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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警也是警察吗

时间:2018-02-20   来源:散文随笔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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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警也是警察吗 第一篇_我自豪,我是一名人民警察

我自豪,我是一名人民警察

敬爱的领导、亲爱的同事们下午好:

我是十二号选手来自XX县公安局的XXX,当我看到同事们演讲的那么精彩,我想了很多很多,甚至想到弃权,但是作为一名人民警察要有不服输的精神,名次对我来说不是最终的目的,通过这次演讲锻炼自己,增加自己的作为人民警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我曾有过无忌的童年,我曾享受过少年的欢乐,我曾有过校园的憧憬,我也曾在物欲横流社会中萌生过种种无名的困惑。警察英烈的先进事迹,不时在催我奋进,但是有的民警违法违纪,荣辱的瞬间转换令我不得不走入痛苦的思索,人生的路到底怎么走?人生的河到底怎么过?如何在激流险滩中,把好自己生命的泛舟之舵,如何能做到在回首往事时,能坦坦荡荡的说:我无愧于伟大的时代,无愧于母亲祖国,无愧头顶上金光灿灿的警徽,无愧于在世上走过一遭的我?!走进XX市公安局警官培训中心开始了警察生涯关键的第一步,四个月的初警培训,似茫茫大海中的灯塔,照亮了我的人生之路,如久旱遇甘露,沁人肺腑,润人心田,激励我鼓起生命的风帆,稳操轮舵,生命不息,奋斗不止,塑造了一个全新的我。

通过培训学习,我更加懂得在这个和平的环境里,再也没有哪个职业比警察更紧张、更危险;在治安形势日益严峻的今天,再也没有哪个职业比警察更疲惫、更艰辛;在市场经济的社会里,再也没有哪个职业比警察更让人感到密不可分。但是要做一名优秀的人民警察,必须少些空谈,多些实干,一点一滴的培养自己的好作风、好品德。只有这样才能不辱使命,完成党和人民的重托。而我的战友们正是用他们的行动践行着对祖国的无比忠诚,用自己每一分的付出实践着为人民服务的最高宗旨。

06年在XX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实习,民警们带我去了一个命案的现场,那是一起公安部督办案件。民警们住在一个四面透风的小屋里,屋外是冰雪寒天,他们泡着方便面,喝着白开水,昼夜排查,辛辛苦苦地破案,历经四个多月,当案件告破的时候,负责此案的张队长说,我终于可以安心地睡一觉了!在那两个多月里,他只回过一次家,当他的妻子一个人在深夜抱着发烧的孩子出诊时,他正带着民警在异地取证,当他的母亲身体不好需要照顾时他却连个电话都顾不上打。他是警察,可是他也是儿子、丈夫和父亲。他说:“我知道,我欠家人实在太多太多!”他说话的时候眼睛里闪着莹莹的泪。有道是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谁无父母,谁无儿女,正是为了救助全中国人民的父母和妻儿,人民警察牺牲了自己的一切。

再看我们培训中心的领导和教官,虽没有刑警的轰轰烈烈,没有社区民警千头万绪的错杂,但他们为了培训更好更精锐的新警队伍兢兢业业、默默奉献,她们也是女儿、妻子和母亲、是儿子、丈夫和父亲,看似平凡的工作中折射出的是他们对工作极端负责、爱岗敬业的精神!他们担负着工作的疲惫、承担着心灵的负累,可是他们依然是无怨无悔,他们很多人都不善于表达,即使从警一生也做不出什么惊天伟业,但是他们却用自己的行动践行了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赤胆忠诚。他们让我懂得了只有干好本职才是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最好明证。

作为一名人民警察,作为和平时期维护国家政治稳定、社会长治久安的重要力量,作为维护法律、诠释法律的执行者,作为党面向群众、服务群众的一个窗口,我们并不轻松!我们的一言一行代表着警察整体形象,我们要时时牢记我们的前缀是“人民”,一颗永不褪色的警徽,它已包含了许多许多!

“在繁华城镇、在寂静的山谷、人民警察的身影陪着月落陪着日出,神圣国徽放射出正义光芒、金色的盾牌守卫着千家万户„„” 警徽,昭示人民警察的责任和使命;警魂,是人民警察的心中之魂。我自豪,我是一名人民警察;我骄傲,我是一名人民的卫士。敬礼,光荣的人民警察!

处警也是警察吗 第二篇_警察是什么时候诞生的

警察是什么时候诞生的? 回答者:馒头老妖 2014-07-12

今天,在各个国家都可以看到警察的身影,担负着保护国民、打击犯罪的职责。那么,世界上第一支警察队伍,是来自何处呢?

从可以查到的资料来看,第一个使用“警察”这个概念的,是法国人。

1667年3月,法国国王路易十四,下令在巴黎成立了第一个警察机构,在“警察中将”领导下,有大约上千人,负责在街道上维持治安。不过,他们的工作职能,与今天的警察有相当大的差别,主要是在街道上的巡逻与治安维持,对企图反对国王或制造骚乱、暴动者予以逮捕,而不是像今天的警察更强调对犯罪进行侦查打击。因此,此时的巴黎警察,更像是军队的一个分支机构,或者说类似于在伊拉克巡逻的美军士兵。

【泰晤士河的守护者】

真正意义的现代警察,公认的说法是由英国的罗伯特-比尔创立的大都市警察局。 但是,很好玩的是,英国最早的警察却是一支水警,叫做“泰晤士河警队”。

随着工业革命的影响,当时的伦敦成为一个巨大的工业中心,而泰晤士河也就成为了运输产品与原料的黄金水道。于是,很多不法之徒就盯上了来来往往的船舶,趁着月黑风高的时候,爬到小船上去盗窃货物,甚至发生过多次杀人抢船的恶性事故。在十七世纪的最后十年,货船的损失就已经超过了50万镑,相当于今天的4亿人民币,这样的损失让商人们头疼不已。

