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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知识竞赛题目
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入答题卡中:
1、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以下简称《残疾人保障法》),自( C )起施行。
A.2008年4月1日
B.2008年5月10日
C.2008年7月1日
2、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共有(a )。
A.九章六十八条
B.八章五十四条
C.九章六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 C)修订通过。
A.2008年4月16日
B.2008年4月20日
C.2008年4月24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是根据( B)制定的。
A.法律
B.宪法
C.法规
5、《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明确的残疾类别有(B )。
A.6类8种
B.8类
C.7类8种
6、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 A)。
A.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
B.共享改革开放成果
C.共享经济社会成果
7、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受( C )。
A.政策保护
B.道德规范保护
C.法律保护
8、《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要求全社会对残疾人( B )。
A.同情、抚慰、关怀、支持
B.理解、尊重、关心、帮助
C.怜悯、爱护、照顾、扶持
9、国家鼓励残疾人( A ),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A.自尊、自信、自强、自立
B.自制、自助、自给、自足
C.自持、自勉、自爱、自重
10、针对遗传、疾病、药物、事故、灾害、环境污染和其他致残因素,国家有计划地开展( A )工作。
A.残疾预防
B.康复工作
C.卫生
11、残疾人组织对残疾人通过( C )其合法权益需要帮助的,应当给予支持。
A.依法维护
B.司法援助
C.诉讼维护
12、国家和社会采取措施,逐步完善(B ),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无障碍环境。
A.专门措施
B.无障碍设施
C.特殊措施
1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将残疾人事业纳入( B )。
A.政府年度工作计划
B.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C.残疾人工作计划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普通高级中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 A )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要求的残疾考生入学。
A.必须招收
B.视情况招收
C.应当招收
15、盲人持有效证件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地铁、渡船等公共交通工具可( C )。
A.半价付费
B.优惠付费
C.免费
16、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符合规定予以供养的残疾人指( c )。
A.无劳动能力,无亲属,无固定工资收入的残疾人
B.无一技之长,无家庭,无固定职业的残疾人
C.无劳动能力,无抚养人或者抚养人不具有抚养能力,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
17、政府和社会鼓励,帮助残疾人从事文学、艺术、教育、科学、技术和其他有益于人民的( c)劳动。
A.自觉性
B.开拓性
C.创造性
18、文化、体育、娱乐和其他公共活动场所,为残疾人提供( c )。
A.特殊服务
B.辅助器具等设施
C.方便和照顾
19、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为残疾人获取( b )提供便利。
A.个人信息
B.公共信息
C.社会信息
20、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康复措施,帮助残疾人( a)。
A.恢复或者补偿功能
B.强化或者完善体能
C.健全或者增强体质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残疾人劳动就业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针,采取( b )。
A.特殊政策和扶持措施
B.优惠政策和扶持保护措施
C.优先照顾和特别扶持
22、社会各单位在职工的招用、转正、晋级、职称评定、劳动报酬、生活福利、休息休假、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得(a )。
A.歧视残疾人
B.有自定政策对待残疾人
C.不得与《残疾人保障法》相抵触的政策规定
23、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 c)和其他残疾的人。
A.部分残疾
B.全部残疾
C.多重残疾
2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残疾标准由(c )规定。
A.医疗机构
B.当地政府
C.国务院
25、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 b )的权利。
A.特殊
B.平等
C.优先
26、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a )。
A.残疾人人格
