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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在改造

时间:2017-05-06   来源:人文百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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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在改造(一):新农村景观改造规划

新农村景观改造规划

蔡永铭

摘要:

新农村正面临传统乡村景观向现代化乡村景观转变过渡的重要时期。该如何保护乡土文化以及发挥农村自然景观资源、正确对引导农村建设的发展路线,该明确一些合理化的改造规划。启蒙对于新农村景观改造规划的人文资源控制,唤起人们对自然朴实之美的认识,阐述新农村景观改造规划的基本理论。通过城乡比较,让人们重新审视自己的家乡,唤醒内心深处热爱家乡的情怀和价值观。 关键词:新农村景观改造规划

引言:

伴随我们国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断的深入化,新农村景观的规划已经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针对新农村景观改造规划的科学性质已经得到了更加系统的发展。但是,由于我国新农村景观的研究起步略晚、经验不多,现在新农村景观在改造中依然存在很多失败的例子,这一点必须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本篇文章从新农村景观规划的概念为出发点,分析总结了新农村景观规划改造的特点和当前景观建设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重新塑造了对新农村景观改造的思路,提出了使新农村景观与人们的居环境相适应的种种规划。

1.概述

新农村景观改造规划与设计是一个多领域的工程,新农村景观改造重点根据景观所在地村民的主要生活需要,运用现代的科学生态设计理念,对农村自然环境的土地空间格局加以改造,使其延续地方特色同时,越来越符合我国现代新农村的发展需求,而且其景观能和新农村改造规划构想的各个指标呼应的建设活动。普遍来说,新农村景观规划有以下特点:第一,农村景观有极强的地域性。第二,农村景观不需要结构的复杂性。第三,跟城市多功能性质的广场、纪念性质的博物馆等建筑相比较,道路、市集、以至于祠堂这样有用的设施更受到居民的重视益于接受。所以新农村景观的改造规划必须从居住者的需要为出发点,把为当地村民服务作为设计改造的重点。

2.新农村景观改造规划的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2.1新农村景观改造规划建设的现状

目前,新农村景观建设的主要特点表现在建筑、道路、公共设施等的规划建设上。随着新农村农民生活水平的提升,许多村镇内的建筑很多都是近些年新建或翻建的,总体来说这些建筑宽敞、舒适,很大程度上改写了村镇民的住房条件。但同时农村建筑也存在着等级差异的问题。比如建筑的时间较短、质量较高、效果好的建筑与建筑时间长、质量较差,甚至一些年代久远、老化严重的破旧房屋杂处,这样就对村庄景观的整体形象造成影响,另一方面新农村景观建设过于追求现代化和奢侈感也常常导致了当地建筑特色的缺失。还有村庄中电线入户缺乏合理的统筹规划,各种线路铺设混乱,不仅增添了安全隐患,而且也不利于管理。另外,新农村对于垃圾、污水处理的设施的缺乏也是影响新农村景观效果的一个重要原因。

2.2问题产生的原因

根据调查,新农村景观建设的设计质量、居住环境、和一些公共设施方面都远远落后于城市的景观建设。其中主要原因是当地居民拒绝割舍的乡土情结,当然也是农民意识方面的发展水平较低的关系。新农村在面对城市环境巨大变化的冲击时,该如何利用好与城市一样的现代文明成果,就成了发展新农村景观建设

至关重要的问题。

相比城市化进程中城市行为日渐便捷却单一化的情况不一样,村镇居民由于自然条件和人文风俗的特殊性,相比城市多呈现出丰富多彩的形式与风格,而盲目山寨城市景观只能打破其传统的生活状态,这样却影响到新农村建设互帮互助、和谐共居的人居关系。无论什么村镇的建设都不能离开大自然,但是目前的新农村景观规划大多以主观思想追求类城市的居住方式为时尚,无视了社会生活、生态影响、地域文化还有长时间积累下形成的乡土生活方式,丧失了农村原本的田园气息和地域文化特点,最终变成了千篇一律的复制城市,这种情况也导致原本的乡土生态资源遭受了一些的破坏。

总结来说,想要塑造新农村景观优美与和谐的特色,就必须在达到居民需求的同时去尊重当地原本的生态风俗以及传统习惯,对于村庄整体布局的完善和对人居行为之间的互动关系十分重要。

