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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所目前存在的问题

时间:2017-07-06   来源:读后感大全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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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所目前存在的问题(一):基层工商所行政执法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基层工商所行政执法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工商行政管理的目标就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就是要加强对市场主体及市场经济行为的监督管理,就是要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对市场内各类经营主体进行监管。以保证每个经营户知法、懂法、守法。营造一个良好的竞争机制和竞争环境,真正做到公平交易。目前就我国工商体制而言,行政执法的大量工作是由基层工商所来承担。基层工商所已经基本具备了有法可依,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等方面有不尽如人意之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现象在一些地区、一些部门还相当严重,这种现象的存在将有损于执法部门在群众中的形象。我们必须对其进行研究和探索,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切实把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和违法必纠落到实处。基于此,本文将对基层工商所行政执法面临的问题及解决的对策加以探讨。

一、行政执法中存在

,再用法律禁止,难免造成法不责众的现象。同时,由于立法滞后一些地方只能用条例、规章甚至用政府通知来代替法规使用,使其失去法律的严肃性。造成一些经济领域长时间无法可依,严重影响了公正执法的效率。而一些已颁布执行的法规,条款也过于原则,操作性不强,达不到预期的实际效果。

(二)行政法规权限不明

主要是法规、法条之间存在交叉,多头处罚、多层处罚情况时有发生。

(三)执法条件落后,执法人员素质不高

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不高,到执法机关办事常遇到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还有的执法人员素质低下,贪图享乐,吃请受贿。为一些违法者逃脱法律的制裁,成了金钱和人情的俘虏,滥用职权,徇私枉法。

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与市场经济的要求相去甚远。一是部分执法人员文化程度不高,尤其是基层执法机构人员表现更为突出。其中真正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只占少数,法律专业毕业的人员更少。二是执法队伍的知识结构不合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的过程中,经济纠纷大量出现,要求执法人员不仅要懂法律,还要懂经济、懂外语。而实际懂法律、懂经济、懂外语的人不多,三者兼而有之的就更少。三是随着经济的发展,科技的进步,经济交往频繁,社会经济关系日趋复杂,违法犯罪手段也更加先进和隐秘,要求执法人员有过硬的业务能力。而现在执法人员业务技能还有相当差距。

执法条件也有很大的局限性。有的执法机构执法人员不足,难以完成日益繁重的执法任务,任用非公务员执法的情况比比皆是。使用这些业务不精通,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的人员,不可能提高执法公正性。有的执法机关经费紧缺,执法人员的调查差旅费由个人垫支,办案经费不能保障,办案很难及时到位。有的执法机关办公条件落后,在外执法靠借其他单位的车辆,办理业务没有采用先进设备,难以适用办案要求。

(四)地方保护使执法人员寸步难行

执法机关的人权、财权受制于地方政府,尤其是在经济纠纷案件的具体执法中,下级执法机关不得不考虑本地利益,因为这与自身的经费来源息息相关,也不得不考虑当地领导的指令。有的地方领导从本地利益出发,专断行事,以权压法,阻挠公正执法活动,致使有些执法人员偏袒本地当事人,排斥外地人,因此而做出不公正的裁决。

三、公正执法的对策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一是加强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执法队伍的素质高低,执法水平的优劣,是关系到法律能否落实的关键环节,要采取多种手段和途径,提高执法人员的水平。要以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切实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保证在执法中,廉洁奉公,不徇私情,秉公办案,

做到定性准确,处理适当;要把思想政治教育定期化,制度化,由专人负责,常抓不懈。通过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提高。

二是建立执法责任追究和奖惩机制。要建立个人执法档案,对严格执法、忠于职责、出色完成执法任务的人员要给予奖励。对执法不严、执法犯法、徇私枉法者,进行严肃惩处,并将处理情况载入档案,晋级增资、提拔重用等都要与之挂钩。要建立错案追究制度,从立案、查处、执行,都要实行专人负责制,出现错案,追查到底,决不姑息,该奖则奖,该罚则罚。

