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知识 > 手抄报内容 > 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

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

时间:2014-07-03   来源:手抄报内容   点击:

【www.gbppp.com--手抄报内容】

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一):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县委办:1、负责落实县领导交办的有关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事项;负责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与非成员单位之间的有关精神文明建设事项的协调工作;2、负责落实以中共万载县委、万载县人民政府名义对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个人表彰命名的有关工作;3、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督查,协同做好文明县城检查评比的接待工作;4、负责县有关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文件的起草、审核、把关工作。

二、县人大办:1、为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情况、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做好各项服务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促进县三个文明建设;2、为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对全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进行视察、检查做好服务工作;3、收集、规纳各级人大代表对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及创省级文明县城的意见和建议。

三、县政府办:1、负责落实县领导交办的有关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事项,负责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中政府成员单位的有关精神文明建设事项的协调工作;2、负责落实以中共万载县委、万载县人民政府名义出台有关精神文明建设重要文件,做好对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个人表彰命名的有关工作。

四、县政协办:1、组织县政协委员协商讨论全县精神文明

建设规划;2、组织县政协委员对全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进行调研、视察,提出意见和建议;3、及时反映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五、县纪委:1、开展对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2、牵头组织行风评议工作,以执法监督部门、垄断性行业、公用事业单位为重点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促进全县行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的提高;3、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党纪政纪的人和事进行查处,促进各级各部门依法办事,依法行政;3、积极参与、配合文明县城、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发挥好职能作用;

4、与县政法委、文明办、计生委共同做好各级文明单位、示范“窗口行业”的审核工作。

六、县委组织部:1、抓好党员教育系列活动,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质,增强党性;2、加强乡(镇)和县直各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的精神文明建设领导机制。把精神文明建设实绩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3、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基础,注重提高农村基层干部整体素质,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七、县委宣传部:1、认真做好理论武装工作,健全各级党委中心组和领导干部星期天学院的学习制度,抓好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的落实工作;2、坚持党性原则,坚持团结稳定鼓

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加强对新闻媒体和出版领域的管理、协调和指导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先进典型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宣传等;3、深入学习社会主义价值体系及相关文件精神,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组织学习、宣传贯彻中央颁布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深入开展以理想信念为核心的思想道德教育活动,逐步完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充分发挥革命史教育基地的作用;4、精心组织各项文化活动,认真指导文艺创作,鼓励全县广大文艺工作者努力创作出集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于一体的文艺精品,协调农村宣传文化活动中心的建设。

八、县文明办:1、负责代文明委拟定文明委成员单位的职责和全县精神文明建设规划,代县文明委督促、检查、指导、协调全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并向县文明委报告工作,负责处理文明委的日常工作;2、负责全县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3、负责协调、联系各部门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齐抓共管;4、指导、组织各部门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宣传教育活动,总结、交流全县精神文明建设的经验;5、承办县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县委统战部:1、组织、协调县各级统战部门、各民主党派、有关人民团体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发挥优势,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为全县经济发展创造一个安定、稳定的社会环境;2、以开展适合统一战线特点的活动为载体,

动员和引导县统一战线广大成员积极参与文明县城、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等创建活动,为推动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上新水平作出自己的贡献。

十、县委政法委(综治办):1、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加强对综治领导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实行综治工作一票否决制;2、建立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组织、协调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3、定期分析研究社会治安形势,坚持矛盾纠纷排查例会制度,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4、深入开展基层创安活动,建立和完善社会的打防控体制,减少社会治安问题,增强群众安全感;5、完成县文明委规定的其它相关任务。

十一、县农工部:1、为县委、县政府对全县农业、农村工作部署和重大决策提出建设性意见;2、负责全县小康示范村建设的指导、协调、督查,做好开展创建文明村镇、“文明家庭”评选等活动,参与抓好村容镇貌的综合整治和乡(镇)村服务场所建设、农技服务机制建立等工作;3、负责组织对各乡、镇、场农业和农村工作进行考核考评。

