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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谈话方案

时间:2017-07-06   来源:读后感大全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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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谈话方案(一):廉洁谈话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云南广电网络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度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谈话方

案》的通知

集团公司各部门、云网股份公司及各分公司、昆广网络公司、丽江网络公司、广电房地产公司:

现将《云南广电网络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度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谈话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一、请各单位通知谈话对象做好相关准备(详见《云南广电网络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度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谈话方案》),具体谈话时间及方式,由集团公司纪委办公室提前两天通知谈话对象。

二、请各单位参照集团公司的做法,制定并实施本单位中层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谈话方案,7月15日前将谈话方案上报集团公司纪委办公室,11月中旬前上报廉洁从业谈话实施情况及《云南广电网络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度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谈话情况汇总表》电子版(详见附件1),谈话记录(附件2)由各单位存入廉洁档案。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1、《云南广电网络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度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谈话情况汇总表》。

2、《云南广电网络集团有限公司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谈话登记表》。

云南广电网络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度党员

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谈话方案

根据集团公司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部署,结合企业实际,现将本年度的廉洁从业谈话方案制定如下:

一、谈话依据

《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集团公司《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谈话制度(试行)》。

二、谈话人及谈话对象

(一)谈话人:集团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

(二)谈话对象:集团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协助负责人,云网股份公司各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昆广网络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丽江网络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广电房地产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三、谈话内容

集团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与谈话对象,就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交换意见,针对汇报和平时了解的情况,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帮助其分析不足,提出今后的努力方向和要求。

(一)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责任分工是否清晰,是否逐级签订责任书,对其直接分管的单位或部门及其负责人能否做到经常性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二)执行“三重一大”情况,能否贯彻民主集中制,加强自我监督和约束;

(三)严格财经纪律,杜绝“小金库”、账外账情况;

(四)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是否熟悉和了解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要求;

(五)需要了解的其他情况。

四、谈话时间及方式

(一)谈话时间:2012年7—10月期间。

(二)谈话方式:

专程安排或利用开会(年中经济工作会、民主生活会)或调研及检查工作等时机,就所要谈的内容进行一对一或者集体的谈话。

五、谈话记录

一般情况下由集团公司领导随行工作人员记录,特殊情况由集团公司领导临时指定其他工作人员记录。11月中旬由

纪委办公室负责将所有谈话记录收齐统一存入廉洁档案。

附件1

云南广电网络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度党员领导干部

廉洁从业谈话情况汇总表

单位: 年 月 日

附件2

云南广电网络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度党员领导干部

廉洁从业谈话记录

廉政谈话方案(二):2012年开展廉政谈话活动实施方案

【廉政谈话方案】

2012年开展廉政谈话活动

实 施 方 案

开展廉政谈话是加强干部廉洁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根据2012年上级党委关于廉政谈话的具体要求,现将我单位廉政谈话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谈话对象

(一)党支部副书记、处长XXX谈话对象:

1、中层干部:XXXXXXXXXXXXXXXXXXXX

2、财务人员:XXXXXXXXXXXXXXXXXXXX

(二)副处长、党支部书记XXX谈话对象:

1、党员:韩承江、谢晶、徐亚坤、玛依努尔、王月华

2、入党积极分子:杨红艳

廉政谈话要有谈话人和被谈话人签名的谈话记录,由纪检委员郑智收集归档。谈话前谈话人要做充分的谈话准备工作,要谈的全面、透彻,真正起到加强廉洁自律、清正廉洁的作用。

二、谈话内容:

(一)要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不断完善自我,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一个人的身体只有固本强身,增强免疫力才能抵抗疾病缠身。一个领导干部(科室长)能否做到清正廉洁,健康成长,道理也是如此。处理把你们放在科室长位置上,说明群众拥护你们,领导信任你们,同时也给你们工作上压了担子,赋予了管理一个科室的工作使命和任务。在这里我们要求你们一方面要有过人的能力、过人的才识和过人的组织能力,真正具备科室长的素质;另一方面要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自觉做到清正廉洁、

勤政为民的模范。如果没有这样的要求,放纵了自己,树立不了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放松世界观的改造,结果一定会消极腐败思想不断膨胀,最后抵挡不了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犯这样那样的错误,甚至违纪违法,害人害己,走上不归路。具体来说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要加强学习。要注意把制度学习和自觉学习结合起来,把政治理论学习、业务知识学习与党纪、政纪条规和法律法规结合起来,尤其是对《廉政准则》的学习,使学习上升到一种兴趣,一种习惯,一种精神要求,通过学习达到明辨是非,坚定信念目的;遵章守纪,依法行政的目的;自警自励,自尊自省的目的,以良好的道德规范来约束自己,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去,履行好科长职责。

二是要牢记宗旨。党的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对我们来说就是行政执法工作、行政审批工作、行政收费工作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法无明文规定不乱作为,服务好、支持好我们行政相对人的生产、生活工作,让大多数群众满意为标准。如果我们忘记宗旨,就会消极怠工,就会产生不良作风,就会膨胀私欲,在思想上为贪污腐化开拓罪责,也肯定做不好科室工作。

