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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组织工作制度建设

时间:2017-06-05   来源:手抄报内容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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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组织工作制度建设(一):党建组织工作各项工作制度汇总

党建工作责任制

一、责任内容

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党的各级组织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各级领导干部 “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党建工作与教育、教研、管理等工作一起部署、落实、检查、考核、总结。

二、责任分工

党组集体

1.党组要切实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适时提出指导性意见;充分发挥党组在党建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坚决执行党的决议。

2.建立党组成员抓基层党组织工作联系点制度。每个党组成员按工作分管范围,负责指导分管单位党组织的党建工作和“三个”文明建设工作。

3.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制度和党组成员讲党课制度,每人每年至少上1次党课或作1次学习辅导。

4.党组成员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模范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

5.坚持精干、高效的原则,配齐配强党务干部,努力为全局党建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6.按照上级规定,保证党建活动经费。

党组书记

1.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抓好党组班子自身建设。认真执行上级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自觉维护党的权威,保证政令畅通。

2.带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到带头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带头思考分析,带头写心得体会。

3.带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班子团结,发挥班子整体功能。

4.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决执行上级党组织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5.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年召开1至2次党组会议研究党建工作,每半年听取1次党建工作汇报,并根据上级有关部署,适时提出工作要求,对提交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及时解决。

6.加强与教育行政、基层党组织的联系,博采众长,为我所用,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党组副书记

1.协助党组书记抓好党建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及时向基层党组织传达上级党委决定、决议和重要工作部署,具体指导党组及基层党组织围绕党委中心任务和重要部署开展工作。

3.组织落实党组听取基层党组织汇报工作制度。每年要有1至2个党建调研专题。

其他党组成员

1.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对分管单位的党建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认真执行“一岗双责”,做到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

2.认真执行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负责了解、检查、督促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工作部署在联系单位的落实情况。每季至少深入联系点1次,具体指导党建工作。 基层党支部

——党支部集体

积极开展党支部创先活动,努力建设好的领导班子,培养好的党员队伍,健全好的党建制度,形成好的思想作风,创造好的工作业绩,发挥好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要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切实负起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职能。认真抓好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凝心聚力,务求实效。

——党支部书记

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日常工作,履行本单位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围绕中心工作,团结带领支部班子成员,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动员、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求真务实、优质高效地完成本单位的各项工作。

认真抓好党支部工作制度的落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实行党建目标管理,促进党支部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不断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

——党支部委员

党支部委员在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自我修养,严守纪律,发挥表率作用。 ——行政领导

行政领导要积极支持党支部工作,带头参加支部活动,完成支部交给的工作任务,为开展党建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

三、责任考核

1.局党组负责对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年终进行工作总结。

2.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要与目标责任书考核等结合进行,必要时也可组织专门考核。考核结果做为对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处分、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3.局党组成员、支部书记和委员执行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要做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接

受党员的监督和评议。

4.局纪检组负责对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四、责任追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给予党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1.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责任制不负责任,致使本单位党员队伍建设中发生重大问题的,追究领导责任;

2.党员领导干部对本单位党员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知情不报或隐瞒、敷衍,视情节追究领导责任;

3.职能部门人员在监督、检查责任制落实情况中,有重大失误和错误导向的,给予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理;

4.在年度党建工作中,单位党组织业绩不突出且有党员发生违法违纪事件受到党纪处分的,取消评先资格。

党内表彰奖惩制度

一、党内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有鲜明的时代特征。要根据形势和任务的要求,及时发现先进典型,并进行表彰、宣传。在表彰对象的评选和考察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先进事迹力求真实、准确、具体、生动,不能人为地进行拔高,不搞一好百好。要在党委领导下,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

党建组织工作制度建设(二):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

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

一、党(总)支部书记会议制度

(一)党(总)支部书记会议由党(工)委召集,每季至少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增加次数或推迟召开。