有些商人试着雇佣随船的保安,但人少了没什么用,人多了成本又太高。于是,郁闷的商会老大和海员工会老大经过协调,一致决定:出钱出力,请官方来组织一支专门的安保队伍。

帕特里克-科洪(Patrick Colquhoun)先生扛起了这个重担,1798年,他组织起一支数十人的队伍,称为“泰晤士河警队”。

一开始,谁都没把这支队伍放在眼里……然而,一年过后,商人们欣喜的发现,这四千镑的捐款太值了,针对货船的犯罪率直线下降,他们又可以愉快的在泰晤士河上玩耍了。从此,泰晤士河警队威名大振,成了泰晤士河上的坚强卫士。

实际上,泰晤士河警队最大的意义,在于让英国有了第一支公共意义上的“警察”。过去,伦敦地区也有守夜人,但基本上都是由有钱的商铺、住户雇佣,巡逻的范围仅限于自家地盘;而泰晤士河警队的防区却是整个泰晤士河在伦敦的流域,并不局限于保护哪一条船的安全,而是公共的安全了。

【苏格兰场诞生啦】

1822年,罗伯特-比尔爵士(Sir Robert Peel,1788-1850)当上了女王陛下的内政大臣,随即推行了思虑已久的改革。在他的游说下,《1829年大都市警察法案》

(Metropolitan Police Act 1829)获得通过而成为法律,警察从此走向了正规化、现代化的高速发展之路,史称“第一次警务运动”。

这个改革概括起来,就是一句话:“从严治警,从优待警”。

首先,他对警察的招募提出了较高的标准:要求家世清白、品行良好、身体健壮(年龄35周岁以下、身高1.7米以上),对所有警察一律必须先接受专业训练,考核合格才能上岗执勤;警察必须随时保持外表的整洁和适当的威严,对待市民时保持礼貌,注意自己的形象。

他还认为,警察必须像军人一样服从严格的纪律,听从政府的指挥;同时,又要和军人有所区别,在政治斗争中保持绝对中立——为此,他特别规定,警察的制服是深蓝色的,以区别当时英国军队的猩红色制服。

另一方面,他也着重培养警察的荣誉感:在法律上明确,警察是女王陛下任命的官员,代表了政府的权威;对于任何拒不服从警察命令的市民,警察有权予以逮捕,并送治安法官处罚,最高可以处以5英镑的罚款(相当于今天的人民币三万多)。

当然,光有荣誉感是不够的,还得来点实际的:他规定,巡官的薪水为每周1英镑,这个收入在当时已经可以过上很体面的生活了。

总之,比尔爵士组建的警察机构,对警察的素质和纪律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同时也给予了他们优厚的待遇与受人尊重的社会地位。这样的警察,与过去的守夜人、更夫相比,简直是天上地下,有战斗力也就不奇怪了。

这个新组建的机构,被他命名为大都会警察局,其总部则以地名称为“新苏格兰场”,很快成为了世界上著名的警察机构之一,直到今天。

【改革的先驱者】

比尔爵士还推行了许多改革,其影响甚至延续到今天,是当之无愧的现代警察鼻祖。 比如,他率先提出,以犯罪率的高低来衡量警察的工作业绩,并定期对市民公布。这种考核对于警察当然是一种莫名的压力,却也带给市民更多的安全感。

他制定了合理分配警力的原则:对犯罪率较高的地区,则分配更多的警察予以强化,确保城市中不出现死角。

通过法律,他赋予警察使用暴力的权力,对于反抗者予以攻击,必要时可以合法使用武器射击。为此,警察们有权在执勤时佩带手枪等致命武器。

另外一些标准配备,则是比尔爵士带领手下的警员们,在实战中摸索出来的。比如,当时的绅士们,上街时都会在手里拿着一根纤细的大头手杖,作为身份的象征。而比尔爵士很快发现,这对于警察而言根本不适合:既不轻便,又不适合作为格斗的武器。经过摸索,半米长、一头较粗、带有一根腕带的实心警棍就诞生了,至今依然是现代警察的标准配备。

在组建之初,比尔给苏格兰场的巡警们都配备一个类似拨浪鼓的东西,当他需要召唤支援,或者提醒混乱的人群们服从命令时,他就会拼命的摇动这个木头做的玩意,附近的巡警听到就会赶去增援。后来,一个叫做约瑟夫-哈德孙(Joseph Hudson)的人发明了一个黄铜做的口哨,并将其推荐给苏格兰场,很快得到采纳——也就是一直用到今天的警笛。

如果一定要说谁最先缔造了“警察”这个概念,那应该归功于“太阳王”路易十四;但真正让警察从军队中脱离出来,区别于更夫和守夜人,成为维护城市治安、保护市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专职力量,则应该归功于科洪和罗伯特-比尔爵士。

从新苏格兰场诞生到今天,时间已经流逝了一百多年。警察已经成为了每个城市中不可缺少的保护者,让市民们能够安居乐业,让社会能够繁荣发展,可以说,罗伯特.比尔爵士的理想,得到了充分的实现。

处警也是警察吗 第三篇_分析警察权威丧失原因

分析警察权威丧失原因

近年来,各地频繁发生袭警事件,造成执行公务的警察受伤甚至死亡,他们多在处置各类警情和纠正处理交通违章时遭受攻击。警察被袭击的根本原因在于被执行人对警察的蔑视,这些人以自身权利的绝对诉求抵制警察所代表的国家公权力,他们在主观上不认为自己在与国家权力对立。

