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励志人生 > 励志文章 > 2016农村建房新规

2016农村建房新规

时间:2014-04-30   来源:励志文章   点击:

【www.gbppp.com--励志文章】

2016农村建房新规(一):2016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现状及措施

2016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现状及措施

文章标题: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现状及措施

切实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部分,也是农村党的建设的重要方面。农村党组织基数大,党员人数较多,既同群众接触最紧密,又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直接实施者,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农村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直接代表着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影响着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搞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对于改善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提高党的执政地位,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就要不失时机地抓紧解决农村组织中党风廉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而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巩固反腐成果,扩大战绩,取得更大的成效,得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同,取得广大人民群众的信赖。

一、xxx农村党组织和党员基本情况

xxx位于嫩江县城南37公里处,与九三农场管理局接邻,行政区划总面积85.6平方公里,自营面积46.8平方公里,现辖5个行政村,总人口10597人。xxx党委下辖党(总)支部9个,党员总数190人,其中:村级支部5个,村级党员领导干部15人,村级党员75人,占党员总数的40。

二、当前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当前,农村党组织在贯彻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各项卓有成效,各乡(镇)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做得比较好的,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认可。但是,对照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我们又必须清醒地看到,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状况还远远不能令人乐观,面临的形势仍然相当严峻。一些农村党员干部经济不清、形象不佳、作风不正;一些村财务管理混乱,村支书作风专制;一些农村干部群众观念淡薄,作风简单粗暴,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事,不依章理事,对涉及土地征用、出租等重大事项,不民主决策,凭关系、凭感情,个人说了算等等。这些现象的存在,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政治的安定,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以下几点:

1、一些村级领导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

一些村级领导班子,甚至是主要领导,思想认识不够到位,没有把抓党风廉政建设这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贯彻责任制的积极性不高,被动应付,对责任范围内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不敢指出,不敢批评。个别农村干部甚至错误地认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抓得太紧会束缚手脚,会影响经济和事业发展,会影响农村干部的积极性,把抓经济建设和抓党风廉政建设对立起来。由于思想认识不够到位,缺少成效,存在求太平,过得去,别出大乱子的思想,轻视抓党风廉政建设,不能及时将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形成之初、萌芽之时。

2、各种民主决策、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落实还不够

在村级财务的处置、土地拆迁安置款的发放等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上,缺少规范的操作制度和必要的制约手段,从而造成了村内部财、物管理比较混乱的情况,给一部分人钻了空子。在制度建设上,有图形式、搞花架子的情况,对已有的党风廉政制度落实不够。制度、规章订了不少,真正执行落实的却很少,既削弱了农村党风廉政的实际成效,又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

3、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考核与追究有待加强

缺乏全面、系统、有效的检查考核机制,对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情况缺少定期和比较规范的检查、考核。还存在着责任追究力度不够大,追究效果不理想的现象。

三、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教育,通过教育提高人

当前要把理想信念教育、宗旨观念教育、党纪政纪条规、法律法规教育放在突出位置,真正做到经常抓、反复抓。我们要通过经常性的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使广大农村党员干部明确行为规范,知道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强化廉洁自律行为;以查处的典型案例事件为教材,解剖典型,深挖根源,使党员干部接受教训,得到警示。在群众对某些干部在廉政方面有反映时,注意进行提前廉政预防谈话,力求做到及时教育、防范在前。教育的内容要结合本地一段时期内存在的问题,突出教育的针对性。同时要积极探索教育的新载体,突出教育的创新性。农村干部不同于公务员,他们在台上是干部,台下是群众,要根据这个特点,因地制宜,采用农村党员干部易于接受、乐于参加、丰富多彩的教育形式和载体开展教育活动。通过教育活动,力求使农村党员干部提高廉洁自律意识,树立起良好的形象。通过教育活动,提高民主意识和接受监督的意识,正确对待组织、群众和自己,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通过教育活动,强提高责任意识,真正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好领导职责;通过教育活动,强提高遵纪守法意识,在自身带头遵守法纪的同时,切实抓好法纪的执行、落实。

$False$【2016农村建房新规】

$False$

2016农村建房新规(二):新交规自(2016年1月1日正式实行)解读

新交规自(2016年1月1日正式实行)解读

一.这些违章一次记满12分!

1、高速公路倒车、逆行、穿越中央隔离带调头

高速停车就已经很危险了,如果逆行,倒车,这是实力作死啊!

