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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冬春救助自评报告

时间:2017-04-23   来源:生活常识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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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冬春救助自评报告(一):冬春救助

从江县2011-2012年冬春受灾困难群众生活

救助工作落实情况汇报

一、及时制定实施方案

1、明确救助对象

(一)因灾困难程度加深的农村低保户对象;

(二)2011年因灾大面积农作物特别是粮食作物受灾损失严重无自救能力的重灾户;

(三)长期患重病、大病以及无劳动能力受灾的农村特困户;

(四)因灾无自救能力的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军属、在乡伤残军人及带病回乡的复退军人等优抚对象;

(五)农村其他需要政府救助的受灾群众。

2、确定灾民生活困难救助标准及时段

今冬明春灾民生活困难救助种类以粮食救济为主,粮食为每天人均基本口粮达不到 1斤大米的差额部分。

救助时段为 2011年12月至2012年5月。2011年12月份发放冬令救助粮食(款)的一半,3-5月份发放春荒救助粮食(款)的另一半。

3、制定救助办法和救助程序【民政局冬春救助自评报告】

(一)组织灾民积极开展生产自救,互助互济;

(二)政府给予必要的救济;

(三)政府救济以实物为主。

(四)个人书面申请;

(五)村民评议;

【民政局冬春救助自评报告】

(六)村委会集体研究,拟定救助对象;

(七)村委会造册登记并张榜公示,群众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建立救助台帐;

(八)报送县民政局审批后,乡镇及村委会将县民政局审批的名单再次张榜公示7天;

(九)村委会填写《冬春灾民救助花名册》,发放《灾民救助卡》,凭卡公开发放救助款物。

二、具体措施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为确保今冬明春灾民生活救助工作有序开展,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从江县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民政局局长任副组长,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和扶贫开发局、县水利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统计局、县招商和商务局、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并下设办公室在县民政局。

(二)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各乡镇、有关工作部门要分工明确、落实责任,务必把冬春灾民救助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做到“一清一细三到位”(即:一清 要摸清需政府救助的底数;一细 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三到位 救助工作领导要到位、资金要到位、物资要到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冬春灾民生活救助工作负第一责任,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社会事务办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层

层有人抓的良好工作格局,确保灾民救助工作顺利开展。各乡镇负责对本乡镇冬春期间灾区困难群众生活困难情况进行摸底排查,造册登记需政府救助的对象,分类汇总《从江县冬春灾民生活困难需救助人员台帐》,按要求及时上报县民政部门,组织灾民开展生产自救、互助互济,制定本乡镇冬春灾民救助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完善灾民救助各项档案资料,管好、发放好救灾救济款物,确保本乡镇无饿死、冻死等非正常现象的发生。县民政局负责指导各乡镇做好冬春期间灾民生活救助的摸底排查工作,并做好分类汇总上报,建立灾民生活救助台帐;起草全县冬春灾民生活救助工作方案,行使县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灾民救助管理职责。县财政局负责落实本级救灾救济科目的预算,统筹安排荒期灾民生活救助的资金投入,及时划拨冬春期间本级财政配套资金和上级下达的灾民生活救助补助资金,为荒期灾民生活救助工作提供物质保障。县招商和商务局根据灾民生活救助的需要,组织粮食贸易部门认真做好救济口粮的加工、储运,必要时,按照县政府的部署实施开仓借粮,确保救济口粮的供给和质量。县监察、审计部门负责监督冬春灾民救助工作的正常实施,确保救助资金及时到位,专款(物)专用。

(三)公开透明,广泛监督。要按照救灾“四公开一监督”(即:政策公开、对象公开、标准公开、数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工作要求,把冬春救助公开作为政务(村务)公开、推进民主管理的重要内容来抓,严格“三榜公示” 工作程序(即:确定对象一榜公示,确定救助数量二榜公示,发放款物三榜公示),广泛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四)加强督查,确保实效。为加大全县今冬明春灾区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督查力度,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专项工作督查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县监察局局长)

