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俗文化 > 传统节日 > 人事代理是什么意思

人事代理是什么意思

时间:2018-08-19   来源:传统节日   点击:

【www.gbppp.com--传统节日】

人事代理是什么意思 第一篇_人事代理是什么意思

人事代理的定义

是指人才服务中心,按有关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为各类人才提供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社会养老保险金收缴、出国政审等全方位服务。

人事代理的渊源

人事代理是传统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产生的,是以人才交流服务工作为基础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人事管理方式,在市场经济下人员配置从过去的计划分配变为双向选择,人才流动性大大增强。

人事代理的方式

可由单位委托,也可由个人委托;可多项委托,将人事关系、工资关系、人事档案、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等委托区人才服务中心管理,也可单项委托,将人事档案委托区人才服务中心管理。

人事代理的服务内容

1. 代办员工的录用、调档、退工手续、社保开户变更手续、年检手续、外来人员综合保险;

2. 受用人单位委托招聘派遣岗位所需人才;

3. 代办人才引进、居住证、就业证手续;

4. 代理户口挂靠及档案委托管理相关人事手续;

5. 提供各类商业保险、福利及培训方案,规章制度设计、薪酬设计等;

6. 提供人事政策、法规咨询、调解劳动争议等;

7. 调查员工满意度、调查薪资、拟定岗位描述;

8. 人力资源规划。

服务流程

1. 委托方向代理方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材料。

个人办理委托人事代理,根据各自情况的不同,须向当地人才流动机构分别提交下列有关证件:

1.1 应聘到外地工作的,须提交委托人事代理申请。聘用合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聘用单位证明信(证明其单位性质、主管部门、业务范围)等。

1.2 自费出国留学的人员,须提交委托人事代理申请、原单位同意由人才流动机构保存人事关系的函件、出国的有关材料等。

1.3 辞职、解聘人员尚未落实单位的,须提交委托人事代理申请及辞职、解聘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证件。

2. 代理方对委托方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

3. 委托方与代理方签订人事代理合同。

4. 代理方向有关方面索取人事档案及行政、工资。组织关系等材料,并办理有关手续。

5. 人事代理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由双方以协议的形式予以明确,共同遵守。

人事代理的作用

1. 人事代理有利于促进企业人事管理事务的社会化。一些不属于企业人事管理的社会事务,如档案管理、户籍管理、计划生育管理、离退休管理等,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各个方面的体制改革,这些事务必须社会化,以减少企业负担。

2. 人事代理有利于促进人事管理事务的专业化。企业的所有的活动都要求以最低的成本取得最高的收益,人事代理通过专业化的、优质的人事事务服务,满足了在竞争中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要求,有些人事事务如果由企业自己承担,远不及由专门人事代理机构承担成本低、效果好。

3. 人事代理有利于企业人事管理的规范化。发展人事代理,将有利于企业形成科学的、较为规范的现代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人事代理相关法律规定

1. 凡注册“三资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民办科研机构等无主管单位以及不具备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均由单位办理委托人事代理。其他以聘用方式使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单位,可根据需要办理委托人事代理。

2. 各级人事行政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机构在核准委托人事代理的有关材料后,应当和委托单位或个人签订人事代理委托合同书,确立委托关系。

3. 单位委托人事代理人员及个人委托人事代理人员在委托人事代理期间,工龄连续计算。

4. 尚未就业的个人委托人事代理人员重新就业后,其辞职。解聘前的工龄和重新就业后的工龄合并计算。

5. 在委托人事代理项目内有档案工资关系的,其代理期间涉及国家统一调资的,档案工资的调整根据国家及省有关政策,按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工资标准核定。

6. 单位委托人事代理的大中专毕业生,其见习期考核、转正定级,由用人单位按期向人才流动机构提供有关毕业生见习期间工作表现等书面材料,其手续由委托代理的各级人才流动机构负责。

