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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仪器设备是指金额多少

时间:2017-06-02   来源:读后感大全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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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仪器设备是指金额多少(一):大型仪器

东南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管理流程图

注:在购置计划论证时,4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由学校组织,10~40万大型设备以院系组织论证、

学校审核为主,其余管理流程相同。

东南大学大型仪器设备采购工作流程图

东南大学大型仪器设备采购具体工作指南

(试行)

一、大型仪器设备建设规划编制及计划论证

1、根据各院(系)学科发展方向和创新平台建设需要,会同学科办、科研院,进一步加强大型仪器设备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突出大型仪器建设规划引领作用;

2、对于单台套在40万元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采购计划需经过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使用单位填写《东南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计划论证表》(附件1),主要是在前期充分调研基础上,重点阐述拟购置设备的必要性、先进性,与学校现有仪器设备功能及使用要求的比较分析,如何保障开放共享和后期使用维护问题、预计发挥的效益以及拟购置产品推荐厂商和详细技术指标;

3、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专家对大型仪器设备采购计划进行论证,主要依据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建设规划、学科发展创新平台建设需要以及我校同类大型仪器设备现有资源情况,对设备采购计划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进行论证,经专家论证同意和校领导审批通过后方可进入大型仪器设备采购论证程序;

4、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原则上定于每个月上旬组织一次校内外专家集中进行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计划论证;对于急需的大型仪器设备可以进行加急论证;

5、对于计划论证通过的采购项目,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及时通知使用单位可进入采购论证程序;对于论证未通过的采购计划,使用单位

应根据专家意见修订或调整相关购置计划,重新进入论证程序。

二、大型仪器设备采购论证

1、使用单位认真填写《东南大学大型仪器或大批量仪器设备采购申请表》(附件2),重点阐述拟采购仪器详细技术指标,推荐供应商信息及报价清单等;

2、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专家对设备技术要求和采购方式进行论证,一般10个工作日内完成。军工保密需要或专业性较强的特殊设备经专家论证确认后可以采取议标或单一来源谈判进行采购;对于其他通用大型仪器设备必须及时发布设备采购信息及技术指标公告,接受供货商报名进行公开招标。

3、如果具有3家以上(含3家)且满足设备采购公告要求的供货商,应采取公开招标购置设备;如果少于3家供货商,可以采取议标或单一来源谈判进行采购;

4、对于采取公开招标程序的设备采购计划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编写技术标书内容和招标公告,返回使用单位确认后提交给学校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进行招标。

三、大型仪器设备采购流程

1、使用单位提交《招标申请书》(附件3)、《招标公告》(附件4)及《招标文件》(附件5)等文件;

2、 使用单位携带《招标申请书》到财务处预算科冻结资金后,提交给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大型装备平台科,大型装备平台科审核所有材料后由主管处长审核签字后提交给学校招投标管理办公室采取相应方

式进行设备采购。

四、签订合同流程

1、学校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组织招标、议标或单一来源采购谈判结束后将结果材料反馈给使用单位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进入合同签订流程,该流程分两条途径完成:

A、通过内贸方式采购的合同由使用单位和供应商根据谈判结果签订《物资、设备购销合同》(附件6),使用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院(系)负责人审核签字、学院盖章后提交大型装备平台科审核,分管处长签字后提交学校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进一步审核通过后加盖合同专用章后合同生效;

B、通过外贸方式购买的进口仪器设备,在谈判完成后使用单位与供货方签订技术协议或供应商提交技术服务承诺,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大型装备平台科根据谈判结果制定外贸合同委托书,由分管处长审核签字后提交学校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加盖合同专用章后提交给我校指定的外贸公司签订外贸合同。

2、内贸合同由使用单位签订完成后提交大型装备平台科, 3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审核完毕并提交学校招标办盖章后返回用户;外贸方式签订的合同在招标、议标及单一来源谈判结束后5日内将外贸合同委托书签订完毕并提交学校指定的外贸公司。

大型仪器设备是指金额多少(二):第4期大型仪器设备开放测试基金申报指南

第4期大型仪器设备开放测试基金申报指南

一、关于申请人的说明

1.学校在职的教学、科研人员、研究生及本科生均可申请;

2.研究生或本科生申请时,须其导师签字同意

3.导师及其指导研究生同时申请时,至多资助导师及其中1名研究生;

4.同一导师指导的多个研究生同时申请的,至多资助其中的3名申请人。

二、关于申请使用仪器设备的说明

1.申请人只能申请使用本研究课题相关的校内大型仪器共享平台中的1-2台仪器设备,特殊情况须说明理由;

