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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战人员补贴

时间:2014-11-06   来源:题目解答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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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战人员补贴(一):关于参战参试部队退役人员身份认定有关关政策性问题解答

关于参战参试部队退役人员身份认定有关关政策性问题解答

1.问:关于在罗布泊核试验场区从事过水文地质勘探任务的部队退役人员能否按照与原8023部队驻同一区域退役人员对待?为核试验基地押运物资、核试验基地借调部队人员,在核试验基地驻扎一年两年的,是否登记?

答:根据民政部《实施意见》的解释,只要与核试验部队驻同一区域的部队、在核试验场区内执行过任务的部队、为核试验提供后勤保障的部队退役人员,都应认定为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应予以登记认定。

2.问:关于参战参试部队退役人员证件档案丢失身份认定问题?

答:在具体工作中,对这类问题“易粗不易细”,只要本人确属参战或参试军队退役人员,经已经确认身份的同批战友2至3人的证明,即可认定。

3.问:“无工作单位”如何界定?

答:近年来,由于国有企业的改制、倒闭、破产、重组,所有制形势的多元化,“无工作单位”的界定问题很难把握。既要把政策落实好,又不能引起其他人员的攀比,造成新不稳定因素。根据部里有关领导的讲话精神和当前的信访形势,我们对“无工作单位”的界定问题提出以下原则:以是否领取退休金或养老金为界线,只要是因企业改制、倒闭、破产,没有领取退休金或养老金的失业(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应认定为“无工作单位”,应予以登记认定。

4.问:既是参战人员又是残疾军人,是否登记?

答:对既是参战参试人员又是残疾军人,应予以登记(城镇有工作单位的参战人员除外)。这类人员按就高原则,只享受残疾抚恤金待遇,不享受生活补助。

5.问:人户长期分离,无法核实工作情况的是否登记?

答:对人户长期分离的人员,必须要求本人到其户籍所在地进行登记认定,对不按程序办法登记、不积极主动配合向登记部门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的,登记部门有权不予登记。

6.问:符合登记条件,但由于各种原因被开除公职的是否算无工作单位?

答:对参战参试军队退役人员中因各种原因被开除公职的,只要不是敌我矛盾,没有重大犯罪行为的,没有享受其他生活待遇的,应认定为无工作单位,予以登记。

7.问:参加抗洪抢险、唐山地震救灾、处置“六四”事件、处置宁夏回族骚乱事件的军队退役人员,能否按参战对待,予以登记? 答:根据民政部的《实施意见》,关于参战人员的界定范围非常清楚。参加抗洪抢险、地震救灾不属于对敌作战范围。“六四”事件和宁夏回族骚乱事件属人民内部矛盾,上述军队退役人员不能按参战对待,不予登记。

8.问:自主择业的参战参试军队退役干部和军队复员干部,能否享受生活补助? 答:参战、参试的自主择业军队退役干部和军队复员干部不能享受生活补助政策。当时,他们复员时,已按当时的社会经济水平拿到了他们的经济补偿。对参加过核试验的自主择业军队退役干部和军队复员干部,应予以登记,参照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的关政策规

定进行体检。

9.问:在《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中,原8023部队和其他涉核人员没有被纳入医疗保障范围。破产企业中的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要求落实优抚医疗保障政策,如何解释?

答:根据民政部的解释,这次对不符合评残和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条件的,但患病或生活困难的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原8023部队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发放生活补助,这类人员虽然生活补助标准和参战退役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一致,但在待遇上是有区别的,这类人员只享受生活补助,不享受国家优待政策。因此,民政部等部门在制定《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时没有将这类人员纳入范围,是有依据的。

10.问:在乡和城镇的参战参试军队退役人员是否全部登记?

答:根据(民发〔2007〕99号)文件规定,对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发放生活补助。因此,参战退役人员只登记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有工作单位的不予登记。 根据(民发〔2007〕100号)文件规定,对不符合评残和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条件的,但患病或生活困难的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发放生活补助,对其他参加核试验的军队退役人员,比照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进行体检,并按照规定落实相关政策待遇。因此,这次登记要求,对已体检的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和还没有体检的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不论在农村和城镇的都要登记,对已体检和还没有体检的人员登记审核表进行分类上报。

11.问:参战但正在服刑的退役人员是否登记?

答:对这类人员,目前暂不予登记,待刑满释放后,再无犯罪记录且表现突出的,由村委会(区社)和派出所出具证明,县区民政部门方可认定身份,从认定之月起享受生活补助。

12.问:对这次漏报人员是否不再登记?