(二)党(总)支部书记会议的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指示、决议。

2、部署中心工作及阶段性重点工作。

3、探讨推进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4、收集经济社会发展、新农村建设、社区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通报党(工)委近期完成的主要工作及各党(总)支部组织活动开展情况。

6、列席党(工)委中心组学习。

7、需提交党(总)支部书记会议讨论研究的其他事宜。

(三)会议召开前,由镇(街道)党政办负责征求党(工)委书记、副书记、组织(组宣)委员的意见后确定会议议题,并提前通知各党(总)支部书记。会议严格执行签到和请假制度,原则上不允许代会。

二、党(总)支部党员大会制度

(一)党(总)支部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如遇特殊情况可增加次数。

(二)党员大会的主要议题: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工)委的决议、要求,制定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2、组织观看电教片,开展党员电化教育。

3、听取和审议党(总)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4、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5、选举党(总)支部委员会,撤销和增补党(总)支部委员,选举和撤销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

6、需要提交党(总)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研究的其他事宜。

三、党(总)支部委员会会议制度

(一)党(总)支部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增加召开支委会的次数,也可以召开支委扩大会议。

(二)党(总)支部委员会会议的主要内容:

1、检查支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完成党(工)委部署的工作及落实党(总)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情况。

2、安排和总结本月的工作,围绕重要工作的完成做出决议。

3、讨论研究本支部党员的教育和组织发展工作。

4、分析党员、预备党员、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状况和发挥作用的情况,制定帮促计划。

(三)参加支部委员会会议的委员不得少于三分之二,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

四、党小组会制度

(一)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应召开一次,如支部有特殊情况和任务,可增加次数或推迟召开。

(二)党小组会的内容要根据党(工)委和支部的安排、布置和工作需要来确定,主要事项是:

1、学习党内文件,传达支部及党(工)委、党(总)支部大会的决议和要求,讨论研究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

2、根据党的任务和上级的布置,讨论党小组的工作以及党员应该承担和完成的工作任务。

3、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的决议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汇报分析群众的思想,汇报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研究如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5、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酝酿讨论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党员的违纪处理问题。

(三)会议要发扬民主,主持人要引导大家围绕议题进行充分讨论,做到畅所欲言。

五、党课制度

(一)对党员和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定期讲授党课,是对党员和申请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以及其他经常性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形式,也是党组织以党章和《准则》为基本教材,结合其他重要文件的学习,结合各个时期党的中心工作紧密联系本单位情况和党内思想实际,采取集中讲授的方法,对党员进行

教育的一项制度。各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都应自觉地、积极地参加党课学习。

(二)党课一般每季度上一次。

(三)党课教育在形式上采取多种多样的方法,在内容上要紧密结合形势任务,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确定党课教育的内容。党支部要及时了解党课教育的效果、反映和要求,提出改进意见并上报党(工)委,以不断提高党课教育的质量。

六、党(总)支部委员会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党(总)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是党的组织生活会议的一种形式,是加强党(总)支部领导班子建设的一条重要途径,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

(二)党(总)支部委员既要按时参加所在党小组的生活会,也要定期参加党(总)支部委员的民主生活会。

(三)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加强班子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其他重要问题。

(四)民主生活会的主要程序是找准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召开事宜;组织学习,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奠定思想基础;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撰写发言提纲、深刻进行自我剖析;开展谈心活动,坦诚交流思想;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落实整改措施,达到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目的。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评议党员是党支部对党员在一个时期的思想、工作、学习、组织观念、遵守党纪等方面进行的全面评价和考核。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方法。

(二)民主评议党员在党(工)委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一般一年开展一次。

(三)民主评议的内容要对照新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检查党员工作,把党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完成党的工作任务、维护党的大局等内容作为评议的重点。

