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知识 > 人文百科 > 镇街道药品安全工作方案

镇街道药品安全工作方案

时间:2017-10-21   来源:人文百科   点击:

【www.gbppp.com--人文百科】

镇街道药品安全工作方案 第一篇_xx镇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xx镇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我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扎实有效推进我镇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进行,结合我镇实际,经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积极探索建立镇村两级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机制,完善基层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强化日常监管,广泛进行宣传教育,努力提高我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

二、目标原则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党政目标管理,逐步建立监管体制、机制和制度,按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有序进行。

三、组织领导

1、成立xx镇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工商分局 派出所 卫生院 中心校

协管员(1—2人)

2、成立xx镇食品药品监管站

站 长:

副站长:

站 员;

同时各村明确一名村主干为食品药品信息员。

四、主要工作

1、建立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各村和卫生院、中心校等相关部门明确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建立相关机制,充分发挥监管人员作用。

2、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和渠道,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

3、强化食品药品监管。根据我镇实际,联合相关部门,加强一些重点领域的监管,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1)、加强农产品安全监管。禁止使用禁用限用农药和添加剂,监督新湘农等养殖场,切实防止病死畜禽流入市场。

(2)、以农村市场和杂食店为重点,加大食品市场日常巡查监管,联合工商等部门,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和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

(3)、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制度,查处无证经营。同时强化卫生监督,督促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推行家宴

申报、现场管理等内容的农村家庭集体聚餐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农村自办宴席的食品药品卫生宣传指导工作。

(4)、以学校等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为重点,开展餐饮采购和消费环节的检查。

(5)、强化药品监督。联合工商、卫生等部门,加强药店、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进药的监督,积极接受群众的举报、监督。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各村、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明确一名协管员或信息员抓相关工作。

2、强化措施。各村、各相关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履行职责,切实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镇街道药品安全工作方案】

3、加大宣传。各村、各相关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的重要意义和一些注意事项。

xx镇人民政府

二0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镇街道药品安全工作方案 第二篇_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整改方案

中益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整改方案 12月21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我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了检查。针对此次检查存在的问题,乡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通知全乡食品药品经营单位负责人以及学校校长,于12月22日上午召开了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改会议。分管领导向明锋主持会议,提出整改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一是完善乡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文件资料、检查记录、责任制度。

二是切实改善学校食堂及餐饮服务单位设施、设备与环境卫生条件。

三是学校食堂及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基本建立,相关制度规范逐步完善,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落实,行业自律意识明显增强。

四是无证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食物中毒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学校食堂及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二、整治范围

乡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材料、中益小学食堂、官田小学食堂、盐井小学食堂、各餐饮服务单位。

三、整治措施

(一)乡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整改措施

1、完善对食品药品单位每月一次的检查记录

2、完善乡政府与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单位、药店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

3、完善乡人民政府食品药品安全考核办法。

(二)学校食堂整治措施

1、建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必须由学校主要领导负责。

2、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学校要与食堂签定食品安全责任书。

3、建立食品安全工作方案,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中,每月至少对食堂进行一次检查,并要形成检查记录。

4、针对学校食品安全问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食品安全问题的具体解决办法。

5、核查食堂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是否存在不具备条件后未及时注销许可证等问题;未及时办理变更、延续、补发或注销手续的,责令其及时办理。

6、严查食堂环境卫生是否整洁,食堂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具有消毒装置;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

7、认真核查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验收,是否具有进货台账,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

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有无过期霉变。重点检查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情况,是否存在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严查食用油脂、散装食品进货渠道和台账等情况。

(三)餐饮服务单位整改措施

1、无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证的责令其限期进行办理,过期未办经营许可证的,乡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发出停业整改通知书,并报上级处理。

2、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准入。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要求,乡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对餐饮报务单位严格审查资料,认真察看现场,保证餐饮服务提供者符合法定条件经营。

3、餐饮服务单位要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做到餐饮服务加工场所、用具等干净卫生;所使用原辅料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原料进行渠道正规,证票其全,台帐清楚。乡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将对其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四、整改期限

