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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2016

时间:2017-10-29   来源:手抄报内容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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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2016 第一篇_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收购操作规程(试行)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收购操作规程

(试行)》的通知

文号:深建规〔2016〕1号

[内容纠错] 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保障性住房收购价格的计价行为,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我局制定了《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收购操作规程(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6年1月22日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收购操作规程(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保障性住房收购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深圳市实践,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市(区)住房保障部门对社会投资主体建设的,且纳入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计划的公共租赁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进行的收购活动,土地出让合同中已经明确收购价格和方式的除外。

第三条 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拟订全市保障性住房年度收购计划或者市政府安排的其他收购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市(区)住房保障部门或者其授权单位为收购主体,分别负责本级保障性住房的收购,签订保障性住房收购合同,委托市(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收购价格进行测算。区住房保障部门或者其授权单位签订保障性住房收购合同的,应当报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

第四条 保障性住房收购范围包括保障性住房专有部分、与专有部分对应的共有部分和产权归小区居民共有或者共同使用的公共配套设施设备。

宗地内属于供社区居民使用的社康中心、警务室、幼儿园、中小学、市政道路等公共设施、交通设施不纳入保障性住房收购范围。

第五条 保障性住房收购计划经审批后,由住房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社会投资主体在收购项目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且基坑支护工程完工后,根据本规程测算收购价格,并报收购主体审核。

收购主体委托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收购项目进行价格测算,审核确定收购价格后,签订保障性住房收购合同。

第六条 在洽谈收购前已经确定为安居型商品房的,参照《安居型商品房定价实施细则》测算收购价格;在洽谈收购时或者后期确定为安居型商品房性质的,其收购价格按照本规程进行测算,如已缴纳地价则应当把实际缴纳的地价计算至收购价格。

第七条 收购价格的测算时点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时间为准。其收购价格由下列内容组成:

(一)建设成本。指项目投资建设所发生的客观平均成本,测算方式依据本规程第八条执行。

(二)合理利润。按基本建设费与管理费之和的3%计取。

(三)户内装饰装修造价。市(区)住房保障部门委托市(区)造价管理机构按实际装饰装修配置审核户内装饰装修造价,装饰装修造价以审核的结论为准。

(四)收购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收购价格不得包括下列费用:

(一)开发经营单位自用的办公用房、营业用房等各种费用。

(二)企业的赞助、捐赠支出以及其他各种与开发经营无关的费用。

(三)各种赔偿金、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款。

(四)国家和省、市规定不得列入成本费用的其他支出。

第八条 建设成本的测算对象包括:

(一)主体部分及其附属。包括保障性住房主体部分以及为使主体功能得以正常发挥所必须的附属及配套设施,如主体土建(含基坑、桩基)工程、水暖电气消防等安装工程及设备、附属工程等。

(二)地下室。指地下室建筑及其安装部分、人防工程、地下室车道出入口及其应当分摊的土方及桩基工程。

(三)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部分。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小区用地规划红线以内的道路、围墙、供水、供电(含一户一表)、供气、有线电视、电信、邮政报箱、路灯、防盗、绿化、园林建筑、环卫、排污、排水、消防设施等;公共配套部分包括小区居民共同使用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约定建后产权归全体业主共有的附属及配套设施。

第九条 建设成本所包含内容(建设成本是各项费用之和,各项费用计算原则在附件中说明):

(一)基本建设费用。包括建设前期工程费及勘察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及设备费、基础设施建设费和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及工程建设其他支出等费用。

(二)管理费。指建设单位在建设期间发生的管理性开支。

(三)法定规费。包括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竣工测绘费用等规费。

(四)资金成本。指社会投资主体为保障性住房建设筹措资金所发生的银行贷款利息或者自筹资金的货币时间价值。资金成本的计算时间为项目开发期,如在约定交付日前提前支付的资金需扣减相应的货币时间价值。但社会投资主体与住房保障部门在签订收购合同中约定不计资金成本的除外。

(五)法定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建维护税、教育附加费及印花税等国家规定的税费。

第十条 保障性住房收购合同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项目概况。包括土地来源、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工期、建设内容及标准。

(二)项目收购。包括收购范围、收购价款、收购款支付、收款账户。

(三)项目移交与保修。包括项目移交条件、移交时间、移交验收、移交手续、保修责任、保修程序等。

(四)产权登记。包括初始登记、转移登记、相关税费承担主体等。

(五)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深圳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2016】

第十一条 收购款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

(一)社会投资主体利用自有用地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收购款项按照下列步骤支付:【深圳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2016】

1.项目收购范围住宅工程进度达到±0.00后且已签订收购合同的,按照不超过收购总价20%的标准支付;

