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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投入1%的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为了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确保企业对安全技术措施费使用的及时到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各级主管部门的文件要求以及本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如下:
一、公司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管理。安全生产措施费专用于完善和改进公司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保障各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二、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财务管理。 ①个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措施费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统一由公司管理。
三、各工程项目提取的安全费用均列入工程造价,不得删减。
四、各工程项目开工初期,项目不必须按照轻、重、缓、急和实用的原则提出安全生产措施、方案,以及措施费的支出计划,报公司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科安排资金支出,所列费用方可计入安全生产措施费。项目安全生产专项 资金的支出由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和安全员批准。
五、各种安全生产技术设备,由物资采购科安排专业人员负责购买、验收。交使用部门管理,用于改善施工作业环境和机械设备的安装状况等。
六、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根据《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制定,其包括的范围如下:
1、
应当将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公司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其中包含“三宝”、“四口”及临边防护设施的购置、安装、维护使用费用;
3、各项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生产条件评价支出;
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5、安全技能培训,安全资料的编印,安全施工警示标志的购置及宣传栏的设置(包括报刊、宣传书籍、标语的购置)费用。
6、进行各类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支出。应急抢险物资的购置、储备、保管费用; 交通疏导、警示设施费用;
7、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其中包含建筑施工临时用电设施的维护更新费用,各类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费用;施工机具防护棚及其围栏的安全保护设施费用。
8、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配置及保健急救措施费用;
9、按国家、施工所在省、市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措施所涉及的费用;
10、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工程承包合同中应有相关单列费用约定的,项目部应严格按照相关约定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未进行约定的,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按照当地地方政府参考费率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取。
八、公司对工程项目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项目经理负责专项资金的及时到位,正确使用,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九、公司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成绩优异的项目部、班组、个人给予适当奖励,奖励资金不使用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对不按规定使用措施费或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项目部,公司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处罚,罚款数额由公司安全 副总核定,罚款的收入,应如数上缴公司安全专项资金专户,统一调配使用。 发生伤亡事故,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应首先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账户在工程结束时的结余,应全额上缴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账户。不得挪作他用。
十一、提取安全费用应当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年度节余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集团公司经过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可以对所属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按照一定比例集中管理,统筹使用。
十二、公司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
十三、应当及时、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并按规定使用。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应当批露安全费用提取、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计提使用制度
搞好公司的安全费用管理工作,保障公司的安全费用切实的为员工落实,维护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地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生产法》及相关管理条例的各项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国家规定,每年提取公司利润额的2%作为公司的安全费用;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及为满足和达到安全生产标准而进行的整改。
二、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项目计取、确保需要、企业统筹、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财务应将安全费用纳入公司财务计划,保证专款专用,并督促其合理使用。
三、安全费用应当用于以下安全生产事项:
1.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设;
2.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和维护;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4.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5.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6.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7.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8.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9.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10.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四、企业安全员应建立安全费用台帐,记录安全生产费用的费率、数额、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安全工作结束,多余的安全生产费用纳入财务,由主办会计管理。
五、总经理对安全生产费用全面领导。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