本次专项整改行动期限从12月22日—12月26日,整改行动结束后,乡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将邀请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局对我乡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乡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镇街道药品安全工作方案 第三篇_望隆镇2015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计划

望隆镇2015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计划 为切实做好望隆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确保全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望隆实际特制定望隆镇2015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以构建食品药品安全体系为目标,培养食品药品安全意识,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行为和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全面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以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为核心,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履行政府和部门职责,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切实解决我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中存在的问题,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加强组织领导

政府成立由主持政府工作的党委副书记解德勇同志为组长,沈林、张越为副组长,党政办办、农经站、综治办、市场监督、卫生院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办市场监督所,如发生食品安全等级事故,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向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

三、明确职责

(一)安监办负责组织食品经营、餐饮单位负责人、个体工商户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食品安全日常工作,并会同工商所进行食品安全日常巡查。

(二)与各社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市场管理委员会、中(小)学、幼儿园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严查整治无证无照经营户和小作坊,每季度至少巡查1次;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自检制度,开展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禁药物定性检测工作;强化餐厨垃圾管理;严格市场准入把关,加快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加强农村群宴管理和种养殖业监管,保证辖区内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镇食安办、卫生院将定期组织流动厨师进行群宴知识学习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四、落实信息报送

镇设食品安全管理员1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信息按月报送不少于1篇,组织4次以上专项整治活动。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内容和要求主要包括本系统、本部门企业食品安全工作动态,监督检查信息,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

五、健全工作制度

切实抓好工作检查落实,为深入做好食品安全目标监管工作,将采取经常性检查与突击性检查相结合的办法。经常

性检查,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按季开展不少于一次的检查活动,每逢重大节假日期间,加强值班,开展食品安全检查。专项整治检查,主要是重点、热点、难点工作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

六、加大监管力度

镇食安办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的综合监管职能,各监管部门各司其责,在加强日常巡查和整治上加大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有效杜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2015年,乡党委,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早已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保障食品安全经费。在党委、政府的坚强有力领导下,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努力将食品安全工作提升一个新水平。

镇街道药品安全工作方案 第四篇_XX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建设方案

XX市XXX办事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建设方案

根据市、县关于在街乡镇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文件精神(X政办

[XXXX]X号、X政办[XXXX]X号),为进一步加强我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完善县、办事处、村三级监管体系,将食品药品“三网”建设长效管理机制落到实处, 决定建立“XXX办事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为确保建站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完善我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不断强化“政府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促进XX经济健康发展。

二、 工作站建设安排和规范

(一)建设安排。按照“结合实际、分步实施” 的原则,在我处设立独立的工作站,工作任务由处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工作站建设工作必须在XXXX年X月X日前全面完成。

(二)管理和工作职责。工作站由处食药安委负责建设与管理,接受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领导和县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工作站具体工作职责为:负责食品药品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建立健全工作站各项工作制度;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各类信息的收集与报送工作,建立XX辖县内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基础档案。及时上报无证照生产经营、制假售假以及其他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参与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的收集与报告;负责受理食品药品安全举报投诉,接待农民的法律咨询,及时化解符合人民调解范畴的食品药品安全纠纷;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检查;负责农村家宴的管理;负责做好辖县内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务勤,配合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完成办事处和县食品药品安全领导机构交办

的其他工作。

(三)办公场所。工作站的办公场所设在处办公大楼,挂“XX巿XX县XX办事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的牌子,购置办公桌椅、资料柜、电脑、办公电话等办公设备,逐步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考核办法、工作日志和工作档案资料等记录。

(四)人员配置。工作站配备站长和X名工作人员,站长由处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XXX同志兼任;工作人员根据县食安办提出的统一标准和要求,从办事处其他工作人员中调剂或采取社会招聘的方式择优录用。工作人员必须通过县食安办、县人社局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人员根据需要进行业务培训,每年进行X次综合考核,并根据考核悄况决定续聘或解聘.

