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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制度改革方案

时间:2014-09-12   来源:历史朝代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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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制度改革方案(一):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及实施细则

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及实施细则

一、工资分配的原则

1、公平与效率原则并兼顾两者。

2、按劳分配的原则。

3、权、责、利三者平衡协调原则。

二、 工资制度及其主要构成

我校根据自身发展的条件、需要并参照了其它民办学校现行工资制度及其历史经验等,同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劳动部有关工资分配指示精神为指导,确立我校的工资制度及其主要构成如下:

工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个人教学、教研成果奖+团队优胜奖+津贴补贴+特殊奖励

此工资制度也可以简写为:工资=基本工资+技能工资+津贴补贴+奖励工资

三、各项工资的内涵、评价方法、支付标准

1、基础工资:即按彭场地区生活物价水平,用于教师个人及家庭购买米、面、油、菜等基础生活资料的工资部分。每人每月1000元、全年按十二个月发放。

2、岗位工资:专职教师每人每月:小学部1400元,初中部1600元。岗位工资适用于在职在岗且满工作量的教师。满工作量的认定权所有为校方。每学期期初学校制订教学计划并分配教学任务时同时认定。一般认为:大(主)科教师如任某一班级主科目的教学并兼任班主任,基本可认定为满工作量,如有教师担任两个班级的主科教学任务,亦被视为满工作量。专职小科目教师的满工作量标准包括:(1)每周课时数30节;(2)承担三个班附带有实验课的科目教学;(3)体、音、美、自然(科学)、信息技术等不少于10个自然班;(4)生物、历史、地理4——5个自然班;政治不少于4个自然班;(5)小学部英语不少于8个自然班,或周课时累计不少于24节;(6)其它由校方认定的满工作量现象。

不承担班主任的大科目教师,如只承担一个班级的大科目教学即未满工作量现象出现时,可用其承担小科目教学工作量抵补,但两项工作量合计不少于每周30节。

教师超工作量现象即超额劳动的补偿方式是:小学部每节10元,初中部每节15元。每月教师个人的超工作量课时数上限为30节,即学校对超课时数超过每月30节以上的部分不予付酬。原因是不鼓励极度的超负荷工作行为。

以上两项工资之和为基本工资,主要用于解决教师个人及家庭的吃、穿、住、用、行方面。

3、职务工资(即 行政人员的岗位工资)

此项工资只适用于行政人员,管理人员和学校聘请的技术人员。按行政级别,每月副校级2000元,主任级1600元,副主任与实验室主任1400元。

行政人员同时承担教学任务者,其职务(岗位)工资的计算方法是=职务工资+一定比例的岗位工资,如某副校长兼九年级某班语文课其职务(岗位)工资的数额是每月2000+1600×50%=2800元,再如某实验室主任,既负责实验室各项工作,又负责初中教学,且小科教学工作数达到“满工作量之标准”,其职务(岗位)工资=1400+1600×60%=2360元。例三:某初中教师同时兼任班主任,实验室主任与教务主任的职务(岗位)工资的数额是:1600+1600×100%=3200(即职务工资不重复计算)

4、技术等级工资(技能工资)

A、教师学历所对应的技能工资的支付标准是:

高中(含中专)40元 大专60元 本科80元 硕士120元 博士200元 博士后500元

B、教师任职资格所对应的技能工资是

小教二级20元 小教一级40元 高级60元

中教二级40元 中教一级60元 高级80元 特级200元 专职行政人员和有承担教学任务的行政人员不适合此项工资。

5、津贴补贴

A、津贴

实验室主任每月200元;毕业班实验班大科目教师每月每人300元(英、语、数三科),毕业班其它参考科目教师200元;学校副校级领导100元,主任及其它行政人员50元,班主任50元。

B、补贴

加班:法宝假日(如寒暑假,周末)每人每天80元;

国家法定节日(春节、清明、端午、“五一”、“十一”、中秋)

每人每天120元;