六、 财务部负责对安全生产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全经费台帐,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
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汇总并编制公司安全投入计划,审核安全投入报告,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汇总并建立公司安全经费投入台帐,编制年度安全经费提取和投入情况报告。
八、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户核算。企业应当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九、各部门主管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专业安全生产费用计取、支付、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十、发现安全费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费用的,公司将按情节严重程度严肃处理。
十一、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安全措施费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项目部安全管理,确保安全措施费用及时使用到位,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有效投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生命和身体健康。为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项目部特制订安全措施和费用管理制度。
一、项目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帐户,专项资金帐户由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管理。安全生产措施费专用于保障工程安全生产,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二、安全生产措施费暂按工程造价的1%计取列入项目安全成本,统一由项目部管理,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必须立项。工程项目开工初期,项目部必须按照轻、重、缓、急和实用的原则制定出安全生产措施、方案,以及措施费的支出计划,由财务部安排资金支付,所列费用方可计入安全生产措施费。专项资金根据不同阶段对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要求,实行分阶段使用,原则上由项目部按计划进行支配使用,项目部安全部门提出申请,项目经理批准后使用。各种安全技术设施、设备,由项目部安排专业人员购买、验收、管理,用于改善施工作业环境和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等。
三、安全生产措施费用的使用范围。
(一)安全技术措施费用
1、临时施工用电,即: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设施的安全防护用具、用品等;
2.施工机具防护棚及其围栏的安全保护设施费用;
3.临边防护、警示设施费用;
4.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措施;
5.交通疏导、警示设施费用;
6.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配置及卫生、医药急救措施费用;
7.按国家、施工所在省、市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措施所涉及的费用。
(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费用
1、安全生产宣传标语牌、横幅等宣传用品费用。包括报刊、宣传书籍、标语的购置费用。
2、各类人员的岗前教育培训,操作证培训、复训、经常性教育培训等费用。
3、应急预案措施费、演练费。
四、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项目部应严格按照中标合同中有相关单列约定的相关约定执行,中标合同中安全生产措施费未进行约定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按照当地地方政府参考费率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取。
五、属于专项资金范围内费用的使用与报销,按财务规定要求,经项目部经理审核签字确认后,方可向财务部门报销,财务部建立安全专项资金使用台帐,根据项目部使用情况每季度予以汇总,并对帐,发现差错,及时核准。
六、项目部专项资金投入与使用的情况,由财务部门负责人每季度进行一次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项目部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使用的台帐、报表等;
2、实物与帐册是否相符;
3、报销手续是否齐全,报销凭证是否有效;
4、财务设置科目与列入科目记帐是否符合要求。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责任人及时予以调整整改,如屡次违反,公司将对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七、项目部编制的专项资金不足缺额时,应及时追加投入资金额,新增的计划仍按上述审批的要求执行。
八、项目部对不按规定使用措施费或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项目部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相关工作人员处分处罚,罚款数额由项目部核定,罚款的收入,应如数上缴项目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统一调配使用。发生伤亡事故,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应首先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九、项目部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成绩优异的班组、个人给予适当奖励,奖励资金不使用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十、利用现有的设备和设施,挖掘潜力,讲究实效,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与工程进度同步,避免安全生产资金脱节现象。
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为切实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 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转账核算、专项使用”。
二、 专项资金拨付一律使用转账结算,杜绝现金支付。
三、 专项资金的拨付要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
四、 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不准擅自调项、扩项、缩项,更不准拆借、挪用、挤占和随意扣压;资金拨付动向,按不同专项资金的要求执行,不准任意改变;特殊情况必须请示。
五、 严格遵循专项资金初审、审核、批准制度,不准缺项和越程序办理手续,各类专项资金审批程序,以该专项资金审批表所列内容和文件要求为准。
六、 对专项资金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全程参与项目验收和采购项目接交。
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3日
第1篇: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为切实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
二、专项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资金拨付一律转账结算,杜绝现金支付。
三、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不准擅自调项、扩项、缩项,更不准拆借、挪用、挤占和随意扣压;资金拨付动向,按不同专项资金的要求执行,不准任意改变;特殊情况,必须请示。
四、严格专项资金初审、审核、审核制度,不准缺项和越程序办理手续,各类专项资金审批程序,以该专项资金审批表所列内容和文件要求为准。
五、专项资金报账拨付要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
六、万元以上的专项购置经费一律实行政府采购或参与式采购。
七、专项资金利息收入年终一律转入本金滚动使用。
八、加强审计监督,实行单项工程决算审计,整体项目验收审计,年度资金收支审计。
九、对专项资金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要全程参与项目验收和采购项目接交。
十、对工程类项目专项资金所发生的隐蔽工程,负责资金结算的工作人员,必须到现场签证认可,否则财政部门不予结算。