(五)经费保障。工作站工作经费分为开办经费、人员经费和日常工作经费。人员经费由巿、县财政各负担一半,聘用人员经费原则上每人每月不低于XXX元,并为其办理"五险"(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开办经费和日常工作经费由县财政承担,由县食安办统一管理。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研究部署阶段(XXXX年X月)

由处食安办按市、县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建站方案,报处领导研究讨论。成立“XX县XX办事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建设领导小组,副主任XXX同志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协调建站有关事宜。

第二阶段:推进实施阶段〔XXXX年X月)

根据工作站建设方案,开展建站工作指导、督促和协调,及时解决建站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按市、县文件要求落实工作站人员、办公场所、办公设备,配套前期开办经费 ,积极推进建站工作。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XXXX年X月)

X月X日前完成我处工作站建设,总结经验,迎接市、县食品安全绩效考核组验收,为下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奠定基础。

XX办事处办公室

XXXX年X月X日

镇街道药品安全工作方案 第五篇_2016食品药品安全县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活动,不断完善“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主体”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完善体制机制,提升监管能力,解决突出问题,提升产业素质,推动社会共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一年创建,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一是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六员联防”制度,县、乡(镇)、村三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覆盖面达到100%。

二是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大力推广使用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引导生产主体建立更加严格的企业标准,建立企业内部质量控制体系。引导龙头企业、合作社积极申报“三品一标”为重点的质量认证,培树安全优质农产品公共品牌。新增无公害标志使用权2件、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1件、有机产品标志使用权2件;着力打造以平泉食用菌为主的区域特色品牌2个以上。

三是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大。深入排查食品药品安全隐患,食品药品监管覆盖面、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签订目标责任状和承诺书均达到100%。各环节生产经营单位进货记录齐全,可追溯率达到100%。小作坊、食品摊贩、小餐桌和托管机构实行备案管理制度,备案率达到100%,食品生产企业100%进行食品添加物质备案。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全年组织联合执法不少于12次。

四是检验检测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年食品各环节累计抽检不少于8000批次、药品抽验60批次以上,完成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病例220例以上。

五是社会共治格局建设进一步强化。社会公众食品药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不低于80%,对食品药品安全满意率达到7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组织管理体系。一是深化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稳步推进,确保完成改革各项任务。将食品药品监管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统筹使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相关经费。二是加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建设,在行政村和社区实行包村(社区)干部、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公安干警、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和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志愿者)“六员联防”制度,构建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社会监督网络,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三是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增大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权重,实行“一票否决”机制。

(二)加强监管能力建设。一是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为一线监管执法人员配备必要的技术装备,满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需要。二是定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人员特别是基层执法人员、协管员的业务培训,着力提升其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年内对食品药品执法人员培训率达100%,培训时间不少于60小时。三是推广应用电子监管、信息技术等现代科技手段,提高科技支撑能力。继续推广防过期食品软件,全县食品流通经营户安装率达到35%以上,及时提醒临期食品下架,防止过期食品出现。四是加大食品药品监督抽检力度,以农产品质量检测检验中心为主、18个乡镇速测站为辅,实现检测有机衔接、相互补充,加快推进河北省食用菌产品检测中心建设。制定年度抽检计划,各监管部门全年累计抽检各类食品不少于8000批次、药品抽验不少于60批次。五是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机制,做好预警、警示信息的发布。在认真开展例行监测和专项监测基础上,对蔬菜、畜禽产品、水产品等重点农产品生产基地、市场等环节,加强风险监测,扩大监测参数和品种,准确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和质量状况。建立风险隐患定期排查研判和台账管理制度,根据日常监督检查情况,每季度组织一次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和分析研判,健全风险隐患台账和整改销案制度。

