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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时间:2017-01-08   来源:作文大全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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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现状及发展

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现状及发展

摘要: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产生与发展,对农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探索也相继开始。我国十多年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与实践取得了初步成果,同时也存在着一些无法回避的问题。实现“老有所养”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也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目标。从长远看,只有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才能有效维护农村社会安定稳定,推动农业发展。农村沿袭几千年“养儿防老”传统,将逐渐被具有基本型、公平性、普惠性的新农保制度所取代。真正实现维护农村社会安定稳定,推动农业发展。

关键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发展

前言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第一个针对农民的社会保险制度,它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就已通过部分地方的试点逐步推广建立起来了。在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我国原有的以计划经济为依托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逐渐成为制约经济制度转型和自身发展的重要因素,重建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尤其是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只有建立和完善包括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内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才能彻底解决农民“老有所养”的问题,提高农村养老保障水平。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是以保障农村居民年老时的基本生活为目的,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养老待遇由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一项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的养老保险经过六十余年的发展,整体上实现了从“国家—单位”保障模式向“国家—社会”保障模式的转型,实现了国家、企业、个人三方负担机制的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相结合,最终形成了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机关事业 单位离退休金制度、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为核心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实现了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并逐步从制度全覆盖走向人群全覆盖。

一、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内容及意义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是以保障农村居民年老时的基本生活为目的,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养老待遇由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一项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一项惠及民生的重大举措,使“老有所养”的目标得以进一步实现。“新农保”的积极意义是多方面的,具体而言有以下几点:

首先,有利于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新农保”按照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原则,实施以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的缴费方法,由中央或地方政府对基础养老金给予全额补贴,在农民60岁的时候可以领取至少55元的基础养老金,并按照渐进原则,逐步提高其待遇水平。尽管现阶段的保障水平较低,但相比之前的“老农保”已有很大进步,成功向社会养老迈进,在一定程度上减小了子女的经济负担,使农民养老无后顾之忧,增加其消费能力,提高了农民的生活质量,为其老年生活提供了保障。

其次,有利于破解城乡二元的经济和社会结构。长期以来,我国实施以农业促工业,以农村支持城市的发展策略,加之城市居民有包括养老、医疗等较为全面的社会保障体系,而农村居民在此方面的保障却极低或处于空缺状态的现实更加剧了我国城乡发展的二元化,城乡差距越来越大,若再考虑城镇居民的各种社会保障、福利和津贴的话,城乡差距会更大。通过对农村居民推行普惠制的养老保险和之前的“新农合”双管齐下,有助于减轻农民的生活负担,缩小城乡之间的社会保障水平,也有助于将来实现城乡统一保障体系的链接,从而有益于加快农村劳动力的正常流动,扩大农民的就业渠道,增加非农收入,减小城乡居民的收入剪刀差,加快我国的城镇化进程,进而实现城乡统一发展的社会经济目标。

最后,有利于扩大内需和国民经济发展。目前我国的收入分配体系很不合理,资本主要流向政府和企业,工人和农民的收入普遍偏低。2001年以来我国GDP平均以8%的速度增长,而人均收入增长却远低于经济增长,收入低的现实难以产生与产品生产相符合的国内需求。因此,我国经济的发展不得不依存于外部需求,为扩大竞争优势,往往通过降低工人工资、延长工作时间等手段,从而形成

一种经济发展的恶性循环。面对2008年的金融危机,世界经济低迷、外部需求迅速下降的情况,扩大内需成为解决我国产品供应过剩问题的首要途径。我国4/5的人口生活在农村,他们的生活需求潜力是巨大的,由于他们的社会保障水平低,对未来的不确定预期(养老、医疗、教育等)较大,极大地削弱了他们的消费能力。通过新农保的这一民生政策的实施,实际上就是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水平,无疑会有助于降低他们对未来养老的担忧,增加消费,进而通过经济学中的乘数效应,促进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富民强国。

二、 新农保和老农保的区别 第一,筹资的结构不同。过去的老农保主要都是农民自己缴费,实际上是自我储蓄的模式。而新农保一个最大的区别就是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是三个筹资渠道。特别是中央财政对地方进行补助,这个补助又是直接补贴到农民的头上。它是继取消农业税、农业直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一系列惠农政策之后的又一项重大的惠农政策。