孔子说:“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论语?季氏》)孔子所说的“大人”,就是强调国家政权的权威地位,权力的拥有者代表国家权威,即“大人”。在现代意义的国家政权组织结构中,警察实际上就是这样的“大人”。恩格斯说:“有时候,权威是以绝对服从一个人为前提的。”(《论权威》)无论袭警行为是否“有理”,都是犯罪,因为行为人已经在第一时间里否定了“大人”所代表的国家的权威。

袭警行为诱因之一:公众“仇警”心态

从各地发生的袭警案分析,袭警行为人普遍没有明确的“袭警”意识,行为人只承认自己违法,不认为是犯罪。事实上也确实如此,在国家立法没有制定“袭警罪”的罪名以前,行为人袭击警察的罪错认定,与他袭击一般公民的罪错认定并无区别,应根据他袭击警察的行为情节和被袭击警察的伤情,确定他的罪错程度,处以相应惩罚。但不管如何处罚,都要以造成的“后果”为依据,如果他的行为没有造成伤害,或者伤害轻微,他很可能不承担任何责任,或者只承担医药费、误工费以及少量的营养费等民事责任。公众有一种“仇警”的心理。

2006年10月北京发生一起袭警案,执法民警被害,在对案情还不了解的情况下,网上的议论几乎一边倒同情袭警凶犯,甚至称他为“英雄”,还要向他“致敬”。对公安部为此发布A级通缉令表示不满:“凭什么死一警察就发布一级通缉令?”那些人认为公安部在为“自己人”滥用职权。还说什么“死了一个小土匪,激怒了一群匪徒”。还有一些“人道主义者”为袭警罪犯开脱:“他盗割电缆是因为太穷了。”总之,错在警察。警察执法时遭遇的“马路效应”颇具中国特色:在公众场合的警察和犯罪嫌疑人之间,非组织状态的人们会保护违法者,却对处置违法者的警察进行集体围攻。

长期以来,我国公安存在一种很使人费解的现象:“法人”的警察执法时代表国家权威,但是执法的警察的身份却是自然人,与处置对象的身份完全相同。有抽象的“警察的权威”,但是具体的“警察”的权威却不存在。“警察”权威的失踪使“警察权威”无形瓦解,威武庄严的警察队伍,实质上只有“队伍”,没有“警察”。

警察执法受阻,警察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引起各方面的关注,于是有“保障警察执法权益”的动议,浙江公安还进行了“民警维权”的试点,在杭州、宁波、舟山初步推开,核心内容是保护执法警察的基本权益,特别是人身权利。这项措施很有“仁者之心”,决策人看到了警察的执法困境,力图还警察以优良的执法环境,至少,可以减少警察受伤

【处警也是警察吗】

警察的职能在于以国家公权力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如今却要求“别人”来保护他们“保护他人权利”的权力的权益,那么,谁来实施这种“保护”?由一部分警察保护另一部分警察,不允许把警察队伍分割为两部分。请人民来保护警察,这种说法在理论上无懈可击,人民警察既然保护人民,人民当然有必要保护人民警察,可是,“人民”是不具备行为实体的一个概念,根本不具有保护能力,而实体的人民群众愿不愿意保护警察,还是一个疑问。 袭警行为诱因之二:媒体“丑警”宣传

【处警也是警察吗】

公众“仇警”,在于警察机关有“三难”(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但媒体的“丑警”宣传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90年代早期,大众传媒积极宣传公安英模群像,媒体与公安密切合作,媒体要突出时代“主旋律”,公安英模是主旋律最合适的代表。同时,公安要从幕后走向前台,媒体是最好的展示平台。但是媒体的倾向很快发生了偏转,以309国道山西段

罚款事件、河南张金柱交通肇事案、以及河北杜书贵枪击案为转折,平面媒体和声像媒体对公安展开了大批判。之后还有陕西“黄碟”事件,广东孙志刚事件,四川女孩饿死事件,成都火车站警察小偷勾结案等。这些事件或案件暴露了公安队伍本身的问题,比如人员素质、执法指导思想、机构设置等等。但是媒体对这些事件或案件的特别关注,除了众所周知的新闻舆论监督的职责以外,还有新闻媒体追求注意力效应的因素。

在所有的权力机关中,公安与公众的接触最为密切。根据经典马克思主义的阐述,公安(警察)属于暴力机构,国家专政的工具。当“暴力”的警察和非暴力的公众发生接触,特别是这种接触已经导致纠纷的时候,最易引发悬念。

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传媒专注于两个热点,也是它们的两个“卖点”,一是足球,被大众传媒荒诞化;另一个就是警察,被它们妖魔化。中国的确足球很可笑,但是它不比其他体育项目更可笑,媒体热衷于拷问足球,是因为足球在公众中拥有其他体育项目难以企及的影响,拷问足球,可以拉动媒体的“注意力经济”。媒体特别关注警察,因为警察的社会“出镜率”更高。出镜率和公众熟悉度,构成媒体第一资源。显然,媒体对这一资源进行了恶意开发,通过丑化宣传,使警察在公众中的形象妖魔化。