7. 单位委托人事代理的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间,解除聘用(任)合同的,毕业生可应聘到其他单位工作,代理其人事关系的人才流动机构继续负责毕业生的见习期管理。待聘期超过一个月的,见习期顺延。

8. 委托期间,所委托代理的人员被全民、集体单位正式接收,由其委托代理的人才流动机构凭接收单位人事主管部门的接收函办理其人事关系及档案的转递手续;被其他单位重新聘用的委托人事代理人员,应及时变更人事代理手续。

人事代理是什么意思 第二篇_人事代理合同有什么用

篇一:人事代理合同(1)

张家界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工作指南

张家界市人才服务中心简介

张家界市人才服务中心是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专业从事人事人才社会化公共服务与管理的事业机构。多年来,中心始终坚持“以人为本,诚信高效,服务人才,服务社会”的宗旨,坚持完善基础设施与更新服务理念相结合;拓展服务领域与扩大服务规模相结合;人才引进与人才输出相结合;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人才效益相结合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服务社会经济建设,积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为各类人才提供全方位、多层次、专业化、高品质的人事人才公共服务。

人事代理知识问答

一、什么是人事代理?

人事代理是指政府人事部门人才服务机构(其它任何部门或中介组织均无权开展人事代理业务)依据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接受用人单位或个人委托,对其人事业务、人事档案及相关事宜集中、规范、统一的社会化管理和系统化服务的新型人力资源管理模式。

二、人事代理对毕业生的作用?

1、有利于解除毕业生的后顾之忧。根据中组部、人事部[1996]118号文件和湘人发

[1998]106号文件规定,毕业生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办理人事代理后,无论到公有制或非公有制单位工作,都可以享受到国家规定的相关人事待遇,如:保留原有身份、计算工龄、转正定级、档案工资调整、出具以档案材料为依据的相关证明等。2、有利于促进毕业生的合理流动。人事代理打破了人才流动中的城乡、区域、部门、行业、身份、所有制等限制,毕业生可以在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组织之间、不同地区之间进行流动,有利于促进毕业生的合理流动。3、有利实现毕业生的自主择业。人事代理制度打破了以人事档案为核心的毕业生对单位的依附关系,毕业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条件、特长、兴趣、志向选择适合自己发展的工作,充分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三、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可享受哪些服务待遇?

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后,为今后的创业就业解除了后顾之忧。人才服务中心保障毕业生的相关合法权益,毕业生可以享受到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的人事政策待遇:

1、档案托管。

2、转正定级、档案工资调整(按国家事业单位工资标准确定代理对象的档案工资)。

3、职称资格申报。

4、办理工龄计算。

5、办理进入张家界市户口关系。

6、就业推荐和就业政策咨询。

7、代办出国政审手续。

8、党、团组织关系管理。

9、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有关证明。

四、大学毕业生怎样办理人事代理?

1、个人提出委托申请。2、人才服务机构审查。3、双方签订《人事代理合同》。4、按标准缴纳服务费。

网 址: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网zjjrlzy.zjj.gov.cn

地 址:张家界市教场路6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501室

乘车路线:市内乘2路,6路,7路8路公交车,到人力资源市场站下车人事代理合同书 编号:

被委托方:张家界市人才服务中心(简称甲方)

委托方: (简称乙方)

根据中组部、人事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人发[1996]118号)、《湖南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湘人发[1998]106号)、《张家界市人事代理暂行规定》(张发(2002)24号等文件精神,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委托,代为管理乙方的人事关系及人事档案,经双方共同协调,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责任

(一)负责办理乙方的人事关系及人事档案接转手续,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收集归档,出具以档案资料为依据的有关证明材料,并确保档案安全。

(二)负责按规定为乙方办理转正定级、计算工龄、调整档案工资、出国政审;根据乙方的申请向职称部门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负责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各种证明材料。

(四)根据乙方要求,按规定为其办理人事关系及人事档案转移手续。

(五)办理其它有关委托人事管理事宜。

第二条 乙方责任

(一)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材料和情况。每年向甲方填报一份个人书面总结,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填报一份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上述材料均由服务单位签署意见。需要晋升职称的于每年4月份来甲方处申报。

