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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合同管理制度

时间:2017-01-14   来源:作文大全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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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合同管理制度(一):聘用合同管理制度

篇一:员工合同管理制度

员工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调整和规范聘用关系、完善我公司用人机制,维护

我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职工(以下简称乙方)双方的合法权益,推进依法管理,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聘用合同是甲方与乙方确立聘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

义务的协议,也是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的保障书。建立聘用关系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聘用合同。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聘用关系在甲方的所有员工,员工均应按

本规定与甲方签订聘用合同。

第四条 建立聘用关系,实行定岗定员、择优上岗,按劳付酬的

原则。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确保双方权益不受侵害;甲方参照国家有关聘用制度要求,并结合本单位特点与乙方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第二章签订聘用合同的要求和程序

第一条甲方所有在岗人员以及今后符合《我公司招聘与录用的规

定》的条件,调(录)入到甲方的人员都必须与甲方签订聘用合同,以确立聘用关系。聘用合同的具体签订和日常管理由甲方人事处负

责。第二条甲方与乙方签订聘用合同,必须征得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同意方可办理。

第三章聘用合同条款的有关说明

第一条乙方在签订聘用合同时所明确的岗位,合同期内由于工作

的需要而变换岗位,为简化手续,以甲方人事处书面通知为依据,只

要乙方到新岗位工

作即视为有效。

第二条甲方制定薪酬管理办法等配套规章制度,以维护乙方合理

的劳动报酬。非因学历(学位)、职称晋升、行政职务变动的薪酬支付标准变动,甲方须与乙方协商。合同期限根据需要,由甲方确定,可分为有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两种。合同期限包括试用期。合同期限内乙方的岗位、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行政职务发生变化或工作年限累计进入下一档次时,一般不予重新订立合同,待合同期满后根据乙方的岗位、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行政职务或者

工作年限所对应的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同意

后予以续签。

第三条凡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职工,一般应有试用期,试用期最

多不超过3个月。新分配应届毕业生的见习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聘用合同及其变更、解除、终止

第一条聘用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期限;(二)岗位及其职责要求;

(三)工作纪律;

(四)工作条件和时间;

(五)工作报酬;

(六)保险福利待遇;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八)违约责任;

(九)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的发放;

(十)发生争议的解决办法;

(十一)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所列的法定条件或者经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聘用合同的内容。

第三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解除聘用合同:

(一)乙方达到国家、省、市规定的辞退、开除、除名条件的;

(二)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符合解除合同条件的;

(三)乙方在各项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四)乙方从事有违法行为的;

(五)乙方在试用期内证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六)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七)甲方提出变更合同,与乙方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甲方可单

方面解除合同。

第四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可解除聘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认为不适应甲方工作的;

(二)甲方违反法定和双方约定的工作条件和时间,危害乙方安全健康的;

(三)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四)甲方不按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的;

(五)甲方故意不履行合同,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六)乙方根据上述(二)至(五)之规定解除合同的均可追究甲方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甲方不得解除聘用合同:

(一)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公负伤,医疗终结期内,或医疗终结期后经市、区级医院和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医疗期虽满但仍需住院观察的;

(三)符合国家法定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乙方经批准享受的法定假期,在规定期限内的;

(五)符合国家、省有关不得解除合同的其他规定。

第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不得解除聘用合同:

(一)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乙方可以解除合同或双方约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合同条件的;

(二)由甲方出资培训[包括学历(学位)教育、业务技能培训、出国培训等]没有达到培训协议或合同规定服务期限的;(三)担任甲方重要工作任务尚未完成的。

(四)享受甲方人才引进或人才激励、培养费,而未满服务期的。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聘用合同即告终止:

(一)合同期限届满;

(二)乙方身故;

(三)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第八条 乙方达到国家、省、市规定的被辞退、开除、除名的条件或被劳教、被判刑及本规定另有其他特殊规定等情况,甲方可以直接解除、变更聘用合同,不需要提前通知本人。

第九条 聘用合同一经终止或解除后,双方均不再承担任何责任(退休人员按有关退休管理办法办理)。

第十条 由甲方出资培训学习的人员、享受人才引进、人才培养待遇者在签订聘用合同的同时,还应根据需要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 达到退休年龄或辞退、开除、除名、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的,聘用合同自然终止、

自行解除。

第十二条 要求续订聘用合同的乙方,由本人于聘用合同期限届满三十日内,向人事处领取《我公司员工聘用期满鉴定表》填写,由所在部门根据其思想、工作、身体、学习及年度鉴定等方面情况综合评价,提交人事处审核办理。

第五章工资、保险、福利待遇

第一条 甲方根据国家、省有关工资政策,制订本单位分配制度,确定工资形式和工资标准。篇二: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聘用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规范办事程序,健全管理制度,保障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的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聘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合同制,聘用合同根据每年年终对聘用人员的考核情况一年一聘,逐年签订。

第二条 聘用坚持公开、公正、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原则。

第三条 聘用制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诚实守信,品行兼优,身体健康,无违纪违法记录;

(二)聘用人员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根据工作岗位确定;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四)聘用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

第四条 人员聘用的基本程序:

(一)应聘人员申请应聘相应岗位;

(二)相关岗位科室部门负责人审核基本条件并报经单位领导批准;

(三)试用期三个月;

(四)试用期满,科室负责人填写试用报告上报单位领导;

(五)试用合格者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第五条 聘用制人员岗位要求:

(一)专业技术岗位:

1、能严格服从各级领导的管理与指导,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2、具有与聘用岗位相应的文化和业务知识;

3、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能够独当一面,熟练操作计算机;4、尽职尽责,能与单位领导主动密切配合,不断吸取工作经验,协助做好各项工作;