第二,老农保主要是建立农民的账户,新农保在支付结构上的设计是两部分:一部分是基础养老金,一部分是个人账户的养老金。而基础养老金是由国家财政全部保证支付的。换句话说,就是中国农民60岁以后都将享受到国家普惠式的养老金。当然,新农保政策是要通过试点完善之后逐步推开,并不是说从明天开始大家就可以领钱了。

老农保是由政府部门管理运作,农民自愿参保、缴费确定型的个人积累方式的养老金制度。虽然老农保由政府来运作,但很难把它定性为公共养老金制度。因为它不具备公共养老金应具备的诸如收入再分配、互助共济和强制参保等基本功能。从制度设计角度看,存在缺乏社会性和福利性,保障水平过低,受益范围过小等问题。因此老农保基本实行了6年左右就停止了。逐渐被具有基本性、公平性、惠普性的新农保制度所取代。

三、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原则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即“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一是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力相适应;二是个人、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适应;三是政府引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民普遍参保;四是先行试点,逐步推开。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采取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模式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满60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个人不再缴费,直接享受中央财政补助的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也就是说,只有年满60周岁的农村老年人,并且其符合条件的子女参保缴费,才可享受政府发放的基础养老金,这既是政府组织引导下的农民自愿参加,又是“待遇享受”的必要条件。

各地根据本地实际认真选择试点地区,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的配套衔接工作。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纳入同级财政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建立公示和信息披露制度,加强社会监督。

四、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发展现状【优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社会保障是现代国家一项基本的社会经济制度,是社会安定的重要保障,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方面迈出新步伐。我们建立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在新医改中大幅度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继续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大力推进基金省级统筹和养老保险跨地区转移接续工作;养老保险基金规模不断扩大,并有效实现保值增值;连续8年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在全国范围内解决了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保、老工伤待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等一批历史遗留问题。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让越来越多的城乡居民享受到实惠,使我们距离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的目标越来越近。

实现“老有所养”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也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目标。根据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做出的决策部署,我们下大力气建立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2009年下半年,国务院决定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2011年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今年上半年,国务院决定在全国所有

县级行政区全面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至此,我国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基本建立。

基本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从2009年算起,到2012年7月1日,仅用3年时间基本实现了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比原来预期的10年左右时间大大提前。这填补了农村居民和城镇非就业居民养老保险长期以来的制度空白,人人享有养老保险成为现实。这是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

城乡居民参保人数不断增加。2009年9月底,全国城乡居民两项养老保险的参保人数达到4.49亿人,加上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总计覆盖人数超过7亿人。我们已建立了世界上最大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

养老保险制度运行平稳。各级财政积极筹措资金,努力按时足额支付基础养老金。各级财政共拨付两项养老保险补助资金超过1700亿元。全国有1.24亿城乡居民领取基础养老金。

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各地社会养老保险的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推进,经办服务体系初步建立,信息化程度不断提高,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

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工作推进顺利、进展迅速、成绩显著,超出预期。这说明,中央建立这两项制度的重大决策得民心、顺民意、解民忧,得到了广大农民和城镇居民的衷心拥护,也得到了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在推进两项制度试点工作中,我们坚持从国情出发,确定了“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指导方针。这既考虑了我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现实需要,也考虑了各级财政和城乡居民的实际承受能力。实践证明,这个指导方针是两项保险制度得以顺利推进的基本保障。我们坚持政府引导、自愿参保的原则,引导和鼓励广大城乡居民积极参保,各级财政加大投入,对居民参保缴费实施补贴,鼓励多缴费、长缴费。政府的强力引导,有效地调动了群众的参保积极性,大大加快了两项保险制度全覆盖的步伐。我们坚持试点先行,稳步推进。2009年下半年在全国部分县市启动新农保试点,2010年扩大试点面,2011年开展第3批试点,并部署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通过积极稳妥的试点,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积累经验。2009年7月份开始在全国全面推开两项保险制度,可以说是水到渠成。

优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优势问题及完善对策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优势、问题及完

