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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评议党员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提出的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提高党员素质

时间:2017-09-02   来源:人文百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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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评议党员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提出的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提高党员素质 第一篇_党员评议个人总结

党员评议个人总结根据XX党发(XX)32号《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创先争优总结评比工作的通知》文件和XX营销党发(XX)12号《关于转发XX党委〈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创先争优总结评比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的精神,现将自己一年来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以达到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爱岗敬业,勇于奉献的目的。自己从事财务工作,能够在公司财务部的指导下、在分公司的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着公司的方针目标和分公司的工作总体思路,加强业务学习、加强财务建设,努力使分公司财务工作上新的台阶。为做好本职工作,要求全员注重财务理论和业务学习。今年以来,全体人员完成了《会计法》继续再教育工作,并通过了华东地区和西南公司组织的考试。将《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作为一项重要的学习内容,使全体人员对财务业务有一个较为全面的了解,从而达到了加强财务业务建设的目的。落实“收支两条线”,加强内控制度,降低成本、费用,强化财务管理与监督作用。落实“收支两条线”的原则,使内部控制制度落到实处,为加强财务核算、财务管理提供可靠前提,是财务管理与监督的重要方面。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为强化财务工作的管理与监督作用打好了基础。在实施“收支两条线”的过程中,完成了从基础的“销售日报”延伸到“客货运销售汇总表”转换,再到“销售资金清单”的生成,以及ORACLE财务帐务系统的切换。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了各岗位财务工作职责,包括:《出纳岗位职责》、《固定资产管理职责》、《代理人管理职责》、《客票结算工作职责》、《货运票证结算职责》、《会计工作职责》和《档案工作实施办法》。建立健全上述各项财务工作职责是加强内控制度,自我完善监督机制的具体表现,从而使分公司财务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迈进了一大步。在降低成本、费用上下功夫。本着支持生产但又力求节约的原则,在“长峰呼叫中心”创办过程中,所需要的柜式和台式空调机,全部用的是以前闲置下来的,此项节约近4万元;财务部门为俭省开支,尽量升级在用老旧机器。经统计,分公司的各项费用全部控制在了财务预算范围之内。加大财务管理力度,做到客货结算真实、准确。随着上海分公司客货量的不断增长,尤其是公司“收支两条线”后,需要客货应收账款与实际货币资金收取数相配比,这样对财务结算的要求就越高。要求货结算人员“关口”前移,定期对货运代理进行轮流抽验,以防止“偷逃重量”、“张冠李戴”或者计重价格不符的出现,使客货结算质量大大地提高了。坚持固定资产管理不放松,加快对老旧问题的处理。除继对原XX上海分公司固定资产进行清理外,又组织有关人员对原子公司上海分公司固定资产进行了清理,从而进一步加强了固定资产核算及管理。按照固定资产管理要求,做到了专人定期对固定资产核对、检查。按照要求对资产进行分类,建立健全了固定资产台帐和固定资产卡片,做到了固定资产的“帐、卡、物”三相符,同时也做到了专人进行管理。在此次公司重组的资产清查中,经过了“中鹏会计师事务所”的检查,并一次通过。分公司对低值易耗品帐面进行了清理,为低值易耗品的实物清理打下了基础。加速分公司重组,为经营创造良好的环境。随着XX和子公司的顺利重组,原XX、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一体化”也顺利地完成了。在这个过程中,财务部门发挥了重要作用。首先,组织财务人员对原子公司在上海周边地区的票证进行了清理、回收,对固定资产进行了实地清点造册,并按照公司的步骤及时准确地完成了原子公司上海分公司财务报表的编报工作,为原两大分公司财务合并作了充分的准备。其次,组织全体人员集中了原子公司上海分公司存在几处的“财务联”,对1998年-XX年的票证“销售日报”进行了历时两个多月的复印存档准备。对其从建办至1997年的“销售日报”进行了整理,为其票证的销毁工作作了充分的准备。再次,进行了对原子公司上海分公司经营执照的撤销工作,及时地重新进行了合并后上海分公司的注册工作。以上工作的顺利完成,较好地配合了公司的重组进程,也为分公司整合后的经营创造了有利条件。加强销售代理管理,加强销售代理服务,保证销售收入的实现。严格把握货运代理的资信关,强调了保证金