(三)强化日常监管执法。一是针对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清理整顿不符合食品药品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停产整顿反复出现安全问题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从严查处严重违法违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该吊销证照的坚决吊销证照。针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出现的新资源、新业态,依据市县有关规定,对所有小作坊、小餐桌及托管机构实现“备案管理”,加强监管力度。二是对辖区内持证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信用档案并动态管理,及时发布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黑名单”,对失信行为予以惩戒。进一步完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量化管理,同时在其他各环节推行量化管理制度,将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分成A、B、C、D四级,A级一年巡查一次,B级半年巡查一次,C级一季度巡查一次,D级一个月巡查一次,有违法行为的写入诚信档案进行备案,同时对该单位降档降级,加大巡查力度。各监管部门根据量化分级情况开展巡查,对风险高、信用等级低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每年不少于6次。三是充分发挥食品药品安全保卫支队的职能作用,对重大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提前介入,依法立案侦查,用足用好刑罚手段,确保对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追究到位。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移送和查处率达到100%。四是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协商、会商机制和区域合作机制。充分发挥食安办综合协调作用,对于食品安全工作中一个部门无法解决的事项,或是突发的、敏感的、重大的事件,及时召开协商、会商会议,推动跨部门食品安全工作协调联动机制。继续实行三省区五县(市)食品安全区域合作机制,加强与相邻县(市)的沟通合作。相关重点乡镇年内与周边市县乡镇组织联合执法不少于2次。五是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店评选活动。各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标准,年内全县评选“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店(企业)”100家。

(四)严格落实企业责任。一是严格落实企业责任管理、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索证验票、产品追溯、生产经营记录、员工健康管理、培训教育等制度。建立食品药品安全追溯机制,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实现有效追溯,可追溯率达到100%。对县内生产的散装食品统一包装并打二维码,实现可追溯。二是建立企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投入机制,确保场地环境、设施设备、卫生条件、流程布局等符合法律法规及生产经营要求。鼓励和引导企业通过认证管理等方式,提高风险防范和控制水平。规模以上、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食品安全师,其他企业要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完善药品安全管理机构及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质量安全受权人制度,配备药品质量授权人。三是鼓励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超市配送中心、集体用餐配送中心和中央厨房等建立标准化质量检验实验室。在有条件的大型及以上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经营单位、学校(含幼儿园)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配备快检箱。四是加大培训力度,辖区内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药品安全管理人员及主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药品安全集中培训不少于60小时。

(五)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食品药品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修订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应急操作手册。各乡镇和各相关部门要相应制定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成立领导组织,加强应急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和物资,每年至少开展应急演练1次。二是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设立食品药品安全专栏,每周刊播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及工作进展成效等内容,及时公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三是建立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处置机制,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置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事故及事件应急处置率达100%。

(六)促进产业健康发展。落实国家、省市食品医药产业发展政策,充分发挥我县资源优势,将食用菌和白酒作为重点区域性产业。食用菌生产方面主要是改良升级生产经营模式:一是加快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试验、示范、推广普及步伐,不断改善品种结构、改良生产模式。二是重点发展香菇立袋出菇栽培模式和香菇双拱棚控温架式出菇模式。三是推行“龙头企业+加盟园区+产业工人”和黄土梁子镇杨杖子扶贫园区等生产经营模式。依托龙头企业形成产业聚集的优势,加快推进食品产业的有效整合,探索大集团发展格局。加强餐厨废弃物综合治理,推进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七)构建社会共治格局。一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农村集市、节假日、喜庆活动等消费者聚集的时间和场合,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等活动,多形式、多渠道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普及,每月举办面向基层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2场,中小学生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课程培训每年不少于10小时,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不低于80%、综合满意度不低于70%。二是落实有奖举报制度,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公布投诉举报电话,24小时不间断受理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核查回复率达100%。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行业代表、新闻媒体等各方监督作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实施步骤

本次创建活动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1月1日—4月10日)。组织学习省、市关于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的有关文件;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明确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的创建任务。大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的意义、内容与步骤,动员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1日—9月30日)。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和所承担的目标任务,精心组织、扎实工作,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同时,各乡镇政府和各相关部门根据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及评价指标体系,开展自查自评,量化自评结果,形成自评报告,并于9月10日前将自评结果、自评报告报县食安办和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三)巩固提高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各乡镇政府、各相关部门对各自创建工作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整改提高。县食安办和县食药监局将成立联合督导组,对创建工作进行专项督导,并作为年终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