2.项目收购范围住宅的全部主体封顶(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盖章确认)后,按照不超过收购总价45%的标准支付;

3.取得竣工验收备案回执后,按照不超过收购总价80%的标准支付;

4.项目移交且产权证办理至住房保障部门后,按照不超过收购总价95%的标准支付,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2年后支付。

其中,当收购项目未含装修费用或装修费用未确定时,按照上述条款计算支付;当项目装修费用已确定时,需将装修费用计入收购总价后,再进行计算支付。

(二)城市更新改造或商品房搭配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其保障性住房配建面积不足1万平方米的,收购款项在移交且产权转移登记至住房保障部门后按照不超过收购总价95%的标准支付,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2年后支付;保障性住房配建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含1万平方米)的,收购款项支付参照本条第(一)款执行。

第十二条 本规程实施前,已签订收购合同或有批复意见的收购项目,按照收购合同条款或批复意见继续履行;未签订收购合同或无批复意见的收购项目,参照本规程确定。 第十三条 本规程附件《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收购价格测算指引》与本规程同时颁布实施,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动和本规程的规定结合市场实际情况,会同相关部门对本规程附件所列内容进行适时调整。

本规程及附件对法定规费、法定税金的规定,与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一致时,以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为准。

本规程规定之外的保障性住房收购价格,可以参照本规程进行测算和审核。 第十四条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

附件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收购价格测算指引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收购规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引。

本指引包括如下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建设成本计算方式》《第二部分:合理利润计算方式》《第三部分:户内装饰装修造价确定原则》。每个部分的计算方式采用文字说明与表格相结合的形式,表格所指数据或者计算方式等需结合文字说明使用。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收购价格计算公式为:

【深圳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2016】

保障性住房收购价格=建设成本+合理利润+户内装饰装修造价

收购价格构成示意图

第一部分 建设成本计算方式

建设成本=基本建设费+管理费+法定规费+资金成本+法定税金

Ⅰ 基本建设费

深圳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2016 第二篇_深圳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16-2020)》(草案)

深圳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16-2020)》(草案)

一、加强产业结构升级,积极鼓励开展各类旧区综合整治,推进以城中村、旧工业区为主要对象的拆除重建。

(一)草案提出,在规划期内,全市完成各类更新用地规模30平方公里,其中:以城中村和旧工业区为主的拆除重建类更新规模为12.5平方公里,实现年均土地供应2.5平方公里;非拆除重建类(综合整治、功能改变等)更新规模为17.5平方公里。

深圳市目前城市更新主要方式是以拆除重建为主,而综合整治及功能改变类是少之又少,目前深圳市综合整治类约10个试点项目(推进也较为缓慢),另外功能改变类据了解只有1个。

所以从上述信息可以看出,综合整治和功能改变类的规模比例较拆除重建类大,表现出政府已开始对未来拆除重建类项目的规模控制。【深圳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2016】

(二)规划期内力争改造完成100个旧工业区项目,为产业一体化和创新驱动发展腾挪空间,带动产业结构调整;同时规划期内力争完成100个城市中村或旧住宅区、旧商业区综合整治项目,有序推进环境质量提升,努力建成生态宜居城市。

总结为:五年内,最完成200个项目的审批,平均一年为40个,每季度为10个,从数量上来说确实较历年每年的数量有所减少。

二、配建保障性住房约350万平方米,配建创新型产业用房总规模约100万平方米。

暂行措施征求稿第二十条将保障房配建比例从原来的8%(三类地区)、10%(二类地区)、12%(一类地区),按照改造的类型不同总体全部上调,未来保障房配建比例最低15%、最高40%。

另一方面根据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16-2020)(征求意见稿),规划期内通过新供应用地、城市更新项目等方式安排建设商品住房35万套、3150万平方米,其中安排新供应用地建设2.5万套、225万平方米;城市更新建设26万套、2340万平方米;征地返还用地建设

6.5万套、585万平方米。通过新供应、城市更新配建、轨道交通车辆段上盖、拆迁安置、产业园区配套住房建设等新增安排建设保障性住房15万套,830万平方米;通过挖掘存量保障性住房项目、棚户区改造、企业自有用地建设、城际合作、盘活社会存量住房等方式安排筹集保障性住房25万套,合计新增安排筹建保障性住房40万套。 总结为:房价高企,政府开始调控引导百姓居住问题,加大民生问题力度,同时通过保障房的方式吸引人才,提升深圳市的经济发展及综合竞争力。