副组长:(县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

成 员:(县民政局局长)

(县审计局局长)

(县统计局局长)

(县民政局纪检组长)

(县社会救助局局长)

督查组负责对全县冬春灾区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的专项督查,并及时通报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冬春期间灾民生活救助工作的进展情况。

(五)加强反馈,提高质量。为及时掌握全县冬春期间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情况,冬令、春荒期间,各乡镇每月12日前将灾民生活救助情况和《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情况统计表》经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政府公章分别上报县政府办和民政局。

三、救助资金筹集和救助物资的落实情况

按照救灾分级负担原则,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已将第一冬令救助资金下拨到我县,12月26日,我县已将600吨冬春救助粮发放到受灾困难群众手中,共救助人数2.3万人发放救助卡0.6万张;第二笔补助资金到位后,在20日内发放到灾民手中。

民政局冬春救助自评报告(二):2011年民政局救灾救济工作绩效考评汇报材料11.30

2011年度民政救灾工作绩效考评

汇 报 材 料

市考评组:

根据市绩办发[2011]34号《关于对2011年度自治区重点绩效指标进展核验的通知》,现就我局2011年度救灾工作汇报如下:

一、灾害应急救助工作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全县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我县制定朔政发[2010]33号《阳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朔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文件,各乡镇进一步完善了乡镇一级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村(居)会、社区也同时成立了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初步形成了县、乡、村三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

二、倒房恢复重建工作

今年六月以来,我县发生洪涝、泥石流和火灾等灾害,造成了农村居民房屋倒塌76户200间和损坏198间。灾害发生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倒房恢复重建摆在救灾工作的突出位臵。民政局急时制定《阳朔县2011年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实施方案》,在2012年1月中旬以前,确保每户全倒户至少建成30平方米以上的牢固住房,使所有因灾倒房群众能全部搬入新居。10月底完成重建任务的40%,11月底完成重建任务的60%,12月底完成重建任务的90%,2012年1月中旬全部完成重建任务,1月底所用因灾倒房户搬入新居。

截止到11月30日,全县共投入恢复重建和维修资金102万元,其中灾民户自筹82万元、县财政投入20万元;我县倒房重建已动工76户,200间,已竣工28户84间,预计3月底前受灾倒房户全部入

住完毕。

三、冬春生活救助工作

一是我们在去年冬令救助的基础上,继续做好今年的春救助工作,10—11月份,共发放临时救助金9.5万元,救助困难群众684户1573人。二是认真做好今年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10至11月份各乡镇民政办摸底调查了受灾困难群众需救助情况,建立了《2011年冬春需救助台账》。经统计,全县需救助人口15306人,需救助口粮370吨,需衣被12400件/套。我局按照科学发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从“以民为本,为民解困”宗旨出发,早计划,早行动,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各项救济工作,县民政局根据需救助情况,于10月10日制定下发了《阳朔县冬令春荒期间灾民和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实施方案》朔民发[2011]4号文件,明确了救助对象,制定了救助方法和措施,县人民政府年初预算安排并落实冬令春荒救助资金10万元。11月30日,我局委托县采购中心招标采购了一批冬令救济物资:棉衣3000件、棉裤3000件、棉鞋3000双、口粮救助款30万元,合计110万元。目前,这些救灾款物正在下发各乡(镇)民政办,要求在12月底全部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确保全县灾民和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农房保险工作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1年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协议》的通知(桂民发„2011‟42号)精神,我县从2011年4月上旬开始,全面部署并开展了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并制定《阳朔县开展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工作方案》朔民发[2011]3号文件要求,全县农房保险的理赔工作及时启动,对受灾农户灾后重建、恢复基本生活起到了很好