3.新农村景观的改造与建设规划

3.1新农村景观改造规划理念

第一,新农村景观改造首先需要注重生态环境,并且与田园生活方式相适应。乡土区域的特点不仅仅是自然景观或者建设风貌,而是当地居民们适应这些过程形成的乡土文化的表现。此外注重乡土环境可遏制当代新农村环境的恶循环,与此同时还可以解决农村的生产模式单一低下且无法合理分配优秀资源等问题。新农村规划设计应该根据当地的自然地貌,接纳当地居民注重与周边环境共存的保守观念,从而实现新城镇与乡土环境的完美结合。以陕西省某市某区大夯屯村的改造建设为例,大夯屯村在新农村景观改造建设规划里,就有渔乡肌理为基础,坚持“生活、生态、生产”三个基本点,整治了村庄风貌,提高了乡村人口居住环境,还大力发展了休闲渔业,营造了“渔事特色鲜明,乡土风情独特,景观体验浓郁”的渔乡特色村,这样就得到了良好的环境收益、经济效益。在行为意识的变化中寻找新的居住方式、传统环境的协调,经过大力引导、提升农村人民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识,同时也注意到保护、发展优良的乡土文化,使其对农村景观的改造规划产生良好的影响。 3.2新农村景观改造案例【农村在改造】

2007年底,绿维创景规划设计院受新疆吐鲁番地区鄯善县政府的邀请,接手了鄯善县蒲昌村新农村建设的改造工程。蒲昌村位于城市郊区北部,紧邻AAAA级旅游景区库木塔格沙漠,是城市、景区、乡村的交汇节点,非常适合于开发旅游。“鄯善”县大家一定感到很陌生,但提到“丝绸之路”上的重要驿站“楼兰”古城我想没有几个人不知道的。“楼兰”城更是每个旅行者心中的“圣地”。在两千多年前的一场战役中,“楼兰”国被“且末”所灭,“楼兰”国从此灰飞烟灭,所以当时的部分楼兰人就迁移到了今日的鄯善地区。经过研究人员的分析确定:用独特的地域性语言展示城市的历史渊源和人文景观、用原生态的建造手法塑造独一无二的新农村形象,诠释新农村建设的精髓并且体现了新农村的活力的传承。用独特的地域性特点展示了鄯善县的历史,反映出鄯善和楼兰的渊源,充分利用楼兰的神秘和沧桑打造鄯善的厚重与醇美的文化精神。用原生态的建造手法塑造独一无二的新农村形象和旅游品牌。通过研究人员认真的比较,鄯善县最终使用历史悠久的建造手法“生土建筑”的形式作为主要的建造工艺。生土建筑主要用未焙烧而简单加工的原状土为材料作为构造主体的建筑。当地还拥有交河古城、高昌古城等生土城市遗址,现存的吐峪沟麻扎村也是生土建筑的代表作。这种建筑形式具有极强的地域特征和形式

美感,也与楼兰文化的主题契合,

同时恢复和挖掘这种几近绝迹的建筑样式也是最好的旅游价值所在,可以为今后旅游品牌的建立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整个项目是以新农村景观改造为目的而建立的,在如何做到“施惠于民”是不能回避的问题,整个项目改造中涉及到上百家住户,不同居民家的经济情况差距又很大,所以研究人员针对那些经济条件不好,房屋破旧的居民家庭进行了较大的改建,甚至是拆掉重建,其中政府拿出了很大部分资金,个人只出了小部分的资金,使他们也住上了宽敞的大房子。这样的好处是同时在他们这部分房屋上设计了更多的景观和接待功能,让这部分人在以后的旅游开发中能够持得到一定收益从而致富。而对于那些比较富裕的住户的房屋只做了些立面上的改造,这样他们就减轻不必要的负担,从而体现整个项目“以民为主、为民谋利”的思想。

3.3以民为本与统筹兼顾

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最好可以实行比较民主的决策管理,这样可以引导群众不由自主地投身到环境景观的改造建设中。而且,还应该从农村居民的生活规律、精神需求的角度为出发点,努力营造“宜居、宜业、宜游”的新农村景观形象,完美景观的经济利益、社会效益。

3.4可操作性与可持续性

可操作性与可持续性正立足于新农村的长期发展规划,完善好基础公众设施还有其基本管理体系,并在提高村民素质的基础上,针对落实村庄居民的特色产业,明确乡村旅游业的发展方向,针对不同的建筑风貌特征逐一解决相应的问题。设计中应注意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力求实现景观的可持续发展,把不同的乡村聚落形态一一展示其丰富的乡土人情和特色。

4结语

在我国,新农村景观的规划建设还在刚起步时期,还缺少系统性的理论知识和主要的实践经验作为指引。在这样的背景之下,相关的设计人员应该遵从农村当地居民的生存需要,使新农村规划适应人们的生活行为。景观设计的现代化时期,完善利用当地的自然环境,保护当地乡土风貌,使当地特有的文化景观资源得到可持续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莫妮安:从环境行为学探讨新农村人居环境与乡土景观的协调发展,

2007,(08).【农村在改造】

[2] 王景:新农村人居环境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2009,(22).

[3]任锦杨,胡益,张守俊,徐小明:新农村人居环境建设与地域特色可协调持续发展的探讨,2011,(01).