三、合理引导建筑增量分配

通过城市更新优化建筑规模结构,重点保障公共服务和基础配套建筑面积,合理提高居住建筑及产业(含研发)建筑面积,适度控制商业(含办公)建筑面积。

规划期内通过拆除重建类更新预计供给建筑总面积约4600万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筑面积约为3150万平方米,商业(不含办公)

建筑面积约为300万平方米,产业(含研发)建筑面积约为752万平方米,公共配套建筑面积约200万平方米。

四、强化多中心组团结构发展、积极引导重点区域更新、加强更新统筹地区和片区改造

(一)加大龙华中心、龙岗中心、空港中心、光明中心、坪山新城中心、盐田中心等副中心及组团中心的更新力度。

(二)重点区域:蛇口自贸区、福田保税区、笋岗—清水河片区、高新北片区、大空港新城、宝安中心区、坂雪岗科技城、北站商务中心区、坪山中心区、光明凤凰城。

另外,轨道6号线、7号线、8号线、9号线、10号线、11号线、3号线北延段和南延段、4号线北延段、5号线南延段等周边区域。

(三)统筹地区和片区:以车公庙、梅林—彩电片区、蛇口、西丽中心、小梅沙、盐田河临港现代服务业产业带、铁仔山—碧海片区、阿波罗未来产业城、光明中心、坪山中心、北站周边片区。

五、规划草案对城中村、旧工业区及旧城进行分类,并提出更新功能的指引,指引内容均为方向性。

六、毕竟规划草案生效后将分解到各区,由各区编制各区的五年专项规划,等待最终落实。

深圳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2016 第三篇_深圳经适房不新建 安居房会增加

深圳经适房不新建 安居房会增加

从2010年至今,深圳经适房不断曝出各种丑闻,诸如桃源村三期“豪车门”,桃源村三期“麻将门”,第二次保障房申请者弄虚作假,以及近日曝出的豪华经适房侨香村“麻将门”等等。越来越多的市民对经适房体制表示质疑。在2012年深圳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上,深圳市长许勤痛斥经适房申购中出现的弄虚作假。记者也从今年新开工项目中发现,深圳今年取消了经适房的新开工。

今年开工公租房为主

据介绍,去年,深圳实际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7.6万套、新增安排建设6.2万套、竣工1万套,提前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指标。今年,根据部署和深圳市实际情况,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目标确定为新增安排筹集4万套、开工3.5万套、竣工1万套,供应2万套。如此一来,加上往年续建项目105个约15.9万套,总在建项目将达142个,接近20万套。记者注意到,深圳今年新开工的保障性住房项目主要以公共租赁房为主,以及安居商品房和拆迁安置房,取消了经适房住房类型。

为此,深圳今年也在新开工保障房项目中取消了经适房类型。记者从深圳今年计划新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表“住房类型”栏中注意到,新开工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类型主要以公共租赁房为主,涵盖安居型商品房和拆迁安置房,取消了经济适用房项目。但在往年开工,今年计划竣工的项目中,仍有数千套经适房竣工。

有条件的直奔经适房

郭先生入深圳户籍已有十多年,但至今没有任何形式的房产。他在回答记者希望保障房公租还是希望公卖的问题时表示:“这还用问吗?肯定希望公卖了,租房子永远是别人的房子,在这个房价高昂的时代,自己有房子才是王道。”郭先生说,他已经看中了深圳即将推出的安居房小区―――布吉中海阅景馨园。记者了解到,该小区尚未正式推出,销售对象为符合深圳安居型商品房的深户,基准售价约7900元/平方米。

在深圳市第二次保障房申请中,王女士通过最终审核,可购买松坪村三期经济适用房。她告诉记者,人都希望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既然可以申购经适房,当然首选购买。记者注意到,深圳市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终审合格的申请家庭共有5531户,在申购类型一栏,几乎所有的家庭都选择“申购经适房”,部分家庭选择“申购经适房或申请公租房”,而单独申请公租房的家庭为0。 没条件的呼吁公租房

相比于符合申购条件或已申购经适房的市民,更多的不具备申购条件的市民则希望保障房均采用公租形式,同时形成一套保障房退出机制,满足更多人的住房需求。市民吴小姐就认为,保障房旨在保障更多的人有房可住,而不是把少数房源卖给少数人群,只满足了少部分人群的住房需求,所以保障房都应采取公租的形式,“没钱的时候住保障房,有钱了就退出,去购买商品房,空出的房子满足更多的穷人居住。”

安居房逐步取代经适房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房改处负责人向羊城晚报记者表示,深圳今后的保障房将以安居房和公租房为主,经适房、双限房等保障房类型都将淡出。