以张金柱案为例,公众从大众传媒上看到了一个蛮横的公安局长,镜头前的张金柱给人以杀人魔头的印象:怒对镜头,拒不认罪,对受害者毫无同情心。其实,张金柱触犯了交通肇事罪,并非媒体和大众舆论认为的“故意杀人罪”。2005年1月发生在北京的交通肇事案件几乎是张金柱案的复制。小货车司机郑国辉误入自行车道,撞倒骑自行车的父女,将19岁女儿拖行629米,重伤死亡,其父受伤。北京第二中院以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罪判处郑国辉有期徒刑13年,不采用故意杀人罪。两案的发案过程、后果几乎完全相同(拖行距离不同,张金柱驾车拖行受害人1500米),但郑国辉案以交通肇事罪被起诉,张金柱则以故意杀人罪被判极刑,因为后者是警察。说媒体干预法官的量刑是不适当的,但媒体确实干预了公众对这宗案件的认识与评价,诱发了公众的“仇警”情绪。陕西延安“黄碟”事件,警方的确犯了错误,侵犯了包括公民隐私权在内的多项权利,人们对警察的“新仇旧恨”,藉此形成了大爆发。

媒体“丑警”与民众的“仇警”互为效应,警察的社会形象每况愈下。在这样情况下发生袭警事件,公众的舆论不言而喻,会倾向那些敢于袭警的“英雄”,浙江温岭某派出所护送一个精神病人往医院,竟引起了群众的误解,引起了上千人的围攻,群众以为警察又在抓捕一位袭警“英雄”。海南儋州派出所因处警被围攻,多名警察受伤,派出所被严重损毁。媒体将袭警事件当作“新闻眼”,事后对袭警者的处置又普遍畸轻,在群众中产生了潜在的“示范”效应。

袭警行为诱因之三:警察职能泛化

90年代中期,警察开展了频繁的高强度的非警务活动,比如参加社区建设,开展便民服务项目与设施,包揽辖区意外事件处置等,进行“无限制服务”。比较典型的如居民误锁房门。公安承诺,公众遇到任何困难,都可以拨打110求助于警察,而警察有义务为群众解决任何难题。但是警察没有经过这许多“任何”中的任何一种专业训练,对于误锁房门的情况,他们只得用最原始的办法:爬窗外护栏。一位年轻的民警因此坠楼死亡。警察为居民爬户外护栏开房门,一直占处警的较大比例。想象力丰富的人质疑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人“习惯”把自己锁在门外。居民当然不会故意把钥匙丢在屋里为难警察,在生活中误锁屋门现象也确实很多,所以才有“开锁”这一行业。雇请开锁公司打开防盗门,耗资过百,而且防盗门可能报废。报警召唤警察,所费仅“谢谢”二字而已。警察在为百姓“排忧解难”,可是,警察在排除了居民的困难之后,却制造了另一宗“困难”:警察“抢”了开锁公司的生意,他们在“与民争利”。

其实,所谓警察的“服务职能”,所谓“热情服务”,被许多人包括被警察自己误读了。

警察的确是为人民、为社会服务的,说到底,共和国所有的职业、职能,都是为人民服务,所以国家公务员称为“公仆”。不过,服务有分工,社会才有秩序。共和国公务员所作的一切,都是为人民服务,但是他们不能因此就要包揽“一切”。在职能之内是服务,职能之外就只能叫帮忙了。检察院的职能是起诉,法院的职能是审判,如果检察院越俎代庖搞审判,法院投桃报李忙起诉,它们的服务职能就混淆了,肯定导致混乱。同样,公安把自己的职能扩大为社区的全方位保姆,就混淆了职能的界限,进而淡化自己的本职职能。

警察的本职在于保障社区安全,警察的服务,必须也只能体现在维护社会治安上,抛开“治安”这一本职工作,做其他的社区服务,做得再多再好,也不能算“服务”。警察用大量时间管他人瓦上霜,肯定会耽误处理治安这一门前雪。非警务活动也许会强化警察的“亲民”形象,但事情往往有另一面,警察亲民,会使“民亲”,而民亲的第二层次就是“民轻”,再其次“民侮”,接近“袭警”了。回到“导论”。警察属于“大人”之列,民众对作为为政者的“大人”,最高境界是“不知”,即所谓众庶“不识公门”,等而下之是“亲近”,但亲近之下,很可能就是“轻慢”。中国古代这些冷冰冰的“为政”理论,说出了深刻的道理。公众对搜山缉捕袭警罪犯不满,质问如果死的是一个普通百姓,是不是就要这样大动干戈。在这些人的眼里,警察只是普通的“服务者”,与古代的“大人”和现代意义“国家权威”没有关系,他们认为,警察有错,就可以“袭”,警察没错,但他妨碍了我的利益,照样可以“袭”。他们没有这样的意识:公众绝对不可以用任何方式侵犯警察,无论警察有“错”与否。警察职能的大幅度转移,在很大程度上导致警察威慑力的丧失,导致警察自取其“轻慢”。 袭警行为诱因之四:警察自我约束过度

在频繁发生的袭警案中,被袭击的警察多数不做反抗,处于完全被动的地位。2005年吉林德惠两位交警处置一起行车事故,引起女司机的不满,这位妇女在交通路口打交警的耳光达40个,俩交警手放在背后,任由那位妇女行凶。那位妇女行凶打人(不管她打什么人,乞丐还是警察),肯定已经触犯了法律。交通肇事是过失行为,而打人则是故意犯罪,警察为了维持对过失行为的处置而置犯罪行为于不顾,违反了法制的基本精神。为此,他应该受到两项处分。第一项,他舍大取小,违反了法的紧急情况优先处置的原则;第二项,他放任他人对警察的恶意攻击,违反了警察有义务维护国家公权力不受侵犯的原则。毫无疑问,那位妇女在“袭警”,而被袭击的警察对此毫无作为,公安机关事后的表彰实际上默许了袭警行为的合理性。这样的推测是合理的,德惠的妇女袭警事件之后三年,2008年6月,扬州一位郭姓男子,在某小区门口殴打处警的警员18分钟。诸如此类的袭警事件有愈演愈烈的趋势。警察的执法绝对不可以损害国家尊严,不损害国家尊严的主要表征,是不损害执法警察的尊严。以个体形式处警的警察,代表国家形象和政府权力,自然人的警察和执法者的警察合为一体。警察代表国家政权行使权力,昭示国家的尊严。警察的尊严受损,就是国家的尊严受损。