(四)民主评议一般经过学习教育、自评、互评、群众评、组织评等几个阶段,对党员做出评议,表彰优秀党员,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从而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八、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党员联系群众是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党支部要教育党员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党员联系群众制度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党(总)支部定期或开展某项工作前,通过召开座谈会和个别访问的形式听取党外同志的意见,重大事件及时向群众通报、宣传、教育,建立支委或党员分工联系群众责任制。二是根据党员的不同情况,要求每个党员联系几个群众,了解群众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党员对联系对象的情况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党组织要进行督促检查。

九、“两公开、一监督”制度

“两公开”就是公开办事规则,公开办事结果;“一监督”就是加强人民群众对广大党员的批评监督。“两公开”、“一监督”是党支部廉政建设的基本内容。党支部书记和委员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带领党员和群众保证党支部廉政制度的贯彻实施。

十、违纪追究制度

党纪处分是党的组织、纪检部门同党内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斗争的重要手段。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内法规、党的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危害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的行为,都必须受到追究。党支部实行违纪追究应严格按照中共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执行。

十一、党(总)支部请示报告制度

党(总)支部请示报告制度主要包括党员向党组织、党小组向党支部以及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的制度。党支部对于自己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要独立负责地解决,遇到重大问题或超越自己职权范围的问题必须请示上级党组织。党支部还必须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

十二、集体领导制度

党支部要建立和完善有关的议事规则、表决制度和分工负责制,真正做到在集体领导下,事事有人管,人人负专责。

党支部书记和委员要定期向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党支部委员会要定期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十三、党内统计制度

中国共产党党内统计主要包括党员统计和党组织统计。党支部必须认真做好党员统计工作,必须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统计工作规定》要求,派专人负责,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做好党员统计工作。

党建组织工作制度建设(三):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制度

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制度

基层党组织要认真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围绕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党的执政能力,联系治国理政的实践和基层党组织的实际情况而制定。

一、“三会一课”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总支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听取总支(支部)委员的工作汇报,小结上月党建工作情况,研究本月党建工作。

2、每月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传达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重要决议、指示、理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党建组织工作制度建设】

二、党务公开制度

1、党务公开制度。除涉及党的机密不宜公开或党员有较大异议暂缓公开外,一律向群众公开。党的组织设置和人员分工、党组织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目标为固定公开内容;党员缴纳党费参与活动情况、党员民主评议结果等为定期公开内容;新党员发展公示、后备干部推荐情况、党员尽各项义务及缴纳税费情况等为随时公开内容。

2、党务公开结果的运用。要设立党务公开检举意见箱,及时了解群众反映和接受群众的检举。对于群众反映问题报请纪律检查部门认真核实,并作出处理。同时把党务公开是否规范、及时作为年度考核的内容,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三、党员管理制度

1、党员必须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带头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党的章程和党的纪律,在群众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2、老弱病残党员,如参加组织生活困难,由总支(支部)派人向其传达党的文件和重要活动,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他们。

3、对外出党员,党员外出前必须向总支(支部)报告,说明外出理由、时间地址和联系方式。返回后,要及时报告外出情况。外出6个月以上的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往所在地的党支部;外出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的党员,开具党员介绍信,参加所在地的党组织生活;对外出时间较长,地点不固定的党员,由总支(支部)委员分工负责,定期联系,及时了解外出党员的学习、生活和工作情况。

4、对外来党员,转来组织关系的必须接纳;对持党员证明信的,认真组织他们过好组织生活,并作详细记录。

5、党总支(支部)要进行量化考核,将目标管理实践作为评选优秀党员和先进工作者的依据。

四、党组织任期目标制度

1、党总支(支部)要根据院党委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订任期工作目标,报上级党委审查后,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

2、总支(支部)书记要代表党组织就任期工作目标向党员和群众(代表)作出承诺,并上报党委,作为定格评议的重要依据。

3、任期工作目标要分解落实到年度,逐年制订工作计划,逐年对照检查,逐年进行总结,并向总支(支部)大会和党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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