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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金海湖关于人类遗址

时间:2017-03-09   来源:读后感大全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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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金海湖关于人类遗址(一):《毕节市双山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

《毕节市双山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总则》——文本

《毕节市双山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

《毕节市双山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已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现将规划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4年9月10日~10月9日

敬请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以供修改完善。若有意见可在公示截止日前书面函至 毕节市城乡规划局 (邮编:551700;

系电话:0857—8250222、8638916)。

毕节市城乡规划局 2014年9月10日

《毕节市双山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最终稿)简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规划目的

为落实城市发展策略,促进城市有序发展和地域文化特色传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在《毕节-大方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指导下编制《毕节市双山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总则》(以下简称本规划)。以规划的控制和指导,统筹安排规划范围内的土地使用和各项建设,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为城市规划管理提供立法依据,保障土地的科学、合理与经济利用。第二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3、《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2002);

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5、《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版); 6、《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GB50442-2008); 7、《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 8、《城市道路交通设计规划规范》(GB 50220—95); 9、《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83-99); 10、《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

11、《贵州省城市和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与实施管理暂行办法》(2009); 12、《毕节—大方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

《毕节市双山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总则》——文本

13、国家相关规范、贵州省和毕节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专项规划。

第三条 规划范围

本规划区规划范围北到青龙山、飞雄机场,东到竹园东环快速路,南到营盘山、甘双路、双南一路、南环路,西到小甘路,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20.22平方公里。

本规划区由梨树片区、甘河片区、职教城片区、双山片区、双山产业片区、机场片区、竹园片区等功能区共同组成。

第四条 规划效力

本规划是双山新区规划范围内土地使用和各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适用于规划范围内各类用地开发与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本规划范围内编制和实施下层次规划,进行工程设计与开发建设,均应符合本规划的规定和要求。

规划文本和图则具有同等效力。

本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以下划线和字体加粗表示。

第二章 功能定位与规模

第五条 功能定位

结合毕节整体城市发展定位和本规划区在城市发展目标中的作用,将本规划区规划定位为大毕节辐射川滇黔交界的区域性中心城市核心区;打造大毕节国际内陆港的载体,驱动大毕节一体化发展的动力引擎。

第六条 规模控制

规划总用地面积12022.18公顷,各片区的总用地面积9616.40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面积

《毕节市双山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总则》——文本

6906.15公顷,区域交通设施用地87.58公顷,特殊用地20.00公顷,水域用地面积454.72公顷,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233.15公顷;梨树片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80.57公顷;其它非建设用地面积2147.95公顷。

规划居住人口规模为55.5万人。

第三章 规划结构与土地使用规划

第七条 规划结构

本规划区规划结构可概括为一核六心扣双环,港城一体八片区。 一核主要为环金海湖湿地公园形成的城市综合公共服务核心。

六心分别为高铁站商贸中心、甘河生态休闲中心、职教城文体中心、双山产业服务中心、机场高端商务中心、竹园商贸物流服务中心。

双环分别为沿东部快速路、新双路形成的城市生活服务环和沿小瓦快速路、新双路形成的城市产业发展环。

双廊分别为结合落脚河、归化水库形成的城市水脉生态绿廊和引入南部山体,结合金海湖湿地公园打造的入城生态景观绿廊。

港城一体主要指中部双山片区为公共核心组团、东部三个组团为内陆港核心组团、西部三组团为城市生活组团,共同形成产城融合、港城一体的整体空间格局。

八片区主要包括梨树片区、甘河片区、职教城片区、双山片区、双山产业片区、竹园片区、机场片区、远景双山南部片区。

第八条 用地布局

1、居住用地规划

规划居住用地面积1447.8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20.96%,其中二类居住用地面积1275.60公顷,商住用地面积172.27公顷。参照《毕节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征求意见第三稿),商住混合用地中居住计容建筑面积不得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70%。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规划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840.2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2.17%。其中双山片

甘河片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78.07公顷;双山产业片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85.44公顷;竹园片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22.88公顷;机场片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9.43公顷;职教城片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30.73公顷。

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规划

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面积955.3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3.83%。其中双山片区商业服务业用地面积154.71公顷;梨树片区商业服务业用地面积121.63公顷;甘河片区商业服务业用地面积313.18公顷;双山产业片区商业服务业用地面积130.84公顷;竹园片区商业服务业用地面积131.45公顷;机场片区商业服务业用地面积72.63公顷;职教城片区商业服务业用地面积30.19公顷。

4、工业用地规划

规划工业用地面积472.4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6.84%,其中一类工业用地459.93公顷,二类工业用地12.54公顷。

5、物流仓储用地规划

规划物流仓储用地面积406.61公顷,均为一类物流仓储用地,占城市建设用地的5.89%。其中梨树片区物流仓储用地面积22.16公顷;竹园片区物流仓储用地面积266.86公顷;双山产业片区物流仓储用地面积57.03公顷;机场片区物流仓储用地面积60.56公顷。