2、超速驾驶高于限速50%(新修订条款)

这个应该不难理解,限速120,你飙到180公里/小时就是超过50%了。记住!十次事故九次快,看着那些血淋漓的事故现场,就算你的车再好,技术再牛X,车辆都是有极限的,生命也只有一次,为了你自己和你的家人,请开慢一点!宁等一分不抢一秒!

3、酒驾醉驾

酒驾除了扣分外,还并处扣证6个月,罚款2000元以下。醉驾则并处吊销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驾照。因酒引起的事故不胜枚举,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一起事故的背后,是多个家庭的破裂,修订后的这个处罚,我都觉得不够严厉。即使喝酒了,还可以找个代驾,千万别自己开车。

4、事故后逃逸但未构成犯罪

这里解释一下,事故逃逸后,未造成人员重伤也未造成30万元以上的财产损失就不构成犯罪,反之,造成一人以上重伤或造成的财产损失达到30万以上就构成了犯罪。

5、未悬挂、伪造、变造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新修订条款)

这里需要特别提醒一下,安装车牌号现在也有明确而且详细的标准,如果车牌安装不符合规范,也会处扣12分处罚。

6、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你拿个C1的本却开个大货车在路上跑,将带来巨大的安全隐患,大货车出事故殃及其他小轿车的教训还历历在目,所以为了你和他人的安全,这也是万万不行的。

7、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请严格遵守规定乘员人数!莫超载,车辆也是有极限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一次记6分!

1、驾驶证被暂扣后继续驾驶

驾驶证被暂扣后,一定不能再次驾驶。否则会再次扣6分,整个处罚也会重上加重了。

2、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应急车道又叫生命通道,是当道路有事故发生,让救护车、清障车快速前往处理时预留的专用车道。这个不单纯是扣分的问题,还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这是救命的通道,你可别占用!

3、未按规定避让校车的(新增条款)

最近两年校车事故不断,为了保证校车安全,这次的《驾照新规》增加了一条规定,校车拥有道路使用优先权,也就是说私家车要避让校车先行,否则扣6分。不但要避让校车,还要给校车提供一个安全的驾驶环境。车里坐的,或许就有你的孩子啊。

4、闯红灯(新修订条款)

闯红灯的处罚也更加严厉了,由以往的扣3分改为扣6分。你在闯红灯的同时,或许也有人做着同样的事情,高速相撞,九死一生。尤其夜间,闯红灯现象更加严重,伤害自然更多,更严重。

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1、经人行道未减速、停车、避让行人【2016农村建房新规】

斑马线,是生命线,所以当你驶经人行横道、斑马线时,一定要减速避让行人,必要时刻也要停下车等待行人通过。

2、高速公路匝道超车

匝道本身就比较狭窄,强行超车极容易产生刮蹭事故。而且大部分匝道都伴随着大幅度过弯,加速超车时容易因为离心力而失控翻车。所以请各位谨记匝道不要超车,加塞,扣分事小,车祸事大啊。

3、未按照禁止标线指示行驶

禁止标线包括有黄色单、双实线;禁止转弯、直行、调头等,如果违反规定驾驶将面临扣3分的处罚。

4、转弯车未让直行车或行人先行

国内的道路设计当中,绝大大部分右转车辆不受信号灯影响。这就就会看到行人与右转车互相抢道的混乱场面。机动车还是需要礼让行人,发生摩擦,或者事故,你就得不偿失了。

5、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车未让左转车先行

很多人以为,我是右转,必须先走,因为国内驾驶室是设置在左边,左转车辆的右边会形成视角盲区。如果有右转车辆不避让的话,就会发生碰撞事故。处于避免事故考虑,在这样的情况下,右转必须要让左转。

6、不按规定道路行驶

在高速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道路行驶,给予扣3分处罚。例如在快速车道慢速行驶。我是最讨厌这样的人了,急死你,有一些人是觉得最内侧车道安全,也有人是为了躲避警察,等等。快速车道慢速行驶,影响交通,也造成安全隐患。

7、超速驾驶但未超过限速50%

【2016农村建房新规】

不同程度的超速驾驶有不同程度的处罚,如果未超过限速的50%,只会扣3分。

8、未给特殊车辆让行

在国外,当救护车、救火车的信号声响起时,道路上的车辆都会马上靠边停车让行。这是社会群众整体素质高的表现,因为他们都知道这些车是去救命、救灾的。所以无论是否扣分处罚,大家在遇见救护车、救火车这些特殊车辆时,请及时避让。

