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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政务公开办事制度

时间:2017-02-02   来源:手抄报内容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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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政务公开办事制度(一):政务村务公开制度

政务村务公开制度

一、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公开。

二、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原则,不回避矛盾,不避重就轻,公开内容全面真实。

三、积极探索政务村务公开的新办法、新途径,不断解决新情况、新问题。

四、注重实效,因地制宜,增强政务村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既要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又要合理安排,分类指导,有序推进。

五、以党务公开为龙头,带动贯穿政务公开,巩固和提高村务公开。

六、公开要及时,内容要真实。一般事项一季度一公开,重大事项随时公开,阶段性工作要逐段公开。

七、各村、各单位要建立规范、永久性的固定公开阵地。

八、公开的主要内容:

1、财务收支及审计结果;

2、企业承包合同结算;

3、土地征用和村民宅基地审批;

4、重大项目建设招投标和资产处置情况;

5、全村山林、水面、土地确权经营情况;

6、上级各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

7、村干部报酬及年度工作任务结帐;

8、村级债权债务锁定情况;

9、计划生育指标执行情况;

10、村集体经济组织各项制度;

11、信访处理结果;

12、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村政务公开办事制度(二):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制度

殷村镇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制度

【村政务公开办事制度】

为了加强我镇基层民主政治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基层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依据有关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主要内容

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内容外,农村基层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工作应最大限度地向社会和群众公开。要以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入手,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容易出现不公平、不公正甚至产生腐败的环节以及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都应当公开。公开的主要内容要按照固定公开、定期公开、即时公开的方式分项公开,固定公开的内容应一年更换一次,定期公开的内容至少每季度一次,即时公开的内容应在公开事项发生之日起七日内公开。公开的内容应做好书面记录并存档。

对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每次公开后,都要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建议,要积极采纳;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加以解决,暂时无法解决的,要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1、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镇党委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固定公开的内容:组织设置、党员分布和领导班

子分工、主要职责和联系方式;年度党务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党委上一年度工作实绩和廉政情况。

(2)定期公开的内容:组织生活开展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履行职责和分管工作进展或完成情况;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及整改情况;发展党员和党费收缴、管理情况;党组织选举情况;党员干部考核、调动、任免情况。

(3)即时公开的内容:对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事关全局的重大事项决策情况;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情况;党内各类争先创优、竞赛评比情况;困难党员帮扶和救助情况;党员干部违纪查处及对党员和干部群众提出的建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等;上级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村党支部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固定公开的内容:组织设置和人员分工情况;党员基本情况;村党组织年度工作计划和上一年度目标完成情况;上一年度党员民主评议情况;村党委班子成员廉政建设情况。

(2)定期公开的内容:村党组织工作进展及完成情况;党费收缴及党员违反党纪受处理的情况;拟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吸收预备党员及其转正情况;后备干部初步人选的基本情况。

(3)即时公开的内容:镇党委、村党支部及党员大会

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承诺为群众办实事情况;党员民主评议及评议处置结果等情况;参加上级党组织荣誉评比的类别、条件、方法、初定名单及党员受到表彰奖励等情况;困难党员享受补助的情况;党员结对帮扶情况;上级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2、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镇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固定公开的内容:政府的职责权限、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条件、办事时限、办事纪律、办事结果等事项;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姓名、职务和工作分工情况;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事项以及政府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及执行情况;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乡镇的债权、债务情况。

(2)定期公开的内容:贯彻落实中央及省有关农村工作政策情况;财政、财务收支、上级下拨的各类专项资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镇经济实体的承包、租赁、拍卖情况;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及其补偿、宅基地使用的审核、筹资筹劳等情况;政府人事任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人员考核、奖惩任免(职称晋升)、工资调整情况;政府采购的决策、执行和费用支出以及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情况;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公开的政务事项。

(3)即时公开的内容:为民办实事项目及执行情况、兴办的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切身利益的其它事项;计划生育、救灾救济、低保发放、农民负担、征兵、退伍军人安置等情况。