十二、县人事局(县编办):1、牢固树立人事、人才工作为经济建设中心服务的思想,锐意改革、开拓创新,争创一流业绩,努力为万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2、在机构改革中稳定精神文明建设的机构、队伍,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有效运作。

十三、县人武部:1、大力发扬双拥工作优良传统,积极协调组织当地驻军参加双拥活动和军民共建活动,努力使部队的精神文明建设走在全社会前列;2、充分发挥各级人武部的作用,积极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十四、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1、积极开展严打专项斗争,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活动,严厉打击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丑恶现象;2、取缔查处利用封建迷信骗取钱财的违法活动,在县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切实做好“法轮功”顽固分子的教育、转化、查控工作,加强治安动态管理,做好“110”社会联动的协调工作;3、加强交通管理,保持良好的交通秩序。保证道路畅通,车辆停放归位;道路交通设施配套,标志标线清楚,人车各行其道;纠正交通违章行为;加强对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交通警察文明执勤,引导群从纠正不文明交通行为。

十五、县计委:1、全面组织实施《万载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促进万载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健康发展;负责把创建文明村镇工作纳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2、根据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审批权限做好社会事业项目的审批立项和下达年度投资计划。积极争取省、市社会事业专项建设资金,引导、扶持社会事业项目建设。

十六、县计生委:1、认真做好计划生育国策宣传教育工作,

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组织领导机构及职能

【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

马头中心校精神文明建设组织机构及职能

校长(组长):

周新华,男,汉族,1959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1976年8月参加工作,2004年至今一直任太康县马头镇中心校校长。

校长职责

1、要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委及教育行政部门的决议、指示,努力按教育规律办学,全面完成指导教育教学任务。

2、组织制订和实施全镇中小学发展规划和学年工作计划。经常检查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认真总结学期学年工作,并提出改进各学校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3、主持全镇中小学校长会议或行政会议。指导全镇中小学政教处、教务处、总务处等部门的行政工作,审批其工作计划,检查组织落实情况。

4、指导全镇中小学师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注意研究师生思想特点,引导教职工坚持正确的教育原则、方法,按教育规律办事,充分发挥班主任、共青团、少先队以及家长和社会力量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

5、指导全镇中小学教学工作,要以主要精力抓好教学工作。保证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的实施。经常深入第一线。有计划地了解教师【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

教学和学生学习情况,提出教学改革实验要求和教学研究项目,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6、指导全镇中小学体育卫生工作,认真贯彻国家及上级有关体卫工作规定。关心学生,保护和增进学生的健康。

7、指导全镇中小学的人文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深入细致地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关心教职工生活。

8、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努力改善办学条件。指导全镇中小学学校财务开支,引导后勤人员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员工服务的思想,管理好学校的校舍、设备和经费,做好环境卫生和校园规化建设工作。

9、指导全镇中小学建立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检查执行情况,保证学校正常秩序。组织和完善学校文书、档案、图书资料工作,充分发挥信息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和科研中的作用。

10、按照国家办学标准,推进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

支部书记:

李金亮,男,汉族,1954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1977年8月参加工作, 2003年8月至今马头镇中心校支部书记。

支部书记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

2、组织党支部各项活动,主持讨论学校内的重大原则问题并参与决策。完成党章及上级党组织规定和交给学校党支部的各项任务。

3、带领全体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关心政治。以共产主义理想、道德武装全体党员、团员,教育全校师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4、结合学校特点开展党的工作,加强党的组织和思想建设,领导全体党员在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搞好一年一度的党员评议工作。

5、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各方面的问题,带头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协助校长做好教育教学改革工作。

6、发挥学校党组织的保垒作用,指导学校工会、团支部、少先队等组织工作。

副校长(副组长):