和上级单位或银行担保双到位;严格限制了各类运单的领取数量,有效地规避了风险;及时地暂停一些拖欠销售款的货运代理的运单发放,对“应收帐款”的及时收回起到了关键作用。执行公司应收帐款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了对客、货运票证的审核力度,保证了应收帐款的安全。严格对客、货票证的审核,使审核后差错率降到最低程度。经统计XX年客、货运票证审核差错率几乎为零。加强对应收帐款催缴,使应收帐款安全程度进一步提高,为收入的实现提供了有力保证。上海分公司始终坚持应收帐款结算时间30天的标准不放松,尽可能地加速公司流动资金的“回笼”,减小经营风险。在加强应收帐款管理的同时,对以前年度的欠款进行了追缴工作,使几年来的债权得以实现。“华东广告”货运代理公司,几年前拖欠的XX货运款近16万元,经过财务人员的努力得以追回。 加强分公司财务会计和业务档案的清查、整理和归档等项工作。今年在完善会计档案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业务档案进行了清理,做到专人进行管理。建立了会计档案清册,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和《档案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进行会计档案和财务业务管理,使会计档案达到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自己在工作中,存在着不足之处:财务工作没有很好地跟上从上海分公司到上海基地的发展要求,数据生成比较滞后,数据内容深度缺乏,没有很好地起到财务管理的核心作用;没有真正地发挥出财务人员的作用,其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待于提高;工作中自己存在着态度比较生硬,与同志们的交流比较欠缺,也是自己今后应当注意的。民主评议党员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提高党员素质的意向重要措施。通过此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自己既总结出了在工作中所做出的的成绩,同时也找到了存在的不足,这样对自己今后的学习和工作是有极大帮助和促进的。

民主评议党员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提出的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提高党员素质 第二篇_民主评议党员实施办法

闽东电力民主评议党员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党的基层组织加强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加强党员廉政建设,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是通过制度建设加强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方法,对于在企业改革和发展中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二条 民主评议党员的目的是通过自我教育和党内外群众的评议,以及党组织的考核,对每个党员在各项工作中的表现和作用作出客观的评价,并通过组织措施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清除党内的腐败分子,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三条 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民主评议过程中,要坚持摆事实讲道理,对照标准,不上纲上线。既不降低党员标准,又不提空泛过高的要求。

(二)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要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广大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置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申辩。

(三)坚持一律平等的原则。党员在评议面前人人平等 ,无论

普通党员还是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一视同仁,严格要求。

第二章 民主评议的主要内容

第四条 在新的历史时期,应着重从以下五个方面对党员进行评议: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把实现现阶段的目标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企业生产经营、改革发展、两个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3、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切实地执行党的决议,严格遵守中纪委颁发的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见义勇为,在个人利益和集体的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地牺牲个人利益。

第五条 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党组织应该形成对党员个人评议为合格党员、基本合格党员和不合格党员的具体鉴定意见,要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

1、 合格党员

(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

念和远大的理想;

(2)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上,牢记党的完旨,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落实到自己的行动上,密切联系群众,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鲜明的政治观点;

(3)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自觉增强党性锻炼,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光明磊落,言行一致,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品质;

(4)组织观念强,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时按比例交纳党费;

(5)深入扎实,埋头苦干,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在生产工作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

(6)顾全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自觉做到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7)为人正派,办事公道,乐意助人,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敢于同各种不良倾向斗争。