B.残疾人人身
C.残疾人尊严
27、政府和社会采取措施,完善对残疾人的社会保障,(a )残疾人的生活。
A.保障和改善
B.保障和提高
C.逐步提高
28、减轻或者消除残疾影响和外界障碍,保障残疾人权利的实现,国家采取辅助方法和扶持措施,对残疾人给予(b )。
A.特殊帮助
B.特别扶助
C.特殊政策
29、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事业纳入( a ),加强领导、综合协调,并将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
A.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B.残疾人工作计划
C.政府年度工作计划
30、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残疾人工作的机构,负责( a )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事业的工作。
A.组织、协调、指导、督促
B.组织、配合、督促、服务
C.组织、支持、帮助、服务
31、各级政府在制定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对涉及残疾人权益和残疾人事业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 c )的意见。
A.残疾人和残疾人亲属
B.残疾人组织和社会各界
C.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
32、全社会应当发扬人道主义精神,( b )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
A.理解、支持、关爱、帮助
B.理解、尊重、关心、帮助
C.理解、尊重、关注、帮助
33、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残疾人提供( b )。
A.辅助性服务
B.捐助和服务
C.优先和服务
34、禁止对残疾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 a )残疾人。
A.虐待、遗弃
B.虐待、抛弃
C.歧视、遗弃
35、残疾人应当遵守( b ),履行应尽的义务,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A.规章制度
B.法律、法规
C.宪法
36、各级人民政府对贫困残疾人的基本医疗、康复服务、必要的辅助器具的配置和更换,应当按照规定( b )。【最新残疾人保障法】
A.给予补贴
B.给予救助
C.给予减免
37、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根据需要有计划地在医疗机构设立( c)。
A.兼职康复工作岗位
B.康复工作基金
C.康复医学科室
38、《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残疾人教育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以普及为重点的方针,保障义务教育,着重发展(a )。
A.职业教育
B.特殊教育
C.普通教育
39、普及小学、初级中等学校,( b )能适应其学习生活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A.适当招收
B.必须招收
C.照顾招收
40、《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从事特殊教育的教师和手语翻译,享受(b )。
A.特殊教育补助
B.特殊教育津贴
C.特殊教育工资
关于举办“《残疾人保障法》主题讲座”
的方案
2015年5月17日是第二十五次全国助残日,为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提高对残疾人群体的法治宣传力度,促进残疾人学法、懂法、守法的同时,懂得正确的使用法律法规自我维权,保障残疾人群体的合法权益。自治区残联维权部、自治区肢残人协会计划于2015年5月16日,为残疾人举办一场《残疾人保障法》主题讲座,现制定以下活动方案:
一、主题及内容
主题:《残疾人保障法》内容解读
内容:1、国际、国内残疾人最新政策法规;
2、当前形势与残疾人关系;【最新残疾人保障法】
3、残疾人应当如何维权;
4、残疾人庇护性行业与残疾人就业。
二、主办、承办方:
主办:自治区残联维权部
承办:自治区残联肢残人协会
二、活动时间:2015年5月16日上午10:30分;
三、活动地点:自治区残联机关大楼14楼会议室;
1
四、主讲人:自治区残联维权部(政研室)部长:洪德义;
五、听课人员:乌鲁木齐市及周边区县残疾人。(预计60人)
六、经费预算:
1、讲座横幅:100元。
2、矿泉水:60元
3、培训材料印制费:300元
4、讲课费:500元。
合计960元。
2015
2
年5月8日
第一节 立法背景和基本结构
一、立法背景
我国残疾人立法是建立在残疾人事业发展基础之上的,即在残疾人事业发展到一定阶段以后才开始进行相关立法。1953年我国成立了中国盲人福利会,1956年我国成立了中国聋哑人福利会,1960年两者合并成为中国盲人 聋哑人协会,1988年中国盲人 聋哑人协会与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合并后成立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随后各地也先后成立了本地残疾人联合会,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了组织保障。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成立以后,才开始推动制定相关法律,以规范残疾人事业发展和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即先有残疾人事业,后有残疾人立法。