警察频繁遭受袭击而不予还击,有主客观两方面的原因。客观方面,警察处警或执勤很少佩带警械,而袭警者大都携带武器。在袭警者面前,警察没有还击的能力,甚至没有防御的能力。2006年10月北京袭警案,追捕罪犯的警察就是在没有携带武器的情况下,被犯罪分子用钝器击打致死的。主观方面,警察即使有防御能力和还击能力,也不会实施积极防御或主动还击,他们只能进行有限的消极防御,将伤害尽可能减至最低。因为警察的还击或防御很可能被判定为“过度使用警械”,他和他的单位将因此受到严厉的处罚。当前我国对警察开枪的处分,很像古代监狱对入狱者的惩治。新入狱者要吃“一百杀威棒法”,开枪的警察有错没错都得准备检讨书。既然携带警械而不能使用,一旦被劫夺,后果不堪设想,所以警察已经习惯于不佩带警械,以致人民警察在执行警务时几乎完全不设防。不设防的警察不具有威慑力。

西方有“警察是公众‘守夜人’”的理念,中国理论界将它直译为“更夫”。要注意,“守

夜人”是西方法律对警察职能的比喻说法,关注点在于保护民众,至于如何保护,西方并不认为警察必须赤手空拳。相反,西方法律对警察执法权力和警察自身权利作了明确的保障,其核心是“无障碍执法”,即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不应受到任何阻碍,对于已经发生的阻碍,警察可以也必须使用武力排除。美国的《警察手册》即具有此类法律效力,它规定警察使用警械的各种情况,以及相应的公民义务。公民的义务是配合警察完成公务,在第一时间无条件地服从警察,否则警察可以“妨碍公务罪”或者“袭警罪”采取强制措施,包括开枪击毙嫌疑人。同理,守夜人有使用枪械的权利,可以将侵入住宅的不明身份者击毙,而不负法律责任。

袭警行为诱因之五:警察待遇偏低

警察必要吃“皇粮”,吃皇粮的好处是不必依赖地方财政,有利于独立办案。但是我国警察距离全体吃皇粮、全部吃皇粮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目前多数地方的警察要依赖地方财政,国家财政只充当辅助部分。地方财政状况决定了警察的收入和待遇,财政不佳地区的警察,待遇也较差,“较差”到警察不能养家糊口,在当地社会群落中属于贫困阶层。

在为数不少的地区,派出所的日常工作的重要一项是“找钱”,以维持日常开销。派出所的“财源”主要部分来自辖区商户,即辖区服务行业、商业点的“管理费”,这项费用要由警员逐户收取,因为收费的多少和迟早,警员和商户会发生各种各样的纠纷,警民两方锱铢计较,面红耳赤。商户甚至称之为“收保护费”,语含轻蔑。一些贫困地区的警察甚至不能配发警装。一位派出所警察到北京出席表彰会,他那套警服需在省厅赶制。一位老民警在自己的追悼会上才第一次穿上了警服,可以想见基层民警经济状况的窘迫。他们需要付出很大的努力排除生计问题的困扰。为了生计,有时候他们必须牺牲尊严,以取得地方政府的财政拨款,以致有一杯酒换一万拨款的“交易”,或与案底未必很清楚的实力人士达成资助协议。这些活动无疑又被群众视作“官官相护”和“警匪勾结”。不但基层,更高级别的机关也同样为经费的获取煞费苦心,网上追逃的嫌疑人,缉捕地和案发地为押送还是提取互相推诿,其实都是因为路费困难。

中国古代的圣贤们可以食无求饱、居无求安,箪食瓢饮,不失其尊严。那是圣人贤人的作为,不能据此要求警察衣衫褴褛,枵腹从公。多数警察尤其是贫困地区的警察,在为衣食奔忙,这样的生存状况很难保持警察的尊严(自尊)与威严(他尊)。河南某地发生一件极端的警察杀人案,一个民警枪杀三人,在逃跑途中被逮捕。与河北霸州杜书贵杀人案时间相近的这宗特大杀人案,留给人们的思考远远超过案件本身。这个“前警察”长期生活困难,以致经常拖欠房租,因而饱受房东和身边人的冷眼。他为人懦弱,不善表达,性格内向。长期的心理压抑终于在一个早上爆发。“人道主义者”愿意从各种角度为他辩护,把他犯罪的责任推给社会,这无疑是很荒谬的,这个警察要为自己的罪行负全责。不过,在惩治这项犯罪的同时,也应该思考另一种荒谬:警察为了升斗之米行凶犯罪的荒谬性。世界各国尤其是西方发达国家,普遍强调警察的社会形象和公众形象。为了这样的目的,西方各国的警察待遇要高于一般的公务员,以维持警察的“品位”,为此目的,有的国家比如韩国,给警察发放数额不菲“品位维持费”。这是在经济基础上对尊严理念的强固支持,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对策:立法保护与权限组合

针对袭警事件数量的急剧攀升,有些地区制定了维护警察权益的措施。此类措施的实际意义不大,因为所谓措施只是部门对袭警行为的预防和补救手段,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在学理上又犯了“循环作为”的错误,即要求“人民”和“警察”互作保护人。

