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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15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考核表
(乡镇)
单位: 时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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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考核表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交通运输和旅游局、农业局、水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教育局)
单位: 时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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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
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考核表(一)
各党委、党组领导班子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表(二)
果洛公路工程建设公司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评比考核标准
(责任内容、责任目标、扣分标准、检查方法、得分)
一、党政一把手及班子成员重视党风廉政建设。 (25分) 1、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本单位的工作议程,定期分析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在工作中抓落实。
2、组织中心组学习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精神及规章制度,每月两次。
3、及时传达上级的会议和文件精神,积极组织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4、按要求及时向职能部门反馈信息,上报总结。 扣分:
1、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工作议程的扣3分,工作不落实的扣3分,扣满10分为止。
2、没有组织学习的扣4分,每少学一次扣3分,扣满5分为止。
3、不向群众传达会议和文件精神的扣4分。每少传达一次扣2分,扣满4分止。
4、不及时上报、反馈信息的扣4分,每少上报一次扣2分。扣满6分为止。
考核方法:检查会议记录,召开座谈会,找职能部门了解情
况。
二、抓好党性、党风、党纪、政纪和廉洁自律教育。(15分)? 1、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政纪和廉洁自律教育,做到教育内容丰富,计划合理,方法多样。
2、能够组织本单位人员积极参加上级单位的集体活动。 3、联系本单位实际有针对性的对党员进行廉洁自律教育,重视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扣分:
1、不进行教育的扣5分。 教育无计划、内容不充实、方法不灵活的扣2-4分。
2、参加单位组织的集体活动,处级领导干部参加人数不足90%扣3分。
3、不对党员进行廉洁自律教育的扣3分。
考核方法:检查学习记录、学习计划,找职能部门了解情况。 三、认真组织开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员民主生活会。(15分)
1、按公司安排,按时召开本单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
2、组织开好本单位党员的民主生活会。
3、加强对党员的管理,根据不同时期、不同任务,对党员提出具体要求。
4、联系本单位实际制定整改措施。
扣分:
1、没按要求召开本单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扣5分,参加人数未达到应参加人数90%扣3分。
2、没召开党员民主生活会的扣3分,参加人数未达到应参加人数80%的扣1分。
3、对党员不教育,不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放任自流的扣3分。
4、无整改措施的扣3分。
考核方法:检查生活会记录本。召开座谈会,找有关同志了解。
四、带头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20分) 1、严格执行处级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礼品上交制度。
2、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的集体研究决定制度。
3、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4、执行政务公开制度。
5、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应制度。 扣分:
1、处级领导不填报个人收入申报表的每人次扣2分,重大事项不报告和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礼品不上交每人次扣1分。扣满5分为止。
2、凡是本单位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不经集体研究决定的扣2-4分,没制定本单位相关规定的扣2分。
3、不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扣3分。
4、没有制定或不执行本单位政务公开规定的扣2分。 5、没制定的扣4分。
考核方法:召开座谈会。找职能部门了解,检查会议记录和相关规定。
五、大胆管理、严格要求、遵纪守法(25分) 1、本单位无违纪违法行为。
2、坚持正义、敢于管理、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3、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违纪违法行为。 4、对犯有错误的同志进行帮助、教育,对有违纪行为的及时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2016年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考核】
扣分:
1、本单位出现违纪违法行为扣10分。
2、管理松散、不能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扣5分。
3、不配合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违纪违法行为的扣5分。 4、对犯有错误同志不帮助教育的扣2分,对违纪问题不报告,不处理的扣3分。
考核方法:找职能部门了解情况,听汇报,召开座谈会。
青海省果洛公路工程建设公司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评比考核标准
考评单位:【2016年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考核】
2015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方案
为促进全县各党委、纪委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以下称实施意见)的部署和要求,经县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制定2014年度全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方案如下:
一、检查考核对象
9个乡镇党委、17个县直党委和68个县直、中省直单位(详见附件1)。
二、检查考核时间
2014年12月下旬开始。检查时限7-10天。
三、检查考核内容
按照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规定的党委承担的主体责任内容和纪委承担的监督责任内容进行检查考核。(详见附件2)
(一)党委检查考核事项
1、领导班子:检查考核九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其中重点检查考核谋划部署之责、组织实施之责、严肃纪律之责、正风利民之责、宣传教育之责、源头治理之责的落实情况。
2、党政主要负责人:检查考核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亲力亲为、抓班子带队伍、发挥表率作用等情况。
3、班子其他成员:检查考核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督促检查、廉洁从政等情况。
(二)乡镇纪委和县直部门纪委检查考核事项
重点检查考核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正风肃纪、教育提醒、查
办案件等五项监督责任的落实情况。
(三)加分事项
1、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果作为经验在省、市、县级会议上交流的分别加2、1、0.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
2、接受省、市廉政建设工作专项检查的分别加2、1分,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
3、自办案件一件以上,每增加一件加1分。
(四)减分事项
1、本级党委、政府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不力,受到上级党委、纪委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最多扣5分)。
2、领导班子成员有重大违纪违法行为被上级纪委立案查处,每人次扣1分。(最多扣5分)。
3、对检查考核中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欺上瞒下的,每件(次)扣1分。(最多扣5分)
(五)县直、中省直单位检查考核事项
重点检查考核工作部署、廉政教育、源头治理、权力监督、优化环境、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等情况。具体检查考核工作由派出纪工委负责。
四、检查考核方式
检查考核主要采取日常检查考核和年度集中考核评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日常考核【2016年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考核】