据介绍,对于安居房和经适房同为保障房类型,但也存在一定的差别。其一,申购条件方面,安居房对个人总资产没有要求,而经适房有要求;其二,经适房购买5年后可交易,而安居房须购买10年后才可交易;其三,安居房申购者可申购的房屋面积,按家庭人口数量分为单身申请人35平方米,三口之家65平方米,四口及以上家庭85平方米,而经济适按规定单套建筑面积不得超过60平方米。(记者 宋王群)

深圳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2016 第四篇_深圳市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

深圳市政府工作报告 (2016年1月31日 许勤)

2016年02月06日 10:41 来源:深圳特区报

——2016年1月31日在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长 许勤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深圳市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5年工作回顾和“十二五”发展成就

2015年是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部署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的收官之年。我们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对深圳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目标,坚持解放思想、真抓实干,突出质量引领、创新驱动、绿色低碳,着力稳增长、优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较好地完成了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初步核算,本市生产总值1.75万亿元,增长8.9%。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6785亿元,增长7.7%。固定资产投资3298亿元,增长21.4%。辖区公共财政收入7238.8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27.1亿元,分别增长30.4%和30.9%。进出口总额2.75万亿元,其中出口1.64万亿元,连续23年居国内城市首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017.8亿元,增长2%。居民消费价格涨幅2.2%。

(一)着力推动经济稳增长。面对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外需市场低迷不振、经济下行压力贯穿全年的严峻形势,着力打好政策“组合拳”,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出台促进经济健康发展“18条”、外贸稳增长“22条”等系列政策措施,并减免企业税负698亿元,实现经济逐季加速。新增有效投资精准发力。 加快重大基础设施、重大民生工程、重点片区,以及阿里国际总部等262个重大项目建设,华星光电二期、天安云谷产业园一期等建成投产。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创十七年来新高,城市更新投资增长43.1%。新兴消费需求加速释放。实施健康养老、文化体育、旅游休闲等消费培育工程,推进国家信息惠民和信息消费试点城市建设,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1.7万亿元。外贸结构持续优化。实施“一带一路”市场开拓计划,开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试点,清理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一般贸易、服务贸易分别增长5%和15.3%。新型业态加快形成,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进出口额707亿美元,增长21%,跨境电商交易额320亿美元,增长88%。

(二)持续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全面优化产业结构,制定实施“互联网+”和“中国制造2025”深圳行动计划,支持产业升级项目2350个,强化梯次型现代产业体系。继续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深入推进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试点,加快建设产业基地和集聚区,七大产业增加值增长16.1%,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互联网产业分别增长19.1%和19.3%。加快培育未来产业。落实生命健康、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等五大未来产业规划和政策,加快阿波罗等未来产业园发展,建设全国海洋经济科学发展示范市,成立航空航天、无人机等创新联盟。未来产业规模超4000亿元,已成为新增长点。优化发展现代服务业。制定实施金融创新“36条”、电子商务发展行动计划,新增法人金融机构20家,金融业增加值增长15.9%,占GDP比重提高0.8个百分点;旅游业总收入突破1200亿元,增长14%。现代服务业占服务业比重69.3%,提高1个百分点。大力提升优势传统产业。支持服装、家具、钟表、眼镜、黄金珠宝等产业时尚化、高端化、品牌化发展。成功举办首届深圳时装周。建成眼镜创意产业园。工业设计产值增长15%,红点产品设计奖占全国32%,中芬设计园营业收入超10亿元。

(三)加快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出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4.05%,PCT国际专利申请1.33万件,占全国46.9%,获国家科学技术奖14项,中国专利金奖获奖数占全国1/5。全省科技创新大会在我市召开。优化科技投入。实施科技创新券制度,新设创新引导基金。市区财政科技类支出209.3亿元,重点支持前沿技术、共性技术和核心技术研发,组织重大技术攻关156项。提升创新能力。新增国家、省、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等176家。组建神经科学、大数据等新型研发机构。入选“千人计划”38人,引进“珠江人才计划”、“孔雀计划”创新团队9个和20个。强化创新创业创投创客“四创联动”。出台促进创客发展政策,建成深圳湾创业广场,举办国际创客周,打造国际创客中心。大力发展创业投资、股权众筹,新注册股权投资企业超2万家,达晨、深创投居“中国最佳创业投资机构”前两位。首只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落户深圳。净增商事主体42.2万户,增长24.5%。