9、不按规定超车、逆向行驶

超车时需要把车速提到较快,所以相对于正常驾驶危险度会更高。如果不按照规则而乱超车就极容易发生碰撞事故,而且因为车速较快,这类事故都很严重。

四、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1、不系安全带

安全带属于主动安全,我们上车第一件事,就要正确系好安全带,包括不使用安全带卡扣,即使慢速行驶,如果紧急刹车,也会对车上人员造成伤害的。相信安全带比相信安全气囊靠谱。

2、不按规定车道等待红绿灯

这个行为一般多见于出租车、公交车上。例如明明它们是直行,却偏偏占着右转车道。私家车一般也就外地司机,不熟悉路况时会犯这错误。

3、超载小于20%

如果车辆限定载人数是5人,却硬塞进了6个人,也就是超载了1。相对于限载人就刚好是20%,这种情况就要面临扣2分的处罚。

4、开车打电话【2016农村建房新规】

如果开车不系安全带是赌命,那么开车打电话、发短信、刷微博就完全是不要命的行为了。《驾照新规》对接、拔电话作出了扣2分的处罚规定。

5、堵车时乱插队、强占对向车道

堵车大家都讨厌吧?堵车时乱插队的车大家都讨厌吧?特别是那些从对向车道超车上来,然后强力插入的的车子。这时你是不是像笔者一样,恨不得自己就是交警,上去就给它甩张罚单。

即将到来的2016年,"最严交规"将再次迎来升级版本!

新交规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下面就让小编为您详细解读一下!

一.这些违章一次记满12分!

1、高速公路倒车、逆行、穿越中央隔离带调头

高速停车就已经很危险了,如果逆行,倒车,这是实力作死啊!

2、超速驾驶高于限速50%(新修订条款)

这个应该不难理解,限速120,你飙到180公里/小时就是超过50%了。记住!十次事故九次快,看着那些血淋漓的事故现场,就算你的车再好,技术再牛X,车辆都是有极限的,生命也只有一次,为了你自己和你的家人,请开慢一点!宁等一分不抢一秒!

3、酒驾醉驾

酒驾除了扣分外,还并处扣证6个月,罚款2000元以下。醉驾则并处吊销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驾照。因酒引起的事故不胜枚举,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一起事故的背后,是多个家庭的破裂,修订后的这个处罚,我都觉得不够严厉。即使喝酒了,还可以找个代驾,千万别自己开车。

4、事故后逃逸但未构成犯罪

这里解释一下,事故逃逸后,未造成人员重伤也未造成30万元以上的财产损失就不构成犯罪,反之,造成一人以上重伤或造成的财产损失达到30万以上就构成了犯罪。

5、未悬挂、伪造、变造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新修订条款)

这里需要特别提醒一下,安装车牌号现在也有明确而且详细的标准,如果车牌安装不符合规范,也会处扣12分处罚。

6、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2016农村建房新规(三):2016农村建房三清理一严控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着力提高城镇化质量”的总体要求,以秀美乡村建设为契机,通过清理整治,全面遏制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规范农村土地管理秩序和农民建房审批程序,进一步提升村镇建设品位,美化村镇人居环境。

二、工作原则

1、依法依规、违法必究。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确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对清理出的违法用地和违规建设,该罚的罚、该拆的拆,有效遏制村镇地乱占、房乱建等违法违规行为。

2、尊重历史、区别对待。对个别历史阶段形成的违法建筑,要严格把握政策,区别对待,妥善解决。对于主动申报的违规建设项目,从轻处理;对清查过程中顶风作案,继续实施违法行为的,从重从严处罚。

3、既处理事、又处理人。重拳打击,严格执法,做到既查处违法建设行为,又查处违法责任人。严厉查处在执法监管工作中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索贿受贿的行政执法人员和镇村基层干部。

4、建章立制、长效管理。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土地和规划管理长效监管机制,强化管理,堵塞漏洞,有效防止违法用地和违规建设行为的发生。

三、清理范围、对象与内容

(一)清理范围:县城规划区“两违”清查范围之外的各乡、镇行政区域。

(二)清理对象:自2016年1月1日以来的违法违规用地和建设行为。

(三)清理内容:

1、非法占用、擅自买卖、以租代征等违法用地行为;

2、未按审批内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扩大用地范围等违法用地行为;

3、未取得规划审批手续或未按审批内容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包含未批先建、批东建西、少批多建等);

4、建新未拆旧的“一户多宅”违规建房行为;

5、非农户籍人员擅自占用农村集体土地违规建房行为。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与自查自纠阶段(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各乡镇(场)要及时动员部署和制定实施方案,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对“三清理一严控”工作的宣传力度,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引导广大群众深刻认识“三清理一严控”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组织村组工区进行全面自查,摸清情况,逐户、逐栋造册登记,分析整理。