(四)迎检评价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县政府向省食安办、省食药监局申请示范县评价,省食安办、食药监局将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进行考评验收,对符合标准的在省内主要新闻媒体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报请省政府确认完成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县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食安办、县食药监局,负责创建的日常工作。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创建工作方案,逐级细化分解创建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确保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

(二)落实经费保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和各有关部门要将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工作纳入工作总体布局,相关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切实解决食品药品监管中遇到的难题。同时,严格经费管理,规范支出,确保资金合理高效使用,防止铺张浪费,杜绝形象工程。

(三)严格督导考核。县政府将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乡镇、县直各部门每两周要向县创建办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同时县创建办每月进行一次督导检查,并将工作进展情况向领导小组报告。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问题,推动创建工作扎实顺利开展。

(四)深入宣传总结。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各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广泛宣传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政策措施、创建重点和评价标准等内容,增进社会了解,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全社会参与创建、支持创建的良好舆论环境。要全面总结创建工作,提炼先进经验,为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积累好经验、提供好模式。

以上这篇食品药品安全县活动方案就为您介绍到这里,希望它能够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分享给您的好友,更多范文尽在:策划方案,希望大家多多支持第一公文网网,谢谢。

镇街道药品安全工作方案 第六篇_2016药品使用质量专项检查方案5篇

第1篇【镇街道药品安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等医疗机构药品管理要求,督促各级医疗机构规范药品使用管理,健全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完善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监管长效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二、检查范围

全区各级医疗机构均列入本次检查范围。各镇(开发区、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协调所属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部和诊所(厂矿医务室)的检查,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区卫生局负责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和民营医院的检查,并对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部和诊所(厂矿医务室)的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三、检查内容

1、医疗机构在药品购进、储存、养护、调配、使用等相关环节质量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2、医疗机构药学技术人员配备情况,培训及健康档案的建立情况;

3、医疗机构药品进货渠道的合法性,相关资质、购进票据、检验报告、冷链数据的留存情况,药品进货验收情况,非药学科室和医务人员是否自行采购药品;

4、医疗机构药品储存与养护所需的设施设备是否齐全,是否能够满足药品存储的需要;

5、医疗机构对近效期药品管理情况,是否采取足够的措施,能否防止过期失效药品的继续使用;

6、医疗机构制剂管理情况,是否具备合法的制剂许可证和制剂批准手续是否擅自配制医疗机构制剂,制剂调剂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使用未经批准的医院制剂,是否变相销售医院制剂;

7、人血白蛋白等血液制品和肿瘤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是否使用非法渠道购入的人血白蛋白等血液制品和肿瘤药品的情况,是否有医院工作人员向患者推销上述药品的行为;

8、诊所是否超出《省个人设置的门诊部和诊所等医疗机构常用和急救药品目录》使用药品和违法配制制剂;

9、经营中药饮片的医疗机构,重点检查是否从合法渠道购进中药饮片,是否对上游供应方中药饮片来源进行审核和确认,是否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购销的中药饮片是否留存检验报告书,是否按《中国药典》或《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进行全检;易虫蛀、霉变、走油的中药饮片是否按规定要求建立分类储存保管目录;储存保管方法及设施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10、疫苗接种点的疫苗领用和存储情况,领用和存储是否符合《省药品冷链物流操作规范(暂行)》。

四、时间安排

2016年8月15日至10月31日。

(一)动员发动阶段(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6年8月20日)

各公立医疗机构对照检查内容自查自纠;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个体(民营)医疗机构会议,组织相关医疗机构进行自查自纠。

(二)现场检查阶段(2016年8月20日至2016年9月20日)

1、各镇(开发区、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协调所属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部和诊所(厂矿医务室)开展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监督相应医疗机构进行整改。相关现场检查记录于9月25日前上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区卫生局、药监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一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现场检查。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6年9月25日至2016年10月31日)