(二)乙方属党(团)员身份的应积极参加流动人员党(团)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按时缴纳党(团)费。

(三)及时向甲方缴纳人事代理服务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按年度一次交清委托管理期内的人事代理服务费 元。

(四)委托管理期间的失业保险、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病残、伤亡等待遇均按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办理,甲方不承担责任。

(五)乙方如需转移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须持接收单位的正式商调函和调动通知来甲方处办理有关手续。若户籍关系,党组织关系委托甲方管理的,先要将户籍关系和党组织关系转移再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六)乙方联系电话、住址或通讯地址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三条 甲乙双方无行政隶属关系

第四条 乙方委托甲方管理人事关系及人事档案期间,其社会保险和病残、伤亡等待遇均按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办理,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从 年 月日至年 月 日止。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签章乙方(或乙方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篇二:人事代理合同一

人事代理合同(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流动人员人事行政关系、档案管理的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就委托人事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根据《档案法》和中组部、人事部有关规定,为乙方代管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

2.负责提供寄存档案存放的场地、技术设备、管理人员;

3.保留其原有身份、核算工龄、核定档案工资;

4.负责寄存档案的保管、保护,确保档案安全;

5.经乙方申请,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为乙方提供下列有偿服务: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各种证明,出国政审、整理档案、代投社会保险、代办职称、技术等级评定、报考。因乙方未将人事关系转入甲方,如申请档案转出,甲方只开具《转递干部档案材料通知单》,而不开具《干部调动行政介绍信》。

6.对寄存期满不取走的档案有权进行处置;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遵守国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规,遵守现行人事政策有关规定及甲方有关档案及人事管理规定和计划生育有关管理规定配合甲方做好管理工作。

2.乙方申请上述服务时,需根据服务的需要和甲方的规定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并确 ~~~~~~~~~~~~~~谢谢使用~~~~~~~~~~~~保其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

3.缴纳社会保险费并签订《代办社会保险缴费协议书》。

4.乙方应按政府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向甲方交付人事代理费。标准按_________元/月。需一次性缴纳本协议有限期内人事代理服务费。逾期不缴费的,甲方有权停止一切人事代理服务。

5.本协议期满应及时办理续期或转出手续。逾期半年(从合同期满第_________个月算起),甲方将乙方档案封存,不再办理任何手续,此协议失效。

6.自觉遵守《_________省计划生育条例》,并与甲方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非_________户口的乙方个人(指借调人员,不含应届高校毕业生)其户籍不变,协议期满,将人事档案转回原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

三、费用

1.根据省物价部门的规定,乙方同意按下列_________项方式向甲方支付费用:

(1)以整体服务方式支付服务费________元/年,于每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申办上述第一条第5项各项服务时,不需另行付费

(2)以单项服务方式支付保存人事档案_________元/年,于每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申办上述第一条第5项各项服务时,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另行支付代办费用。

(3)乙方在协议期内办理调动的,由转出人事关系下月起计算,甲方退回代理费;

(4)乙方的人事档案转入时若未经整理或未达到档案管理标准的,应当另行支付整理档案服务费,由甲方负责整理档案;

2.乙方未能按约定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且未办理人事档案调出手续的,甲方可拒绝为乙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针对甲方仍在管理乙方人事档案的事实,甲方将依规定按上述第三款第2条所约定的标准向乙方计收费用;同时自欠费的第_____个月起,计收每月_______ ~~~~~~~~~~~~~~谢谢使用~~~~~~~~~~~~元的滞纳金。

3.若乙方需解除本协议,则应持书面意见到甲方处办理解除协议手续并将人事档案转出。协议期内提前解约的,所缴人事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四、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五、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

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六、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谢谢使用~~~~~~~~~~~~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七、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九、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谢谢使用~~~~~~~~~~~~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

敬爱的党组织:

经过一段时期的初级党校学习,我的心境自然澎湃而又亢奋。其实,无论是谁,这种难得的熏陶刚过,思想上和认识上都会大有一吐为快的强烈之欲望。这对深刻理解中国***始终是一个最先进的党、最伟大的党,始终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 楷模,也始终是勤奋学习、善于思考、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勇于实践、锐意创新的模范等等,以及正确选择一个人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都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以下是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通过学习,我对我们的党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中国***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中国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国***有它的阶级性,人民性,先进性。中国工人阶级是中国***的阶级基础,工人阶级政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工人阶级的先进性决定了党的先进性。而工人阶级之所以具有先进性是因为它代表了先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具有高度组织性、纪律性,

~~~~~~~~~~~~~~谢谢使用~~~~~~~~~~~~篇三:人事代理含义及合同范本

什么是人事代理合同

人事代理是指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提供人才招聘、技术培训、保险缴纳、职称评定、用工关系管理等代理性人力资源服务。 人事代理合同基本服务

组织员工筛选面试及招聘管理、负责招聘流程设计及会场安排;员工入职体检、岗前职业安全培训及技能提高培训;企业社保帐户开户及转移、变更及年检手续;按照有关规定代收代缴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代收代付残疾人保障金服务;企业公积金账户开会、员工公积金手续转移、启封、封存、缴费手续的办理;收集、整理、保管、利用、转递代理人员人事档案;薪酬管理、薪资调查、代发薪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及申报工作;员工离职管理、代办离职手续及退工事宜;劳动争议调解以及员工关系协调处理服务;员工违规违章调查取证、员工违规违章调查取证、员工背景调查服务;员工工伤申报、理赔、慰问、劳动能力鉴定服务。

人事代理合同范文

人事代理合同书

代理机构: 苏州爱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委托单位: 单位(个人)(简称乙方)

个人身份证号码:

根据《浙江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人事代理合同如下:

一、甲方接受乙方人事代理委托。代为乙方人事代理计 人(人事代理人员名册附后)。

二、人事代理的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被委托代理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所形成的档案材料,乙方要及时转交甲方归档。

四、甲方可为乙方提供下列人事代理项目:

1、人事档案管理;

2、聘用或劳动合同鉴证;

3、户籍党籍管理;

4、身份管理;5、职称评定;

6、社会保险;

7、出国出境、考研政审;

8、档案工资调整;

9、人事关系接转;

10、人事政策咨询;

11、人才素质测评;

12、协调流动争议;

五、乙方认定,甲;方为乙方提供合同第四条中所列

等项的人事代理服务。

六、甲方有如下责任:

1、甲方以党和国家人事工作方针政策的有关规定为依据,承担乙方要求人事代理基础上的具体义务。

2、甲方认真做好乙方人事代理项目中规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3、甲方尽可能为乙方提供人事管理相关的工作方便;

七、乙方有如下责任:

1、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与委托代理内容相关的材料;

人事代理是什么意思 第三篇_什么是人事代理

、什么是人事代理?

答:人事代理,是指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人事部门组织批准或授权指定的人才服务机构,受单位和个人委托,运用社会化服务方式和现代化手段,按指定的法律和政策规定,为其代办的相关人事业务。简单地说,就是把"单位人"转变成"社会人",实现人事关系管理与人员使用分离,即单位管用人,而一些具体的人事管理工作,如档案管理、计算工龄、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评定职称、档案工资调整、出国政审公证、代办社会保险、接转党团组织关系、五大毕业生、职高(高中)毕业生录工手续等,由人才交流中心代管。