临时加班2小时以内10元,2—4小时20元,4—6小时50元,6小时以上按一日工资80元支付。

C、值班补贴:行政值班 每月每人50元

临时值班 按加班标准支付

特殊值班 按工勤标准支付

住校教师的夜间补贴 生活教师 150元

学校认定的科任教师的住校补贴 300元

接送学生每次(趟)10元,如单趟路程超过1小时者每次20元

(针对教师个人的具体执行标准由校方认定)。

6、奖励工资

A、个人月度奖(个人业绩奖)

a、教师及练习题编写质量合格、优秀者100元

b、公共课奖

标准为:不合格为0元,合格50元,优秀100元(但优秀率不

超过10%)。另两项考核均不合格或一学期内累计2次不合格,学校单方解聘。

B、团队奖励(即优胜奖)

分期中、期末每学期两次,每次考试后对学生成绩最好的班级

的教师团队给予奖励。

标准为:小学低年组(1—2年级)200元/次;高年组(3—6年级)300元/次;初中部七、八年级400元/次;毕业班500元/次。

C、学期奖(执行标准另行公布)

a、公开出版教科书、著作、发表论文、发行音像作品(限第一作者,每学期限制各2篇)

b、指导学生参赛获得大奖的指导教师

c、全勤奖

d、校先进教师个人

e、突出业绩奖,在期中、期末考试均获优胜的班级的参考科目教师。

D、学年度奖

a、普奖(节假日教师平均获得)

b、个人学年度全勤奖

c、突出贡献奖(一次性),如见义勇为、全国劳动模范等 d、毕业班贡献奖(特别辛劳奖),按事前协议,学校兑现的奖励

四、工资支付方式

1、每月10号支付基本工资(即基础工资加岗位工资),遇节假日顺延。暑寒假各一个月学校只发放教师基础工资,即每人一个月1000元。

2、每月25号支付超课时费、技能工资、津贴补贴、月度奖励工资。

3、期中期末考试,阅卷完毕并进行成绩分析以后,团队优胜奖在考试之后半月内支付。

4、学期奖 在学期终了,全体教师大会后的次日支付。

5、学年度奖 在学年度终了后一周内发放(但毕业班贡献奖在每年九月十日教师节前发放)。

6、其它一次性奖项即时发放。

工资制度改革方案(二):工资制度改革方案

工资制度改革方案(讨论)【工资制度改革方案】

为适应公司改革和发展的需要,规范公司内部分配制度和分配结构,逐步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工资分配体系,充分发挥工资分配对员工激励的主导作用,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调整工资结构与完善企业内部分配机制相结合;坚持员工收入水平与企业经济效益相结合;坚持以岗位劳动要素评价为依据,逐步实现按劳分配和多种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相结合;坚持工资分配与绩效考核、评估相结合,建立有效激励员工积极进取、努力创新、勤奋工作、提高效率和具有较强活力的工资分配制度,为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提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工资分配以员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态度、劳动技能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合理拉开差距,体现岗位、能力、业绩差异。

(二)工资分配与企业效益及员工工作业绩挂钩原则。企业的工资总量与企业经济效益挂钩,员工收入水平与岗位贡献挂钩。体现员工利益与企业利益、员工岗位贡献紧密结合,建立员工收入能升能降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三)构造适当工资档次落差,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三、适用范围

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四、工资结构标准

公司实行以岗位薪点工资为主体的结构工资制度,工资结构由基础工资、岗位考核工资、津贴、工龄和奖金四部分组成。

1、基础工资

岗位基础工资为职工付出劳动后,保障职工基本生活需要的劳动报酬。以现有的为标准,不在变动。

2、岗位考核工资和奖金

岗位考核工资和奖金是以工作岗位为基础,以岗位技能、岗位责任、岗位贡献等基本要素为依据,确定公司员工工资标准的工资制度。

【工资制度改革方案】

岗位考核工资是以工作岗位为基础,以岗位技能、岗位责任、岗位贡献等基本要素的不同,分为十级,共六大类,即部门负责人、行政综合类、工程技术类、保安管理类、业务销售类、工勤类。

3、津贴

(1)包括有特殊岗位津贴、餐费津贴、误时津贴、话费补贴等;

(2)特殊岗位津贴:在实际工作中,对一些技术要求高、责任大、工作量大的岗位的一种灵活补贴方式,充分调整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4、工龄和奖金

