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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条规定

时间:2018-01-10   来源:手抄报内容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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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条规定 第一篇_八条规定、六条禁令

中共中央政治局12月4日召开会议,审议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分析研究2013年经济工作。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会议一致同意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规定要求:

一、中央政治局全体同志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二、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

习近平主持会议(5张)三、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四、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五、要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

六、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

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七、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八、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3]

六项禁令

1、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各地各部门要大力精简各种茶话会、联欢会,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单位之间不搞节日慰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单位之间、单位内部一律不准用公款送礼、宴请。各地都不准到省、市机关所在地举办乡情恳谈会、茶话会、团拜会等活动,已有安排的,必须取消。各级党政干部一律不准接受下属单位安排的宴请,未经批准不准参与下属单位的节日庆典活动。

2、严禁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一律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包括各种提货券。各级党政干部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下基层调研等收受下属单位赠送的土特产和提货券。各级党政机关要严格纪律要求,加强管理,杜绝在机关收受和分发土特产的情况发生。

3、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严格把关,严于律己,要坚决拒收可能

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

4、严禁滥发钱物,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各地各部门不准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准违反规定印制、发售、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卡);不准借用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准用公款组织游山玩水、安排私人度假旅游、出国(境)旅游等活动;不准违反规定使用公车、在节日期间公车私用。

5、严禁超标准接待。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参加会议、检查工作等,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有关要求执行。

6、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活动。各级党员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赌博的严重危害性,决不组织和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八条规定 第二篇_《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总局令76号)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76号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已经2015年3月2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 长 杨栋梁

2015年3月24日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

一、必须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严禁责任不落实违法违规生产。

二、必须保证工作场所符合职业卫生要求,严禁在职业病危害超标环境中作业。

三、必须设置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保证有效运行,严禁不设置不使用。

四、必须为劳动者配备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严禁配发假冒伪劣防护用品。

五、必须在工作场所与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告知卡,严禁隐瞒职业病危害。

六、必须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严禁弄虚作假或少检漏检。

七、必须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严禁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上岗。

八、必须组织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监护档案,严禁不体检不建档。

八条规定 第三篇_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

一、必须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严禁责任不落实违法违规生产。

二、必须保证工作场所符合职业卫生要求,严禁在职业病危害超标环境中作业。

三、必须设置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保证有效运行,严禁不设置不使用。

四、必须为劳动者配备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严禁配发假冒伪劣防护用品。

五、必须在工作场所与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告知卡,严禁隐瞒职业病危害。

六、必须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严禁弄虚作假或少检漏检。

七、必须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严禁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上岗。

八、必须组织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监护档案,严禁不体检不建档。

八条规定 第四篇_安全十条 职业卫生八条规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厂长(经理)

保护职工生命安全健康十条规定

一、 必须证照齐全,确保合法生产经营。

二、 必须加强安全管理,保证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

件。

三、 必须确保职工培训合格,危险工序和特种作业人员持

证上岗。

四、 必须建立完善安全检查、监督管理体制,及时查处“三

违”行为。

五、 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职业卫生“三同时”规

定,确保安全和职业卫生防护设施齐全完备。

六、 必须掌握危险源分布和生产工艺安全技术特性,实施

有效监控,及时治理隐患。

七、 必须完善有限空间、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作业

场所的检测、隔离与防护。

八、 必须严格执行涉气、涉电、涉火、涉爆、登高等危险

作业审批制度,落实现场专人监护。

九、 必须及时、如实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定期开展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健康检查。

十、 必须制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具和

应急装备。

八条规定 第五篇_中央八条规定_改进工作作风

中央八条规定 改进工作作风(8条)

一、调研轻车简从、简化接待,不安排迎送宴请

二、会议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三、文件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四、出访严控随行人员,一般不安排留学生等到机场迎送

五、警卫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封路不清场

六、宣传出席会议根据新闻价值等决定是否报道

七、活动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不题词题字

八、待遇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规定

----许堂乡中心学校学习、转发

八条规定 第六篇_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国家安监总局76号令)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76号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已经2015年3月2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 长 杨栋梁