答:由于这次调查摸底认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在不到一个月时间内完成,做到一个不漏,一个不重,是不可能的。对漏报人员,只要情况属实,县区民政部门应予以认定,逐级上报。

13.问:部分退役人员档案有参战记载,可退伍证上的部队代号不在认定范围,是否给予登记?

答:对本人档案有参战记载,部队代号不在认定范围的退役人员,应先予以登记,同时将部队代号、参战时间以及参战类别等详细情况上报省厅,省厅汇总后报民政部,由民政部与军方协调确认后,再予以认定。

14.问:对参战部队留守人员是否按参战人员对待? 答:对整建制参战部队的留守人员,应视为参战人员,给予登记认定。

关于参战人员补贴(二):参战老兵的补助被取消

参战老兵的补助被取消,参战老兵把龙岗区民政局告上了法院,龙岗区法院作出了判决。

关于参战人员补贴(三):2016参战老兵补助申请

一九七八年三月醴陵籍九十二名热血男儿响应国家的召唤,应征光荣入伍,被分配在空二师三九四一三部队,分别在空四团、空六团、师直修理厂、独立大队以上单位,在广东遂溪机场,一九七九年二月我们师接到中央军委的命令:全体指战员参加对越自卫反击战。我们遂溪机场全体战友光荣地参加了这次战役。几年后,有的战友提干了、有的转志愿兵了、有的复员了。

二〇〇八年中央军委民政部根据参战人员回地方后的实际困难,对建国以来的参战老兵,涉核老兵实行优抚补贴政策,我们这批战友陆陆续续享受到了政府补贴,我们也由衷地感谢党和政府对我们的关心、爱护。

但由于农村战友信息闭塞,政策落实不到位等原因,至今仍有六位战友没有落实政府补贴政策。我们是:刘家桂:服役于空二师独立大队,军械员,电话15073396411;徐田平:服役于空六团,机械员,电话:13426648841;钟发杞:服役于空四团,机械员,电话:13786327063;李春基,服役于师直修理厂,特设员,电话:13378033156;张维德:服役于空四团,特设员,电话:1310008398;肖迪武:服役于空四团,特设员,电话:13762278399,复员后在家务农,为了生存,在贵州矿区工作出现安全事故,造成下肢瘫痪,生活不能自理。又是参战人员,民政部门拒不理睬,天理何在!近年来,我们数十次到民政部反映情况,请求民政部门为我们落实政策,但民政部门一直以我们六人档案没有记录为由拒绝我们的合理诉求,档案没记录,不是我们个人的错误,是由于复员时部队政工人员的疏忽所致,但在一个部队的战友还在,空二师还在,作为政府部门有没有义务和责任去为我们落实呢?但是与我们六人情况一样,档案也没有记录,可他们照样可以享受国家补贴政策。比如赖习国是王坊人,他服役于空六团,联系电话:13807902870,复员后在江西省新余市工作,他单位就主动要他回醴陵找两个同部队的战友提供证明,就得到了落实;还有,何星美,是白兔潭人,复员后顶父职在攸县煤矿工作,后失业外出打工失联,今年攸县民政部门想方设法找到了在外务工的何星美,并立即为他补办了政府优抚补贴手续,也是由同籍同部队的战友为其作证明。我们撇开赖习国不管,因为他是在江西落实的,那何星美则是在攸县落实的,同属株洲市管辖,难道还有两个政策,这说明什么呢?那只能说明攸县民政局的领导为民办实事,办好事,急群众所急,是人民的好干部。反之,说明醴陵民政局的个别干部不作为,乱作为,不顾老百姓的疾苦,不为老百姓所想,这种干部只能害国殃民!岂能为人民服务!

我们至今未享受优抚政策的六个人,以何星美战友为案例,并邀请原部队的战友于今年11月7日一起来到民政局,找到邹副局长,再次请求落实政策,邹副局长当时答复:你们的情况还需要调查、核实,下个星期一定给你们一个答复,当时我们并将各自的电话告诉了邹副局长,他也做了记载,并请邹局长有消息就给我们联系,(因为六人当中徐田平在江西上饶务工,回来一趟实在不容易。)11月10日我们六人又来到邹副局长办公室,邹副局长对我们说:“根据情况,广西田阳机场的属参战部队,广东遂溪机场的不是参战部队,因此不能为你们申请优抚补贴,以前享受补贴待遇的,都全部要取消!”当时我们在场的战友都震惊了,感到不可思议!同样都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其他人都能享受到政府的优抚待遇,而我们六个人就不行呢?邹副局长的权力怎么那么大呢?他说有就有,没有就没有,简直就是脱离历史、脱离事实、胡说八道!