按照日常考核的内容和标准,实施百分量化考核。
1、落实党的组织纪律、政治纪律、作风建设等规定,查办党风政风类案件,实施责任追究和问责等情况由相关的县纪委党风室、执法室和效能室、纠风办(环境办)、检查室以及各派出纪工委负责。
2、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等工作情况由县纪委宣教室负责。
3、办理群众信访举报工作情况由县纪委信访室负责。
4、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情况由县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
(二)年度集中考核
对各乡镇和县直各党委年度集中考核主要采取五种方式:
一是听取汇报。被检查考核党委分别形成党委和纪委(纪检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报告和班子成员个人述责述廉报告。报告要紧紧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情况,廉洁自律情况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分条分项摆出存在问题,分析产生原因,制定改进措施。
二是民主测评。召开被检查考核党委测评大会,采取无记名方式对领导班子和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以及其他县管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民主测评。
三是个别谈话。分别与被检查考核党委的班子成员、干部职工和群众代表进行个别谈话,听取对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情况的意见。
四是查阅佐证材料。由各检查组指定专人,按照“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各项检查考核细则,分门别类量化考核。
五是实地走访。深入村屯和基层单位,查看领导班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及责任制工作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党委主要领导检查、指导廉政工作情况等。
五、考核评定
按照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评定考核结果。
1、定量等级评定。乡镇和县直党委“两个责任”考核定量评定总分值为100分,其中日常考核20分,民主测评30分,年度集中考核占50分(党委30分、纪委20分)。根据被考核党委所得
分值情况,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考核总分在95分以上(含95分),且民主测评满意率在95%以上(含95%)的为优秀等次;考核总分在90分(含90分)—95分,且民主测评满意率在90%以上(含90%)的为良好等次;考核总分在85分(含85分)—90分,且民主测评满意率在85%以上(含85%)的为一般等次;考核总分在85分以下的为“差”等次。
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工作中存在以下情形的,将对被考核党委实行一票否决,取消优秀等次:一是被检党委和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由上级纪委直接查办的;二是本级党政班子成员受到党政纪处分的;三是“提升效能、优化环境、关注民生”群众满意单位评议C级单位的;四是参加向县纪委全委会述廉的党政主要领导述廉评价达不到良好的;五是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力引发重大事件或出现重大事故的。 2、定性等级评定。对领导班子成员定性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由各考核组根据年度考核和民主测评情况确定等次。
在测评中,存在以下情形的,将做出相关的处理:一是对领导班子测评中,满意率低于85%的,由县领导对其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二是对班子成员测评中,满意率低于85%的,针对具体情况,分别由县委领导、县纪委领导、主管战线领导进行廉政谈话。
六、考核结果运用
1、检查考核结果上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并送组织部备案,作为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干部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2、经县委审定后,检查考核结果在全县进行公开通报。
3、各检查考核组负责向被检查的相关单位反馈检查考核情况,提出进一步改进的意见、建议。
附件:
1.2014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集中考核分组;
2.2014年度乡镇、县直党委“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考核细则;
3.2014年度县直、中省直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细则;
4.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201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民主测评表。
领导班子成员度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制分解方案
为切实加强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和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经镇党委研究决定,结合镇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体任务,特制定本分解方案。
镇党委书记:
责任范围: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镇班子成员及楼庄子村、各(社区)党支部及书记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负责研究部署、监督检查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主要负责抓好以下各项工作:
1、负责部署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年度整体工作计划,亲自主持召开2次以上班子专题会议,专题研究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亲自解决1-2件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贯彻落实区、州、市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
2、负责落实镇党委班子及成员、楼庄子村、各(社区)党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亲自组织分解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任务;每半年听取1次班子成员、楼庄子村、各(社区)书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开展情况;指导开展落实责任制情况的考核工作;严格责任追究。
3、负责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亲自讲1堂廉政党课或作1次反腐倡廉形势报告。扎实开展好“干部进状态”工作,促进机关作风转变。
4、负责落实镇党委班子成员和楼庄子村、各(社区)书记廉政谈话制度、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等,主持召开民主生活会,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教育。督促他们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完善相关具体制度。
5、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6、重视信访举报工作,对重大信访举报及时作出批示。亲自批阅重要信访件,每年认真解决一至两件群众反映强烈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和热点问题。
7、负责加强对权利运行的监督制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坚持落实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制度,执行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收受礼品登记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配偶子女从业情况报告制度。
8、督促镇人大、政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9、组织领导全镇党务公开工作。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责任范围:对镇人民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镇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分管部门、楼庄子村、各(社区)、各站所及主任、站所长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做到与经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责任内容:负责研究部署、监督检查镇政府、楼庄子村、各(社区)、各部门、站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主要负责抓好以下各项工作:
1、负责部署镇监察信访和纠风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年度整体工作计划,亲自主持召开2次以上班子专题会议,专题研究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亲自解决1-2件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结合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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