6、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规划

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 1624.1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23.52%。其中城市道路

用地面积1461.96公顷,;交通枢纽用地66.26公顷;交通场站用地面积71.44公顷。

7、公用设施用地规划

规划公共设施用地面积82.1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19%。其中供应设施用地面积40.58公顷;环境设施用地20.92公顷;安全设施用地面积16.40公顷;其它公用设施用地4.29公顷。

8、绿地与广场用地规划

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1077.2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5.60%。其中公园绿地面积

701.74公顷;防护绿地面积363.55公顷;广场用地面积11.97公顷。

本规划区内规划各类用地构成见附表1。

第四章 土地使用规划控制

第九条 用地分类【毕节金海湖关于人类遗址】

土地用地分类以《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为依据,用地划分至中类或小类。

第十条 分区控制

1、划分依据

分区结合功能分区、行政单元、天然地理界线等要素统一划定。本次规划结合双山新区功能布局结构,将双山新区划分为7个分区,分别为梨树片区、双山片区、甘河片区、双山产业片区、机场片区、竹园片区及职教园片区。其中职教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编制完成,本次规划将其纳入规划区内统筹考虑。

2、控制内容

总体定位:对分区发展目标、功能定位的描述。

规模控制:基于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及片区发展定位及发展条件下确定的各分区人口、用地、建筑总量等方面的规划控制指标。

公共设施控制(居住区级以上):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居住区级以上设施的规模和布局。 绿地及河道水系:具体落实绿地系统规划中所确定的用地,并提出规划绿地总量指标,作为强制性指标。

市政及防灾设施:依据各专业系统规划,经综合平衡后所确定的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和防灾设施,包括给水、排水、电力、电信、消防、防洪、抗震等设施的规模和布局。

单元划分:结合片区功能特点及管理单元划分依据,提出规划区内控制单元的划分。

《毕节市双山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总则》——文本

第十一条 单元控制

1、划分依据

本次规划单元划分以以下要点为依据:规模应符合居住区级别的人口和用地规模要求;从城市功能组团来看,编制单元要遵循各个独立功能组团的完整性要求;考虑与城市主要道路、行政区边界、街道、城市河道等城市重要分界线相协调。

2、 控制内容

(1)土地控制管理

主导功能:对控制单元主要功能的概括与描述,主要包括居住、公共设施、旅游、商贸、广场、市政公用设施、绿地等。

规划规模:控制单元的用地规模和居住人口控制规模,是配套设施测算的依据,测算中应充分考虑土地兼容性等因素引起的居住人口变化。

建设容量:指控制单元内允许建设的最大建设规模,包括居住建筑建设容量、公共建筑建设容量。

绿地广场:控制单元内绿地与广场用地的面积,包括公园绿地和广场用地单项面积。 配套设施:主要包括居住区公共配套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和道路交通设施。 (2)城市设计管理

在总体城市设计的分析基础上细分,提出本街坊城市设计的具体要求,如空间形象、景观界面、

高度控制、城市轴线、城市节点等要素。【毕节金海湖关于人类遗址】

第十二条 地块划分

本规划区按单元、街坊、地块三级编号,其中单元结合人口规模、用地规模、功能分区和主要城市干道划分,街坊结合规划道路网划分,地块按土地使用性质划分。

每个地块采用一个三级编号的地块编码,即“单元代码+街坊代码+地块编号”组成。如GHa—01-01 即表示规划甘河片区a单元01号街坊的第1号地块。各片区应按照此编码原则进行统一编码。

《毕节市双山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总则》——文本

第十三条 土地使用性质兼容性

为保证土地使用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地块建设兼容性可以参照附表2进行确定。

土地开发过程中由于现实原因或特殊要求,需要变更地块使用性质及规模时,应进行分析论证,初中按每3-5万人设置1处。每处服务半径1000米,生均用地面积25平方米,每班50人的标准配置,本规划区内共规划初中14所。

小学按每1.5—2.15万人设置1处,每处服务半径500米,生均用地面积20平方米,每班45人的标准配置,本规划区内共规划26所小学。

经专家评审和规划管理部门核准后方可变更。

第十四条 地块建设容量控制

地块控制指标包括规定性指标和指导性指标,规定性指标包括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控制高度、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及相应配套设施;指导性指标包括人口容量、建筑形式、体量、色彩、风格要求、建筑色彩要求和其它环境要求。

规定性指标在开发建设时必须遵照执行,除工业、物流仓储用地外,其它用地的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为上限指标,绿地率为下限指标。