对存在问题较多或存在严重缺陷的医疗机构进行跟踪复查,对专项检查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并通报检查发现的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专项检查工作,是巩固全区“药品安全示范区”建设成果、提升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从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的高度,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检查工作有序推进。

(二)确保检查实效。要将本次专项检查与医疗机构各项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落实,对在检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应及时移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查处。检查中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并向有关部门进行通报。

(三)探索长效机制。要积极探索运用药品质量远程监管等创新手段提升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监管工作效能;要将本次专项检查结果纳入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定,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要健全医疗机构监管档案,进一步完善各项监管制度,切实提升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水平。

第2篇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全区药品流通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公众健康,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市药品零售企业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通知》(常食药监通便函〔2016〕22号)要求,结合我区药品流通领域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多月的药品零售企业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如下: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药品零售企业集中整治行动,严肃查处药品、经营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违法犯罪活动,通过集中行动,使全区药品流通秩序进一步好转,质量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药品、保健食品安全的满意度进一步增加。

二、工作分工

药品科负责牵头拟定行动方案,提供企业名单,汇总检查情况;法规科负责提供执法依据和政策解读;局办公室负责宣传策划、车辆保障等日常事务工作等。

下设三个检查组

一组(保化科、法规科):5个镇药品零售企业的检查;

二组(药品科):6个镇药品零售企业的检查;

三组(稽查科):6个镇药品零售企业的检查。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16年6月10日):大力宣传药品零售企业集中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提高知晓率和参与率。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措施,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二)集中整顿(2016年6月11日至8月31日):认真组织对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检查,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三)集中检查巩固阶段(2016年9月1日-9月15日)。对第一阶段检查中发现的有违法违规行为的重点监管对象,应加强监督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四)总结和评估阶段(2016年9月16日-9月30日)。集中检查结束后,对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集中整治情况进行认真汇总,并形成总结报告。

四、检查要求

(一)检查内容

(1)药品进货情况,关注是否有从非法渠道进货情况、资质档案是否齐全;

(2)药学技术人员在职在岗、处方药凭处方销售情况,关注注射剂、含麻醉药品复方制剂等药品;含麻黄碱复方制剂是否按规定销售;

(3)是否存在超方式、超范围经营行为;

(4)购进票据索取情况,关注票、实物是否相符,票据和记录的真实性;

(5)零售药店是否按说明书要求陈列阴凉、冷藏药品;

(6)远程监控数据传输和票据打印机使用情况。

(二)对药品零售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

(1)结合药师远程指纹考勤系统和现场检查情况,对发现药学技术人员无法到岗的,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进行查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发现不到岗的由稽查立案查处);对发现的兼职药学技术人员纳入黑名单,禁止其在区域内担任药品零售企业药学技术人员。

(2)处方药销售必须有处方留存或登记,有药学技术人员审方调配,无处方销售注射剂、含麻醉药品复方制剂等行为的,按照其违反《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查处(给予1000元的处罚)。

(3)对药品验收台帐不全,远程监控数据上传不正常的按照其违反《药品管理法》第十六条,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进行查处(第一次警告;对逾期不改的由稽查立案查处)。

(4)药品零售企业购进药品规定索取、查验、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的以及销售药品未按规定留存销售凭证的,按照其违反《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给予处罚(警告,对逾期不改的由稽查立案查处)。

(5)要求零售药店采取适当的措施控制店堂温度,冷藏药品按规定储存,对于受温度影响敏感的阴凉保管药品(如栓剂、烫伤膏药等乳膏剂)夏季需要在20℃以下的设备或场所保存。对于零售药店店堂温度超过30℃不采取调节措施和不按说明书要求陈列阴凉、冷藏药品的,按照其违反《药品管理法》第十六条,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进行查处(第一次警告;对逾期不改的由稽查立案查处)。