善对策

杨风寿

 2012-01-06 11:02:06 来源:《农村经济》2011年第7期

【优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摘要:2009年9月国务院通过了《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全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基本原则、制度架构、筹资方式、资金管理等重要内容。新农保制度运行一年多来,既发挥出巨大的政策优势,也存在诸多的不足和风险隐患,并且较长时间内仍处于试点阶段,面向广大农村亿万劳动对象。因此,不断总结和分析新农保的运行状况,不但关系到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进程、社会稳定,也关系到能否实现分享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更是满足城镇化发展,应对人口结构变化及人口老龄化挑战和推动农村减贫的客观要求。

关键词:农村,养老,社会保险

在总结自1991年开始在全国推行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及2003年后部分地区新农保的经验基础上,2009年9月国务院通过了《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全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的基本原则、制度架构、筹资方式、资金管理等重要内容。由于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处于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核心地位,面向广大农村亿万劳动对象,新农保制度的运行状况关系到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进程、关系到社会稳定、关系到能否实现分享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更是满足城镇化发展,应对人口结构变化及人口老龄化挑战和推动农村减贫的客观要求。新农保制度也是继免除农业税、实

行农村直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之后实施的又一项重大惠农、支农长期政策。因此,不断总结和分析新农保的运行状况无疑有着重要的意义。【优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一、问题的提出

据统计,截止到2010年3月底,新农保运行的半年内,参保人数共计4685.39万人,其中领取养老待遇人数共计1569.55万人。新农保全国试点工作取得了一个良好的开端,展示出新农保政策强大的优势。从一些地区农民对新农保的反映来看,存在“一冷一热”的状况。“热”的是,新农保受到已达到直接领取养老金的农民或者只享受缴费补贴的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一致称赞;“冷”的是,部分45岁以下的农村劳动者参加农保制度的热情不高。与此同时,新农保在推进过程中,一些地方出现了片面追求参保覆盖面等现象,表现出政策频繁调整。基本社会制度运行短期内的重大调整,不同地区之间、不同人群之间的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差异,带来了新的不公平,影响着新农保试点的正常运行。从缴费来看,“捆绑缴费”也是农民不太理解的一个问题。如规定60岁以上的农村劳动者领取基础养老金,其所有子女须参保,容易被农民误认为是自己为父母领取的养老金缴费,农民参保意愿可能难以长期维持。

另外,随着新农保试点的逐步扩大与全面普及,新农保的运行不足可能也会出现在新农保制度的服务供给环节上。除新农保制度的科学设计外,如何实现新农保的具体经办能力、绩效及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成为新农保制度关键问题。因为,新农保采取完全积累式的个人账户基本模式,不但意味着制度覆盖人口对象多(若实现制度的全覆盖,最高人数可达5亿至6亿人),而且个人账户也不存在名义账户的性质,即个人账户需要完全做实。因此,新农保要达到使农民能够安全、准确、便捷享受到养老金,新农保服务供给平台就需要不断加大投入,特

别是西部地区的经费投入、人员编制、办公场所、信息网络建设等方面都需做较大改善,以此适应新农保的发展变化。

二、新农保的政策优势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由国家主导、多方渠道筹资、农村劳动者自愿参加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经历了一年多的时间内,其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称誉。

一是新农保实行了“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除东、西部地区集体补助相差较大外,政府的补贴明确、平等且直接补贴到个人账户内,制度的优越性显而易见。新农保制度与政府对农村的各种惠农、支农补贴和减免税费、土地承包权、家庭养老方式等共同保证了参保劳动者的退休期内的基本生活水平。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不是补充性养老保险制度,而是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一。并且,城镇新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运行了近20年,体系相对成熟、完善。新农保制度设计时,借鉴了其许多优点,尽可能地与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保持相对一致性。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总体强调了制度的普适性,目前由于我国社会整体处于社会经济成果的共享、公正的阶段,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也体现了社会公平、普惠等社会价值观。

二是新农保制度采取了“双低”原则。由于农村人口数量规模巨大,农村劳动者的养老需求差异较大。以农民工群体为例,由于农民工大多从事简单劳动,工资收入水平相对较低,且农民工的流动性大,于是新农保坚持了个人缴费的低标准与享受养老金的低标准的基本原则。新农保制度的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地方政府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参保农民符合领取条件,除了发给基础养

老金外,同时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养老金待遇水平则依据本人缴费多少和年限长短,高低不同,多缴多得,体现权利与义务相对应。