[4]张洪村:新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思路与措施,2011,(14)

农村在改造(二):新农村建设和城中村改造的区别

城中村改造,新农村建设,区别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建设小康社会过程中的一个重要举措,主要是要解决好“三农”问题,努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大力发展农村教育、科技、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促进农村和谐稳定,促使农村整体面貌出现较大改观,努力增加农民收入,同时改善农民的居住环境,建设更加舒适的住宅形式。但农民建设在宅基地上的房屋,是不可以卖给村集体以外的成员的。因此,这样的房也是无法过户的! 属于集体所有制的农村土地在集体内部可以买卖,比如,同村村民可以相互交易,但是不能集体所有制的土地不能卖给集体外面的人,如果要上市交易,必须先经过政府征地,将土地使用权转化成国有,然后才可以通过土地市场出让。

城中村改造是城市建设规划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城中村改造房是用于安置村民(居民)的住宅建设,所用土地一般是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因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楼盘开发成本,销售价格较低。城中村的土地,除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村民生产、生活使用外,有一部分被进行房地产开发,开发出的房屋可进入市场销售。城中村改造的房屋在交纳土地出让金,具备合法手续能够上市的情况下,与普通的商品房是没有实质区别的。

农村在改造(三):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天元区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开展农村危房改造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是重要的民生工程。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我区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解决农村困难群众基本住房安全问题,按照《湖南省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构建社

会主义和谐社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和实现住有所居为目标,以农户自筹为主,通过政府补助、政策扶持和社会参与等措施,有序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要从农村

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确保改造的住房符合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不搞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操作程序,公开扶助政策、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

坚持自愿自主的原则。农村困难群众是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要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坚持节约用地的原则。要把安全、经济、适用、节能、节地、环保的要求贯穿农村危房改造全过程。新建的住房要符合乡村规划,先行安排利用村内空地闲地、闲置宅基地和老宅基地进行建设。

坚持整合资源的原则。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整合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社会可用资金和新农村建设资金,集中安排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和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

(三)目标任务

按照省统一安排,2016年全区第一批危房改造任务是120户,第二批任务待省下达后再另行安排。各镇要制定中长期规划和实施方案,11月底前全面完成国家下达建设任务,到“十二五”期末,全面完成分散供养五保户的危房改造,农村贫困群众危房得到有效改善,农村贫困群众居住条件明显提高。

二、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资金管理

(一)补助对象

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或无房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和因灾倒房户。对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应优先帮助改造。

(二)补助标准

依据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合理确定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补助标准。具体补助标准如下:

1、无建房能力的分散供养五保户、除政府救济外无其他经济来源的农村特困对象新建房屋,每户补助2万元。

2、农村低保户新建房屋,每户补助1万元。

3、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新建房屋,每户补助6000元。

4、其他贫困户新建房屋,每户补助3000元。

5、修缮加固根据房屋破损修缮程度每户补助2000-5000元。

6、因灾倒房户新建房屋整合倒房重建资金,根据贫困类型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新建两层楼房以上或建筑面积超过150平方米的建房户每户补助3000元。补助标准由镇根据农户自救能力、危房改造方式(新建或修缮)与其签订协议。

(三)资金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严格按照《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补助资金原则上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区民政局通过镇一次性直接发放给农户。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三、危房改造实施要求

(一)改造方式

农村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属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民自建为主,以分散分户建设为主。选址尽量避免洪水、泥石流、干旱、雷击、冰雹等气象地质灾害多发的地点。危房改造任务比较集中并具备一定条件的村,可将危房改造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通过整合新农村建设等方面资金,定点连片建设。对无房或者居住在危房的分散供养五保户可以以村为单位建“五保之家”。

(二)改造标准

1、建筑面积: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纳入政府补助危房改造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为1人户30平方米左右,2人户40平方米左右,3人户60平方米左右。

2、墙体结构:住房主体为砖(木)瓦结构,室内地面硬化、平整、防滑,墙面粉饰,房屋顶部至少要用竹(木)板封闭。

3、配套设施:有厨房、卫生间;有进出道路;照明用电入户;饮用水方便;家具及其他生活设施基本齐全,能满足居住对象生活需要。

4、设立标识:纳入农村危房改造的住房,要在醒目位置设置全省统一设计的“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标识。

(三)技术服务

各相关部门要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农村了解情况,编制安全、经济、适用的农房设计图和施工方案,免费发放给农户参考。要组织技术力量,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

(四)档案管理

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建村函[2016]168号)和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的通知》(湘民办函[2016]247号)要求,完善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规范有关信息管理。农户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协议、竣工验收表等材料,其中档案表必须按照信息系统公布的最新样表制作。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确保农户档案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录入系统。各乡镇接到下达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后,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危改对象基本信息录入农户档案信息系统,并按工程进度及时更新进展情况,确保及时、全免、真实的反映工程进度。2016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信息录入工作。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从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中随机抽查各地信息录入、进展、和完成情况,定期通报。