的保障作用。我县2011年度共有67300户农户参加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参保率达100%。截止11月30日,全县已有20户参保农户住房因各种自然灾害损坏和倒塌,其中损坏5户、倒塌15户,经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现场勘定赔付14.38万元,户均赔付达7500元,这是在全市十二县五城区户均赔付金额是最高的,同时也得到市民政局对我县的农房政策性保险工作表扬和肯定。所有赔款都在十个工作日内拨付到县民政局帐户,由县民政局按维修和重建进度发放给受灾农户手中,并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现已维修好4户、倒房重建竣工6户,其它的希望得到赔付的乡(镇)及时抓好这项工作,确保 12月底全部竣工并入住。

五、存在问题

倒房重建工作由于区市重建资金尚未到位,造成重建进度缓慢, 但我县不等不靠,仍然扎实抓好这项工作,认真落实灾区民房恢复重建管理工作规程,加大对各乡(镇)民房恢复重建工作的督查力度,确保2012年1月底全面完成因灾倒房重建任务。

阳朔县民政局

2011年11月30日

民政局冬春救助自评报告(三):2015县冬春救助工作汇报

县冬春救助工作汇报

各位领导:

我县在实施冬春生活救助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和省、市关于冬春救助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严格遵循“规范化管理、务实化运作”的工作要求,完善冬春救助工作运作机制、强化救助资金的管理,确保冬春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现将2015—2015年度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冬春救助工作

根据省、市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们及时组织各乡镇召开专项工作会议,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制定了《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方案》,要求各乡镇民政部门要做到:一要摸清冬春困难群众对象的底数;二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三要做到领导到位、资金到位、物资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有人抓的良好工作格局,确保冬春救助工作顺利实施。同时,各乡镇要对冬春期间困难群众进行造册登记,分类汇总《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台帐》,按要求及时上报到我局。据统计,2015—2015年年度冬春期间,全县需救助对象共58906人,其中需要口粮救助43562人,需要衣被救助10901人,需取暖救助4718人。

二、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冬春救助款物使用规范

我们严格按照民政部《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政策要求,严格遵循“本人申请、村民评议、张榜公布、村委上报、乡镇审批发放、县民政局备案” 等工作步骤,规范救助对象的核定上报、补助资金的申请、办理、拨付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将冬春生活救助款物及时下发到受灾困难群众手中。今年入冬后,在上级冬春救助资金未到位的情况下,我们不等不靠,积极争取县财政年度配套救助资金40万元,帮扶救助困难群众5460人。同时,组织生产加工救灾棉被3000条,棉衣2500件,在严冬到来之前,拨付各乡镇,及时发放到缺衣少被灾民手中,确保灾民安全过冬。

三、加强救灾储备库建设,完善救灾装备配置

长期以来,我县一直没有救灾物资储备库,应急救灾物资存放在民政局院内的一个弃用的锅楼房内,一是救灾物资储备容量小,救灾物资品种单一,仅储备了一部分最基本的棉被、棉衣和一些简单的照明器材等,帐篷等其他救灾应急物资无处储备,不能满足救灾工作的需要。二是由于现有的救灾物资储备于单位办公楼院内,出路不畅,不利于救灾物资的直接调配运送,一旦灾情发生后,救灾物资调运在空间、时间上都有难度,影响了救灾应急的速度和质量。为此,我们投资20万元,在今年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厂房改扩建中,兼容规划新建救灾储备库120平方米,现已投入使用,目前,储备库储备物资有:棉被252条,棉衣850件,棉褥59条,单衣180套,雨衣120件,雨鞋68双,解放鞋80双,照明灯65台,迷彩服80套,棉大衣66件,帐篷800顶。其他物资正在完善。

在救灾装备配置方面,救灾办公室按要求配备有救灾专用车辆、专用电脑、专用数码照相机、数码摄像机等。基本上满足了救灾工作的需要。

四、存在的问题

1、冬春救助资金缺口较大。由于我县今年遭受干旱自然灾害严重,今冬明春全县因灾需救助人口达58000余人,我县又属山区贫困县,县财政十分困难,除县财政投入的40万元外,还差600余万元没有着落,还望上级帮助解决。

