府部门规定的保修期限为准。如所在地政府部门无规定的保修期限,保修期为2年。

4)质量保修期内乙方将甲方或甲方指定公司的要求,无偿提供服务,以使产品保持良好的状态。

5)质量保证期:外墙涂料产品应保证在设计条件下使用年限不小于5 年。

4、售后服务

1)乙方将根据项目所在地委托经双方认可的外墙涂料产品维保商对所有的外墙涂料产品进行调试、维修、保养等方面的工作,产品验收合格后,乙方应会同甲方项目部、甲方项目公司、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解释产品《操作和维护》内容,从而共同制订最符合项目现场情况的操作维护计划。

2)乙方提供之产品的保修期限执行本协议中的承诺。对超出保修期或由于非产品本身原因造成的故障实行收费维修。在保修期结束之后,可根据甲方要求签订产品保养合同。

设计监理战略合作协议 第二篇_合作协议(监理)

合作协议(一)

甲方:浙江长城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乙方:

为适应江西南昌监理行业激烈的竞争形势,积极拓展工程监理市场,提高甲方在江西南昌的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确保甲、乙双方应获得的经济效益和收入,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诚实守信、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乙方在甲方内部组建生产经营管理处,承建“南昌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人防防护设备施工监理项目”的工程监理工作,并共同组建项目监理机构对该项目进行监理,甲乙双方的责、权、利关系,经双方商量,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南昌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人防防护设备施工监理项目;

2. 建设地点:南昌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起点为双港站(原双港大道站),终点为奥体中心站;

3. 工程建设规模:线路长约28.842km,均为地下线,共设地下车站24座,平均站间距1233m;

4. 总投资: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计(或参照甲方与建设方签订正式合同及变更协议为准);

5. 工期:预计开、竣工时间:2011年7月1日至2014年12月30日;

6. 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7. 监理业务范围:“南昌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全线人防设备出厂前验收、施工安装、预埋件安装、安装调试、参与配合系统联调等相关工程的监理项目阶段和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包括人防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前、施工过程中及施工完后的相关专业技术咨询服务工作(详见与建设方签订正式合同);

二、机构设置

1.甲方把乙方编入“浙江长城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的组织体系中,编序为【浙江长城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南昌经营管理处】,并发给经营管理处专用章壹枚;

2.甲方任命 同志为项目监理部总负责人,全面负责监理机构的经营、协调等工作;任命 同志为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的权利和义务;

3.乙方组织机构由甲方委派的项目监理部总负责人负责搭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由甲方安排,其人员配置必须满足该项目的要求,该项目监理部实施乙方负责制,乙方代表甲方全面负责工程项目监理工作,包括组建项目监理班子,主持制定监理规划、细则,组织监理活动实施等;监理活动的效果对外向业主负责,对内向甲方负责,形成以 同志为首的高效能的工程建设监理队伍;

三、财务管理

1. 乙方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行承担项目监理部的一切费用和开支,自行配备财会人员,建立项目台帐;

2. 甲方负责配合乙方建立项目监理部账户,账户管理由乙方负责,项目上所有工程监理款必须汇入双方确认的帐户,该项目监理费转进项目部帐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按双方约定的管理费上缴甲方;

3. 乙方按每批次监理费的 %上交管理费,税票及其它行业管理费用由双方按比例各自承担和缴纳;

4. 乙方与甲方的资金往来以收款收据为结算依据,转帐支票附发票复印件;

5. 乙方在该项目生产经营活动中,甲方不再授权与任何单位或个人签订任何经济合同;

四、监理日常工作管理

甲方:

1. 公司管理部门和技术负责人在重要的施工环节与监理部进行技术沟通,对存在的技术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理意见书书面报告建设单位;

2. 公司管理部门和技术负责人直接参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查工作和施工图会审,协助监理部完成审查意见,并报建设单位项目部审核;

3. 公司指定技术力量强的专家组对该项目进行技术跟踪,对工程中出现的重点、难点技术问题召集专家进行专题研究,提出科学合理的处理意见,报建设单位项目部审核;

4. 公司技术管理部门每月定期、不定期对该项目监理部进行检查监督,对存在的

问题及时处理并督促改进,对工程的每个阶段的质量协助乙方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书面报告建设单位项目部;