四、项目实施和管理

按照省下达的2016年危改任务,切实抓好落实实施。

(一)调查摸底,登记造册

各镇政府要组织人员深入村组,对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其他贫困户无房和危房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此项工作于5月20日前完成。

(二)严格程序,确定对象

各镇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程序。具体补助对象的确定,严格按照“本人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张榜公示、镇政府审核、区民政局审批”的工作程序进行。对象确定工作要在5月底前完成,于6月10日前将危改对象基本信息录入农户档案信息系统。各镇要组织与获批准危房改造的农户签订协议,明确具体建设要求、补助标准、和开工、竣工时间,让户主签字,做好施工准备。

(三)制定方案,组织实施

各镇要制定工作方案,将改造任务落实到户,工作责任细化到人,组织人员于6月10日前完成与危房改造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及时组织补助对象开工建房或维修加固房屋。

(四)检查验收,总结工作

要加强对建房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情况监督检查。实行项目半月报制度,各镇于每月底和中旬将改造进度报区民政局。10月初,各镇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自检,并向区民政局上报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完成情况,区民政局根据下达的建设任务对各镇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兑现建房补助资金。农村危房改造建房户要于2016年11月初竣工,确保建房户春节前入住新居。

五、完善工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构

成立天元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人民政府分管民政的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建设局、区发改局、区审计局、区监察局、区残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由区民政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镇要切实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建设工作的领导,由一把手负总责,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

(二)加强规划编制

各镇要根据当地农村住房现状、危房改造对象底数,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补助标准,明确建房要求,认真编制危房改造规划。当前重点组织编制2016-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规划。国土部门、住建部门要参与村镇规划、土地规划的审查和实施,确保农村危房改造规划落实。

(三)明确工作职责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内容之一,已纳入对各级政府的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搞好政策衔接,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与新农村建设、安居工程、灾后重建等工作结合起来,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各镇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将任务分配到人,层层签订责任状,确保在11底初全部完工,竣工率达到100%。对任务不能按时按质完成或在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贪污挪用建设资金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四)拓宽筹资渠道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民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通过银行信贷、社会捐助、政策减免、邻里互助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开展社会互助,动员机关单位、工商企业、社会各界捐款捐物帮助农村困难农户进行危房改造。

(五)加强宣传引导

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栏和标语等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动员,使农村危房改造的政策深入人心,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要大力宣传报道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顺利进行。

抄送:区委各部门,市民政局。

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各群团组织。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22日印发

以上这篇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就为您介绍到这里,希望它能够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分享给您的好友,更多范文尽在:工作计划,希望大家多多支持第一公文网网,谢谢。

农村在改造(四):2016农村危房改造承诺书

农村危房改造承诺书

甲方: 村委会

乙方: 农户

为了确保全村今年危房改造工程顺利完成,按照高港区农房翻建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村的实际,经双方协商,特制定本协议,望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责任

为符合农房翻建条件的农户按照规划放线,根据工程进度要求,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工程完工后及时做好翻建房屋的竣工验收工作。

二、乙方责任

1、要严格按照有关农房质量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必须设置上下圈梁、构造柱,确保建房质量。

2、在整个建设项目完工后,要按照甲方的要求清理完建筑垃圾和周边环境。

3、乙方必须于 年 月 日前完成建房及庭院整理工作,并清理庭院周围垃圾。

三、违约责任

1、甲方要按照协议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指导督促乙方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危房改造工作,否则,上级有关部门和乙方将追究甲方责任。

2、乙方在选址、建房标准、工程质量等方面,只要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取消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3、乙方不能按期完工或完成宅基地周围环境整治要求的,甲方有权取消或降低补助标准。

4、其他说明事项:

四、附则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村委会和各农户各一份,报镇(街道)、区农房建设主管部门各一份。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村委会(盖章)

乙 方: 农 户(签字)

见证单位: 镇(街道)(盖章)

年 月 日

农村房屋拆除承诺书

甲方:中分村委会

乙方:农户:

住址: 中分 村 小组

乙方承诺,根据中分村美好乡村建设的标准和要求,自行组织实施危房改造工程(包括墙体刷白),并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新建、修缮住房必须符合村庄建设规划,否则甲方取消其危房改造资格,收回部分改造款。

墙体刷白的时间要求:等甲方通知后按标准自行实施。(如影响村庄规划整体进度,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此协议一式贰份,甲方和乙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中分 村(居)民委员会

乙方:农户:

二0一四年一月二十五日

农村危房改造申请书

尊敬的上级领导:

您们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y/337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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