2、 基本合格党员

(1)能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思想,具备一定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政策水平,熟悉党的章程和纲领,具有为共产主义理想奋斗的初步觉悟;

(2)是非观念明确,在大是大非面前,能够表明自己的政治立场和政治观点;

(3)能够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在思想上、行动上能够和中央保持一致;

(4)能够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照规定交纳党费,较好地完成党

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5)基本上掌握了干好本职工作所需要的业务知识和技术、技能,能够按时按量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6)对反腐败斗争认识比较清楚,在实际工作中也能贯彻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比较廉洁清正;

(7)能够联系群众,参加各项群众性的活动,有比较好的群众基础和人际关系。

3、 不合格党员

不合格党员,是指那些丧失共产主义信念,革命意志衰退,不履行党员义务,长期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根本不起党员作用或起不好作用的党员。 不合格党员的主要表现是:

(1)不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散布错误的观点,到处乱发议论和牢骚,或当面一套,背后一套,阳奉阴违;

(2)不执行党的纲领和章程,不履行党员义务,不能发挥党员作用;

(3)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或在转移党员组织关系过程中,长期不把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党组织;

(4)不按规定和要求完成工作、生产任务;

(5)不遵守劳动纪律,经常旷工,消极怠工,或不拘小节,吊儿郎当,造成不好影响;

(6)在大是大非面前不敢坚持原则,随波逐流,对坏人坏事不敢进行批评和斗争,甚至在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遭受严重威胁时仍视而不见,不敢挺身而出;

(7)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正确,没有或不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道德,有“六害”行为,在群众中影响很坏;

(8)把个人利益置于党和人民利益之上,放在国家和集体利益之前,一事当先,先替自己打算。或因晋级、提职、工作安排、调动、子女升学、就业、住房等问题,长期闹个人主义,和组织上及领导有抵触情绪。甚至以权谋私,损公肥私或通过不正当手段要地位、要名誉、要物质利益。

第三章 民主评议的基本方法

第六条 准备阶段。可分为以下四个步骤:

(一)党委组织部门根据党员队伍的状况,分析本单位党员队伍存在的倾向性问题,提出应解决的主要问题。

(二)研究制定民主评议工作展开的实施计划,准备有关的资料和学习材料。

(三)党委召开支部书记会议,明确评议的目的、程序、方法和要求,具体部署评议工作开展的步骤。

(四)以党支部为单位,向广大党员宣传民主评议工作的目的、内容、意义、要求和具体做法,动员党员自觉参加评议工作的始终。【民主评议党员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提出的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提高党员素质】

第七条 学习教育阶段

民主评议党员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提出的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提高党员素质 第三篇_民主评议党员和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民主评议党员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提出的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提高党员素质】

民主评议党员和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严格党内生活,全面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积极疏通党员队伍“出口”,纯洁党员队伍,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省委组织部《民主评议党员和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暂行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民主评议党员和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必须遵循“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到实事清楚、理由充分、处置恰当、程序规范、手续完备、党员思想稳定。

第三条 民主评议党员、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第四条 民主评议党员、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有步骤地进行。形成组织定格意见和处置决议必须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经应到会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第二章 民主评议党员

第五条 民主评议党员应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党员和党外群众意见,采用定性评议与定量测评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第六条 党组织对每个党员要在全面评议的基础上进行定格,格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对个别问题较为复杂一时难以定格的党员,可暂不定格,待问题查清后再进行复议定格。

第七条 民主评议党员之前要对党员队伍现状进行调查摸底,应当进行“七个清理”:即清理入党材料;清理上次被评为不合格限改党员的表现、管理和复评复议后的定格情况;清理流动党员的管理情况;清理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参加组织生活、不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的“三不”党员;清理党员违纪违法情况;清理党员信教和参加邪教组织情况;清理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等情况。清理的基本方法:调阅党支部、党小组的记录本、党费收缴登记及党员档案等有关资料,查清每个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情况;与党内外群众座谈,了解党员的现实表现、完成任务、发挥模范作用等方面的情况;到有关部门核实党员违纪违法、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不依法纳税等方面的情况。对清理出来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并作为评议党员和党员定格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 在新的历史时期,共产党员应当忠诚于共产主义事业,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的基本路线,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按照这个总的要求,着重从以下五个方面对党员进行评议:

(一)是否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二)是否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埋头苦干、开拓创新、奋发有为、敢于担当、奋勇争先,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三)是否具有强烈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积极主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无私奉献、排忧解难,自觉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民主评议党员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提出的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提高党员素质】

(四)是否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五)是否模范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以实际行动弘扬正气,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第九条 民主评议党员,应坚持以下程序:

(一)学习教育。对党员普遍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和形势教育。重点组织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以及上级有关文件。学习方法可以多种多样,讲求实效。

【民主评议党员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提出的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提高党员素质】

(二)自我评价。党员个人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从理想信念、政治立场、宗旨观念、工作态度、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团结同志、模范带头作用等方面进行自我评价,肯定成绩,找准问题,在是否合格上进行自我认定。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要写出个人书面评价材料,其他年龄较大、文化偏低的党员可作口头汇报。未转出组织关系的流动党员,单位党组织应提前通知他们按时返回参加评议,如有正当理由不能及时返回的,应向单位党组织说明情况,寄回个人自我评价材料;有供职单位的,则出具由供职单位提供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

(三)民主评议。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和群众代表,对党员逐个进行民主测评。再召开党支部大会,集中进行自评和互评,自评和互评必须逐个进行,逐个记录。评议中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支委会要对测评结果和评议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对每个党员的定格提出初步意见,提交党员大会讨论,经表决通过后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对年老体弱和因病行动不便的党员,经党支部同意,可不参加集中评议,但所在党支部应听取他们的意见,并向其通报评议情况。

(四)表彰处置。对评议出的优秀党员,基层党组织要以适当方式进行宣传表彰;对评议出的基本合格党员,要加强思想教育,做好转化提高工作;对评议出的不合格党员,支部应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妥善处置意见,提交支部大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表决,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第十条 在民主评议党员中,优秀票得票率60%以上、不合格票得票率不高于10%的,应当定为优秀;优秀、合格票得票率不低于60%,不合格票得票率不高于15%的,应当定为合格;优秀、合格和基本合格票得票率不低于60%,不合格票得票率不高于三分之一的,应当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票得票率三分之一以上,或不合格票和基本合格票超过一半以上,或连续两年评定为基本合格的,经组织考核认定确实存在突出问题的应当定为不合格。

第十一条 民主评议优秀格次的党员比例,按不超过党员总数的10%确定。

第十二条 预备党员应参加民主评议,但不作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当在评议中发现预备党员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或有违反党的纪律情况,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可以延长其预备期或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第十三条 受党纪处分的党员,应参加民主评议。其中:年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的,当年民主评议党员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年内受到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查看一年处分的,当年民主评议党员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对受留党察看两年处分的党员,受处分当年民主评议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第二年参加评议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第三章 不合格党员的认定

第十四条 不合格党员,是指丧失共产主义信念,革命意志衰退,不履行党员义务,长期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不起党员作用的党员。

第十五条 除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不合格党员:

(一)丧失共产主义理想信念,革命意志衰退,在工作、生产和各项社会活动中消极落后,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发挥党员作用,混同于一般群众甚至落后于一般群众的。

(二)不遵守工作和劳动纪律,作风散漫,经常旷工,或不讲职业道德,见利忘义,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或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待遇,或虚报浮夸,工作不负责任,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对党的现行路线、方针、政策持抵制或反对态度,经常散布传播错误言论,在群众中造成严重影响的。

(四)党性观念淡薄,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参加党的组织活动,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不交纳党费的;或者在转移党员组织关系过程中,超过6个月不把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党组织的。