近年频繁发生袭警事件,袭警问题已经相当严峻,它不但关系执法警察的人身安全,更使国家形象和国家权威受损。暴力抗法、暴力袭警现象由发达地区向不发达地区蔓延,由城市向农村蔓延,暴力程度也在加重。

有效地制止袭警行为的蔓延扩张,保护警察的人身安全,创造优良的执法环境,前提是

国家立法。由于警察执法不同于一般的民事活动,所以有必要对对此作出特别的规定,所谓“特别的规定”,就是通过刑法制定“袭警罪”罪名。北京大学法学院王世洲教授认为,“刑法应当对警察提供特殊保护的思想,是世界各国学说和司法实践所赞同的”。(《扬子晚报》2005.10.08)就刑法已经设定“妨碍公务罪”,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杨忠民教授认为:“出于对该种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予以特别强调,并予以特别惩治的意图,在立法上将其单设为一个独立的罪名,这在我国刑法中并不少见。”(《中国青年报》2005.10.08)各国在保护警察方面的规定有所不同,或在刑法等法律中设立袭警罪罪名,或在刑法的量刑指南中专门注明将袭警行为作为从重处罚的情节。国内关于在刑法中增设袭警罪的议论很多。

对日益泛滥的袭警行为,立法约束将是最为有效的办法。在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刘丽涛代表和林文代表先后向大会提交建议和议案,建议在刑法中增加袭警罪。他们认为:“袭警行为不仅严重伤害民警的身体健康,而且是对警察执法权威和执法尊严的挑战,更是对国家法律尊严的藐视、挑衅和践踏,对社会正义的严重亵渎。设立袭警罪保障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打击和震慑袭警行为,已经是当务之急。”【处警也是警察吗】

与袭警罪的设定相适应,公安机关要在责权利诸方面为警察的执法设定规范,为警察的积极防范提供规章制度的依据。创建和谐社会,警察是当然的先锋。和谐社会的标志首先在于良好的秩序,在于和平安宁的社会氛围。严格执法毋庸置疑,热情服务不能热情得忘了本职工作。警察听任治安恶化,却带着社区居民莺歌燕舞,警察职能本末倒置。此外,我国公安有必要借鉴欧美国家的做法,为警察制定详尽的切实可行的警械使用管理规定,把使用警械的权利还给警察。目前实施的警察使用警械的规定过于宽泛,所以难于把握,警察随时有被指控为过度使用警械的可能。就这一点来说,我国警察的权力明显小于西方发达国家。警察不愿意,或者不敢使用警械,这种现象一定要改变,以适应创建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

处警也是警察吗 第四篇_我为什么当警察

为什么当警察,怎样当好警察

黄峻

虽然,曾经也无数次地思考过这个问题:我为什么要当警察,如何当好警察?可是,通过这次的专题讨论活动,使我有了更加清楚的认识,对自己作了一次更加深刻的剖析。

经过认真思考和归纳,我把一个个我为什么要当警察的理由在心里进行了一次次筛选和过滤,最后那些总是挥之不去的深深留在了脑海里的东西,我想就是“我为什么要当警察”的原因了吧。

还记得很小的时候,我就一直崇尚军人。那时候军人在我头脑里的概念就是:纪律严密!作风过硬!勇敢!坚强!可爱!还无私奉献!于是对军人就心怀爱慕和崇敬,一直梦想着自己也能当一名军人。到了学生时代,慢慢地知道了有一种与军人很相似的人,叫警察,他们也有威武的服装,他们也象军人一样很威严,他们也象军人一样有着军事化的管理,他们也可以打击邪恶,伸张正义,于是就渴望着自己也能成为一名警察,让自己也象小时候崇敬军人一样去为更多的人做更多的事而让人崇敬和羡慕。大学毕业后,我正儿八经地成了一名警察。

我很珍惜这个机会,工作中,我也一直在努力思考着一个问题:如何当好警察?

首先,我认为,要想当好警察必先要有一个好身体。因为只有拥有了一个好身体,才能力所能及地去履行好“警察”这个职业,不会【处警也是警察吗】

【处警也是警察吗】

因为想做却又做不了的力不从心而心有缺憾。平时我加强自身锻炼,让自己拥有一副过硬的身体素质。

其次,我认为,要想当好警察必须要对“警察”这个职业有着崇敬感,也即是要热爱这份职业。我们都知道,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我们只有喜欢做一件事,才能竭尽全力去把这件事做好。对于“警察”这个职业也是如此,我们只有热爱这个职业,才会积极去思考,要怎么样,要用什么样的方法才能把我们所从事的这个职业做好,当我们抱着热爱喜欢的态度去做这个职业了,我们就会在工作中总结和积累一定的经验,长此以往,也一定会取得一定的成绩,我们就会为我们付出的劳动取得的成绩而欣慰,而有快乐的成就感和自豪感。而不会有干和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随遇而安的无所谓的消极态度。

再次,我认为,要想当好警察必须要有一份责任感。“警察”这个职业所面临的方方面面无不都是一个个责任。群众的每一次报警,每一次求助,我们所执行的每一项警务活动……所有这些,如果我们没有一份责任感,就会怕麻烦,就会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去消极应对,从而有可能错过侦察破案的良好时机,有可能引发群众的不满情绪,有可能在群众面前丧失警察的威信,有可能造成很多不良影响。

第四,我认为,要想当好警察必须要正确看待警察手中的权力。或许,在许多人眼里,警察手中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力,可以打击违法,可以惩治犯罪。但是,作为一名警察,我们手中的权力好比一把双刃