2.大型仪器设备所在的机组人员不能申请使用本机组的仪器设备。

三、关于申请额度的说明

1.本科生原则上申请总额度不超过0.5万元;

2.研究生和博士后原则上申请总额度不超过2万,其中自筹额度不低于总额的1/3;

3.中级职称申请者原则上申请总额度不超过3万,其中自筹额度不低于总额的1/3;

4.副高职称申请者原则上申请总额度不超过4万,其中自筹额度不低于总额的1/3;

5.正高职称申请者原则上申请总额度不超过5万,其中自筹额度不低于总额的1/2。

四、关于申请受理条件的说明

申请项目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不予受理:

(1)申请人不符合规定条件的;

(2)申请使用仪器设备不符合规定条件的;

(3)上一期开放测试基金项目尚未结题的;

(4)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实质为重复申报的。

大型仪器设备是指金额多少(三):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是我中心固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生产、科研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加强其管理并充分发挥其投资效益,根据市公司洛烟〔2013〕30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范围

1.单价在人民币5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为大型精密仪器设备;

2.单台(件)价格不足人民币5万元,但属于成套购置或需要配套使用的成套仪器设备;

3.原国家科委颁布的二十三种大型精密仪器设备。

二、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前期管理

1.申购论证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配置,应根据我市烟叶生产、科研、社会服务等任务,按照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出完整的可行性论证报告。使用管理单位需认真填写《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论证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任务的必要性和预计的工作量;

②各类技术管理人员的配置,包括技术力量、管理能力和人员培训等;

③安装条件及使用环境;

④主机、零配件、附件和运行经费的可靠来源;

⑤选型论证;

⑥投资效益预测及风险。

2.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购置的审批权限和程序

可行性论证报告由技术中心主任签属意见后送交采购办。采购办视所购置的仪器设备与有关职能部门共同逐项评审后,由采购办审批并报“三项工作管理委员会”审核,审核通过后经财务科上报省局审批。

3.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购置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经审批同意购置后,采购工作由采购办统一组织,并在监督部门的配合下共同完成,其它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采购。

4.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验收

①从批准购置开始,应组织安装验收小组。小组成员由技术中心和采购办等有关人员组成。

②制订验收方案,阅读技术资料,在货到后按合同规定及时开箱检查、安装、调试、验收,严格按合同条款与产品出厂技术指标全面考核仪器设备的各项性能指标。

③发现进口设备有质量问题的,应及时提出索赔。国产设备若有质量问题应及时与供方联系调换或保修。

④验收完毕,技术中心必须认真填写《仪器设备验收报告》。

5.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档案管理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档案是反映仪器设备从论证、购置、安装调试、使用、维护保养、维修直至报废全过程的真实的技术资料,包括申购计划、论证报告、有关批准文件、订货合同、验收报告、仪器设备技术资料、操作规程、使用记录、故障事故记录等各种技术资料和文件,由技术中心妥善保存。

三、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中期(使用期)管理

1.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实行专管共用,积极参与校企间、地区间的协作共用网。在完成本单位生产、科研任务的同时,积极开展对外咨询、分析测试、培训等技术服务工作。

2.制订操作规程,包括仪器设备的技术性能、应用范围、操作步骤、注意事项等。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仪器设备损坏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3.技术中心应对仪器设备的使用人员进行基本操作培训,建立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和使用管理办法,必须有专(兼)职操作人员。未经培训人员不得上机操作。做好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定期保养。

4.因生产、科研工作需要使用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者,原则上应在一周前向中心设备保管员提交预约单,进行统筹安排。

5.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使用时要做好使用、运行、维修等日常记录,按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内容及时上报各种统计报表。

6.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不准拆改或解体使用。

8.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服务收费因服务对象不同收费标准不同:

①由市局统一安排的科研任务原则上提供无偿服务; ②由各县局安排的科研用机原则上只收耗材等成本费; ③对外单位系统内测试等收费以略低于其它单位同类仪器设备收费标准;

④对外单位非系统内测试等收费以略低于社会上同类仪器设备收费标准。

测试费等包括原材料消耗费、水电费、适量的仪器折旧费、人工费等。对协作项目或特殊情况可视为市局内科研用机。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如有与上级文件不符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附件1:

原国家科委统一管理的二十三种大型精密仪器目录 1 电子显微镜

2 电子探针

3 离子探针

4 质谱仪

5 各种联用分析仪

6 X光荧光光谱仪

7 X射线衍射仪

8 红外分光光度计

9 双波长紫外分光光度计 10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11 光电直读光谱仪

12 激光拉曼分光光度计 13 荧光分光光度计

14 核磁共振波谱仪

15 顺磁共振波谱仪

16 气相色谱仪

17 液相色谱仪

18 氨基酸分析仪

19 电子能谱仪

20 热天平

21 差热分析仪

22 超速离心机 40000转/分以上 23 图象分析仪

大型仪器设备是指金额多少(四):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2001年10月)