(1)半年奖,根据考核每半年发一次。

(2)全年奖,根据考核每年年终发放。

(3)业务指标奖,根据公司当前公司业绩与年初制定的工作指标提出相应的奖金,于年终发放。

(4)不同工资等级按一定的比例拉开差距发放奖金。

(5)工龄补贴以每年10元计,封顶25年。

(6)对于岗位等级达到7级的,福利待遇予以调整,按发放80%(此项针对原福利待遇未达到80%的员工);岗位等级达到5级的,福利待遇予以调整,全额发放(此项针对原福利待遇未全额发放的员工)。

五、岗位等级的核定与调整

(一)职位等级的确认

1、员工的职位等级,由部门经理按照公司聘任用结果,根据员工的工作内容、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初步确认各员工的职位等级,并汇总到办公室。再由办公室根据整个公司的情况予以统筹考虑,最后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确

定各员工的职位等级。部门负责人的职位等级,由主管领导提出职位等级意见,由总经理批准确认。

2、初任职位等级 公司新招人员统一按照试用期间的工资待遇按照实习级标准确定。试用期满后,由所在部门经理根据工作情况拟定职位等级,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确定其工资待遇。

3、员工身兼数职的,按较高级别标准计发工资。

(二)工资标准调整

1、员工依据平时考核结果,可以定期晋升薪级。员工一年内被待岗二次的,其职位下调一级,工资标准亦相应下调。员工调整到其他部门时,由新进部门的经理重新确定其职位等级系列。

根据定岗定薪、岗变薪变,晋升增薪,降级减薪。工资变更从岗位变动的后1个月起调整。

2、职工晋升每次为一个薪级。已达到本岗位最高薪级的,不能再晋升。因有突出表现或重大贡献中的,由主管领导提议,总经理批准可提前调级或越级调级。

3、 对受到各种处分的人员,处分期内不能晋升薪级。处分期满一年后方可申请晋升薪级。

4、 部门经理职位等级调整 部门经理根据部门的经营状况予以上调。因业绩考核不佳而被调整为普通员工者,则按照员工职位等级系列确定报酬水平。

六、附则

(一)以上工资均为税前工资,根据国家税法,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员工身兼数职的,按较高级别标准计发工资。

(三)本方案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四)本方案经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实行。

工资制度改革方案(三):2015工资制度改革方案

方案一: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

按照党的十六大关于“完善干部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制度,建立干部激励和保障机制”的精神和公务员法规定,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改革公务员现行工资制度,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完善机关工人工资制度,形成科学合理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建立适应经济体制和干部管理体制要求的工资管理体制,实现工资分配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一、改革的原则

(一)贯彻按劳分配原则,进一步理顺工资关系,合理拉开不同职务、级别之间的工资差距。

(二)坚持职务与级别相结合,增强级别的激励功能,实行级别与工资等待遇适当挂钩。

(三)健全公务员工资水平正常增长机制,建立工资调查制度,定期调整工资标准,使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四)加强工资管理,严格监督检查,有效调控地区工资差距,逐步将地区工资差距控制在合理的范围。

二、改革的基本内容

改革公务员现行工资制度,完善机关工人岗位技术等级(岗位)工资制,完善津贴补贴制度,健全工资水平正常增长机制,实行年终一次性奖金。

(一)改革公务员职级工资制。

1.调整基本工资结构。

公务员基本工资构成由现行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四项调整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两项,取消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

职务工资。主要体现公务员的工作职责大小。一个职务对应一个工资标准,领导职务和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对应不同的工资标准(附表一)。公务员按所任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标准。

级别工资。主要体现公务员的工作实绩和资历。公务员的级别由现行15个调整为27个,取消现行级别。每一职务层次对应若干个级别(附表三),每一级别设若干个工资档次(附表二)。公务员根据所任职务、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执行相应的级别工资标准。

2.调整基本工资正常晋升办法。

公务员晋升职务后,执行新任职务的职务工资标准,并按规定晋升级别和增加级别工资。公务员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的,一般每五年可在所任职务对应的级别内晋升一个级别,一般每两年可在所任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公务员的级别达到所任职务对应最高级别后,不再晋升级别,在最高级别工资标准内晋升级别工资档次。