(五)在大是大非问题上丧失党性原则,对坏人坏事不揭露、不批评、不斗争,甚至包庇纵容;在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遭受严重威胁时视而不见,不敢挺身而出的。

(六)不按组织原则和程序向上级组织反映情况和问题,组织、策划、支持、参与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或张贴大小字报,或参与未经批准的集会、示威、游行、罢工等活动,造成严重影响的。

(七)搞家族结盟,拉帮结派,公然威胁组织,甚至与组织对着干;或长期闹不团结,严重影响贻误工作;或组织、指挥、参与宗族和帮派械斗;或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经劝阻不改的。

(八)不履行公民义务,违反国家法律和政策,乱砍滥伐林木,乱占耕地,违规建私房,偷税抗税,不按期兑现经营承包合同,超计划生育或违反《收养法》非法收养子女;或违反村规民约,影响很坏的。

(九)在选举工作中搞非法组织活动,或以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破坏选举,或纂改选举结果的。

(十)信仰宗教,参加非法组织,或经常参加宗教和封建迷信活动,或以封建迷信为业骗取钱财,经教育不改的。

(十一)把个人利益置于党和人民利益之上,以权谋私,损公肥私,假公济私,侵犯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挪用、截留、侵占集体公款或项目资金,或者以借为名拖欠公款不还的。

【民主评议党员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提出的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提高党员素质】

(十二)不遵守社会公德,道德败坏,生活腐化,搞不正当男女关系,观看、传播淫秽物品或观看色情表演,经常赌博或参与聚众赌博,吸毒;经常打架斗殴,行窃偷盗、敲诈勒索,行贿受贿;搞宗族房头活动,建宗祠,续家谱,联宗祭祖;婚丧嫁娶大操大办,虐待老人、配偶、儿童等行为的。

(十三)经常传播流言蜚语,拨弄是非,挑拨离间,破坏同志之间团结,严重影响和贻误工作的。 (十四)外出务工经商或其他原因长期外出,不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与党组织失去联系的。 (十五)有其他违法乱纪行为,未达到党纪处分条件,但造成较坏影响的。

第十六条 认定不合格党员和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理,既要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又要注意区别几种不同情况:

(一)把腐败分子同不合格党员,违纪党员同不合格党员区别开来。

(二)把一贯抵制、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或行动,同思想认识模糊、跟不上形势区别开来。

(三)把由于党组织不健全或软弱涣散等客观原因造成党员不能正常参加组织生活、不能履行义务,同党员长期消极落后,缺乏组织观念、不愿意履行义务、不愿意参加组织生活区别开来。

(四)把因年老体弱、家庭确有实际困难等原因没有或不经常参加党的活动、无力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同革命意志衰退、能起作用而不起作用的区别开来。【民主评议党员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提出的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提高党员素质】

(五)把愿意接受教育、决心改正错误,同拒绝接受教育、不愿改正的区别开来。

(六)要把党员本人应负的责任同党组织的责任区别开来。

(七)把由于经验和能力导致工作上发生某种失误和错误,同本人思想意识不好,在工作中不负责任,给国家和人民造成损失的区别开来。

(八)把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发展私营经济,同违反政策和法律的规定,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的区别开来。

第四章 组织处理

第十七条 对不合格党员进行组织处理,必须严格遵循《党章》规定的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一)事实清楚。结论中对错误事实的认定必须符合客观实际情况,案件材料错误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情节、人证、物证、后果、本人应负的责任,以及产生错误的主、客观原因等交待清楚。事实是定案的基础,不能出现含糊不清,牵强附会,随意夸大或缩小事实情节的材料。

(二)证据确凿。证据是判断事实的依据,认定错误的事实一定要有证据。没有证据或证据不充分、不确凿,就不能定案。只有证据确凿、充分,即使犯错误的人拒不承认,也可以定案处理。