2、现有的救灾装备配置比较陈旧老化。一是救灾车辆还是省市配备的原有车辆,已服役将近10年,目前已行驶30余万公里,严重老化,已不能适应救灾工作需要,急需更新。二是办公室专用电脑和数码相机、摄像机等已用8年之久,设备陈旧,常出故障,急需更新,但由于资金问题一直无法落实。

3、救灾工作经费困难。救灾工作主要在基层,下乡查灾报灾,车辆燃油、拉运救灾物资、印制救灾表册等,由于没有工作经费,影响了救灾工作的开展。

民政局冬春救助自评报告(四):2016民政局工作总结报告

民政局工作总结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动力,按照省、市民政部门的工作部署,与时俱进,真抓实干,强化管理,不断创新,经过民政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利,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回顾一年来,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大社会保障的工作力度,逐步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制

1、低保工作。做好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对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为巩固低保规范化建设成果,按上级民政部门有关精神,进一步健全申请、审批流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将低保对象的有关情况、低保金的发放纳入社会化管理,并于上半年和下半年低保变动审批时,组织有关人员抽查部分镇(村)的低保档案资料,有效防止错保、漏保现象,杜绝关系保、人情保,真正把全县年纯收入1500元以下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实现应保尽保,同时,根据低保对象的实际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合理补差。

2、救灾和重建家园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救灾工作是密切党和政府同群众的桥梁,是新时期实践"三个代表"的具体体现,我们按照救灾工作管理要求,及时开展救灾各项工作。(

3、充分发挥慈善会作用。为更好地发挥慈善会的作用,更好地维护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利,积极响应省、市号召,开展了第二届扶贫济困捐款活动,共筹集善款XX万元。并从慈善会拿出XX万元,解决困难学生上学及困难群众的医疗和生活救助,据统计,救助困难学生上学XX人,救助困难群众生活医疗XX人。

4、扶贫工作成效明显。按扶贫工作的有关要求,扎实开展我局挂点扶贫村的扶贫工作,一是做到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副科以上干部每人帮扶两户,一般干部每人帮扶一户;二是协助村委会抓班子建设和村民自治工作;三是积极为村委会、困难户联系致富信息,安排项目资金XX万元。

5、五保供养设施不断完善。一是为使五保老人能在舒适的环境中安度晚年,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XX万元,重点对敬老院的基础设施进行了改造和美化绿化敬老院的环境,同时,还从慈善会拿出适当资金改善敬老院的设施,使这两间敬老院的设施有了一定改观;二是加强敬老院的内部管理,完善敬老院的各项管理制度和院务公开,切实解决五保对象食住、医、葬等问题;三是五保供养标准和入住率继续在全市前列。

民政局冬春救助自评报告(五):2016全县食品安全自评报告

2016年,县文广局充分发挥宣传职能优势,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浓厚了氛围,增强了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一、2016年食品安全工作

(一)周密部署,成立领导小组

为了开展好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我局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局属各单位、县局各股(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食品安全工作,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下设办公室在局秘书股,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扎实宣传,有效开展工作

充分利用我局广播电视传媒优势,2016年,先后在《新闻》《资讯》栏目开设食品安全宣传专栏,播出《我县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咨询活动》《健康食品你我他》等新闻、资讯10余条,宣传、展示了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取得的成果以及一线工作人员努力的工作,同时也通过电视媒体适当曝光了一些食品安全中的不足,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并得以整改落实。

在做好新闻宣传工作的同时,还利用电视荧屏播出食品安全政策、法规30多条,普及了食品安全知识。局属各单位也积极利用公告栏、板报、学习资料等形式,积极向干职工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2016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2016年,我局将继续在县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履行好成员单位职责,认真开展好食品安全工作。

1.充分发挥宣传职能优势,在电视台开设食品安全专栏,宣传好食品安全政策、法规,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