在中国残联、民政部等相关单位的大力推动下,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于 1990年12月28日通过《残疾人保障法》,自1991年5月15日起施行。《残疾人保障法》的通过具有以下重要意义:第一,这是我国第一部旨在全面保障残疾人权利的专门法律,标志着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开始步入法治化轨道。第二,这是我国在社会法领域通过的第一部保护特殊群体的专门法律,对于其他特殊群体权利立法具有借鉴意义。比如1991年《未成年人保护法》、1992年《妇女权益保障法》、1996年《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都是在《残疾人保障法》出台之后制定的。
在中国残联、民政部等相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残疾人保障法》进行了修订,并于2015年4月24日通过,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残疾人保障法》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修订后的《残疾人保障法》的内容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残疾人事业发展水平比较协调,比如无障碍环境、社会保障两章基本上都是新增加的内容,其规定反映了新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和残疾人权益保障的特征和要求。第二,修订后的《残疾人保障法》进一步强化对残疾人的权利保障,进一步扩大对残疾人的特别扶助范围,进一步明确侵害残疾人权利的法律责任,对于保障残疾人各项权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第三,《残疾人保障法》的修订过程正好与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的制定过程契合,《残疾人保障法》充分吸收了联合国公约的基本原则和精神。
二、基本结构
1990年《残疾人保障法》共9章54条,2015年修订后的《残疾人保障法》共9章68条,基本结构如下:
第一章“总则”,包括第1条至第14条,共14条。主要规定了立法依据、残疾人定义、残疾人的基本权利和保障措施、残疾人的义务等内容。
第二章“康复”,包括第15条至第20条,共6条。主要规定了残疾人享有康复服务的权利与保障措施。
第三章“教育”,包括第21条至第29条,共9条。主要规定了残疾人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保障措施。
第四章“劳动就业”,包括第30条至第40条,共11条。主要规定了残疾人劳动的权利和保障措施。
第五章“文化生活”,包括第41条至第45条,共5条。 主要规定了残疾人享有平等参与文化生活的权利和保障措施。
第六章“社会保障”,包括第46条至第51条,共6条。主要规定了残疾人享有各项社会保障的权利和保障措施。
第七章“无障碍环境”,包括第52条至第58条,共7条。主要规定了国家和社会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创造无障碍环境的责任和相应措施。
第八章“法律责任”,包括第59条至第67条,共9条。主要规定了残疾人权益受侵害后的救济途径和侵犯残疾人权益的法律责任。
第九章“附则”,包括第68条。主要规定了法律的生效时间。
三、重要提示
一是,《残疾人保障法》作为保障残疾人权利的基本法,其中规定了保障残疾人权利的诸多条款,但是保障残疾人权利的法律远不止《残疾人保障法》,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等60多部法律中都有保障残疾人权利的内容。
二是,《残疾人保障法》作为保障残疾人权利的专门性法律,其中规定的许多条款比较原则、笼统,需要立法机关制定相应的配套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确保其实施。目前已经制定的行政法规包括国务院制定通过的《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地方性法规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有立法权的地级市人大常委会制定通过的《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和残疾人保障条例。
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以宪法为依据,以刑事、民事、行政等法律为基础,以残疾人保障法为核心,以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行政法规为配套,以优惠和扶助残疾人的地方法规为补充,全面保障残疾人权利和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法律体系。
我国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法律法规体系
第一层级 宪法
第二层级 普通法律 民法通则、刑法、民诉法、刑诉法等
专门法律 残疾人保障法
第三层级 普通行政法规 工伤保险条例、全民健身条例等
专门行政法规 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无障碍
环境建设条例等【最新残疾人保障法】
第四层级 普通地方法规 天津市全民健身条例、上海市母婴保健条例等
专门地方法规 北京市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山西省残
疾人保障条例、上海市精神卫生条例等
第二节 重点法条解读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残疾人保障法》,我们挑选了一些比较重要的条款,与大家共同解读。
1.第2条解读
第二条 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
残疾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第2条是关于残疾定义、分类和残疾人标准的规定。
如何对残疾进行界定是个十分困难的事情,不同国家对残疾采用不同的认定标准,至今国际上也没有形成统一无疑的残疾认定标准。
根据我国《残疾人保障法》第2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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