三是新农保政策易于理解。新农保制度面向广大农村群体,农村劳动者文化程度层次不一,且相对城镇人口文化程度整体水平较低,因此,新农保要获得全部农村劳动者的支持和参与,其政策内容就需要相对简单、易于理解。新农保制度做到了无论是个人的缴费数额、政府的补贴资金,还是待遇计发等核心内容和重要环节都相对通俗易懂,避免了城镇养老金政策规定的专业性强、参数众多等复杂的特点。

三、新农保政策的风险或不足

“新农保”政策一方面有着巨大的惠农补助优势,但新农保的养老金待遇与民众的社会养老需求又有着较大的差距,存在诸如试点推进的速度和具体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具体表现在几个方面。一是传统养老思想与现代养老保险观点的冲突。现代养老保险的最大特点之一是自我养老,简单地说就是一个人一生的收入平均分配到一生的每一时点上,但是收入时期与消费时期不存在自然对应,因此,就需要对一生的收入分配进行规划。但几千年来我国传统家庭养老及养儿防老观念根深蒂固,这种观点的重要特点之一是把子女作为自己养老投资对象,一生的收入基本上全部投到子女身上,未来的养老完全依赖子女的“孝心”来维持,当子女没有“孝心”或不足时,必然会出现家庭矛盾乃至社会问题。目前,众多民众依旧把新农保制度仅仅看成是政策优惠,而不是将其作为社会生活方式的根本改变。因此,为了有效地减少养儿防老观念下的可能带来的风险,就需要发挥“新农保”制度持续稳定的优越性来改变“养儿防老”等生活观念。其次,农村收入水平的相对较低,基本生活支出相对刚性,加之其它社会保障项目缺失和不足,

新农保制度就无疑附加了养老之外众多的其它期待,如解决医疗、子女住房等。因此,相对农村收入和支出而言,新农保的基础养老金每个月55元,在老龄人生活中只能起到大帮小补的作用。并且要在2020年才能实现全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这样长的跨度,不仅会造成地区之间新的不平衡,也会引发新的社会矛盾。三是新农保制度仍旧相对独立。新农保制度仅仅规定了最低标准的统一模式。2009年全国新农保制度是在2003年之后众多地区不同做法上相对统一,因此,统一后的新农保制度各地具体政策存在着较大的差异。这种以人群或地域标准来划分,新农保之间的转移或衔接就会存在问题;并且,新农保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统筹部分出资方、缴费标准、年限计算有所不同,转换困难。

新农保政策除存在上述不足外,分析其运行机理也存在着巨大的风险隐患。

一是政策的可持续性问题。在新农保中,政府承担部分缴费责任,政府对新农保的对象财政补助缺乏基本的法律保障,尽管2011年《社会保险法》实施,但是基本不涉及到新农保的具体规定。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的财政补贴的可持续性风险可能存在。首先表现为财政资金来源的稳定性问题。目前,我国农村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逾1亿,以每人55元的基础养老金补贴,仅中央一年的财政补贴金额约为500亿元。这笔资金,从我国已有的财政规模及增长速度来看是完全可以承担得起,我国财政收入2009年约为8万亿元。但是需永久支付的基础养老金补贴资金能不能长期实现,不仅仅是政府财力是否雄厚的问题,也不是某届政府领导就能完全决定的,它需要规范性的国家法律制度为之保障。其次是各地财政补贴的承受能力不同。新农保规定东部发达地区地方财政补贴不低于30元的个人账户补贴资金外,还需承担50%的基础养老金支付;欠发达地区(主要是指中西部地区)地方财政仅需要不低于30元的个人账户补贴金责任。截至到

优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三):2016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介绍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之所以被称为新农保,是相对于以前各地开展的农村养老保险而言,胡晓义表示,过去的老农保主要是农民自己缴费,实际上是自我储蓄的模式,而新农保最大的特点是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模式,有三个筹资渠道。“新农保在支付结构上分两部分: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由国家财政全部保证支付,这意味着中国农民60岁以后都将享受到国家普惠式的养老金。

目前新农保仍处试点阶段,根据规划,将于2020年前全部实现所有农民都享有新农保。新农保的缴费、领取条件等相关规定如下:

缴费标准

个人缴费以当地县级行政区上一年农民人均收入为缴费基数,原则上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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