剑,行使得好,将会给我们带来巨大驱动力,行使不好,将会让我们固步自封,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所以,我们必须要正确地看待和行使好手中的这份权力,让打击和服务并重,防止不作为和乱作为。 第五,我认为,要想当好警察必须要能保持一个平和的心态并练就忍受寂寞的能力。警察这个职业,在整个社会生活中,相对来说让人有着一定的神密感,于是,很多人对从事这个职业的人寄予了厚望,希望警察能为他们消灾减难,能为他们提供他们所需求的帮助。而要去做好这些事情,作为警察的我们,有可能要做的是一次次不厌其烦地为群众解决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处理一些搅得我们晕头转向的口角纷争,每天我们要花很多精力去在有矛盾的群众双方之间精疲力竭地游说。每天,我们面临着警力不足的严峻现实透支着我们的体力,每天……可我们去做了,但却不一定能收到什么回报。我们所付出的与我们所得到的不一定成正比。所以,如果没有一个平和的心态,我们就有可能会心理失衡,在这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中找不着方向,找不到自己的位置。

另外,作为一名警察,我们时刻要沉受着这样禁令,那样警规的约束,这些禁令和警规,归根到底无非就是要我们警察规范自己的行为,接受大众的监督,保持一个良好形象,以保持在群众中的公信力。于是,在这五彩缤纷的社会生活中,我们可能会显得格格不入。为了维护我们的警察形象,我们要注意警容严整,我们要时刻注意我们的语言行为,我们不能象其他人一样尽情去放纵自己、彰显自己。所以,我们可能会是孤独的,但是,要想做好这份职业,我们却要练就能忍

受孤独寂寞的能力。

“我为什么要当警察,如何当好警察”?通过这次开展的专题讨论活动,使我对自己作了一次深刻剖析,让自己有了一个更加清楚的认识。

处警也是警察吗 第五篇_人民警察的任务和主要职责是什么

人民警察的任务和主要职责是什么?为何要报考警察?

答:人民警察的任务和主要职责可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

第一章总则和第二章职权。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人民警察的主要职责:①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②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③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④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⑤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⑥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⑦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⑧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⑨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⑩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汉字秩序;11对被判处管制、抱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12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13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为何要报考警察,各人有各人的理由和说法。大致可以从下面几点来说:①人和工作的关系是建立在自我认知的基础上的。通过几年的工作,我发现我的性格特点(省略,自己发挥)。自我认知让我觉得做警察是一个正确的选择。警察是一个综合性、管理性、社会性、法制性、强制性很强的工作,“治大国如烹小鲜”。②我是一个进取心或者成就心很强的人,我不喜欢闲着。警察活动比较多,而且能遇到很多新问题,我觉得很有挑战。现在的工作比较清闲,虽然我可以用其他广泛的兴趣来弥补工作悠闲这个缺憾,但对现在

的工作我感到很不满意。③我从小受到的教育是很传统的,喜欢助人为乐,很佩服古人的高风亮节。警察的职责就是为人民服务,为大家办事。这个职位能让我实现自己的理想,我对这项工作有着浓厚的兴趣,所以,我才放弃了原来单位,报考警察。④总之,人们都在追求自己的梦想,都有自己的职业目标,我的职业目标可以通过警察来实现。如果是女同学,可以编一段故事:在一个漆黑的夜晚,在一条偏僻的小巷里,自己受流氓歹徒的追踪,这时,警察出现了,自己解了围,从此对警察有了十分好的印象,立志毕业后要当一名警察。还可以编这样一段故事:记忆最深的是第一次从农村老家到郑州,在公交车上问路,我身旁站了一个警察,他话不多,只说:“远着呢!到站我叫你。”随着车上乘客的增多,我和警察被拥上车的乘客挤散„..后来,正当我不知所措,东张西望的时候,突然听到警察告诉我到站的声音:“那个穿红鸭绒袄的姑娘(蓝色棉猴的小伙),这站下车。”那一刻,我有点想哭,感觉亲人般的温暖。从此,立志要名警察。如果是警校在校学生,或警校毕业生,这可以把自己多年受到的职业教育加以发挥,这个问题应该回答得更好。应该注意的是,不要说万般无奈,走投无路才报考警察,或者只把当警察当个跳板。

录取你以后,你打算怎么干,对以后的工作发展有什么想法?遇挫折时怎么办?

答:一句话,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工作上向高水平看齐,待遇上向低水平看齐,虚心学习,不断进步。因为:①我刚到一个单位,情况还不十分熟悉,通过做小事,可以熟悉工作,熟悉单位,尽快进入角色。不管是什么学历,都要从小事做起,甘当小学生。②“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 ”只有把小事做好,才能让领导信任,才有机会做大事。对以后的工作发展,我暂时还没有考虑,但是,

我记住了孙中山先生的一句话,“要做大事,不要想做大官。”同时要说明自己从事公安工作有利条件,如有追求正义的价值理想。遇到挫折时(主要是指提拔、晋升和评比竞赛受到挫折),要正确对待,人生道路是曲折的,万事如意只是一句祝福的话,十有八九不如意才是生活的现实。

经过这次面试,我们认为你不适合做警察,决定不录用你,你自己认为有哪些原因?