乙方:

1. 乙方是甲方委派的履行监理合同的负责人,行使监理合同授予的权限,执行建设方的指令和交办的任务,组织配合总监理工程师施工现场开展监理工作;

2. 代表甲方与业主、承包方、设计院及质监站等及时进行联系、处理各有关方面的问题,保持与建设单位的密切联系,弄清其要求与愿望,并负责与施工单位联系,确定工作中互相配合的问题及有关需提供的资料或需协商解决的问题;

3. 按照监理规范和监理合同要求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开工准备工作,参加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的技术交底会议,参加与本项目有关的生产、技术、安全、质量进度等会议;

4. 依据监理规范要求,签发工程质量通知单、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及处理报告、返工或停、复工命令;

5. 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审查进度款申请,审查工程决算及工程预算、材料、计划,督促整理各种技术档案资料及竣工资料(含监理资料);

五、目标控制【设计监理战略合作协议】

1. 进度目标控制:进度控制目标为合同约定工期,通过促进施工计划的合理安排;

2. 质量目标控制:严格按照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施工验收规范等法律及设计图纸等有关技术文件进行监理;

3. 工程投资目标控制:项目投资控制在建设总投资以内,施工总费用控制在施工合同价之内,对施工图纸认真审核提出合理化建议,预测市场风险提出规避风险方法,使工程造价控制在投资目标控制价以内并力节约和降低;并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挖掘节约潜力,力争降低造价;

4.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管理:杜绝责任死亡事故、杜绝重大、大事故、杜绝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确保施工安全;满足省市有关文明施工的文件要求,创文明施工样板工地;

六、其他

1. 工程项目监理部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乙方人员的费用支出由乙方自行承担;

2. 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乙方聘用的,其费用由乙方承担;由甲方聘用的,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3. 甲方派驻工地的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日常监理工作,月工资报酬及其他发生费用视工作能力及职业道德由双方协商解决;

4. 乙方驻地监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以外的,施工承包人的任何报酬或经济利益;乙方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建设单位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5. 甲乙双方应按本协议自觉履行义务,如有违反本协议,违约方要支付对方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7. 未尽事宜发生时双方商量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二分,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址:

合作协议(二)

甲方:浙江长城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诚实守信、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双方合作承接“南昌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人防防护设备施工监理项目”监理业务,并共同组建项目监理部(以下称“南昌市轨道交通1号线”)对南昌市轨道交通1号线项目进行监理。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南昌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人防防护设备施工监理项目;

2. 建设地点:南昌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起点为双港站(原双港大道站),终点为奥体中心站;

3. 工程建设规模:线路长约28.842km,均为地下线,共设地下车站24座,平均站间距1233m;

4. 总投资: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计(或参照甲方与建设方签订正式合同及变更协议为准);

5. 工期:预计开、竣工时间:2011年7月1日至2014年12月30日;

6. 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7. 监理业务范围:“南昌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全线人防设备出厂前验收、施工安装、预埋件安装、安装调试、参与配合系统联调等相关工程的监理项目阶段和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包括人防设备安装工程

设计监理战略合作协议 第三篇_工程合作协议范本

工程合作协议

【设计监理战略合作协议】

甲方:深圳市嘉普通太阳能有限公司

乙方:

承包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详细住址:

联系电话: 手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作为投标方参与投标,乙方作为具体实施单位,共同合作实施 项目内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名称

第二条 合作方式

1、以甲方名义投标,甲方负责本项目的系统设计、标书制作等,并提供所需要的各项资质、人员资格证书;乙方负责本项目的业务跟进、洽谈、运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2、中标后,甲方负责与本项目发包方(业主方)(业主方)签订合同并提供项目 所需的主要设备(太阳能集热器、水箱、空气源热泵、锅炉等)及相应的技术支持;乙方负责包工、包料(主要设备以外的其它所有材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完成甲方与本项目发包方(业主方)(业主方)签订的合同中所规定的全部工程项目及服务内容,以及竣工验收、售后服务、收款等。