人事代理业务是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授权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面向社会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开展的以人事档案管理为核心的社会化人事管理服务。其主要内容有:

(1)人事档案管理:审核鉴别档案中的具体内容,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调整档案工资、办理工龄计算、转正定级等手续;

(2)职称评定:每年根据北京市人事局的要求,现改为社会化评审。(具体可查阅人社局网站);

(3)代办个人的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包括养老、失业、医疗保险;

(4)以档案为依据出具各项证明材料;

(5)办理户口的落户和管理工作;

(6)按个人的要求为其办理招工;

(7)接转党组织关系。

2、人事代理的意义是什么?

答:1995年12月人事部正式提出推行人事代理制。随着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人事代理发展迅速,其服务功能不断完善和规范,越来越多的单位选择了人事代理。实行人事代理,克服了传统人事制度的一些弊端,解决了流动人员的后顾之忧,促进了人才的合理流动。

3、什么是人事档案?

答:人事档案是记录一个人的主要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具有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在个人转正定级、职称申报、办理养老保险以及开具考研证明等,都需要提供档案中一些相关材料。人事档案包括下列内容:履历材料、自传材料、鉴定材料、考核材料、政治历史问题的审查材料及甄别、复查材料,参加党、团组织的材料,奖励及模范先进事迹材料,处分、取消处分和甄别复查材料及其他犯错误的材料,任免呈报表,晋升技术职务、学位、学衔审批表,出国人员审查表、调整工资审批表、工资登记表,离休、退休、退职审批表等材料。

4、什么是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答:根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暂行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指:

(1)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2)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3)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4)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人事档案;

(5)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6)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7)其它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5、档案的分类有哪些?

答:(1)按身份分为:干部档案;工人档案;

(2)按档案转入的渠道分为:机关、事业单位(自收自支、全额拨款)、企业、街道(社会招工)、部队(复转军人)、外埠进京等。

6、接收档案应审核的基本材料有哪些?

答:(1)78年高考恢复后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应有派遣证,如非派遣到单位,应有《吸收录用干部审批表》或《聘用干部审批表》,工人应有个人或集体招工表;

(2)转正定级表;

(3)历年工资审批表(企业94年后不再有调资表);

(4)94年后的年度考核表(机关、事业单位);

(5)干部履历表(企业是职工登记表);

(6)学历材料;

(7)参加兵役的应具备《入伍登记表》或《入伍通知书》,转业或复员时,应具备《军队干部转业审批表》或《退伍登记表》和到复转安置办的安置通知书;

(8)在正式招工之前曾做过临时工的应有《待业青年工龄审定表》作为工龄认定的依据(在1980-1982年期间);

(9)插队或在兵团务农的应以招工表上的插队记录或85年的插队期间工龄证明为依据;

(10)调入正式审批手续;

(11)工作调动的日期要求明确,以确定调入、调出的具体时间,档案存在人才或职介中心的时间应该明确,并有存档人员登记表(附本人简历);【人事代理是什么意思,】

(12)行政介绍信和工资转移介绍信要齐全。

注:航天、医药、海洋等系统内办学校毕业后,在本系统单位工作,可无派遣证,但应具备学员见习期转正定级表。

7、干部身份存档档案应必备的材料哪些?

答:(1)高中以上的学籍材料;

(2)《大中专业毕业生派遣通知书》;

(3)大中专毕业生毕业一年后应有转正定级表(转正定级的单位应与派遣单位一致);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定级工资表;

(4)干部履历表或职工履历表(每次跨单位的履历);

(5)机关、事业单位历次工资晋升表及年度考核鉴定表;

(6)工资与行政(或干部)介绍信(工资信上应注明档案工资情况);

(7)职称材料(包括:初级、中级、高级);

(8)如果是1992年10月以前参加工作的,或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转到人才的,应有保险视同缴费的工龄审定表,如果户口在外地,则不需要保险视同缴费的工龄审定表。