镇各基层站所要公开的主要内容:机构设置、职责权限、办事内容、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办事时限、服务承诺、监督办法和办事结果;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规定;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调整、取消以及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执收执罚部门的收费依据及标准;上级主管部门明确要求必须公开的其他事项。

3、村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固定公开的内容:村年度财务计划及执行情况;各项收入和支出;各项财产、债权债务和收益分配以及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小组、农(畜)产品行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所有的资产等;村年度工作计划、村干部分工、村民(代表)会议形成的决定决议及实施情况;村(组)干部管理情况;村(组)干部报酬、民主评议、任期和离任审计及奖励情况等。【村政务公开办事制度】

(2)定期公开的内容:村集体企业的经营、承包、租赁、出售、转让及费用的收缴、管理、使用情况;村集体土地、水面、山地开发、征用、租赁、承包情况;集体土地征用补偿安置费用分配方案等;上级的支农惠农政策和到村到

户的资金、新农村建设的各项资金及其使用情况、“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新型合作医疗、粮食直接补贴、退耕还林还草款物兑现以及国家其它涉农补贴、资助村集体政策落实情况;当年生育证发放、人口出生、节育措施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国家奖励扶助及计生困难家庭救助情况等。

(3)即时公开的内容:村级道路、水利、文化教育、卫生事业的规划、立项、经费筹集、工程招标、承包方案及实施情况;农村优扶对象的抚恤补助和“五保户”的供养,农村低保户名单,政府救灾救济扶贫等款物的分配、发放;国家扶贫、移民、以工代赈资金的使用情况;其他需要即时公开的内容。

(二)形式和程序

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形式要因地制宜,灵活多样,要有利于群众知情、群众办事、群众监督,为人民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1、党务公开的形式和程序

党务公开应设置在便于党员群众观看的醒目地方,按内容逐条逐项予以公开。村党务公开栏可与村务公开栏合二为

一。对只限于在党内公开的内容,可以通过召开党委会、党政联席会、支部党员大会、下发党内文件、在党员活动室公布等形式进行。可向社会公开的,可采取党务公开栏、广播电视、报刊、公报、电子网络、公布电话号码等形式进行。

村政务公开办事制度(三):2016年街道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为强化全街道政务信息公开,切实打造服务型办事处,按照区政府关于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街道办事处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政务公开的目的意义

推行政务公开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各级政府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加快依法行政进程的迫切需要。其目的是便于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广大群众加强对政府工作的监督,为人民群众充分行使对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社会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供保证。这将有利于扩大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经济工作的开放度;有利于集中民智,促进科学决策;有利于从根本上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廉政勤政。

二、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机关为目标,切实加强对行政事务办理情况的监督,保障人民群众依法参加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和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基本原则是: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方便群众,有利监督。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对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只要不属于党和国家机密的都要向社会公开。

三、政务公开的内容

办事处及组成部门的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办事依据,以及对社会的服务承诺、对投诉的追究和处理情况;上级政府设定和规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办事处以上政府制定的非密级规范性文件,特别是需要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的政策性文件、重大政策措施;办事处以上政府有关会议研究决定的可以向社会公开的重大事项;办事处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及执行情况;办事处财政预算、决算执行情况;驻街道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等。

四、政务公开的形式

1、建立重大决策咨询制度和公开听证制度。办事处出台有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前,组织有关方面代表咨询或举行公开听证会,广泛征求吸纳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2、会议公开。办事处召开的讨论研究可以向社会公开事项的有关会议,可邀请有关人员和新闻记者旁听。

3、媒体公开。对部分重要文件和政策措施,要积极通过报刊、新闻刊登发布。加强办事处电子政务建设,将办事处的有关政策法规、组织机构、办事程序通过政务信息网站向社会公开。

4、文件公开。办事处制定下发的非保密性、规范性文件要及时向社会公开。继续办好《办事处工作简报》、《办事处工作动态》,及时将办事处的有关文件和工作动态刊发,进一步发挥宣传政策、传达政令、公开政务、联系群众的作用。