2.开展好文广系统食品安全工作,通过板报、墙报、宣传资料等形式提高单位干职工的食品安全意识。

3.探索建立食品安全工作成效机制,通过健全制度,加大宣传,有力推动为我县食品安全工作。

民政局冬春救助自评报告(六):2016控违拆违拆迁工作自评报告

根据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金执[2016]44号(关于报送《县控违拆违拆迁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的报告)文件精神,我镇对照目标管理考评办法进行了自评,自评情况如下:

一、组织管理(20分),自评得20分。

我镇做为城关镇,镇领导高度重视,明确了一名党委副书记和一名政府班子成员协管,负责控违拆违拆迁工作。为加强管理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工作,年初研究下发《关于实施社会管理、城镇建设及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四项工作网格化管理的通知》,将国土、林业、水利、城管等职能部门以及镇村干部全面落实到辖区网格,明确网格责任,制定了奖惩办法,实行网格责任追究,同时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畅通了信息上报渠道。

二、控违工作(35分),自评得35分。

1、加强了中队力量【民政局冬春救助自评报告】

随着新城区建设步伐加快,城市规模扩容,管理范围增大,管理要求提高,今年4月份镇执法中队又公开选招了9名退役军人充实中队力量,新配备了两辆执法车辆,取证摄像机1部,现场执法记录仪5部,全面强化了综合执法实力。

2、落实了责任追究

年初,针对去年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严重泛滥现象,启动了责任追究,对镇、村及各相关职能部门等9名责任人分别给予了党政纪处理。

3、加强了农民建房管理

为规范农民建房行为,贯彻落实《县农民建房管理规定》,镇党委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结合我镇实际,下发梅政[2016]57号《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县农民建房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文件,成立农民建房管理领导小组,,规范审批程序,统筹协调联合监督执法,健全日常巡查和监管机制。

三、拆违工作(35分),自评得35分。

1、加大拆违力度。为了坚决遏制违章建筑漫延,杜绝违建发生,我镇加大拆违力度。针对典型的、影响大的违法建设进行依法强制拆除,以强大拆违态势震慑违建行为,以拆促管。今年以来,累计拆除违法建设67户,涉案面积7035平方米,其中砖混结构33户,5195平方米,其它结构34户,1840平方米。在拆违过程中,服从县统一安排,做细致思想工作,直至自拆,做到和谐拆违。通过强大的拆违声势,震慑了违建户,杜绝了违法建设发生,逐步消除违建存量,实现违建零增长。

2、大力推进“三城同创”工作。7月份,对城区周边主要干道S209省道沿线开展了集中整治,对乱搭乱建进行拆除,对乱堆乱放进行整治清除,对乱栽乱种进行全面清理。集中整治期间累计拆除乱搭乱建297户,涉及面积11234平方米,其中砖混747平方米,砖瓦1175平方米,简易结构4915平方米,简易搭建4397平方米。

四、其它工作(10分),自评得10分。

1、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曝光、报道违建及拆违案例,教育广大群众,不敢违建。

2、积极做好维稳工作,积极化解拆违矛盾,做好思想工作,无上访、缠访现象。

3、规范档案管理,做好查违、控违、拆违档案。

民政局冬春救助自评报告(七):2016年乡镇民政科工作报告

一、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增强社会救灾的能力

镇民政科按照上级要求,对全镇541户五保户、1549户低保户、232人各类优抚对象,补助金严格按照规定全额发放,确保他们的生活问题,对特困户及优抚对象住房进行调查,今年以来,全镇调查落实65户危房,镇政府及时采取措施,组织镇有关部门及各村对这些房屋进行改造、修缮,重点帮助了7户房屋损坏较为严重的农户进行修建改造,有效地解决了他们住房问题,保障了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大宣传力度,深入扎实地做好“慈善一日捐”工作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慈善工作,早动员、早发动正在积极准备实施,活动结束后我们将严格按比例足额上交市慈善总会。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日趋完善,根据上级出台的有关大病医疗救助政策,改进救助方式,采取比例救助与定额救助相结合,事后救助与事前、事中救助相结合,大病住院救助与慢性门诊救助相结合的救助方式,重点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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