(6)药品零售企业票据打印机不正常使用、不及时出具销售凭证的,按照其违反《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给予处罚(第一次警告,对逾期不改的,给予500元行政处罚)。

(7)对于检查中发现药品零售企业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及时依照相关法规严肃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药品零售企业集中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和严肃性,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建立分工负责工作机制,由责任科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纪检监察室要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集中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和案件查处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纪律,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不到位、不落实等问题,确保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教育,营造氛围。利用各种形式积极宣传此次整顿行动的意义和目的。要广泛发动药品经营企业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整顿行动,强化法律法规教育,宣传监管职能和工作成效,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严格执法,确保实效。坚持“严”字当头,严格监管、严格检查、严厉处罚。对查出的违法违规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对符合行政处罚立案标准的,及时立案查处,深查深究,一查到底。对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3篇

为全面做好第八届中国花卉博览会(以下简称“花博会”)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根据区政府《第八届中国花卉博览会区运营指挥部组建方案》和《第八届中国花卉博览会区运营指挥部“一办八组”重点工作安排》(武花发[2016]1号)文件精神,结合《区“大排查、大化解、大促进”社会管理百日会战活动方案》的要求,研究制定全区“迎花博、保安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办好花博会的工作部署要求,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机制,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全面做好花博会期间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做到“三个确保”,即确保全面完成花博会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任务,确保全面完成花博会食品药品应急管理工作,确保全面完成社会管理百日会战等公共目标任务。实现一个目标,即全区食品药品安全“零事故”。做到“点”上万无一失,“线”上监管到位,“面”上不出问题。

二、组织领导

我区成立“迎花博、保安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协调全区花博会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花博会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的协调联络、综合监督、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的查处工作。各相关监管部门、各镇(开发区、街道)尤其是嘉泽镇和西湖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三、职责分工

1、加强日常监管。卫生部门和工商部门对花博会展区周边及城区范围的大中型宾馆饭店、商场超市、以及小型餐饮店、食杂店、食堂、餐厅等加强监督检查和抽检,重点检查营业执照、食品质量、食品卫生是否符合要求,餐厅厨房、就餐卫生、厨房废弃物管理等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督促指导食品经营单位和餐饮单位加强质量管理,杜绝“地沟油”及其他不合格食品,确保参展客商和游客饮食安全。农业部门和质监部门重点对特色农产品、地产食品等加大监管和抽检力度,提升其质量控制和可追溯体系建设水平,确保会展期间我区特色农产品和地产食品的质量安全始终处于可控状态。工商部门和农业部门要着重对我区三大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凌家塘、横山桥、滆湖水产品批发市场)加大监管力度,建立相应的巡查制度,督促市场管理主体的职责落实到位。商务部门和农业部门要严格畜禽屠宰管理和检验检疫,落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制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收购、销售及加工病死畜禽行为,规范肉品经营索证索票,确保会展期间全区肉品供应安全。药监部门对花博会医疗服务点药品管理进行指导,严格药品采购与质量管理,对展区周边药店、医疗机构严格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假劣或过期失效药品,是否落实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对管理不到位的单位给予警告,督促立即整改,切实为花博会商客和群众营造安全、舒心、放心的参展参观环境。

2、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各镇(开发区、街道)、各部门要结合“大排查、大化解、大促进”社会管理百日会战行动部署,在全区范围内大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整治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生猪屠宰等环节和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各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早发现安全风险隐患,全面、准确地掌握风险隐患的种类、数量和状况;对风险隐患进行安全评估,强化动态监管;针对问题多发场所、单位和监管薄弱领域以及重点品种开展治理和整改,有效防范各类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发生;建立风险隐患数据库,探索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和监管的长效机制,为保障饮食用药安全创造条件。相关监管部门和嘉泽镇、西湖街道按阶段进展填报食品药品安全整治情况统计表(附件2)和隐患排查登记表(附件3)。

