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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失业登记证

时间:2018-01-31   来源:励志创业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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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失业登记证 第一篇_《就业失业登记证》使用说明及优惠政策

《就业失业登记证》使用说明及优惠政策

一、 什么是《就业失业登记证》?

《就业失业登记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与失业状况、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接受公共就业人才 服务等情况的基本载体,是劳动者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有效凭证。

《就业失业登记证》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照全国统一样式印制,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负责《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管理。 从2011年起,劳动者可凭《就业失业登记证》跨地区享受国家统一规定和本省制定的就业扶持政策。

二、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为一步扩大就业规模,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了《关于支持和促 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自 201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支持和促进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通知规定: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证》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 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在 3 年内按每户每年 8000 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 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注明:以上所称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 业证》的人员是指:

1、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登记半年以上的人员;

2、零就业家庭、 享受城市居民最新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通知还规定: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劳动就业服务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 在新增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 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 3 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可上下浮动20%。

注明:以上称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是指:

1、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

3、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即厂办大集体企业)下岗职工;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 1 年以上的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

三、企业吸纳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还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1、企业招收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高校毕业生和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可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政策;

2、企业招收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担保贷款等政策。

四、高校毕业生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1、对离校未毕业高校毕业生,我中心免费提供包括推荐工作、推荐就业见习岗位、就业指导、政策咨询等服务;有创业意愿的还提供免费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申请等服务,帮助您尽快实 现就业。

2、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已在我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的,可由我中心按规定代为申请。

3、对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被各类用人单位招聘和录用的,其招聘录用后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与灵活就业期间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就业失业登记证】

4、对以自主创业方式实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凭《就业失业证》、本人毕业证、《个体工商 户营业执照》等,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等创业扶持政策。

五、《就业失业证》使用注意事项

1、就业失业证采用实名制,限持证人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转让、涂改、伪造。

2、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由用人单位代为保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终 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由本人保存。

3、实行年度审验制度,持证人从发证次年开始,每年持证到发证机构进行年审。审验时间为发 证时间的对应月份。持证人员被用人单位招用的,由用人单位统一办理年审手续。

就业失业登记证 第二篇_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流程图

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业务流程图

就业失业登记证 第三篇_《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

《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就业与失业管理,实行全国统一样式《就业失业登记证》,支持劳动者按规定跨地区享受就业扶持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就业失业登记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接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等情况的基本载体,是劳动者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和接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的有效凭证。

《就业失业登记证》实行全国统一样式、统一编号管理。 《就业失业登记证》中的记载信息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劳动者可凭《就业失业登记证》跨地区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相关就业扶持政策。

第三条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工作,建立专门台账,利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准确记录《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管理信息,并做好相关统计工作。【就业失业登记证】

第二章 证件印制

第四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就业失业登记证》全国统一样式的制定。 《就业失业登记证》由封面、封二、16个内页、封三(留白)、封底组成。其中,封面、封二、内页第1-9页、内页第16页为全国统一内容页;内页第10-13页为"自选页";内页第14-15页为"自定义页"。

第五条 《就业失业登记证》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全国统一样式印制本地区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是否选用《就业失业登记证》的"自选页",并可在"自定义页"部分增加记载内容。在"自定义页"增加记载内容的具体项目、填写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就业失业登记证》内页第10-15页进行调整的,应将所调整的具体项目记载页按照"自选页"在前、"自定义页"在后的顺序从第10页起排,其余页作为"其他记载事项"页接排,并将本地区《就业失业登记证》的设计方案和样本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

第六条 《就业失业登记证》实行全国统一编号制度。《就业失业登记证》的证书编号实行一人一号,补发或换发证书的,证书编号保持不变。

第三章 证件发放

第七条 《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发放范围包括:

(一)进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劳动者;

(二)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劳动者;

(三)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劳动者;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范围内的其他劳动者。

外国人来华就业,台湾、香港和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其他法律法规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 地方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负责《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发放管理和相关统计。具体发放机构由地方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手续。

第十条 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时,应根据情况向发放对象告知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和公共就业人才服务项目的内容和申请程序。

劳动者在办理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手续时,应如实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供本人相关信息和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 《就业失业登记证》具体发放程序和相关证明材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