(二)是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

工商所目前存在的问题(二):(已改)浅谈基层工商所12315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浅谈基层工商所12315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12315是工商部门创立的重要品牌,在经过了由最初单纯的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发展成为以现代化信息技术为依托的申诉举报网络体系,最终建立12315行政执法体系这样一个发展过程。其作为工商部门履行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职能的一个重要手段和工具,在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调解消费者权益纠纷、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经济违法行为中都发挥着不可取代的重要作用。但是在具体实践中,尤其是在12315执法监管体系中基层的工商所一级的环节上,12315工作还不尽如人意。下面就12315工作存在的问题谈一谈对策:

一、基层工商所12315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12315提供维权服务的范围广、难度大。

范围广主要有2个方面:一是地域范围广。以坪石工商所为例,其辖区范围622平方公里,包含五个较大的乡镇,许多地方都是乡村,道路崎岖难行,导致难以兼顾一些偏远地区的12315维权宣传普及,加上居住其中的村民文化素质低、维权意识不强,在遇到消费纠纷、产品质量问题的时候不懂得利用法律的武器进行维权和诉讼,间接加大了基层工商所12315提供维权服务的工作难度。二是消费纠纷涉及面比较广。从基层一线12315的受理情况来看,在过去的2010年里坪石工商所共接到各类消费投诉45件,其中涉及种子、化肥等农资商品的占8件、涉及医患纠

纷的占2件、涉及投诉新购房屋漏水的占1件、涉及投诉商场、超市营业员态度以及虚开或不开发票的占4件,不属于12315受理范畴的消费纠纷占全年接诉总额的三分之一,像这些超越工商部门的职能范围的纠纷在基层出现较多,当事人投诉的问题在12315这里难以得到援助和解决,直接导致基层12315人员工作难度、压力增大。

(二)消费者对12315工作职责比较模糊,导致造成误解。 随着12315在社会中的广泛宣传,再加上每年中央电视台的“315晚会”长期不懈的宣传消费维权的理念,12315在社会上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愈来愈大,12315已经不再是一个普通电话号码,而是变成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坚强卫士。正因为12315在社会上享有很高的知名度,消费者就只认12315,目前很多消费者不明白12315真正管辖的的职能职责,以为12315就是消委会,很多时候只要一发生了消费纠纷就找12315。在实践中,基层工商所人员往往建议消费者先到有关部门进行质量鉴定,在依据鉴定结果处理时,往往造成一些消费者对此的不理解,甚至埋怨工商所人员推诿扯皮、行政不作为。另外一点,由于《消法》没有赋予工商部门对消费纠纷进行行政裁决的权力,工商部门也只能通过调解的办法解决消费纠纷,而且有时即使经过协调,在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的情况下,若其中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12315工作人员也无可奈何,有些消费者就会将调解失败视为工作作风和能力问题。这种现象势必会造成广大人民群众对12315工作误

解的加深。

(三)12315的各项配臵不合理,维权服务效能低。

一是机构配臵不合理,有些单位根本无专门的12315机构,目前很多基层工商所没有设臵消委会分会,即使有设立的,也没有专职人员,多数是工商所人员兼任,更有许多地方简单的将12315和消委会等同起来,合并一起办公。二是人员配臵不合理,兼职多、专职少,许多基层工商所没有配臵专职的12315人员,都是采取兼任的模式来处理12315的业务,许多兼职12315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不高、不能熟练操作12315行政执法监管系统、对《消法》的条例和规定了解的不够清晰明确、难以胜任保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三是设备配臵不合理,基层工商所申诉举报的设备、执法车辆等明显不足以满足工作的需要,仍有待加以完善。

(四)12315时有接到虚假举报和虚假申诉,难以辨认。 个别消费者素质不高,使用商品的时候不首先阅读说明书,导致商品人为损坏,一旦发生问题就病急乱投医,不管是否属于12315的受理范畴就向12315申诉。还有个别消费者在平常的消费活动中,难免与商家发生矛盾,为了一时出口气,就通过对商家虚假举报、恶意举报的手段来达到打击报复的目的。更有个别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在没有搞清楚原因,也没有任何有力证据和理由的情况下,仅仅出于个人意愿或直观上质疑,就对商家进行投诉举报的现象也普遍存在。基层工商所对这种虚假、不实的