11月14日,我们六个人又到了邹副局长办公室,邹副局长告诉我们各自到乡、镇、办事处民政办领表,出具参战证明,可我们到乡、镇办事处后,办事处的工作人员说根本不知道此事,也没有接到任何通知,你们参战人员的优抚的事一直是民政局管,我们没有这个权力,请你们理解。很明显邹副局长在踢皮球,在忽悠我们。根据在民政局碰到的情况,我们六人商议再次邀请原部队的战友(邓元平,服役于空四团,电话:15973323923;汤再忠,服役于空四团;黎茂甫,服役于空四团;陈仕告,服役于师武直修理厂;黄甫进,服役于空六团;黄明楷,服役于空六团。)一同于11月19日上午再次来到民政局邹副局长办公室,首先黄明楷对邹副局长说:“邹局长,我们今天来主要是核实一下,你前几天说,遂溪机场不是参战部队,以前享受了优抚待遇的都全部要取消,请问邹局长:麻烦你能拿出文件来给我们看一下!我们也好心服口服!”邹副局长说:“文件没有,我说了算!”在场战友听后都很气愤,因为这是胡说八道,我们就对邹副局长说:“如果你拿不出文件,那么就请你跟我们一起到市人大常委会找领导讲一下道理!”邹副局长说:“我凭什么跟你们去?”这时已经激烈争吵起来,我们就骂他不作为,乱作为,是狗官!此时邹副局长突然站起来,作打人的样子,我们几个战友见状立即抓住他的双手,坚决要求他和我们一起到市人大去理论,他坚决不去,我们就拖他下楼,后因被民政局的其他工作人员拦着没有去成人大。事情发生后,邹副局长不但不检讨自己的工作作风,反而恶人先告状,四处违背事实,胡说八道,民政局的领导还给政府施压要求处理我们这些为了合法的诉求讨公道的老百姓,天理何在!

我们也曾多次商量,既然民政部门对我们的诉求置之不理,踢皮球,不作为,乱作为,我们曾几何时准备进省、进京上访,到政府静座,但都被其他战友,特别是黄明楷制止,要我们相信党,相信政府会实事求是解决问题,特别是中央新一届领导人履职后,要求依法治国,每个公民都能享受公平公正的待遇,我们作为老战士、老党员对习主席的治国理念坚决拥护,为社会稳定、国家富强做出我们老兵的微薄之力。我们认为从中央到地方不论职位高低,一切权力都来自广大人民群众,政府部门那些掌握权力的人,是不是都应该为人民着想、办实事、办好事呢?我们六个人确实档案里没有记录,那么民政部门是不是应该主动调查,核实?是不是应该想为群众所想,急为群众所急?像邹副局长对群众合理诉求置之不理,胡作非为,睁着眼睛说瞎话,这些都有损干群关系的行为,我们无法忍受,我们不管他有什么保护的后台,但我们要告诉他,我们的后台他是无法相比的,那就是党中央、习主席的正确领导!

关于参战人员补贴(四):2016优抚处暨省双拥办工作总结

优抚处暨省双拥办工作总结

2016年工作总结

一、坚持依法行政,狠抓政策落实,切实维护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

【关于参战人员补贴】

(一)大幅度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有效保障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根据民政部的调标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报经省政府同意,今年大幅度提高了我省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较好地保障了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全年共下拨各类优抚资金126863万元。通过大力推行优抚资金社会化发放,全省实行社会化发放的县(市、区)达到98%,确保了各项优抚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有效保障了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

(二)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鄂办文〔2016〕59号文件精神。鄂办文〔2016〕59号文件下发后,我们高度重视,及时对涉及复退军人的有关工作进行认真研究,与相关部门联合下发了贯彻意见。目前各地正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

(三)组织开展执法监察,促进各项政策落实。4―6月,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优抚相关政策贯彻落实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执法监察,进一步确保了各项政策的落实和抚恤补助经费的规范化管理,我省的工作得到了民政部检查督导组的肯定。

(四)认真开展残疾军人辅助器械配置工作。根据民政部要求,我省开展了对建国前入伍的一至五级在乡残疾军人等优抚对象统一换发新型假肢、助听器等康复辅助器具的工作。目前这项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

(五)认真做好日常工作。全年共办理补办、新评伤残180件,调整伤残等级77件,退役残疾军人变更532件,换证4件,遗失、毁坏补办139件,追认烈士6件,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件,准确率达100%。分期分批组织600名优抚对象到省集中疗养治病工作。