8、工人身份存档档案应有哪些材料?

答:(1)工资与行政介绍信,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工资信上应注明档案工资情况);

(2)有招工表及招工后半年的定级表(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并注明定级工资情况);

(3)占地农转工人员档案应当有《占地农转工招工审批表》;

(4)如果是1992年10月以前参加工作的,需要有视同缴费的工龄审定;

(5)如果是1992年10月以后参加工作以实际缴纳保险费为准。

9、军人档案中应具备哪些材料?

答:(1)应有入伍登记表及退伍登记表,基本学历材料及在部队的相关材料;

(2)复员人员,不安排工作的,应有自谋职业协议,档案存在当地职介,由职介核定其连续工龄;

(3)转业人员,军转安置办出具的分配介绍信;

10、存档人员的年龄如何掌握?

答:男同志不分干部身份和工人身份,其年龄不超过55周岁;干部身份的女同志,年龄不超过50周岁;工人身份的女同志,年龄不超过45周岁。如属提前退休的,需按劳动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

11、开具档案调函应注意的问题?

答:(1)了解其户口性质(中心不接收农村户口人员的档案);

(2)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调动的人员,应有单位出具“事业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人事代理是什么意思,】

(3)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辞职和辞退的人员,应告知其在一年内来中心办理恢复干部身份手续;

(4)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除名、自动离职的人员,应先转到户口所在区的街道办理求职证,再办理招工和存档手续。

12、什么叫做辞职?

答:辞职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主动提出与原所在单位脱离关系。(单位三个月内必须给做出答复)。

13、什么叫做辞退?

答:辞退是指因法定事由,经法定程序,单位主动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解除工作及人事关系。

14、什么叫做除名?

答:除名是指由企业提出与无正当理由旷工的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理方式。

15、社会保险视同缴费工龄如何计算?

答:(1)86年10月至92年10月招收的合同制工人,都应缴纳社会保险,没有缴纳记录的,一律不予认定视同工龄,应回原单位补齐合同期间的保险;如合同工转为固定工,其92年10月之前固定工工作期间应计算工龄;

(2)70年至78年国家职工在校学习期间应计算工龄;

(3)79年以后考入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国家职工,在校学习期间不计算工龄,上学前的工龄与参加工作后的工龄合并计算;

(4)在职职工读硕士、博士期间应计算工龄;自费留学,从出国之日起不计算工龄,但在国外读博士期间计算工龄;事业单位停薪留职,只保留1年工龄。,超过1年的不计算工龄,如回来重新工作的,中间停薪留职时间扣除;

(5)部队干部转业,待分配期间不计算工龄;

(6)事业单位职工被辞退,档案长期存放在街道,现又重新招工缴纳养老保险,其辞退前的工龄与重新招工后的工龄合并计算,在街道待业期间的时间应扣除。

16、受处分人员的工龄如何计算?

答:(1)工作人员受过开除或者刑事处分的,应当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工作年限,他们受处分以前的工作时间和参加工作以前主要依靠工资为生活来源的劳动时间,可以计算为一般工龄。([59]内人福字第740号);【人事代理是什么意思,】

(2)国家职工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仍留原单位继续工作的,没有剥夺政治权利的,在缓刑期间,可以计算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其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应从恢复政治权利后重新计算。(劳人险局[1982]2号);

(3)职工中已解除劳动教养的人员,其在劳动教养期间,不论是否开除公职,均不计算连续工龄。未开除公职的,其劳动教养前后的工作时间可以合并计算连续工龄;开除公职的,应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连续工龄。(劳人险函[1984]15号)。

17、事业单位辞职、辞退、除名人员的工龄计算?

答:(1)辞职、辞退人员的工龄计算:

职工经单位批准办理辞职或辞退手续的,其连续工龄的计算,根据人调发[1990]19号的有关规定,辞职、辞退前和被录用后的工龄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2)除名人员的工龄计算:

职工被单位除名的,根据京人发[1997]54号文件的规定,除名前和重新参加工作后的工龄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18、1970年至1979年入大、中专学习的国家职工如何计算连续工龄?