第五章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控制

第十五条 城市级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1、公共服务设施布局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主要包括双山新区行政办公中心、市级行政办公机构等行政办公设施,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文化设施,中小学、中等专业学校、科技研发等教育科研设施,体育中心、体育馆等体育设施,三甲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医疗卫生设施,养老院、救助管理站等社会福利设施。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主要包括商业购物、度假小镇、酒店餐饮、特色商贸等商业设施,商务金融、总部办公等商务设施,休闲娱乐康体设施,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2、基础教育设施规划

高中结合现状已确定项目和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按生均用地面积25平方米,每班50人的标准配置。部分高中除了要满足片区内居住人口的教育需求外,还需考虑服务整个毕节中心城区范围,本规划区共规划高中5所。

幼儿园按0.5—1万人设置一处,服务半径约300米,生均用地面积不低于15平方米。每班30人的标准配置。

基础教育设施在本规划区内的布局情况详见附表3。

第十六条 居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本次规划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 年版)中关于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要求,居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具有较大的互补性,集中布置能形成较好的聚集效应,一方面便于居民一次出行即可满足购物、休闲、交流、锻炼等多种需求。另一方面,有利于促进社区居民的感情交流,增强社区的内聚力和社区活力。主要包括社区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区服务、行政管理、商业服务等,规划将其分为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和邻里级公共服务设施。

1、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

社区级公共配套设施主要包括社区医疗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社区养老院、老年人活动中心、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社区商业服务中心、菜市场、邮政局等,主要结合社区中心进行布局,社区中心以步行15分钟,约1000米为服务半径,服务人口约3-5万人,本规划区包括23个居住社区。

2、邻里级公共服务设施

邻里级公共配套设施主要包括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文化活动站、居民活动场、托老所、社区服务站、居委会、社区商业服务网点、幼儿园等,主要结合邻里中心进行布局,邻里中心以步行距离为500米为半径,服务人口约为1—2万人,本规划区共包括39个邻里单元。

第十七条 配套设施数量及规模

公共配套服务设施项目在本规划区内配置的规定要求详见附表4,各分片区规划应按要求具体

毕节金海湖关于人类遗址(二):贵州省毕节市房地产市场分析

贵州省毕节市房地产

市场分析

姓名:罗志刚

班级:13工管本(2)班 学院:建筑工程学院 指导老师:刘颖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五日【毕节金海湖关于人类遗址】

第一节 毕节市房地产地域环境分析

一、 地理位置

毕节是贵州省下辖的地级市,位于贵州省西北部,贵州金三角之一,乌蒙山腹地,川、滇、黔之锁钥,长江珠江之屏障,东靠贵阳市、遵义市,南连安顺市、六盘水市,西邻云南省昭通市、曲靖市,北接四川省泸州市,是乌江、北盘江、赤水河发源地。

二、 自然环境 (一)、水文

毕节市全市河长大于10千米的河流有193条,分别流入乌江、赤水河、北盘江、金沙江4大水系。属长江流域乌江水系的主要干流有偏岩河、野济河、六冲河、三岔河;属赤水河水系的有赤水河;属金沙江水系的有牛栏江、白水河;属珠江流域的有北盘江上游的可渡河。市境内属长江流域的流域面积2.56万平方公里,属珠江流域的流域面积1239平方公里,分别占全市总面积的95.39%、4.61%。其中乌江水系流域面积1.78万平方公里,金沙江水系流域面积4901平方公里,赤水河系流域面积2943平方公里,分别占总面积的66.2%、18.3%、10.9%。

境内建成的大型水库支嘎阿鲁湖,水域面积达80平方公里,蓄水形成库容达44.97亿立方米,被称为贵州第一湖。在建的夹岩水利枢纽工程,集雨面积为4306平方公里,总库容13.25亿立方米,水

利库容8.48亿立方米,预计总投资

169.4亿元,为贵州最大的水利枢纽工程。

(二)、气候

毕节市属北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夏无酷暑,冬无严寒,季风气候比较明显,降雨量较为充沛,立体气候突出,全市各区县多年(1951—1998)平均温度在10℃—15℃之间,最高为金沙县,最低为威宁县;年日照数在1096—1769小时之间,最多为威宁县;无霜期245—290天,金沙、织金两县最长;年均降水量849-1399毫米之间,最多为织金县,最少为赫章县。

海拔相对高差大,垂直气候变化尤为明显,山上山下冷暖不同,高原盆地寒热各异,利于多种动植物生长。2010年,年平均气温在12℃—15.4℃之间,年平均日照时数在995.2小时—1631.6小时之间,年平均降水量在727.3mm—1193.2mm之间。

第二节毕节市房地产宏观经济环境分析

一、 毕节市GDP增长情况

从表中很容易看出几点:

1、毕节市人均GDP落后于全省GDP值为7245元,发展压力仍然巨大。 2、全毕节市仅有金沙县人均GDP超过全省平均值。

3、人均GDP低于20000元的分别为织金县、赫章县、威宁县,这三县也是人均GDP低于毕节市均G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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