2015年3月24日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

一、必须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严禁责任不落实违法违规生产。

二、必须保证工作场所符合职业卫生要求,严禁在职业病危害超标环境中作业。

三、必须设置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保证有效运行,严禁不设置不使用。

四、必须为劳动者配备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严禁配发假冒伪劣防护用品。

五、必须在工作场所与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告知卡,严禁隐瞒职业病危害。

六、必须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严禁弄虚作假或少检漏检。

七、必须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严禁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上岗。

八、必须组织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监护档案,严禁不体检不建档。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解读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以下简称《八条规定》)已经2015年3月2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于3月24日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6号公布实施。为深刻领会、准确理解《八条规定》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颁布《八条规定》的必要性

(一)目前绝大多数中小微型用人单位对职业卫生工作不重视,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不落实,职业卫生管理基础十分薄弱,相当多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管理人员不知道怎样抓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因此,需要对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提出最基本的要求,以便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工作。

(二)涉及职业病防治法规标准较多,内容要求较为复杂,用人单位掌握起来比较困难,特别是对一些关键要素,相当多的用人单位把握不准,很难做到突出重点抓好落实。因此,需要将法规标准中对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要求的核心内容进行归纳提炼,以便于用人单位掌握和落实。

(三)由于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专业性、技术性强,而基层监管人员大多数没有从事过职业卫生工作,缺少相应的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和业务能力,监管工作难以抓住重点。因此,需要将职业病危害防治的重点要求突出出来,以利于各级职业卫生监管人员实施重点监管,促进用人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 由此可见,制定颁布重点突出、简明扼要的若干条规定十分必要。

二、条款解读

《八条规定》围绕责任制、工作场所、防护设施、防护用品、警示告知、定期检测、培训教育、健康监护等8个方面对所有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提出了要求,由“八个必须、八个严禁”组成,共225个字。

(一)必须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严禁责任不落实违法违规进行生产。

针对问题:当前一些用人单位特别是中小微型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不落实,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不重视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各管理环节责任不明确,违法违规生产现象屡有发生,针对上述情况,本条规定提出相关要求。

主要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第二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一)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二)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四)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五)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六)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法律责任:《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二项:未采取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必须保证工作场所符合职业卫生要求,严禁在职业病危害超标环境中作业。

针对问题:劳动者长期在职业病危害超标工作场所中作业易导致职业病,因此用人单位必须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装备和材料,设计合理的生产布局,设置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严格的职业卫生管理,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工作场所环境职业病危害达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而目前一些用人单位在工艺、技术、装备、材料、生产布局、防护设施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超标问题比较严重,针对这个问题,本条规定提出了明确要求。

主要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五条中规定: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设立除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外,其工作场所还应当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法律责任:《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三条第一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三)必须设置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保证有效运行,严禁不设置不使用。 针对问题:排毒除尘等工程防护设施的有效运行是治理职业病危害的根本措施。为了节约成本,有的用人单位不设置,有的用人单位防护设施不使用不运行,成了摆设,导致工作场所粉尘、化学毒物等危害因素超标,有的甚至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本条规定对防护设施的设置及运行提出了要求。

主要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中规定: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

法律责任:《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条第二项: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照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建、关闭。《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三条第二项:未提供职业病防护设施,或者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第三项: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未按照规定进行维护、检修、检测,或者不能保持正常运行、使用状态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四)必须为劳动者配备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严禁配发假冒伪劣防护用品。 针对问题: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是预防职业病的最后一道防线。目前一些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配发防护用品,或者配发的防护用品质量不合格、防护效果差,一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甚至购买假冒伪劣产品,因此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防护用品。

主要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三条中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个人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法律责任:《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三条第二项:未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或者提供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五)必须在工作场所与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告知卡,严禁隐瞒职业病危害。

针对问题:进行职业病危害告知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应尽的法律义务。工作场所与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告知卡是用人单位在其工作场所进行危害告知的具体形式。警示告知能够引起劳动者对职业病危害的重视,提高劳动者的防范意识,进而提升其职业病危害防控能力。当前有一些用人单位存在隐瞒职业病危

害的情况,往往导致劳动者未能按照法规标准要求进行作业或操作。本条规定对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警示告知提出了要求。【八条规定】