第一章 总则

为了加强大型精密仪器管理,充分发挥大型精密仪器的作用,制定本办法。 凡达到以下任意一个条件的仪器设备就属大型精密仪器,均属本规定的管理范围。

1、 单价在1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含10万元)。

2、 单价虽不满10万元,但一个完整的系统价格在十万元以上的设备。 3、 国家科委指定的二十三种仪器设备。(见附件)

第二章 计划、论证、审购和验收

根据我院建设规划、发展方向、技术条件和经费可能,必须配备的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由各系和院设备主管部门制定计划逐年实施,以提高我院的教学、科研水平。

院各教研室(组)、研究室在学院下达的经费范围内,根据教学科研需要,添置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时,事先要指定专人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可行性报告,并经主管部门审批后方能采购。

购置大型精密仪器要本着适用、节约的原则,凡低、中档大型精密仪器能满足实验需要的,不应购置高档大型精密仪器;凡能购买重要部件装配的,不要进口。整机凡国内可以生产、又能满足用户需要的,不再进口。

必须建立验收制度,任何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不经验收不得正式投入使用,从批准申购开始,就要成立验收小组,验收小组由使用部门担任高级职务的教师、工程技术、实验技术人员主持,由操作人员及设备主管部门的人员组成。 进口设备验收与安装过程中发现有数量、质量的问题时,应在索赔期(一般是从货物到港、站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前三十天通知商检部门出证,送订货主管部门办理索赔事宜。

第三章 常规管理

必须建立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技术档案,技术档案的内容包括审购设备审批表、论证报告、有关批准文件、合同及附件、进口免税批件、商检报告、验收记录报告,仪器设备的技术资料、操作规程、技术开发记录、使用维修记录以及添置的零部件及配套设备等有关资料。技术档案由实验设备管理部门和设备使用单位共同建立,分别保管。

根据仪器特点对每台大型精密仪器设备都要制定操作规程,其内容包括:仪器设备的技术性能、应用范围、操作步骤、注意事项等,对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事故的,则根据情节轻重应负赔偿责任或给予纪律处分。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在使用管理中必须严格执行定置、定岗、定员的三定原则。所谓定置是指定仪器或设备的固定安装或放置位置,定岗是对某台仪器设备确定岗位的责任和工作要求,定员则根据岗位的责任和工作要求以及实际的工作量确定配置专职或兼职技术人员。要建立维护保养制度和安全防范制度,操作、维护、管理人员的基本职责是负责日常维护,定期保养、做好使用记录和仪器设备维修记录,指导上机人员操作,使用完毕后检查仪器设备的完好情况等。

凡已不适合教学、科研、生产使用,经改装后可以应用或原来精度不高经过改装确能提高精度的仪器设备,鼓励改装利用,但必须办理改装审批手续。使用单位提出改装的个体理由、科学论证图纸资料,加工条件及经费来源等,经学院领导签注意见报设备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改装,完成后技术鉴定小组进行鉴定、验收,经试用一年后方能调整有关帐卡。

第四章 使用与考核

能用一般仪器设备的实验,一律不得使用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对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实行专管共用,打破部门所有制的习惯,扩大使用面,更好地为本校教学科研服务。

属于国家科委统管的二十三种大型精密仪器,应积极参加本市大型精密仪器协作网,其中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有条件的都应努力为社会服务。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在使用中,应视校内、高校系统内和外系统单位的不同情况,确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妥善安排开放时间,充分发挥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作用,以提高投资效益。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必须认真做好使用记录,内容包括:实验内容、使用人姓名、使用起迄时间、仪器设备使用前后状况、实验室主任及操作、维护、管理人员的签名等。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如因管理使用不当发生事故时,管理人员应及时报告设备主管部门组织检查,待事故原因查明后,写出事故报告,由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由设备主管部门组织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年使用机时考核(以使用记录本登记为准);使用效益考核(包括教学、科研成果,各种功能的充分利用和功能开发等);使用管理考核(各种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对长期未达使用机时标准亦无明显教学、科研工作成绩的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主管部门有权将其调出。

第五章 报废的鉴定和审批

报废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必须经过3人以上的技术鉴定小组的鉴定,重大的项目必须由校内外专家参与鉴定,并写出鉴定报告,提出意见。

报废大型精密设备,使用部门必须对该仪器设备历年来的全部使用情况作出总结,总结报告作为上级部门审批的依据。

报废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使用部门必须填写设备清单,并附上技术鉴定报告,历年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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