第2篇: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为切实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
二、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不准擅自调项、扩项、缩项,更不准拆借、挪用、挤占和随意扣压;资金拨付动向,按不同专项资金的要求执行,不准任意改变;特殊情况,必须请示。
三、严格专项资金初审、审核、审核制度,不准缺项和越程序办理手续,各类专项资金审批程序,以该专项资金审批表所列内容和文件要求为准。
四、专项资金报账拨付要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
五、加强审计监督,实行单项工程决算审计,整体项目验收审计,年度资金收支审计。
六、对专项资金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要全程参与项目验收和采购项目接交。
第3篇: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为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规范盱眙县水务局水利专项资金管理,为提高专项资金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务管理,统一报销程序及规定,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局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水利专项资金的申报制度
(一)水利专项资金由水务局业务部门负责申报。
(二)水利专项资金申报文件必须真实、科学和完整,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局有关部门提出初审意见,经jú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再行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申报部门以正式文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随时跟踪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情况。
第二条水利专项资金的使用制度
(一)建立会计核算制度。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套取项目资金,严禁公款私存,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
(二)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对项目工程及所需的主要物质和设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进行公开招标和集中采购。
(三)水务局防汛专项资金一律由jú长一支笔审批,要求实行县级报帐制度的,由项目建设单位填报资金申请表,经水务局业务部门审核后,报送财政审批由财政下拔项目建设单位。建立健全项目资金审查审批程序和财务制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符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
第三条水利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制度
(一)公示制度。对于水利工程项目专项资金,工程实施前项目单位主动向社会公示项目建设内容、资金情况。
(二)定期报告制度。各项目实施部门定期向主管部门报送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三)检查验收制度。杜绝在项目执行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的现象,随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检查;项目完工后,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财务等情况进行验收工作。
(四)审计制度。为防止发生违反资金管理使用规定的行为,上级补助5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竣工后需由有资质的审计单位对工程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第四条水利专项资金财务支出制度
(一)项目承担部门或个人和财务人员应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保证项目资金的及时到位(
(二)工程资金应按工程进度进行拔付,对没有开工或进度缓慢的项目将适当调整取消补助款。
(三)项目资金使用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严格控制项目资金的支出范围,杜绝不符合规定支出,随时接受项目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及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和审计,做到专款专用。
(四)报销用的发票必是合法的票据。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票据,一概不予报销。
购买各种物品、材料的发票,必须有购货单位全称、品名、数量、单价和金额,有收款单位财务章。否则财务有权拒绝报销。有详见清单字样的发票应附清单。
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手续完备的验收证明。需入库的物资,必须填写出入库验收单,由实物保管人员按计划或合同验收后,在验收单上填写实收数额并签章。不需入库的物资,除经办人在凭证上签章外,必须交给实物保管人员或使用人员进行验收,并在凭证上签章。
(五)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或个人的收款证明以及签字,有审批人签字,并有付款的依据。报销用的发票必须按局财务规定办理:经手人签字,证明人签字证明,财务审核后报jú长审批。
第4篇: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责任单位:黑河学院财务处。
责任人:承办人(A角、B角)、分管副处长、处长、分管副校长、校长、校长办公会成员。
二、权力行使依据
经费支出审批按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黑院政发〔2015〕91号)执行。
三、审批条件和标准
(一)第四条“各类专项资金在学院统一安排下,由财务处负责资金管理和日常核算工作,项目资金必须按来源渠道和建设项目分别设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学校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
(二)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学院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重点学科建设(包括平台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包括网络
建设、图书信息建设)、基础设施建设。”
(三)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为完成该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支出。”
(四)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各种罚款、还贷、捐赠赞助、对外投资、发放各种劳务奖金以及与建设项目无关的其他开支。”
四、所需资料
(一)项目申请书;
(二)项目计划任务书;
(三)黑河学院预算分配方案;
(四)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受理
专项资金支出受理时间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发布时间确定。承办人(A角、B角)对各部门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相关规定,予以受理,要求经办人现场登记。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内容。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六、核准与决定
(一)受理后,承办人(A角、B角)按要求审核申报材料后,报分管副处长;分管副处长同意后报处长审定,处长同意后报校长审定;
(二)承办人(A角、B角)根据处长意见,确定专项经费支出日程,由分管副处长审核,处长审定,报请校长确定后,支付中心电话通知各部门经办人。
七、审批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并在7个工作日内召开校长办公会组织审核,在审核后的一周内,正式通知各部门。
八、公开公示
本管理办法在黑河学院印发的财务处工作管理条例中长期公布,专项经费支出将在校内办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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