申诉或举报往往很难辨认,后续的案件定性,以及进行处理和调解也十分棘手,加大了执法成本和执法难度。

二、几点对策与建议

(一)理顺职能,明确范畴,加强宣传,给力维权。

周伯华局长提出的坚持“四个只有”里面,强调了只有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才有根基。要提高消费者维权服务、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能,就要对12315机构职能进行准确定位,将其还原为工商部门旗下的消费者权益保障专业机构。首先就要搞清楚国家总局《关于大力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中新增的属于12315机构受理申诉举报的范畴,《意见》中明确了:凡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范围内的咨询、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申诉和投诉、对生产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均纳入受理范围。这就对12315机构受理申诉举报的范畴进行了一个明确的界定,对于超出职能范围的申诉、举报、咨询,均不予受理,但是可采用告知处理办法和建议,或者移送相关职能部门等方式进行处理。另外也要加强对群众的政策宣讲,让广大群众了解12315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部门,各种申诉和举报应该受理哪些不应该受理哪些,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的咨询、解释、等工作,基层工商所更要加强对基层12315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知识水平,切实做好受理申诉举报的工作,避免出现双重标准,树立专业维权机构的形象。

(二)改善12315机构、人员、设备配臵。

1.改革机构设臵。

目前很多基层工商部门12315机构普遍存在的与消委会联合办公的现象,混淆了12315机构和消委会两者的职能职责,导致无法划清消费纠纷受理范围、影响工商部门消费纠纷调解工作。建议将各基层工商所的12315机构和消委会分离,人员、办公室都分开,12315专门受理工商部门职能范围内的申诉举报,消委会另外接受其职责范围内的投诉举报。

2.人员定岗定编。

按照“省局统筹指挥,市局集中接诉,县局转办分派,工商所具体执行”的职能分工,确定12315的人员编制。基层工商所基本不负责受理电话申诉举报业务,但是群众上门的投诉要受理。这就要求对基层工商所的12315机构增加人员,进行定岗定编,最好有专人值班负责受理申诉举报,有专门的执法人员负责处理辖区内有关消费调解、处理消费侵权案件,并负责反馈处理结果、统计报送消费者申诉、举报数据信息。把12315的人员配臵重视起来,把业务精干的人员安排到12315工作岗位,能够既懂得工商法律法规,又能熟练操作12315监管执法系统。另外,把基层红盾维权服务工作站尽可能多的运转起来,该挂牌的挂牌,该聘人的聘人,将工作站的应有的功能发挥出来。

(三)利用信息化手段保障12315工作铺开。

工商所目前存在的问题(三):工商所日常巡查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工商所目前存在的问题】

工商所日常巡查监管中遇到的问题和对策

基层工商所的日常巡查是按照 “工商所辖区监管责任制”来进行的, “工商所辖区监管责任责任制”作为一种以划分片区、落实责任为基础的新兴监管模式,较好解决了“谁去管、怎么管”的问题,切实提高了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效率。经我所近段时间的实践,并积极开展了卓有成效的探索,也都取得了一定的经验,按照 “工商所辖区监管责任制”来进行的日常巡查取得了较好的成果,但发现在日常巡查中还是遇到一些实际的问题,现对这些实际问题进行一些探讨。

一.我所的基本情况。

我所现有工作人员13人,管辖面积1.05平方公里,共有各类经济组织2322户,其中内资企业219户,私营企业895户,外资企业55户,个体工商户1173户,各类市场10个。在分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指导下,在辖区经营业户的全力支持下,我所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以服务辖区经济为己任,认真履行工商职能,深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标侵权、无照经营等经济违法行为,推动辖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二.日常巡查监管中遇到的问题。