三是要持之以恒。一个人好的品行、修养不是一天就能练就的,需要长期的锤炼。所以说加强学习也好,树立宗旨意识也好,要做到自始至终持之以恒,才能做到工作上不漂浮、生活上不放纵。具体要做到三要三不要,即:办事要尊重客观规律,不要凭主观意志;工作要深入实际,不要只做表面文章;生活上要艰苦朴素,不要腐化奢侈。常看自己不足、常思自己之过、常怀律己之心、常想贪欲之害,真心做到诚实守信、光明磊落、表里如一,以自己的人格魅力带动本科室、本单位作风好转。

(二)要坚持以身作则,树立清正廉洁的形象,搞好廉洁自律。

一是要把自己管好。管好自己的标准最基本的是管好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要去吃;管好自己的手,不该拿的就不要去拿;管好自己的腿,不能去的地方你最好别去;管好自己的脑,不该想的你千万别想。

二是要把科室管好。工作上要公开、透明,发挥科室工作人员,尤其是科室党小组集体的聪明才智,遇事商量,民主管理,不搞一言堂,同时又要接受监督和监督别人,防止权利滥用。

三是要管好“八小时以外的生活”。人都是有感情的,不能办的事往往都是被“下班后的生活”套上枷锁,身不由己,最终被所谓的“老同学”、“老战友”、“老板”拉下水,所以在这方面我们一定要提高警惕,严格要求自己。

(三)要敢抓善管,认真负责,推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制度,落实好科室长“一岗双责”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十分重要,如果自己负责的科室,或者说自己分管的工作范围、工作人员发生了违法乱纪的问题、不正之风,到时就得追究你科室长的责任。因此科室长不但平时要管好自己,还要管好科室和他人,要认真学习党内监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增强监督意识和纪律意识,把组织、群众的监督看作是对自己最大的关心和爱护,做到上不愧党、下不愧民,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把科室工作搞上去。

三、谈话时间:

廉政谈话活动一年安排两次,上半年3月30日前结束;下半年8月30日前结束。具体谈话时间由谈话人根据谈话准备情况确定。

四、谈话要求:

1、廉政谈话中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有关问题

对属提请谈话对象注意的问题,该提醒的提醒,该打招呼的打招呼。对谈话对象要求向党组织转达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整理,如实反映;廉政谈话反映的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党支部报告。

2、制定廉政谈话方案,廉政谈话形成的有关材料均应存在个人廉政档案。

二O一二年三月二日

廉政谈话方案(三):医院2014年上半年廉政谈话方案

医院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职工廉政谈话方

为进一步促进我院反腐倡廉工作,丰富第十六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内容,根据《医院廉政谈话制度》,现制定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领导干部、职工廉政谈话实施方案。

一、谈话时间

2014年6月27日-30日

二、具体谈话内

(一)领导干部谈话内容

1.认真履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区、州、市党委、人民政府的决定和局党委的决定、医院的决定。【廉政谈话方案】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3.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及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方面。

4.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5.抵制商业贿赂专项治理政策。

6.加强行业作风建设规定。

7.其他需要谈话的问题。

(二)中层干部和一般职工谈话内容

1.认真执行医院决定方面和遵守各项管理制度。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方面。

3.遵守“九不准”、“十不准”规定。

4.落实服务承诺、治理商业贿赂承诺情况。

5.落实医保、新农合、商保政策方面。

6.其他需要谈话的问题。

三、谈话的主要类型

1.打招呼谈话:即针对在一定时期、特定时间或一定工作环节上容易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对班子成员或中层干部、职工进行的谈话(主要从廉洁从政(廉洁行医)、四大纪律、八项规定和贯彻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问题)。

2.信访谈话:即针对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一般性问

题,对领导干部、中层干部、职工进行谈话。

3.诫勉谈话:即针对初核有错误事实和违纪情节,但不予立案调查的,对领导班子、中层干部、职工进行谈话。

四、谈话任务分工

(一)党总支书记负责与各党支部书记、宣传科、总务科、保卫科负责人谈话

时 间:2014年6月27日,下午16:00-19:00 地 点:书记办公室

谈话形式:集体谈话或个别谈话

记 录:

(二)院长负责与副院长、副院长、财务科、经管科负责人谈话。

时 间:2014年6月27日,下午16:00-19:00 地 点:院长办公室

谈话形式:集体谈话或个别谈话

记 录:

(三)副院长负责与质管科、科教科、药械科、体检科负责人及医技科室主任、护士长谈话。

时 间:2014年6月27日,下午16:00-18:00 地 点:2号会议室

谈话形式:集体谈话或个别谈话

记 录:

(四)副院长负责与医务部(含二级科室)、护理部、院感办负责人及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谈话。

时 间:2014年6月27日,下午18:00-20:00 地 点:2号会议室

谈话形式:集体谈话或个别谈话

记 录:

(五)各科室主任负责与科室职工谈话

时 间:2014年6月30日之前完成

地 点:本科室

谈话形式:集体谈话或个别谈话

记 录:科室负责人指定

五、具体要求

1.各组负责人在谈话前需做充分准备,通过平时、季度考核及平时掌握的情况等收集材料,根据具体谈话内容,组织开展谈话。(记录人员负责召集被谈话人员)

2.谈话负责人要按规定时间完成谈话任务。【廉政谈话方案】

3.谈话记录人要认真作好谈话记录,不得使用油笔书写,谈话结束后,记录人与谈话对象要在谈话记录上签字。

4.谈话活动结束后,记录人作好收集归档工作,将资料交党政办。【廉政谈话方案】

人民医院党总支

2014年6月20日

【廉政谈话方案】

廉政谈话记录

廉政谈话方案(四):行党委廉政谈话记录

行党委、经营班子成员廉政谈话纪录

谈话人(签名):

注:可另附纸写

廉政谈话方案(五):2016廉政谈话制度完善工作方案

为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实现监督关口前移,根据荔委办《转发<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关于健全完善区管干部廉政谈话提醒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廉政谈话提醒对象

1.全局干部职工

二、健全完善干部职工廉政谈话提醒制度

1.任职廉政谈话制度。对提拔或转任岗位的干部,应当结合有关要求的任职谈话进行任职廉政谈话。股级干部的任免,由党组书记、局长,纪检组长和分管领导负责廉政谈话;副股级干部的任免由纪检组长和分管领导负责廉政谈话。谈话重点围绕干部如何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力,如何改进、转变工作作风,带头执行廉政准则、“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内容提出要求。根据考核公示期间群众反映问题及测评结果等情况进行个别提醒谈话。任职廉政谈话由局纪检组具体实施。

2.信访谈话制度。对反映干部职工违纪行为,但情节轻微属于廉洁自律不正之风方面一般性问题的;对反映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方面问题的,或者一个时期集中反映局属单位党风廉政问题的,由党组书记、局长,纪检组长和分管领导负责廉政诫免谈话。

3.审计谈话制度。对审计发现不廉洁或违反财经纪律方面的问题,涉及干部职工个人的;涉及单位资产管理、挥霍公款、奢侈浪费、以权谋私、挤占挪用预算资金、随意改变资金使用方向、违反决策程序造成重大损失浪费,以及违反“八项规定”、“三公经费”管理规定等方面比较集中的廉政问题或财经管理问题的,由党组书记、局长、纪检组长和分管领导负责廉政诫免谈话。必要时,由局纪检组提请,报送区纪委约谈。

4.案后整改谈话制度。对发案单位在管理和制度上存在漏洞的;发现干部职工存在轻微违纪或廉洁自律方面问题的,存在较小廉政风险的,由党组书记、局长,纪检组长和分管领导负责廉政诫免谈话。对单位或个人涉案,或者发生窝案、串案以及影响恶劣案件的,由局纪检组提请,按照有关规定移送纪检部门。

5.廉政责任谈话制度。对于干部职工个人违反程序擅自决定重大事项、改变集体决策等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对本单位发生违反“八项规定”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拒不办理的;对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在全区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排名靠后,补充列为次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重点单位的;机关效能建设不到位,庸懒散奢现象突出的;单位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群众满意度较低的,由党组书记、局长,纪检组长和分管领导负责廉政诫免谈话。必要时,由局纪检组提请,报送区纪委约谈。

6.年度述职述廉谈话制度。单位负责人在每年年终考核时,要在全局会议上进行一次述职述廉,报告本人及单位人员廉洁从政情况,自觉接受监督。党组书记、局长,纪检组长和分管领导根据述职述廉情况,进行点评,肯定成绩,指出不足。

7.完善其他谈话制度。干部之间、单位内部出现不团结、不协调的苗头和问题,或者干部在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遇到问题主动要求谈话的,党组书记、局长,纪检组长或分管领导及时进行谈话。

三、组织实施

1.实施程序。一是由局纪检组根据信访举报、监督检查或任职廉政谈话等需要,明确廉政谈话提醒对象及谈话方案;二是填报《区农业局干部职工廉政谈话提醒登记表》(见附件1),经主要领导审批后谈话;三是谈话时填写《区农业局干部职工廉政谈话提醒记录表》(见附件2)。谈话提醒要做到及时、适时,谈话内容要注意保密。必要时,廉政谈话提醒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对有关问题作出解释、说明或检查。

2.实施方式。廉政谈话提醒可采取集体谈话、个别谈话、谈话会及专项谈话等形式。涉及单位的问题,可采取集体谈话;只涉及干部职工个人的问题,可采取个别谈话;对普遍性的问题,可采取谈话会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干部职工有出差、出国(境)执行任务等情况,也可对其进行专项谈话,有针对性地提出纪律要求或应注意的事项。

3.结果运用。每年年初,由局纪检组统一汇总上一年度干部职工廉政谈话提醒情况,并报局党组,作为干部任免使用参考依据。廉政提醒谈话相关材料要归入个人廉政档案。当事人对提醒事项不重视、问题没有说明清楚或整改不到位,或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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