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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制度

时间:2017-06-03   来源:养生保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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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制度(一):保健品管理制度

保健品管理制度

一、进货索证索票制度

(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二)对购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首次购入该种食品时索验。

(三)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

(四)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一)每次购入食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二)采取账簿登记、单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食品进货台账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者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三、 库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二)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三)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四)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 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

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七)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四、食品销售卫生制度

(一)食品销售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上岗,销售过程中禁止挠头、咳嗽,打喷嚏用纸巾捂口。

(二)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

工具。

(三)食品销售应有专柜,要有防尘、防蝇、防污染设施。

(四)销售的预包装及散装食品应标明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质期)等。

五、食品展示卫生制度

(一)展示食品的货架必须在展示食品前进行清洁消毒。

(二)展示食品必须生、熟分离,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三)展示直接入口食品必须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保持食品新鲜卫生,不得超出保质期。

(四)展示柜的玻璃、销售用具、架子、灯罩、价格牌不得直接接触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货架上。。

(五)展示食品的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

六、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

(三)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七、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一)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

(二)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八、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一)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

(二)食品用具要定期清洗、消毒。

(三)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四)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定期保洁、洗刷、消毒,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五)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九、卫生检查制度

(一)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每周1-2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保健食品制度(二):保健食品管理制度汇编

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参考样本)

目 录

一、保健食品从业人员岗位职责……………………… 3

二、保健食品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9

三、保健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查体管理制度……… 10

四、保健食品经营场所仓库卫生管理制度…………… 11

五、保健食品购进管理程序…………………………….13

六、保健食品购进管理制度…………………………….15

七、保健食品验收管理制度…………………………….17

八、保健食品储存管理制度…………………………….19

九、保健食品出库管理制度…………………………….20

十、保健食品销售管理制度…………………………….22 十一、保健食品退换货管理制度……………………….24 十二、保健食品售后服务和应急处置制度…………….25 十三、保健食品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 26 十四、保健食品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28

十五、保健食品档案管理制度………………………….29

保健食品从业人员岗位职责

(一)企业负责人岗位职责

1、对企业经营保健食品负全面责任,保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接受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2、负责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经营管理人员的质量教育培训,保证企业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

3、负责签发保健食品质量管理制度及其他质量文件,负责处理保健食品安全质量安全事故,定期组织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4、负责对保健食品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批,对企业购进的保健食品质量有裁决权。

5、负责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在企业内部的贯彻实施。

6、负责选拔任用各方面的合格人员,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健康检查。

(二)质量负责人岗位职责

1、在企业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分管质量工作,带领企业全体员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落实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

2、加强企业全面质量管理工作,对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协调、有效实施质量否决权。

3、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实施和维护企业质量管理制度的有效运行,主持质量管理制度的检查与考核工作,负责向企业负责人报告质量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4、定期组织召开质量分析会,及时掌握质量管理工作动态,研究解决有关质量问题。

5、负责对企业经营产品质量审批

6、负责协调部门之间质量工作的有效开展

7、主管质量方面培训教育工作的实施

8、研究、部署、检查质量管理工作,对质量工作奖惩提出建议并根据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具体实施质量奖惩。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

1、树立“质量第一”的管理理念,坚持质量效益原则,承担质量管理方面的具体工作,在保健食品质量管理方面有效行使裁决权。

2、监督质量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做好记录。

3、负责对企业员工进行质量教育培训工作【保健食品制度】

4、负责对保健食品养护工作的业务技术指导。

5、对不合格保健食品进行控制性管理,负责不合格保健食品报损前的审核及报损、销毁保健食品处理的监督工作,做好不合格保健食品报损、销毁等相关记录。

6、按月检查陈列保健食品的质量状况,保证其符合规定要求。

7、定期检查企业的经营环境及人员卫生情况。

8、负责建立保健食品质量档案和收集质量标准。

9、负责各类质量记录、资料的收集存档工作,保证各项质量记录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10、负责处理保健食品质量查询,对客户反映的质量问题及时找原因,尽快予以答复、解决。

11、负责保健食品不良反应信息的处理及报告工作。

12、负责质量信息管理工作,定期收集保健食品质量信息和有关质量的意见、建议,并定期进行统计分析,提供分析报告。并做好记录,及时填报质量统计报表。

(四)购销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和企业各项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特别是采购和销售方面的管理制度。