主要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第十五条规定“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作业岗位、设备、设施,应当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的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图形、警示线、警示语句等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存在或产生高毒物品的作业岗位,应当按照《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T203)的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高毒物品告知卡,告知卡应当载明高毒物品的名称、理化特性、健康危害、防护措施及应急处理等告知内容与警示标识。”

法律责任:《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第六项:未按照规定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三条第八项、《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第七项:未按照规定在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六)必须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严禁弄虚作假或少检漏检。

针对问题:委托具备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职业病危害定期检测,是用人单位掌握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及程度,以及检验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护措施效果的主要途径。当前一些用人单位没有依法进行定期检测,也有些用人单位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串通一气,弄虚作假。本条规定对定期检测提出了要求。

主要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检测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八条规定 第七篇_党中央的八项规定 六条禁令

中央八项规定、六条禁令 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一、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

二、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八条规定】

三、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四、要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

五、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

六、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七、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八、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六项禁令

1、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各地各部门要大力精简各种茶话会、联欢会,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单位之间不搞节日慰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单位之间、单位内部一律不准用公款送礼、宴请。各地都不准到省、市机关所在地举办乡情恳谈会、茶话会、团拜会等活动,已有安排的,必须取消。各级党政干部一律不准接受下属单位安排的宴请,未经批准不准参与下属单位的节日庆典活动。

2、严禁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一律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包括各种提货券。各级党政干部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下基层调研等收受下属单位赠送的土特产和提货券。各级党政机关要严格纪律要求,加强管理,杜绝在机关收受和分发土特产的情况发生。

3、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严格把关,严于律己,要坚决拒收可能影响

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

4、严禁滥发钱物,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各地各部门不准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准违反规定印制、发售、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卡);不准借用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准用公款组织游山玩水、安排私人度假旅游、出国(境)旅游等活动;不准违反规定使用公车、在节日期间公车私用。

5、严禁超标准接待。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参加会议、检查工作等,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有关要求执行。

6、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活动。各级党员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赌博的严重危害性,决不组织和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八条规定 第八篇_2017严守八项规定承诺书

严守八项规定承诺书

一、八项规定

1.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

2.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3.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4.要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

5.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

6.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7.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8.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二、六项禁令

1.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各地各部门要大力精简各种茶话会、联欢会,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单位之间不搞节日慰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单位之间、单位内部一律不准用公-款送礼、宴请。

2.严禁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包括各种提货券。各级党政干部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下基层调研等收受下属单位赠送的土特产和提货券。

3.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严格把关,严于律己,要坚决拒收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

4.严禁滥发钱物,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各地各部门不准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准违反规定印制、发售、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卡);不准借用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准用公-款组织游山玩水、安排私人度假旅游、出国(境)旅游等活动;不准违反规定使用公车、在节日期间公车私用。

5.严禁超标准接待。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参加会议、检查工作等,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有关要求执行。

6.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活动。各级党员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赌博的严重危害性,决不组织和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三、反四风

习近平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发扬劳模精神,出实策、鼓实劲、办实事,不图虚名,不务虚功,坚决反对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风”,以身作则带领群众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教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承诺书【八条规定】

教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承诺书 为了更好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我决心做到:

一、坚决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做到令行禁止,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做到深入基层,做好学困生和留守儿童的思想教育工作,努力解决实际问题。

三、努力转变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做到敢于负责、勇于担当,不推诿、不扯皮、不懈怠。

四、做好教育教学改革,上好每一节课,不搞一言堂,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

五、做到不随便给学生购买教辅资料,做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带头兵

六、改进文风教风,做到讲短话、开短会、写短文。

七、做到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做到不互相宴请、赠送节礼。

八、做到廉洁自律,严格要求自己,坚决执行党的路线和方针

以上承诺,自己坚决做到,绝不说空话。

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肃承诺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肃财经纪律,本单位按照《南昌县财政局<关于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并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认真组织本级及所属单位开展全面自查,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自查面达到100%。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自觉纠正,对全面自查工作负完全责任。