3、甲方负责对乙方的施工质量、工程变更签证等进行必要的监管、检查与管理。

第三条 工期

按照本项目合同执行,以发包方(业主方)(业主方)或监理方发出的指令为准。

第四条 工程内容

本项目合同书、招投标文件、图纸、工程会议纪要、工程经济技术签证、工

程变更签证等有关文件规定及本项目发包方(业主方)(业主方)或监理方要求的全部内容。

第五条 经营指标

1、乙方负责完成甲方与本项目发包方(业主方)(业主方)签订的合同中所规定的全部工程项目并办理好竣工验收手续,同时做好合同约定的售后服务工作;乙方享有收取本项目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款项(含增补)的权利。

2、乙方按照本项目(结算总造价-甲方提供设备总造价)的向甲方上缴综合管理费。当工程款支付至工程项目总价款的95%(不含本数)之前,甲方在本项目发包方(业主方)支付的每笔工程款中扣除 %作为乙方上缴综合管理费;在工程结算完毕,工程款支付至工程结算总造价的95%以上(含本数)时,扣完全部综合管理费。

3、甲方向发包方(业主方)(业主方)提供增值税发票(税率17%),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应发票;如乙方无法提供17%增值税发票,则须向甲方补交相应税款,由甲方在每次支付工程款时扣除。

第六条 工程款支付

1、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条件是甲方已收到发包方(业主方)就乙方已完成的分包工程支付的工程款;

2、甲方在收到发包方(业主方)支付的前述工程款后七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分包工程款;

3、如果发生发包方(业主方)迟延支付全部或部分工程款的情形,则甲方有权相应推迟向乙方付款直至收到发包方(业主方)支付的款项。

第七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以最优惠价提供工程所需的主要设备(太阳能集热器、水箱、空气源

热泵、锅炉等)及免费技术支持(前期设计、项目运作建议等)。

2、甲方全面监督本项目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材料情况和本工程资金运作情况,监督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

3、及时向乙方提供项目所需的企业内部文件及相关资料,及时协助乙方办理工程所需的一切手续。

4、为保证工程款按时到位,甲方财务部负责与本工程发包方(业主方)财务部门密切配合,协助做好工程备料款、进度款、结算款的管理;在发包方(业主方)支付每笔工程款及保修期满发包方(业主方)返还保修金后及时返还给乙方。

第八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中标后,乙方必须向甲方购买主要设备(太阳能集热器、水箱、空气源热泵、锅炉等)。

2、乙方根据国家有关施工规范要求,全面积极履行甲方与本项目发包方(业主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承包方的全部工作及责任并确保达到施工合同全部要求。

3、乙方负责与本项目发包方(业主方)协商洽谈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补充合同、补充协议、各类工程技术经济签证、各类增减工程及设计变更签证。

4、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财务规定,所有工程款必须汇入甲方银行帐号,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工程款汇往其他帐号的,乙方需按工程总造价的5%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5、乙方应积极依据合同向本项目发包方(业主方)追收工程备料款、进度款和其他应收款项,该类款项转至甲方指定帐号后,甲方在扣除 %综合管理费和相关税金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其它材料供应商。

5、乙方自行承担本项目前期设计、招投标阶段、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结算的全部项目经营费用。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保障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并自行承担工人工资报酬,负责工人的的社会保险。如果发生工伤、人身损害事件 ,则相应的后果由乙方承担。如果甲方已承担上述责任的,则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予以扣除或向乙方进行追偿。

6、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税务部门、建设部门的有关规定,遵守甲方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后果由乙方自负。

7、本工程垫资部分资金由乙方自行解决,并确保不得因乙方资金运作而影响工程正常有序进行,不得因乙方资金运作而影响工程工期。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质量条例》,乙方坚决履行和承担建设方所规定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切保修责任。

9、乙方需要甲方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外出洽谈业务、处理工程有关事宜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如需甲方法人代表或高层管理人员参加会议的,应提前3日通知甲方,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安排。甲方有权委派公司工程管理人员检查乙方所承接项目现场的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资金运转管理等工作,甲方委派的现场管理人员一切工资及差旅费用由甲方负责(需外出本市的差旅费等费用除外)。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监督管理工作,并按要求定期向甲方汇报工程情况。

10、乙方须派专人(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施工期间常驻项目地,负责项目的施工管