答:我会敞开胸怀坦然处之。①只要经过自己的努力,对得起自己的努力,不必在乎最后的结果。既不因通过而沾沾自喜,也不因失利而丧失信心。我认为面试向来是五分靠实力、五分靠运气的。我们不能指望一次面试就能对一个人的才能、品格有充分的了解和认识。②通过这次面试,我学到了很多东西,也发现了自己的不足——既有临场经验的不足,也有知识储备的不足。希望以后有机会向各位考官讨教。③我会好好地总结经验教训,加强学习,弥补不足。另外,希望考官能对我全面、客观地进行考察,我一定会努力,使自己尽量适应岗位的要求。

如"警察工作辛苦,往往节假日没有休息,警察工作要求严,标准高,据统计全国天天都有警察受伤牺牲,是高危职位,请你谈谈你对警察职位的理解? "

答:首先,承认警察工作的确很累并存在一定的危险性,但是作为为人民服务,保卫祖国安全的部门,承担这种风险是值得的. 其次,说明部门职能,因为这一特殊地位决定了他必须高标准,严要求,用自己的辛苦换来社会的和谐,用个人的牺牲赢得祖国的安定.并表明自己已经做好心理准备,并为能获得这样的机会而自豪...可

以联系一下自己的人生价值等! 最后,来个总结,说明人民警察作为直接和群众打交道的人员,只有从自身做起,才能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有利于打造服务型政府,维护人民的利益.因此,只有做到这样才能成为当之无愧的人民警察!

你和一名同事共同办一个案件,案子办得漂亮,引起上级的关注,在汇报时你的同事,把你的功劳,也说成是他的成绩,对此,你怎么办?

这类题比较普遍,答题技巧就是团结第一,个人第二;工作第一,私人第二;先从自身找原因,摆正立场,端正态度,显得以大局为主,以工作为重! 答: 首先,承认自己心里的确会有些不舒服,但是一定会很好的克制自己,用自己的个人利益换取单位的团结.不会因为得不到成绩就怠慢工作.对同事,领导也不能心存怨言,要摆正好心态! 其次,在以后得工作中也要注意工作技巧,自己可以及时写工作总结,向领导汇报工作等等,用自己得努力赢得别人得肯定. 最后,不要在工作中心存怨言,要相信"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只要自己踏踏实实得工作,勤勤恳恳得学习,就一定会得到别人得肯定得.

一次你抓捕一名小偷,他跑顶楼,威胁地说:你再追他,就跳楼,你怎么处理?"

答:首先,应该保持冷静,理智得分析当时情况,及时作出决定来稳定当时得局面. 其次,这个时候要灵活,机智.可以停止追赶小偷,转而用心理战来说服小偷,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争取用最小得损失来完成自己得任务,不要弄到两败俱伤得局面. 最后,如果小偷还是不听,就要想补救措施,例如用对讲机向同事说明情况,

让他们派人增援,争取生擒小偷,或者在楼底布好防护网,保护小偷得生命等等措施.

处警也是警察吗 第六篇_现在中国警察的真实生活

现在中国警察的真实生活

[博客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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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中国警察的真实生活

奉劝要进这个队伍的人做好心理准备,这是一个很恶性的职业,你必须时刻要准备得罪人,甚至包括你的朋友和同学。这是一个没有上升空间的职业,如果你准备十年混一个享受副科级别,那欢迎你别进来。

[ 转自铁血社区]

——这是一个不可能发财的职业。我工作十年现在没有一分钱存款,基本上用光了。但是如果你可以租房子、不看电视、不买电脑、不用手机、走路上班,不交友会友,你可以有些节余。

——这是一个让人寒心的职业,人情淡薄,人人自危,但是工作异常的辛苦,异常的危险,你要学会时刻保护自己;不是说你会经常遇到和罪犯一对一的情况,要短兵相接的更多是在日常的工作群众,你会经常被人骂、被人顶、被别人告、经常被人闹、被别人说你不要以为穿了一身皮就不得了,甚至会经常得受伤,而此刻这个环境你领导只能告诉你要学会保护自己。你要时刻记住你踩在鸡蛋上面,小心你会被处分,小心你会被人设套子,小心你会背黑锅。

——这是一个让自己压抑的职业。如果你喜欢跳舞,喜欢蹦迪,喜欢喝酒,喜欢上网,在进门之前三思。

——这是一个靠自己得职业,不要想着自己有职业得使命感和责任感,不要想着自己有个人英雄主义,你就可以升得很快,这两点是一大忌。你要靠自己去考虑问题,永远对你的上级的命令要分析考虑,要寻找适合自己的工作方法,永远不要相信你的领导对你的承诺,永远不要相信那些请你吃饭的,说你好话的群众,因为他们随时都可以和你翻脸,随时都有可能为了自己一点点的利益而永不妥协;不要寄希望于那些看起来很豪爽的群众,他们和你接近唯一的目的就是希望你遇到他们有事情处理的时候对他们有利,饭可以吃,烟可以抽,事情坚决不能办,办了你就有可能处理、成为被告、丢掉饭碗,不办顶多是被他们骂,但事情处理完之后一段时间他们就不会再骂了,他们心底深处知道事情的对与否。这是一个需要极高综合素质的职业,不相信?

如果你看了以上几点还像进这个队伍来,或者你还在当警察,请听我给你的以下忠告:

1、工作的时候要多看多听,少说,也许你的一句话就很有可能把所有的责任担在你身上——一句话代表整个公安机关,而你是否担得起代表后面的责任。【处警也是警察吗】

[ 转自铁血社区]

2、下班的时候千万别关机,就算移动基站倒闭了,你也一定要有办法让单位能找到你。——三番五令保持联络通畅,任何理由都不是理由。

3、抓黄、赌的时候不要冲在最前面,很有可能里面有你的朋友,同学,亲戚,更有可能是领导.甚至是市委市府的领导。——除非你六亲不认和永不犯错。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mw/42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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