二、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准时上报各项报表、汇总材料,并保证报表数据完整、真实、全面、准确,不虚报、瞒报、漏报。 本单位及单位负责人愿意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若承诺不实,愿意承担责任,并自愿接受处理。

单位负责人(签字):

财务负责人(签字):

承诺单位(盖章)

2017年 月 日

贯彻落实“八项规定” 改进工作作风公开承诺书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批示精神,着力整治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特作出以下承诺:

一、忠实履行职能。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林业政策和法规,就林业建设方面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并提出可行性意见或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处理林业工作当好参谋,做好服务。

二、推行政务公开。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法律法规全面向社会公开,所有行政许可项目公开审批内容、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审批依据、公开告知需提供的审批材料等,实行阳光行政,接受社会监督,杜绝暗箱操作。

三、提高服务效能。坚持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首问人对待前来办事的群众要提供耐心细致的优质服务,不能借口回避、故作不知及听而不闻等不负责任的态度,并负有为群众尽职服务引导到相关股室接待的责任。对行政许可事项一次性告知许可内容及要求,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办结。

四、规范行政行为。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文明执法,杜绝“生冷硬横”的现象,切实做到政令畅通,依法行政。

五、依法廉洁从政。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六条禁令”、《廉政准则》“五十二个不准”等各项规定,严禁收受任何形式贿赂和利用行政职权“吃、拿、卡、要”,杜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推诿扯皮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六、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法律、民-主、舆-论和社会监督,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并及时作出答复。对能迅速解决的问题,立即着手解决;不能迅速解决的问题,积极创造条件限时整改,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七、严格守信践诺。全局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以上承诺,自觉践行承诺内容。对违反承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规定职责的,严格追究当事人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诫勉教育、效能告诫、岗位调整处理;发生重大失误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关于“八项规定”“六个不准”“三条禁令”的承诺书

一、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守中央“八项规定、六个严禁”及教育局“三条禁令”,坚决同一切歪风邪气做斗争;

二、模范遵守教育局“三条禁令”,不酗酒、不赌博、不大操大办;

三、按规定准时上下班,有事履行请假手续,绝不迟到早退,无故不到;

四、认真、负责、高效、优异的完成每一项工作,绝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五、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创新、有实效,创造性的完成上级和联校交给的各项任务。

以上承诺请各位领导、同事、老师、学生予以监督。

承诺人:

2017年9月1日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承诺书

为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促进工作落实,现承诺如下:

一、勤于学习,廉洁自律。认真学习党中央、中纪委、五矿集团和五矿二十三冶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一系列方针政策,加强党性修养,提高自己拒腐防变的能力,时刻牢记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的行为。

二、认真履职,真抓实干。维护公司发展大局,始终把企业中心工作放在第一位,坚持以身作则,把精力和心思集中到推动公司实现转型发展上,把功夫下到具体的工作落实上。

三、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积极主动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杜绝工作中“吃、拿、卡、要”等现象,切实做到深入基层、深入人心,了解基层职工群众所思、所想、所急、所需,千方百计为广大职工办实事、办好事。

四、遵守纪律,抓好落实。严格遵守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在工作中狠抓落实,带头厉行勤俭节约,努力推行节约型企业建设,尽心尽力做好分管工作,维护好公司和-谐稳定发展的大好局面。

本人保证坚决按照以上承诺执行,决不违反,并主动接受职工的监督。

承诺人:

年 月 日

八条规定 第九篇_2016关于七条规定的承诺书

关于七条规定的承诺书

为严格贯彻执行《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特做以下承诺:

一、认真学习《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内容,细心体会规定精神,严格落实规定要求。

二、加强防爆电器的维护管理工作,坚持使用合格的防爆电器,强化检查队伍,杜绝电器设备、小型电器及矿灯失爆。

三、坚持使用井下供电“三大保护”装置,落实井下供电“十不准”和“三无、四有、二齐、三全、三坚持”的规定。

四、重视和加强对电缆的检查,制定严格的电缆巡回和定期维护制度,设专人进行电缆的检查、验收、领取、发放、回收及保管工作。

五、加强“一通三防”和机电管理工作,做好“三专两闭锁”工作。

六、主动学习安全知识和岗位操作技术,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技能水平,在现场工作中做好“风险评估”、“手指口述”,如果做不到,自愿下岗学习。