2、采购人员应根据公司的计划按需进货、择优采购,严禁从无证、证照不全的供货商进货。

3、对购进的保健食品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认真检查供货单位的《营业执照》和《保健食品的批准证书》、该批次的有效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保证保健食品质量,并交质量验收人员逐件验收入库。

4、销售人员应确保所售出的保健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保健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

保健食品制度(三):保健食品规章制度

索证索票制度

第一条 本店建立健全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严格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仔细验明保健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确保交易对象主体资格合法,购入保健食品质量合格。

第二条 本店对购入的保健食品,应当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卫生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论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上述相关证明应当在有效期内首次购入时索验。

第三条 本店首次购入保健食品时,还应当按保健食品品种索取并仔细查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该批次保健食品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之后应当每半年索验一次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所列检验项目应当包括法律、法规规定和保障食品安全的相关项目。

第四条 本店应当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身份证明和应当检验检疫的保健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第五条 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保健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保健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有条件的可实行计算机管理,建立健全纸质和电子档案。

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 店内保持清洁,无污染源。

第二条 购入保健食品做好食品质量的检查验收登记工作。

第三条 工作人员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和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保健食品制度】

第四条 保健食品销售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上岗,销售过程中禁止挠头、咳嗽,打喷嚏用手捂口。

第五条 销售的保健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

第六条 保健食品销售应专柜或专间,要有防尘、防蝇、防污染设施。必须保持通风、干燥,分类、分架、离地、离墙存放,做到先进先出。

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保健食品质量管理,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行为,严把保健食品质量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立。结合本店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企业应加强对保健食品进货、入库、保管、上柜销售等环节的全程管理,严格审验经销商品质量及相关身份证明,确保所经营保健食品质量安全、可靠,标识说明真实、清晰,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水平,树立企业诚信经营的良好形象。

第三条 本企业应建立保健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台账。台帐上明确保健食品名称、进货日期、数量、批次、金额、产品企业的厂名、厂址等相关资料,并明确专人负责进货验收工作人,重点验收以下内容:

(一)进货的保健食品是否属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

(二)保健食品是否已失效,变质或过期。

(三)保健食品包装上的标识是否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1、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2、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3、根据产品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

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应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4、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臵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限或者失效日期。

5、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6、属于国家强制认证或实行市场准入的产品,应标有已获国家强制认证或市场准入的相关认证标志。

(四)保健食品包装上标有获奖标志,质量认证标志或其它特殊标志的是否具有法定权威部门颁发的获奖证明,认证证书或授权使用书等相关证明资料,是否符合相关证明资料中核定使用的产品范围及期限。

(五)产品及其包装上标有注册或专利注册标志的,标注人是否具有所标注商标或专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是否符合注册商标或注册中核定使用的产品范围及期限。

(六)产品的名称、包装,所附的说明书及其它宣传资料是否存在虚假,误导或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的内容。

(七)产品上标注的产地、厂名、厂址是否真实。

(八)产品的重量是否与标准一致。

(九)其它通过感观及查验资料可以进行审验的内容。

第九条 企业在店堂内外张帖的产品宣传及说明内容必须真实合法,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第十条 企业应配备专职进货验收人员或其他质量管理人员,日常应加强对内部员工的产品质量检验技能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业务培训,促进进货验收工作的顺利开展。

储存制度

第一条 为保证对保健食品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正确、合理地储存,保证保健食品储存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按照安全、方便、节约、高效的原则,正确选择仓位,合理使用仓容,“五距”适当,堆码规范、合理。

第三条 应按照经营规模的需要,配备符合规定要求的底垫、货架等储存设施,配臵必要的温湿度监测和调控设施。

第四条 应设臵温湿度条件适宜的恒温度。根据保健食品储存条件要求,应将保健食品分别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等。对有特殊温湿度储存条件要求的保健食品,应设定相应的库房温湿度条件,保证保健食品的储存质量。

第五条 按照保健食品性能,对其实行分区、分类储存管理。

第六条 库成保健食品应按其批号及效期远近依序集中码放,不同批号的不得混垛。

第七条 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做好库房温湿度管理工作,每日上、下午定时各一次观测并记录“温湿度记录表”,并根据条件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保健食品储存安全。

第八条 保健食品存放实行色标管理。待验品、退货区—黄色;合格区—绿色;不合格区—红色。

第九条 对不合格保健食品实行控制性管理,不合格保健食品应单独存放,专帐记录,并有明显标志。

第十条 储存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保健食品,应立即将营业场所陈列和库存的保健食品集中控制并停售,报食药监部门处理。

第十一条 做好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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