(四)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完成44项年度重点改革任务,36项国家试点项目取得重要进展。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事项,取消、转移、下放市级行政职权192项。公布32家市直部门、10个区权责清单。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率先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开展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登记等三项试点。加速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建设。推动法治、金融、投资贸易规则等六大领域创新,31项改革成果纳入广东自贸区60条创新经验,14项在全省复制推广。增加值突破1000亿元,税收超过170亿元,合同利用外资217亿美元。自贸新城大会战“十大战役”成效显著,完成建设投资308亿元,相当于前五年总和。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出台实施方案,支持企业参与沿线国家建设,一批项目列入国家重大项目库,完成承包工程84.9亿美元,增长94%,实际对外投资增长272%。

(五)着力提升城市功能。针对城市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加大投入力度,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加快建设交通基础设施。轨道交通6、8、10号线等7个项目动工,在建线路总长211公里,福田地下轨道交通枢纽建成使用。深圳机场实现24小时通关,新开国际航线5条。深中通道、坂银通道等开工建设。拆除二线关口,实施16个二线关口交通优化和127个拥堵道路改善工程。加快推进环境优化工程。完成26项环境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制定实施总投资816.5亿元的治水提质五年计划。新建成污水管网335公里、新开工724公里。完成深圳湾水域14个排污口整治,开工建设6.6公里滨海休闲带西段工程。与

东莞市联合启动茅洲河全流域治理。完成妈湾电厂深度脱硫除尘改造。全面推广使用国Ⅴ柴油,推进港口货柜车清洁能源改造和岸电设施建设。推行生活垃圾减量分类管理。东部湾区(盐田区、大鹏新区)列入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加快优化发展空间。开展建设用地清退。出台严查严控违法建设决定,拆除违法建筑153.6万平米,下半年违法建筑零增长。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城市更新供应土地2.6平方公里,整备释放土地15.3平方公里。加快实施智慧城市项目。出台宽带中国示范市实施方案,新建4G基站1.7万个,新增光纤入户67.2万户。建成全市统一电子政务公共平台。

(六)大力发展民生事业。九类重点民生领域市区财政支出2373.5亿元,增长63.2%,118项民生实事完成116项,其余2项正在抓紧推进,6700件民生微实事全部完成。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出台创业带动就业政策,超额完成就业目标任务。最低工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2030元和800元,均居国内前列。全市实施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启动社保同城通办试点。新开工保障性住房1.76万套、竣工2.13万套、供应2.14万套。推进市社会福利中心新址项目等19项养老工程建设。优先优质发展教育事业。新改扩建23所中小学校,新增公办学位2.67万个、幼儿园学位2.25万个。实施中小学生综合素养提升计划。重点本科上线率保持全省第一。补助民办教育、学前教育28亿元,惠及44.5万名学生。清华-伯克利深圳学院正式招生,北理莫斯科大学、中山大学深圳校区获批筹建。深圳大学、南方科技大学入选省高水平大学建设计划。新增28个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大力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实施“三名工程”,引进49个国内外高水平医学学科团队,建成3家名医诊疗中心。北京肿瘤医院深圳医院、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建成运营,推进57项重大医疗卫生项目建设,新增病床6400张。全面提升社康中心设备配置标准,推进三级综合医院专家进社区。积极发展文体事业。当代艺术与规划展览馆主体完工,深圳艺术学校新校区建成使用。两部作品获白玉兰戏剧艺术奖。组织开展深圳读书月、市民长跑日等群众文体活动3万场。引进CBA马可波罗篮球俱乐部、八一女排等高水平职业球队,获U15全国足球锦标赛、U16与U18青运会男篮冠军。深圳运动员夺得竞走、帆板等世界冠军。不断改善社会治理。完成龙华新区街道分设。实施居住证管理条例。“织网工程”并网运行。“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国际公益学院落户。开展安全生产整治,关停东角头、清水河油气库。实施食品药品安全工程,加大食品监测、药品抽检力度。完成219个内涝点整治。八类严重刑事案件下降12.1%,社会治安持续向好。

(七)强化政府自身建设。严格践行“三严三实”,加快政府职能和作风“双转变”。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定期向市人大报告工作,向市政协通报情况。认真执行人大决议决定,办理建议707件、提案325件。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请市人大审议法规议案6件,立改废政府规章15件。完成“六五”普法任务。获中国法治政府评估第一名。努力转变工作作风。按照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要求,加强政府工作人员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开展明察暗访,严格监督问责,完善绩效管理和电子监察。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既是本届政府履职第一年,也是完成“十二五”规划的冲刺之年。在市委坚强领导下,经过全市人民共同努力,“十二五”目标任务圆满完成,重点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