5、办事处机关要将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办事程序,以网站、公示栏等形式公布,重点抓好为民服务大厅、办事处网站的建设,特别是在为民服务大厅实行窗口规范化服务制度。

五、政务公开措施

1、严格工作程序。对公开的内容要进行认真审核把关。网上公开的内容,由分管领导初审后,报主管领导审批,确保信息真实安全。要加强信息化管理,确定专人具体承办公开事宜和咨询服务。

2、建立责任制。办事处各部门是政务公开的主要窗口,要把政务公开的内容具体化,并逐步做到规范化。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年初要安排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情况纳入各部门季度考核,年末要进行总结评比,把推行政务公开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内容。

村政务公开办事制度(四):2015乡镇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第1篇:乡镇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县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镇政务公开工作,经镇党委会议研究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市、县政务公开会议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勤政廉政为根本要求,提高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严格依法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范围、程序履行公开义务。

2、坚持全面真实原则。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如实公开,并保证信息充分、真实有效。

3、坚持及时便民原则。按照规定对应当公开的事项,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

通过推行政务公开,努力使政府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渠道更加畅通,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

二、公开形式及内容

1、公开形式。主要是设立固定的公开栏,公开栏包括政务公开栏、镇上开设政务宣传栏、平罗政府信息公开网、电子政务平台、设立公开意见箱。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与村务、居务密切相关的政务,根据公开的内容、性质、要求、对象等,除在公开栏公开外,还采取会议、网络、通知单等各种形式分层次予以公开。

2、公开程序。镇政务公开按以下程序进行:(1)确定拟公开内容。按照有关规定,拟定公开的详细内容。(2)审查核定。将拟公开内容,视不同情况提交镇党委、镇人大会议、政府办公会议或政务公开监督小组讨论审查核实。(3)实施公布。将经审查后的公开内容向群众公布。(4)征询意见。政务公开后,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纠正公开中出现的偏差。(5)建立档案。每次公布的材料进行存档备查。各村、各社区 参照镇政务公开程序做好各自政务公开工作。

3、公开内容。要公开贯彻落实有关“三农”工作政策,粮食良种补贴、农机补贴、农村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扶贫赈灾、征兵工作、土地征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减轻农民负担,各类涉农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专项资金的使用及审计情况,以及其他群众普遍关心、涉及农村和社区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对内还要重点公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机关内部财务收支情况、机关干部交流、考核情况以及其他需要向干部职工、信息网公开的重要事项。

三、监督措施

1、切实加强组织监督。调整和完善镇政务公开监督小组,明确监督内容和责职,发挥监督主力军作用。

2、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实行政府向镇人大报告工作制度,镇政府每年向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报告工作,内容主要为镇当年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财政预决算等。经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开。

3、完善各项制度监督。一是完善全镇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后公开;二是实行预公开制度。镇机关、基层站所、各村、社区在决定或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时,应当在正式决定或办理之前将方案予以公布。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并进行调整、修改后,再将结果公开;三是实行定期审计制度。按审计局要求,接受对镇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和资金的财务收支情况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并将审计结果公开。

4、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镇设立专项举报电话和监督信箱,认真收集群众意见,鼓励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并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进行及时调查处理,举报电话为6013731,监督信箱设在镇大门门房旁。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镇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冯 斌 城关镇党委委员、镇长

成 员:张爱娟 城关镇党委委员 副镇长

李晓军 城关镇党委委员 副镇长

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党政纪委办公室。由张爱娟同志任主任,具体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日常工作,通过电子政务监察平台监督公开情况。李晓雪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各类材料的拟定、报批、定期在平罗政府信息网政务公开平台公开镇政府的相关工作录入、汇总和存档工作。刘斌负责民生服务大厅的相关工作,指导大厅工作人员开展日常电子政务工作。