七、在现场工作中,做到自保互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八、按标准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和工作质量,自己现场不留隐患,主动按要求处理施工过程中的隐患。

九、认真履行权利和义务,坚决抵制违章指挥和制止违章作业现象。我一定坚决执行《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一定按照规定要求,履职尽责,言而守信。

若违反上述承诺和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责任事故的,本人愿依法依规接受处罚。

承诺人(签字):

职务:电钳工

瓦斯检查工执行《七条规定》承诺书

为严格贯彻执行《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特做以下承诺:

一、认真学习《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内容,细心体会规定精神,严格落实规定要求。

二、服从科队分配,班前决不允许喝酒,接受任务后,把所需要东西佩带齐,按正点准时下井。瓦斯检查员必须按规定进行交接-班。

三、严格做到工作面瓦斯牌版记录手册和瓦斯调度台帐“三对口”每班必须作到三检查三填写三汇报同时要“四位一体”签字。

四、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并按规定做好记录。

五、主动学习安全知识和岗位操作技术,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技能水平,在现场工作中做好“风险评估”、“手指口述”,如果做不到,自愿下岗学习。

六、在现场工作中,做到自保互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 人,不被别人伤害。

七、按标准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和工作质量,自己现场不留隐患,主动按要求处理施工过程中的隐患。

八、认真履行权利和义务,坚决抵制违章指挥和制止违章作业现象。我一定坚决执行《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一定按照规定要求,履职尽责,言而守信。

若违反上述承诺和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责任事故的,本人愿依法依规接受处罚。

承诺人(签字):

职务:瓦斯检查工

七条规定承诺书

我坚决执行《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严格按照“七条铁律”规定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敬重生命、勇担责任、严格管理、不违章指挥,切实保护好员工生命安全。若违反规定,愿意接受相关处罚。

承诺人 (半罗山煤矿矿长):

时间2016年月日

七条规定承诺书

本人作为煤矿的基层管理人员,是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人,是矿工生命的护卫者为保障矿工的身体健康、生命和财产安全,防止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听从矿领导管理,高度重视落实国家总局《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切实保护煤矿工人生命安全,从根源上避免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树立煤矿企业以人为本,安全生产的良好形象,在工作中严格履行以下职责和义务,特此做出如下承诺,并随时接受监督检查:

一、严格按照七条规定要求,结合“三十六条禁令”做好各环节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大监督监管,守规尽责;严格执行管理人员入井带班制度,与职工同上同下,明确责任,加大考核,着重解决现场安全问题,为职工打造安全生产环境。

二、切实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理念,对本企业安全事务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树立“一切事故都是可防可控”的理念,严格执行煤矿行业标准,严格遵守煤矿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及时贯彻落实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

四、不断提高自己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认真组织开展“三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违章指挥,监督检查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五、按时相关制度要求,认真组织召开班前会,做好岗前危险源辨识和风险预控工作,切实做好隐患排查处理工作。

六、保障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落实“一日一条规”学习,一月一考核工作和应知应会知识教育培训,定期参加、组织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反应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七、严格遵守落实“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杜绝无风、微风、循环风作业;发现瓦斯等异常情况时严格执行断电撤人制度;加强顶板管理和提升运输设备的管理工作;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方针;

八、安全生产,从我们管理人员树立起表率作用,不断强化和奖励正确的安全行为,定期进行绩效考核,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不断提高,持续改进。

若违反以上承诺,我愿意接受相关的处罚及处理。

承诺人:

2016年 月 日

七条规定承诺书(科级)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七条规定》和矿领导的工作要求,积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杜绝重大安全事故,我郑重承诺:

一、落实本岗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检查工作,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安全管理做到标准化、规范化,确保矿井安全。

二、自觉接受矿各安全生产领导的监督管理,负责把安全责任分解到科室人员,落实到人。积极监督矿领导是否贯彻执行《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三、认真抓好科室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组织认真学习《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等法律法规及三大规程、通防安全知识,不断提高科室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水平,做到按要求持证上岗。