3.实行级别与工资等待遇适当挂钩。

厅局级副职及以下职务层次的公务员,任职时间和级别达到规定条件后,经考核合格,可以享受上一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工资等待遇。

(二)完善机关工人岗位技术等级(岗位)工资制。

1.调整机关工人基本工资结构。

技术工人仍实行岗位技术等级工资制,基本工资构成由现行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和奖金三项调整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两项。岗位工资根据工作难易程度和工作质量确定,按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三个技术等级和技师、高级技师二个技术职务设置,分别设若干工资档次。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根据技术水平高低确定,一个技术等级(职务)对应一个工资标准(附表四)。

普通工人仍实行岗位工资制,基本工资构成由现行岗位工资和奖金两项调整为岗位工资一项(附表四)。

2.基本工资正常晋升办法。

机关工人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一般每两年可在对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三)完善津贴补贴制度。

在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的基础上,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和岗位津贴制度。

1.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

地区附加津贴主要反映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消费水平等方面的差异。在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的基础上,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的方案另行制定,适当时候出台。

2.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主要是根据自然地理环境、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差异,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生活的工作人员给予适当补偿。考虑自然地理环境和人文社会发展等因素,建立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合理界定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和类别,适当增设津贴类别,合理体现地区之间艰苦边远程度的差异。依据评估指标体系对各地区艰苦边远程度的评估结果,综合考虑政策性因素,确定实施范围和类别。建立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水平正常增长机制和实施范围、类别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力增长及调控地区工资差距的需要,适时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根据评估指标体系,定期评估并适时调整实施范围和类别。执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所需资金,属于财政支付的,由中央财政负担。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的实施方案另行制定。

3.完善岗位津贴制度。

在特殊岗位工作的人员,实行岗位津贴制度。国家对岗位津贴实行统一管理。在清理现有各项岗位津贴的基础上,对岗位津贴进行规范,具体方案另行制定。在此之前,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仍按现行规定执行。除国务院和国务院授权的人事部、财政部外,任何地区、部门和单位不得自行建立岗位津贴项目或调整岗位津贴实施范围和标准。地区、部门和单位现自行建立的岗位津贴以及在国家规定之外自行扩大范围和提高标准的一律取消。

(四)健全工资水平正常增长机制。

建立工资调查制度,定期进行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收入水平的调查比较。

国家根据工资调查比较的结果,结合国民经济发展、财政状况、物价水平等情况,适时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工资调查制度建立前,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财政状况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的幅度。

各类津贴补贴标准的调整办法,结合完善津贴补贴制度另行制定。

(五)实行年终一次性奖金。

对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的工作人员,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奖金标准为本人当年12月份的基本工资。

三、改革的其他政策

(一)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公务员的工资和聘任制公务员的协议工资,由人事部会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二)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和驻港澳地区内派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由人事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三)截至20xx年6月30日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实行新的工资制度,适当增加离退休费。

这次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后,在新的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前,相应调整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计发办法。

(四)新录用公务员在试用期内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合格后及时确定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

(五)这次工资制度改革所需经费,由财政负担的按现行财政体制和单位隶属关系,分别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负担。对中西部地区,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另行制定。

四、实施时间

改革公务员职级工资制、完善机关工人岗位技术等级(岗位)工资制、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及改革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和驻港澳地区内派人员工资制度,自20xx年7月1日起实施。

五、组织领导

【工资制度改革方案】

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直接关系广大机关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影响地区、部门和单位等社会收入分配格局的调整,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切实负起责任。要坚持国家政策的统一性和严肃性,严格执行政策,不得擅自出台和变通工资政策。各级纪检、组织、监察、财政、人事、审计等部门要加强监督,凡违反政策规定的,要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领导者责任。要切实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确保改革的平稳进行。

方案二: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制度的改革,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下达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劳动人事部《关于实施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若干问题的规定》)执行。现结合中、小学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制度改革方案适用范围

(一)普通中学(包括职业中学、农业中学、盲聋哑中学、工读学校,以下简称中学)。

(二)小学(包括盲聋哑小学、弱智儿童学校,以下简称小学)。

(三)幼儿园。

二、教职员实行以职务工资为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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