我所坚持把维护市场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当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服务辖区经济的宗旨写进监管执法工作的每一个细节里,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促进辖区经济不断健康发展。日常巡查是工商所开展工作的重要形式,各个段管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了一些问题:1.会遇到不在职能内的事情。在巡查中,段管员会发现一些问题,这些问题有的是工商所可以处理的,那么段管员就会把发现的相关情况汇报给相关人员,由工商所相关人员自己处理。但是如果遇到一些不属于自己职能范围但是又极度影响我们工作的问题,我们只能把相关问题函告相关部门,请求相关部门给与处理。比如,我所辖区内有几个农贸市场,在农贸市场的周边有一些走鬼。我们段管员按照职能范围就只能管理市场内的业户,市场外的走鬼属于城管管理范围。如果我们对不属于我们职能内的走鬼视而不见,只是加强对市场内的业户的管理,长久下去,市场内的业户就会觉得我们不公正,也会觉得他们在市场内既有营业执照,要上税,还要听从我们的管理,而市场外的走鬼却什么都不用,这样严重的侵犯了他们的利益,对段管员对我们工商所产生不满的情绪。实际情况也是如此,在我们所的周门市场.东方街市.幸福市场.彩虹市场,这四个市场的周边都存在走鬼,市场内的业户也是多次对我们的段管员表达了不满的意见。而我们在接到群众的意见后及时的在我们的职能范围内

采取了措施,我们把市场周边的走鬼的情况进行了拍照,并把相关情况向领导汇报,也把情况向城管部门进行了函告。在我们采取了上述措施后,很长一段时间内直到现在市场周边的走鬼现象仍然存在,市场内的业户对我们段管员对我们工商所的意见也存在,并且市场内的业户见周边走鬼现象没有得到解决,有一部分业户已经自行的把在市场内的物品放在市场外进行摆卖。2.会遇到一些实际情况和法律的矛盾。段管员在日常巡查中,会经常遇到一些违反法律的事情,对于这些事情一般都是按照法律来解决的。但是,有时会遇到实际的特别的情况。比如,在巡查中就遇到过一个特别的情况,有一个开了一个理发店的中年妇女,她家只有她和她的儿子共2个人,而且她的儿子也是一个没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全家的生活就靠这个理发店来生活。但是这个理发店的房间由于客观原因不满足办理营业执照的条件,不能办理营业执照。按照法律的规定,这个理发店既然是无照经营并且也不可能办理到营业执照,那么就应该责令她关门停止营业,但是如果一旦关门停止营业那么她们全家的生活来源就没有了。这就产生了一个实际生存需要的情况和法律规定之间的矛盾。

三.对这些问题的解决对策。

发现了问题,我们就要去分析问题,去想办法解决问题。针对上述存在的一些实际的问题,我认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解决:1.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在日常巡查中遇到的

不在自己职能范围内的事情却影响我们工作的,比如市场周边的走鬼问题,走鬼不属于我们的职能范围,我们虽然已经把相关问题向领导进行了汇报,向相关部门进行了函告,但是最后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按照相关的规定,我们工商所的责任已经尽到了,虽然我们的责任已经尽到了,但是由于问题没有得到解决,业户仍然会对我们产生误解。我们应该在把相关的情况函告相关部门,一段时间后问题没有解决,那么我们还可以向领导汇报情况,请求领导牵头,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协调会谈,通过会谈来督促他们解决问题。同时,我们还可以把我们应对问题采取的措施,我们的职能范围等情况向业户公开,争取业户的理解。最好应该是我们工商所和辖区的党委政府多沟通,遇到在我们职权范围外的事情,我们也可以把情况向党委政府反映,请辖区的党委政府协调相关部门。2.加强执法的原则性和灵活性。我们在日常巡查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情况,一旦遇到上述的那种的实际生存需要的情况和法律规定之间的矛盾的情况,那么我们应该既要坚持执法的原则性,也要把握执法的灵活性。我们是为人民服务的,我们的巡查和执法的根本点就是为人民服务。遇到那种情况,不能单纯的坚持法律的原则性,不能把业户维持生活的唯一来源给一关了事,让她关门停业虽然是我们执法应该采取的措施,但是一旦关门停业,就会断掉业户唯一的生活来源,就会产生很多更大的问题。针对这一个个例,我们应该一方面了解该店店主的实际情况,了解