张照强,男,汉族,1962年1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1981年11月参加工作,2009年9月任马头镇中心校副校长。 业务副校长职责: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要求,执行上级党政和校务会议的决议。

2、协助中心校校长主持教学工作,制定教学工作计划及有关规章,指导全镇中小学教务主任合理安排课程表,经常同教导主任研究教学改革、实验等工作,指导全校的兴趣活动和学科竞赛。

3、深人教学第一线,领导组织教学研究活动,指导教师改进教学方法,培养教学骨干,提高教学质量。

4、深入了解教学活动,检查督促教学常规工作的落实,建立教师教学业务档案,搞好教研组工作质量评价和教师教学过程评价,针对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5、组织全镇中小学学业考试及试卷分析工作,深入群众听取教师对学校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帮助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6、组织全镇中小学按时做好招生工作,管理审批学生的转出、转入、借读、退学等学籍工作。

7、指导全镇中小学教务处组织教师的继续教育、师资培训、骨干教师的培养与选拔工作,提高教师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

8、指导全镇中小学管理好图书、实验、电教工作。

9、协助中心校校长完成教学评估、教师考核、聘用及其它工作任务。

10、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的管理。

11、建立健全全镇中小学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长效机制和相关制度,并得以落实。

12、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保证学生每天在校1小时体育锻炼。

副校长(副组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

丁泽君,男,汉族,1958年8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1976年9月参加工作,2008年9月至今任马头镇中心校副校长。

主管人事、安全副校长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政部门,学校党政有关规定和决议。主持师生思想品德教育工作,协助党支部指导政教处、少先队工作。

2、 认真组织实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大力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3、实施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行为准则,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学生校外活动场所、教育阵地建设。

4、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遵循由浅入深、德育循序渐进的原则,加强对学生进行“五爱”教育、促进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

5、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广泛开展教师职业道德和为人师表的教育,增强教师以身立教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充分发挥教师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做好学校治安保卫工作

6、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抓好校园的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指导学校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7、开展“创建和谐学校”活动,组织指导文明学校的创建工作。

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三):2015创建精神文明单位实施方案

第1篇:卫生局创建精神文明单位实施方案

为深入持久地开展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并使其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更好地为自治州的卫生改革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服务。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我局开展创建自治区级精神文明单位的活动,为确保创建任务的有效实施,特制定创建自治区级精神文明单位工作实施方案。

一、创建目标

领导班子团结奋进、锐意改革,思想政治工作切合实际、深入扎实,管理制度科学规范,广大干部职工精神饱满,奋发向上,创新意识强、工作效率高,工作业绩突出,精神文明建设成果显著,20XX年达到区级文明单位标准。

二、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在社会主义时期,物质文明为精神文明的发展提供物质条件和实践经验,精神文明为物质文明的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为它的正确发展方向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关系到社会主义兴衰成败的大事。因此,全局干部职工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树立科学发展观,以广泛开展群众性的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为基础,以提高全员整体素质和单位整体形象为目的,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建设管理队伍,努力实现新形势下建设管理工作的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三、创建措施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为确保我局创建精神文明单位工作既搞得扎扎实实,轰轰烈烈,又不走过场,局党组决定成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蒲福贵为组长,副局长朱文成,纪检组长帕瓦为副组长,各科相关人员为成员,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副局长朱文成主抓全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精神文明办具体负责全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了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帮助各科室解决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发现典型,及时推广。

2、加强学习,领会精神

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等文件,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坚决纠正精神文明建设是软任务的错误认识,切实克服在实践中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两张皮问题,要确立党组书记、局长为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第一责任人和“一把手抓两手”、“一班人两手抓”的责任制度,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负责人员全力抓、干部职工普遍重视并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

2、分类指导,重点突破

全局各科室要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长远目标和阶段性任务结合起来,坚持做好本职工作,要把全面落实精神文明建设任务和做好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抓主抓重、“抓窗口”,抓活动,抓硬件,全面推进。