二、加强引导,强力推进,全省新型优抚医疗保障体系全面建立

我们将优抚医疗保障工作列为2016年工作重点,加强指导和督办,通过组织培训、定期通报、先行试点、召开现场会等形式强力推进这项工作。全省13个市州在今年3月底前全部出台了《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102个县、市(区)也在2016年10月份前全部出台实施细则,这标志着以“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医疗优惠+医疗补助+医疗救助”为主要内容的新型优抚医疗保障制度在全省普遍建立。

三、抢抓机遇,规范管理,优抚事业单位建设得到长足发展【关于参战人员补贴】

今年,我省向中央申报了7家优抚医院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设备选项目,并指导各地制定改扩建方案。同时,通过积极争取,我省施洋、向警予、大悟、宜昌、鹤峰、阳新、孝感等7个国家级烈士陵园报国家发改委纳入国家拉动内需和纪念新中国成立60周年项目,总计投资289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600万元,地方配套290万元。国家发改委下拨资金后,我们对工程进展情况进行了督办,要求7个单位每半个月上报一次维修改造进展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工作质量。目前维修改造工程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

四、围绕主题,突出特色,推动双拥工作深入开展

2016年双拥工作紧紧围绕新中国成立60周年这个主题,充分发挥双拥办的职能作用,深入开展各项双拥活动,军政军民关系进一步得到加强。

(一)组织开展春节和八一期间走访慰问活动。元旦、春节、八一前夕,专门下发通知,对各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协调省领导圆满完成了春节走访慰问驻鄂部队指战员和八一前夕慰问部队老首长。召开了湖北省纪念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2周年座谈会。厅领导春节前走访慰问了部队院校,8月份又对全省健在的6名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进行了慰问。

(二)结合新中国成立60周年,开展系列慰问庆祝活动。一是清明节期间,开展万人祭奠开国先烈活动。二是在全省统一开展为烈属军属挂光荣牌工作。这是首次由全省统一组织、统一样式、统一发放。三是认真组织“鱼水情”全国第二届双拥书画艺术展作品的选送工作。四是联合省直有关部门举办了湖北省省直机关(企业)领导干部“军事日”报告会。六是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驻鄂空降兵某部战神演出队来省答谢演出和省委省政府慰问来汉出席广州军区联勤部医院建设工作会议的代表专场文艺演出。

(三)协调做好部队应急任务的服务保障工作。为做好驻鄂部队参加首都国庆阅兵的服务保障工作,年初省双拥办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地认真做好驻鄂受阅部队及湖北籍官兵的保障工作。各地迅速行动,对辖区范围内参加阅兵的官兵进行了调查摸底,主动上门了解情况,为其家属排忧解难。4月29日,段轮一副省长率省慰问团专程看望慰问驻训练官兵,并赠送慰问金80万元。8月18日至9月12日,参加“跨越-2016”系列演习的部队共2万余人,过境湖北11个地市。省双拥办周密部署各项协调保障工作,为演习部队安全顺利过境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围绕和谐稳定目标,认真做好复退军人稳定工作

全年共接待来访240人(次),处理信访件50(件)次,协助省复退军人问题工作小组处理多批次复退军人、企业复员军人集体上访。完成6份综合性复退军人稳定工作情况报告,编发维稳快报4期,召开了全省复退军人问题工作会议,牵头省直部分单位对部分地方的复退军人问题工作进行了调研。

2016年工作要点

一、以落实政策为重点,切实保障优抚对象合法权益【关于参战人员补贴】

一是不折不扣落实调标政策。严格按照民政部、财政部民发〔2016〕135号和省民政厅、省财政厅鄂民政发〔2016〕73号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标准,提高残疾军人等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确保各项抚恤补助经费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二是积极推行优抚对象医疗费“一站式”结算服务。按照方便对象,提高效率的原则,督促各地认真推行优抚医疗住院费“一站式”结算服务,确保优抚对象出院时,其参保的报销补偿、医疗机构的优惠减免、医疗补助、大病医疗救助“四项待遇”一地进行、同步落实、即时结清。

三是继续抓好59号文贯彻落实。鄂办文〔2016〕59号文件的出台,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复退军人的关心,各地必须不折不扣狠抓落实。特别是对于参战参试人员工资和养老金“两个补齐”政策,要求各地进一步提高认识,排除万难,抓紧核查,严格按文件精神落实。