2、清查与处理阶段(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乡镇(场)要对所管辖区域进行全面复查,弄清违法用地、违规建设行为成因,逐宗、逐项、逐村进行核准,汇总上报,并针对清理出来的问题,依据国家土地管理、规划建设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到位。

3、规范与总结阶段(2016年12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三清理一严控”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建章立制、源头防患,严格规范村镇农民建房行为,为推进秀美乡村建设创造条件。

五、处理标准及工作措施

(一)建制镇规划区内的建房

1、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建房和未按用地审批内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扩大用地范围的,按下列标准进行处罚,缴纳相关规费后,依法补办用地许可手续:

占用基本农田的,限期拆除复耕。确实不能拆除的,建房户必须按占一补一的标准进行造地补偿(或按每平方米30元的标准缴交造地补偿金),并处以每平方米30元罚款;占用一般耕地的,处以积每平方米20元罚款;占用其他土地的,处以每平方米10元罚款。

2、未经规划审批进行建设,严重影响村镇规划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影响村镇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并处以土建工程造价百分之五的罚款(土建造价计算方式:砖混结构按500元/㎡、砖木结构按300元/㎡,下同),缴纳相关规费后,依法补办规划许可手续.

3、未按规划审批内容进行建设的,处以土建工程造价百分之三的罚款,缴纳相关规费后,依法补办规划许可手续。

4、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受让集体土地的,处以土地面积每平方米3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违法建筑严重影响村镇规划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影响村镇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并处以土建工程造价百分之十的罚款,同时,在缴纳相关规费后,依法补办用地、规划许可手续。

5、“一户多宅”的,必须拆除旧房、收回宅基地、接受处罚后,方可依法补办用地、规划手续。

6、原“两违”清查已处罚到位的不重复处理。

(二)建制镇管辖规划区以外的集镇、场、村庄范围内的建房

1、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集体土地建房的,按以下标准进行处罚,缴纳相关规费后,依法补办用地、规划许可手续:

占用基本农田的,限期拆除复耕。确实不能拆除的,建房户必须按占一补一的标准进行造地补偿(或按每平方米30元的标准缴交造地补偿金),并处以每平方米30元罚款;占用一般耕地的,处以每平方米20元罚款;占用其他土地的,处以每平方米10元罚款。

2、未按用地审批内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扩大用地范围的,按以下标准进行处罚,并在缴纳相关规费后,依法补办用地、规划许可手续:

占用基本农田的,限期拆除复耕。确实不能拆除的,建房户必须按占一补一的标准进行造地补偿(或按每平方米30元的标准缴交造地补偿金),并处以每平方米30元罚款;占用一般耕地的,处以每平方米20元罚款;占用其他土地的,处以每平方米10元罚款。

3、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受让集体土地的,处以土地面积每平方米3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违法建筑严重影响村镇规划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影响村镇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并处以土建工程造价百分之十的罚款,在缴纳相关规费后,依法补办用地、规划许可手续。

4、“一户多宅”的,必须拆除旧房、收回宅基地、接受处罚后,方可依法补办用地、规划手续。

【2016农村建房新规】

5、原“两违”清查已处罚到位的不重复处理。

(三)已列入移民搬迁计划并已规划建房的按照乡镇政府原定途径解决。

(四)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河道规划、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占用基本农田,在地质灾害区域建房的,或者不接受罚款补办手续处理的,依法予以拆除或者没收。对本次清理排查出的严重违法用地、违规建设项目,经县领导小组认定必须拆除的,由县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下达相关法律文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施工,并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对既不接受行政处罚,也未按期自行拆除的,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强制拆除。

(五)财政供养人员、国有企业职工和与行政事业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未主动申报的,除按前两项规定进行处罚处理外,对严重违法用地和违规建设法行为,由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或组织处理。

(六)违法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加强领导,严格考核

1、强化领导,精心组织。为加强对农村建房“三清理一严控”的组织领导,成立县农村建房“三清理一严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林育龙任组长,县人大副主任罗福凡、县政协副主席邱刚、县委副调研员、县政府党组成员金四清同志任副组长,县国土资源局、县城建局、县监察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房管局主要负责人和各乡镇(场)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城建局,负责整个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和检查。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农村违法用地的清理指导工作,县城建局负责农村违法建房的清理指导工作,县监察局负责非农户籍人员违反规定回乡建房的清理督促指导工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lz/20099/

推荐访问: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