3、制订计划,督促检查

各科室要把精神文明建设摆到重要位置上来,局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将适时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认真、细致、全面的检查。按照领导班子坚强有力,业务工作实绩显著,精神文明活动扎实,思想道德风尚良好,文体活动健康活跃,遵纪守法依法行政,环境优美秩序良好,计划生育工作先进的标准开展工作,使本局早日步入区级文明单位的行列,推动全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四、主要工作

1、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素质

㈠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公民道德规范》、《博乐市精神文明基本知识手册》等材料,努力提高职工文明意识,进一步提高全体职工的行为规范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境界,通过评选“文明单位”、“文明机关”、“文明科室”等精神文明创,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社会公道、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使每个人在社会上做一个好公民、在工作中做一名好建设者、在家庭中做一名好成员。

㈡围绕 “公民道德宣传日”,组织干部职工以各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道德宣传教育活动,培养广大干部职工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高尚的道德情操。

㈢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民族政策,维护稳定工作;提高“双拥”意识,搞好兵地团结,深入持久地开展军警民共建活动。

2、加大工作力度,狠抓文明创建工作

㈠开展文明机关、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和工作作风建设,建立健全学习制度,保证每星期的学习时间做到每周集中学习半天,定期撰写心得体会,努力提高干部队伍行政执行能力,提高行政效力。

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工作部署,狠抓政策措施落实,及时总结我局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做法和经验,切实加强薄弱环节,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向广度和深度拓展。

㈢加强与社区及相关单位联系,在本局开展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十花文明户及文明科室评比活动,积极引导干部职工在社会做好公民,在单位做好职工,在家庭做好成员。

3、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切实加强社会综合治理,维护好社会政治稳定。

㈠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科室领导负其责的责任制,重点解决群众切身利益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开展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教育活动,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改善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将腐败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

㈡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切实维护好社会稳定。综合治理工作是卫生工作的生命线,要做到月月讲安全,天天讲安全,对安全生产要常抓不懈。

㈢大力开展绿化、美化、净化为主题的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积极开展控烟、健康教育、除四害等工作,重视加强环境建设,保证办公场所的干净整洁。

㈣开展计划生育,加强少生优生宣传,配合计生部门履行卫生职责。

㈤大力开展扶贫帮困工作,向困难群体伸出援助之手;积极参加义务植树活动,搞好绿化工作。

3、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

㈠大力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文化、科技、体育、艺术和娱乐等活动,在广大干部职工中积极倡导行业新风尚。加强宣传文化阵地建设与管理,坚决抵制各种有害文化和腐朽生活方式对干部职工的侵蚀和影响。

㈡加强和改进机关文体和卫生工作。广泛开展群众性青春健身运动,积极参加社区、街道及相关部门举办的各项文体活动,努力提高文体活动的质量,加强干部职工日常文化活动。积极做好机关卫生工作,保证机关卫生干净整洁。

五、工作步骤

精神文明工作的创建工作,要紧紧围绕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这个主题,以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为核心,着重抓好文明科室、文明工作人员的创建活动,并分为三个阶段,即将3一5月份启动阶段,6一10月份建设阶段,主要是落实措施加强建设,11—12月份为验收阶段。

抓文明行业的创建,以精干、高效、廉洁的工作作风大力发展“满意服务,承诺服务”活动,培养干部职工良好的职业道德习惯,加大监督力度,对本单位精神文明单位台帐资料要建立健全管理办法,使台帐资料管理纳入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轨道。

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主体是各族干部职工,因此,局党组号召全体干部职工要以饱满的精神状态、高昂的工作热情况投身于创建活动中去,为实现我局创建自治区级精神文明单位而努力。

第2篇:创建精神文明单位实施方案

为了扎实搞好市级“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根据市文明办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的具体实际,特制定《宝鸡市体育运动学校创建市级“精神文明单位”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届X中、X中全会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y/38605/

推荐访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思想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