四、严格执行《七条规定》,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杜绝失爆电器设备入井。

七、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若违反上述承诺和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责任事故的,本人自愿接受矿部的处分、处罚。

承诺人:承诺人(签字):

职务:安监科长

八条规定 第十篇_2016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调研报告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得到了全国各级广大干部的一致拥护,从中央到地方的改进作风,勤俭节约意识不断加强。县财政系统在调研和贯彻落实过程中,也发现了些问题,并就如何破解存在的问题,谈谈自己的一些粗浅认识。

一、调查基本情况

(一)主要做法

为切实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作制度,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坚持一切从简,精简各类会议、文件。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大大压缩会议时间,机关发文也精简文件数量,严格控制文件篇幅,文件、简报等尽量通过网上办公平台办理,减少纸质文件和简报资料,降低运行成本。

二是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要求机关所有干部职工下班外出办公时,关闭或切断电源,减少机关水、电等能源消耗;压缩办公经费,严格控制办公耗材,千方百计降低办公成本。

三是强化监督,确保规定落实。为把中央对审计部门的有关要求落到实处,我局财监部门加大对“三公经费”、公务接待、机关办公日常开支等各项公务活动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力度,及时发现总结节俭经费的做法和经验,及时遏制铺张浪费、超标准范围使用经费问题。促进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促进高效用好财政资金。

四是加强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支出,削减一切不必要开支,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在公共资源配置中的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的监督,促进领导干部依法、守规、尽职、尽责,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在财政系统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氛围和环境。

五是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开展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专项行动等活动,从改进调研工作、提高会议实效、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外事活动、改进宣传报道、加强督促检查等方面规定了具体的办法措施。实行干部职工改进作风个人承诺,认真查找并切实解决干部作风、机关效能和发展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了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

(二)主要成效

中央“八项规定”发布以来,我局高度重视,贯彻及时主动,对部门会议费和“三公经费”管理、使用和支出合理、有效、增长情况进行特别关注,取得了显著效果。

一是加强了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公车使用有关规定,严禁公车私用、用公车接送子女、参加婚宴、探访亲友等非公务活动。对在县城参加会议或其他公务活动,严禁使用公车,对到乡镇和上级部门参加会议或其他公务活动,人数在3人以下,原则不派公车,实行实报实销;从修车企业与保险公司入手,严格执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和定点加油制度,严禁乱报修、乱开支等现象。去年,我局公车消费14.9万元,比2016年下降14%。

二是简化了公务接待。利用中心组学习会议,全局职工大会,学习《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及限额执行,严禁超标准,超规模、超范围接待,坚决反对奢靡之风和铺展浪费。去年,我局公务接待消费18.2万元,比2016年下降3%。

三是规范外出办公等公务活动。严格控制外出培训考察学习活动,对到中央、省、市参加会议或其他公务活动,实行审批制度,并对外出人员所使用经费严格按规定核销,杜绝违反规定报销有安排食住的住宿费、会议费支出等。没有出现公务出国和外出公务考察学习的情况。

四是控制了会议活动经费。落实上级会议预算和审批相关制度,严格控制会议召开场次,落实会议签到制度,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不以任何名义发放会议纪念品等。

通过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措施,自中央“八项规定”实行以来,我局干部职工未出现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举报或通报的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原因和对策建议

我县财政系统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条规定,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

(一)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一是思想认识还不够不到位。部分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还不高,没有认识到改进工作作风的严肃性和重要性,也没有真正看到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并从政治局常委带头执行的深刻政治背景和时代背景,以为只是作秀走过场,个别干部职工已经形成了习惯思维方式,在落实中抱着侥幸心理,等待观望,使“八项规定”的实际效果打了折扣。

二是文山会海的问题依然没有根本解决。涉及全县资金使用、安排和检查的会议明显减少,但工作部署、协调方面的会议又明显增多,各种领导小组多、各种指挥部、项目部多,需要研究讨论的问题多,个别领导干部特别是涉及项目多的甚至谈到开会就头疼。由于没有实效的公文改革措施,所以,公文冗长的问题始终得不到有效解决,哪些该发哪些不该发也没有一个明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y/409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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