理工作,保证施工安全和现场文明施工。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擅自将本工程项目再行分包或转包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书,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乙方未为其雇用人员办理工伤等社会保险或未购买人身意外商业保险、未及时足额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及有关费用的,属于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据此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有关损失。

3、因乙方原因使甲方遭受行政处罚、资质降级处理,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书,并由乙方按工程总造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4、乙方未按照发包方(业主方)要求竣工验收的,每迟延一日,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额1‰的违约金。

5、乙方因其他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甲方的损失。

6、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购买主要设备(太阳能集热器、水箱、空气源热泵、锅炉等)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额30%违约金。

第十条 其他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法律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附件一《工程施工安全达标责任书》、附件二《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责任书》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法律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保修期满结清工程款后自动失效。

甲方:深圳市嘉普通太阳能有限公司 乙方:

签约代表(签字): 签约代表(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一:【设计监理战略合作协议】

工程施工安全达标责任书

本公司在所承包 的项目施工中,保证项目部按照合同及甲方(公司)对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做到如下安全生产要求:

一、认真贯彻建设部“一标”、“三规范”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制度、规定、规程和岗位职责,服从公司对安全生产的指导和管理。

二、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新工人进行开工前三级安全教育;施工中及时向工人进行各工种安全技术交底,并执行全员签字手续。

三、施工现场设置“五牌一图”(工程概况牌、文明施工管理牌、安全纪律、组织网络牌、防火须知牌、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

四、施工用电做到三相五线制,保证实行三级临时用电保护措施。采用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使用铁开关箱并做好重复接地。

五、按规定搭设好钢管脚手架,并做好拉结,挂好符合建设部规定标准的立网及平网,首层施工层满铺脚手板,出入口搭设防护棚。

六、井架提升机必须具备:防断绳装置、防冲顶装置、每层停靠装置吊盘安全门。卷扬机防跑绳装置、井字防雷装置接地,每层平台必须立防护门(或栏杆),缆风绳必须用9.3mm以上钢丝绳(20米以上设两组)。

七、做好“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四口”(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和临边(阳台、楼板、楼梯、屋面等临边)的防护。

八、施工机具的传动部分必须做好防护(防护罩、接零保护)

九、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十、工程在开工前及施工过程中,必须编制各分项安全技术措施,应及时配置劳动保护用品。未按上述规定执行所造成的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包负责人)负责。

十一、现场文明施工应符合文明施工标准。

十二、安全生产指标:杜绝伤亡事故,轻伤频率小于3‰,如超出上述指标处以200—30000元的罚款。

十三、接受市有关安全部门检查: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并达到国家有关安全标准。

设计监理战略合作协议 第四篇_1工程施工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工程施工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甲方:北京众森圣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专业从事投资管理的企业,乙方为专业从事工程施工的乙方愿意作为甲方下属的工程部与甲方合作。乙方承建甲方投资项目的工程建设,双方就工程施工形成战略合作关系,为使双方在工程施工的质量、工期、成本、安全等各个方面达到预期目标,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承包甲方投资的 项目。

二、承包范围:施工总承包工程,为一般土建工程(包括桩基)、室内给排水工程、室内电气及照明工程、防雷接地等工程内容。其中指定分包工程和专业分包工程除外。

【设计监理战略合作协议】

1、甲方指定分包工程:(门窗工程,外墙涂料,防水,栏杆等具体内容按项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

2、甲方专业分包工程:(电梯、消防工程、弱电工程、室外附属及绿化景观工程等具体内容按项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

三、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组建工程项目施工部(处)。项目部(处)作为甲方的派出机构,到施工现场具体履行甲方职责,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及资金等进行监督管理。

2、组织公司职能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工程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乙方实施。

3、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施工报表、报告以及工程结算、竣工资料。

4、做好施工中的协调工作,尽量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但由于监理以及遇不可抗的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工程窝工、停工和延期,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乙方应予理解并承担由此可能带来的成本增加的风险。

5、甲方享有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经济和法律纠纷时停止支付工程款的权利。

四、乙方责任、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履行施工合同包括随后可能签订的补充合同的有关条款,按施工合同的规定全面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并承担施工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全部义务和责任,负责协调项目方与监理部门关系。