为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和电子政务平台公开工作内容的全面性,下一步将逐步向社区和村延伸。为此城关镇专门成立政务公开监督小组。

组长:雍海威

成员:张 瑞 王彦琴 陈新民 李建忠 呼爱忠

政务公开监督小组主要监督全镇的政务公开是否经常、规范、有序的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是否得到进一步落实,干部执行党纪政纪的自觉性是否进一步提高,政务事务的透明度是否进一步增强,通过电子政务监察平台监察是否定期在平罗政府信息网上公开相关内容,是否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办理相关有业务,公开是否内容全面真实,结果公平公正等等。

镇党委政府把政务公开工作排上议事日程,并列入对各站办及村、社区年终考核。

第2篇:乡镇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维护其合法权益,现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为目标;以现有政务公开工作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基础;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深入贯彻党的XX大精神,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为我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建立公开、透明、法治、服务型政府。

(二)突出重点,循序渐进,有序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三)简化环节,方便办事,确保便民、高效、易行。

(四)健全机制,常抓不懈,落实长效工作机制。

(五)明确责任,强化监督,扎扎实实做好工作。

三、组织机构

成立推进三道水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

各小组均有具体办公人员。

四、公开内容

凡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除免予公开外,都进行公开。公开的内容包括政府、乡直各单位和各村委会主动公开事项和内部公开事项。

(一)主动公开事项

1、规范性文件和发展规划

⑴乡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各站所、村委会依法行使管理职能的具体制度;【村政务公开办事制度】

⑵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划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

⑶本行政区域经批准的集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等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

2、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⑴影响公众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或者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

⑵扶贫、优抚、教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

⑶土地征收、征用、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情况;

⑷低保生活补助金、救灾物资的发放情况;

⑸政府实事工程的建设、管理及完成情况;

⑹水利开发及利用前景。

3、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

⑴乡基础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中标情况及工程进度情况;

⑵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的方式、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

⑶重要专项基金、资金的使用情况;

⑷政府财政年度预算、决算及执行情况。

4、政府机构和人事

⑴乡人民政府、乡直各单位、各村委会依法行使管理职能的办公地址、机构设置、工作职能、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期限以及监督救济途径等情况;

⑵乡人民政府、乡直各站所、各村委会的负责人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姓名、职责分工;

⑶政府机关的年度工作目标及其执行情况;

⑷政府机关负责人人事任免情况;

5、各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公开的行政执法事项、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纪律,执法对象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执法的结果。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7、法律、法规对前款事项的公开权限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内部公开事项

【村政务公开办事制度】

政府机关主要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内部财务收支情况,机关干部交流、考核情况及其他重要事项在干部职工中公开。

(三)免予公开的内容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

4、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五、公开主体

乡党委、政府,乡直各单位、各村委会;学校、医院以及企业等公用事业单位也要实行公开办事制度。

六、公开方式

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完善政府运行机制、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推行村务和厂务公开以及促进反腐倡廉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利用互联网、政府网站、政务专栏、印发办事小册子等各种便于公众知晓的形式,拓宽政务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各站所各单位要继续推广政务公开栏、政务信息专刊等公开方式,并结合各自实际,按照方便群众、提高效率的要求,重点建立信息公开制度、政情通报制度、政务公示制度、意见征集制度等。积极创新政务信息公开方式,因地制宜,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对经常性的工作定期公开,对阶段性的工作逐段公开,对临时性的工作随时公开。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做到决策前、决策中、决策后公开,并根据群众要求,实行事前、事后公开。

七、公开程序

凡需乡统一公开的重大政府事项,由乡推行政府公开制度领导组办公室就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等征求有关部门和群众的意见后,报乡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领导小组审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乡直各单位、企业需公开的信息,由各单位领导小组审定,报乡推行政府公开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公开;各村委会需公开的政务信息,由各村领导小组审定后,报乡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再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心的重要事项,在正式决定或办理之前要公布方案,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并修订完善后,再正式公开。有些重要事项,如政府财政预决算等,要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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