(三)定性准确。定性是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分析认定党员所犯错误的性质。对问题性质的认定,必须以《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法规作为判断的标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什么性质的问题就定什么性质,一时难以确定的,可用写实的办法作出结论。

(四)处理恰当。以事实为基础,以政策为准绳,根据问题的性质、所造成的后果、犯错误者对错误认识的态度、一贯表现等,作出恰当的组织处理。既不要处理偏宽,又不要处理过头。

(五)手续完备。对不合格党员进行组织处理要严格按照《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程序和手续办事,必须具备以下材料:支部大会的处理决定及会议记录;结论材料(即事实见面材料)及说明材料;调查报告和主要证据材料;本人检查材料;党委批复。

第十八条 党的组织处理包括两个方面:对违纪党员执行党的纪律,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纪律处分;对不合格党员采取限期改正、劝退、除名等组织处置措施。

第十九条 对违反党纪的党员,按照纪检机关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 对被评议为不合格党员,但情节轻微,本人有继续留在党内的强烈愿望,愿意接受党组织帮助教育,有改正错误的决心和实际行动,可给予限期一年时间改正的处理,到期不改正的,经支部大会讨论,应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本人要求留在党内的,但经多次教育无效的,应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本人无改正愿望,应该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连续两年评议为不合格党员的,应予以除名。

第二十一条 对革命意志衰退,不起党员作用,不履行党员义务和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简称“三不”)的不合格党员,应分别不同情况,分类进行处理。

(一)要求退党的党员,一般应同意其退党,作除名处理。如果因年老体弱不能履行党员义务,无力发挥党员作用或其他客观原因要求退党,应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仍坚持要退的,准其退党。

(二)对存在“三不”问题的党员,应按以下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⑴连续六个月无正当理由存在“三不”问题,且不能认识错误和改正的,予以除名。愿意改正的,作限期改正处理。

⑵连续六个月存在“三不”问题之一的,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不愿改正的,予以除名。 ⑶外出务工经商的党员,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情况(包括口头、书面汇报),或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予以除名。

⑷党员无正当理由,在变动单位转移组织关系过程中,长期由个人保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超过六个月的,按自行脱党处理,予以除名。

(三)对革命意志衰退,长期不履行党员义务,不起党员作用的党员,应该劝退出党。劝而不退的应予除名。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⑴经常散布违背党的路线,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政策的政治观点,经教育不改的。

⑵长期消极落后,在工作、生产和各项活动中不起带头作用,甚至不按规定和要求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经常旷工,消极怠工,或服务态度差,严重违背职业道德规范的。

⑶在大是大非面前不敢坚持原则,甚至在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遭受严重威胁时仍麻木不仁或临阵脱逃的。

⑷不按期兑现经营承包合同,偷税抗税,经教育不改的。

⑸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在群众中影响很坏,经教育不改的。

⑹虐待老人、配偶、儿童,虽未构成犯罪,但在群众中影响很坏,经教育不改的。

第二十二条 对丧失共产主义信仰,违反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影响较坏的不合格党员, 应分别不同情况,进行组织处置或纪律处分。

(一)不择手段谋取个人或亲属利益,以权谋私,损公肥私,假公济私,侵犯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挪用、截留、侵占集体公款或项目资金,或者以借为名拖欠公款不还,情节较轻的,应劝退出党,劝而不退的应予除名;情节较重的,应给予纪律处分。

(二)对参加宗教活动的党员,应教育、劝阻。如果经教育仍坚持信仰宗教的,应劝其退党;对组织搞宗族活动或担任族长的党员,要进行教育,经教育不改的,要劝其退党;对以当道士、巫婆、神汉,以看相算命、看风水为职业的党员,要劝其退党。