四是切实加强优抚经费管理。进一步推进抚恤补助经费社会化发放,定期开展优抚经费使用情况检查,加强监督管理,严禁截留、挤占、挪用,确保优抚经费专款专用。规范结余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五是认真做好优数据库更新和对象核查工作。按照民办函〔2016〕281号文件要求,指导各地及时完成全省重点优抚对象和优抚事业单位数据更新工作。进一步核查参战参试人员人数,对遗漏人员进行核查登记。严格按照民政部要求对现有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进行核实。

六是做好评残、追烈工作,评残、追烈准确率达到100%。

组织全省600名优抚对象到省荣军医院集中疗养治病。完成年度全省残疾军人假肢三轮车及各类辅助器械配置工作。

二、以规范化管理为目标,进一步加强优抚事业单位建设和管理

一是积极做好优抚事业单位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按照民政部和省厅要求,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其供养、康复、褒扬等主体功能,并不断拓展社会功能,促进优抚事业健康发展。

二是继续抓好烈士陵园维修改造项目的指导督办。我省施洋、向警予、大悟、宜昌、鹤峰、阳新、孝感等7个国家级烈士陵园报国家发改委纳入建造改造项目,总计投资2890万元。督促以上7个项目单位按照国家和省发改委的要求,合理规划,加快进度,确保质量,争取尽早完工。

三是积极做好优抚医院的精神卫生项目相关工作。按照项目的要求,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制定改扩建方案,既要立足长远,又要量力而行。要求各地在加快医院建设的同时,要继续做好医院的各项服务工作,确保正常医疗工作和工程建设两不误,两促进。

四是加强光荣院建设,着力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按照合作共建武汉城市圈创新型民政工作的要求及目标,对城市圈内与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二院合一”、“三院合一”的光荣院进行调研,着力探索推进资源整合,实现资源共享。

三、以研究部署新一轮“双拥模范城”评比创建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双拥工作

一是认真组织八一、元旦春节期间的双拥慰问工作。积极发挥双拥办的协调职能,精心筹备,认真组织,确保双拥慰问活动圆满成功。

二是研究部署新一轮“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工作。修订《湖北省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办法》和《湖北省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标准》,为创建活动做好准备。

【关于参战人员补贴】

三是坚持和完善军地联席会议制度。适时召开驻鄂部队军以上单位秘群处长会议,总结交流军地双拥工作的情况和经验,研究新形势下解决双拥工作难点问题的方法和途径。

【关于参战人员补贴】

四、以从政策上研究解决问题为根本,认真做好复退伍军人稳定工作

当前,我省复退军人稳定形势不容乐观,各地不断出现复退军人群体性上访事件。目前复退军人中的不稳定群体主要有两类:一是尚未认定为两参人员的退役人员强烈要求认定参战参试身份,享受相关待遇;二是城镇有工作单位的参战参试人员要求享受国家规定的生活补助。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未雨绸缪,制定工作预案,始终把稳定工作作为优抚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一是加强信息沟通,及时了解掌握复退军人诉求。对合理诉求积极向上级反映,对不合理诉求,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二是加大临时解困力度。对复退军人中生活确实特别困难的,要求各地民政部门通过整合民政资源,给予一定救助。三是做好接访预案。对于集体上访事件,及时启动工作预案,依法进行接访,合理劝解上访对象。

关于参战人员补贴(五):2016江西省申请低保标准

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徐毅做客中国江西网问政会客厅,以“大爱民政为百姓真情服务暖民心”为主题,就加强作风建设、全面深化改革,改进民政系统工作等方面的问题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在一个小时的交流中,网友们踊跃提问,本报官方微博也进行了文字直播。

访谈一开始,徐毅就给网友们带来了利好消息。2016年,省政府将继续实施民生工程,投入800亿元,办好50件民生实事,其中民政部门承担的工作有14项,如今年我省提高城乡居民低保标准和城镇“三无”特困群众供养标准等。

同时,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基础上,建立特别救助制度。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4亿元,对未纳入低保的支出型贫困家庭和遭遇天灾人祸的困难家庭实施救助。建立重度残疾低保对象护理补贴制度,财政安排1.1亿元,向低保对象中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费,每人每月50元。

今年江西提高多种补助标准

城市低保标准 由2016年的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2016年的430元

农村低保标准 由每人每月的200元提高到220元

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标准 由每人每年2940元提高到33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2640元提高到3120元

上世纪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水平城市的由每人每月285元提高到315元,农村的由每人每月245元提高到275元。

城镇“三无”特困群众供养标准 由每人每月500元提高到600元

部分重点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按照国家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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