2、负责工程施工、竣工和保修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工期、施工质量、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竣工资料及验收等全部工作,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3、严格按施工规程、规范或国家有关法规以及甲方的质量、安全管理等要求进行施工,按施工合同要求完成工程施工任务。若因乙方管理不当,出现质量、安全、工期及其他与本工程相关的问题而受到国家相关部门的处罚时,则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施工过程及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造成返工的,乙方须承担返工责任及费用。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理赔。

4、负责雇用除甲方派出的管理人员以外的施工所需的全部岗位人员,并将雇用名单及相应岗位安排书面报告甲方。乙方应及时付清其雇用人员的工资和采购材料费及机械设备租赁费用。每月1 0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的债权债务一览表和所雇用人员工资发放表。以上表格必须由乙方、债权人、乙方所雇用人员签字确认,甲方有监督权。乙方与第三方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负责为本工程相关人员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发票及有关协议交甲方保管。

6、、乙方有义务按甲方要求,配合甲方的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等体系认证工作。

7、乙方不得将工程以任何方式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

8、乙方保证不拖欠民工工资,否则,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支付工资给民工及相关材料费。

9、乙方不得使用甲方项目用于担保、购销货物等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有关费用事项:

乙方必须在与甲方签订施工合同后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工作:

1、向甲方交纳 元(人民币)合同履约担保金(如果乙方要申请预付款同样要交纳预付款履约担保)。

2、到项目地劳动部门交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3、甲方按施工合同结算总价的 %收取工程管理费。

4、施工期间及完工后一个月,甲方按以下标准向乙方收取。

(1)甲方委派管理人员 名: 元/月·人。项目地区域内的交通费、通讯费等由乙方另行据实支付。来往公司总部(北京)的交通费采取协商包干使用的方法,按合同期内每次合计元包干。

(2)根据实际需要,安排驻项目工地现场人员。项目经理工资按·人发放;其余人员按元/月·人发放。甲方派驻项目部人员的交通、通讯费及其他费用由乙方另行据实支付。

(3)甲方人员为本项目接待检查等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4、每次支付工程款时乙方要将农民工工资发放表、管理人员工资发放表报甲方项目部;乙方交完各种税费后,甲方并扣除工程款分两次拨付,第一次拨付时甲方暂留农民工和管理人员工资款,待乙方将工资领取人签收的工资发放表报甲方后,甲方拨付余下的施工款。

六、特别约定

为维护本公司的良好信誉,若因乙方管理不当,导致工期严重滞后或工程质量、安全出现重大问题,导致项目地县级主管部门通报,通报一次罚乙方1万元。导致项目地市级主管部门通报,通报一次罚乙方2万元。造成其他更大范围负面影响的甲方有权终止双方合作,并根据具体情况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订补充协议。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二〇 年 月 日

设计监理战略合作协议 第五篇_2016工程设计战略合作协议

工程设计战略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了开拓聊城装修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合同法》,以及装饰行业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内容

甲方负责聊城装饰装修市场信息收集和工程业务公关工作,乙方负责与业主进行技术交流、设计方案探讨并组织工程设计定稿,甲方承接的装修工程使用乙方的设计方案,甲方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

第二条设计收费及支付方法

(一)设计收费标准:工程造价的5%。

(二)付款方式:乙方设计方案被业主单位使用后,甲方在收到业主第一次拔付的工程款后3日内将设计费按上述标准拔付乙方。

第三条设计内容:

(一)乙方提供的设计图中应有详细的设计说明。

(二)平立面图

1、平面家具布置图

2、地面图

3、天花图

4、现场制作的家具立面图

5、门立面图

6、厨房、卫生间立面图(定做的厨房除外)

7、电视背景墙立面图

8、其它现场需施工墙面的立面图

(三)剖面图

1、应标明材质、用料、颜色等

2、门窗套剖面图

3、家具剖面图

4、玄关剖面图

5、厨房上下柜剖面图

6、天花剖面图

7、电视背景墙剖面图

8、其它需施工处剖面图

(四)水电施工图

(五)平面方案图;

(六)全套施工图。

第四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设计所需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交资料质量达到工程设计要求。

2、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乙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sh/386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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