(三)对参与上访或闹事的党员,要进行教育,经教育不改的,要劝其退党。对组织、操纵集体上访或闹事的,应给予纪律处分。

(四)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党员,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湖北省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五)对经常参加赌博活动的党员,要进行教育,经教育不改的,要劝其退党。对惯赌、赌头、窝赌、教唆赌博、用暴力手段阻碍执法人员履行查禁赌博公务的党员,应给予纪律处分。

(六)对乱占多占耕地,违规建私房,乱砍滥伐林木,以及有经济问题和有其他违纪行为的党员,应按国家有关政策和党的纪律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二十三条 对违反党纪该作纪律处分的,不能用劝退、除名或者限期改正代替。该按劝退、除名处理的,也不能用限期改正,使其留在党内。如果在违反党的某一方面纪律的同时,又不履行党员义务,不起党员作用,则应视其问题的主要方面,或给予党纪处分,或劝退、除名。

第二十四条 对不合格党员进行组织处理应遵循以下程序:

(一)经民主评议认定为不合格党员后,应组织人员对不合格党员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取证、核实,写出综合报告,报上级党组织审查。

(二)召开支委会议,通报不合格党员的问题,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听取被处置对象的意见,为召开支部大会作准备。

(三)召开支部大会,通报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宣布处理意见;听取党员意见,受处理者可以说明情况和申辩;到会正式党员对处理意见进行表决,以应到党员过半数同意形成决议(召开支部大会,应尽量通知全体党员到会)。

(四)支部填写《处置不合格党员登记表》,并让受处理者在“本人意见”栏签署意见,有关材料要与本人见面。如果受处理者拒绝签署意见,应进行教育,若劝说无效,支部仍可上报审批,并在“本人意见”栏注明这一情况。上报审批时,除要报《处置不合格党员登记表》外,还要附主要事实的综合报告、证明材料、本人的检查和说明材料。要求退党的还要附退党申请书。

(五)上级党组织召开党委会或总支委员会,认真审查党支部关于不合格党员的处理决定及主要事实材料,经过充分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决定。

(六)党支部大会通过的处理决定,在上级党组织批准之日起生效。处理决定批复后,党支部负责人应与被处理者谈话,鼓励受劝退、除名处理的人做个好公民,并做好其家属、子女的工作。如果受处理者对处理不服,可以提出申诉,党组织应热情接待。对于确属坚持错误和无理取闹的人,要进行批评教育。对离开党的队伍的人,党组织要团结他们,不得歧视。如果他们具备党员条件,有入党要求,还可以重新入党。

第二十五条 对党员进行劝退、除名处理的,由县委组织部审批,基层党委(总支)应上报劝退、除名党员的《不合格党员处置呈报表》、支部大会处理决定、会议记录复印件、事实见面材料、调查报告和主要证据材料、本人检查材料、基层党委(总支)审查意见。对党员进行限期改正处理的,由基层党委(总支)审批,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第二十六条 党支部要做好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处置不合格党员登记表》和有关材料及时归入个人档案。

第二十七条 对受限期改正处理的党员,党组织应做好帮教转化工作,帮助他们制定改正错误、达到党员标准的计划;分配他们做适当的工作,帮助解决生产、生活、工作中的具体困难;每季度听取一次思想汇报,半年进行一次考察,到期后及时鉴定。

民主评议党员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提出的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提高党员素质 第四篇_民主评议党员制度1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切实加强对党员的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把开门受教育、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经常化和制度化,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精神,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有关规定,吸取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功做法和经验,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对党员的要求,各级党组织要通过党内外群众评议以及组织考核等方法,对每个党员在学习、思想、工作中的表现和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通过表彰、处理等组织措施,达到表扬先进、激励后进、提高素质、纯洁组织的目的。

二、基本原则

(一)实事求是原则。坚持党的思想路线,摆事实、讲道理,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一名党员。既不降低党员标准,又不提过高的要求。既按照标准严格要求,又不搞上纲上线、蓄意整人。

(二)民主平等原则。坚持党的组织路线,按照党章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规定,充分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广大党员充分发表意见。