3、严格执行工作制度。花博会举办期间,要严格执行工作报告、应急值守、投诉举报、信息发布等制度。各部门、各镇(开发区、街道)尤其是嘉泽镇和西湖街道要认真研究部署,落实重点工作,保障工作要做到有方案、有计划、有进度、有总结,并及时将有关材料报区食药安委办。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突发事件报告电话记录,值班人员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开通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绿色通道”,对涉及花博会的食品、农产品、餐饮等的投诉、举报,均要迅速处理和及时反馈处理结果。所有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均由区食药安委办统一扎口,并经宣传部门把关后发布。

4、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开展针对性的应急演练。各监管部门要特别关注因个体差异和区域性差异可能引起的饮食用药不良反应情况,切实组织开展针对性的食品安全、药品安全事故处置应急演练。全区上下要建立紧密的信息沟通机制,充分发挥各级监管工作人员的作用,编织起一张信息畅通、反应迅速的应急保障网络,做好各项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准备,切实保障会展圆满成功。宣传部门要未雨绸缪,提前制定专项方案并抓好工作落实,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新闻宣传应急预案,提高新闻宣传应急管理能力,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展示我区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形象。【镇街道药品安全工作方案】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7月15日)。各级各部门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措施。

(二)排查整治阶段(7月16日至9月27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多层次、全方位、拉网式的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通过自查自改、边查边改、分类整改等方式,确保各类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整治,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步好转。

(三)会展保障阶段(9月28日至10月27日)。会展运行期间,重点对定点接待单位、展区周边餐饮和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巡回检查和全程保障工作,发现问题当场纠正,及时有效处理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四)巩固提高阶段(10月28日至11月15日)。会展结束后,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深入查找不足,进一步健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体制机制,书面总结材料于11月15日前报区食药安委办。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打好花博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攻坚战。目前距花博会开幕已不足百日。各监管部门、各镇(开发区、街道)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所担负的职责任务,以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勇挑重担,顽强拼搏,主动打好这场攻坚战。

(二)举全区之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各监管部门、各镇(开发区、街道)要密切配合,凝聚合力,充分发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按照全区总体工作部署,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尽最大努力,圆满完成各项保障任务。要对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进行缜密谋划,将各项任务进行分解细化,确保责任到位、组织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到位,切实把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三)严格依法行政,营造安全稳定环境。各监管部门、各镇(开发区、街道)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坚持依法行政,坚决从快从严从重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安全饮食用药环境,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保障花博会顺利举办。

(四)严肃纪律,完善目标责任体系。层层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目标责任分解细化到岗到人,保障工作自始至终全过程都要有详细记录。花博会闭幕后,区食药安委将适时召开总结会议,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履行职责不到位,监管工作不落实,造成事故或不良影响的有关单位或人员,监察部门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第4篇

一、行动目标

根据国家总局统一部署,自2016年7月起,集中半年时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专项行动,重点针对当前药品生产流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全面检查、案件查处、公开曝光等手段,进一步规范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完善监管规范和机制,提升药品监管水平,保障全区人民用药安全有效。

二、工作重点

坚持打建并举,以打促建,围绕“两打”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查找规范和制度中的漏洞,进一步完善药品生产经营领域的规范建设和制度建设。

(一)打击违法生产行为

1、针对中药提取的生产以及提取物的使用以及中药饮片生产中的突出问题,重点打击中药违法生产行为。严厉打击从非法渠道购用或未经批准擅自委托加工提取物的行为,严厉打击使用假冒伪劣中药材、药材的非药用部位和被污染或提取过的中药材生产药品的行为,严厉打击中药饮片生产中增重染色和掺杂掺假的行为,严厉打击外购非法加工的中药饮片改换包装标签销售的行为。

2、针对原辅材料采购和使用过程中的突出问题,重点打击化学药品违法生产行为。严厉打击直接使用化工原料用于生产制剂的行为,严厉打击使用非法包装材料和不符合药用要求辅料生产药品的行为。

3、针对委托生产中的突出问题,重点打击委托或接受无资质企业生产药品的行为。严禁未经批准委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y/385902/

推荐访问: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方案 乡镇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