答:1970年以前进入高等或中等专业学校学习的国家职工,学习期间照发原工资的,学习期间及调派学习前后的连续工龄合并计算。离职考入各类学校发给助学金的,学习期间不计算工龄,学习前后的连续工龄合并计算。

1970年至1978年进入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或技工学校学习的国家职工,其学习期间都应计算为连续工龄。

1979年以后考入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习的国家职工,学习期间一律不计算工龄,入学前和毕业后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可以合并计算。

19、下乡知识青年的工龄如何计算?

答:(1)凡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由国家统一组织下乡插队的知识青年,在他们到城镇参加工作以后,其在农村参加劳动的时间,可以与参加工作后的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他们参加工作的时间,从下乡插队之日起。返城后等待分配工作的时间,不计算工龄。在1962年至“文革”开始前,由国家统一组织下乡插队的知识青年,他们到城镇参加工作后,在工龄计算上可以仿照上述办法。

见劳动人事部《关于解决原下乡知识青年插队期间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劳人培[1985]23号);

(2)知识青年在插队(插场)期间参军,其入伍前参加劳动的时间,可以与军龄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3)知识青年在插队(插场)期间曾被劳动教养或判刑,其劳动教养期间不计算连续工龄,劳动教养前和劳动教养后参加劳动的时间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被判刑的,其服刑期间及服刑前的劳动时间不计算连续工龄;

(4)“文化大革命”期间,由组织动员随父母去“五七”干校的子女,办理了知青下乡手续或由原是下乡证明,在“五七”干校正式参加劳动和分配的,其户口迁入至迁出“五七”干校的时间,可以计算为工龄;

(5)下乡知识青年在1970年—1978年期间,从农村被推荐或考入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学习的,其在校学习时间,可以计算为工龄。1979年以后考入上述学校的,在学校学习期间不计算为工龄。下乡知识青年,经组织批准回城待业期间考入各类学校学习的,其在校学习的期间,不得计算为工龄。经组织批准回城招工后,擅自离职上学的,其在招工后工作时间与在校学习时间不得计算工龄。他们的工龄,可将其下乡参加工作的时间与毕业分配后的时间合并计算。

20、复员、转业军人的工龄如何计算?

答:(1)退伍的义务兵的军龄计算,其入伍时间,要从县(市)革命委员会征兵办公室(或人民武装部)批准入伍之日起计算;退伍时间,要以批准退出现役之日为准计算军龄。见国家劳动总局《转发有关军龄计算问题的两个文件》([77]劳薪字33号);

义务兵从兵役机关批准入伍之日起至部队批准退出现兵役,为服现兵役的军龄,满10个月的,按周年计算。见国务院《关于发布〈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的通知》(国发[1987]106号);

(2)转业、复员、退伍军人,由国家分配到企业、事业或国家机关工作的,其军龄应与参加企业、事业或国家机关工作时间合并计算连续工龄。([63]中劳薪便字第260号);

(3)复员退伍军人,回到农村参加农业生产以后,又到企业、事业或国家机关工作时,其军龄应与参加企业、事业或国家机关工作之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在农村参加农业生产的一段时间不得计算工龄。([63]中劳薪便字第260号);

(4)关于复员、退伍军人的工龄计算问题,根据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三十条和四十条的规定精神,革命军人不论是由部队直接转入或者是复员(包括回乡参加农业生产)以后又转入企业工作的,他们的军龄都应计算为本企业工龄。([61]中劳薪字第78号);

革命军人复员、退伍后,再考入各类学校学习的,学习期间不能计算工龄,原在部队时的军龄,可以与参加工作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21、学习期间的工龄如何计算?

答:(1)职工(包括学徒工和转入企业工作的革命军人)经组织上调到上级机关举办的(包括本厂矿企业和受上级机关委托举办的)党校、干部学校、技工学校或政治、文化、业务训练班,作为在职学习时,在学习期间由原企业支付工资的,除了病伤医疗待遇按学校规定处理外,其本人及供养直系亲属可继续享受本企业的劳动保险待遇;学习期间计算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如果是离职学习时,在学习期间不由原企业领取工资,而按本人工资百分比例领取助学金的,有关他们的劳动保险待遇按学校规定处理,学习期间可作一般工龄计算。其学习前后的本企业工龄可合并计算。([58]保险字第342号);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mswh/472831/

推荐访问:大连人事代理 劳务派遣是什么意思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