(三)教育为主原则。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和开门受教育的方法,切实帮助党员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党员素质,同时疏通出口,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

(四)开门评议原则。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广泛征求和认真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积极吸收一定比例的群众代表全过程参与。

三、评议内容

(一)理想信念方面。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坚持学习方面。是否坚持勤奋学习,做学习型共产党员,做到不断提高素质、增强能力,扎扎实实提高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领。

(三)牢记宗旨方面。是否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四)本职工作方面。是否坚持勤奋工作,能够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体现在本职工作中,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勤奋敬业,扎实工作,做到愿干事、能干事、干实事、干好事,兢兢业业地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

(五)遵纪守法方面。是否坚持遵守党的纪律,具有较强的党员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身体力行地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六)保持作风方面。是否坚持“两个务必”,能够坚持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贯彻“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八荣八耻”的要求,做到谦虚谨慎、不骄不躁、艰苦奋斗、廉洁奉公,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四、方法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安排在每年12月份进行,在各级党委(党组)的领导下,以基层各党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地进行。

(一)学习动员。在经常性学习的基础上,学习了解民主评议党员的方法、内容和要求,通过宣传发动,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增强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每个党支部应当吸收本支部5名群众代表参加,本支部群众不足5名的要全部参加。

(二)谈心交流。在本支部范围内广泛开展一对一谈心交流活动,每名党员应积极主动地与支部所有党员和群众代表谈心一次,真诚虚心地征求党员和群众代表的意

见,保证谈心质量,以达到沟通思想、交换意见、查找问题、相互帮助、增进了解、增强团结的目的。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普遍谈心一次。

(三)党性分析。党员个人认真总结一年来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切实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自觉进行对照检查,对自己作出基本评价,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思想根源,积极制定整改措施。具有文字写作能力的党员要认真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并经党支部书记审阅同意。领导班子成员的分析材料,须经党委(党组)书记审阅同意。

(四)民主评议。召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名党员都要作严肃认真的党性分析,并充分发扬民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接受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的民主评议。在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一般应当采取无记名的方式,对全体党员进行一次民主测评。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过双重组织生活。

(五)组织考核。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不设党支部委员会的应召开支部大会),对照党员民主评议的内容,对党员的党性分析、党内外评议意见和测评结果,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确定评议结果。领导班子成员的评议结果由党委(党组)会确定。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评议结果应书面或当面通知每名党员,并向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通报。

(六)表彰处理。对评议为优秀的党员,由党支部报上级党委,由上级党委审核后予以通报表彰;对存在问题的党员,由支部书记进行谈话,进行帮助教育和整改;对违反党纪受到纪律处分的党员,必须与本人见面,帮助改正错误;对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组织程序,疏通出口,慎重处理。

民主评议工作结束后,被评为优秀党员的,不合格党员受到组织处理的,违纪党员受到纪律处分的,其有关材料除存入文书档案外,应及时存入本人档案。其他党员的有关材料由所在单位党组织按文书档案保存。

五、组织领导

党支部书记要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高度,充分认识开门受教育、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重要性,注重结合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做好具体部署。开

门受教育、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可以与年终总结、“创先争优”活动评比同时进行。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接受教育,参加民主评议,发挥好带头表率作用。掌握好政策、原则和程序,确保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健康有效地进行。

民主评议党员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提出的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提高党员素质 第五篇_2015民主评议党员个人总结

第1篇:2015年民主评议党员个人总结

民主评议党员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提出的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自己既总结出了在工作中所做出的成绩,同时也找到了存在的不足。虽然计量站组建的时间很短,可是,自从接到通知回来负责开始,我却是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认真学习,努力工作,积极思考,力求在工作和学习上有进步,在党性修养上有提高,在党员模范作用上有发挥,充分以一个共产党员的形象带领员工做好自己分内的工作。

一、思想上,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各种路线、方针、政策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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