一是主动创新发展理念,经济规模和质量效益实现双提升。五年来,我们牢固树立深圳质量理念,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率先进入经济发展新常态,速度稳、结构优、动力强、效益好、消耗少成为深圳发展新特征。获2014年度珠三角“九年大跨越”考核全省第一。与2010年相比,主要指标实现“八个大幅增长”。地区生产总值由9581.5亿元增加到1.75万亿元。辖区公共财政收入由3506.8亿元增加到7238.8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1106.8亿元增加到2727.1亿元。全社会研发投入由333.3亿元增加到709.3亿元。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由1354家增加到5524家。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由8750亿元增加到2.3万亿元。商事主体由78万户增加到214万户。金融业总资产由4万亿元增加到8.6万亿元。资源能源消耗实现“八个明显下降”。万元GDP能耗、水耗、建设用地、二氧化碳排放量分别下降19.5%、43%、29%、21%。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按期完成省“十二五”减排目标要求。

二是坚定不移推进转型升级,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取得重大突破。在国际金融危机深度发展,我市经济增速一度下滑的情况下,我们始终保持战略定力,坚持转型升级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步伐不停,大力推动增量优质、存量优化,五年淘汰转型低端企业超1.7万家,以转型升级的主动,实现了经济发展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双提升。产业迈向中高端。二三产业结构由2010年的46.2:53.7优化为2015年的41.2:58.8。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经济增长主导力量,增加值年均增速17.4%,占GDP比重由28.2%提高到40%。航空航天、生命健康等未来产业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由70.8%提高至76.1%。金融中心地位更加巩固,金融业增加值、本外币存贷款余额等主要指标居全国大中城市第三位。优势传统产业向价值链高端攀升,行业品牌建设居全国前列,工业设计、平面设计等设计产业全国领先,获iF国际设计奖连续4年居全国首位。驰名商标159个,是“十一五”末的2.6倍。领军企业持续增加。世界五百强本土企业由2家增加到4家,中国五百强企业达30家,主营收入超百亿企业65家,其中超千亿企业8家。新增境内外上市企业83家,累计321家,本地企业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总量连续9年居大中城市首位。需求结构更加优化。与2010年相比,社会投资占总投资比重超过80%,提高15个百分点。工业产品内销比重占54.2%,提高10.4个百分点。外贸结构持续优化,一般贸易占外贸比重41.5%,提高9.9个百分点,技术贸易增长241%。新的区域增长极加快崛起。15个重点区域开发建设启动两年来,完成投资1100亿元。23个基地和集聚区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

三是率先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创新成为经济发展主引擎。五年来,我们坚持将创新作为城市发展主导战略,率先提出并积极构建综合创新生态体系,全面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推动创新从“跟跑”向“并跑”、“领跑”转变,科技进步贡献率超过60%,三次位居福布斯中国大陆创新城市榜首。创新成果密集涌现。4G技术、基因测序、超材料、3D显示等领域创新能力跻身世界前沿。实现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零”的突破。获国家科学技术奖励56项,获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130项,PCT国际专利申请超5万件,分别是“十一五”的1.8倍、4.5倍和3.2倍。有效发明专利累计近8.4万件,约占全国十分之

一。科研成果、科技人员入选《科学》和《自然》杂志年度全球十大科学突破、十大科学界人物。创新人才加速集聚。引进“珠江人才计划”、“孔雀计划”创新团队33个和63个,“海归”人才1.8万余人。拥有全职在深工作院士13名,“千人计划”人才154人,政府特殊津贴专家916人。2014年陈嘉庚青年科学奖5名得主中,2人来自深圳。创新载体跨越发展。建设国家超算深圳中心、国家基因库、大亚湾中微子实验室等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省、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等1283家,约为2010年的3倍。中科院先进院、光启等45家新型研发机构异军突起。创新体系