第四章 证件使用

第十二条 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劳动者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接受服务、办理就业登记与失业登记手续和申请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时,应出示《就业失业登记证》。

第十三条 登记失业人员凭《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享受登记失业人员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就业援助对象凭《就业失业登记证》及其"就业援助卡"中标注的内容申请享受相关就业援助政策;符合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个体经营人员凭《就业失业登记证》(标注"个体经营税收政策")申请享受个体经营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凭所招用人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标注"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申请享受企业吸纳税收优惠政策。

【就业失业登记证】

第十四条 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首次向劳动者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时,应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注明证件发放信息、劳动者个人基本信息、就业失业状况信息、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信息等内容。

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就业援助对象认定、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等各类手续时,应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注明本次办理情况。

第十五条 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对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劳动者,应当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中"就业援助卡"部分注明认定日期、认定的援助对象类别。对认定为已不属于就业援助对象范围的,应在"就业援助卡"中注明退出就业援助对象范围的日期和原因。

就业援助对象具体认定程序和相关证明材料内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

第十六条 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劳动者在个人基本情况(包括户籍和常住地址情况、学历情况、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职务情况)、就业与失业状态等发生变化时,应按有关规定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和相关证明材料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相应的信息变更。

第十七条 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应当将《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信息和劳动者的个人基本信息、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信息、就业援助对象认定等信息,以及核发、注销《就业失业登记证》等有关情况,录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并上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第五章 证件管理

第十八条 《就业失业登记证》实行实名制,限持证者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转让、涂改、伪造。

第十九条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的,其《就业失业登记证》由用人单位代为保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由劳动者本人保管。

劳动者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或失业的,其《就业失业登记证》由劳动者本人保管。 第二十条 《就业失业登记证》中相关记录页面记载内容已满的,由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予以换发。【就业失业登记证】

《就业失业登记证》遗失或损毁的,由劳动者本人向原发证机构报损,并以适当方式公示,经原发放机构核实后予以补发。

第二十一条 《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发放、换发和补发均不得向劳动者收费。

第二十二条 劳动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持有的《就业失业登记证》自动失效并由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注销:

(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二)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五)死亡的;

(六)依据法律法规应当失效的其他情形。

第六章 附则法规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经发布的有关就业失业登记证明的相关规定内容,如与本办法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解释。

就业失业登记证 第四篇_就业失业登记证不小心丢失了怎么办

就业失业登记证不小心丢失了怎么办

我们往往会因为丢失了一个重要的证件而不知道该怎么办,那今天乔布简历小编就教教大家就业失业登记证丢失了怎么办吧。

关键词:就业失业登记证丢失了怎么办

就业失业登记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进行就业登记和失业的登记、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的政策、及享受失业险待遇等的合法凭证。就业失业登记证会实行实名制管理,每个证件都和持证人的身份证相对应,每位劳动者只能有唯一就业失业登记证编号,且证件须由劳动者本人保管,不能转他人使用。就业失业人员凭借就业失业登记证可享受国家和省市就业扶持政策和优惠待遇。登记失业人员凭就业失业登记证才能享受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和规定的失业保险待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只有凭就业失业登记证才能享受国家、省及地方政府规定的就业扶持政策。

一般情况下,这么重要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如果丢了,大家就要先到报社登报挂失,然后补办就业失业登记证,手续是:带着登报声明、户口簿、身份证、一张二寸免冠照片和毕业证书等,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所申请补办。你也可以拨打当地的劳动局电话咨询下。

失业证是由企业和街道给办理的。假如你现在在某单位上班,单位给你交纳了失业保险。那么你就有失业证了。如果你一开始就没有工作或者没有正规的单位,街道就给办理。如果失业证丢失,需要到报社申报挂失,带报社收据和报样、身份证户口本以及两寸照片到当初办理失业证的机构办理。

就业失业登记证不小心丢失了怎么办

就业失业登记证 第五篇_就业失业登记证系统常见问题处理方法

就业失业登记证系统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

一、就业失业登记证审批通过,发现信息录入的有问题,需要补录或者修改,有两种处理方法:

1、在就业失业登记证审批页面,如下图所示:

点击审批通过信息tab页,如下图所示:

录入查询条件,比方是身份证号,点击查询,查出来后,选择前面的小方框,点击审批不通过按钮,信息回退到审核状态,然后用审核帐户进入系统,打开审核页面,如下图所示:

录入查询条件,比方是身份证号,点击审批未通过信息tab页,如下图所示:

查到审批未通过信息, 点击前面的方框,然后点击审核不通过按钮,信息回退到申请状态,然后用申请帐户登陆系统,打开申请页面,如下图所示:

在申请页面右上角小放大镜处,如下图:

录入身份证号,点击回车,查出此人,点击后此

人的信息会铺到页面上,可以进行修改,修改好后点击保存按钮,这样由于误操作审批通过的错误信息就可以得到修改,如果要删除的话,在申请页面将此人查出来,点击删除按钮,就可以直接删除。

2、另外一种处理方式:既然已经审批通过了,可以给继续发放,发放后不要直接点击打印,在就业失业登记证变更模块中,如下图所示:

【就业失业登记证】

在就业失业登记证变更页面右上角小放大镜处录入发放后产生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号,点击回车,查到此人信息,进行修改,然后保存,如果已经发放的就业失业登记证信息无法进行变更修改,在前台操作的话只能是给注销掉,如果需要重新办理的话用申请账号登录系统在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页面重新登记。

二、就业援助对象认定或者失业登记审批后,发现申请信息录入错误,需要修改

这种情况与就业失业登记的操作略有不同,不同之处在于审批环节回退之后,用审核帐户登录系统,审核页面的查询条件认定状态或者是登记状态要给手动置为审核,然后点击审批未通过信息tab页,通过身份证号或者别的信息联合查询可以查询到确定的某条信息,审核不通过后,即可回退到申请页面,然后在申请页面进行修改。

三、审核通过后审批查不到

这种情况可能有以下几种原因,1是用审批的帐号办理了申请或者审核的业务,导致审批用此帐号查不到数据,2是审核时审核机构信息没有取到,没有取到的原因可能是网络问题导致的,结果审核通过了,但是数据库里没有审核机构信息,导致审批时查不到,3是已经审批过了,这3种情况都可以通过综合查询看一下,在综合查询里查到此条信息之后,身份证号是用蓝色字体显示的,如下图所示:

【就业失业登记证】

点击这个蓝色字体显示的身份证号,会弹出一个详细界面,如下图所示:

通过查看经办人、经办机构、审核人、审核机构、审核标记、审批人、审批机构、审批标记,如果这些信息都存在并且确实无误,并且没有审批的话,那可能是组织机构建的有问题,不

过这种情况一般出现在首次使用帐号办理业务的时候,如果以前办理过业务,并且组织机构最近没有改动的情况下,一般是不会出现的,通过查看,如果是第一种原因,可以给我们现场维护系统的人员联系,通过后台调整,如果是第二种原因,可以在审核模块里重新审核,如果是就业失业登记证审核,可以点击审核已通过信息tab页查到这条信息,然后重新审核通过,如果是就业援助对象认定审核或者失业登记审核,将审核页面里的查询条件认定状态或者登记状态置为审核状态,在待审核信息tab页,点击查询按钮,查询出此条信息,进行重新审核通过,如果是第三种原因,已经审批,则不需要再次审批。

四、打印时提示安装jre

打印时,页面提示下载jre,则需要安装jre,通过就业失业登记证群里可以下载,安装后即可打印。

五、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页面户口性质或者人员类别选择不了

系统的开发基于ie8版本,在其他浏览器版本上运行可能会出现此类问题,因此,极力推荐使用ie8浏览器,ie8

浏览器的下载可以直接在就业失业登记证系统的登陆窗口,如下图:

就业失业登记证 第六篇_就业失业登记证审批表

《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审批表

编号: 填表日期:

2、“失业原因”一栏中请在“无就业经历”、“就业转失业”、“其它”栏内划“∨”。 3、失业人员类别一栏填写代码:(1)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2)从企业、机关、事

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3)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4)承包土地被征用并符合规定条件的;(5)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7)其他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人员。

就业失业登记证 第七篇_就业失业登记证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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