不能办理营业执照的原因,并且把她的情况及时的向相关部门反映,为她争取一些优惠政策,同时我们也要在我们的职权范围内对该店做好档案整理工作。针对可能遇到的这一类型的情况,这类情况是极少数的,有一些无照经营的关门了也不会断掉他的生活来源,而这种情况则是一旦关门则无法生活。针对这种情况,我觉得在坚持执法的原则性的时候,也要适当的考虑灵活性。要积极的通过谈话.走访等方式了解他们的实际情况,查看是否符合办理证照的条件,如果不符合应该怎么改正,并且在整理档案后可以给与时间办理相关证照,在办理证照期间可以不关门。无论采取什么措施,我们都要让业户让群众感受到我们真诚为他们着想为他们服务的态度。

工商所日常巡查是我们工商部门开展工作.密切联系群众.积极为人民服务的重要方式,在日常巡查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实际的问题,遇到问题我们就要努力去分析问题去想办法解决问题。认真开展巡查工作,切实解决群众问题,是我们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良好工商形象的重要方式。

刘湘

2009年9月7日

工商所目前存在的问题(四):基层工商所现状调查

基层工商所现状总结报告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进程的不断深化,如何将自身的职能应用与促进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相结合,成为了摆在工商系统前的重要课题。 而工商所则是工商系统的最基层单位,直接肩负了工商行政管理的大部分工作,在工商部门停征“两费”之后,面对当前的新形势,应当积极转变思路,以“四个统一”、“四个只有”为中心点,结合地方工作实际,在工作中严格推进“两个转变”,打造出“服务经济发展”和“基层工商所工作规范”这两块优秀品牌,实现基层工作重点切实转移,将树立监管执法新理念与拓宽服务经济新路子作为当前新形势下工商所适应监管需要,创新工作模式的突破点。

一、当前基层工商所面临的一些主要问题有:

基层工商所的监管责任日益艰巨,而受到一些客观条件的约束,不能很好的履行自身职责,如:

(一)基层执法人员工作状态有待提升。工商部门近年来人员流动不足,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断层,影响工商所工作的整体发展。一是缺乏工作激情。有的认为工资实行省级财政保障以后,做不做事都有工资,工作上能推就推,能混则混。二是缺乏归属感。有的认为工商部门相对于其他垂管部门待遇较低,工作条件差,职能可有可无,缺乏团队荣誉感和归属感。三是缺乏明确定位。“两费”停征后,有的基层干部案件办不了,计算机不熟练,岗位履职能力差,工作疲于应付。

(二)监管力量薄弱有待解决。工商所工作点多面广,任务繁杂,涉及到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执法人员偏少与监管区域大、监管任务重的矛盾非常突出。以衡山县萱洲工商所为例:该所人员共有5人,管辖面积有萱洲、贺家、永和等三个乡镇,管辖面积 平方公里,人均责任辖区 平方公里。同时,基层工作人员陷于大量繁琐的日常监管工作中,没有更多的精力沉下去办案,导致在市场巡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偶有流失,社会上为被我们查处的商户打招呼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三)培训效果不明显。各类教育培训一定程度上扩充和更新了干部职工的知识面,起到了充电的作用,但基层同志普遍反映相关知识的可操作性不够,务虚较多,针对性不强,指导和提高工作能力的作用不明显。特别是专业知识学习不够,财会、金融、法律等基本功不扎实,对复杂疑难案件往往无从下手,难以形成执法震慑力。

(四)工作经费严重不足。基层工作经费不足与支出较大的矛盾非常突出。一是支出项目多。包括车辆燃料费、水电费、办公耗材、通讯费、车辆保养费等。二是执法成本高。由于监管区域大,基层单位执法成本相对较高。如我所前往永和乡调解一次消费纠纷,执法人员的车辆油料费就超过50元;到最远的经营户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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