更加开放。加快融入全球创新网络,与芬兰等9个国家签署科技合作协议,与硅谷、以色列等搭建8条“创新创业直通车”,境外投资1000万元以上研发企业新增255家。微软、英特尔、三星等58个世界500强项目落户深圳。深港创新圈建设稳步推进。创新生态不断优化。制定出台创新驱动发展“1+10”文件等系列政策。建立云计算等45个产学研资联盟和10个专利联盟。国家技术转移南方中心落户深圳。开展科技金融试点城市建设,VC/PE机构4.6万家,注册资本超2.7万亿元。柴火空间等一批众创空间蓬勃发展。高交会、国际人才交流大会、IT领袖峰会和BT领袖峰会等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四是深入推进改革开放,特区体制机制优势更加凸显。五年来,我们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主动谋划、积极作为,以改革开放为特区发展提供强大动力。改革取得新突破。围绕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扎实推进各项改革,主动承接国家、省242项改革任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率先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深化投融资管理体制改革,社会投资项目核准事项压减90%。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许可事项从2011年的487项减少至2015年的234项。开展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敲响“农地入市”第一拍,存量建设用地占土地供应总量超过70%。率先开展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和巨灾保险试点。公务员分类管理和聘任制、国资国企、医疗卫生、社会组织、养老服务等改革不断深化。开放再上新台阶。粤港澳大湾区纳入国家“一带一路”愿景与行动,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挂牌成立。全面推进深港合作,加快广深港高铁、莲塘∕香园围口岸等跨境基础设施建设。深莞惠、河源、汕尾“3+2”经济圈及深汕特别合作区建设加快推进,深河、深汕共建产业园开工建设项目640个。进出口总额从2010年的3467.5亿美元增加到4425.5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对外直接投资比“十一五”分别增长42%和653%。来深投资世界五百强企业270家。扎实开展援疆援藏、对口帮扶贵州四川,完成省内扶贫开发“双到”任务。前海实现新跨越。前海22条先行先试政策基本落地。跨境人民币贷款、互联网银行、赴港发债等金融创新取得突破。前海法院、国际仲裁院成立,涉外商事调解、法律查明机制等取得重大进展。5家深港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落户,香港税务师等八类专业人士开始在前海执业。深港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成运营,汇丰、恒生等一批重大项目签约落户。前海累计注册企业6.15万家,注册资本3.25万亿元,要素交易平台19家,持牌金融机构98家。已注册的港资企业对前海GDP贡献率超过20%。

五是着力建设美丽深圳,绿色低碳成为城市新特质。五年来,我们积极落实建设美丽中国的战略部署,实施了大气环境、水环境、绿化美化三大提升行动,出台了大气质量提升40条、水环境治理40条等系列措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取得新进展。节能减排成效显著。率先全面实施绿色建筑标准,绿色建筑总面积3303万平米。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改造面积1136万平米。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31.2万辆。推广新能源汽车3.6万辆。率先开展碳排放权交易,2014年621家管控企业碳排放强度较2010年下降34.2%。国际低碳城获“2014可持续发展规划项目奖”。空气质量大幅提升。2015年PM2.5年均浓度降至29.8微克/立方米。灰霾天数由112天降至35天,23年来最少。空气质量居国家74个重点监测城市前列。水环境逐步改善。“十二五”政府投资243亿元,是“十一五”3倍以上,新建污水管网1402公里,新改扩建污水处理厂17座,污水日处理能力由266.5万吨提高到479.5万吨。完成238公里河道整治,部分河流水质趋于好转。绿色福利持续增加。建成2400公里绿道,总长和密度居珠三角城市首位。建成生态景观林带8.36万亩,公园总数从689个增至911个,新增公园绿地面积1614万平米。深圳湾公园、盐田海滨栈道等成为市民休闲新胜地。

深圳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2016 第五篇_2016深圳安居房申请条件

深圳安居房是深圳市政府推出的旨在解决我市人才、中低收入人群等住房问题的保障性住房。也叫安居型商品房。

一、申请条件

申请轮候安居型商品房,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含当日,下同)均具有本市户籍。

(二)申请人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5年以上。申请人属《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规定的人才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且不受该办法规定的年龄限制;

在2016年6月1日《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补缴社会保险的时间不纳入累计缴费时间。

(三)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

(四)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商品房、军产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自建私房、违建住房等)和住房建设用地,且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五)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

(六)符合申请条件第(一)、(三)、(四)、(五)项规定的下列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不受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限制:

1、经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一、二、三、四级残疾人;

2、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抚恤定补优抚对象。

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安居型商品房申请的,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年满18周岁的子女不能列为共同申请人。未满18周岁的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的,不影响其成年后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年龄后以单身居民身份申请本市住房保障。

无本市户籍的现役军人,可以以申请人配偶的身份作为共同申请人。

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可以以个人名义提出轮候申请。

二、深圳安居房申请流程

安居型商品房按照下列程序进行申购:

1.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向市住房保障部门提交《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申请表》,并提交规定材料。

2.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市规划国土、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享受本市住房优惠政策情况、本市住房情况、缴交医疗保险情况进行核查。相关部门的核查结果应当及时反馈市住房保障部门。

3 .审核合格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在市政府网站、本部门政府网站公示15日。

4.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按照安居型商品房申购轮候规则列入轮候册进行轮候,轮候信息应当公开。

5.轮候到位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到市住房保障部门选择住房后,市住房保障部门向申请人出具审核合格意见,并将审核合格名单抄送市房地产登记机关。

6.申请人持审核合格意见与建设单位签订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卖合同签订10日内,由建设单位送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