5、严禁以任何借口向服务对象索要钱财、礼品等,一经发现,从重处罚,直至辞退;

6、承办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财务岗位:

1、能严格服从各级领导的管理与指导,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2、负责每天的会计工作,审核费用报销单、请款计划单,监督核实银行票据、现金票据、出入库单、销售日报表等;

3、审核票据后及时进行会计账务处理;

4、月末进行盘点、核实数据;

5、月末结账,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及会计报表附注;

6、负责每月的纳税申报工作;

7、负责将凭证整理装订成册,并进行归档保存;

8、严禁私自截留现金、贵重物品等,一经发现,从重处罚,直至辞退,同时追究其法律责任;

9、承办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临时性岗位:

1、能严格服从各级领导的管理与指导,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2、认真履行服务职能,严格遵守办公室日常办公制度;

3、认真履行后勤保障工作;

4、严格执行单位全体人员的日常考勤工作;

5、承办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首次聘期满考核优秀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签订续聘合同,续聘合同要在聘用期满前1个月办理。

第七条 聘用合同签订后,单位和聘用人员应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在合同有效期内,签约双方可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合同加以变更或修改,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时,除法律、法规以外,双方必须按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第八条 单位为聘用人员建立个人临时档案。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的聘用人员应将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职称证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交予办公室存档,所有证件在聘用人员离职时归还。

第九条 单位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金,应由本人承担部分由单位财务直接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条 聘用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聘用合同条款,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 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关系。

(一)聘用人员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采取不正当手段的;

(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能继续履行岗位职责的;

(三)不履行聘用合同条款的;

(四)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的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30天的;

(五)严重违反工作规定或单位规章制度,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违法乱纪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严重违背职业道德造成极坏影响的;

(七)违犯法律,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第十二条 不论是解除还是终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均须在归还单位财物、办理工作移交手续后方可离岗;担任财务管理工作的人员,还应经单位审计后方可离岗,否则单位追究其责任。

第十三条 聘用人员应严格执行单位考勤制度,擅自缺勤或无故离岗者按旷工处理。事假、病假、婚假、丧假等,严格按照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聘用人员应顾全大局,维护单位整体利益,不得无事生非、造谣惑众,不得贬低、损毁单位声誉,不得参与非法组织。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未尽事宜由局务会研究决定后另行补充完善。本制度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篇三:网店员工聘用合同及管理制度

xx公司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则总则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经营管理,使工作有所遵循,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双赢特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在公司里的所有在职人员,均依本办法规定参考办理。

第二则工作守则和行为准则

员工工作守则包括:

(1)每位员工都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处处以公司的利益为重,为公司和个人的发展努力工作。

(2)牢记“用户第一”的原则,主动、热情、周到的为顾客服务,努力让顾客满意,维护好公司和网店品牌形象。

(3)要具备爱学习勇于创新,通过培养和学习新知识使专业知识和个人素质与公司发展保持同步。

(4)讲究工作方法和工作效率,明确效率就是金钱效率是企业的生命。

(5)要有敬业和奉献精神,满负荷、快节奏、高效率、高责任感是对所有员工提出的敬业要求。

(6)具有坚韧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气战胜困难、挫折。

(7)要善于协调,融入集体,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分工不分家。

(8)要注意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直无私的个人品质。

(9)明确公司的奋斗目标和个人工作目标。

(10)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脱岗、不串岗。

(11)精益求精,不断提高工作绩效

员工遵守的行为准则包括:

(1)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工作守则;(2)必须服从公司的组织领导与管理,对未经明示事项的处理,应及时请示,遵照指示办理;

(3)必须尽职尽责、精诚合作、敬业爱岗、积极进取;

(4)应严格保守公司的经营、财务、人事、技术等机密;

(5)必须服从上级要求,有令即行。如有正当意见或要求,应在事前陈述。

(6)必须勤奋好学精通本职工作,并通过学习提高自身的素质。

(7)严禁一心多用工作过程中兼顾其它非工作内容。

(8)不得自营与公司的职务上有关的业务,或兼任其他企业的职务

第三则工资待遇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一、工龄补助:在公司工作年满两年以上的职员,每年__________元的工龄补助。

二、每月底薪______元加上销售额的_____%

三、每月业绩奖根据业务指标确定标准。

四、特别奖根据综合表现奖励每月发放

五、职员工资发放日期:_______职员工资,采用月工资制,于每月底发给。

六、公司工资实行保密制度,员工个人的工资对其他员工保密,如员工对其工资有异议,请直接与经理联系;

第四则奖惩

为规范工作行为,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气氛,提高工作积极性保证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使工作正确、高效,防止工作过失行为发生,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

1、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况的予以奖励:业绩突出为公司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挽回重大经济损失;取得重大社会荣誉,表现突出足为公司楷模者。

2、奖励分为业绩奖、特别奖。奖励方式授予奖金奖励。(1)业绩奖:单位时间所完成的业绩奖。

(2)特别奖:工作勤奋,业绩突出、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工作表现突出和有其他特殊贡献的员工,即时给予奖励。

二、处分

公司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等予以处分造成损失的要给予赔偿。处分方式有:开除、记大过、记小过、警告、通报批评、赔偿等。奖惩记录,将纳入个人考核依据决定薪金和去留。公司对以下情况之一者,予以记过或赔偿:(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行为)

(一)、工作失误所带来的损失。

聘用合同管理制度(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

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聘用关系,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制度,保障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国人厅发[2005]158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发。【聘用合同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经各级机构编制部门按规定权限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以下称聘用单位)与其受聘人员建立聘用合同关系的,适用本办法。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适用本办法。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y/305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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