7.建设单位办理安居型商品房初始登记后,协助申请人办理政策性住房(绿皮)房地产证。

8.逾期未选房、未签合同的,按规定重新轮候,轮候在后的申请人依次递补。

9.各类人才提出申请的,还应当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及人才认定文件。

来源:《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

三、办理步骤:

深圳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下达经济适用房销售计划和房源,通过媒体发布经济适用房出售通告→申请人到市住宅售房中心领取申请表格并递交申请资料→售房中心审核、分类排队打分→公示→售房中心校对、补充和更正有误的申请信息→再次公示→申请人领取自选房号通知单→申请人自选房号→我局与申请人签订经济适用房认购协议书→申请人到售房中心签订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申请人交纳购房款或到指定银行办理按揭贷款手续→申请人到售房中心领取“入住证明书” →申请人办理入住手续。

办理时限:由每次经济适用房分配办法确定。

深圳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2016 第六篇_2016深圳申请租房补贴承诺书

深圳申请租房补贴承诺书

承诺人姓名: 身份证件类型: 号码:

本人在申请和领取人才租房补贴的整个过程中,对下述事宜承诺:

一、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

二、本人(配偶)未在本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享受“孔雀计划”政策;

三、本人(配偶)未租住政策性住房(包括公共租赁住房、周转房等);

四、本人的居住信息与提交的租赁合同(或租住凭证)相符;

五、本人是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六、本人(配偶)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七、有下述情形之一的,本人将在1个月内通知本单位住房专员:

(一)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拥有了自有住房,或本人(配偶)享受了购房优惠政策(拥有住房时间以签订购房合同或接受赠与的时间为准);

(二)本人(配偶)租住了政策性住房,享受了“孔雀计划”政策或享受了宝安区“凤凰工程”住房保障政策;

(三)本人(配偶)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

(四)本人人才层级已经提高;

(五)租赁合同快到期需提交新合同。

本人对申请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经核查发现本人不符合条件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缴交罚金。已领取了租房补贴款的,将及时退回。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廉租房申请承诺书

本人(申请人) ,户籍所在地 ,现居住地 ,因申请住房保障,现做以下承诺:

1 、本人为申请家庭推选出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本人的承诺视同申请家庭全体成员的承诺;

2 、本人提出的申请和申报的证明材料真实可信,不虚报、不隐瞒;

3 、本人自愿接受市、区各级住房保障部门及相关责任部门对本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房产、车辆、住房公积金、银行存款、金融证券及工商营业纳税等财产收入情况予以核查,并接受相关部门的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张榜公示;

4 、在享受住房保障待遇期间,家庭人口、家庭人均月收入或家庭住房面积发生变动时,保证在一个月内主动向居委会可保障性住房租赁管理单位报告;以上承诺如有不实,本人及家庭自愿退还已发放的租金补贴,并承担一切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

家庭成员承诺签名

二〇一 年 月 日

无锡市租房补贴申报诚信承诺书

本人已认真研读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租房补贴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知道虚报冒领租房补贴的严重后果,本人郑重承诺: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愿承担相应责任。

补贴申请人:

年 月 日

1

无锡市大学生租房补贴申报诚信承诺书

本人已认真研读了《关于调整大学生租房补贴政策的通知》,知道虚报冒领租房补贴的严重后果,本人郑重承诺: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愿承担相应责任。

补贴申请人:

年 月 日

1

深圳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2016 第七篇_2016人力资源党员承诺书

人力资源党员承诺书

1、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 认真学习党的最新理论知识;积极参加组织生活。

3.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带头遵守社会公德,坚决抵制封建迷信、黄赌毒等歪风邪气。

4. 积极参与党内事务,关心单位事务。

5. 积极参与“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快速解决基层提交的各类问题。

6. 热情主动开展服务,做到服务态度端正,工作方法得当。

7. 密切联系群众,真心实意为基层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8. 积极参加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自觉提能增效、狠抓落实,争做廉洁高效先锋。

9. 工作上勤奋敬业,任劳任怨,尽职尽责;业务上好学肯钻精益 求精,勇于创新。

10.主动服务创业创新,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建立和完善各种便民、 利民服务措施。

11.积极参与所在社区组织的各项公益活动,力所能及帮助群众解决问题。

12.倡导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积极参加各类文化娱乐活动。

承诺人(签字):

党组织(盖章):

古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产-党员公开承诺内容

共性部分: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科学发展示范区和人民群众幸福之都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社保支部

贺东明

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干部人事方针、政策。在所分管的股级干部任免、事业单位招录人员、军转干部安置、工资福利审批、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等项工作中做到公正、透明。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廉政承诺书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y/388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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